上级审计机关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领导探析
浅析地方审计机关省级统管利弊分析与建议

浅析地方审计机关省级统管利弊分析与建议20XX 年10 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审计制度,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参照司法体制试点改革说法,以下统一简称省级统管)。
这是审计界期待已久的改革,无疑对国家审计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但是如同一枚硬币有正反两面一样,地方审计机关省级统管有利也有弊。
一些具体问题如得不到有效解决,将影响改革成效。
本文深入分析省级统管的利弊,提出相应建议。
一、地方审计机关省级统管的有利分析(一)有利于增加审计机关的独立性有学者认为,在行政型审计体制下,审计机关无异于政府内部审计机构。
如审计机关最终递交人大的审计工作报告,经过中间过滤,很难做到原汁原味。
日常审计中,审计部门一把手经常面临来自政府领导成员的招呼压力。
如不听使唤,就有官位不保之虞。
而当县审计局审计一名县委常委或者副处级领导时,审计注定成了走过场的形式主义。
省级统管后,人财物均与政府脱钩,审计部门在很大程度上能摆脱地方政府的干预,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大大增强。
隶属于人大的法院、检察院,同样实行了省级统管改革。
这充分说明了在当前中国实行地方审计机关省级统管是必要而恰当的措施。
(二)有利于促进审计职业队伍建设优秀的审计人员应当兼具警官侦查、检察官定性指控、法官判决量刑的素质。
可自审计机关成立以来,吸纳了大量非专业人士,有部队转业的,也有其他部门调入的,尤其是外行领导内行现象较为普遍。
有的一把手领导缺乏专业素养,举措失当;有的副职领导长期不懂业务,浪费人力资源。
省级统管以后,审计人员主要由省级审计机关招录和管理,非专业人士进入审计队伍尤其是领导层的概率大大降低,审计人员发挥专长与内部晋升的空间得以放大。
同时,异地审计增多,也将大大拓宽审计人员的视野,并提升审计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以上这些在调动审计人员积极性的同时,也将促进审计队伍职业化建设。
严肃审计纪律

严肃审计纪律
严肃审计纪律是确保审计工作公正、客观、准确的重要保障。
以下是一些关于严肃审计纪律的建议:
1 .严格遵守审计法规和准则:审计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准则,严格遵循审计程序,确保审计工作合法、合规。
2 .保持独立性: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干扰,确保审计结果的公正、客观。
3 .坚持实事求是:审计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不夸大、不缩小问题,客观反映被审计单位的情况。
4 .保守秘密:审计人员应对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无关人员。
5 .廉洁自律:审计人员应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回扣,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6 .加强监督:上级审计机关应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监督,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审计工作的严肃性。
7 .提高素质:审计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I,提高审计工作能力和水平。
8 .落实责任追究:对违反审计纪律的人员应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以维护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总之,严肃审计纪律是确保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审计权威的重要保障。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审计署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

审计署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审计署•【公布日期】2018.08.30•【文号】审农发〔2018〕27号•【施行日期】2018.08.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审计署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审农发〔2018〕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派出审计局、各特派员办事处、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部署要求,现就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加强审计监督,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切实提高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要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写入党章,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二)强化责任担当。
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加强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和任务,是审计监督推动政策落实、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研究

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研究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而把对于审计机关的地位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和调整,尤其是对于审计工作的日常进行具有了严格的规则制度,这对于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于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但是,如何贯彻和落实好《决定》提出的要求,改变审计的创新方式,加强部门之间的领导关系,这是对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审计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
但是上级审计机关对于下级审计机关领导中存在着多种问题,这就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于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
关键词:强化;上级审计机关;下级审计机关;领导一、上级审计机关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的必要性1.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是法律赋予的职权我国的审计发展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伴随着经济与社会不断变化,审计机构与制度设置都日趋完善,国家审计的地位也日益提升,但独立性一直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特征。
上级审计机关对于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这是法律赋予的职权,《宪法》中明确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要在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要依照法律的规定正确的行使审计监督权,但是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然而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要对本级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相应的工作。
在下级审计项目的确立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上级审计机关在保证下级充分自主的前提下,应加强统一的领导与指导。
另外,在涉及到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情况,要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
这是上级审计机关对于下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的法律规定,下级审计机关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
2.有效促进审计工作领导顺利完成的重要条件审计工作涉及到居民的安居工程、地方的债务问题和一级土地耕地的保护情况,这些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具有一定组织的项目审计工作领导群,才能在强化审计机关审计项目中不出差错,统筹兼顾,从而保障审计工作领导的顺利进行。
上级审计机关应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领导

提 高效 率 讲 究时 效性
,
如 果 本 级 任务 尚 不 能 有 效
。
自治 区 审计 厅 安 排 行
的 完 成 从 哪 来的 精 力 指 导 下 级 的 业 务
,
科 学的安
围绕审计
业 审 计 项 目比较 多 业 务 领 导 工 作 更 显 现 出 它 的 重 要 性 和 必要 性
, 。
排 在 完 成 本 级 审计 任 务 的 前 提 下 有 计 划 的 开 展 业
, “ ” ,
,
任何 人 都 不 可 能 做 到 样 样 通 领 导 者 也 不
充分利 用
, 。
3
、
在 业 务 领 导 中 正 确 处 理 领 导 与服务 的关 系
, , 。
。
必 须 要发 挥 一 班 人 的 集 体 智 慧
,
领 导 者的 职 责 是 出 主 意 出 主 意 的 表 现 形 式 是 明 确
性 具体 间 题 具 体 分 析 具 体指 导 是 业 务 领 导 工 作
方法之一
。
其次 是 提 高 审 计 干 部队伍的素质
。 ,
。
干 部队伍 思
对 那 些 人 少 任务 重 项 目 难度 大 的 下 级
,
,
想 素质 是 发 挥 业 务 素质的 基 本保 证
审计 业 务 水 平
,
审 计 机 关 上 一级 审计 机 关 业 务 领 导 应 列 为 自 己 重 点 工 作对 象
。
,
的提 高 固然 重 要 更 重 要 的 是 在 审 计 实 践 中 运 用 和 不 断 丰 富专 业 知 识 是通过学习 取得的
。
对 那 些 比 较复 杂 的 审 计项 目 除 开 好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实施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审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确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对象、范围和内容。
第四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的原则,确定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
各级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应当作为政府投资审计重点。
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第五条审计机关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应当有重点地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
第六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审计以下内容:(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二)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四)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五)工程质量情况;(六)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七)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八)环境保护情况;(九)工程造价情况;(十)投资绩效情况;(十一)其他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
除重点审计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关注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因决策失误和重复建设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应当注重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应当注重揭示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
第七条审计机关在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应当更加注重检查和评价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逐步做到所有审计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
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研究

提下 , 应加强统一 的领 导与指 导。 另外 , 在涉及到地方各 级审计机关 负责 人的任 免情况 , 要征求上一级 审计机关
进依法治 国的重大问题 。 关键 词 : 强化; 上级审计机关 ; 下级审计机关 ; 领导 上级审计机关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的必要性
一
、
1 . 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 机关 的领导是法律赋 予
的职权
的法律规定 , 下级 审计 机关要按照法律 的规 定行使 自己 的权利 。
2 . 有效促进审计工作领导顺利完成 的重要条件 审计 工作 涉及 到居 民的安居工程 、 地方 的债务 问题
务 审计面临专业性财务 审计做 不来 , 一般性财 务审计没
风险全过程监控 ,财务绩效 和管理制度 的评价转移 , 从 而与外部审计在时 间 、 内容和职 能上互补 。
参考 文献 :
[ 1 ] 冯均科 . 内部 审计 发展 : 边缘化还是 回归? [ J ] I 审计 研究 ,
2 0 1 3 ( 2 ) : 5 2 —5 7
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
陈青松
摘要 : 党 的十八届问题 的决定 》 , 从 而把对于审计机关 的地位 提 出了更多 的要求 和调整 , 尤 其是 对于审计工作 的 1 3 常进行具有 了严格 的规则制度 , 这对 于强化上级审计机关 对于
下级审计机关 的领 导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 但是 , 如何 贯彻和落实好 《 决定》 提出的要求 , 改变审计 的创新方式 , 加强 部 门之 间的领 导关系 , 这是对 于当前 和今后一个时期 内的审计工作具有积极 的意义。但是上级审计机关对于下级审 计机关领 导中存在着多种问题 , 这就需要采 取有效的措施强化上 级审计机关对 于下级审计机关 的领 导 , 才能全面推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5〕4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5〕4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职能作用,服务改革发展,维护经济秩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全面发挥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一)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将国家、省和省以下各级政府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作为重点审计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各级审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跟踪审计,同时在专项审计、审计调查和经济责任审计中,将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内容,着力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各部门落实稳增长调结构等政策措施和落实转型升级组合拳各项重点工作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促进政策落实和完善。
(二)关注公共资金安全和使用绩效。
关注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和预算执行效果,揭示财政资金在存量、增量和资金沉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加强对国有、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及其境内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
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我省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等相关要求,加强“三公”经费、会议培训费、津补贴发放、楼堂馆所建设及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等方面的审计,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
(三)促进深化改革。
及时发现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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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审计机关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领导探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提高审计独立性提出了明确要求。
《国务院关于加强审
计工作的意见》也对各级政府及审计部门如何重视及做好审计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全面部署。
全国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倍感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一、加强业务领导的必要性
1.法定权力。
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是法
律赋予上级审计机关的权力。
《宪法》、《审计法》及其《实
施条例》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地方各级
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人(含正、副职)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
”这些规定都明确了上级
审计机关对下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权限。
2.深化审计体制改革的需要。
30多年的审计实践表明,法律规定的审计双重管理体制,实践中是强化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审计领导权而弱化了上级审计机关的管理权。
因为地方审计机关的人事权以地方党委、政府为主,而财物权完全
在地方,导致上一级审计机关认为管理下一级审计机关缺乏有力的手段。
我国有着根深蒂固的、强大的行政管理传统,习惯通过管人和管钱来实现组织意图和目标,还没有真正形成对业务管理的,常态化的制度,上一级审计机关由此没有重视,或者在某种意义上是放弃了法律赋予的管理下级审计机关业务的权力。
为了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国家审计部门应正视现实问题切实落实法定职权,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管理权。
3.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
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是推动实现国家的良好治理,推进民主法治,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和科学发展,从而更好地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
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
目标;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审计监督列于八大监督之一,强调要保证审计独立性,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之后国务院也颁布了《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这
些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把审计监督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审计部门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中要有所作为,要彻底改变过去各自为战、松散管理的模式,真正形成新常态下全国审计一盘棋的大格局。
二、加强业务领导的具体措施
如何真正实现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领
导权?上级审计机关可从四个方面着手创新推进。
1.上级审计机关应当把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力真正“挺”起来。
《审计法》及《条例》明确规定下级审计机关的正副职的任免应征求上级审计机关的意见,非因违法犯罪、失职及健康等原因不得对审计机关正副职随意撤换。
即使是地方党委、政府的决定也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绝不能对地方党委、政府先斩后奏行为姑息纵容,不能把上级审计机关当成稻草人和任人摆布的木偶,应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
对下级审计机关正副职的人事任免,上级审计机关要从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促进审计事业发展的大局角度认真考察,对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不符合审计职业准入制度要求的正副职提名领导,要坚决果断的表明否决意见。
在当前体制下,要变征求意见为双向考察。
不能态度暧昧,睁只眼闭只眼。
上级审计机关要协调地方编制部门,共同制定审计人员编制职责“三定方案”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要使审计机关的人才配备更符合审计工作需要。
2.依法要求保障工作经费。
以往我们只重视对外单位的审计监督,而对下级审计部门的审计没有列入审计计划,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形成了审计盲区。
基层审计机关经费短缺问题难以解决,迫使基层审计机关以完成罚没任务为自己的
主要审计目标。
《审计法》第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
《条例》及地方性审计条例如《江西省审计条例》也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应保证审计工作经费,应将审计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上级审计机关要对下级审计机关的经费保障及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审计调查,如发现地方政府没有将审计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情况,应责令地方政府根据法律规定整改到位。
对于下级审计机关没有根据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使用审计工作经费的行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3.加强业务管理与考核。
在审计计划管理方面,上级审计机关应统筹制定管理本级与下级审计计划。
应把各级审计机关的法定项目作为重点项目管理,如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等;可每年在系统内部统一组织开展涉及全局的重大项目审计,在安排此类项目审计时,上级审计机关应在人员调配、组织领导、经费保障、业务培训、现场管理、后期审理、移送、归档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管理,要真正形成细节决定成败的意识,要以绩效管理方式确保审计质量。
统筹全系统重大项目计划是实现加强审计工作领导的重要途径。
如近几年的全国社保资金审计、地方政府债务审计、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全国土地出让金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等项目的成功实施,既锻炼了队伍,又凝聚了人心,最终圆满完成
了国家布置的任务。
从统一组织的项目实践经验看,加强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的统筹协调,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既能体现审计工作的重大成果,又能促进和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上级审计机关要对下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下级审计机关拟定的年度项目计划要报上一级审计机关备案;审计计划的制定既要体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又要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审计重点,审计计划的制定与管理要依法履行地方行政首长法定审批程序。
在审计综合考核方面,上级审计机关应将审计信息化工作、审计项目质量、审计“人、法、技”建设、审计廉政纪律执行等情况纳入对下级审计机关日常考核内容,应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下级的综合考核不仅不能取消,而是要强化。
考核不是简单的,走过场的形式,是要红脸、出汗、见真佛、揭家丑的考核。
只有严肃认真的考核,才能真正起到补短板、优长板,提高质量,促进工作的作用。
下级审计机关不仅要对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年度述职述廉工作,还要对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年度述职述廉工作。
4.要把加强业务领导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审计署应根
据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审计法》的规定,出台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业务领导的部门规章,省级、市级审计机关应根据部门规章,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
通过
这些措施把加强业务领导工作从法律原则性要求,细化成具有可执行性,有较强约束力的管理制度,并在实践中加强贯彻落实,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强化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权。
管理制度中要反映加强层级领导,优化干部队伍,建立激励机制等内容。
下级审计机关要坚决服从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对上级审计机关的决定和总体工作部署,下级审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要不打折扣的完成好。
上级审计机关在优化干部队伍建设及建立激励机制方
面要加大力度。
从目前实际情况来说,上级审计机关给下级审计机关的补助经费十分有限,双重管理以地方为主的现行体制决定着各级审计机关分田干活,分灶吃饭的格局,上级审计机关背靠中央及省级财政大树好乘凉,大量的尤其是经济不发达的中西部基层审计机关傍着吃饭财政过着紧巴巴
的日子,难有作为。
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大专项审计工作经费转移支付力度。
在审计信息化、业务培训、统一组织项目经费等方面都要充分考虑,要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要让基层审计人员中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得到应有的政治待遇及物质奖励,科学合理的激励政策会使审计工作事半功倍,反之则会事倍功半。
要把严格管理与正面激励相结合,形成团结紧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与局面,极大的提高审计战斗力。
国家审计机关自1983年成立以来,在国务院、地方党
委、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全国各级审计机关为本地经济社会治理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们一定要切实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法律规定,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领导,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国每一位审计干部,特别是占70%的基层审计干部的力量,科学优化配置和发挥全国审计资源,使国家审计真正成为国家治理的基石和重要保障。
(作者单位:九江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