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诊治指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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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1.04•【文号】国卫医发〔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切实做好“十四五”期间我国眼健康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持续推进我国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当前工作现状,我委制定了《“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1月4日“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眼健康是国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全年龄段人群全生命期。

包括盲在内的视觉损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加重家庭和社会负担,是涉及民生福祉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为持续推进“十四五”期间我国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眼健康工作。

自上世纪80年代,国家层面连续出台防盲治盲和眼健康有关规划、政策,强化顶层设计,明确任务目标,提出具体措施,持续完善眼健康管理体系、技术指导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

聚焦沙眼、白内障、儿童青少年近视等眼病防治和低视力康复,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

“十三五”时期,各地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眼科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

眼科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白内障复明手术在县域普遍开展。

眼科医务人员队伍不断完善,眼科医师数量增加至4.7万名。

医务人员积极参与眼健康科普宣教。

人民群众爱眼护眼意识明显提升。

弱视治疗方法

弱视治疗方法

一、弱视的治疗方法很多:1、遮盖法;2、压抑疗法;3、光栅疗法;4、后像法;5、红色滤光疗法;6、精细作业训练;7、同视机训练等等,根据不同的弱视类型选择一种或数种方法。

二、治疗方法1、遮盖法1)单眼弱视治疗最主要的方法是传统遮盖法,即遮盖患儿的注视眼,遮盖分为全遮盖和短暂性遮盖。

2)屈光参差性弱视首先应全矫其屈光不正,然后遮盖屈光较小的眼,不论其为远视还是近视。

3)形觉剥夺性弱视,如单侧性白内障,首先应做白内障摘除手术,然后再治疗弱视。

2、压抑治疗:光学及药物压抑法治疗原理是利用光学及药物减弱注视眼的视力,同时促进非注视眼的视功能,对不能接受遮盖法治疗,年龄稍大的学龄儿童较适用。

3、光栅疗法:(CAM疗法)又称视觉生理基础疗法。

人的大脑皮层视细胞对反差强、空间频率高的刺激产生活动反应,人们设计一个对比度强的黑白条栅圆盘,旋转各方向刺激弱视眼以提高视力,本法对中心性注视效果好。

4、后像法:旁中心注视的弱视儿童使用遮盖法治疗无效时可采用后像疗法,后像法治疗弱视,需要较长时间,并配备特殊设备,年幼儿不易合作。

5、红色滤光疗法:旁中心注视的治疗还可采用红色滤光胶片法,其原理是利用黄斑中心凹锥细胞对红色滤光胶片敏感的特性。

使用时遮盖注视眼,非注视眼矫正镜片前加一块有一定规格的红色滤光胶片(波长600~640mm),促使黄斑中心注视,以提高视力。

<6、精细作业训练、固视训练、增视疗法、两眼视机能训练及同视机训练(包括同时视训练及消除抑制训练、融像加强训练、立体视加强训练、异常视网膜对应的治疗)在弱视治疗中也占很重要地位。

三、治疗弱视为什么要戴镜前面已提到弱视者多伴有屈光不正,检查弱视一定要散瞳验光,目的是准确地验出实际屈光度,才能配出合适的眼镜。

而弱视只有在戴眼镜矫正屈光不正的基础上同时进行弱视训练,让清晰的物像反复刺激视网膜注视中枢,提高视觉敏感度,才有可能提高视力,所以治疗弱视必须戴镜。

四、什么叫遮盖疗法遮盖疗法是简单易行的治疗弱视的基本方法,也是国内外专家公认的治疗弱视最有效的方法,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训练并用。

弱视

弱视

弱视中文名称:弱视英文名称:amblyopia定义:儿童视力用眼镜矫正不能达到0.8以上,而经多种有关检查又未发现异常的眼病。

弱视增视综合治疗仪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或者有器质性改变及屈光异常,但与其病变不相适应的视力下降和不断矫正或矫正视力低于0.9者均为弱视,可以发生于一眼或两眼。

弱视(amblyopia)中最重要的为斜视性弱视,半数以上的弱视与斜视有关,从症状上来看,斜视为眼位异常,弱视是视力异常。

两者关系如马车的两个轮子,屈光不正则象车轴,它粘结着两个车轮。

目录概述分类斜视性屈光参差性先天性形觉剥夺性屈光不正性临床表现诊断预防治疗措施要做的检查要做的治疗治疗方法四压抑疗法penalization食疗与方剂治疗疗效评价标准治疗的仪器治疗注意事项与近视的区别危害危害程度与微量元素缺乏的关系并发症概述分类斜视性屈光参差性先天性形觉剥夺性屈光不正性临床表现诊断预防治疗措施要做的检查要做的治疗治疗方法四压抑疗法penalization食疗与方剂治疗疗效评价标准治疗的仪器治疗注意事项与近视的区别危害危害程度与微量元素缺乏的关系并发症概述弱视是指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9(0.9适用于5岁和5岁以上者,低于5岁者应下调至:4岁0.8,3岁和3岁以下0.6)的视力状况,可分为有明显器质性病变形成的弱视、无明显器质性病变造成的弱视。

1.明显的器质性病变,是指患者患有诸如视神经萎缩、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上睑下垂、先天性角膜混浊、先天性玻璃体混浊、先天性青光眼、先天性无虹膜、全色盲、白化病、眼球震颤等明显的眼科疾病。

患者除患有上述明显的器质性病变之外,也可能同时患有的屈光不正或屈光参差、斜视,不在明显的器质性病变之列。

尽管在通过现有的医疗手段解决或部分解决明显的器质性病变之后,最佳矫正视力如果仍然不能达到0.9,则形成弱视。

2.无明显的器质性病变,是指患者并不患有上述罗列的明显器质性病变,患者可能患有屈光不正、屈光参差、斜视,也可能不患有,甚至眼球结构为平光。

治疗弱视的基本原则及注意事项

治疗弱视的基本原则及注意事项

治疗弱视的基本原则及注意事项弱视是常见的儿童眼科疾病之一,指的是因眼部解剖、生理或病理发生异常,导致视觉功能发育不全的情况。

早期发现和治疗弱视对于孩子的视觉发育和学习能力的提高至关重要。

治疗弱视的基本原则包括早期诊断、病因治疗、眼科治疗和视觉矫正,并且需要注意一些相关事项。

1.早期诊断:早期发现和诊断是治疗弱视的关键,因此对儿童的视觉进行定期检查尤为重要。

一般情况下,儿童在6岁前进行视觉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弱视。

2.病因治疗:在治疗弱视时,需要针对引起弱视的原因进行治疗。

例如,如果弱视是由屈光不正引起的,那么需要配戴适当的眼镜或角膜塑形镜来纠正这个问题。

3.眼科治疗:眼科治疗主要包括使用眼罩或滴眼液来促进弱视眼的视觉发展。

眼罩用于遮盖正常视力较强的眼睛,强迫弱视眼进行视觉训练。

滴眼液含有特殊的药物成分,可以扩大瞳孔,使视网膜接收到更多的光线,从而帮助弱视眼的视觉发展。

4.视觉矫正:视觉矫正是指使用眼镜、角膜塑形镜或角膜塑形镜等视觉辅助器具来帮助弱视眼进行视觉矫正。

这些辅助器具可以提高弱视眼的视力,使其更好地适应学习和生活。

在治疗弱视时1.定期复查:治疗弱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定期进行视觉检查以评估治疗效果。

复查的频率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为3-6个月1次。

2.家庭配合:治疗弱视需要家庭的积极配合。

家长需要帮助孩子正确佩戴眼镜或视觉辅助器具,保证孩子良好的视物距离和光线环境,并鼓励孩子按时进行视觉锻炼。

3.坚持治疗:治疗弱视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耐心。

因为弱视的复发率较高,所以即使在治疗期间视力有所改善,也需要继续坚持治疗,直到视力稳定。

4.注意眼部保护:为了保护弱视眼,孩子需要注意避免眼部受伤,如避免猛烈运动时接触球类或其他尖锐物品,避免长时间盯着电子屏幕看等。

总之,治疗弱视的基本原则包括早期诊断、病因治疗、眼科治疗和视觉矫正。

家长需要与医生密切合作,保证孩子进行有效的视觉治疗,同时要注意相关的事项,如定期复查、家庭配合、坚持治疗和眼部保护等。

弱视的诊断和治疗

弱视的诊断和治疗

弱视的诊断和治疗一、概述弱视的患病率为2%~4%,为视觉发育相关性疾病,所以了解视觉发育对弱视的诊断、治疗及预防有重要意义。

1、弱视:是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异常视觉经验(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

2、儿童视觉发育:儿童视力是逐步发育成熟的,儿童视觉发育的关键期为0~3岁,敏感期为0 ~12岁,双眼视觉发育6~8岁成熟.不同的发育阶段不仅视力有差别,不同检查方法检出的视力正常值也不同(表17-3).从不同阶段视力发育的标志,可以看出在弱视诊断时应注意年龄因素。

3、弱视诊断标准:我国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曾在1987年提出以国际标准视力表检测出的0。

8为弱视诊断标准,并提出诊断弱视应注意年龄因素。

国外同时期也有类似的标准。

近年来不少国家根据临床研究提出了与视力发育相关的弱视诊断及转诊标准。

我国弱视防治实践也存在类似问题,即有些医生或保健人员不分年龄大小,只用0. 8一个标准,又未注意是否存在引起弱视的危险因素(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及形觉剥夺等),对凡是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8者均诊断为弱视并给予治疗,出现了弱视诊断泛化的倾向。

弱视诊断时要参考不同年龄儿童正常视力下限:3岁儿童正常视力参考值下限为0.5,4~5岁为0.6,6~7岁为0.7,7岁以上为0.8。

两眼最佳矫正视力相差2行或更多,较差的一眼为弱视。

如果幼儿视力不低于同龄儿童正常视力下限,双眼视力相差不足2行,又未发现引起弱视的危险因素,则不宜草率诊断为弱视,可以列为观察对象.4、弱视的筛查与预防:国外以人群为基础的随机对照研究,发现加强筛查组(在出生后~37个月间筛查5次)弱视患病率低于对照组(在37个月筛查1次),分别为0。

6%和1. 8%,差异有显著性;加强组较差眼平均视力优于对照组,3岁前到眼科门诊治疗弱视的比例高于对照组(48%和13%),这些数据有力支持了早期强化筛查可以降低弱视的患病率和减轻弱视的程度。

弱视就诊流程

弱视就诊流程

弱视就诊流程
弱视也被称为视觉缺陷或懒眼症,是一种视觉发育障碍,导致一个或两个眼睛无法正常发展和使用。

以下是弱视就诊的一般流程:
1. 看眼科医生:如果怀疑自己患有弱视,首先应该前往眼科医生进行检查。

医生会进行完整的眼部检查,包括视力测试、眼球运动测试和眼底检查等。

2. 确诊弱视:医生会根据检查结果确定是否为弱视。

弱视的诊断标准为一只或两只眼睛的视力低于正常水平,而不能通过矫正眼镜来改善。

3. 弱视类型确定:医生会确定弱视的类型,例如屈光性弱视、强制性弱视或感觉性弱视等。

这有助于制定后续的治疗计划。

4. 治疗方案制定:根据患者的年龄、病情和具体情况,医生会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治疗通常包括视觉矫正、眼罩和眼球运动训练等。

5. 治疗过程:治疗过程需要患者的积极参与和家长的配合。

通常会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眼底检查、视力测试和视觉训练,以促进受损眼睛的正常发育和使用。

6. 定期复诊:患者需要定期复诊以评估治疗的效果,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医生会根据患者的治疗反应和视力改善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干预。

弱视治疗需要长期坚持,早期发现和治疗可以获得更好的疗效。

因此,任何怀疑自己或孩子可能患有弱视的人都应尽早就诊眼科医生进行评估和治疗。

弱视产生的原因及预防治疗方法

弱视产生的原因及预防治疗方法

弱视产生的原因及预防治疗方法
弱视,也称为懒眼,是儿童视觉发育异常的一种情况。

以下是弱视产生的常见原因和预防治疗方法:
原因:
1.屈光不正:如近视、远视、散光等屈光错误未得到及时纠正,
会导致眼睛接收到的视觉信息不清晰,从而引发弱视。

2.斜视:如果一个眼睛斜视或转动,会导致两只眼睛接收到的视
觉信息不一致,从而使一个眼睛处于抑制状态,逐渐发展为弱视。

3.眼球疾病或眼部疾病:如白内障、视网膜疾病等,这些疾病会
影响眼睛的正常发育和功能,进而引发弱视。

预防和治疗方法:
1.早期筛查和诊断:建议儿童在幼儿期和学龄前接受视觉筛查,
早期发现视觉问题并及时就医。

2.视光学矫正:对于存在屈光不正的儿童,及时配戴适合的眼镜
或隐形眼镜进行矫正,以保证视觉的清晰度和正常发展。

3.斜视治疗:对于斜视的儿童,可能需要进行斜视矫正、眼肌训
练或手术治疗,以促进眼球协调和视觉的正常发展。

4.强化使用弱视眼:对于已经发展为弱视的眼睛,通过闭盖治
疗、眼贴、视觉刺激训练等方法来增强其使用,帮助恢复视觉功能。

5.多感官刺激:通过视觉、听觉和触觉等多种感官刺激的结合,
促进弱视眼的发展和功能恢复。

6.定期复查和跟踪:对于存在视觉问题的儿童,需要定期进行视
觉检查和跟踪,以确保治疗效果和视觉功能的稳定。

弱视治疗需要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因为具体的治疗方案会根据个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怀疑孩子可能患有弱视,请尽快咨询眼科专家或儿科医生进行评估和治疗。

弱视诊断专家共识(2011年)

弱视诊断专家共识(2011年)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近年来,国内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显示我国弱视的检出率明显高于预期以及国际同类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甚至有报告称我国的弱视检出率高达11.8%。

部分研究结果显示4~6岁儿童弱视的检出率随年龄增大呈几何级数递减。

弱视检出率高导致诊断扩大化,过度治疗现象严重冲击医疗规范和秩序,并造成巨额卫生资源浪费,给相关儿童和家庭带来负担,甚至伤害。

此外,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在1987年提出、1996年修订的《弱视定义、分类和诊疗指南》中,也强调了诊断弱视时应注意年龄因素,且尚需补充具有可操作性的参考数据或指南。

由于不断收到相关咨询和质疑,因此本学组在国内进行了以人群为基础的大样本儿童视力流行病学调查研究,并参考国外同期的研究成果和小儿眼科学专著,经多年实践和充分讨论,达成本共识。

一、弱视的定义视觉发育期由于单眼斜视、未矫正的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视力为弱视;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及以上,视力较低眼为弱视。

临床工作中应避免两种错误倾向:(1)诊断儿童弱视时,一定要首先进行系统检查,排除眼部器质性改变;同时,应发现导致弱视的相关因素,不能仪凭视力1个指标即诊断弱视;(2)根据儿童视力发育规律,对于3~7岁儿童,诊断弱视时不宜以视力低于O.9作为依据,而应参考相应年龄的视力正常值下限。

二、不同年龄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年龄在3~5岁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O.5,6岁及以上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0.7。

三、弱视的分类l.斜视性弱视:单眼性斜视形成的弱视。

2.屈光参差性弱视:双眼远视性球镜屈光度数相差1.50DS,或柱镜屈光度数相差1.00DC,屈光度数较高眼形成的弱视。

3.屈光不正性弱视:多发生于未配戴屈光不正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

屈光不正主要为双眼高度远视或散光,且双眼最佳矫正视力相等或接近。

远视性屈光度数≥5.00DS、散光度数≥2.00DC,可增加产生弱视的危险性,一般在配戴屈光不正矫正眼镜3~6个月后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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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诊治指南弱视是儿童常见眼病,常造成视力低下并影响双眼视功能,需要尽早积极治疗。

为标准弱视的诊断治疗,制定本指南。

一、弱视的定义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等异常视觉经历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正确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正常儿童,且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称为弱视。

不同年龄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年龄为3~5岁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6岁及以上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0.7。

二、弱视的分类〔一〕斜视性弱视恒定性、非交替性斜视最有可能引起弱视。

斜视性弱视被认为是来自于双眼的输送非融合信号的神经元之间竞争性或抑制性相互作用的结果,这种情况会导致注视眼的皮层视觉中枢占优势地位,而对非注视眼的输入信号的反响呈慢性下降,造成弱视。

交替性斜视因双眼获得视觉刺激的时机均等,一般不会引起弱视。

〔二〕屈光性弱视1.屈光参差性弱视当双眼的屈光度数不等时,可以引起屈光度较大眼的视网膜影像与对侧眼相比发生长期地离焦,从而导致屈光参差性弱视。

屈光参差的程度与弱视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成正相关,双眼远视性球镜屈光度数相差≥或柱镜屈光度数相差≥,屈光度数较高眼易形成弱视。

2.屈光不正性弱视双侧屈光不正性〔双眼屈光不正程度相等或相近〕弱视是屈光性弱视中的一种少见类型,表现为幼儿的双眼视力下降。

它的发生机制只涉及模糊的视网膜影像作用,多发生于未配戴矫正眼镜的双眼屈光不正程度相等或相近的中高度屈光不正患者。

屈光不正主要为双眼高度远视或散光,且双眼最正确矫正视力相等或接近。

远视屈光度数≥、散光度数≥,可增加发生弱视的危险性。

近视性屈光不正由于患儿可以获得近处景物的影像而较少引起弱视,只有大于0Ds的高度近视才有可能导致弱视的发生,因此近视性弱视的诊断需慎重,大于0Ds的高度近视尚需排除高度近视性视网膜病变。

一般在配戴屈光矫正眼镜3~6个月后视力不能恢复正常可确诊。

〔三〕形觉剥夺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是由于眼的屈光间质完全或局部不透明,导致视网膜上影像模糊而引起的。

最常见的原因是先天性或生后早期获得性白内障。

角膜混浊、感染性或非感染性眼内炎、玻璃体积血以及上睑下垂也会造成形觉剥夺性弱视。

形觉剥夺性弱视是不太常见的弱视类型,但是比较严重且难以治疗。

由单眼瞳孔区的遮挡所导致的弱视性视力丧失要比同等程度的双眼剥夺性弱视所产生的视力损失更大。

对于患有影响视力的单眼白内障的患儿,如果在生后2个月前进展白内障手术并进展光学矫正和视功能训练,预后较好。

医源性遮盖性弱视是形觉剥夺性弱视的一种特殊类型,可在长期眼部遮盖性治疗或以睫状肌麻痹剂进展离焦后发生,这种类型也称为“可逆性弱视〞。

三、弱视的危险因素单眼斜视、未矫正的屈光参差〔双眼远视性球镜屈光度数相差≥,或柱镜屈光度数相差≥〕,未矫正的屈光不正〔远视性屈光度数≥、散光度数≥,近视度数≥〕及形觉剥夺〔先天性白内障、角膜混浊、完全性上睑下垂等〕。

发生弱视的危险因素还包括早产、小于胎龄儿、发育缓慢,患者的一级亲属有弱视及孕期吸烟、喝酒等环境因素。

四、弱视的诊断〔一〕相关检查弱视的相关检查,除了常规的视力、外眼、眼前节与眼底检查,还包括双眼红光反射(Bruckner)试验、注视类型、双眼视及立体视检查、双眼眼位和眼球运动检测、睫状肌麻痹下视网膜检影验光等。

儿童视力检查方法的选择要根据儿童的年龄和认知能力而定。

对1岁以下的婴儿可观察其注视行为、采用注视和追随试验、遮盖厌恶试验、视动性眼球震颤〔optokineticnystagmus,OKN〕、选择性观看〔preferential looking,PL〕、图形视觉诱发电位〔pattern visual evoked potentials,PVEP〕等检查方法。

1〜2岁的儿童可采用垂直三棱镜试验、PL等检查方法;2〜3岁儿童可采用认图和图形配对等检查方法;3岁以上可采用图形视力表、E字视力表检查。

3岁以下儿童视力的评估:①注视和追随试验用于评估儿童单眼注视的能力,包括注视的质量〔稳定、不稳定〕、注视持续的时间〔持续性注视、非持续性注视〕、注视的位置〔中心注视、偏中心注视〕。

②遮盖厌恶试验即交替遮盖患儿两眼,观察其反响有无差异从而比较患儿两眼视力的不同。

通常患儿会拒绝检查者遮盖其视力较好的一眼,表现为哭闹、扭脸等拒绝反响。

③垂直三棱镜试验用于正位眼或小度数斜视儿童弱视的诊断。

在患儿眼前放置一块10~15△基底向下的三棱镜就可以鉴别患儿哪一只眼正在注视,因此就可以决定其两眼的注视偏爱。

④双眼注视偏爱试验常用于患有大角度斜视不配合检查视力的儿童弱视的诊断,对其两眼视力进展比较。

〔二〕视力检查儿童主观视力检查:主观视力检查涉及识别视标,包括字母、数字或符号,这是评估视力确定弱视的最常采用的方法。

视标可挂在墙壁上、显示在计算机屏幕或手持卡片上,在远距离〔3~6米〕和近距离〔35~40厘米〕进展视力检查。

视力检查应当标准化以便于对一系列随诊所得到的结果进展比较。

标准视力检查应采用白色背景、黑色视标的高比照度视力表。

儿童在视力检查时能否配合取决于视力表的选择和检查者的技术,以及和儿童的友好关系。

为了检查结果的准确真实,检查的环境应当保持安静。

幼儿在视力检查开场时,对放在近处的视标进展熟悉会对检查有帮助。

对年幼、害羞或有认知缺陷的儿童进展检查时,让儿童将视力表上的视标与他们在手持卡片上的图案比对可以取得更好的检查效果。

视力检查应当左右眼分别进展,并备有屈光矫正的设备。

非检查眼应用粘贴的眼罩或胶带来遮盖以防止儿童偷看。

有时儿童不允许有任何单眼遮盖,这种情况下应当测量双眼视力。

对于眼球震颤的患者进展单眼视力检查需要应用一个高度正球镜的镜片将对侧眼进展雾视,或者应用一个半透明〔而不是完全不透光〕的挡眼板进展遮盖,而且对这些患者要进展双眼视力检查。

视力表上视标的选择和排列能明显地影响视力检查结果。

视标应当是清楚、标准、具有相似的特征。

目前常见的视力表有LEA图形视力表,HOTV字母视力表,Snellen视力表及国际标准视力表。

视力表上视标的排列是较重要的因素,完整一行的视标数应当是5个。

最好是每行视标的数目相似,排列的空间相等。

儿童应当能准确地识别视标,才能通过这行的检查。

由于弱视患者区分孤立的视标要比成行的视标容易一些〔拥挤现象〕,在检查中以单个视标进展视力检查有可能高估视力,因此,在弱视患者检查中以成行的视标来呈现可以获得更为准确的单眼视力评估。

当检查者指向每个连续的符号时不要遮挡其它视标,这是为了保持邻近视标的拥挤作用。

如果对于一些儿童必须要用单个视标才能进展视力检查,应当在这单个视标周围以棒状图案围绕其上方、下方和两侧,来造成拥挤现象,这样就不会过高地估计视力。

〔三〕验光检查诊断和治疗弱视必须确定屈光度。

患者应当承受主觉验光和睫状肌麻痹下视网膜检影。

在睫状肌麻痹之前,动态的视网膜检影可以对调节功能进展快速评估,在评估具有高度远视眼或可能有调节缺乏的视疲劳儿童时是有效的。

由于与成人相比,儿童的调节力更大,因此,应在正确滴用1%阿托品眼膏或凝胶获得最大睫状肌麻痹效果后验光,特别是10岁前、初次验光,伴有斜视特别是内斜视的患者。

五、弱视的治疗原那么弱视治疗的成功率随着患者年龄的增加而下降。

然而,无论患者的年龄大小都应当进展治疗。

弱视的治疗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消除弱视的危险因素〔如矫正屈光不正、手术治疗斜视、治疗形觉剥夺因素等〕;二是通过遮盖和压抑优势眼来促使弱视眼的使用。

治疗方法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视力和既往治疗的依从性决定,也决定于儿童的身体、社会和心理状态。

弱视的预后取决于许多因素:弱视的原因、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治疗时的年龄、既往治疗史、对治疗建议的依从性以及并发症的情况等。

形觉剥夺性弱视应首先解除剥夺因素,保持屈光间质的透明,屈光性弱视要进展光学矫正。

〔一〕光学矫正对于屈光性弱视患者〔屈光参差性弱视和屈光不正性弱视〕及合并屈光不正的其他类型弱视患者〔合并屈光不正的斜视性弱视及形觉剥夺性弱视〕,配戴眼镜的度数应参照睫状肌麻痹验光的结果,正确的光学矫正能够显著提高弱视眼的视力。

大量研究显示患有双眼屈光性弱视的儿童,甚至有斜视的儿童在单用光学矫正后,弱视眼的视力也有实质性提高。

通常儿童对眼镜有较好的耐受性,特别是当视力有所提高后。

正确地配戴和调试有利于患者承受眼镜。

在婴儿中应用头带或柔韧的一片式框架更适合,也可用带子固定眼镜或用绳索系紧眼镜的柄脚和弹性铰链来戴好眼镜,对于儿童来说聚碳酸酯镜片更为平安。

〔二〕遮盖遮盖疗法可以提高单眼弱视患者弱视眼的视力或双眼弱视患者较差眼的视力,也可能在一些儿童中改善斜视。

遮盖最好应用不透明的眼罩直接粘在非弱视眼的周围皮肤上。

遮盖后再戴上处方眼镜。

在眼镜框上装上布套来遮盖有可能会造成“偷看〞。

近年来的随机临床试验说明,在治疗7岁以下重度弱视〔视力为~〕儿童中,每天给予6小时的遮盖可以产生与全天遮盖疗法相似程度的视力提高。

在中度弱视〔视力为~〕的儿童中,每天给予2小时的遮盖与每天6小时的遮盖治疗效果是相似的。

对于10岁及以下年龄的弱视患者,遮盖疗法的治疗效果是肯定的,假设治疗3~4个月视力提高不理想可延长遮盖时间或转换为光学压抑。

对于12~17岁的大龄儿童,遮盖的效果与之前是否进展过弱视治疗有关,假设未承受过弱视治疗,遮盖疗法仍可提高弱视眼视力。

在遮盖疗法中需要注意的不良反响包括:经过遮盖治疗的儿童可能在健眼发生遮盖性弱视,这种弱视一般在翻开遮盖后会很快恢复。

由于眼罩的粘贴治疗产生不同程度的皮肤刺激〔轻度刺激占41%,中度或严重的刺激占6%〕。

可以通过变换不同的遮盖方法或在儿童不进展遮盖时将润滑剂涂于刺激的区域,来尽量减少遮盖后的刺激性。

应当告知家长/监护人仔细地监查戴着遮盖布罩的儿童。

〔三〕药物性或光学性压抑疗法如果非弱视眼是远视眼,药物性压抑疗法可以用于治疗弱视。

可以应用睫状肌麻痹剂,大多数常用1%阿托品眼膏或凝胶来对非弱视眼进展光学离焦的治疗,可应用于中度弱视、遮盖性眼球震颤、遮盖失败或需要维持治疗的儿童,需要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响。

改变健眼的光学矫正来引起视物模糊已被用于治疗弱视眼。

然而,这种技术的有效性具有相当大的变异且缺乏随机临床试验验证。

〔四〕手术治疗弱视的病因当弱视是由于屈光间质混浊导致的〔如白内障、玻璃体混浊、角膜混浊〕或上睑下垂的程度已经到了不进展手术就会阻碍成功的弱视治疗时,应当尽早手术治疗。

手术后仍然需要弱视治疗。

〔五〕弱视的随诊评估确定弱视眼的视力是随诊评估的主要目标。

随诊检查应当安排在开场治疗后的2~3个月进展,但是时间的安排应根据治疗的强度和患儿的年龄而有所不同。

根据随诊检查的结果以及对治疗依从性的评估,治疗的方法可能需要调整。

当眼科医师确信儿童已经获得最好视力时,治疗强度应当逐渐减少直至维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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