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网络系统升级维护工作制度

医院信息网络系统升级维护工作制度
医院信息网络系统升级维护工作制度

吐哈石油医院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升级、维护制度

第一条信息网络系统的顺利升级、正确及时维护是保证医院日常业务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依据《信息系统维护管理规范》《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条例》以及现阶段我院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第二条信息系统升级制度

一、所有变更及BUG(软件隐蔽的缺陷或问题)必须经由网管员审核后上报软件公司,并作详细的文档登记,严禁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自与软件公司联系更改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HIS)的任何模块。二、网管员接收的任何关于HIS系统的邮件,必须确保无毒且经测试后方可给相关使用部门更新程序,并作有详细的更新记录(如变更内容等)。

三、专人(兼职)登记HIS系统各模块的版本信息及相关文档。

四、对于业务量大的使用部门,升级时需在工作较为轻松时进行,不得耽误科室的日常工作。

五、对于较大的系统的升级(如服务器、操作系统或数据库的升级)需要停机的需事先通知科室,选择业务量小的时候(如周末或节假日)进行升级。时间不易过久,必须时启动应急措施保证业务顺利进行。第三条信息系统维护制度

一、硬件维护制度.

1、每季度一次全院性硬件检查及维护,清洁主机及打印机等外设。如有硬件故障,可先自己处理,如确无法修复或需要更换配件,可请人修理或更换配件。同时提供代用设备,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2、对于无法修复的设备或无修复价值的设备,需尽快提供代用设备,并作好固定资产调配登记,通知财务科及总务科。

3、专人(兼职)登记设备的发放及调换。年度结束前必须对现用设备造表备案注明详细的使用情况。

二、软件维护制度

1、每两月一次全院性软件检查,主要检查有无在工作机上安装非工作用软件,运行不明用途软件及游戏、聊天软件、有无私自更改设备接口配置、有无私自链接外科室工作站等,并详细记录,若有违纪情形较恶劣的按相关奖惩制度处理。

2、平时对于科室的系统或软件故障,处理前必须分清是否人为制造,情形较恶劣的必须在科室领导人知晓的情况下方可给予解决,并作详细记录。

3、数据库必须每日作数据备份和日志备份。不定期清理垃圾数据,更改数据库结构或存储过程、触发器、作业等时必须有详细的更改记录。

4、没有上级文件及物价管理人员书面文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价表中的数据。

5、没有医务处或护理部通知不得私自为医生或护士开通上机帐号,

没有相关科室领导同意,不得增加工作人员权限,不得开通工作人员参数设置权限。.

6、不定期更改管理员密码及工作站密码,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非网管员泄露密码,如有密码可能泄露的嫌疑,需立即更改,并通知其他网管员。中心机房所有机器必须加设屏保密码,防止外来人员私自上机。7、定期升级病毒库并置于服务器公用目录,通知科室定期查毒杀毒。外来软盘、优盘一律先查毒后使用。

8、未经科室领导同意网管员不得私自在各科室工作站安装与医院信息系统无关的软件。

对于可以上外网的医保传输机器必须专机专用,不得再上内网,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原因将内外网机器互联下载、拷贝文件、游戏等。严禁将内网机器接入外网。上外网机器必须专人负责、定期杀毒,以免死机,影响工作。

三、具体实施方法

各科室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计算机及网络问题,可先电话告知网络管理员,尽可能电话远程解决;对于在电话里不能解决的问题,网络员应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解决;若出现问题较为严重,不能现场解决,需要开发商或供应商协助解决的,由网管员报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后通过相应手段予以尽快解决。

信息系统计算机及网络维护工作流程图工作时间内服务请求工作时间之外服务请求

电话通知值班工程师网管记录服务请求

电话通知值班工程师

通过电话解决问

工程师现场服

解决问

技术服务升级请求(请上级专家)

问题觖决

工程师记录维护工作情况

整理报告归档完成

信息系统软件更新测试流程图运行软

硬件准备就绪

测试软

测试成

保存结果

是否完成软件测试?

结束数据库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制定门诊预约制度如下: 一、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二种方式。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4:00。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三、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以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四、为方便患者,导诊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预约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6点30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

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六、预约患者就诊当天(10点前)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导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八、医院通过网络、门诊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九、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告知门诊部。 十、我院转诊工作由医疗服务部负责,与门诊部及预约工作人员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双向转诊工作得以落实。 十一、本制度从2011年6月XX日起执行。 预约诊疗须知及流程 各位病友: 为了方便患者诊疗、缓解上午挂号拥挤、住院难等现象,我院将推出现场预约及电话预约诊疗制度,实施方法如下: 1、预约电话。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需提前两天,预约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期间,即:周一至周五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提高我院的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1.投诉的途径 医院设立投诉监督电话(医政科、门诊办、医保办、监察室),医院公众场所设立意见投诉箱,各病区设有意见薄。 2.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1)医院办公室:受理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的投诉。 (2)党委办公室:受理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 (3)监察室:受理职工违规违纪方面的投诉。 (4)医政科: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 (5)门诊办公室:受理门诊医疗方面的投诉。 (6)医保办:受理医疗费用方面的投诉。 (7)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 (8)财务科:手里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 (9)保卫科:受理医院安全方面的投诉。 (10)总务科:受理后勤保障方面的投诉。 (11)设备科:受理设备管理方面的投诉。 (12)感染办公室: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 (13)各部门、各科室受理本部门和科室范围内的投诉。 (14)其他应该受理的投诉问题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受理。

3.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是在我院治疗或或工作关系过程中,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或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的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投诉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诉材料。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科室应做好记录。投诉的匿名信和电话,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4.投诉处理 (1)各职能科室应建立来信来访和投诉记录本,确定接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2)投诉人到各科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恢复而让投诉人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须做好处理记录。受理科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立案调查的,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诉者。 (3)投诉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首席职能部门牵头,其余部门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处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影响投诉内容的办理。 (4)在调查核实案情时应有两人随行,要认真做好笔录并让调查人签名盖章。 (5)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

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制度

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XXXX医院 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网络预约三种方式。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出院复诊。 三、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以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四、为方便患者,导诊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预约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6点00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六、预约患者就诊当天(10点前)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

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导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八、医院通过门诊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九、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告知门诊部。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修订部门:门诊部 修订时间:2018年3月

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

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 规范流程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制定门诊预约制度如下: 一、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二种方式。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4:00。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三、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以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四、为方便患者,导诊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预约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6点30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六、预约患者就诊当天(10点前)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导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八、医院通过网络、门诊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九、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告知门诊部。 十、我院转诊工作由医疗服务部负责,与门诊部及预约工作人员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双向转诊工作得以落实。 十一、本制度从2011年6月XX日起执行。 预约诊疗须知及流程 各位病友: 为了方便患者诊疗、缓解上午挂号拥挤、住院难等现象,我院将推出现场预约及电话预约诊疗制度,实施方法如下: 1、预约电话0718- 。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需提前两天,预约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期间,即: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周六8:00-12:00。 2、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均不含门诊挂号费。 3、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有效的联系电话。 4、预约患者就诊当天(10点前)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收费处交费,然后到专家门诊及相关科室就诊、检查。 5、门诊号是有限资源,如您确定不来就诊,电话预约者请一定在就诊前一天15:00之前电话取消预约项,否则记违约一次。对于一个月内三次以上(包括三次)违约者,将取消其半年内的预约资格。 预约挂号流程图 电话预约挂号现场预约挂号 门诊大厅挂号处取预约号、交费

医疗投诉管理制度

医疗投诉管理制度 患者的投诉对于医院改进服务、发现缺陷、堵塞漏洞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促进医院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医疗投诉管理制度。? 一、投诉渠道:? (一)医院投诉监督电话、医院电子邮箱,医院公众场所的意见投诉箱,各科室意见薄(本)。? (二)建立院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 (三)医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为综合接待受理、协调投诉科室,其它职能科室受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诉。? 二、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一)院办公室:受理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职工劳动纪律方面的投诉;(二)党委办公室:受理医德医风方面、职工违规违纪方面的投诉。? (三)医务科: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 (四)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 (五)门诊部:受理门诊、体检等方面投诉; (六)审核科:受理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

(七)保卫科:受理医院安全方面的投诉;? (八)总务科:受理后勤保障方面的投诉;?? (九)药剂科:受理设备管理、药品质量、价格及药事管理方面的投诉。? (十)感染管理科: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 (十一)各系统、各科室受理本系统和科室范围内的投诉。? (十二)其它应该受理的投诉问题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受理。? 三、受理投诉条件? (一)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治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二)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三)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投诉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诉材料。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科室应做好记录。投诉的匿名信件和电话,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四、投诉的接待与处理:? (一)医院投诉的接待、处理实行“首诉负责制”,应当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避免和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禁止任何形式的推委和回避。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使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互相谅解,达成共识。?

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及管理规范

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及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国家卫生部“三好一满意”和省卫生厅便民惠民50条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湖北省实施114统一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制定门诊预约制度及管理规范: 一、直属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挂号采取三种方式包括(1)现场预约:白天工作时段(8:00-16:00)由导医台负责接待登记;(2)电话预约;(3)114网络预约平台语音服务热线。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7:00。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三、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以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

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身份证、医保卡),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身份证、医保卡号,电话联系方式)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对预约患者挂号,应核对患者身份信息(身份证、医保卡)及挂号凭证。 四、为方便患者,导医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并将每天现场预约和电话预约的资料交挂号室汇总。 五、预约工作人员(挂号室负责指派)每天下午16:30后,登录114网络预约平台下载预约清单,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六、预约患者就诊当天(10点前)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完整版)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诊疗服务,推进文明有序就诊。由客户服务中心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实行预约统一号池管理及预约号源的动态调整。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诊疗工作。特修定本制度: 一、提供无节假日全预约诊疗服务,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 二、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及普通门诊均采用实名制分时段预约,根据患者的就诊需求和预约号源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预约时间。 三、预约方式 (一) 电话预约:可拨打全市统一预约热线96166,提供24小时预约。(二) 现场预约:正常上班时间至门诊各楼层分诊台或客户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台现场预约。 (三) 自助服务机自助预约:至门诊各楼层预约自助机预约。 (四) 网络预约:通过厦门市民健康信息网进行网络预约。 四、预约要求采用实名制免费预约,需要患者提供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有效的联系电话,自行与医生预约无效。 五、预约规范流程 (一) 工作人员根据患者提供的信息,录入预约信息系统,预约成功后患者即收到预约成功提示短信。 (二) 预约成功者就诊当日按具体预约时间至少提前10分钟到相关门诊分诊台凭患者本人医保卡或本院出售的市民健康卡,按序领取预约号并候诊,预约号最长保留15分钟,否则需重新排队取号。 (三)若因特殊原因需延迟就诊时间的,根据号源的实际情况予以重新预约,或征求医生的意见进行补号处理。 六、出诊医生管理要求 (一) 为了保障预约服务工作有序开展,门诊出诊医生严格按要求出诊,不得随意停诊。 (二) 因故需停诊 1.至少在停诊前一天书面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备。

2.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前告之患者变动情况,取得患者的理解,并在叫号系统显示屏上滚动停诊通知。 七、预约号源管理 (一) 因预约号资源有限,预约成功后如不能按时就诊,请最少于就诊前一天拨打预约电话取消预约。 (二) 一月内连续三次预约成功无故爽约者,按照厦门市统一门诊预约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建立双向转诊患者预约绿色通道,提供优先预约服务。 九、对出院复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服务。 十、根据患者预约需求,医院将适时调整预约号源,逐步提高门诊预约比例,引导患者通过预约就诊。按照预约优先的管理原则,逐步做到预约患者优先安排就诊。 十一、做好导分诊工作,加强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的培训,做好预约诊疗咨询服务,科学合理安排各诊疗科室的分诊工作。 十二、医院定期更新门诊诊疗科室的信息,通过网络和宣传栏等方式公布诊疗信息、医务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出诊时间、门诊出诊医师排班表、预约挂号就诊流程和方式,方便患者选择预约和就诊。 十三、因预约过程中沟通有误引起的预约失误,核实情况,安抚患者,并与医生沟通,及时安排患者就诊。若造起投诉或医疗纠纷的,一旦落实,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与科室奖惩考核制度挂钩,或按医院纪检监察室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本制度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一、投诉途径与渠道 1、医院投诉监督电话、医院电子邮箱,医院公众场所的意见投诉箱,各系统、科室、班组意见薄(本)。 2、建立院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 3、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为综合接待受理、协调投诉科室,其它职能处室受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诉。 二、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1、院办公室:受理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的投诉。 2、党委办公室:受理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 3、人事处:受理职工劳动纪律方面的投诉。 4、监审处:受理职工违规违纪方面的投诉。 5、医教处: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 6、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 7、财务处:受理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 8、保卫处:受理医院安全方面的投诉。 9、总务处:受理后勤保障方面的投诉。 10、设备处:受理设备管理方面的投诉。 11、感染管理科: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 12、药剂科:受理药品质量、价格及药事管理方面的投诉。 13、各系统、各科室受理本系统和科室范围内的投诉。

14、其它应该受理的投诉问题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受理。 三、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治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投诉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诉材料。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科室应做好记录。投诉的匿名信件和电话,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四、投诉处理 1、各职能处室应建立人民来信来访和投诉记录本,确定接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2、投诉人到院领导、职能部门、系统、科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需做好处理记录。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应带投诉人到相关职能处室,受理处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立案调查的,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诉者。 4、对缺少凭证和情况不明的投诉,要及时通知投诉者,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受理。 5、投诉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为首的职能部门牵头,其余部门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处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影响案情的办理。 6、在调查核实案情时应有两人随行,要认真做好笔录并让调查人签名盖章。 6、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办案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使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互相谅解,达成协议。 7、对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案件,实行集体会审,并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做到定性准确,处理得当,保证办案质量。 8、对投诉立案调查的投诉事件,受理部门应在30日内向投诉者作出书面答复,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最迟不能超过60日,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书面答复要写明以下内容:调查核实过程;事实证据;责任及处理意见。 9、对调解无效的案件,及时告知投诉人按法律程序处理。 10、投诉人无理取闹,经劝助、批评教育无效的,或投诉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应及时告知公安部门处理。 11、投诉处理完毕后,整理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立卷归档,留档被查。

最新医院投诉管理制度及处理流程

一、畅通病员投诉渠道 1、医院成立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监察室,集中接受病员的投诉。正常工作时间内应保持电话畅通,坚持值守,公布投诉电话。节假日、夜间投诉由院行政总值班全权负责。 病员投诉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信函、医院网站公布的投诉电子信箱或直接前往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进行投诉。工作人员对每一投诉者应热情接待,建立专门记录本进行登记和受理,对投诉进行初步分析。一般性的咨询、建议和质询给予现场解答和处理,对暂时难以解答或牵涉到相关科室、部门的投诉应及时口头或书面通知相应部门解决:属于医师诊疗过程中的投诉和纠纷由医患沟通办公室解决,必要时汇报医务处,由医务处进行协调解决;门诊病人一般投诉由门诊部负责协调处理;属于护理工作中的投诉由护理部统一解决;属行风建设方面的投诉及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问题由院监察室配合各党支部调查核实和处理;属于收费管理方面的投诉由财务处受理、处置;属于医保方面的投诉由医保办受理;属于总务后勤方面的问题由总务处解决。 各部门在接到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转来的投诉意见后,应严肃认真的负责调查核实,并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一般性投诉处理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牵涉到多科室、多部门的难度较大的投诉处理不超过一周,必要时通过院技术委员会或院长办

公会讨论决定。医疗纠纷的处理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要求,规范处理程序,按程序处理汇报。 投诉处理落实后应由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及时向投诉者进 行反馈,同时将处理结果记录于相应记录本上。 2、各病区设立意见薄,放置于醒目处,护士长应每天检查病员书面投诉情况,在本科室范围内可以解决的问题应立即解决,解决结果记录于病员意见本上。本科室解决不了的投诉,应介绍病人前往医院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统一协调解决。 3、院监察室应定期召开病员座谈会,及时听取社会和病员意见和建议,分析和整理病人的意见及医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门诊部设立咨询服务台、接待门诊病人的投诉,及时处理门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病人投诉由医院总值班接待和处理,总值班不能处理应请示当日值班院长或分管院长,或次日由院办根据总值班记录书面向相应管理职能部门通报。 6、直接到相应职能部门投诉者应由相应职能部门接待,非本部门职能管理范围者,工作人员应和投诉人一同前往相应职能部门做好交接处理工作。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流程=

关于下发《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流程(试行)》 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 根据医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中“预约诊疗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临床实际情况,特修订补充了相关规范流程(见附件),从即日起,请各临床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南昌三三四医院医务科 2017年1月3日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流程(试行) 一、为方便患者就医,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 二、预约的范围包括:挂号预约、检查预约、住院预约、手术预约等。 三、预约可采取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等多种方式。指定专人负责进行预约人员接待和登记工作。 四、预约挂号包括普通门诊、专科门诊及专家门诊。 五、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预约人员应出示身份证,留下可靠的联系电话并按时就诊。 六、工作人员应在每日开诊前将预约情况通知出诊医师。出诊医师因故不能出诊或临时调换人员,工作人员应提前通知患者并表 示歉意。 七、门诊病人需长期复诊的可与经治医师共同商议制订复诊预约计划。 八、需要进行医学影像检查、功能检查以及各种检验的可持申请

单缴费后直接在相关科室预约。 九、工作人员每月应将预约服务的相关数据及资料报门诊部及医务科备查。 十、支持性文件:南昌三三四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流程》(南昌三三四医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之155)

出院复诊患者中长期预约流程 住院患者出院 ↓ 有复诊需要患者 ↓ 经管医生登记预约表 ↓ 客服人员收集(每周一次) ↓ 客服人员按时预约挂号 ↓ 客服归档 备注:中长期预约期限为3个月内

出院复诊患者中长期预约登记表 (出院复诊预约:指当日办理出院的患者对出院后需要定期复查进行预约挂号)

医院投诉管理办法70935016

医院投诉管理办法70935016 医院投诉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卫生信访工作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诉是指患者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投诉人)对医院及其工作人员所提供的医疗、护理等服务不满意,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的投诉管理,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第四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医院应当按规定实行院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第五条投诉人应当依法文明表达意见和要求,不得干

扰正常医疗秩序。 第六条医院投诉的处理应当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做到投诉有接待、处理有程序、结果有反馈、责任有落实。 第七条医院应当制定《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相关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法律意识,提高医患沟通能力,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投诉管理责任制度,与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相结合,健全投诉管理部门与临床、护理、医技部门的沟通制度,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安全预警制度,加强紧急情况处置和警告值报告。对于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等医疗质量安全重点部门报告的患者紧急状况,应立即采取院内会诊等积极措施,尽力避免或减少不良后果。 第二章医患沟通 第十条医院应“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质量,优化服务流程,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医患沟通,把对病人的尊重、理解和关怀体现在医疗服务全过程,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医院主要领导、工作人员,特别是临床一线工作人员应以病人为中心,切实担负起医患沟通、化解矛盾的责任。

卫生院投诉处理制度

卫生院投诉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一、投诉途径与渠道 1、医院投诉监督电话、医院电子邮箱,医院公众场所的意见投诉箱,各系统、科室、班组意见薄(本)。 2、院办公室为综合接待受理、协调投诉科室,其它职能处室受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诉。 二、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1、院办公室:受理全方面的投诉。 2、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 3、财务处:受理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 4、各系统、各科室受理本系统和科室范围内的投诉。 5、其它应该受理的投诉问题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受理。 三、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治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投诉人签

字盖章后作为投诉材料。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科室应做好记录。投诉的匿名信件和电话,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四、投诉处理 1、各职能处室应建立人民来信来访和投诉记录本,确定接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2、投诉人到院领导、职能部门、系统、科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需做好处理记录。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应带投诉人到相关职能处室,受理处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立案调查的,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诉者。 3、对缺少凭证和情况不明的投诉,要及时通知投诉者,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受理。 4、投诉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为首的职能部门牵头,其余部门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处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影响案情的办理。 5、在调查核实案情时应有两人随行,要认真做好笔录并让调查人签名盖章。 6、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办案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使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互相谅解,达成协议。

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为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的意见》和《浙江省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提高门诊服务质量,优化门诊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就医,我院建立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1.预约挂号一律采用实名制,预约患者必须详细提供患者的真实 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项目。 2.提供多种形式的分时段预约挂号服务,包括网上预约、电话预 约和现场预约。普通门诊、专科门诊、专家门诊的出诊医生全部开放预约服务,每位医生半个工作日预约限号外科30位、内科25位患者。 3.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由预约中心负责,现场预约由相关科室分 诊护士负责。预约中心工作人员于每天下午3时后将电话预约及网上预约资料信息整理录入到院内网预约平台上。 4.预约短信平台提前1天将预约患者的预约信息发至患者手机提 醒其按时前来就诊。 5.挂号时须出示身份证和预约短信予以确认,挂号后立即进入排 队系统,患者直接到候诊室等候呼叫。 6.对70岁以上的老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等特殊人群由服务中心 及各科分诊护士优先安排预约或就诊。计算机为特殊人群设计预约排队优先号。 7.各科出诊医生严格执行“门诊医生出诊管理制度”不随意停诊。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诊者,必须经科主任同意后,提前通知门诊部,门诊部及时更改排班,预约中心人员和分诊护士负责联系已预约的患者更改预约时间或取消预约。 8.预约者须准时来院挂号,过了预约1小时未确认者视为预约失效。如确实不能按时就诊,需至少提前一天致电预约电话或登录预约网站,取消预约。如累计2次失约者列入黑名单,取消预约资格。 9.在预约诊疗实施过程中,门诊部及信息科共同做好预约流程的建立,维护和改进工作,不断满足门诊不同人群的预约需求。

xx医院投诉管理制度及投诉处理流程

xx医院 投诉管理制度及投诉处理流程 为了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及时听取和处理患者的投诉和建议,更好地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院,特制定此制度。 一、畅通病员投诉渠道 1、医院成立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监察室,集中接受病员的投诉。正常工作时间内应保持电话畅通,坚持值守,公布投诉电话(xx)。节假日、夜间投诉由院行政总值班全权负责(电话:xx)。 病员投诉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信函、医院网站公布的投诉电子信箱【@https://www.360docs.net/doc/6e11052125.html,】或直接前往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董事楼1楼投诉处置室)进行投诉。工作人员对每一投诉者应热情接待,建立专门记录本进行登记和受理,对投诉进行初步分析。一般性的咨询、建议和质询给予现场解答和处理,对暂时难以解答或牵涉到相关科室、部门的投诉应及时口头或书面通知相应部门解决:属于医师诊疗过程中的投诉和纠纷由医患沟通办公室(xx)解决,必要时汇报医务处,由医务处进行协调解决;门诊病人一般投诉由门诊部负责协调处理;属于护理工作中的投诉由护理部统一解决(xx);属行风建设方面的投诉及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问题由院监察室配合各党支部调查核实和处理(xx);属于收费管理方面的投诉由财务处受理、处置(xx);属于医保方面的投

诉由医保办受理(xx);属于总务后勤方面的问题由总务处解决(xx)。 各部门在接到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转来的投诉意见后,应严肃认真的负责调查核实,并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一般性投诉处理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牵涉到多科室、多部门的难度较大的投诉处理不超过一周,必要时通过院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医疗纠纷的处理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要求,规范处理程序,按程序处理汇报。 投诉处理落实后应由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及时向投诉者进 行反馈,同时将处理结果记录于相应记录本上。 2、各病区设立意见薄,放置于醒目处,护士长应每天检查病员书面投诉情况,在本科室范围内可以解决的问题应立即解决,解决结果记录于病员意见本上。本科室解决不了的投诉,应介绍病人前往医院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统一协调解决。 3、院办应定期召开病员座谈会,及时听取社会和病员意见和建议,分析和整理病人的意见及医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病人服务中心设立咨询服务台、接待门诊病人的投诉,及时处理门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病人投诉由医院总值班接待和处理,总值班不能处理应请示当日值班院长或分管院长,或次日由院办根据总值班记录书面向相应管理职能部门通报。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和流程

泗阳县人民医院 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为进一步提高我院门诊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及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制定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如下: 一、医务科负责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门诊部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预约诊疗的具体工作。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门诊预约诊疗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和社区转诊的患者。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两种方式。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 5 : 0 0。出院复诊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 三、预约诊疗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普通门诊和出院复诊。 四、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实行“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时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处,如爽约两次及以上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四、为方便患者,门诊导诊预约台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合理安排分时段诊疗、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预约登记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 6点3 0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处及相关科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六、预约患者在就诊当天(1 0点前)到门诊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分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或检查。 八、医院通过网站、门诊公示牌、门诊大厅电子屏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九、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需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 6点前告知门诊导诊预约台工作人员。(电话:85226500) 十、检验科、CT室、彩超室、核磁共振室、动态心电等检查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实行分时间段预约,减少患者排队等候时间。 十、我院转诊工作由事业发展部负责,事业发展部要与门诊部及预约工作人员做好衔接工作 确保双向转诊工作得以有效落实。 十一、本制度从2 0 1 5年8月1日起执行。 门诊部 2015年08月01日修订

医院职工内部投诉管理制度最新

医院职工内部投诉管理制度最新

医院职工内部投诉管理制度 各科室: 为保护职工工作、学习、生活的合法权益,激励职工更好地为医院服务,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问题,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医院职工内部投诉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职工主人翁精神,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医院管理,不断提高医院服务满意度,提升医院形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投诉,是指医院内部职工(以下简称投诉人)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对医院或科室及个人在医疗、服务、管理及环境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对违法违纪、失职行为提供线索、反映情况的行为。 第三条院办是职工内部投诉的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全院职工内部投诉处理的监督和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统一受理投诉。 (二)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人。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职工内部投诉处理工作。 (四)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第四条医院各部门、各科室指定1名负责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一)属医疗业务方面的由医务部或护理部负责办理。 (二)属医德医风、服务态度和违章违纪方面的,由党办牵头责任科室所属支部和科主任办理;党办在认真履行督办职责前提下,按照“医德考评制度”的要求及时完善考评记录。 (三)属劳动纪律方面的,由院办负责办理。 (四)属医疗业务以外的,如医院环境、水木工电、物资供应等方面的,由总务科负责办理;器械、设备、食堂方面的,由物质管理科负责办理;药品方面的,由药剂科负责办理。 (五)属价格、收费方面的由财务科负责办理。 (六)属医院管理方面的,由院办负责办理。 (七)属对外宣传、舆情管理方面的,由外联宣教科负责办理。 第五条投诉人可采取面谈、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投诉;既能够按照职责分工向有关职能部门投诉,也能够直接向院办进

整形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

整形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诊疗服务,推进优质服务就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制定预约制度如下: 一、全面协调医院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预约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工作。 二、预约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网络预约三种方式。预约需提前一天预约。预约范围我院所有专家。 三、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以提前预约为主,当天现场为辅。预约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 四、为方便患者,导诊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手续、登记联络、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预约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7点前将预约就诊患者报科室,科室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六、预约患者就诊当天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联系咨询师安排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导诊人员根据预约时间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八、医院通过网络、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坐诊信息。 九、为保障预约工作的有序开展,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全院通告。

整形医院预约诊疗须知及流程 各位求美者: 为了方便患者诊疗,我院将推出现场预约、电话预约及网络预约的诊疗制度,实施方法如下: 1、预约电话。电话预约和网络预约需提前一天,预约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期间,即:周一至周日9:00--17:30 。 2、电话预约、网络预约咨询诊疗项目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3、预约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有效的联系电话。 4、预约患者就诊当天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联系咨询师安排就诊。诊疗方案满意,患者交费,安排治疗前检查和治疗时 间。 预约流程图: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网络预约 大厅核对、填资料、安排咨询师 专家就诊并定方案 满意付费 完成治疗前检查和安排治疗时间 治疗 离院

人民医院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潍坊市人民医院投诉处理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投诉,主要是指患者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投诉人)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的行为。 第三条医院按规定实行院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医院在投诉接待、处理工作中应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以事实为依据,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协调医患关系、处理医疗纠纷。 第五条医院应当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避免和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与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相结合的投诉管理责任制度,健全投诉管理部门与临床、护理、医技和后勤等部门的沟通制度,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安全预警制度,加强紧急情况警告报告和紧急情况处理。 第八条医院建立医疗纠纷报告制度,鼓励临床科室主动向

客户服务部报告发生的医疗纠纷,认真组织调查、讨论、分析,积极协调处理。处理完毕的,按月报告客户服务部备案。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科室应立即向客户服务部书面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 (二)导致三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 (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各科室应积极配合客户服务部开展投诉事项的调查、核实、处理工作。 第二章投诉管理机构与人员 第十条医院主要领导是医院投诉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应当指定至少1名负责人配合投诉管理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客户服务部为处理医疗纠纷的责任部门,接待场所内应当张贴便于患者查询的有关法律﹑法规﹑投诉程序等规定资料,安装必要的录音录像监控设备。 第十二条客户服务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统一受理投诉; (二)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投诉处理工作; (四)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第十三条客户服务部受理投诉范围:因投诉人与医院双方

医院投诉管理制度

医院投诉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医院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投诉管理,是指患者就医疗服务行为、医疗管理医疗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医疗机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和结果反馈的活动。 (三)基本要求 投诉的接待、处理工作应当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四)具体细则 1.各医院应当设立一站式的投诉管理部门统一接待患者在诊疗过程中的投诉、意见和建议。 2.医院各科室、职能部门应配合投诉管理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与本科室、职能处室相关的投诉处理工作。 3.投诉接待实行“首诉负责制”。被投诉部门、科室的工作人员应当予以接待,尽可能当场协调;对于复杂或涉及其他部门问题,接待人员要主动引导投诉人到投诉管理部门。 4.投诉接待人员应当认真倾听投诉人意见,准确记录以备核实相

关信息,耐心告知问题处理流程,稳定投诉人情绪,避免矛盾激化。 5.投诉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向当事部门、科室和相关人员了解、核实情况。医院要对复杂事件涉及的当事部门、科室具体处理问题时限和处理方式有明确要求并将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6.对于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投诉管理部门不予处理,但应当向患者说明情况,告知相关处理规定: (1)患者已就投诉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向第三方申请调解的; (2)患者已就投诉事项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信访部门反映并作出处理的; (3)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和具体事实的; (4)投诉内容已经涉及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 (5)其他不属于投诉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投诉。 7.投诉人应当依法文明表达意见和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书面投诉资料,配合投诉接待部门的调查和询问,不得扰乱医疗正常秩序。对于投诉人采取违法或过激行为的,接待部门和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保卫处。保卫处负责引导投诉人文明投诉,对违法或过激行为依法制止,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8.纠纷投诉接待管理部门也应接待临床一线工作人员反应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和对接,及时处理、反馈。 9.对于患方提出的因医疗行为致使患者受到损害,患方提出索赔要求的投诉转入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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