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化执法浅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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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管执法工作人性化

论城管执法工作人性化

论城管执法工作人性化提要鉴于现在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困境,城管执法要提倡人文关怀,确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做到城管执法人性化。

关键词:城管执法;人性化;人文关怀城管执法是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进程及城市行政机关改革的产物,与城市秩序、市民利益息息相关,虽然在不断地改革与完善,但缺乏法律保障、行政处罚与行政管理的职责不清、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强调人性化执法是破解城管执法难的有效途径。

一、人性化执法的概念人性化执法是一个存在诸多争议的话题。

所谓人性化执法,是指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具有一种以人为本、关心人、尊重人、为民负责的文明执法理念,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所开展的执法工作。

其实质为以人为本,促进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提高执法质量和效果。

人性化是执法的深化和完善,是执法技巧、管理模式、服务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外在体现。

就深层次讲,人性化执法存着主次关系,即以“执法”为主,“人性化”为辅。

人性化执法具有严格执法、平等执法、尊重人权和真诚服务的特点。

二、人性化执法的作用及其问题(一)城管形象欠佳,在我国许多城市普遍存在。

正确推进城管的人性化执法工作,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法制社会的进步具有积极的意义。

1、人性化执法有利于相关法律的有效实施。

推行人性化执法能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和城市管理意识,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能自觉认同和支持,并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决策、实施和监督。

2、人性化执法有利于实现城管执法的自身需要。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城市管理中文明执法要求越来越高,在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的情况下,推行人性化执法,注意执法分寸,就能做到宽严适度,提高文明执法的水平。

(二)人性化执法是现代文明的执法方式,是对传统执法观念支配下执法方式的改革。

正确把握人性化执法,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人性化执法不是执法力度弱化。

人性化执法提倡以人为本,注重服务质量,强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对执法对象充满人性,不仅体现了彼此的人格平等,而且包含了执法对象在守法和接受监督管理时对执法者的支持与配合。

执法人性化心得体会

执法人性化心得体会

执法人性化心得体会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执法工具,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执法人员执行任务的过程中,由于其具有人性化的特点,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

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经历和体会谈一谈对于执法人性化的感悟和认识。

首先,执法人性化应重视人权。

无论是侦查过程还是案件审理,保护当事人的基本人权是执法人员的首要任务。

在执行任务时,我们应该尊重并保障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受侵犯,确保其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地位。

在面对矛盾冲突时,我们要善于沟通、理解和包容,注重调解、化解矛盾,以减少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

其次,在执法行为中要体现尊重和宽容。

作为执法人员,我们应该对被执法对象保持尊重和理解的态度,不以高姿态对待,避免出现蛮横、傲慢的行为。

当涉及到弱势群体时,我们更要给予尊重和关爱,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同时,我们也要学会包容和接纳不同的声音和观点,充分尊重他人的权益和自由。

此外,执法人性化还要体现在公正与廉洁上。

执法人员要保持绝对的中立性和公正性,不受私利的干扰,不得以权谋私利。

我们要遵守职业操守,严守法律底线,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作风。

对于违法犯罪行为,我们要坚决依法惩处,而对于正当合理的请求和诉求,我们也要给予及时的回应和处理。

只有做到公正廉洁,我们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与尊重。

最后,执法人性化还要着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要始终将服务群众作为首要任务,做到耐心倾听、细致解答。

我们要注重宣传和教育,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激发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依赖。

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我们还要加强团队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冗余环节,提供更快捷、便利的服务。

总之,执法人性化不仅仅是一种执法理念,更是一种责任和担当。

执法人员要旗帜鲜明,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偏不倚地公正执法,注重对当事人的人权保护,坚持尊重和宽容的态度,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作风,提高服务水准和效率。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公平的正义。

关于对人性化执法的心得体会

关于对人性化执法的心得体会

关于对人性化执法的心得体会人性化执法是指在执法过程中,充分尊重、关怀和保障被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以人为本,注重人情、人事和人权的原则。

在我从事执法工作的过程中,我深深认识到人性化执法的重要性。

首先,人性化执法能够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人性化执法不仅关注罪行的严重性,更注重考虑被执法人员的背景、原因和特殊情况等因素。

通过平等、公正的对待,能够更好地保障执法的合理性,减少不当执法和冤假错案的发生。

其次,人性化执法能够增强执法部门的公信力和形象。

执法部门的形象与执法行为密切相关,人性化执法不仅在行为上注重依法行事,还强调对被执法人员的尊重和关怀。

这种平等和关怀的态度,能够为执法部门树立良好的形象,提高公众对执法的信任度。

再次,人性化执法能够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

通过平等、友善的执法方式,能够有效缓解被执法人员的情绪和抵触心理,降低冲突的发生。

同时,人性化执法还注重通过教育、引导等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简单地依靠惩罚手段,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最后,人性化执法能够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

在人性化执法的理念下,执法部门需要根据法律和人情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处理每一个案件。

这种执法方式是符合法治社会的要求,能够带动整个社会向法治方向发展,推动法律的有效实施。

总的来说,人性化执法是一种使执法更加人性化、合理化和公正化的理念和方式。

通过遵循这种理念,执法能够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增强执法部门的公信力,减少社会矛盾,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

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我将继续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人文关怀能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人民。

人性化执法的心得体会

人性化执法的心得体会

人性化执法的心得体会人性化执法是指执法者在执行职务时充分考虑被执法对象的人权、尊重其人格尊严等方面的一种执法方式。

它强调执法行为应当尊重被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且在执法过程中更加注重与被执法对象的沟通与交流,以达到执法的双赢目标。

作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意识到自己的权力是来自于法律和法规,而不是任意行使的。

因此,在执法中要注重合法性,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执法行为的正当性与合理性。

同时,执法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处事态度,坚守公正平等原则。

首先,在执法行为中,要充分尊重被执法对象的人权。

人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被保护和尊重。

执法人员应当理解并尊重被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并在执法过程中注重保护被执法对象的人权。

例如,在进行人身搜查时,应保持谨慎、尊重的态度,且遵循合法的程序与原则,避免对被执法对象造成精神或身体上的伤害。

其次,人性化执法需要执法人员与被执法对象的沟通与交流。

执法并非一味地强制执行,而是要与被执法对象进行有效沟通,了解对方的需求和情况。

只有通过有效的沟通,才能更好地理解和解决问题,减少冲突和误解的可能性。

例如,在交通执法中,执法人员可以在罚款之前与当事人进行交流,了解当事人的情况和原因,再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此外,要注重法律的从容审慎性,避免执行过度和过度使用武力。

作为执法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严重性和紧急性,采取恰当的执法手段和措施,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对于一些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劝导、训诫等手段进行处理,而不是盲目采取强制手段。

只有在严重违法犯罪行为面前,才需要适度、必要地使用强制手段,以保护社会的安全与秩序。

最后,人性化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具备专业的素养与执法能力。

执法人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且能够将法律知识与具体执法情况相结合,正确运用法律,确保执法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同时,执法人员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基层管理人性化执法背后的思考

基层管理人性化执法背后的思考

基层管理人性化执法背后的思考随着经济的快速进展和社会民主法制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各界对交警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

如何在执法中体现人性关怀,已成为当前基层交警部门思索的重点问题之一。

笔者作为一名基层执勤交警,现结合日常执法实践,试对基层管理人性化执法进行探讨,以期引玉。

一、”人性化”管理是形势进展的必定趋势。

首先,由于经济的快速进展,人们物质生活的不断丰裕而使得人们心中对心理上和精神上的要求变得更为严克,体现在交通行为上的则为对交通管理工作要求越来越苛刻,越来越要求在交通管理中富有情感的和精神的因素。

其次,人们由于长期处于过于理性,刻板,冷峻的管理模式之中使得人们急需寻求由理性化向感性化的转变和过度,这种需求也正是”人性化执法”产生的原动力。

二、”人性化”执法的现实意义人性化执法是一个哲学命题,它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本质要求是异曲同工的,提倡人性化执法就是要求我们交通管理者要时时把便利群众和满意群众需求放在第一位,为群众供应优质服务和科学管理。

我们这支队伍,是人民通过税收奉养的,人民群众的支持,是我们执法的根基;人民群众满足,是我们执法的意义,这就要求我们要”带着感情来执法,换位思索来管理”,在公正、严格执法的同时,要进一步强调”以人为本,服务为重”。

三、对人性化执法的理解道路交通人性化管理的内涵较为宽泛,它既包括抽象的行政行为,如所制定的政策、出台的管理措施等,是否遵循法律、符合实际并代表和满意了大多数人出行的客观需要;也包括详细行政行为,如执法实践是否做到了”公开、公正、公正”和”合法、合情、合理”。

笔者陋见,人性化管理首先应从详细、微观,具有一对一特征的执法实践做起,从表象看,他是交警的个体行为;从实质上讲,他是代表了国家执法,是交警部门实现人性化管理的基石。

有鉴于此,本文重点将对人性化执法进行阐述。

笔者认为,所谓人性化执法,就是在敬重法制精神、严格依法管理道路交通事务的基础上,既要维护和保障大多数交通参加者的权益,又要不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敬重其人格,体恤其感受,理解其需求,宽严相济、刚柔并蓄,体现”教育与惩罚相结合”、”敏捷性与原则性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热忱服务相结合”的执法原则。

浅议人性化执法

浅议人性化执法

浅议人性化执法近年来,有关人性化执法的报道频频见诸媒体,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各地执法机关亦纷纷推出新举措,以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但人性化执法的确切内涵是什么?如何执法才符合人性化?目前法律还没有对此做出明确的解释。

由于没有对人性化执法的权威性解释,不仅在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中,而且在被执法者和其他群众中,均对人性化执法存在一些错误的看法。

为此,本文试图就人性化执法的内涵、标准与途径等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人性化执法的内涵探讨人性化执法必须先弄清什么是“人性化”。

在汉语中,“人性化”一词是由“人性”一词加“化”这个后缀组成的。

“化”一词有很多意思,它与其他名词相结合,就使原来的名词发生性质和状态的改变。

因此,“化”在与“人性”联合成一个短语“人性化”时,其意义主要取决于“人性”一词的意义。

什么是“人性”?查阅几种汉语常用的权威辞典,对“人性”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1)《新编古今汉语大词典》将人性定义为人的本性,人所具有的正常的感情和理性。

(2)《现代汉语词典》将人性定义为:在一定社会制度和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人的本性以及人所具有的正常的感情和理性。

(3)《辞海》将人性定义为①人类的共性。

同“神性”、“兽性”、“非人性”、“反人性”等概念相对;②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③人性总是具体的,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和不同的社会集团中,由于不同的生活环境、文化教养、心理特征等原因,它有着不同的表义和演变。

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4)《汉语大词典》将人性定义为:①人的本性;②犹如人情,包括:礼节应酬等习俗;恩惠,情谊;人们所具有的正常情感、理性。

总的来说,“人性化”的含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以人文本,一切为了人;(2)理解人的正常理性和情感;(3)尊重人、信任人、关爱人、培养人,使人全面健康地发展;(4)把人不仅仅当作个体的人,还将人与群体、社会和环境联系起来。

人性化执法是指在执法过程中,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正当的程序进行的非歧视的、人道的、理性的、文明的执法活动。

城管的人性化执法刍议

城管的人性化执法刍议

城管的人性化执法刍议
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一种具体手段,是城市良好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城管执法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领域,涉及社会生活和生产的各个层面,与每一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都有着直接且紧密的联系。

作为直接面向老百姓的基层政府管理人员,其行为方式将直接影响民众对政府管理体制的信任和评价。

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统一有效的法律规范,致使城管执法随意性很大,遇到难题缺乏法律依据。

应尽快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划定城管部门的执法范围、工作职责、执法程序、处罚措施等,使执法相对人有法可依,城管部门执法有据。

首先要强化用人管理,严把进人关,纯洁城管队伍,把经过教育、培训、整顿,仍不适合城管工作的人员调离城管队伍;选调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相关人员充实到城管队伍;其次要严格评议考核制度,不仅在执法机关内部要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而且要建立健全社会考核制度;第三加强思想教育。

城市管理人员应该明白他们的职责就是为社会弱势团体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应该将暴力型执法理念向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理念转变。

人性化执法交流发言稿

人性化执法交流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在这里与大家分享关于人性化执法的一些心得体会。

人性化执法,顾名思义,就是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以人性化、温情化的方式处理执法工作。

下面,我就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自己对于人性化执法的理解。

首先,人性化执法要关注民生。

作为一名执法者,我们要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需求,站在他们的角度思考问题。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实际情况,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比如,在处理一些涉及民生的案件时,我们要尽量采取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避免对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过大影响。

其次,人性化执法要注重人文关怀。

执法工作不仅仅是打击违法犯罪,更是对人民群众的关爱。

我们要在执法过程中,关注弱势群体,关心他们的生活,给予他们帮助。

例如,对于一些家庭困难的当事人,我们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再次,人性化执法要讲究方式方法。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要善于运用多种手段,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温度。

对于违法行为,我们要坚决打击,决不姑息;对于当事人,我们要耐心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通过人性化执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温暖。

此外,人性化执法还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人性化执法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我们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道德修养,使他们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最后,人性化执法要创新工作方法。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

我们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探索创新执法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例如,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执法工作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总之,人性化执法是我们执法工作的重要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的领导。

二、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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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执法浅议社会主义荣辱观强调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服务人民为荣,背离人民为耻作为主要内容。

我认为这是给执法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作为一线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这种服务理念,要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执法根本,努力体现在人性化执法中。

一、正确认识人性化执法的含义何谓人性化执法?就是执法人员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据正当的法律程序,尊重执法对象的合法权利,在确保执法顺利的前提下,给予人文关怀的执法。

人性化执法不是人性和法治的简单相加,也不是只重视个人情感而忽略法律的尊严与公正,而是执法者在公正执法的前提下,给予公民人文关怀,尊重人的人格和尊严,维护人的正当权益,体恤人的自然需求,顾及人的感受和基本生活,让公民在领略法律所固有的威严和神圣的同时,也享受法律所带来的“温情”和“体恤”。

人性化执法是对人权原则的贯彻,是人文关怀的具体化,是政治文明在执法领域的生动体现。

一是人性化,即以人为本;二是执法,即代表国家履行法律。

人性化是要求,执法是主体。

二者结合在一起,就是既要维护法律的严肃和公正,又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感去执法,彰显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特别是当前我们面对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过去那种疾风暴雨、严打严管、运动式的执法方式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新形势、新任务下的执法,不仅要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犯罪等社会不和谐因素,而且要最大限度地增加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等社会和谐因素,就是要做到人性化执法。

因此,人性化执法的实质是谋求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大化,是执法的深化和完善,是执法态度、服务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外在体现,它既强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对执法对象充满人性,也要保证执法对象和全社会成员在守法和接受监督管理时对执法者要支持和配合。

二、人性化执法是当前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国家的法制健全,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渐地提高,以往的简单、冷漠、刻板的执法方式已经不适合于当今社会。

执法机关必须实现从“管制型执法”到“管理服务型执法”的转变,人性化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我们执法一味的管、卡、压,粗暴甚至违法执法,就会造成社会上对交通行政执法的不满和反感,对我们的执法工作带来更多的困难,所以我们要学会换位思考,转变执法观念,认清执法形势,在执法过程中,充分尊重执法对象的权利,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改变以往态度生硬、不文明执法的行为,通过人性化执法提高执法质量。

管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可能会习惯性地将自已与被管理者对立起来,有意无意地把“执法为民”变成了“对民执法”,忽视了被管理者的参与权,或者片面地认为执法仅仅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从而增加了自身与被管理者的矛盾,而注重人性化执法,则有利于正确引导被管理者,减少被管理者的逆反情绪,化解矛盾,提高执法质量,促进交通管理的健康发展。

同时人性化执法有助于身处弱势地位的当事人在不受精神强制的情况下充分表达意志、依法行使权利,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因此,执法的刚与柔是互不排斥的,只柔不刚,法无权威;只刚不柔,难得人心。

人性化执法中“柔”的一面有一种内在的力量,可以拉近执法人员与当事人以及老百姓的距离,使其自觉遵守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支持交通管理工作,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人性化执法提倡刚柔相济,通过协调、引导、教育等方法进行管理,将大量的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既处理了违章,又节省了人力、物力和时间,同时也有效教育了当事人。

三、人性化执法的现实意义人性化执法是改进和加强交通工作的现实要求。

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由于我们执法观念长期停留在重打击轻预防、重惩戒轻引导的圈子里,这种执法方式也带来很多消极因素,突出表现在部分执法者特权思想滋生,为谁执法、为谁掌权的宗旨观念模糊,对待群众冷、横、硬的现象屡禁不止。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的人权意识、法制意识、民主意识不断增强,他们期盼尊重人权,尊重人格,对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此种形势下,传统执法观念和方式亟待改革,人性化执法应运而生。

人性化执法是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题中应有之义。

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社会秩序,增进社会公正。

换言之,法律不但有惩戒违法者的作用,更有服务社会、教化人群的功能,包括教育感化违法者。

这也就是现代法制“以人为本”的理念。

在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过程中,我们不断认识到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尊重法律、热爱法律、信仰法律是执法者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长久稳定的治本之策。

这就要求我们改进执法观念,在规范执法程序和不违法的前提下,最大可能地给予公民以柔性的人文关怀,尊重人的人格,维护人的权利,体恤人的需求,顾及人的感受,做到人性化执法,让习惯于领教法律威严的群众享受到法律的温情。

人性化执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时代需要。

社会文明离不开政治文明,人性化执法作为执法方式的优化和执法质量的提高,是社会主义法制文明的一个重要的外在表现。

特别是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以人为本”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人性化执法也必然随之被提到法制文明建设的进程上来。

它把刚性的惩戒处罚同充满人文关怀的教育感化结合起来,在执法细节上体现了对具体人的文化观念、价值观、历史传统、习惯作风、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的尊重与关注,营造了一种以人为本、体现人的价值、充满人文关怀的大环境,是一种高度文明的现代执法方式,是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时代需要。

四、怎样做好人性化执法有人担心,执法活动一沾上“人性化”的边,会给“人情大于法律”留下发作的空间,使执法失去严肃性和公正性。

这种担心其实是多余的,人性化执法是在不降低执法标准的前提下,对公民的正当权益给予保护,与办“人情案”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

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寓执法于服务之中。

打击违法者,就是保护守法者,在日常管理与查处违法活动的执法过程中,既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又要善于执法、文明执法,在执法中贯穿服务的理念,如对违法情节轻微的初犯,应该在罚款幅度上给予较轻的处罚;在查处“弱势群体”违法时,做到情、理、法并重,多做宣传解释工作,做到教育在先、处罚在后,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努力做到由查处型向服务型转变,由打击型向教育型转变。

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是人性化执法的关键,执法人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也都在人民群众的眼睛里。

因此执法人员形象的好差,既代表着交通主管部门的形象高低,也影响着社会上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评价,执法人员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加强自身素质的锻炼和提高,注重业务技能的学习,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理解与支持,为人性化执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从而减少执法的难度和成本。

对人民要有敬畏之心。

作为执法者不仅要敬畏法律,更要敬畏人民。

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对人民群众“既怀崇敬之心,又抱歉疚之情”。

做到了这一点,人性化执法就有了强大的内在动力,就有了基础和保障。

具体到执法工作,要将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完善受理案件回告、办结案件回访、领导信访接待等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广泛召开执法监督员会议、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驻地党委和政府、走访人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使交通执法始终处于最广泛的监督之下。

防范滥用强制措施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扣押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问题发生。

对人民群众要有深厚感情。

要体现对人情的关怀,充分体恤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追求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而不能不讲客观实际地机械执法,造成不良甚至恶劣的执法效果。

要体现对人需求的理解,要时时把方便群众和满足群众正常需求放在第一位,尽可能地推出一些便民、利民举措,不利用手中的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砝码,不刁难群众。

要体现宽严相济的原则,宽严相济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让违法者心服口服,体现宽严相济的原则主要是看违法原因。

五、人性化执法工作中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处理好执法者与执法对象地位的关系。

执法者是依照法律行使特定权力的人,执法对象是履行特定法律义务的人,两者处于一种相对的对立关系,形成执法者处于强势、执法对象处于弱势这样一种局面。

处于强势地位的执法者应该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把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区分开来。

在执法时,执法者当仁不让地处于主动地位,但在执法的具体操作过程中,两者之间的交流、沟通,应符合平等、正常的人际交往规范。

执法者应该尊重执法对象,不得有态度上的歧视,言语上的训斥,甚至人格上的污辱等非人性化执法现象发生,在没有充足的证据之前,不能轻率地给执法对象的行为做定论。

处理好依法行政与保障执法对象权益的关系。

执法者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能因为社会因素、人际关系因素等外界原因,对违法行为有所放纵,更不能以权谋私,而应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职责,严格检查,严格监管,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惩处,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同时,要依法保障执法对象的权益,既要充分告知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益,并为其实现这些权益提供方便,还要依法保障执法对象其他权益,如保护隐私权、人身自由权、通讯权等。

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服务经济的关系。

依法监管,维持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最终目的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执法者不能机械地就执法而执法,要确立建立服务型政府的意识。

要树立监管就是服务的观念。

不能片面认为严格执法仅仅就是处罚,也不能片面认为人性化执法就是无原则的减轻处罚;不能把严格执法仅仅停留在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一个层面上,不能就执法而执法,而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使行政执法的效果最大化,把执法与发展交通经济结合起来。

六、人性化执法对行政执法工作者的素质要求人性化执法,要求增强服务意识,倡导人本精神。

要通过教育、培训、管理,强化对交通执法人员素质养成,牢固树立“我为人民管交通”的理念,严格公正执法、热情文明服务。

要通晓法律,提高执法水平,特别是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要有良好的执法形象,要严格按照规范执勤上岗的要求,做到仪容严整,精神饱满,语言文明,要避免粗俗低趣,骂骂咧咧,吊儿浪荡的工作态度,允许做的,禁止做的都要严格分明,要廉政执法,拒腐蚀永不沾。

要有较强的洞察力和处置力,对事件善于观察分析,明察秋毫,注意提高谈话笔录的能力,增强表达力、感染力。

对现场问题的处置要果断及时,不可拖拖拉拉,模棱两可。

要扩大知识的涵盖面,不仅要掌握必要的法律武器,还要掌握诸如伦理道德、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一些必要的知识。

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新形势下交通执法工作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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