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财政部人民防空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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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范文

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范文

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范文前言:人民防空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威胁态势的变化,人民防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人民防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资源的利用效率,制定本规定,以保障人民防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总则:人民防空财务管理应遵循合规性、规范性、透明性、公正性原则,以确保财务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二、财务预算管理:(1)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明确人民防空工作的收入和支出计划,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2)财务预算编制应考虑人民防空工作的需要,合理分配资源,突出重点领域和项目,确保国家资金的优先使用。

(3)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及时调整和优化预算分配,合理处理资金收支关系。

三、资金管理:(1)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利用和规范运作。

(2)完善资金使用申请和审批程序,加强审核和监督,杜绝挪用资金的行为。

(3)加强资金监管和风险防范,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避免财务风险发生。

四、会计核算:(1)建立健全会计制度,明确人民防空工作的会计核算范围和内容。

(2)加强财务数据的收集和汇总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做好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及时进行审核和公示,确保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五、资产管理:(1)建立健全资产登记和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的使用、处置和报废程序。

(2)加强资产清查和盘点工作,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准确性。

(3)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加强资产的监管和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益。

六、财务监督:(1)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2)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规范财务管理的流程和操作。

(3)加强外部监督,接受有关部门的财务审计和检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结语:人民防空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是确保人民防空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本规定的出台,旨在提高财务资源的利用效率,保障人民防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范本

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范本

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加强人民防空工作中财务管理,做好财务制度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财务管理原则1.依法合规:财务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人民防空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应遵循规范的运作程序和流程,确保资源的正确配置和有效利用。

3.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应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4.科学决策:财务管理应依托科学决策,合理确定预算和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5.透明公开:财务管理应加强信息公开,确保财务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财务预算1.制定财务预算原则:合理预算、综合预算、统筹预算、科学预算。

2.编制财务预算:各级人民防空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并及时报送上级审核。

3.财务预算执行:各级人民防空机构应严格按照财务预算执行,不得超额支出和挪用资金。

4.财务预算调整:如需要调整财务预算,应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及时报备上级。

四、资金管理1.资金来源:人民防空机构的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拨款、社会捐款、经营收入等,应明确记账和监管。

2.预算执行:人民防空机构应按照财务预算安排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合理支出,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3.资金监管:人民防空机构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资金流向和使用的监督与管理。

4.资金调度:如确需调度资金,应经批准程序,确保资金的合理转移和使用。

五、会计核算1.会计准则:人民防空机构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处理。

2.财务报表:人民防空机构应按规定时间和范围,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按时上报有关部门。

3.会计核算凭证:人民防空机构应按照会计核算凭证的规定,完整、准确地填制核算凭证。

4.财务检查核算:人民防空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检查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六、财务审计1.财务审计原则:财务审计应依法依规、公正独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负责任的原则。

人防预算管理制度

人防预算管理制度

人防预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人防预算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和执行人防预算,保障人防工程建设和运行的需要,提高人防资源的利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人防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检查工作。

三、预算编制1. 预算编制依据人防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人防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全省人防预算。

2. 预算编制程序预算编制应当有序进行,分别按照部门计划、分户管理、管理格式规范的原则进行。

预算编制程序包括需求审核、预算方案、预算细化、编制汇总等环节。

3. 预算编制内容预算编制内容应当科学、合理,包括预算收入、支出、资本开支等各项内容。

四、预算执行1. 预算执行程序预算执行程序包括预算执行计划、资金拨付、支出监控等环节。

2. 预算执行责任制人防部门负责编制预算执行计划,并实行预算执行责任制,确保预算执行的合规、高效。

3. 预算执行监督对预算执行情况,应当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保障预算执行的规范有序。

五、预算监督和检查1. 预算监督机制建立严格的预算监督机制,加强预算监督、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预算检查程序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六、预算调整1. 预算调整依据根据实际需要,人防预算可以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 预算调整程序预算调整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报上级人防机构审批。

七、预算管理1. 资金使用人防预算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严格遵守财务管理法规和政策。

2. 预算管理制度人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检查等工作。

八、预算报告1. 预算报告制度人防机构应当定期编制预算报告,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 预算报告公开人防预算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九、附则本管理制度由人防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施行日期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人民防空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

人民防空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

人民防空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
【法规类别】预算外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国动字[1998]2号
【发布部门】国防部财政部
【发布日期】1998.01.14
【实施日期】1998.0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人民防空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财政部国动字〔1998〕2号
1998年1月14日)
各军区人防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办公室、财政厅(局),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公室:
为了加强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预算外资金管理,提高人防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一、人防预算外资金的范围
人防预算外资金是各级人防主管部门除中央和地方预算拨款以外的,依据法律、法
规、规定,经中央、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收取的用于人防建设的各项资金。

主要包括:新建民用建筑应建未建战时用于防空地下室的易地人防工程建设经费;开发利用人防工程、设备、设施收取的经费;其他未纳入人防预算管理的资金。

人防事业单位开发利用人防设备、设施,通过市场取得的不体现政府职能的平战结合收入,不作为人防预算外资金管理,但必须依法纳税,并纳入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实行收支统一核算。

二、人防预算外资金的收取
人防预算外资金由各级人防主管部门组织收取。

2023年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2023年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2023年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引言】随着现代战争的发展,人民防空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需要对国家的防空设施和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

为此,制定《2023年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和加强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保护和利用。

【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人民防空国有资产是指国家投入专门用于人民防空事业的设施、设备、物资和技术等各类资产。

第二条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应以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推动资产管理的规范和高效。

第三条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资产管理职责,加强资产核查、保护、评估和利用,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第二部分:资产管理】第四条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资产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资产台账,全面准确记录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数量、规格、型号、存放位置和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资产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资产清查,核对资产台账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及时调整和更新资产信息。

第七条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保护应当按照防护等级分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保护,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发挥应有的防空功能。

第八条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评估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进行,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反映。

第九条资产管理单位应加强对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维修和检查,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营和使用,提高资产的持久力和可靠性。

【第三部分:资产利用】第十条资产管理单位应优先自主开展人民防空事业,充分利用人民防空国有资产开展防空活动和培训。

第十一条资产管理单位可以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共同利用人民防空国有资产,推动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第十二条资产管理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对闲置的人民防空国有资产进行合理利用,实现价值最大化。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单位应根据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特点和需求,有序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升资产利用效益。

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

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

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如下:
1. 人民防空财务管理部门应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负责编制人民防空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各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

2. 人民防空单位应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做好财务核算工作,确保财务账簿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人民防空单位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以确保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4. 人民防空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按照预算安排使用资金,预算超支和超额支出的情况需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并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5. 人民防空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加强资金监管和风险防控。

6. 人民防空单位应及时、真实、完整地报送财务报表和财务信息,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7. 人民防空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财务信息的电子化和自动化处理,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8. 人民防空财务管理部门应积极参与预算编制和决策过程,提供财务分析和预测,为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数据和建议。

9. 人民防空财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以上是人民防空财务管理的一些规定,具体情况还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进行规定和执行。

人防财务管理制度

人防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防财务管理,加强人防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人防经费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人防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防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人防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防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人防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民主集中原则:重大财务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

(四)效益优先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建立健全人防财务管理体制,明确各级人防部门的财务管理职责。

第五条人防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一)制定人防财务管理制度;(二)编制人防财务预算;(三)审核人防财务收支;(四)监督人防资金使用;(五)组织人防财务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人防部门所属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一)执行人防财务管理制度;(二)编制单位财务预算;(三)管理单位财务收支;(四)接受上级财务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人防财务预算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人防工作计划和资金状况编制,经上级财务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人防财务预算包括:(一)年度预算:根据人防工作计划和资金状况编制;(二)季度预算:根据年度预算和实际进展情况调整;(三)月度预算:根据季度预算和实际进展情况调整。

第九条人防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当经上级财务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十条人防财务收支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人防财务收支应当实行预算管理,按照预算执行。

第十二条人防财务收支应当实行审批制度,各级财务管理部门对财务收支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人防财务收支应当实行票据管理,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资金使用效益管理第十四条人防资金使用效益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严格考核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人防经费管理制度

人防经费管理制度

人防经费管理制度一、人防经费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专款专用原则。

人防经费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挤占或挪作他用。

2、严格经费预算原则。

人防经费必须按照预算管理,不得擅自透支、篡用或违规挪用。

3、明确责任分工原则。

人防经费的管理工作必须按照责任分工进行,各级单位和责任人要明确职责,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4、规范经费使用原则。

人防经费的使用必须依据规定的程序和程序进行,不得违规操作或私自决策。

5、加强监督管理原则。

人防经费的使用必须接受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合规、规范。

二、人防经费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经费预算管理。

根据人防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编制年度经费预算计划,包括设备采购、维护保养、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费用,预算报批后方可使用。

2、经费执行管理。

对每项经费支出都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备案和支付,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3、经费监督管理。

设立经费监督机构,对人防经费的使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责任。

4、经费使用管理。

对已支出的经费进行及时的结算和清理,确保不留余额和不形成滞留。

5、经费报销管理。

对于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销,明确报销标准和范围。

6、经费登记管理。

对于所有经费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都必须建立明确的台账和账簿,进行及时登记和归档。

7、经费使用绩效评估。

对人防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和考核,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

三、人防经费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1、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人防经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种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利,并进行相关培训和教育。

2、完善法规制度。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人防经费管理规定和标准,明确人防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条件。

3、建立监督机制。

设立专门的经费监督部门,对人防经费的使用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加强宣传教育。

对人防经费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责任人的意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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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财政部人民防空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
【标 签】人民防空预算外资金
【颁布单位】
【文 号】国动字﹝1998﹞2号
【发文日期】1998-01-04
【实施时间】1998-01-04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各军区人防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办公室、财政厅(局),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公室:
为了加强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预算外资金管理,提高人防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一、人防预算外资金的范围人防预算外资金是各级人防主管部门除中央和地方预算拨款以外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央、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收取的用于人防建设的各项资金。

主要包括:新建民用建筑应建未建战时用于防空地下室的易地人防工程建设经费;开发利用人防工程、设备、设施收取的经费;其他未纳入人防预算管理的资金。

人防事业单位开发利用人防设备、设施,通过市场取得的不体现政府职能的平战结合收入,不作为人防预算外资金管理,但必须依法纳税,并纳入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实行收支统一核算。

二、人防预算外资金的收取人防预算外资金由各级人防主管部门组织收取。

执收要严格执行中央、地方政府制定的法规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

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专用收费票据。

三、人防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 线管理人防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各级人防主管部门收入的人防预算外资金,必须缴入同级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专户;使用人防预算外资金时,依据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年度人防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提出申请,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核拨,确保使用。

人防预算外资金是中央、地方预算安排人防建设资金的补充,专项用于人防战备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和其他部门不准将人防预算外资金挪作他用、平衡本级财政预算或统筹调剂使用。

年度结余要全额结转下年度继续用于人防建设。

四、人防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管理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把人防预算外资金纳入人防经费预算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人防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按预算级次编报人防经费预决算。

(一)编制预算时,应把人防预算外资金和中央、地方人民政府预算安排的人防经费一并纳入单位年度人防经费预算,统一计划,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其中:年度人防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二)年度人防经费预算是国家指令性计划,一经批准,要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报经上级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编报年度人防经费决算、季度报表时,必须把人防预算外资金和中央、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人防经费收支情况上报上级人防主管部门。

(四)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所属单位上报的人防经费预算、决算和季度报表。

对未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和违反规定的支出,一律不予列决,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人防预算外资金的监督检查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督检查,建立人防预算外资金管理的监督机制和稽核制度。

对隐瞒、截留、挪用人防预算外资金,私设“小金库”、帐外帐、搞计划外投资、从事证券市场交易活动和滥发奖金实物等违反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的,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人防主管部门领导要对人防预算外资金使用效果负责。

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管好用好人防建设资金。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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