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
诉讼法

诉讼法诉讼法部门指规范诉讼活动的法律。
主要包括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另外,诉讼法部门还包括《仲裁法》、《监狱法》以及《律师法》等等。
诉讼法指的是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的总称,是打官司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诉讼法是典型的法律程序法。
在中国有三大诉讼法,分别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在法治比较发达的国家,除了以上三大诉讼法外,一般还有宪法诉讼。
(中国目前还没有宪法诉讼,因此没有规范违宪案件审理的程序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指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关于调整民事诉讼活动,确定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民事诉讼法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前者是指法典式的民事诉讼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后者是指民事诉讼法典以外的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中有关民事诉讼的规定。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民事诉讼的解答、批复、意见等司法解释性的文件,虽不同于法律规定,但对民事诉讼具有规范作用,而属于广义的民事诉讼法范围。
2011年11月,民诉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民意,首次大修,QQ聊天记录、微博私信都将可用作呈堂证供。
民事诉讼法的特征同其他诉讼法相比较,民事诉讼法有如下特征:(1)民事诉讼法是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等的部门法。
它调整的是民事诉讼关系和民事诉讼活动,这种调整对象是特定的,是其他部门法无法调整的。
(2)民事诉讼法是民事诉讼的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是关于民事诉讼活动时应遵守的法律规定。
主要内容是民事诉讼主体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以及保障民事诉讼主体诉讼权利和落实诉讼义务的规定。
(3)民事诉讼法具有广义性。
民事诉讼法的广义性是与民事诉讼的广泛性相适应的,由于民事诉讼广泛适用于民事、经济、劳动争议、专利、商标、海事、债务催偿和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类型的案件,因此民事诉讼法也就广泛地适用于民事诉讼范围的各类案件的诉讼。
(4)处分原则和调解原则的特有性。
处分原则和调解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这是由民事活动本身所决定的,这也是与其他诉讼法律相比较的最明显的特征。
案件调解优先的法律依据(3篇)

第1篇一、引言在我国,调解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调解优先的原则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旨在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将从法律依据的角度,对案件调解优先的原则进行探讨。
二、法律依据概述1. 宪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依法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依法解决纠纷。
”这一规定为调解优先的原则提供了宪法依据。
2. 民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纠纷。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一规定明确了调解与诉讼的关系,即调解优先,诉讼为后。
3. 民事诉讼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同时,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调解程序,如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4. 刑事诉讼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依法判决。
”这一规定体现了刑事诉讼中调解优先的原则。
5. 行政复议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对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这一规定明确了行政复议中调解优先的原则。
三、调解优先原则的具体体现1. 民事诉讼法中的调解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调解程序,包括调解原则、调解组织、调解方式、调解期限等。
调解程序旨在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实现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减少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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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称考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考试 选择题 64题

1.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公开审判原则B. 辩论原则C. 自愿原则D. 独立审判原则2.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期限是?A. 诉讼开始前B. 诉讼过程中C. 判决生效后D. 上诉期间3.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有效形式?A. 书面形式B. 口头形式C. 电子数据交换形式D. 电报、传真形式4.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哪个机构申请撤销裁决?A. 仲裁委员会B. 人民法院C. 司法行政部门D. 仲裁协会5. 民事诉讼中,被告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反诉?A. 与本诉有直接关系B. 与本诉无关C. 任何情况下都可以D. 法院允许的情况下6. 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独立公正原则B. 公开审理原则C. 效率原则D. 保密原则7. 民事诉讼中,原告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诉?A. 任何情况下都可以B. 被告同意的情况下C. 法院允许的情况下D. 判决前8. 仲裁协议的内容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B. 仲裁事项C.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D. 法院管辖权9.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多少日内提起上诉?A. 10日B. 15日C. 30日D. 60日10.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是?A. 立即B. 送达当事人后C. 当事人签收后D. 公告后11.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什么时间提出?A. 答辩期间B. 开庭审理前C. 判决前D. 任何时间12. 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哪些人员回避?A. 仲裁员B. 书记员C. 翻译人员D. 以上都可以13. 民事诉讼中,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诉讼?A. 当事人申请B. 涉及国家秘密C. 涉及个人隐私D. 以上都可以14. 仲裁裁决书应当包括的内容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B. 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C. 仲裁费用的承担方式D. 法院的判决结果15.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多少日内申请再审?A. 3个月B. 6个月C. 1年D. 2年16. 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哪些证据?A. 书证B. 物证C. 证人证言D. 以上都可以17. 民事诉讼中,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结诉讼?A. 当事人死亡B. 当事人撤诉C. 当事人和解D. 以上都可以18.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当事人应当在多少日内履行?A. 10日B. 15日C. 30日D. 60日19.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多少日内申请执行?A. 10日B. 15日C. 30日D. 60日20. 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哪些救济措施?A. 财产保全B. 证据保全C. 行为保全D. 以上都可以21. 民事诉讼中,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驳回起诉?A. 当事人无诉讼权利B. 当事人无诉讼资格C. 当事人无诉讼利益D. 以上都可以22.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当事人应当在多少日内申请撤销?A. 10日B. 15日C. 30日D. 60日23.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多少日内申请再审?A. 3个月B. 6个月C. 1年D. 2年24. 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哪些证据?A. 书证B. 物证C. 证人证言D. 以上都可以25. 民事诉讼中,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结诉讼?A. 当事人死亡B. 当事人撤诉C. 当事人和解D. 以上都可以26.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当事人应当在多少日内履行?A. 10日B. 15日C. 30日D. 60日27.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多少日内申请执行?A. 10日B. 15日C. 30日D. 60日28. 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哪些救济措施?A. 财产保全B. 证据保全C. 行为保全D. 以上都可以29. 民事诉讼中,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驳回起诉?A. 当事人无诉讼权利B. 当事人无诉讼资格C. 当事人无诉讼利益D. 以上都可以30.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当事人应当在多少日内申请撤销?A. 10日B. 15日C. 30日D. 60日31.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多少日内申请再审?A. 3个月B. 6个月C. 1年D. 2年32. 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哪些证据?A. 书证B. 物证C. 证人证言D. 以上都可以33. 民事诉讼中,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结诉讼?A. 当事人死亡B. 当事人撤诉C. 当事人和解D. 以上都可以34.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当事人应当在多少日内履行?A. 10日B. 15日C. 30日D. 60日35.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多少日内申请执行?A. 10日B. 15日C. 30日D. 60日36. 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哪些救济措施?A. 财产保全B. 证据保全C. 行为保全D. 以上都可以37. 民事诉讼中,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驳回起诉?A. 当事人无诉讼权利B. 当事人无诉讼资格C. 当事人无诉讼利益D. 以上都可以38.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当事人应当在多少日内申请撤销?A. 10日B. 15日C. 30日D. 60日39.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多少日内申请再审?A. 3个月B. 6个月C. 1年D. 2年40. 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哪些证据?A. 书证B. 物证C. 证人证言D. 以上都可以41. 民事诉讼中,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结诉讼?A. 当事人死亡B. 当事人撤诉C. 当事人和解D. 以上都可以42.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当事人应当在多少日内履行?A. 10日B. 15日C. 30日D. 60日43.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多少日内申请执行?A. 10日B. 15日C. 30日D. 60日44. 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哪些救济措施?A. 财产保全B. 证据保全C. 行为保全D. 以上都可以45. 民事诉讼中,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驳回起诉?A. 当事人无诉讼权利B. 当事人无诉讼资格C. 当事人无诉讼利益D. 以上都可以46.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当事人应当在多少日内申请撤销?A. 10日B. 15日C. 30日D. 60日47.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多少日内申请再审?A. 3个月B. 6个月C. 1年D. 2年48. 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哪些证据?A. 书证B. 物证C. 证人证言D. 以上都可以49. 民事诉讼中,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结诉讼?A. 当事人死亡B. 当事人撤诉C. 当事人和解D. 以上都可以50.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当事人应当在多少日内履行?A. 10日B. 15日C. 30日D. 60日51.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多少日内申请执行?A. 10日B. 15日C. 30日D. 60日52. 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哪些救济措施?A. 财产保全B. 证据保全C. 行为保全D. 以上都可以53. 民事诉讼中,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驳回起诉?A. 当事人无诉讼权利B. 当事人无诉讼资格C. 当事人无诉讼利益D. 以上都可以54.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当事人应当在多少日内申请撤销?A. 10日B. 15日C. 30日D. 60日55.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多少日内申请再审?A. 3个月B. 6个月C. 1年D. 2年56. 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哪些证据?A. 书证B. 物证C. 证人证言D. 以上都可以57. 民事诉讼中,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结诉讼?A. 当事人死亡B. 当事人撤诉C. 当事人和解D. 以上都可以58.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当事人应当在多少日内履行?A. 10日B. 15日C. 30日D. 60日59.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多少日内申请执A. 10日B. 15日C. 30日D. 60日60. 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哪些救济措施?A. 财产保全B. 证据保全C. 行为保全D. 以上都可以61. 民事诉讼中,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驳回起诉?A. 当事人无诉讼权利B. 当事人无诉讼资格C. 当事人无诉讼利益D. 以上都可以62.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当事人应当在多少日内申请撤销?A. 10日B. 15日C. 30日D. 60日63.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多少日内申请再审?A. 3个月B. 6个月C. 1年D. 2年64. 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哪些证据?A. 书证B. 物证C. 证人证言D. 以上都可以答案:1. C2. B3. B4. B5. A6. B7. D8. D10. A11. B12. D13. D14. D15. B16. D17. D18. C19. C20. D21. D22. C23. B24. D25. D26. C27. C28. D29. D30. C31. B32. D33. D34. C35. C36. D37. D38. C39. B40. D41. D42. C43. C44. D45. D46. C47. B48. D49. D50. C51. C52. D53. D54. C55. B56. D57. D58. C59. C60. D61. D62. C63. B64. D。
撤销裁决适用的法律(2篇)

第1篇在现代社会,裁决作为一种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裁决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被撤销。
本文旨在探讨撤销裁决适用的法律,分析相关法律规定及其适用情况。
一、撤销裁决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二、撤销裁决的适用条件1. 民事诉讼中撤销裁决的适用条件(1)裁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2)适用法律确有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 仲裁中撤销裁决的适用条件(1)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2)仲裁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3)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4)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违反了回避制度的;(5)仲裁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 行政复议中撤销裁决的适用条件(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三、撤销裁决的程序1. 民事诉讼中撤销裁决的程序(1)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2)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3)合议庭认为需要改判、撤销原裁决的,裁定撤销原裁决,发回重审;(4)当事人不服裁定,可以提起上诉。
民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ppt 74页)

《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
一、管辖制度 二、普通程序 三、简易程序 四、督促程序与公示催告程序 五、执行程序 六、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一、管辖制度
一、管辖制度
级别管辖(重大涉外案件由中院一审) 地域管辖(注意专属管辖)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 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管辖权异议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 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 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例题
股民王某在股市购买了高升公司的股票,高升公司股票暴跌, 王某损失惨重。后来高升公司因为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的处 罚,被股民们起诉要求赔偿损失,王某也起诉了高升公司。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可以受理本案 B.本案应该由高升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管辖 C.本案应该由王某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管辖 D.王某应当和其他股民提起共同诉讼,不能单独诉讼
诉讼时效制度
《民法通则》第七章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法》129条;物权保护;司法解
释)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二十七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商品侵犯其商标权,可向哪一家法院起诉:
A、甲住所地
B、乙住所地
C、甲产品销售地 D、乙产品销售地。
论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

论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作者:马冰雅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9年第05期摘要:民商事纠纷解决的实践中,仲裁与民事诉讼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占重要地位的两种途径。
从概念及性质上看,二者并不完全对立,而是相互联系的。
在我国仲裁机制的发展过程中,由于两者具有一定相似性,在具体方式和程序上可以相互借鉴,且我国诉讼机制较仲裁仲裁机制趋于完善,所以在实践中出现了仲裁诉讼化的现象。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二者的合理关系,阐明我国当前仲裁诉讼化的现状成因等,从而提出对仲裁诉讼化现象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仲裁;民事诉讼;仲裁诉讼化一、仲裁与民事诉讼(一)仲裁的概念及特点何谓仲裁?针对这一问题虽然学术界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但在各种学说下所表达的意思基本一致。
仲裁就是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在争议发生之后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自愿达成书面形式的协议,将有关争议事项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予以审理,相关仲裁机构根据法律或公平原则作出约束双方当事人的相应裁决,且争议双方当事人对该裁决有义务执行的一种非诉讼争议解决体制[1]。
在当今社会,仲裁已经成为了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一种非诉讼解决机制。
仲裁的特点重要体现为灵活性和经济性。
仲裁不需要直接使用法律而是以意思自治为前提,符合法律规定即可,且仲裁的程序相对简便,原则上保证做到最低限度的规范性要求即可,因此节约了在流程中的时间和成本。
(二)民事诉讼的概念及特点何谓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配合下按照法定诉讼程序所进行的活动,是解决民事争议的公力救济。
民事诉讼的特点主要体现在规范性和国家强制性。
诉讼的程序流程包括当事人对自己程序权利的处分都必须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办理,同时法院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对纠纷作出裁判。
民事诉讼是国家公权力的象征,是國家意志的体现,针对审判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当事人,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执行过程中文书所规定的义务也具有国家强制力。
民诉测试100题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说法中,哪一个是正确的?A.原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发回重审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B.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时仅负责争议案件的事实认定C.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时,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作为二审法院时,合议庭一律由审判员组成D.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重大疑难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督促程序无论数额大小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B、根据级别管辖权限,最高人民法院可以管辖其认为有管辖权的案件C、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法院的级别取决于仲裁裁决是否具有涉外因素D、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3、A区甲公司与B区乙公司签订一份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台设备,交货地为C区。
合同签订后,双方实际在D区交货。
乙公司将设备在B区投入使用后发现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乙公司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A区法院有管辖权,因为A区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法院B.B区法院有管辖权,因为设备在B区投入使用C.C区法院有管辖权,因为C区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交货地D.B区法院有管辖权,因为B区法院是原告住所地法院4、甲县的电热毯厂生产了一批电热毯,与乙县的昌盛贸易公司在丙县签订了一份买卖该批电热毯的合同。
丁县居民张某在出差到乙县时从昌盛贸易公司购买了一条该批次的电热毯,后在使用过程中电热毯出于质量问题引起火灾,烧毁了张某的房屋。
张某欲以侵权损害为由诉请赔偿,下列哪一个法院对该纠纷没有管辖权?A、甲县法院B、乙县法院C、丙县法院D、丁县法院5、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均可提出异议B.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C.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D.对于生效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6、甲某与乙某一向不和,2008年上半年,甲某多次以在网上发布帖子的方式诋毁乙某的名誉,乙某与甲某多次交涉未果,于是诉至法院要求甲某为其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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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第一节民事诉讼法概述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特殊原则(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
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和民事诉讼参与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诉讼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和法人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权益和人身权利发生的诉讼。
诸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人身权纠纷等。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主要是指1991年4月9日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民事诉讼的规范。
(二)民事诉讼法的特殊原则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
”这个规定包含两层意思:(1)当事人在诉讼中有均等的机会和手段维护自己的请求和主张;(2)人民法院有义务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2.自愿合法调解原则调解是我国解决民事争议的传统方式之一,由于民事案件都是人民内部的民事争议,当事人之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
以调解方式结案不仅有利于纠纷的解决,而且也有利于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团结。
所以我国民事审判中非常重视调解,并在民事诉讼法中确定了这一原则。
但调解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3.辩论原则辩论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辩论原则的具体体现。
它具体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有权对案件争议的事实和适用法律,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论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意义在于,通过辩论,查清案件事实、分清是非,使法庭对案件做出公正的判决。
4.处分原则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对其权利的支配,它既包括对权利的行使,也包括对权利的放弃。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
”5.支持起诉原则支持起诉原则,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公民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支持起诉原则的确立,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扶植正气,打击歪风邪气,加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培养良好的社会风尚。
二、民事诉讼参加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等。
(一)当事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法院裁判拘束的人。
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一般称为原告和被告;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就大多数情形而言,当事人是发生争执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为了保护自身权益参加诉讼的与案件审理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法院所作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对他们产生拘束力。
1.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以下权利: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出反诉;双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司法保护,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有权收集、提供证据.有权进行辩论,有权请求调解和双方自行和解,有权提起上诉和申请执行,有权查阅和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和法律文书。
2.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应当承担的义务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法庭秩序和诉讼程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二)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同一种类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在共同诉讼中共同起诉、共同应诉的当事人就叫做共同诉讼人。
共同诉讼是日常牛活巾较为常见的一种诉讼形式。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共同诉讼分为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两种类型。
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合一判决的共同诉讼。
普通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是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同种类,当事人同意合并诉讼.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
(三)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是指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该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
诉讼代表人制度分为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和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两种。
诉讼代表人制度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具体诉讼由代表人进行而不是由全体当事人进行。
二是诉讼代表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诉讼当事人,又是代表人。
由于诉讼代表人也是当事人,所以他们同诉讼结果、同被代表的当事人具有共同的利害关系,这也决定了诉讼代表人在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的同时,也决定了诉讼后果要由诉讼代表人和被代表的当事人共同承担。
这些特点诉讼代理人是不具备的。
诉讼代表人制度的建立,一方面能够有效地处理群体性纠纷;另一方面有利于简化诉讼程序。
(四)第三人第三人,是指对原告、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具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经本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通知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来的人。
第三人具有两个法律特征:一是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参加诉讼,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诉讼行为;二是参加诉讼的时间为他人之间的诉讼已经开始。
(五)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是指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权益,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被代理人委托授权的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视为被代理人的诉讼行为,其诉讼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民事诉讼法根据代理权产生的原因不同,将代理人分为两种,即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所调整的法院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
一方面说认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法院与当事人之间所产生的关系,而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并没有一种直接的联系。
这种审判的方式叫做纠问式审判方式,是法院分别与原、被告发生关系,所以叫做一方面说。
也就是说民事法律关系只体现了法院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没有体现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1)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关系:审判法律关系。
体现了法院对整个审判程序的控制。
(2)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争讼法律关系。
体现了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对抗。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
内容:主要指各种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在诉讼法律关系中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和承担什么样的义务。
这个问题在课程后面会详细讲述,在此可以暂时忽略。
客体: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指向对象。
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案件的事实和当事人的实体请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之间的诉讼权利义务的指向对象:人民法院的裁判行为;人民法院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权利义务的指向对象:案件的事实;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指向对象:诉讼理由和诉讼请求;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指向对象:案件的事实。
(三)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能够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诉讼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事实。
诉讼行为:结果的发生是在人的指导下产生的。
四、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1.合议制度法院的审判组织包括独任制和合议制两种形式。
合议制指由三人以上的审判人员组成审判庭,具体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制度。
独任制指由一名审判员代表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审判组织形式,通常适用于简单的民事案件。
合议庭构成:(1)第一审合议庭: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或者由审判员组成。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三人以上单数。
(2)第二审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3)再审合议庭:原来是第一审的,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按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民事审判权的特征:(1)民事审判权主体的唯一性;(2)民事审判权行使的独立性;(3)民事审判权对象的特定性;(4)民事审判权行使的被动性;(5)民事审判权运行的程序性;(6)民事审判权行使方式的相对灵活性;(7)解决民事纠纷结果的强制性和权威性。
民事审判权的内容:(1)立案决定权;(2)调查证据权;(3)诉讼指挥权;(4)释明权;(5)特定事项决定权;(6)民事裁判权。
2.回避制度(1)回避的适用范围回避适用于民事诉讼的始终,无论是一审、二审还是再审。
在人员对象上,回避适用于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证人不适用回避。
(2)回避的法定原因: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
(3)回避的方式和程序回避的方式有两种:申请回避和自行回避。
①申请回避的期间: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但是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②申请回避的效果: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③回避的决定权: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其中: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含陪审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④诉讼中的回避决定的复议: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
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3.公开审判制度(1)审判过程和审判结果公开;(2)向社会公众公开;(3)将判决书中判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公开。
公开审判制度的例外,法定不公开审理:①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②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③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
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包括:(1)离婚案件;(2)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4.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就告终结的制度。
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
一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上诉。
但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即为终审判决、裁定。
根据两审终审制度的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在作出判决和裁定之后,还不能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在法定的期限内有上诉权的当事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提出抗诉的情况下,第一审判决、裁定才能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