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的规定
用人单位举证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单位举证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单位在与劳动者的合作中,双⽅也极容易发⽣纠纷,在出现纠纷的时候就必须双⽅都需要提供⾜够的证据证明⾃⼰,确保劳动部门或法院的判决不会对⾃⼰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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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举证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发⽣劳动争议,当事⼈对⾃⼰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单位掌握管理的,⽤⼈单位应当提供;⽤⼈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四条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按照本规则第⼗三条规定⽆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的,仲裁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原则,综合当事⼈举证能⼒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第⼗五条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
当事⼈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长期限,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逾期提供证据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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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举证责任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在我国,举证责任原则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中,是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承担着举证责任。
本文将从律师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出发,探讨律师在诉讼中如何行使举证责任。
二、律师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这一规定明确了律师在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规定》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律师在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的具体要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代理诉讼,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和当事人委托事项,收集、整理、调查、核实证据,依法提出证据。
”这一规定明确了律师在诉讼中行使举证责任的具体职责。
三、律师举证责任的行使1.收集证据律师在诉讼中,首先要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收集证据的方式包括:(1)查阅案卷材料:律师应当查阅案件的相关材料,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2)询问当事人:律师应当与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当事人的主张和证据。
(3)调查取证:律师可以依法调查取证,包括向证人、鉴定人等了解情况。
(4)收集书证、物证:律师应当收集与案件相关的书证、物证,以证明当事人的主张。
2.整理证据律师收集到证据后,应当对证据进行整理,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整理证据的方式包括:(1)核实证据:律师应当核实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2)分类整理:律师应当将证据按照种类、性质、证明力等进行分类整理。
(3)形成证据清单:律师应当形成证据清单,明确每份证据的名称、种类、证明力等信息。
3.提出证据律师在诉讼中,应当依法提出证据,支持当事人的主张。
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的一种法律制度。
举证责任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其对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对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以期为我国民事诉讼实践提供参考。
二、举证责任的概念与特征1. 概念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的一种法律制度。
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其目的是为了确保案件事实的查明,保障司法公正。
2. 特征(1)强制性:举证责任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必须承担举证责任,不得免除。
(2)相对性:举证责任具有相对性,即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则无需承担。
(3)责任性:举证责任具有责任性,即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将承担不利后果。
(4)动态性:举证责任具有动态性,随着案件事实的查明,举证责任可能会发生变化。
三、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对另一方提出的主张,有权要求其提供证据。
(3)当事人对法院认为需要证明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
(4)当事人未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将承担不利后果。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2)当事人对证据负有收集、整理、保存和提供义务。
(3)当事人未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将承担不利后果。
(4)当事人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负有证明责任。
3. 各类案件举证责任的具体规定(1)一般民事案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离婚案件:当事人对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的提供证据的责任。
举证责任法律规定是指在法律上对举证责任进行明确和规范,以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
本文将从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对举证责任的规定入手,分析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具体规定和例外情况,以期为我国举证责任法律规定的研究提供参考。
二、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1. 举证责任法定原则举证责任法定原则是指举证责任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
这一原则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和统一性,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
2. 举证责任与责任相一致原则举证责任与责任相一致原则是指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只有证明了自己的主张,才能使自己的主张成立。
这一原则体现了公平原则,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相适应原则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相适应原则是指举证责任的大小与证明标准的高低相适应。
在证明标准较高的情况下,举证责任较重;在证明标准较低的情况下,举证责任较轻。
三、举证责任的具体规定1. 民事诉讼法中的举证责任规定(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3)当事人对证据的证明力有异议的,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2. 刑事诉讼法中的举证责任规定(1)公诉案件中,检察机关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2)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3)当事人对证据的证明力有异议的,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3. 行政诉讼法中的举证责任规定(1)原告对起诉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2)被告对答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3)第三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四、举证责任的例外情况1. 公共政策举证责任在涉及公共政策的案件中,举证责任可能由政府机关承担。
例如,在涉及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案件,政府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2. 按照法律规定免除举证责任在特定情况下,法律规定可以免除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举证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举证,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法院提交证据的行为。
证据是诉讼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作用在于帮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
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对举证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本文将围绕这些法律规定,对举证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二、举证责任原则1. 举证责任原则概述举证责任原则是指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条和《行政诉讼法》第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 举证责任分配(1)一般举证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即谁主张,谁举证。
(2)特殊举证责任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规定某些事项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条和《行政诉讼法》第四条的规定,以下情形适用特殊举证责任:①被告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因被告的原因导致证据灭失,被告负有举证责任。
③因当事人未履行举证义务导致诉讼中止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④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3. 举证责任倒置在特定情况下,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倒置,即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条和《行政诉讼法》第四条的规定,以下情形适用举证责任倒置:①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原告应当就其受到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②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③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就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④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当事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⑤因医疗事故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⑥因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规定由单位负责举证(3篇)

第1篇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举证责任是诉讼程序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举证责任由单位承担。
本文将从法律依据、具体案例、实施难点以及对策等方面对“法律规定由单位负责举证”进行深入解析。
一、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供或者补充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二、具体案例1. 环境污染侵权案: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污染了周边农田,导致农作物减产。
受害农民将化工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在此案中,化工厂需就其废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污染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2. 医疗侵权案:患者在接受医院治疗过程中,因医疗事故导致伤残。
患者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在此案中,医院需就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3. 产品侵权案:某消费者购买了一款电子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导致其受伤。
消费者将生产商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在此案中,生产商需就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三、实施难点1. 证据收集难度大:对于单位而言,收集证据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举证责任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证明的责任。
在我国,举证责任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得到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举证责任的概念、原则、适用范围、承担方式等方面对举证责任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举证责任的概念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证明的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收集、提供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
举证责任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原则之一,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三、举证责任原则1. 优势证据原则: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证明的责任,但并非要求提供确凿无疑的证据,只要提供证据达到优势程度即可。
2. 疑难利益归原告原则:在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
3. 责任倒置原则: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以减轻原告的举证负担。
四、举证责任适用范围1. 诉讼案件: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等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2. 非诉讼案件:在仲裁、调解等非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同样负有举证责任。
3. 民事法律行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五、举证责任承担方式1. 当事人自行举证: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自行收集、提供证据。
2. 人民法院调查取证:在当事人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调查取证。
3. 证人证言:证人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出庭作证,提供相关证据。
4. 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对于涉及专业技术问题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获取相关证据。
六、举证责任分配原则1. 一般原则: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2. 特殊原则:在特定情况下,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3. 疑难利益归原告原则:在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
民事案件举证责任法律(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案件举证责任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的责任。
举证责任是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之一,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民事案件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举证责任的转移以及举证责任倒置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民事案件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这一规定明确了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当事人未提供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
”这一规定明确了当事人举证义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对方提出的主张,可以提供证据反驳。
当事人未提供证据反驳的,其主张不予支持。
”这一规定明确了当事人反驳义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这一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义务。
三、民事案件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1. 按照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则。
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2. 按照公平原则分配举证责任。
即当事人之间在举证能力上存在差异,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公平地分配举证责任。
3. 按照法律规定分配举证责任。
即对于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举证责任,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四、民事案件举证责任的转移1. 当事人之间的转移。
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将举证责任转移给对方,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2. 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移。
当事人可以与第三人约定将举证责任转移给第三人,但第三人应当具备承担举证责任的能力。
3. 人民法院的转移。
人民法院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依法将举证责任转移给当事人。
五、民事案件举证责任倒置1. 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倒置。
对于法律明确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的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承担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举证规则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举证规则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举证规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需要举证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举证规则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关系到案件的成败,下面将详细介绍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举证规则。
一、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中,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原告需要举证来证明自己的诉求,被告需要举证来辩护自己的权益。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这是实现公正审判、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
举证责任的确定原则为:谁主张,谁举证。
因此,当事人应该对自己的诉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充分准备,以便准确、完整地举证。
二、证据类型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类型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其中,书证是指书面文件,包括合同、发票、往来信件、账目等;物证是指客观物体证据,如车辆、物品等;证人证言是指证人的口述证明;视听资料是指影像、音频等。
在选择证据类型时,当事人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为证据真实、充分、有力提供充分准备。
三、证据的允许性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允许性是指证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能否成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据应当是直接证明的,也就是说,证据所证实的事实应当是直接相关的事实,而不应当是间接推论出的事实。
此外,证据不能违反法律、违反公序良俗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否则该证据将不被法院予以采纳。
四、证据的举证原则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举证原则是指,当事人应当在合法范围内自行搜集证据,必要时可以向有关机关、社会团体等获取证据。
当事人应当在庭审前提交证据,但有关方面必须在庭审前举证,且另一方面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证据当事人也不能要求补充证据。
此外,各方当事人就证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构成直接证据等问题可以自由质证。
五、证据的保全在民事诉讼中,为保障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采取保全措施。
证据保全包括勘验现场、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申请。
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法律制度。
举证责任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对于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展开论述,旨在为读者提供全面、系统的了解。
二、举证责任的基本概念1. 定义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法律义务。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承担举证责任,以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
2. 举证责任的特征(1)举证责任是一种法律义务,当事人不得免除。
(2)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不同,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能力。
(3)举证责任具有阶段性,即从起诉到诉讼终结,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三、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该条规定明确了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证据规定》对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进行了细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举证责任的分配《证据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举证责任的承担《证据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当事人对对方主张的事实,没有证据予以反驳的,由对方承担举证责任。
”(3)举证责任的证明标准《证据规定》第5条规定:“当事人对事实的证明,应当达到高度盖然性的标准。
”(4)举证责任的例外《证据规定》第6条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一)自然规律以及众所周知的事实;(二)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三)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四)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五)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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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的规定
举证责任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主张的证据。
在我国的诉讼制度中,举证责任是诉讼当事人必须承担的基本义务之一,也是保障法庭正当、公正审理案件的一个重要原则。
举证责任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举证责任主要分为主体举证责任和瑕疵举证责任。
主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应当负有举证的责任,即提供能够证明其主张的证据。
瑕疵举证责任是指举证方所提供的证据,如果存在瑕疵或者不能充分证明其主张,由于其举证责任未尽,法庭可以不予采纳。
其次,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是按照法定主义的原则来进行的。
法定主义是指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由法律来规定,以此来维护审判的公正、公平和效率。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负有举证责任,但被告人有辩护权利,可以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辩护。
而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被告可以进行抗辩,并提供相关证据。
但在特定情况下,法律会对举证责任进行特殊规定,例如对业主证明其小区住房品质的举证责任进行规定。
此外,对于公证书、鉴定书、调解书等特定的凭证,一般享有证据的公信力,被视为足以推翻对方主张的有效证据。
此类证据的提供者不需承担主体举证责任,因其证据已经具有一定的信服力。
最后,举证责任的不尽有可能会对当事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当事人未能履行举证责任,法庭有权不采纳其主张,判决或裁定不利于其的决定。
因此,各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该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合理安排举证策略,确保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依法维护。
总之,举证责任是诉讼过程中的重要原则之一,旨在保障审判的公正、公平和效率。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自己的主张,提供能够证明其主张的证据。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必须认真履行举证责任,否则将会对自己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