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会第1373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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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反洗钱准入培训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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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反洗钱准入培训题库一、判断题1.反洗钱是一项需要自上而下推动开展才能确保实效的合规工作,高管人员给予反洗钱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是营造良好内控环境的关键因素之一。

对2.反洗钱内部控制是可脱离金融机构的基本框架单独发挥作用. 错3.信息与交流包括获取充足的信息,有效的管理和交流以及开辟畅通的信息反馈和报道渠道,保证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完整地为最高层掌握。

对4.金融机构从管理层到一般员工都应对反洗钱内控负有责任。

对5.加强反洗钱内部控制是金融机构参加国际竞争的前提条件,反洗钱是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对金融机构国际化战略的必需要求,只有符合国际标准的金融机构才能“走出去"。

对6.金融机构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是对自身金融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洗钱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这与人民银行要求的外部监管所要达到的目的不一致。

错7.反洗钱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不应当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错8.反洗钱内控制度应当具有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利。

对9.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洗钱风险,因此在建立内部控制时必须以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充分考虑各个业务环节潜在的风险,通过适当的程序,措施避免和减少风险。

对10.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与经营机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无关。

错11.金融机构应将反洗钱工作要求嵌入业务工作程序和管理系统,使反洗钱成为金融机构整体风险控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对12.金融机构反洗钱合规管理部门可以承担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责。

错13.客户风险分类不是客户身份识别的内容,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开展此项工作. 错14.可疑交易分析和客户身份识别是两个不同的工作,互相独立而不联系,在对可疑交易分析时可以不考虑客户身份识别获得的信息.错15.只要系统中抓取出可疑交易就要上报人民银行,而无须经过人工分析以筛选过滤掉实质不可疑的交易。

错16.联合国安理会1267委员会是负责制裁“基地"组织和塔利班的专门委员会。

武力攻击

武力攻击

关于武力攻击的文献综述前言:进入二十世纪以来,国际社会开始以制度和法律将武力攻击予以限制,并通过1945年缔结的《联合国宪章》全面禁止使用武力和武力攻击。

但法律的禁止并不能实际阻止国家在处理国际关系问题上使用武力攻击,国际法上对武力攻击攻击的研究探讨具有深刻意义。

一.国际法上的禁止使用武力原则《联合国宪章》是在国际上第一个明文规定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的国际公约。

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国际禁止武力攻击的明文规定。

宪章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宪章之后,国际社会在一些其他的国际文件中重申在国际社会中禁止使用威胁和武力的原则,已经被国际社会视为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根据《国际法原则宣言》的规定,这项原则的内容主要有:禁止在国际关系上首先使用武力攻击;不得从事侵略战争和从事侵略战争之宣传;各国有义务避免使用威胁或武力以侵犯他国现有之国际疆界、解决国际争端、侵犯国际界限;各国有义务避免涉及使用武力报复行为;各国有义务避免组织或鼓励组织非正规军或武装团队侵入他国领土,或在他国发动、煽动、协助或参加内争或恐怖活动或默许在其本国境内从事此种活动;国家领土不得作为违背宪章规定使用武力而造成之军事占领之对象,亦不得成为他国的使用威胁或武力而取得之对象;所有国家应一秉诚意地从事谈判,努力采取缓和国际紧张局势及加强国际信心之适当措施;以及履行其依国际法所负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责任。

但是禁止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并不禁止一切形式的战争。

根据宪章的规定,根据宪章体制进行的联合国集体安全行动以及国家本身所固有的单独或集体的自卫权而采取的行动是合法的军事行动。

另外,根据民族自决原则而进行的民族解放战争行为也被视为是合法的军事行动。

这些都是禁止使用威胁或武力攻击原则的例外。

二.由自卫权的概念引出的武力攻击就行使自卫权而言, 使用武力不等同于武力攻击。

外交部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373号决议的通知

外交部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373号决议的通知

外交部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373号决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外交部•【公布日期】2001.09.30•【文号】外发[2001]18号•【施行日期】2001.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交其他规定正文外交部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373号决议的通知(外发[2001]18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01年9月29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第1373号决议(见附件),决定各国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制止资助恐怖主义行为。

决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对以任何手段,直接或间接为恐怖活动提供或筹集资金的人或事,各国应将其定为犯罪;二、立即冻结协助、资助和参与恐怖行为的个人和实体的各类资产;三、禁止为协助、资助和参与恐怖行为的个人和实体提供任何资金和金融资产及有关服务;四、各国不得向参与恐怖行为的实体或个人提供任何支持和帮助;五、应将恐怖行为定为重罪,并确保将恐怖分子绳之以法;六、各国应为调查和起诉恐怖主义行为相互给予最大程度的协助;七、有效加强边界管制和证件签发等,防止和控制恐怖分子的跨国移动;八、在安理会设立监督委员会,监测各国执行决议的情况。

安理会第1373号决议系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所采取的强制性行动,对各国均有法律约束力。

我国对该决议投了赞成票。

为严格履行我国政府所承担的国际义务,请各有关部门根据该决议,严格履行决议的有关规定。

在执行过程中请及时会商外交部。

如联合国安理会以后通过决议,变更或取消第1373号决议的有关规定,外交部将另行通知。

外交部二OO一年九月三十日附:联合国安理会第1373号决议(中文)安全理事会,重申其1999年10月19日第1269(1999)号和2001年9月12日第1368(2001)号决议,又重申断然谴责2001年9月11日在纽约、华盛顿特区和宾夕法尼亚州发生的恐怖主义攻击,并表示决心防止一切此种行为,还重申这种行为,如同任何国际恐怖主义行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再次申明《联合国宪章》所确认并经第1368(2001)号决议重申的单独或集体自卫的固有权利,重申必须根据《联合国宪章》以一切手段打击恐怖主义行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造成的威胁,深为关切在世界各地区,以不容忍或极端主义为动机的恐怖主义行为有所增加,呼吁各国紧急合作,防止和制止恐怖主义行为,包括通过加强合作和充分执行关于恐怖主义的各项国际公约,确认各国为补充国际合作,有必要在其领土内通过一切合法手段,采取更多措施,防止和制止资助和筹备任何恐怖主义行为,重申大会1970年10月的宣言(第2625(XXV)号决议)所确定并经安全理事会1998年8月13日第1189(1998)号决议重申的原则,即每个国家都有义务不在另一国家组织、煽动、协助或参加恐怖主义行为,或默许在本国境内为犯下这种行为而进行有组织的活动。

安理会决议强制执行的例子 -回复

安理会决议强制执行的例子 -回复

安理会决议强制执行的例子-回复标题:安理会决议强制执行的例子:解读历史的强力行动引言: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简称安理会)作为维护全球和平与安全的核心机构,具有强制执行决议的权力。

在历史的长河中,安理会多次行使其强制执行权,以解决国际纷争、打击恐怖主义、保护民众安全等目的。

本文将以中括号内内容为题,回顾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安理会决议强制执行的例子,并解读其背景、目标和影响。

一、[安理会1990年通过决议34号强制伊拉克从科威特撤军]1990年8月,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引发了中东地区的一系列危机。

为遏制伊拉克侵略行为,安理会迅速作出反应,并于1990年11月通过决议34号,要求伊拉克无条件从科威特撤军。

此决议赋予了联合国成员国使用武力的合法性,形成了联合国多国部队,发起了海湾战争。

二、[安理会2001年通过决议1373号打击国际恐怖主义]2001年9月11日,恐怖组织“基地”对美国发动了世纪之恶性袭击。

作为对此事件的重大回应,安理会于同年通过决议1373号,要求各国采取一系列行动,包括加强情报交流、冻结资金、加强安全检查等,以打击国际恐怖主义。

该决议为各国共同合作打击恐怖主义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框架。

三、[安理会2011年通过决议1973号保护利比亚平民]2011年,利比亚上演了一场被称为“阿拉伯之春”的民族起义。

为保护平民免受卡扎菲政权的暴力镇压,安理会于同年通过决议1973号,禁止对利比亚实施一切形式的武装行动,成立国际军事干预联军。

这一决议形成了国际社会对卡扎菲政权的集体压力,为利比亚局势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利比亚平民的安全。

四、[安理会2016年通过决议2270号加强对朝鲜制裁]针对朝鲜不断发展核武器和导弹技术的行为,安理会于2016年通过决议2270号,进一步加强对朝鲜的国际制裁。

该决议团结了包括朝鲜的主要外交伙伴在内的大部分国际社会,限制朝鲜进口煤炭、铁矿石等重要资源,并冻结相关金融账户。

反恐案例分析

反恐案例分析

反恐经典案例分析提到恐怖主义,涉及到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就是“什么是恐怖主义”。

对此当前存在的争议很多。

各种有关恐怖主义的定义,就多达150多个,虽然如此,仍有必要对恐怖主义,作一介绍与分析。

一、恐怖主义的定义(一)恐怖主义的基本特征虽然恐怖主义也是以行使暴力为特征,但其与普通刑事犯罪以及其他暴力行为有所不同。

1.不遵守使用武力的法则在1860年1899年、1907年和1949年以来的海牙日内瓦等公约,除了规定在战争中不能以平民百姓为攻击对象外,还有以下的规范:(1)不可将平民扣为人质。

(2)制定有关战俘、投降者的待遇。

(3)禁止对百姓、战俘进行报复。

(4)认可中立地带以及其他国民的权利。

(5)不可对他国外资人员派驻代表加以干扰。

但30多年来的现代恐怖主义几乎违反了上述所有原则,将平民百姓视为人质,甚至处决的事件经常发生,刑囚、杀害进行联合国维和停火协议任务的军事人员,屠杀他国无辜民众,最近在印尼观光胜地与菲律宾的爆炸案即是明证。

不断攻击使馆和其他外资单位,最严重的案例是1983年美国在贝鲁特的使馆遭到炸弹攻击,后来如1998年美国在肯尼亚、坦桑尼亚使馆爆炸案等也一再发生。

不受约束地使用暴力就是恐怖主义的一个主要特征,普通刑事罪犯仅会就上述情况,采取必要的行动,暴力、威胁受害者,其目的也仅在于让对方迅速屈服,简单讲,只重视“目前”的行动对自己有利,但恐怖主义不同,他们希望以暴力传达特定的目标,甚至影响公众意见,最后达成其发迹整个体系的目标。

22.具有特定政治目的虽然恐怖分子采用和一般罪犯类似的手段,如汽车炸弹、开枪滥射等等。

但两者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的目标是具有政治目的的。

3.具有组织目标为达到特定的政治目标来自特定集团,并有指挥体系的恐怖分子才会展开行动,并以暴力作为工具,他们所追求的也不是个人化的目标,恐怖分子基本上是利他主义者,他们认为自己服从于一个多数人更高利益,而不像罪犯一样,任何作为都是以自己为出发点,恐怖活动不是基于一时的仇恨或报复,而是经过计划的缜密行为,简言之,任何组织和个人需有下列的特征才可称为恐怖团体、分子:(1)具有政治性目标或动机。

《银行业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培训手册》题库(四)

《银行业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培训手册》题库(四)

《银⾏业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培训⼿册》题库(四)第六章反恐怖融资(⼀)判断改错题I.涉恐⿊名单的处理⾄少包括三个步骤:第⼀。

将涉恐⿊名单嵌⼊业务系统;第⼆,办理业务时匹配⽐对名单;第三,及时报告涉恐可疑交易。

T2.联合国安理会1267委员会是负责制裁“基地”组织和塔利班的专门委员会。

T3.⾦融机构应就涉恐⿊名单管理制订明确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T4.将新建业务和业务办理过程中筛查出的涉恐⼈员纳⼊反洗钱业务系统的监控名单,不必上报可疑交易。

F5.银⾏在监测涉恐资⾦时应⾼度关注慈善机构及⾮营利性组织。

T(⼆)不定项选择题1.根据<</span>⾦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恐怖融资的表现形武包括(ABCD)A.恐怖组织、恐怖分⼦募集、占有、使⽤资⾦或者其他形式财产B.以资⾦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c.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以及募集资⾦或者其他形式财产D.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占有、使⽤以及募集资⾦或者其他形式财产2.从融资⽬的来划分,恐怖融资的表现形式分为(CD)。

A.主体为恐怖组织、恐怖分⼦⾃⾝的融资⾏为B.主体为他⼈或其他组织的融资⾏为c.资助恐怖主义或恐怖活动的融资⾏为D.资助恐怖组织或恐怖分⼦的融资⾏为3.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C)。

A.只要该客户被确定为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其在⾦融机构保有的全部资⾦和其他形武的财产。

都属于恐怖融资范畴B.只有该客户被确定为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其在⾦融机构保有的全部资⾦和其他形武的财产,才属于恐怖融资范畴。

客户不是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就不会涉嫌恐怖融资c.⽆论是恐怖组织、恐怖分⼦⾃⾝。

还是其他⼈或组织。

只要其⽢的是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则其有关的资⾦或财产都属于恐怖融资范畴D.该项资⾦或财产没有真正⽤于恐怖主义和恐怖活动犯罪的实施,就不应将其确定为恐怖融资⾏为 4.⾦融机构对于以下哪些情形应进⾏报告?(ABCD)A.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以及恐怖活动犯罪募集或者企图募集资⾦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 B.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从事恐怖融资活动的⼈以及恐怖活动犯罪提供或者企图提供资⾦或者其他形武财产的c.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保存、管理、运作或者企⽥保存、管理、运作资⾦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D.怀疑客户或者其交易对⼿是恐怖组织、恐怖分⼦以及从事恐怖融资活动⼈员的5.⾦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或者其交易对⼿与下列哪些名单有关的,应进⾏报告? (ABCD)A.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名单B.司法机关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名单C.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所列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名单D.中国⼈民银⾏要求关注的其他恐怖组织、恐怖分⼦嫌疑⼈名单6.涉嫌恐怖融赉可疑交易的主要特征可从以下哪些⾓度分析?(ABCD)A.账户及存取款特征 B.电⼦汇兑特征C.⾏为异常表现 D.敏感国家或地区7.从账户开⽴和使⽤的特征来看,以下哪些情形可能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 (ABC)A.长期闲置的账户仅保有最低余额,突然间接收⼀笔存款或⼀系列存款。

2020年反洗钱考试试题及答案(卷八)

2020年反洗钱考试试题及答案(卷八)

2020年反洗钱考试试题及答案(卷八)1、涉恐黑名单的处理包括三个步骤:第一,将涉恐黑名单嵌入业务系统;第二,办理业务时匹配比对名单;第三,及时报告涉恐可疑交易。

对2、将新建业务和业务办理过程中筛查出的涉恐人员纳入反洗钱业务系统的监控名单,不必上报可疑交易。

错3、金融机构应就涉恐黑名单管理制订明确的内控管理制度。

对4、银行发现客户和其交易对手属于联合国安理会第1267 号决议、第1333 号决议或第1373 号决议名单的,应立即采取下列哪些交易限制措施?(ABCD )A:不予开立金融账户B:停止使用金融账户C:暂停金融交易D:拒绝转移或转换金融资产5、联合国安理会1267 委员会是负责制裁“基地”组织和塔利班的专门委员会。

对6、银行发现客户或其交易对手属于联合国安理会第1267 号决议,第1333 号决议或第1373 号决议名单的,银行应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

对7、银行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属于联合国安理会第1267 号决议,第1333 号决议或第1373 号决议名单,但不能确认的,应当立即采取交易限制措施,并于当日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申请核实确认。

对4-11.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工作的目的是ABCD A.健全监管信息档案B.有效评估洗钱风险C.指导现场检查,实现持续有效监管D.帮助金融机构合理分配洗钱风险管理成本2.金融机构需要上报的非现场监管信息包括哪些ABCDA.协助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的情况B.向公安机关报告涉嫌犯罪的情况C.报告可疑交易的情况D.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展反洗钱调查的情况3.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的步骤包括ABCDA.信息收集B.信息分析评估C.非现场监管措施。

论恐怖主义与恐怖犯罪

论恐怖主义与恐怖犯罪

论恐怖主义与恐怖犯罪赵雅琦(广西大学法律系,广西南宁530000)摘 要:9.11事件使世界人民充分认识到反恐怖斗争的紧迫性。

恐怖主义与恐怖犯罪历史悠久,当今又出现新的特点。

国际社会必须紧密联合,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对恐怖主义与恐怖犯罪进行有效地打击,以维护世界的秩序和安宁。

关键词:恐怖主义;恐怖犯罪;反恐怖斗争中图分类号:DF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13X(2002)03-0037-04 一、引言公元2001年9月11日上午,两架被恐怖分子劫持的民航飞机先后撞击美国纽约贸易中心大楼,造成世贸中心南北双楼倒塌。

相隔不到一小时,又有一架遭劫持的飞机撞向美国军方的核心———国防部五角大楼,造成大楼部分倒塌。

在短短的数小时之内,共有四架民航客机被恐怖分子劫持并用作实施恐怖主义的工具。

此次袭击给美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在100亿到150亿美元之间,金融、保险等支柱产业受到重创。

最新资料表明,已造成3173人死亡和失踪,而其中多数为美国经济界和金融界的精英,人才损失极其严重。

人们将此次自1861年南北战争以来,美国本土遭到的第一次大规模破坏,比作“第二个珍珠港事件”。

9.11事件使全世界意识到打击恐怖主义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恐怖主义恐怖主义,又称恐怖活动,指为达到某种政治目的,通过有组织的团体或小组对国家政权的代表、外国国家代表、社会团体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杀害、绑架或其他恐怖行为,以制造恐怖与不安定因素并进行暴力犯罪的活动。

恐怖活动有国际恐怖活动和国内恐怖活动之分,是一种极为严重的罪行。

“恐怖主义”一词最早明确出现在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时期。

为保卫新生政权,执政的雅各宾派决定用红色恐怖主义对付反革命分子,即“对一切阴谋分子采取恐怖主义行动”。

作为人类冲突的一种表现形式,恐怖活动有着悠久的历史。

严格地说,应追溯到古希腊和罗马时期。

古希腊历史学家色诺芬就曾专门记述过恐怖活动对敌方居民造成的心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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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理会第1373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重申其1999年10月19日第1269(1999)号和2001年9月12日第1368(2001)号决议,
又重申断然谴责2001年9月11日在纽约、华盛顿特区和宾夕法尼亚州发生的恐怖主义攻击,并表示决心防止一切此种行为,
还重申这种行为,如同任何国际恐怖主义行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再次申明《联合国宪章》所确认并经第1368(2001)号决议重申的单独或集体自卫的固有权利,
重申必须根据《联合国宪章》以一切手段打击恐怖主义行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造成的威胁,
深为关切在世界各地区,以不容忍或极端主义为动机的恐怖主义行为有所增加,
呼吁各国紧急合作,防止和制止恐怖主义行为,包括通过加强合作和充分执行关于恐怖主义的各项国际公约,确认各国为补充国际合作,有必要在其领土内通过一切合法手段,采取更多措施,防止和制止资助和筹备任何恐怖主义行为,
重申大会1970年10月的宣言(第2625(XXV)号决议)所确定并经安全理事会1998年8月13日第1189(1998)号决议重申的原则,即每个国家都有义务不在另一国家组织、煽动、协助或参加恐怖主义行为,或默许在本国境内为犯下这种行为而进行有组织的活动。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决定所有国家应:
a、防止和制止资助恐怖主义行为;
b、将下述行为定为犯罪:本国国民或在本国领土内,以任何手段直接间接和故意提供或筹集资金,意图将这些资金用于恐怖主义行为或知晓资金将用于此种行为;
c、毫不拖延地冻结犯下或企图犯下恐怖主义行为或参与或协助犯下恐怖主义行为的个人、这种人拥有或直接间接控制的实体以及代表这种人和实体或按其指示行事的个人和实体的资金和其他金融资产或经济资源,包括由这种人及有
关个人和实体拥有或直接间接控制的财产所衍生或产生的资金;
d、禁止本国国民或本国领土内任何个人和实体直接间接为犯下或企图犯下或协助或参与犯下恐怖主义行为的个人、这种人拥有或直接间接控制的实体以及代表这种人或按其指示行事的个人和实体提供任何资金、金融资产或经济资源或金融或其他有关服务;
2、还决定所有国家应:
a、不向参与恐怖主义行为的实体或个人主动或被动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包括制止恐怖主义集团召募成员和消除向恐怖分子供应武器;
b、采取必要步骤,防止犯下恐怖主义行为,包括通过交流情报向其他国家提供预警;
c、对于资助、计划、支持或犯下恐怖主义行为或提供安全庇护所的人拒绝给予安全庇护;
d、防止资助、计划、协助或犯下恐怖主义行为的人为敌对其他国家或其公民的目的利用本国领土;
e、确保把参与资助、计划、筹备或犯下恐怖主义行为或参与支持恐怖主义行为的任何人绳之以法,确保除其他惩治措施以外,在国内法规中确定此种恐怖主义行为是严重刑事罪行,并确保惩罚充分反映此种恐怖主义行为的严重性;
f、在涉及资助或支持恐怖主义行为的刑事调查或刑事诉讼中互相给予最大程度的协助,包括协助取得本国掌握的、诉讼所必需的证据;
g、通过有效的边界管制和对签发身份证和旅行证件的控制,并通过防止假造、伪造或冒用身份证和旅行证件,防止恐怖分子和恐怖主义集团的移动;
3、呼吁所有国家:
a、找出办法加紧和加速交流行动情报,尤其是下列情报:恐怖主义分子或网络的行动或移动;伪造或变造的旅行证件;贩运军火、爆炸物或敏感材料;恐怖主义集团使用通讯技术;以及恐怖主义集团拥有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所造成的威胁;
b、按照国际和国内法交流情报,并在行政和司法事项上合作,以防止犯下恐怖主义行为;
c、特别是通过双边和多边安排和协议,合作防止和制止恐怖主义攻击并采取行动对付犯下此种行为者;
d、尽快成为关于恐怖主义的国际公约和议定书、包括1999年12月9日《制止资助恐怖主义的国际公约》的缔约国;
e、加强合作,全面执行关于恐怖主义的国际公约和议定书以及安全理事会第1269(1999)号和第1368(2001)号决议;
f、在给予难民地位前,依照本国法律和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包括国际人权标准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寻求庇护者没有计划、协助或参与犯下恐怖主义行为;
g、依照国际法,确保难民地位不被犯下、组织或协助恐怖主义行为者滥用,并且不承认以出于政治动机的主张为理由而拒绝引渡逃犯的请求;
4、关切地注意到国际恐怖主义与跨国有组织犯罪、非法药物、洗钱、非法贩运武器、非法运送核、化学、生物和其他潜在致命材料之间的密切联系,在这方面并强调必须加紧协调国家、分区域、区域和国际各级的努力,以加强对国际安全所受到的这一严重挑战和威胁的全球反应;
5、宣布恐怖主义行为、方法和做法违反联合国宗旨和原则,知情地资助、规划和煽动恐怖主义行为也违反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6、决定按照其暂行议事规则第28条设立一个由安理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安全理事会委员会,在适当专家的协助下监测本决议的执行情况,吁请所有国家至迟于本决议通过之日后90天,并于以后按照委员会提出的时间表,向委员会报告本国为执行本决议而采取的步骤;
7、指示委员会与秘书长协商,界定其任务,在本决议通过后30天内提出一项工作方案,并考虑其所需支助;
8、表示决心按照《宪章》规定的职责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以确保本决议得到全面执行;
9、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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