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险
工程项目保险方案(3篇)

第1篇一、引言工程项目保险是保障工程项目在施工、安装、调试等阶段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以及保障项目承包商、业主等各方合法权益的一种保险。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降低风险,提高项目各方利益,特制定本工程项目保险方案。
二、保险范围1. 保险标的(1)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道路、桥梁、隧道、港口、码头等土木工程。
(2)安装工程:包括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管道、线路等安装工程。
(3)材料:包括用于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各类原材料、构件、配件等。
(4)施工机具:包括施工、安装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
2. 保险责任(1)自然灾害:洪水、地震、台风、暴风雪、海啸等自然灾害。
(2)意外事故:火灾、爆炸、坍塌、触电、中毒、事故等意外事故。
(3)盗窃: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材料和施工机具等被盗。
(4)工程停工: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工程停工。
(5)工程延误: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工程延期。
(6)第三者责任:因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三、保险金额1. 保险金额应按照工程合同约定的金额确定。
2. 保险金额应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材料和施工机具等。
3. 保险金额应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
四、保险费率1. 保险费率应根据工程类型、地理位置、施工期限、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
2. 保险费率应按照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3. 保险费率应每年进行一次调整。
五、保险期限1. 保险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 保险期限可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确定。
3. 保险期限最长不超过工程合同约定的期限。
六、保险赔偿1.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2. 保险公司接到通知后,应尽快进行调查核实。
3. 保险公司应在核实事故原因、损失金额后,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4. 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金额。
5. 赔偿方式包括现金支付、材料替换、工程修复等。
七、保险合同1. 保险合同应明确约定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保险赔偿等事项。
工程施工都有买什么保险

工程施工都有买什么保险1. 施工一切险施工一切险是指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对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或施工方失职造成的工程物理损失、工程设备、机械设备、临时设施、施工材料及人身财产损失所购买的保险。
这种保险可以全面覆盖施工项目中可能发生的各类意外情况,减少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2. 施工责任险施工责任险是由施工单位或承包商购买的,用于弥补因工程施工所产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第三者责任索赔所引起的经济损失。
该险种包括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责任和交付使用后的产品质量责任。
3. 工程施工意外伤害保险工程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是针对施工现场工人发生意外伤害而购买的一种保险。
这种保险可以为施工现场的工人提供医疗保障和相应的赔偿,减轻施工单位在意外发生时的经济负担。
4. 工程施工机械设备损坏险工程施工机械设备损坏险是为了保障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故障、磨损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而购买的一种保险。
这种保险可以为施工单位提供相应的损失赔偿,减轻因机械设备损坏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5. 工程施工法律责任保险工程施工法律责任保险是为施工单位或承包商购买的一种保险,用于消除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导致的违法责任或索赔责任。
这种保险可以覆盖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类法律责任和索赔责任,减轻因违法责任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6. 工程施工财产一切险工程施工财产一切险是为建筑工程的施工企业所购买的财产保险,保障施工现场内的各类施工设备、建材、人员住宿和办公设施等财产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意外损失。
这种保险可以减轻因施工现场财产损失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类型的保险,如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险、建筑工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都是为客户购买的一种保险。
它们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为工程施工提供全面的保障,保障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的利益和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购买的保险种类繁多,不同的保险种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和购买,以应对不同的风险和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工程保险

第一节 工程保险
主题1 工程保险概述
一.
工程保险的定义、性质与特点:
(一)工程保险的定义 1. 工程: 建筑与安装项目 (works/construction/engineering/project) 工程保险:是对于进行中的工程项目及各 种运行中的机器设备本身所面 临的各种风险提供的保险服务
主题2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一. 建工险的适用范围 建工险适用于一切民用、工业用和公用事业用的建筑工 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口码头、旅馆、商 店、工厂、仓库、水库、管道、学校、娱乐场所等 二. 建工险的保险项目 (一)建工险承保的标的 1. 永久工程
2. 临时工程(结构)
3. 施工机具 4. 现有(周围)财产 5. 第三者责任
(二)第三者责任部分:
1.
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 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 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 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 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3. 保险人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 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 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内,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 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包括:
1. 2. 3.
业主或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主承包人或分包人 技术顾问-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等
4.
其他关系方,如贷款银行等
被保险各方及各关系方的相互关系
建筑师/技术顾问
委托 管理
业主
工程协议书中的工程保险要求

工程协议书中的工程保险要求工程保险是指在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交付使用过程中,为了保障工程建设各方的权益,并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风险,以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顺利推进,由相关主体通过签订保险合同而购买的风险保障服务。
在工程协议书中,工程保险的要求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工程协议书中常见的工程保险要求。
一、工程施工一切险工程施工一切险是工程建设项目中最基本的保险要求。
根据具体情况,施工方需要购买一切险,以应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保险金额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风险程度进行合理评估,并在协议书中明确注明。
二、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为了保护受伤或财产受到损失的第三方而购买的保险。
在工程项目中,因施工活动可能对周边环境和他人财产造成损害,施工方需要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以保障项目中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保险金额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风险评估来确定,并在协议书中明确注明。
三、工程质量保证险工程质量保证险是为了规避工程质量问题而购买的保险。
该保险通常由业主或发包方购买,以保障工程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的质量。
保险金额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并在协议书中明确注明。
四、工程设备损失险工程设备损失险是为了保护工程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而购买的保险。
施工方或设备供应商需要购买该保险,以保障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保险金额应根据设备的价值和风险评估来确定,并在协议书中明确注明。
五、工程延期险工程延期险是为了规避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项目延期而购买的保险。
施工方或业主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购买该保险,以保障项目按时完成。
保险金额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合同约定的工期来确定,并在协议书中明确注明。
六、施工工艺保险施工工艺保险是为了保护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特殊施工工艺而购买的保险。
施工方或业主需要购买该保险,以应对特殊施工工艺可能带来的风险。
保险金额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施工工艺的特点来确定,并在协议书中明确注明。
工程施工保险险种(3篇)

1. 建筑工程一切险:该险种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包括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
保障范围广泛,包括施工场所及附近发生的意外事故、物品损坏和人身伤亡等。
2. 安装工程一切险:针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安装的固定设施,如水电煤气等,在安装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报销。
3. 职业责任险:建筑工程需要负责人或技术人员的指导,而人难免会出错。
职业责任险可赔偿因技术人员的疏漏造成的损失。
4. 意外险:针对工程施工人员,保障他们在从事建筑施工或相关工作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时,保险公司会给付相应保金。
5. 建工团意险:以工程的造价或施工面积作为条件,属于不记名投保的团体意外险。
投保便捷,性价比高,是建筑安装工程中购买的一种普遍的意外险。
6. 雇主责任险:保护雇主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可以转移风险,利用保险公司报销相关费用,减少雇主财产损失和赔偿。
7. 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因投保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被保险人经济损失的,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8. 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保障建筑职工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
9. 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障因施工活动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0. 保证期保险: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证期保险为保障工程质量提供保障。
若在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1. 工程质量保险:保障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
12. 工程风险保险:针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如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提供风险保障。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险种,有助于降低风险,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同时,保险公司也会根据工程类型、规模、工期等因素,提供定制化的保险方案,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在建筑行业中,工程施工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它能够为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提供保障。
工程施工保险(3篇)

第1篇一、工程施工保险的定义工程施工保险是指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施工项目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保险。
它主要包括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雇主责任险、建工团意险等。
二、工程施工保险的类型1. 工程一切险:承保工程在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2.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承保因承包人违约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完工或无法按约定质量完成工程而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3. 雇主责任险:承保雇主因施工过程中对雇员发生的意外伤害、疾病或死亡等事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4. 建工团意险:承保施工现场及施工指定生活区域内,被保险人在从事建筑施工或相关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保险。
5. 预付款保证保险:承保承包人因无法按期完成工程而无法返还预付款的风险。
6. 履约保函:确保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合同义务,如违约则由担保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工程施工保险的作用1. 分散风险: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风险因素层出不穷,保险可以帮助施工企业分散风险,降低损失。
2. 提高信誉:购买工程施工保险,表明施工企业具有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信誉。
3. 保障利益: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赔偿可以帮助施工企业、业主及雇员等各方减少经济损失。
4. 促进安全生产:保险企业会根据保险条款对施工企业进行风险评估,从而促使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四、选择工程施工保险的注意事项1. 选择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选择具有丰富经验和良好口碑的保险公司,确保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合理的赔偿。
2. 了解保险条款: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保险范围、保险金额等关键信息,确保保险保障满足实际需求。
3. 量身定制保险方案: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如工程一切险、履约保证保险等。
4. 合理确定保险金额: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风险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保险金额,确保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能够得到充分赔偿。
工程施工保险购买方案(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日益繁荣。
然而,建筑行业事故频发,施工过程中存在诸多风险。
为保障工程顺利进行,降低风险,提高企业效益,制定一套完善的工程施工保险购买方案至关重要。
二、保险种类及选择1. 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包括死亡、残疾、医疗费用等。
2. 工程一切险:保障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
3. 第三者责任险:保障施工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4. 临时建筑险:保障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设施在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5. 保险责任期限: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责任期限,如一年、两年等。
三、保险购买流程1. 确定保险需求: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明确所需购买的保险种类及保障范围。
2. 比较保险产品:咨询多家保险公司,了解不同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等,选择性价比高的保险产品。
3. 联系保险公司:与选定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了解保险条款、投保手续等相关事宜。
4. 准备投保资料:根据保险公司要求,准备相关投保资料,如工程合同、工程预算、施工图纸等。
5. 投保:将投保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完成投保手续。
6. 保险生效:保险公司审核投保资料无误后,出具保险单,保险合同正式生效。
四、保险理赔流程1. 发生保险事故:在保险期间内,若发生保险事故,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2. 提供理赔资料: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相关理赔资料,如事故证明、医疗费用单据等。
3. 理赔审核:保险公司对理赔资料进行审核,确认事故原因及损失金额。
4. 理赔支付:保险公司审核无误后,将理赔款项支付给被保险人。
五、注意事项1. 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金额等。
2. 选择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确保理赔及时、高效。
3. 定期检查保险合同,确保保险保障范围满足实际需求。
工程施工要购买什么保险

工程施工要购买什么保险1.施工一切险施工一切险是对工程全过程的施工活动和现场设备、材料、零配件等施工所需物资进行全面保险的险种。
施工一切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因火灾、爆炸、风暴、不慎、车祸、盗窃等各类意外事故导致的物质损失以及人身伤害的保险责任。
施工一切险是工程施工中比较基础的保险,在工程施工中是必不可少的一项保险。
2.工程责任险工程责任险是对工程参与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过失或疏忽,对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的保险。
工程责任险的对象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现场的所有工程参与者。
工程责任险可以保障工程参与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因疏忽或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为工程施工提供了一定保障。
3.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是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工程结构安全进行全面保险的险种。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主要负责建筑工程的主要结构、设计、施工、材料等方面的质量问题进行全面的保险。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可以帮助工程施工单位在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时进行及时赔偿,并保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4.机械设备损失险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了大量的机械设备和工程机械,机械设备损失险可以对工程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进行全面保险。
机械设备损失险可以帮助施工单位对工程机械设备的维修和更换提供了一定的经济赔偿,保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5.建筑施工安全责任险建筑施工安全责任险是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全面保险的险种。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险主要负责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全面保险,为施工单位提供了一定的安全保障。
6.建筑工程担保险建筑工程担保险是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工程拖延、违约或质量问题等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风险进行全面保险的险种。
建筑工程担保险主要负责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拖延、违约、质量问题等风险进行全面保险,为施工单位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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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机器损坏保险(MACHINERY BREAKDOWN INSURANCE-MB)
专门承保各类机械设备,无论机器设备的新旧程度均以重置价 值投保和赔偿。主要战争或人为的、物理性的或意外的原因 造成的机械设备的损失
三. 国内工程保险的其他险种
1. 2. 锅炉及压力容器保险(BOILER AND PRESSURE VESSEL INSURANCE-BPV) 建筑工程机械保险(CONTRACTOR’S PLANT AND MACHINERY INSURANCE-CPM) 电子设备保险(ELECTRONIC EQUIPMENT INSURANCE-EE)
四. 承保的风险
自然及环境灾害风险 技术性风险 人为风险 责任风险
自然及环境灾害风险
巨灾:地震、海啸、火山爆发、洪水 天灾:暴风雨、台风、龙巻风、雷雨、 地陷 意外事故:火灾、爆炸、水管爆烈、空 中物体坠落
技术性风险
设计技术 地质勘探 施工技术 生产工艺和应用设备 原材料
人为风险
业主和承包商资质和经验 施工组织管理 雇佣员工的素质 外来破坏 盗窃
(3) 承包人竞投工程时,为了夺标,防范意 外的预算资金减少或取消,一旦发生事 故,将陷于困境。 (4) 承包人需一种保障,而业主、投资人也 希望这种保障能使承包人顺利履行工程 合同 (5)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经济复苏,建 筑业发展,工程保险业务随之发展
3. 我国工程保险的发展 (1)中国1979年开办工程保险 (2)工程保险在广东 (3)工程保险的现状 (4)工程保险的海外协作
(二)工程保险的性质与特点 工程险从传统的火险发展而来,但其风险高 于其他险种, 其性质特殊: 1. 风险的特殊性 2. 承保技术的复杂性 3. 保障的综合性
4. 保险金额的变动性 5. 保险期限与工程施工期的一致性 6. 被保险人具有广泛性
二. 国内工程保险的主要险种
1. 建筑工程一切险(CONTRACTOR’S ALL RISKS INSURANCE-CAR) 简称建工险,承保土木建筑为主体的工程在整个 建筑期间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和 费用,以及被保险人应依法承担的对第三者人身 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2. 安装工程一切险(ERECTION ALL RISKS INSURANCE-EAR) 简称安工险,承保新建、扩建或改造的工矿企业 的机械设备或钢结构建筑物在安装期内因保险事故造 成的物质损失和费用,以及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
范围:不仅包括工程项目本身的物质财产的 损失,还包括由于运行过程的工程项 目对于第三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2. 工程保险产生的背景 (1) 现代工艺的发展,建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日新 月异,承包人面临的问题(风险)比以前更加 多、更加复杂。 (2) 工地空旷,天灾难防,施工人员素质不同,效 率各异,地质钻探费用高,地质情况无法查 明,意外事故随时可能发生。
第十章: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是对付自然灾 害和意外事故的重要经 济手段
第一节 工程保险概述
一.
工程保险的定义、性质与特点:
(一)工程保险的定义 1. 工程: 建筑与安装项目 (works/construction/engineering/project) 工程保险:是对于进行中的工程项目及各 种运行中的机器设备本身所面 临的各种风险提供的保险服务
5.
6.
7. 8.
9.
10. 航天工程保险(SPACE ENGINEERING INSURANCE-SE)
第二节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一. 建工险的适用范围 建工险适用于一切民用、工业用和公用事业用的建筑工 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口码头、旅馆、商 店、工厂、仓库、水库、管道、学校、娱乐场所等 二. 建工险的保险项目 (一)建工险承保的标的 1. 2. 永久工程 临时工程(结构)
三. 建工险的被保险人 凡在工程建设期间承担风险或具有保险利益的各 方均可成为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包括:
1. 2. 3. 4.
业主或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主承包人或分包人 技术顾问-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等 其他关系方,如贷款银行等
被保险各方及各关系方的相互关系
建筑师/技术顾问
委托 管理
(二)第三者责任部分:
1.
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 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 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 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 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3. 保险人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 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 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内,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 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七.保险金额
(一)物质损失部分 1、建筑工程—保险工程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原材料费用、设备费 用、建造费、安装费、运输费和保险费、关税、其他税项和费用,以 及由工程所有人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施工用机器、装置和机械设备—重置同型号、同负载的新机器、装置 和机械设备所需的费用; 3、其他保险项目—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凡被列为保险标的的,其保险价值/赔偿限额分项准确说明并且应计入总 保额或分项列明。 1) 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以重置价值投保。 2) 施工机具。以重置价值投保(每个保单年度调整),以清单分别列出 每台机保额
6. 档案、文件、帐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 资 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7. 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8. 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 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 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9. 除非另有约定, 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 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 10.除非另有约定, 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 保险财产中 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 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2.
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 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 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 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 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 炸。 有关费用:包括必要的场地清理费用和专业费用等
责任风险
法律环境 地理环境 施工方式 工地防范 污染
五. 建工险的保险责任
(一)物质损失部分:
1.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 明的工地范围内,因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 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 ( ) 保险人按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对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保险人亦可负责赔偿。
3. 施工机具 4. 现有(周围)财产 5. 第三者责任 6. 清理事故现场费用及专业费用 注意:承保在约定的工地范围内构成或用于工程的财产。 (二) 不予承保的项目 档案、文件、帐簿、票据、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三) 另行承保的项目 某些保险标的由于自身的特性还可能需要其他的、更专门的保险如现 金保险(DETERIORATION OF STOCK IN COLD STORAGE INS.) 机器损坏所致利润损失保险(LOSS OF PROFIT FOLLOWING MACHINERY BREAKDOWN INSURANCE-MLOP) 营运期土木工程保险(CIVIL ENGINEERING COMPLETED RISKS INSURANCE-CECR) 核能保险(NUCLEAR RISKS INSURANCE-NR) 海上工程保险(OCEANIC ENGINERING RISKS INSURANCEOER) 船舶建造保险(SHIP BUILDER’S ALL RISKS INSURANCESBAR)
被保险人全部列明的好处: 1)万一发生损失,不必花时间支调查弄清谁是过 错责任人,而延误受损工程修复。 2)受损工程立即进行修复,而未受损工程照样可 继续施工。承包人不会因事故发生而影响工程施 工,从而保证工程按时完工。 但应注意有关的利益所在,如: 1)专门机构、主设计师的利益仅限于施工现场的 活动。 2)供应商的利益是其供应的机器设备。 3)分包商的利益是其负责的工程项目 4)赔款接受人条款运用(Loss payee)
根据一般合同条件工程承包人在保 证期内应承担的风险
风险和危险 责任 业 根据合约规定承包人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建安工程中存在的缺陷 设计上有缺陷(错误) 物料缺陷和工艺不善 操作错误 风暴、洪水、地震、地下沉 火灾 全责 部分责任 主 承包人
红 红
六. 建工险的除外责任
总除外责任: (一)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 活 动、谋反、政变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2、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 坏; 3、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 任; (二)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 失、费用和责任;
业主
工 程 发 包
融资
银行/融资人
专门机构
监督施工
供
供
专业承包人
包
主承包商
制造商/供应商
承包商
承包商
施 工
承包商
工
被保险人及其相互关系 工程保险是针对工程项目施工的,不同于其 它普通财产险,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 当事人众多,所以一般都将所有与工程有直 接利益的相关关系方列为共同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项下的受益及相互关系 由与工程相关的各种合同决定。如图示之一。 将上述各方都列为被保险人的好处很多:
(三) 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幅射及放射性污 染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四) 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 费用和责任; (五) 工程部分停工或全部停工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六) 罚金、延误、丧失合同及其他后果损失; (七) 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 担的免赔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