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长沙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050525
长沙环城绿带建设设计方案说明及投资估算

文字目录1.区域位置2.自然条件3.项目背景4.设计范围及内容1.设计依据2.设计原则3.设计目标4.设计原则5.设计理念5.设计策略1. 道路特色主题定位2.生态区——乡野速生林带3.厂区段——色叶防护林带4.居住段——花海芳香林带5.互通设计5.1金州大道互通5.3金桥互通6.公园设计6.1幸福花园设计说明6.2寺凉公园设计说明1. 植物特殊选种2.增强生态景观效果3.生态绿带的雨水管理1.给水排水方案设计1.1 设计依据1.2设计范围1.3室外给水设计1.4 室外排水设计2.电气工程2.1 设计范围2.2供电工程2.3 景观照明2.4 通信系统2.5 防雷、接地保护2.6电气安全措施2.7 电气节能2.8电气消防第六章投资估算1.投资估算高新区环城绿带建设工程设计说明第一章项目概述1.区域位置长沙高新区位于长沙市西部城区、湘江西岸、岳麓山风景区的北侧,创建于1988年,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于2009年由国家科技部批准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试点园区。
环城绿带建设工程位于高新区,南起枫林路,北至黄金大道,道路绿化设计长度约7800米,建设面积约128万平方米。
2.自然条件气候:长沙市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北,湘江下游和长浏盆地西缘。
气候温和,降水充沛,雨热同期,四季分明。
长沙市区年平均气温17.2℃,市区年均降水量1361.6毫米。
土壤:境内成土母质主要是第四纪红色粘土。
区内地带性土壤为红壤,主要土壤类型有:红壤、黄壤、黄棕壤,以红壤分布最为广泛,适宜多种植物生长。
植被:长沙地处中亚热带气候区是南北两种地理成分交叉和过渡地带,拥有丰富多彩的观赏植物资源,数据统计:各类观赏植物613种,其中常用木本植物196种,乔木108种,灌木88种,其他花卉草本417种。
3.项目背景1)十八大提出美丽中国,强调生态文明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的过程,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
XX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文本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目标和原则 (3)第三章区域绿地和生态廊道体系规划 (4)1.全市干道网络绿色通道 (6)2.特区内道路廊道 (6)第四章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11)第五章树种和绿化规划 (14)1.屋顶和房屋垂直面绿化 (16)2.交通步行系统绿化 (16)3.立交桥绿化 (16)第六章古树名木保护 (16)第七章近期建设规划 (17)第八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8)第九章附则 (20)附表1:XX道路廊道一览表 (23)附表2:XX、XX区城市公园规划一览表 (23)附表3:XX市森林、郊野公园规划控制范围一览表 (24)附表4:森林、郊野公园和城市公园近期建设一览表 (2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指导XX市绿化建设项目的安排,加强全市绿化工作的规划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XX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XX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5年)》、《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技术纲要办法(试行)》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结合XX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项目的规划范围为XX市行政辖区,包括XX经济特区(XX区、XX区、XX区、XX区)和XX区、XX区,总面积2020平方公里。
第三条本规划的期限为2004-2020年。
第四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纸以及说明书组成。
第五条根据XX实际情况,建设由“区域绿地—生态廊道体系—城市绿地”组成的城市绿地系统。
与此相对应,本次规划所指的绿地,既包括城市建成区内各项绿化用地,也包括建成区外对生态环境改善起积极作用的林地、园地、耕地、牧草地、水域等各类生态绿地,前者主要对应于各级城市绿地的分类规划,后者纳入区域绿地和生态廊道体系范畴。
第六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全市绿色开敞空间总的建设指引。
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与绿色开敞空间相关的规划、绿化及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
其他各种类型的开敞空间规划应与此相协调,实现城市生态空间资源合理保护与有效利用的“双赢”。
长沙市林业生态圈专项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提高长沙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投资和居住环境,实现建设林业生态市的目标,依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工作,建设林业生态市的通知》精神,为实施《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特编制《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专项规划》。
第二条城市林业是与现代城市建设相适应,支撑城市可持续发展,兼有多功能效益的特殊产业和公益事业,是对城市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林木和相关植被的经营和管理。
第三条规划范围同《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所划定的范围。
包括市辖的芙蓉区、雨花区、天心区、开福区、岳麓区,望城县全部和长沙县的暮云镇、黄兴镇、榔梨镇、黄花镇、星沙镇、跳马乡、干杉乡、安沙镇、北山镇。
总面积2893km2。
第四条本次规划期限为近期:2003—2007年;远期2008—2020年。
第五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4、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5、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6、国务院《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7、《湖南省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8、《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9、《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
第六条本规划是为落实《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而编制的专项规划,凡在生态圈范围内有关城市林业的一切保护和建设活动,均应遵循本规划。
第七条为增强本规划的可操作性,特设置刚性等级控制规定。
刚性等级是对规划内容确定程度的规定,本规划实行四级刚性等级控制。
一级:不得变更二级:一般不得变更,确需调整,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请市人大批准。
三级:一般不得变更,确需调整,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下一阶段规划设计中可根据城市建设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说明书、规划图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与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湖南省长沙市总体规划大众版

目录前言 (1)一、总则 (7)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8)三、城市性质及规模 (10)四、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11)五、城市形象规划 (13)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4)七、生态保护与园林绿地规划 (18)八、综合交通规划 (21)九、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25)十、防灾减灾规划 (27)十一、分区发展与规划控制导则 (28)前言长沙,古称潭州,别名“星城”,素有“楚汉名城”、“屈贾之乡”、“革命圣地”之美誉。
悠悠湘江,巍巍麓山,见证着这座千年古城的变迁。
如今的长沙,是湖南省省会、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南地区重要的工商业城市和交通枢纽、华中地区特大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更是著名的山水洲城、幸福之都。
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沙市先后六次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2003年11月,国务院批复的第六版总体规划——《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简称03版总规),对长沙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随着长沙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03版总规提出的2020年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大部分已经在2008年底提前实现。
同时, 2007年国家正式批准“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9年国务院通过《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
在新的形势和背景下,需要对03版总规进行修改使其更好地指导城市的发展。
按照国家有关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要求,长沙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本次总体规划修改工作:(1)2009年10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的请示,经过部际联席会议审查,2010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关于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意见的函》(建规函〔2010〕330号)函复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长沙市开展《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的修改工作;(2)2011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长沙召开了《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0-2020)》专家论证会;(3)2011年5月-6月,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对总体规划修改方案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公示;(4)2011年6月,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1年修改)的议案》;(5)2011年9月,由湖南省住建厅组织召开了专家和省职能部门技术审查会,会议通过了总规修改成果;(6)2012年11月,住建部组织召开了总体规划部际联席会,会议原则通过了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成果;(7)2014年4月4日,国务院下发国函[2014]45号,原则同意《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4年修订)》。
长沙市中心区P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P片位于长沙市中心城区南部,北临南湖路,南接南二环线,东起芙蓉南路,西至湘江,规划总用地6.18平方公里。本区由金盆岭、裕南街2个派出所辖12个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口约为129362人。
二、规划重点:
1、改造现有棚户区,调整用地结构,“退二进三”,改善环境质量,完善基础设施;
2、在环境好配套设施齐全、交通方便的部分地段安置从核心区疏散出来的人口;
R22
26.55
4.29
2
公共设施用地
C
123.77
20.02
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
C1
13.12
2.12
商业金融用地
C2
20.45
3.31
文化娱乐用地
C3
10.52
1.70
医疗卫生用地
C5
1.60
0.2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C6
78.08
12.63
3
仓储用地
W
6.94
1.12
其中
普通仓储
W1
6.94
1.12
市液化石油气公司二储配厂防护带
5
五斗冲
5.07
市物资储运公司(5.07)
市液化石油气公司二储配厂防护带
6
五斗冲
1.43
市物资储运公司(0.77)+长沙市液化石油汽公司(0.52)
高压走廊防护带
7
五斗冲
7.74
空置地+山体(7.74)
市液化石油气公司二储配厂防护带
8
五斗冲
2.89
有色地质医院(0.82)+三类居住改造+空置地
2、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主要分布于书院路以西、新建西路以南和南湖路以南的沿线,本区规划居住用地以多层二类为主,在局部地段布置小高层及高层住宅。
长沙市绿地系统规划基础资料汇编050525

第一章城市概况第一节自然条件一、地形地貌和地质特征1、市区地形地貌特征长沙市规划区地势的总体特点是西南高,东北低。
湘江西岸的岳麓山之颠海拔296米,地形起伏较大,从岳麓山到江边有一条狭长低洼地带。
市区最低区在新河境内,海拔仅30米左右。
市中心位于湘江东岸,地势开阔、平缓,略向湘江倾斜,往南地势增高,东部地势低洼平坦。
在区域地貌单元上长沙市地处湘中丘陵区,形似盆地。
根据地貌形态、成因类型和岩土特性等条件,长沙市可大致分为低山丘陵和平原二区。
1) 低山丘陵区主要分布在湘江西岸的岳麓山、谷山和豹子岭一带。
该区以新华系隆起构造为基本骨架,第四系前已成雏型,经过长期剥蚀后,形成现代地貌景观。
区内相对高差达200米以上,地形起伏较大,平均坡度达20°以上,局部地段十分陡峻。
构成低山丘陵的主要岩性为元古界冷家岭群及板溪群的古老变质岩系和古生界震旦系及泥盆系地层。
2) 平原区平原区是长沙市规划区的基本地貌形态,主要在湘江东岸及浏阳河、捞刀河一带展布,地面标高在30~80米左右,一般由河漫滩和1~5级阶地构成。
河漫滩和1~2级阶地沿河流带状分布,范围较大,连续性较好,地面开阔平坦,海拔32~45米左右,低洼处池沼、水塘多有分布,暗沟、暗塘比比皆是。
3~5级阶地沿湘江断续分布,冲沟发育,地表大部被切割得支离破碎,已明显丘陵化。
地面坡度在2º~10º左右略向河流倾斜,其岩性物质主要是第四系冲洪积物。
局部地段基岩出露。
盆地边缘为平原与低山丘陵的过渡地带,主要分布在长沙市的外围。
2、第四系地层特征规划区第四系覆盖层较薄,一般在10余米左右,主要由湘江及浏阳河的冲积层构成。
基岩残丘区局部有坡残积层分布,低洼汇水地段存在淤泥质土,另外在场地改造中还堆积了人工填土。
1) 桔子洲组冲积层(Qj)该组土划分为全新统(Q4),区内出露范围小,主要分布地新河三角洲及沟谷中,厚10余米,均一或双层结构。
该组土的孔隙比较大,中一高压缩性,承载力较低,稳定性较差。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2020年)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说明(送审稿)长沙市人民政府二OO九年五月目录1 引言 (1)1.1 规划修编背景 (1)1.2 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 (2)1.3 本轮规划的目标与任务 (3)1.4 规划修编指导思想与原则 (3)1.5 规划基数 (4)2 区域概况 (6)2.1 区位条件 (6)2.2 自然概况 (7)2.3 历史文化 (8)2.4 经济社会 (9)2.5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10)3 土地利用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2)3.1 中心城区目前规模偏小,有待快速扩展 (12)3.2 土地资源供求矛盾日益尖锐 (12)3.3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难度进一步加大 (13)3.4 城乡、区域土地利用尚需加大统筹力度 (13)4 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战略与目标 (15)4.1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15)4.2 主要经济发展目标 (16)4.3 人口和城镇化率 (18)5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2)5.1 土地利用生态保护度评价 (22)5.2 土地利用适宜开发度评价 (23)5.3 土地利用开发度-保护度关联分析 (25)5.4 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分 (26)6 建设用地需求分析 (28)6.1 建设用地总规模 (28)6.2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预测 (35)6.3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36)7 耕地补充分析 (39)7.1 耕地补充潜力分析 (39)7.2 耕地补充预测 (42)8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43)8.1 耕地保有量 (43)8.2 基本农田保护 (46)9 土地利用生态格局 (47)9.1 生态控制区 (47)9.2 关键节点 (47)9.3 区域景观格局 (48)10 中心城区规模与布局 (50)10.1 中心城区发展规模 (50)10.2 中心城区主要扩展方向 (53)10.3 中心城区扩展范围 (53)11 规划指标分解 (56)11.1 湖南省下达给长沙市的指标 (56)11.2 指标分解内容 (56)11.3 指标分解结果 (57)12 关于规划修编过程 (59)12.1 规划修编工作流程 (59)12.2 规划修编组织 (60)12.3 规划修编前期研究 (62)12.4 规划大纲编制 (63)13 关于近期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项目 (65)13.1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65)13.2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66)13.3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67)附表 (68)1 引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规划修编)和土地管理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规划修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指标 (3)第三章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5)第四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10)第五章城市绿地景观规划 (32)第六章树种规划 (37)第七章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 (42)第八章古树名木保护 (46)第九章防灾绿地系统规划 (49)第十章城市绿地近中期建设规划 (52)第十一章规划实施措施 (70)第十二章附则 (7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缘由为适应商丘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的需要,整合并优化商丘市城市绿地系统的布局和结构,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切实可行地指导城市绿地建设,为城市绿地的系统性、持续性发展提供法规性文件。
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2008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通过,1998年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6、《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20号);8、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9、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2000年);10、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GJJ/T85-2002);11、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城[2000]192号);12、、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13、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第112号);14、《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标准》15、《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1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17、《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18、《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豫政[2002]47号)19、《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1998年)20、《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意见》21、《商丘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办法》22、《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23、国家及河南省的相关政策、法规、条例和行业标准等第三条规划指导思想立足于商丘现有城市绿地基础,充分借助城市得天独厚的自然绿地骨架的生态优势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步骤,规划本着近、远期结合,宏观控制与微观建设结合的原则,以宏观控制为前提,严格依据规划分期建设,营造与城区风貌相协调的各类绿地,形成地域性特色与时代气息相融合的城市绿地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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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长沙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加强城市环境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市民身心健康,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和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文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长沙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凡在规划区范围内有关绿地的一切生产与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如对本规划进行调整修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规程序进行。
第二条本规划范围分市域和都市区两个层次,市域范围包括市区(即五个行政区: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岳麓区),一个县级市(浏阳市)、三个县(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总面积11819.5平方公里,主要确定域内绿地系统总体布局结构和自然保护区范围;都市区范围包括市区,长沙县的星沙镇、暮云镇、黄花镇、榔梨镇,望城县的高塘岭镇、坪塘镇、丁字镇、雷锋镇、星城镇、含浦镇、黄金乡,总面积1450平方公里。
第三条划定市域重要绿色空间的保护范围,明确要突出体现的自然地域风貌特色。
重点表现长沙山、水、洲、城相融相彰的基本构架,创造平衡协调的城市生态系统,规划绿地应合理安排、均匀分布,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规划思想。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发扬充分结合。
考虑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发展,使物种的多样性通过科学的物种规划与安排来促进和提高。
注重植物景观的塑造和树种选择,绿化建设应该与实际发展相结合,合理安排近、远期开发建设的内容和进度,最大程度达到城市绿地按计划、有步骤建设的目的。
本规划期限为2003年~2020年,其中分近、远两期,近期为2003年~2008年,远期为2009年~2020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城建[1993]784号文件)●《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112号令)●《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02年)●《园林城市指标》(2000年)●《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7年)●《关于印发〈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建设部城建[2000]106号文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务院[2001]20号令)●《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0年)●《湖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长沙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编制的各类专项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五条规划原则5.1 可持续发展原则以城市绿地的有计划发展来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5.2 网络性和系统性原则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的综合效应,最大程度实现其各项功能,实现绿地的网络化和绿地结构的系统化。
5.3 因地制宜,均衡分布的原则因地制宜是绿地形成自身特色的重要前提,均衡分布是“方便生活”的规划指导思想在绿地空间安排中的体现。
5.4 绿地建设突出地方特色和与历史文化相结合的原则注重绿地乡土植物的配置,绿地规划与历史文化保护区和文保单位相结合。
5.5 点、线、面相结合,大、中、小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近期与远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规划指标第六条规划目标6.1 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总体要求,把长沙建设成为融山、水、洲、城于一体,特色鲜明,环境优美,可持续发展,全国一流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
实现“森林进城,园林下乡,城乡绿化一体”的总体目标,形成“绿地公园化、庭院园林化、乡村生态化”的城市生态格局和以森林为主体、生物多样化、多功能、立体化的绿色生态系统。
6.2 2005年都市区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城市街道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全市形成具有本地区特点的林荫路系统和城市特有的江、河水体沿岸风光带;2008年达到国家最佳人居环境标准,各项园林绿化指标五年内逐年增长,全市园林式居住区占70%以上;2020年达到联合国最佳人居环境标准,都市区人均公园绿地14.59平方米,人均绿地2—3—46平方米,绿地率42%,绿化覆盖率47%。
6.3 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结合城市功能均匀分布,达到“接近市民,有力生产,方便生活”的目的,在规划期末都市区内公园绿地生活性服务范围全覆盖,建成区内每平方公里用地规划绿地面积不低于20公顷。
第七条 规划指标到规划期末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4.59平方米,人均绿地面积46平方米((含附属绿地),绿地率为42%,绿化覆盖率为47%。
长沙市都市区分期绿化建设指标第三章 市域绿地系统第八条 市域绿地系统空间布局结构以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为核心,构建“湘浏纵横,沩围含城”市域大绿色空间体系。
利用连云山、九岭山、沩山、大围山和湘江水系建立山水相间的城市开敞空间体系,形成“一廊、四带、四区” 空间结构。
8.1 “一廊”:湘江生态廊道,即市域大绿色系统格局中的主轴。
建设沿江绿化生态保护带,中心城区范围内以景观性绿地为主,城区以外区域以生态绿地为主。
8.2 “四带”:浏阳河、沩水河、捞刀河、靳江河生态绿化带,结合湘江及大小湖泊、水库等水体形成交织成网的河道蓝带,即市域大绿色空间的骨架。
沿河发展生态农业和林业。
● 浏阳河生态绿化带:区域内湿地与水生生物多样性完好,以浏阳河全域为界,下游两岸各1000米内,中游上游两岸各500米内建立保护带。
● 沩水河生态绿化带:沩水河全域,两岸各1000米内建立生态保护带。
● 靳江河生态保护带:靳江河全域,两岸各500米内建立生态保护带。
● 捞刀河生态保护带:捞刀河全域,两岸各500米内及其支流局部区域建立生态保护带。
8.3 “四区”:西部自然生态区、东部自然生态区、北部农业生态区、南部农业生态区。
● 西部自然生态区:主要为宁乡县自然山区,发展林业和少量农业、养殖业,主要作为区域环境的调节及林木的涵养。
● 东部自然生态区:范围为浏阳市自然山区和长沙县的北部区域,主要作为区域环境的调节及林木的涵养,适于开发旅游资源。
●北部农业生态区:位于市域北部的大片农业区域,包括大众垸、沩江两岸、团头湖等地区,规划为市域重要的高新农业和都市农业发展区。
●南部农业生态区:位于市域中南部的农业区域,包括黄兴镇、黎托乡、榔梨等镇,规划为市域重要的高新农业和都市农业发展区。
第九条市域生态环境建设要求9.1 全市的城市规划与建设,要充分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降低城市建成区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拓展公共活动空间。
要通过增加绿化用地、加大环境保护的投资力度等措施,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营造舒适宜人的社区,建设具有中南园林与文化特色、人文与自然形神相融的生态园林城市。
9.2 要严格控制对传统农业耕作区、自然村落、水体、丘陵、林地、湿地的开发,保护原有的山形地貌和自然生态植被,营造良性循环的区域生态系统;充分重视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的保护、建设,构建区域城市组团绿化隔离带;要进一步推广生态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田防护林的建设质量和防护效益。
9.3 要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对重大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有效防止城市化建设过程中的生态破坏;提倡节约和综合利用自然资源,鼓励绿色产业发展;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地区的生态保护,防止生态破坏和功能退化;加强采石矿场的整治复绿;合理开发利用沿江区域,保护水资源;保护生物物种资源的多样性和区域生态安全性。
第十条市域生态保护区规划在几个大型水库周边建设水源保护涵养林,依托现有植被较好的山体林地、风景林地作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或自然保护区,在市域北部、南部、东部划定三块农业生态区。
保证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的生态用地不被侵占,形成市域完整的生态系统。
市域水源涵养林保护区一览表4—5—市域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自然保护区规划一览表市域农业生态区一览表第四章 都市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与分区第十一条 都市区绿地系统规划结构根据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规划“两轴、两圈、四带、五廊、五楔、八园”,体现“山、水、洲、城”的城市风貌特色。
11.1 “两轴”为湘江风光带和浏阳河风光带湘江两岸各控制50-100米,结合防洪堤建设,建成开放性带状公园。
浏阳河西岸控制绿化带宽度100米,东岸控制200米,局部开阔地带(如潭阳洲、浏阳河公园、烈士公园、鸭嘴铺等)可结合公园扩大保护范围。
11.2 “两圈”:外围生态圈和绕城线林带圈外围生态圈以都市区自然山水环境为城市生态支撑,包括农田、丘陵及河道风光带等。
规划区内大片农田区以望城县大众垸、长沙县黄兴镇为主,小片农田包括解放垸、河西洋湖垸、靳江河两岸、捞刀河两岸等,丘陵地带包括黑糜峰、书堂山、洪山庙、石燕湖、莲花山、象鼻窝、乌山等。
河道风光带则指沩水、龙王港、靳江河、浏阳河、捞刀河以及周边的湿地生态环境。
外围生态圈将城区外围的各处生态要素有机地组合并引入城市的复合生态系统之中,是城市的生态腹地。
在控制范围内严禁破坏性开发,只能进行保护性生态建设。
绕城林带是规划沿市区的绕城线两侧各按100米绿线宽度控制(河东南绕城线内侧100米,外侧400米)出的防护林地。
严禁新的非绿地开发,原有建(构)筑物需逐步拆迁。
11.3 “四带”:浏阳河,沩水河,捞刀河,靳江河两岸的防护林带重点保护江河两岸的自然风光及平地2000米以内或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植被,加强沿岸绿化,在两侧各30米范围内形成完整的防护林带。
11.4 “五廊”:城市对外的五条对外交通绿廊(绿色通道)。
连接城乡的京珠高速公路(长沙段)、长永高速公路、长益高速公路以及京广铁路、长石铁路两侧第一层山脊线以内的山地或100米以内的平地形成绿色通道,规划要求此通道控制范围内只能作林地、农田,不得作其它形式的开发建设,都市区内路段两边建成30米宽防护林带。
防护林面积共550公顷。
11.5 “五楔”:规划圭塘河—省森林植物园、黄兴镇—东岸乡、松雅湖—洪山庙、谷山—东方红农场、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桃花岭等五片生态隔离楔形绿地。
在生态隔离楔形绿地内,积极开展植树造林,以形成城市的绿色腹地。
还可结合森林公园和风景林地的建设,开展旅游、休闲活动。
生态隔离楔形绿地内禁止一切城市开发建设活动,严格控制村镇建设,对25度以上坡耕地要全部退耕还林,对有条件的农田可采取改变农业生产结构的方式逐步退耕还林,同时加强农田防护林网的建设,让城市座落在森林中,将森林引入城市,最大限度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