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系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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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笔记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笔记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1、城市绿地、城市绿地系统、开放空间的概念。

城市绿地:城市绿地是城市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在城市行政区域内以自然植被和人工职位为主要形态的用地。

它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区域。

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

城市绿地系统:是指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地貌特征、基础种植和地带性园林植物,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和城市自身的情况确定的标准,将规划设计的和现有各级各类园林绿地用植物群落的形式绿化起来,并以一定科学规律给予沟通和连接,构成的完整有机的系统,这一系统同时与自然、河川等城市依托的自然环境、林地、农牧区相沟通,形成城郊一体的生态系统。

是城市生态系统中的自然子系统。

开放空间:开放空间是国外常用的大致与我国绿地相当的概念。

广义的开放空间是指城市或城市群中,在建筑实体之外存在的开敞空间体,是人与人、人与自然进行信息、物质、能量交流的重要场所,强调空间概念本身的开放性和可达性,不仅包括城市内部和外围的山体、水体、植被、林地等具有自然特征的空间,也包括城市中的公园、广场、庭院、步行街等人工环境。

开放空间涵盖的空间远远大于城市绿地涵盖的空间。

2、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中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其中的专项规划,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与细化。

⏹城市总体规划应明确城市绿化的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控制原则和指标,分层合理布置公园绿地,确定防护绿地、其他绿地等的绿线。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明确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其他绿地的界线,规定公园绿地的绿化用地率、出入口、停车位、建筑密度等,规定附属绿地占单项建设用地的比例。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与城市规划的内容与阶段相协调,优化人居环境,满足生物多样性、景观丰富性、维护经济性等城市发展需要。

03-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内容

03-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内容
四综合分析一规划依据二规划原则三规划目标四规划指标32规划总则一规划依据1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等以及各地方政府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管理条例
(2)须保证与市区有方便的交通联系,以便苗木运输
(3)要求土壤及水源条件较好、地形变化丰富,既有利于苗木的多样化培育,又利于苗木的生长 (4)在节约土地的情况下,应尽量利用山坡造地、围海造田、河滩地等。
三、防护绿地规划
1、防护绿地的规划原则 (1)防护性原则——根据城区的生态环境特点和建设用地布局,在不同区域内规划设置不同类型的 防护绿地,以发挥绿地的防护功能。 (2)系统性原则——为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的卫生防护、防风固土、安全隔离等作用,应沿高速公路、 快速干道、铁路、高压走廊、河海沿岸、城市组团之间、工业区与生活区之间建设防护绿地,以建 立完善的城市绿地防护体系。
准》、《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公园设计规范》和《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3、相关各类规划成果 4、当地现状基础条件
二、规划原则
1、尊重自然,生态优先; 2、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3、分期实施,保证质量; 4、实用适用,公众参与。
三、规划目标
1、规划目标的方向——须与国内外城市建设的发展历程和现状相 联系,捕捉焦点,预测发展趋势,制定出合理的规划目标,并且 应做到近期目标及远期目标协调一致。 2、规划目标的制定——在充分利用城市各方面现状条件的基础上, 寻找最适宜的城市布局形态,使各级各类城市绿地以最适宜的位 置和规模,均衡地分布于城市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环境、经 济及社会的综合效益,同时促进各类绿地的保存及正常发展。

关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若干问题

关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若干问题

风景园林2005 第四期绿地系统规划专栏158 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一般说来,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但是两者也有相互依存和协调的关系。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成果,也可以补充反馈到城市总体规划中去,充实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

特别是在重视人居生态,重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当代,绿地优先(open space first)已经是常规的规划方法[13]。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保护生态、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的作用,是其他专业规划所无法代替的。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也可以先行,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做到建设用地规划与非建设用地规划并重与互动。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专项规划)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才能具有法律效力,进行实施和有效管理。

编制绿地系统规划的最有利时机是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同步进行。

这样可以和城市规划的其他内容协调,互相调整。

编制完成后,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部分(专业规划)可以直接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以外(郊区)的绿地规划可以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附件,和总体规划一起报批,这样效率会高一些。

有些城市像北京市把整个市域划为规划区范围,郊区也在规划控制管理范围之内,绿地系统规划(专项规划)可以全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如果错过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时机,可以作为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或者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在程序上比申报总体规划修编简便一些。

9 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工作方式。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不论是专业规划还是专项规划,都是城市规划的组成部分。

编制规划的主体是市政府。

具体操作最好是由园林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合作。

园林部门对当地园林绿化的历史、现状和需求比较熟悉,城市规划部门对城市整体情况和编制规划的操作规程比较熟悉。

两者合作,能充分发挥各自的长处。

在编制的过程中,自始至终要贯彻政府组织,专家指导,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的方式。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一、总则1、规划背景在1999年2月5日国务院批复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中提出了“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生态环境良好、社会高度文明,并具有滨江、滨湖城市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的城市发展目标。

1998年武汉市进一步提出了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的目标。

经过近五年的建设,武汉市城市环境和景观面貌取得了很大改善,滨江滨湖的城市园林绿化特色初步形成。

为进一步适应武汉市城市功能提升,提高城市亲合力和个性魅力,继续实施以生态绿化景观为主体的城市人居环境创新,明确城市绿化建设的目标和方向,根据国务院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决策要求,特制定《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2020年)》。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2020年)》是以《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为基础、依托城市空间总体布局的一项专项系统性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中有关绿化体系规划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

2、指导思想和原则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本着建立良好的城市绿化生态和人居生活环境,突出战略性和超前性,构筑适应城市未来发展要求的绿地系统格局的指导思想,在规划中主要遵循如下原则:(1)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通过城乡绿化空间的均衡、协调和互联布局,树立大绿化观和系统观,确保在武汉市域城乡范围内建立完善的绿化生态体系,形成城市良好的生态背景和基础。

(2)体现自然山水和地域特色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武汉市丰富的山水空间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建立地域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的城市绿地分布格局。

(3)突出生态优先和生态安全重视城市绿地的生态功能,以生态学的原理进行城市生态框架的布局和园林植物的配植,确保武汉市的物种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4)强调因地制宜和可操作性结合武汉市实际,利用各种立地条件,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多种绿地类型;并通过划定各类绿线,实行“绿线管制”制度,促进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贯彻落实《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加强我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规划质量,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系统的生态环境效益、社会经济效益和景观文化功能,特制定本《纲要》。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业规划,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和细化。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规定,科学制定各类城市绿地的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市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达到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则和规划基础资料四个部分。

其中,依法批准的规划文本与规划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纲要》由建设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全国各地城市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中,均应遵循本《纲要》。

在实践中,各地城市可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积极探索,发现新问题及时上报,以便进一步充实完善本《纲要》的内容。

规划说明书第一章概况及现状分析一、概况。

包括自然条件、社会条件、环境状况和城市基本概况等。

二、绿地现状与分析。

包括各类绿地现状统计分析,城市绿地发展优势与动力,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制约因素等。

第二章规划总则一、规划编制的意义二、规划的依据、期限、范围与规模三、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第三章规划目标一、规划目标二、规划指标第四章市域绿地系统规划阐明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结构与布局和分类发展规划,构筑以中心城区为核心,覆盖整个市域,城乡一体化的绿地系统。

第五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与分区一、规划结构二、规划布局三、规划分区第六章城市绿地分类规划一、城市绿地分类(按国标《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执行)二、公园绿地(G1)规划三、生产绿地(G2)规划四、防护绿地(G3)规划五、附属绿地(G4)规划六、其他绿地(G5)规划分述各类绿地的规划原则、规划内容(要点)和规划指标并确定相应的基调树种、骨干树种和一般树种的种类。

龙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3-2030)简介

龙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3-2030)简介

龙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3-2030)简介一规划范围本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范围为《龙泉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1年修订版中远景规划所确定的市域规划范围,重点对城市总体规划的19km²建设用地内的绿地进行系统规划,规划人口20.7万人。

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3年-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3年-2016年,远期为2017年-2020年,远景为2021年-2030年。

三规划目标以景观生态学原理和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突出城市绿地系统的生态整合功能,从区域生态建设和城市生态安全的角度配置城市绿地系统,达到绿量和格局的优化。

将龙泉建成“山林风景型园林城市”,构筑“城在山中立,水在城中流,山在城中秀,山水城相依”的生态景观格局。

四规划指标规划指标(2013年—2030年):至2030年,城市建成区内绿地率达到41.14%,至2030年,规划公园绿地总面积2718500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13.13平方米(2030人口以20.7万计)。

五规划策略1)保护:保护城市现有景观资源,以山体公园、风景林带、森林公园、城市公园、滨水绿带及文化公园等形式对城市重要的景观资源进行特性分类保护。

2)修复:修复受损生态系统,尤其对水系统、生物栖息地系统、植被保护地系统等进行修复,注重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恢复,使其生态和景观功能得到完善。

3)增绿:一是通过新增绿地提高城市总体绿量,二是通过优化绿地布局完善绿化结构。

4)连通:通过龙泉溪滨水带状绿化、丽龙高速防护林建设、城市内部路网绿化系统串联城市各主要公园绿地,使各类绿地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协同功能更加强大。

5)网络:整合林网、路网、水网、绿网,使其相互交织,共同编织成龙泉市绿地系统网络。

六规划空间结构结合龙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通过对龙泉市市域自然空间格局(自然要素)和城镇空间格局(人工要素)的综合分析,以突出“自然山水、历史文化、旅游城市”三个核心的景观要素,规划形成“一核、两屏、一轴、多级”网络化城市绿地结构。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名词解释城市建成区: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城市绿化:城市中栽种植物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休憩场地和美化景观的城市绿化用地城市绿地系统:城市中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绿化用地组成的整体。

绿地率:在城市一定区域范围内,各类园林绿地总面积站该区域总面积的百分比三维绿量:绿地中植物生长的茎、叶所占据的空间体积的量(单位:m3)。

三维绿量是应用遥感和计算机技术测定和统计的立体绿量绿化覆盖率:在城市一定区域范围内绿化覆盖面积占该区域总面积的百分比公园服务半径:公园为市民服务的距离,即公园入口到居民住地的距离城市蓝线: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水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盒控制的地域界线。

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应当确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要保护和控制的主要地表水体,划定城市蓝线,并确定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的要求。

建筑红线: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又称建筑控制线建筑密度: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道路绿地:道路绿地是指道路及广场用地范围内的可进行绿化的用地。

道路绿地分为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行道树绿带:行道树绿带是指布设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以种植行道树为主的绿带道路绿地率:是指道路红线范围内各种绿带宽度之和占总宽度的百分比装饰绿地:是指以装点、美化街景为主,不允许行人进入的绿地分车绿带:是指车行道之间可以种植绿化的分隔带,其位于上下行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绿带;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方向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两侧分车绿带。

城市规划区: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绿地:城市中专门用以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休憩和美化景观的城市绿化用地园林绿地面积:城市中各类公园、街头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绿地面积的总和人均绿地面积:市民平均可分享的绿地面积,即每人平均可拥有的绿地面积公共绿地面积:城市建成区内各类公共绿地面积之和城市绿线:规划的城市绿地的外围边界线。

试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

试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
2018 年第 11 期
现代园艺
生态绿化
试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
蒋鹏飞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德阳
618000)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保护理念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如何建立稳定的环保管理机制,实现经济效益和 社会效益的双赢,需要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仔细思考。简要分析了城市绿地系统的基础分类,并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 市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予以讨论,仅供参考。
城市公园中的儿童友好型景观应该利用城市公园 良好的植被条件营建一个自然的乐园,给儿童提供亲 近自然和认识自然的窗口,给儿童提供干净安全、可接 近的水景,可以自由攀爬的树木和恣意打滚的草坪,多 样的生物和多种动手改造自然的机会。同时设计中应 该注意良好的可达性、丰富的植物景观和适合儿童的 尺度空间等。
第五,要积极建立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和地表水保 护控制机制,提出具有时效性的规划实施措施,完善经 济性、政策性管理效果,结合规划具体内容提出城市绿 地系统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并且完善两者协调关系。
第六,在实际管理工作运行体系中,要对指标体系 进行合理的分析和监督,完善城市绿地系统中绿地类 型管理、指标管理、性质管理以及开发控制规模管理 等,保证相应的规划编制能满足实际要求。并且,要秉 持精细化管理原则系统化提升城市绿地系统的应用效 率和建设项目的实际价值。 2 城市绿地系统的分类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总体规划;分类;关系
பைடு நூலகம்
所谓城市绿地系统,就是在一定数量和质量有机 整体管理的基础上,对城市中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以及 不同规模项目进行绿色环境体系分析的规划结构。从 广义角度分析,就是城市范围内的所有人造景观、自然 景观创设出的绿色潜在空间。 1 城市绿色系统规划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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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总体规划的概念
1.实例分析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在京津冀城镇群的核心地 区形成以京津城镇发展走廊为主 轴,京唐、京石城镇发展走廊和 京张、京承生态经济走廊为骨架 的区域空市总体规划的概念
2.城市总体规划
1.2 城市总体规划的概念 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 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与几个规划的关系: 区域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1.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
1.2编制依据 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 上位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环境保护规划 与交通、防灾、基础设施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二、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2.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2.1组织程序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分区规划。具体工 作由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要贯彻 “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 、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二、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3.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内容
3.1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 (1)基础资料的收集与调研。 (2)编制的前期研究: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评价、战略问题的前瞻性研究。 3.2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 3.3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 3.4中心城区规划的编制 3.5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一般为5年) 3.6分区规划的编制
二、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2.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2.2工作程序 (1)按规定提出开展编制工作的报告,经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 意。 (2)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按规定提请审查。 (3)依据审查意见,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按法定程序报请审查 和批准。 2.3审批程序 依据《城乡规划法》,实施分级审批制度。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概念
1.实例分析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概念
1.实例分析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概念
1.实例分析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中心城规划分为三个层次, 以旧城为核心的中心地区、围绕 中心地区的10个边缘集团以及绿 化隔离地区。
二、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1.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
1.1内容要求 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 先编制总体规划纲要,大中城市根据需要编制分区规划。 每个城市应当在总体规划基础上单独编制近期建设规划。 《城乡规划法》规定了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规划说明、研究报告和基础资料 等,在规划文本中应明确表述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绿地系统规划
第二章
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概念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概念
1.实例分析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⑴ 第一部分:总则;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与策略;城市规模 ⑵ 第二部分:城市空间布局与城乡协调发展;新城发展;中心城调整优 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⑶ 第三部分: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社会事业发展及公共服务设施;生 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市政基础设施;综合交通 体系;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近期发展与建设;规划实施 ⑷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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