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财政局文件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05•【字号】日政办发[2008]12号•【施行日期】2008.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日政办发〔2008〕1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日照市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繁荣发展服务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是全市上下面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各有关部门、单位承担着促进和推动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职责,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职能,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促进服务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日照市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政策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把监督管理与促进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市服务业办公室作为服务业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好“综合、协调、指导、服务”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各部门、单位服务业发展指标、重点任务、政策落实和项目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尽快建立起有效的奖励机制和规范的考核制度,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推动全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日照市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大力发展服务业,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举措,是实现全市综合实力整体跃升的有效途径。
市有关部门承担着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职能,部门职责发挥情况直接关系服务业发展的大局。
日照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对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给予招商经费补助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对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给予招商经费补助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06•【字号】日政发[2009]48号•【施行日期】2009.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对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给予招商经费补助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日政发〔2009〕4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关于对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给予招商经费补助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日照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九月六日关于对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给予招商经费补助的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鼓励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从日照市行政区域外引进项目,进一步加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给予招商经费补助。
本办法发布之日后招商引资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均可参照本办法规定申领招商经费补助。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的招商引资项目,是指从市外为我市引进的,一般性产业项目注册资本外资在100万美元及以上、内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高新技术项目注册资本外资在50万美元及以上、内资在500万元及以上,并由市、区(县)招商委办公室严格考核确认的重点项目。
第四条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办法补助的范围:1、外来投资者同时以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身份对其自身投资申领引资补助的项目;2、国内外客商和友好人士直接对我市的投资和捐赠;3、国家、省等直接安排的资金和项目;4、一般性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5、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招商的项目;6、房地产开发项目和矿产资源开采性项目。
第五条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身份确认1、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社会法人。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日照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日照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29•【字号】日政办字〔2024〕9号•【施行日期】2024.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日照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日政办字〔2024〕9号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属驻日照各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日照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转发,请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29日日照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
面对内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一条主线、三个导向、五种思维、六项机制”部署要求,牢牢稳住经济基本盘,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社会事业实现新进步,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高质量发展继续迈出稳健步伐。
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90.86亿元、同比(下同)增长5.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3%,完成了分别增长5%的计划目标。
(一)有效需求深入挖潜,内驱循环作用增强。
创新建立经济运行分兵把口、统分结合、跟踪监测、考核督促等机制,大上项目、大兴产业、大抓发展,推动经济运行稳中有进、承压向好。
一是项目投资逐步回升。
建立市级领导分线作战、项目“谋招推服”、比武打擂等工作机制,实行重大项目提级会商会办,组织春秋两季重点项目现场推进会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观摩,以项目论英雄、凭实绩排座次。
坚持走到、问到、摸到实底,组织开展企业、项目大走访,360个实施类省市重点项目年度投资完成率117.5%。
201907281540莒县高校毕业生补贴办法

莒县高校毕业生补贴及有关促进就业补贴发放办法关于印发《莒县高校毕业生补贴及有关促进就业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莒县高校毕业生补贴及有关促进就业补贴发放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符合中共莒县县委、莒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莒县引进和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发展办法>的通知》(莒发〔2015〕13号)规定已享受补贴人员,自2018年11月1日起,按照本办法执行,累计期满为止。
高校毕业生补贴及有关促进就业补贴申请受理工作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经办。
表格下载网址:莒县政府门户网站(/index.php)联系电话:0633-7962800中共莒县县委组织部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莒县财政局2019年6月6日莒县高校毕业生补贴及有关促进就业补贴发放办法为促进全县就业创业,现根据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日照市高校毕业生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日人社规〔2019〕2号)和中共莒县县委、莒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莒县万名大学生安莒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莒发〔2018〕21号)、《关于印发<莒县人才安家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莒发〔2018〕2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大学生来莒应聘补贴(一)发放范围2018年11月1日以后到县属国企、规上民企参加招聘、招考面试的莒县籍以外的全日制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
(二)申领条件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简章须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三)补贴标准省内的每人次发放200元,省外的每人次发放500元。
每人享受补贴最多不超过2000元。
(四)办理流程1、准备材料:《高校毕业生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招聘简章、用人单位面试通知、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个人银行卡复印件。
2、提出申请:申请人凭以上材料于参加面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县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办理。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2024)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202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7.29•【字号】日政办字〔2023〕39号•【施行日期】2023.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日政办字〔2023〕39号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日照有关单位:《日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29日日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目的、依据。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日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日照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
(三)预案体系。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各区县、功能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市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辖区内列入限产、停产、轮产、错峰运输和错峰生产企业编制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操作方案(以下简称企业减排操作方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检查评估以及保障落实等工作。
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生态环境的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协助市政府分管同志工作的副秘书长等同志和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日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财政局,日照市物价局,日照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15•【字号】•【施行日期】2017.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日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物价局、财政局、人防办: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防办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125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含城市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内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但应当按照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所需造价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
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为每平方米2000元;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为每平方米800元。
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应当按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单位按相同防护等级和建筑面积补建。
不能补建的,应按相同防护等级和建筑面积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人民防空工程。
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单位应当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征收,全额缴入相应级次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2017年8月16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日照市物价局日照市财政局日照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8月15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16•【字号】日政办字〔2022〕53号•【施行日期】2022.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日政办字〔2022〕53号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日照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16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0号),加强我市各级国家调查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国家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支持配合各级国家调查相关工作机制,加快构建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更好发挥国家调查服务决策重要作用,确保调查数据客观真实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加快现代化海滨城市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重点任务(一)夯实调查基层基础。
大力支持国家调查网点建设、调查样本轮换、辅助调查员选聘与管理等基层基础工作。
对开启和维护调查网点、调查样本有困难的,要及时协调解决。
承担国家调查任务的县级统计机构,要按照国家调查方法制度要求组织实施调查工作,同时接受国家统计局日照调查队的业务指导检查。
(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负责)(二)健全协同联动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国家调查工作,加强沟通协作,依法依规及时提供部门统计数据、行政记录和政策信息,推动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
支持配合粮食产量、畜牧业、居民收支、农民工、劳动力、流通和消费价格等调查工作,并在工作宣传发动、调查对象联络、调查网点建设、报表催报核实等方面,提供必要协助,努力营造良好的国家调查环境,确保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调查数据支撑和服务保障。
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102号——日照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102号——日照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1.11•【字号】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102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日照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102号《日照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刘星泰2015年11月11日日照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建立规范的收缴制度,保护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政府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使用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非税收入,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利用政府权力、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或者提供特定服务收取的税收以外的财政资金,包括:(一)政府性基金收入;(二)专项收入;(三)彩票公益金收入;(四)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五)罚没收入;(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八)其他政府非税收入。
第四条政府非税收入实行“项目分类管理、票款收缴分离、收入支出脱钩、综合财政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第五条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的主管机关,负责编制政府非税收入年度预算,统一管理政府非税收入资金,其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监督等工作。
物价、审计、监察、人民银行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有关部门应当严格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规定,大力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效率。
第二章分类管理第七条政府非税收入应当依法设立、依法征缴、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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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财政局文件
日财企〔2009〕37号
关于对2009年度全市企业财务信息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通知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财政局,各直报企业:
根据〘日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日照市企业月度财务税收信息快报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日财企[2009]16号)文件规定,我们对2009年度全市企业财务信息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按照考评结果,确定五莲县财政局、东港区财政局、莒县财政局为2009年度全市企业财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日照港集团等六户企业为市属企业2009年度企业财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丁东等55名同志为全市企业快报工作
先进个人,现予以表彰。
望各区县和各直报企业认真总结经验、学习先进、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推动全市企业财务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2009年度全市企业财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企业财务信息表彰通知
日照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23日印发
附件:
2009年度全市企业财务信息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009年度全市企业财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五莲县财政局
东港区财政局
莒县财政局
市属企业2009年度企业财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照阳光实业集团
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
山东日照烟草有限公司
中煤能源山东有限公司
全市企业财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姓名工作单位
丁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马辉日照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林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
高德山山东日照烟草有限公司
高转日照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纪芳山东电力集团日照分公司
李成刚东港区财政局
张须爱日照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时金霞山东同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刘加军日照东升地毯有限责任公司
许传青日照医药集团公司
王坤鹏日照市东港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朱振宇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贺照莹山东荣安集团有限公司
王桂琼日照市与兴艺品厂
王芬日照市好希望纺织艺品厂
张露萍山东惠艺绣品有限公司
王凯岚山区财政局
王莹日照永兴食品有限公司
顾业梅童海港业有限公司
吴乃锋信达电力有限公司
王秀春三木木业有限公司
马克义丰华食品有限公司
丁兆文华海船业有限公司
马丽孚宝仓储有限公司
刘栋岚山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刘惠昌莒县财政局
杨智松莒县供电公司
史清龙海汇集团
艾长军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崔荣江日照金禾博源生化有限公司石韶艳日照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聂玉花山东彼那尼荣安水泥有限公司陈为高山东省标志服装股份有限公司陈祥凤莒县华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王君艳山东百慧乳业有限公司
厉华文五莲县财政局
成斌山东五征农用车有限公司
孟凡标山东华龙纺织有限公司
刘静五莲县供电公司
王俊荣五莲县阳光热电公司
张辉五莲县兴大机械公司
汤凤鸣五莲县宝山矿业公司
刘兆辉五莲山狮钢球有限公司
张年科五莲县农村信用社
马素霞五莲县环宇塑胶有限公司
高红梅五莲县自来水公司
费立克日照开发区财政局
付良日照三银纺织有限公司
白雪梅青岛啤酒(日照)有限公司李安正日照旭日电子有限公司
丁志明日照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伯勇中纺粮油(日照)有限公司姜兆宇山海天财政局
高志华山海天地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