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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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机关食堂的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饮食安全和营养,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身体健康状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对食堂的卫生安全、食品质量和供应情况进行监管。

第三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遵守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的生产、储存、加工、供应和销售过程中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第四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配备专业的厨师和营养师,制定合理的餐饮菜单,保证提供营养均衡的饭菜。

第五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制定周密的食品采购计划,确保采购到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材和原材料。

第六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食品的卫生质量。

第七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设立完善的餐饮服务制度,包括就餐时间安排、分餐制度、员工培训等,确保工作人员的饮食需求得到满足。

第八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建立有效的饮食留言箱和投诉渠道,接受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

第九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严禁在食品销售过程中存在价格欺诈、夹带杂质、偷工减料等行为。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政府机关食堂,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可能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加强与卫生、食品监督等部门的沟通和合作,接受其监督和指导,确保食堂的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可以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注重员工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政府机关食堂是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提供饮食服务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能。

为了确保政府机关食堂的食品安全和饮食质量,提高工作人员的就餐体验,我们在制定本办法时充分考虑了各方面的因素,包括食品卫生安全、食材采购、菜单制定、就餐服务等方面。

首先,政府机关食堂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对食堂的卫生安全、食品质量和供应情况进行监管。

机关单位_食堂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_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食堂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确保职工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内部食堂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食堂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服务至上,以人为本;3. 节约资源,反对浪费;4. 透明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堂管理委员会职责:1. 制定和修订食堂管理制度;2. 审核食堂年度预算、决算;3. 监督食堂各项工作的落实;4. 处理食堂重大事项;5. 定期向单位领导汇报食堂工作情况。

第六条食堂管理员职责:1. 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工作;2. 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3. 指导食堂工作人员做好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设备维护等工作;4. 定期检查食堂各项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行;5. 及时处理职工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七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运营。

第八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第九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加工过程卫生。

第十条食堂食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二条食堂应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厨房、餐厅清洁卫生。

第四章服务质量与规范第十三条食堂应提供色、香、味、形俱佳的饭菜,满足职工口味需求。

第十四条食堂应合理制定菜谱,注重营养搭配,提倡健康饮食。

第十五条食堂应保证饭菜质量,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第十六条食堂应提供优质服务,礼貌待人,耐心解答职工疑问。

第十七条食堂应保持就餐环境整洁,提供舒适的就餐条件。

第五章成本管理与监督第十八条食堂应加强成本核算,合理控制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成本。

第十九条食堂应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入库、出库等手续,确保账实相符。

第二十条食堂应定期公布伙食收支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机关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机关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机关食堂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机关食堂是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餐饮服务的重要场所,为了加强食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饮食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食堂工作人员管理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工作人员要注重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工作服,工作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3、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聊天等。

4、对待就餐人员要热情、礼貌、耐心,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

三、食品采购管理1、建立食品采购台账,详细记录食品的采购日期、供应商、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

2、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从正规渠道采购,并索取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

3、采购的肉类、禽类等食品必须经过检疫合格,严禁采购变质、过期、假冒伪劣的食品及原料。

4、合理控制采购量,避免食品积压造成浪费。

四、食品储存管理1、食品储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通风、防潮、防蝇、防鼠。

2、仓库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扫、消毒,无杂物、无异味。

3、严格执行食品出入库制度,先进先出,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过期的食品。

4、食品冷藏、冷冻设备要定期维护、清洗,确保正常运行,温度符合要求。

五、食品加工制作管理1、食品加工制作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2、加工前要认真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发现变质、有异味的原料不得使用。

3、食品烹饪要煮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

4、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按照规定的品种、范围和用量使用,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5、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每餐食品留样不少于 100 克,留样时间不少于 48 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六、食堂环境卫生管理1、食堂内要保持整洁卫生,地面无积水、无垃圾,餐桌椅摆放整齐,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3篇)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3篇)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第一条建立“____分行机关职工食堂膳食小组”,负责对职工食堂卫生情况、日常用品及水、电使用情况、饭菜份量、质量等各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炊事人员要服从分行办公室和膳食小组的管理与监督。

膳食小组设组长____人,副组长____人,组员____人。

第____届膳食小组组长由【人名】同志担任,副组长为____、____,组员为____、____、____。

第二条职工食堂要为分行员工提供质优价廉的早、中、晚餐,确保员工健康安全;承担分行一般性公务接待。

职工食堂为非盈利性福利机构,要树立“服务第一”的理念。

炊事员要真正用心做饭,要多多研究菜式和烹饪方法,尽可能做到“色、香、味”俱全,又兼顾营养,严禁敷衍了事。

第三条财务管理是食堂管理的主要环节,食堂工作人员决不允许搞“小金库”、帐外物资、贪污____公款等不正之风。

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坚持食物不定时验收制度,膳食小组要每周对食堂买菜、买米、买油等进行一至二次抽查,对食堂管理的其他方面随时检查,及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第五条职工食堂要搞好成本核算,每月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每月上旬公布上月的收支明细表,接受员工的监督。

食堂收支帐目要求清晰、准确,日清月结,每月做到收支基本平衡。

第六条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尽可能到批发市场或超市购买物美价廉的菜肴、米、油等。

第七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遇事要向师傅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每天早晨、上午、下午到食堂时间分别不得晚于7∶30、10∶00、15∶30。

第八条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将食堂的任何东西(包括米、油、剩余饭菜等)拿回家。

剩余饭菜应放入冰箱存放,冷藏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前提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放在橱窗供员工选择食用,不计入餐费,不得与每餐的正常饭菜混合,防止变质剩菜剩饭导致员工身体不适。

第九条员工实行挂牌就餐,早餐挂牌时间为前一天晚上以前,中餐和晚餐挂牌时间分别为10∶00以前和15∶30以前,超过规定时间挂牌的食堂可不予下餐。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通用7篇)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通用7篇)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通用7篇)党政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篇一为了加强食堂管理,尽可能做到让干部吃的满意,使来客吃得可口,又要降低成本,节约开支,现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定制度如下:一、机关干部用膳制度。

1、镇机食堂只向在职上班的机关干部开放,一律不接收外来搭膳人员在食堂用餐,镇机关干部在食堂用膳实行包月制,20元/人/月,每月统一从工资中代扣。

2、食堂用膳时间,夏秋季早餐:7:308:00,中餐:11:3012:00;晚餐:一qi:3016:00;冬春季早餐:7:308:30,中餐:11:3012:00,晚餐:一qi:00一qi:30。

3、就餐人员,应保持节俭原则,严禁浪费,不得将饭打出食堂用膳,更不能将食堂碗筷、盘等餐具带出,事务长要做好监督,发现了有此现象应对带出物品予以及时追回或阻止带出。

对多次有剩饭剩菜用餐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

4、食堂工作人员应保证饭菜及时供应,并保持饭菜质量与新鲜,不得出售变质或隔夜饭菜,并保持每周一、三、五有(一大荤二素一汤),二、四(一小荤二素一汤),早餐有三个小菜。

6、个别在镇办事需在镇食堂用膳的村委会干部,实行零用餐卷用膳制,用餐人员到办公室免费领取。

对机关干部(家属)亲戚来访,可以到办公购买用餐卷,用餐卷5元/张。

二、会议用膳制度1、凡镇机关召开各种会议,一律按工作餐标准安排,即七菜一汤(两荤五素),原则上不拿酒(市级现场会,经验交流会临时待定)。

2、会议用餐,由主持会议领导交待党政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需用膳人数凭派餐单通知食堂安排用膳。

用膳人数在三桌以上的(含三桌),由办公室统一编桌用膳,非参加会议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会议用膳。

三、来客招待制度1、上级或兄弟单位来客,对口由接待的领导交待党政办公室,原则上办公室按来客级别进行安排;科员级来客按工作餐标准;副科级来客按八菜一汤(三荤五素)标准;正科级来客按十菜一汤(四荤五素)标准;副县级以上来客安排标准由主要领导确定(需要加菜的应与党政办联系)。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机关食堂的管理,保障干部职工的饮食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机关及其附属单位的食堂管理。

第三条定义1. 机关食堂:指为机关单位内部干部职工提供工作餐的餐饮服务场所。

2. 管理部门:指机关内指定负责食堂管理的部门或个人。

第二章食堂使用管理第四条用餐规定1. 干部职工在机关食堂用餐应凭有效证件刷卡。

2. 食堂供餐时间为早餐7:009:00,午餐11:3013:30,晚餐17:3019:00。

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第五条餐饮服务1. 食堂应提供清洁卫生的餐具和环境。

2. 食堂应定期对食品材料进行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堂应提供多样化、均衡营养的餐饮服务,可根据季节变化调整菜单。

第三章食堂卫生管理第六条清洁卫生1. 食堂应每日进行定期清洁,保持环境整洁。

2. 食堂应定期进行消毒工作,保障食品安全。

第七条废弃物处理1. 食堂产生的废弃物应分类投放并定期清理,保持环境卫生。

2. 对有害垃圾应按规定进行专门处理。

第四章食堂安全管理第八条安全防范1. 食堂应设置安全出口和应急处理设备,保证干部职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2. 食堂工作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第九条突发事件处理1. 食堂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食堂安全。

2. 食堂工作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按照预案及时处置,保障干部职工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条监督检查1. 机关食堂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上级部门应定期对机关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食堂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罚。

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重大事故的食堂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机关食堂管理部门所有。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经批准后实施。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范本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单位食堂的管理工作,提高食堂服务质量,促进员工的健康饮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机关单位的食堂管理,包括食堂的日常运行、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员工饮食福利等方面。

第三条机关单位食堂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机关单位食堂的管理责任由相关部门负责。

相关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堂设施与环境第五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具备良好的食堂设施和环境,包括餐厅布局、照明、通风、排烟、消防设施等方面。

第六条餐厅布局应合理,食堂面积应满足员工用餐需求。

餐桌、椅子应干净整洁,摆放合理。

第七条食堂照明要充足,照明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亮度合适。

第八条食堂通风设备应齐全,保证空气流通,并定期清洗消毒。

第九条食堂应配备消防设施,保证食堂内部和周边的消防安全。

第三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十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供应的食品安全卫生。

第十一条食堂应选用新鲜、优质的食材,符合卫生标准,确保食品的品质和营养。

第十二条食品进货应与合格供应商进行合作,建立供应商资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的来源可追溯。

第十三条食堂食品应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规范进行加工。

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定期进行培训。

第十四条食品储存应符合卫生要求,注重食品的分类储存,必要时采用冷藏、冷冻等措施确保食品的安全。

第十五条食堂应定期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检测,并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记录。

第四章食堂服务与管理第十六条机关单位食堂应推行自助餐形式,提供多样化、营养均衡的菜品选择。

第十七条食堂应提供充足的用餐时间,保证员工用餐的便利性和舒适性。

第十八条食堂应配备足够的餐盘、餐具和饮水设备,饮用水应安全卫生。

第十九条食堂应设立服务窗口,提供及时、热情的服务,解答员工关于食品的疑问。

第二十条食堂应设立食品监督员,负责检查食堂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机关饭堂管理办法

机关饭堂管理办法机关饭堂管理办法一、总则机关饭堂是为了满足机关单位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有品质的餐饮服务。

为保证饭堂的运行有序、食品安全与质量可靠,制定本《机关饭堂管理办法》。

二、饭堂管理机构1. 机关饭堂设立饭堂管理委员会,由机关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负责饭堂的日常管理和问题解决。

2. 饭堂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经验和食品安全知识。

三、食品供应与品质管理1. 餐饮供应商应经过严格筛选,确保其具备合法资质、卫生安全证书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 饭堂应提供多样化、均衡营养的菜品选择,根据职工需求及时调整菜单。

3. 严格按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储存和处理,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

四、食品安全管理1. 饭堂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2. 对供应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食品生产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

3. 建立食品溯源体系,确保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及时发现、追溯和处理。

4. 对食品检测、储存和餐具清洗消毒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记录。

五、就餐环境卫生管理1. 饭堂应保持干净、整洁的环境,及时清扫、消毒,并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2. 饭堂应配备充足的洗手设施,提供清洁的餐具、餐巾和纸巾,保证就餐环境的卫生。

3. 加强室内通风,保持饭堂空气流通,避免细菌滋生。

六、就餐服务管理1. 饭堂应提供快捷、高效的就餐服务,提供合理的用餐时间安排。

2. 饭堂应设置明确的食品标价和结算方式,并保证价格公示的透明度。

3. 饭堂应提供友好、礼貌的服务态度,处理职工的投诉和意见,并及时改进。

七、隐私保护和知识产权管理1. 饭堂应严格保护职工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个人资料和就餐记录。

2. 饭堂提供的菜品和食谱等相关信息,属于知识产权,未经授权不得外传或使用。

八、监督与评估1. 每年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和食品质量评估,对饭堂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4篇)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1. 只有持有本单位有效工作证件的员工才可在机关食堂就餐。

2. 员工在就餐前需刷卡或签到,以便记录食堂就餐情况。

3. 就餐时间为设定的固定时间段内,不得随意进入食堂就餐。

4. 禁止将食物或饮料带出食堂区域,以维护食堂环境的卫生和秩序。

5. 食堂禁止吸烟,禁止饮酒,禁止身穿不符合工作规范的服装、鞋子等进入。

6. 使用食堂餐具、桌椅等应爱惜使用,就餐后要清理铺盖,保持环境整洁。

7. 禁止在食堂内吵闹、打闹,影响其他人就餐。

8. 员工应遵守食堂的用餐秩序和规范,不得插队、挤占他人用餐位置。

9. 员工应自觉排队等候并委托食堂工作人员发放餐食,不得自行取用。

10. 食堂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和纠正任何违反食堂就餐规定的行为,并有权拒绝服务。

11. 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用餐卡等。

12. 食堂就餐管理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单位制定,并及时向员工宣传、推广。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食堂的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提高就餐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经验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的食堂管理。

第三条机关食堂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食品安全第一原则,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二)便民原则,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满足机关人员的就餐需求。

(三)经济原则,合理控制食品成本,确保价格合理。

(四)公开透明原则,接受机关员工的监督。

第二章食材采购和贮存第四条机关食堂应按照食品安全要求,选用新鲜、无公害、绿色、有机的食材,尽量减少使用化学添加剂和垃圾食品。

第五条食材采购应进行台账管理,记录供货商信息、进货数量、质量检验情况等,并妥善保管。

第六条食材贮存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按照不同食材的性质进行分区存放,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潮、防鼠虫。

第七条进口食材应查验合格证明,避免使用过期食材。

第三章食堂卫生管理第八条机关食堂应有专职卫生人员负责食堂的卫生管理工作。

2024年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2024年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食堂的管理,保障职工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卫生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单位的食堂,包括中央和地方机关单位。

第三条机关单位食堂应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协作机制,监督检查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状况。

第四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进行运营,并保证有营养、健康、可口的饭菜提供给职工。

第五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加强职工的食品安全和卫生教育,提高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习惯。

第六条机关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食堂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食堂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卫生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食品供应第八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的供应商,确保所供食材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第九条机关单位食堂应严格按照食品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食材采购,确保食材的来源可追溯。

第十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入库检验制度,对每批次的食材进行检验,确保食材的合格率在合理范围内。

第十一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储存和处理食材的场所应符合相关规范,储存条件应适宜,食材应分类存放。

第十二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和抽检,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符合要求。

第三章餐饮加工第十三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根据职工的饮食需求,合理制定菜单,保证食物的营养均衡。

第十四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加强食品加工的卫生管理,严禁使用过期食材、变质食材以及有问题的食材进行加工。

第十五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控制和监测,保证食品加工的安全与卫生。

第十六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明确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定期进行体检,确保其健康状况符合标准。

第十七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采用健康的烹饪方法,减少油炸和高热量食物的摄入。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督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机关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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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第一章安全管理
第一条食堂的布局、内部场所设置、设备设施配置等应符合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要求。

加强食品、水源、电源和库房的安全监管,按规定配置安全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条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管理,炊事员凭《健康证》上岗。

第三条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综合股食堂管理员和炊事员负责制,对食堂饭菜质量、厨具设施使用不当等引起的安全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采购食品等相关产品,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贮存、供应等环节的规范管理。

第二章环境卫生
第五条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由炊事员负责,须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好餐具消毒,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虫。

第三章就餐事项
第六条食堂建立周菜谱制,每周五下班前炊事员负责制定下周食谱。

菜式和品种要充分征求职工意见和建议,保证食品供应的充足和丰富。

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提倡“空盘行动”。

第七条严格按时进餐。

食堂开放时间:早餐:7:30~8:20,中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

实行每日就餐统计制度,中心干部职工需于每日上午10时前于签到处登记当日就餐情况,以免发生误餐、浪费等现象。

第八条就餐人员应遵循文明就餐原则。

禁止不文明就餐行为,用餐完毕后由就餐人员自行将餐具清洗干净后摆放到消毒柜中,残物分类倒置。

第九条外来人员就餐按照公务接待相关事项执行。

接待股室须提前向综合股报餐登记并做好各项审批工作。

第四章采购管理
第十条综合股负责食堂采购验收工作,炊事员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采购物品实行事前审批制,工作流程为:炊事员拟定采购清单→综合股负责核定→向定点商家采购物资→商家配送→综合股验收。

第十一条为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实行定点采购方式。

采购人员需向规范合法商家进行采购,商家需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规范票证资料。

第十二条禁止采购下列食品食物: 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物;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物;无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综合股负责收取就餐人员干部职工生活费,填写《职工缴纳生活费明细表》。

生活费缴纳参照县级相关部门就餐标准执行,按照每人每月120元标准收取,就餐补助按照每个工作日不超过25元/人的标准补贴,由中心党组会商定执行。

第十四条综合股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的数量、质量、价格以及安全情况进行监督与证明,保留供应商提供的原始票证,规范填写《菜品采买单》。

第十五条食堂支出实行月度报账制度,按照总额控制、据实结算方式,对各种票证进行清理、查验、汇总,填写《月收支汇总表》,由综合股负责人、财务人员、中心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销,中心财务凭已审批的《月收支汇总表》(原件)、《菜品采买单》和《职工上交生活费明细表》(原件)、发票做账;其它
票证资料由综合股按月装订,保存备查。

第十六条综合股负责做好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合理制定和调整采购计划。

负责做好询价工作。

第十七条综合股负责对食堂固定资产实行清理登记、统一管理。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综合股负责每周对食堂进行一次质量、安全、卫生检查, 并督促整改执行,检查结果与炊事员待遇挂勾。

第十九条每日用餐完毕后,综合股负责对未使用的原材料及仍有食用价值的菜品进行盘存和保管,每月对剩余的食材、消耗品进行盘存。

第七章炊事员职责
第二十条负责烧菜烹饪、拟定每日菜品采买清单、周菜谱编排、环境卫生打扫、食堂各项物品设施管理等;负责每日对食堂水、电、气、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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