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举制的产生、发展、影响
011唐代科举制度

唐代科举制度一、科举制度的产生科举制度作为官吏选拔的一种考试制度,是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尽管它的很多因素在此之前就已经产生并且发展到相当高的程度,但是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的制度只有在条件成熟之后才能够实现。
早在汉武帝时期就产生了察举制度。
汉朝初年只有二千石以上大官的子弟和拥有十万钱家产而又不是商人的富人可以送子弟到朝廷为“郎”。
这就是“任子”和“赀选”制度。
高级官吏多由这些二千石子弟担任。
郡县主要官吏由朝廷任命,一般官吏则由长官辟召。
汉武帝时,开始实行察举制度。
汉文帝十五年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汉文帝亲自策试。
1汉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汉武帝亲自策问以古今治道及天人关系问题。
由皇帝临时下诏察举贤良的特科正式形成。
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2岁举孝廉的察举常科也初步建立。
汉武帝还在京师建立了太学,置博士弟子五十人,学成考试合格可授予官职。
这样,一般平民的子弟就可以通过察举和学校获得官职。
这是一个由贵族世袭任官到一般平民按才能任官的过程。
东汉顺帝阳嘉元年(公元132年),“初令郡国举孝亷各一人,限年四十以上。
诸生通章句,文吏课箋奏,乃得应选。
”3岁举孝廉也建立了考试制度。
阳嘉之制实行后,儒生、文吏被郡守举为孝廉后,如果不能通过中央的考试,便不能获得官职。
而郡守的举荐,又是到中央人参加考试的前提。
随着豪强大族经济力量的发展,豪强大族也逐步操纵了本州郡的政治。
因此,东汉中叶以后,察举和辟召就为豪强大族所垄断。
最后发展到魏晋的九品中正制。
虽然出身授职还要通过两汉以来的察举和辟召等选官的程序,但是被察举和辟召的条件首先是门第。
门第成为做官的先决条件。
南北朝以来,随着豪强士族的衰落,在官吏选拔问题上出现了几个新的情况。
一是按照才能选任官吏的问题,重新被提了出来。
萧衍在南齐末年上表中就1《汉书》卷四《文帝纪》。
2《汉书》卷六《武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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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举制察举制是一种古代政治制度,它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察举制是以选拔人才为目的的制度,通过对人才进行观察和评估,从而选出合适的人才担任重要职位。
本文将介绍察举制的起源、实施方式以及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起源察举制最初起源于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
在封建社会中,人们普遍认为治理国家需要有才能和德行出众的人才。
因此,为了找到合适的人才来担任政府职位,察举制应运而生。
察举制的实施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周朝。
周朝时期,国家需要选拔合适的人才来管理国家事务。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周朝实行了察举制。
根据《周礼》的记载,周王朝设立了各种官职,并通过察举制选拔人才来担任这些职位。
察举制的实施有助于形成一支素质较高的政府官僚队伍,对于国家的治理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实施方式察举制实施的方式有多种形式,例如考试、试用、观察等。
这些方式都是通过对候选人的能力、品德和操守进行观察和评估,从而选出最合适的人才。
其中,考试是察举制的重要环节之一。
在古代,为了选拔人才,政府会定期组织各种考试。
这些考试内容包括文学、经史、礼仪等。
通过考试,政府可以评估候选人的学识水平和能力,从而选出最优秀的人才。
除了考试外,试用也是察举制的一种常见方式。
试用可以通过实际工作中的表现来评估候选人的能力和才干。
例如,政府可以让候选人担任一些次要职位,观察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
通过试用,政府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候选人的能力和素质,从而做出选拔的决策。
影响察举制对中国古代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首先,察举制促进了人才的选拔与选拔标准的确立。
中国古代通过察举制选出了一批优秀的才子佳人,他们对国家的治理和文化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察举制确立了选才标准,强调了人才的重要性,提高了政府的管理水平。
其次,察举制推动了社会流动性的增加。
在察举制的影响下,人们有机会通过展示自己的才能和表现来进入官僚体系。
这为有能力和愿意努力的公民提供了实现自己社会晋升的机会。
高考历史复习知识点:秦朝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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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历史复习知识点:秦朝的统治 1、秦的统⼀ ⑴、统⼀的条件:社会⽣产⼒不ZYB系列增压泵断提⾼,民族之间、地域之间、联系加强,为统⼀提供了必要的社会基础;长期的战争给⼈民⽣活带来了巨⼤的灾难,⼈民渴望统⼀;秦国变法⽐较彻底,国富兵强,实⼒超过了其他国家,具备了进⾏统⼀战争的条件。
嬴政掌权后,⼴泛搜罗任⽤外来⼈才,部署统⼀全国的战略和策略。
⑵、过程:灭六国;统⼀越族地区;加强对西南地区的统治,为了解决军粮运输困难,开灵渠,沟通了湘⽔和离⽔,把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连接起来;击匈奴,取得河套地区,修筑万⾥长城,形成中国历幅员空前辽阔的统⼀的多民族国家。
⑶、意义:秦的统⼀,结束了长期以来诸侯割据的局⾯,顺应了历史潮流,有利于⼈民的⽣活安定和社会⽣产的发展,符合当时各族⼈民的共同愿望。
⑷、疆域:秦的疆域时,东到⼤海,西到陇西,北到长城⼀带,南到南海。
秦是我国历第⼀个统⼀的多民族的国家,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统⼀的多民族的封建⼤国。
从此,统⼀成为我国历史发展的主流,国家的统⼀是⼤势所趋,⼈⼼所向。
秦王嬴政顺应历史发展潮流,完成统⼀⼤业,功不可没。
2、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 ①政治:第⼀,确⽴皇权⾄⾼⽆上,规定皇帝拥有⾄⾼⽆上的权⼒:凡⾏政、军事、经济等⼀切⼤权,均由皇帝总揽,⼀切军国⼤事都由皇帝⼀⼈裁决;皇帝制度为此后历代王朝所沿⽤。
⾃秦⾄清末,延续了2100多年。
第⼆,建⽴从中央到地⽅的官制和⾏政机构,在中央设“三公”及“九卿”。
丞相帮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事;御史⼤夫执掌群⾂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兼理国家监察事务;太尉负责管理军事;九卿分掌朝廷和国家各项⾏政事务,分掌政要。
在地⽅,废除分封制,推⾏郡县制。
丞相、御史⼤夫、太尉和诸卿以及郡县长官,直接由皇帝任免;第三,颁布通⾏全国的秦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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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举制察举制是一种古代社会中的一种选拔制度,旨在通过观察、考察和选拔人才,以提高国家的治理水平和提拔优秀人才。
察举制在中国古代历史中具有重要地位,对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起源察举制最早可以追溯到中国秦汉时期。
在秦朝推行了裁定、举荐和挑选制度,以选拔有实绩和才干的人才,成为一个人才选拔的重要渠道。
随着时间的推移,察举制逐渐发展和完善。
原则和过程察举制的核心原则是通过观察和考察来选出合适的人才。
在实施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1.察:观察人才的优点、能力和表现,了解其品德和才干。
2.举:举荐合适的人才,并进行必要的考核和评估。
3.挑:从举荐的人才中挑选出最适合的人选。
这些步骤通过一系列的选拔和筛选,能够较为科学和公正地选拔出优秀的人才,为国家的发展和治理提供有力的支持。
优点和意义察举制在古代社会中具有多个优点和重要意义:1.选拔优秀人才:察举制通过观察和考察的方式,能够较好地了解一个人的才能和品德,从而选出最优秀的人才,提供给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所需。
2.提高治理水平:通过引入察举制,国家能够选出更加合适的人才担任重要职位,从而提高治理水平和效能,为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繁荣做出贡献。
3.公正和公平:察举制在选拔人才的过程中,相对较为公正和公平,不会因为背景、财富或其他私人关系而偏袒。
这种公正和公平的机制有助于增加社会的公信力和稳定性。
4.促进社会流动:察举制在选拔人才的过程中,更加注重个人能力和素质,而非出身和身份。
这有助于促进社会的流动性和机会均等,让更多有才华和潜力的人有机会展现自己的能力。
发展和变迁察举制在中国古代历史中发展和变迁很大。
随着历史的演进,不同朝代对察举制的方法和标准也有所不同,但核心原则一直是一致的。
例如,唐代的科举制度将察举制推向了高峰,成为中国古代选拔人才的典范。
随着社会形势和政治体制的变迁,察举制也逐渐被其他选拔制度所取代。
然而,察举制的基本理念和原则仍然为后来的选拔制度所借鉴和发展。
西汉察举制度产生及发展演变研究

西汉察举制度的产生及发展演变研究摘要:汉代的察举制度,是汉代人才选拔的主要方法,是汉代政治制度中最重要的制度,和汉代社会很多方面有着密切的关系。
本文对西汉的察举制度的流变进行论述,对察举制度的发生、发展、完善、革新、衰落进行了简单的梳理。
汉代察举制产生于汉高祖刘邦二年,汉武帝时期察举制度的完善和革新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关键词:西汉;察举制度;发展演变一、西汉察举制度的产生察举,即考察后给予推荐。
秦行法家政治,“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
[1]对士阶层采取粗暴的镇压政策,士人被与专制政治相分离,这是加速秦王朝短命的重要原因之一。
西汉王朝以秦为鉴,意识到要妥善处理专制政治与士人之间的关系,对此其具体措施为,在意识形态领域独尊儒术与在政治体制上促使士阶层的工具化。
而其在实施这些措施的重要途径就是察举选官制度。
据文献记载,汉代察举制度产生时间最早可以追溯到汉高祖刘邦时期,但是具体时间至今仍没有定论。
《通典·选举制》曰,“汉高祖初,未逞立制。
至十一年,乃下诏曰:贤士大夫既与我定有天下,而不与我共安利之,可乎?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荣之。
以布告天下。
其有称明法者,御史、中执法、郡守必身劝勉,遣诣垂相府,署其行、义及年。
有其人而不言者,免官。
又制诸侯王得自除内史以下,汉独为置丞相也”。
[2]《汉书.高帝纪》有更为详细的记载,即早在汉高祖十一年(公元前 196 年),高帝首次下诏求贤,诏曰:“盖闻王者莫高于周文,伯者莫高于齐桓,皆待贤人而成名。
今天下贤者智能岂特古之人乎?患在人主不交故也,士奚由进!今吾以天之灵,贤士大夫定有天下,以为一家,欲其长久,世世奉宗庙亡绝也。
贤人既与我共平之矣,而不与吾其安利之,可乎?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
布告天下,使明知联意。
御史大夫昌下相国,相国鄂侯下诸侯,王御史中执法下郡守,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有贤者,郡守身自往劝勉,令至京师,驾车遣之)。
比较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三种古代人才选拔制度之间的异同

比较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三种古代人才选拔制度之间的异同古代中国的人才选拔制度经历了三个主要时期,即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
这三种制度在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各有优劣。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简要比较这三种古代人才选拔制度之间的异同。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察举制是中国最早的人才选拔机制,始于汉朝。
这种制度主要是针对官吏的选拔,对象是具有一定实践经验、道德品质高、身体健康的士人。
受到一些诟病,当时察举制虽然改善了官吏素质,但也很容易出现权贵门阀的干预,导致不公平。
九品中正制出现于唐朝,是对察举制的一种改良,主要是强调“中正”和“品德”两个方面。
九品中正制扩大了选拔对象范围,除了士人以外,也可选拔下层民众,而且考试内容和方式也更加丰富多样。
但九品中正制的缺点在于,由于遵循等级制度,所以强调的是个人品德和等级,与个人能力与成就的关系不大,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人才的发掘。
科举制是中国历史上最长时间、最广泛的人才选拔制度,始于唐朝,一直延续到清朝被废止。
科举制选拔对象与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基本相同,但是在资格要求和考试方式上有了更严格的规定。
科举制要求应试者必须要有相关知识和技能,并通过考试的形式进行选拔。
科举制的优点在于它是公开的、公正的选拔制度,强调个人能力和成就,可以寻找到许多优秀的人才。
然而,它的局限性在于只注重仕途上升,对于其他领域的人才选拔不够完善。
二、考试方式和方式从考试内容和方式来看,三种制度也有不同之处。
察举制在选拔官员时,主要采用面试的方式,官员常常派出高级官员到各地察访士人,并把他们的经验和意见向上推荐,这种方式可以看出当时考试内容更多地是看重个人的技术、经验和社会能力。
九品中正制的考试方式更加丰富了一些,主要是奏议和韵文两种方式。
奏议的出题范围广泛,包括政治、军事、法律、经济、文化等领域,但由于它要求奏章必须东窗事发,不能触及底牌,因此答案都很模糊,主持考试的中正仅凭经验和技巧判断,导致出题人的判断很难保守公正。
历代选官制度发展历程

历代选官制度发展历程一、引言中国历史上的选官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伴随着封建社会的兴衰更迭而不断发展演变。
从世袭制到科举制的确立,再到近代的变革,选官制度的变迁反映了社会结构、文化观念和政治需要的变化。
本文档将详细梳理历代选官制度的发展历程,以期为研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提供参考。
二、先秦时期的世卿世禄制先秦时期,中国的选官制度主要表现为世卿世禄制。
这种制度下,官职大多由贵族家族世袭,官员的选拔不通过考试或其他形式的选拔,而是依据血缘关系和家族地位来决定。
这种制度保证了贵族阶层的政治特权,但也限制了社会流动性。
三、秦汉时期的察举制与征辟制秦朝统一六国后,开始实行中央集权制度,对官员的选拔也进行了改革。
汉朝继承并发展了秦的制度,形成了察举制和征辟制。
察举制是指由地方官员向中央推荐人才,而征辟制则是皇帝直接征召有才能的人为官。
这两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世袭制的局限,促进了社会流动性。
四、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九品中正制。
这种制度下,官员的选拔和晋升主要依据个人的品德和才能,而非家族背景。
九品中正制设立了专门的官员负责评定人才,分为上中下三品,每品又分三级,共计九品。
这一制度在理论上为不同社会阶层的人才提供了上升通道,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如评定标准的主观性、门阀势力的影响等。
五、隋唐至宋的科举制隋唐时期,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科举制逐渐取代了九品中正制,成为主要的选官制度。
科举制通过公开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强调文化教育和个人才能。
宋朝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科举制,使之成为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
科举制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社会流动性,也为后世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
六、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完善与八股文明清时期,科举制进入了鼎盛时期,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明朝对科举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如设立乡试、会试、殿试等多级考试制度,以及严格的监考制度。
清朝继续沿用明朝的科举制度,并加入了八股文的考试内容。
中国古代史政治部分基础知识专题(六)·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选官用人乃国之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在我国的封建社会,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选官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
“中兴以人为本”,自古有“得人皆昌”、“失贤者亡”之说。
因此认真总结中国古代选官用人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对我国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演变(一)奴隶社会的选官制度—世袭制世袭制主要是依据血缘关系选拔官吏的制度,贵族依据血缘关系世袭爵位。
这是为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而服务的(二)封建社会的选官制度在中国古代史上,封建社会的选官制度是复习的重点内容。
封建王朝的统治者在长期的摸索之中,选拔官员的制度逐渐成熟,在历史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1、军功授爵制战国时期开始实行。
战国商鞅变法时推行奖励军功,按功授爵,贵族无军功不再授爵的措施。
这一制度的实行,打击了奴隶主贵族特权,增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力量。
它与战国时期战争频繁的状况相一致,但作为选官制度,还未发展成熟2、察举制两汉时期的主要选官制度。
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汉朝发展了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
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等内容。
其中,察举即选举,是一种由下而上的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
这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之一皇帝征召是由皇帝征召才能之士,由皇帝召见面试合格后授予官职察举制是根据人才的才能和品德,由地方官推选为官的制度西汉汉武帝时期这套选官制度基本成熟,为国家选拔了大量人才。
各方面突出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鼎盛局面出现的重要原因东汉时期,察举制注重孝廉一科。
察举主要是根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
但随着地方豪强势力的发展,封建国家的基层行政组织日趋瘫痪,声望影响逐渐被官僚家族所支配,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
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3、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
它将世家地主世代为官的特权通过选官制度确定下来,其选官的标准是门第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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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举制的产生、发展、影响
察举制是自汉代至隋实施的一种选官制度。
随着战国时期“世卿世禄”制的衰落,以推荐方法选官开始盛行。
汉高祖、汉文帝时期等都曾通过察举贤良的方式选官。
至汉武帝时期,由于汉朝官吏多出于任子和赀选,不利于选拔优秀人才。
汉武帝遂根据董仲舒的建议,实施察举制,即规定郡国岁举孝廉各一人。
孝廉科成为汉代察举最重要的科目。
除此之外,汉代的特科还有文学、方正、廉吏等科。
孝廉举至中央后,并不立即授以实职,而是先入郎署为郎官,承担宫廷宿卫,然后经选拔,入地方任职或留中央任官。
西汉后期,改革察举制,按照人口比例察举孝廉,并对孝廉年龄有了规定。
西汉至东汉初,察举严格,确实起到了选拔人才之效。
但是东汉以后,政治腐败,察举制常有察举不实。
魏晋南北朝时仍然存在着察举之制,九品中正制正是在这一制度上发展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