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动物检疫应检样品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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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3号——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3号——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3号——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7.26•【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3号•【施行日期】2016.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3号《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2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局长2016年7月26日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水生动物疫病传入国境,保护渔业生产、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境水生动物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以下简称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所辖地区进境水生动物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质检总局和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境水生动物在风险分析基础上实施检验检疫风险管理,对进境有关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和信用管理。

第五条进境水生动物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进境水生动物的质量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检疫准入第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境水生动物实施检疫准入制度,包括产品风险分析、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评估与审查、检验检疫要求确定、境外养殖和包装企业注册登记。

第七条国家质检总局分类制定、公布进境水生动物的检验检疫要求。

根据检验检疫要求,对首次向中国输出水生动物的国家或者地区进行产品风险分析和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评估,对曾经或者正在向中国输出水生动物的国家或者地区水生动物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进行回顾性审查。

韩国对进境水生动物的检疫项目(含鱼类中英文名称)

韩国对进境水生动物的检疫项目(含鱼类中英文名称)
Oncorhynchus kisutch
Rainbow trout×
Coho salmon
虹鳟
银鲑
Dicentrarchus labrax
European sea bass
舌齿鲈
Salvelinus namaycush
Lake trout
湖鳟
Hippoglossus hippoglossus
Atlantic halibut
Black cod
裸盖鱼
Parophrys vetulus
English sole
副眉鰈
细头油鲽
Thaleichthys pacificus
Eulachon
蜡鱼
Scornber japonicus
Pacific mackerel
太平洋鲐
Hypomesus pretiscus
Surf smelt
滨公鱼
鰤鱼
Seriola dumerili
Greater amberjack
高体鰤鱼
Pseudoccrunx dentex,cartnx delicatissimus
Striped jack
条纹鯵
Trachurus japonicus
Japanese jack mackerel
真鲹(俗名竹夹鱼)
竹鱼
Trachinotus blochii
玉筋鱼
Gadus morhua
cod
大西洋鳕
Melanogrammus aeglefinus
Haddock
黑线鳕
Clupea spp
Herring
鲱鱼
Sprattus sprattus
Sprat
黍鲱

(完整版)动物疫病检测样品采集、重大动物报告及采样表填写注意事项

(完整版)动物疫病检测样品采集、重大动物报告及采样表填写注意事项

动物疫病检测样品送检要求1样品采集1.1春秋两防样品采集1.1.1畜禽血清样品采集用真空采血管或者注射器采集动物血液3—5mL,倾斜放置到血液凝固后方可装袋(冬天最好在温和环境下放置以便血清的析出),然后在2000—3000转/分,5—10分钟即可分离到血清,将血清用1.5mL离心管分装,每管血清样品:家畜1~1.5 mL,家禽0.5~1.0 mL。

每个场(户)的样品用一个单独的采样袋进行包装,需在采样袋上注明乡镇名称、养殖场名称、样品种类和数量、采样时间等。

例如老鹰山街道办、大丰养殖场、猪血清30份、2017年4月20日。

1.1.2禽双棉拭子采集取无菌棉签2颗,分别插入禽喉头内/泄殖腔内转动3圈,取出放入2mL的无菌离心管中,去掉高出管壁部分,盖紧管盖,做好标记。

放入低温样品保存箱。

1.2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样品采集1.2.1高致病性禽流感样品采集1.2.1.1活禽病料应包括气管和泄殖腔拭子10份,采集方法同1.1.2。

1.2.1.2采集病死禽或发病症状明显禽(不得少于5只)的气管、脾、肺、肝、肾和脑等组织样品。

1.2.1.3采集10份症状明显禽的血清样品,采集方法同1.1.1。

所有样品应密封于塑料袋或瓶中,置于有制冷剂的容器中运输,容器必须密封,防止渗漏。

样品若能在24小时内送到实验室,冷藏运输。

否则,应冷冻运输。

1.2.2口蹄疫样品采集1.新鲜水泡皮或组织样品(淋巴结、肌肉等)用装有50%甘油-磷酸盐缓冲液(PH7.4)2mL离心管密封保存。

1.2.3小反刍兽疫样品采集1.2.3.1无菌采集病羊眼棉试子、口棉拭子、鼻棉拭子,放入2mL的无菌离心管中,去掉高出管壁部分,盖紧管盖,做好标记。

放入低温样品保存箱。

1.2.3.2采集被扑杀或刚死亡病畜的脾、肠系膜和支气管淋巴结、肠黏膜、肺等组织。

1.2.3.3无菌采集全血,用常规方法分离血清。

样品采集后,置冰上冷藏尽快送至实验室。

1.3注意事项1.3.1疑似炭疽的病例禁止解剖炭疽病常呈地方性散发性流行,干旱或多雨,洪水涝积,吸血昆虫多等都是炭疽爆发的因素。

水产动物流行病学调查表.

水产动物流行病学调查表.

水产动物流行病学调查表
检测种类:
样品编号:(格式:种属名+当前日期) 采样地点及养殖场:
业主及联系电话:
采样人:采样时间:
样品数量:运输条件:保存条件:
养殖场建立和使用年限:养殖方法:工厂化养殖网箱池塘
浅海筏式滩涂淡水养殖观赏辅助设施(充氧/附着基)
养殖规模(亩或平方米):养殖种类及数量:
初始养殖(或育苗)种类、密度、大小:
发病时养殖(或育苗)种类、密度、大小:
感染苗种培育时期及大小:苗期养成期亲鱼
苗种来源:自产购买进口
养殖系统中其他养殖种类及数量:
发病开始时间:死亡开始时间:
症状消失时间:性别差异:
感染率:
死亡特征:急性死亡慢性死亡死亡率
水源:管道:金属塑料
水色及透明度:
用水类型:直排式循环式水处理方式:每日水交换量
水质:盐度溶解氧温度酸碱度氨其它
池底状况:
投喂饲料及种类:
饲料时间及投喂量:
曾用药物及药量:
发病症状(行为、呼吸速度、摄食、病灶部位、解剖)
检测人:
深入检测项目:细菌分离药敏试验病样保存
内部资料,仅供参考,不做法律依据。

水产动物疾病检查诊断表

水产动物疾病检查诊断表

水产动物疾病检查诊断表水产动物疾病检查诊断表是一种用于检查水产养殖中常见疾病的工具。

这个表格可以帮助养殖者快速了解鱼类、虾类和贝类等水产动物的健康状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水产动物疾病检查诊断表中的项目:1. 外观检查: 检查水产动物的外观特征,包括体表颜色、皮肤状况、鳞片变化等。

异常的颜色和皮肤损伤可能是疾病的信号。

2. 行为观察: 观察水产动物的行为,包括游动状态、食欲情况、呼吸频率等。

异常行为(如抓痒、停食、浮出水面呼吸等)可能表明疾病存在。

3. 呼吸系统检查: 检查水产动物的鳃片情况、呼吸频率和呼吸困难的迹象。

疾病会导致鳃片破损、呼吸急促或缺氧。

4. 消化系统检查: 检查水产动物的排泄物颜色、消化道状况和腹部肿胀情况。

异常排泄物、消化问题和腹部肿胀可能与疾病有关。

5. 皮肤和鳞片检查: 检查水产动物的皮肤和鳞片是否有异常,如溃疡、破损、脱落等。

这些异常可能与感染性疾病有关。

6. 寄生虫检查: 使用显微镜检查水产动物体表和鳃部的寄生虫感染情况。

寄生虫感染可能会引起瘙痒、炎症和免疫系统问题。

7. 心脏和循环系统检查: 检查水产动物的心脏状况、心跳频率和循环系统异常。

心脏问题和循环系统紊乱可能是某些疾病的症状。

8. 免疫系统检查: 检查水产动物的免疫系统功能,包括体内抗体水平和白细胞计数。

免疫系统异常可能导致易感染疾病或免疫功能低下。

以上只是一些可能包含在水产动物疾病检查诊断表中的项目,具体的表格内容和操作步骤会根据养殖的具体水产动物种类和疾病类型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使用水产动物疾病检查诊断表可以帮助养殖者更加全面地了解水产动物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诊断疾病,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疾病的传播和损害。

水生动物检疫应检样品分类表

水生动物检疫应检样品分类表

水生动物检疫应检样品分类表第一类 活的水生动物 样品名称 亲鱼、鱼苗、鱼受精卵 非种用鱼 种用观赏鱼 非种用观赏鱼 亲虾、虾苗 非种用虾 龙虾 螯虾、螯虾苗 种用蟹 食用蟹 种用龟、龟苗 非种用龟 亲鳖、鳖苗、鳖受精卵 种用青蛙、蝌蚪 非种用青蛙 食用贝 V. cholerae V. cholerae and parahaemolyticus 第二类 冰鲜水生动物产品 样品名称 冰鲜鱼 冰鲜虾 冰鲜蟹 其他冰鲜水生动物 检验项目 V.parahaemolyticus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检疫方法 检 V.cholerae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淡水产者 只检 V.cholerae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淡水产者 只检 V.cholerae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淡水产者 只检 V.cholerae 处理方法 异尖线虫,V.cholerae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淡水产者 Salmonella sp.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送检 按规定方法检查 送检 送检 按规定方法检查 V. 按规定方法检查 V. cholerae and parahaemoluticus 送检 送检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 检验项目 送检 外观检查,抽查送检 送检 外观检查,抽查送检 送检 外观检查,抽查送检 V. 按规定方法检查 检疫方法 处理方法第三类 冰冻水生动物产品 样品名称 冻鱼 冻河豚 冻虾 冻蟹 冻龟、冻鳖 检验项目 细菌总数和致病性大肠杆菌 分类学检查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Salmonella sp. V.cholerae 冻贝(带壳或不带壳)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其他冰冻水产品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第四类 干的水生动物产品 样品名称 食用鱼肚 食用鱼皮 鱼粉(作调味品) 虾皮、蟹壳粉(作食品添加剂) 食用干海参 水生动物干粉(作饲料用) 鱿鱼干 鲨鱼鳍条(鱼翅) 小鱼干 Salmonella Salmonella Salmonella Salmonella 检验项目 检疫方法 气味检查 外观、气味检查 按规定方法检查 按规定方法检查 外观检查 按规定方法检查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 按规定方法检查 处理方法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 检疫方法 按规定方法检查 对照种类的毒性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 处理方法水生动物病害检疫 操作规程(试行)鳗鲡种苗检疫方法1. 总则 本规程适合于对各种鳗鲡种苗进行检疫。

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

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

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DB43/T 433-2009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的分类与建设目标、工作任务、检验能力、仪器设备、人员配备、设施与环境要求以及实验室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925 实验动物环境与设施GB 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50346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T 15805.1 淡水鱼类检疫方法第一部分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dt ISO/IEC 17025:2005, CNAS-CL22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动物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SN/T 2025 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DB 43/ 221 水生动物检疫规程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53号湖南省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湘牧渔发〔2002〕21号 ,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Aquatic animal quarantine and inspection Lab从事水生动物及其产品传染病、寄生虫病的病原学、免疫学、酶学、血清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等诊断与研究的专设场所。

3.2 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Aquatic animal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tations由同级或上级人事编制和渔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从事水生动物病害测报、疫病预防与治疗和疫病检疫检验的公益性事业机构。

水产检查表共16页

水产检查表共16页

欧盟注册水产企业检查表(草稿) 厂名:注册编号:厂址:检查日期:检查项目符合不符合说明一、企业安全卫生质量管理()()()1.根据欧盟94/356/EC决议建立了自我卫生检查系统(或HACCP体系)()()()2.有记录自我检查的执行及验证所有相关资料,包括:(1)详细的综合性文件,如:产品描述;()()()标明关键点的生产工艺描述;()()()各关键点,危害,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各关键点的监测和检查所标明()()()需受控参数的关键限值;()()()失控时的纠偏措施;()()()验证和复核的方法。

()()()(2)适当的自我检查文件管理系统和相关记录,如:是否进行了危害分析()()()是否有自我检查(或HACCP)计划()()()验证活动的结果和记录;()()()纠偏措施的书面报告和记录;()()()追溯、确定生产批次的所有文件。

()()()3.建立了一个多学科人员组成的(HACCP)小组,()()()包括熟悉质量控制、生产、卫生、加工厂和设备的卫生及操作、微生物等方面知识的管理人员()()()4.产品描述应包括组成、结构和物理化学特征、加工过程、包装、贮藏和销售条件、有效期、使用说明和任何适用的微生物和化学标准等。

5.工艺流程图应包括所有从原料到将最终产品投放()()()市场的步骤,并附列充足的技术数据,如:(1)加工区和辅助的平面布局()()()(2)设备的布置和特征;()()()(3)所有步骤的顺序;()()()(4)操作的工艺参数尤其是时间和温度,包括耽搁;()()()(5)产品的流程(包括潜在的交叉污染);()()()(6)清洁区和非清洁区的隔离;()()()(7)清洁和消毒方法;()()()(8)企业的环境卫生;(9)人员路线和卫生规范;()()()(10)产品的贮藏和销售条件。

()()()(11)其他,如供水网络图,防鼠平面图等()()()7、自我检查系统的验证()()()()()()(1)包括验证的方法符合指令要求,如:随机抽样和分析,或在选定关键点上作强化分析或测试,或对中间产品或最终产品的的检测,或在贮藏、销售、买卖期间实际条件下的鉴别和产品实际用途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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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动物检疫应检样品分类表第一类 活的水生动物 样品名称 亲鱼、鱼苗、鱼受精卵 非种用鱼 种用观赏鱼 非种用观赏鱼 亲虾、虾苗 非种用虾 龙虾 螯虾、螯虾苗 种用蟹 食用蟹 种用龟、龟苗 非种用龟 亲鳖、鳖苗、鳖受精卵 种用青蛙、蝌蚪 非种用青蛙 食用贝 V. cholerae V. cholerae and parahaemolyticus 第二类 冰鲜水生动物产品 样品名称 冰鲜鱼 冰鲜虾 冰鲜蟹 其他冰鲜水生动物 检验项目 V.parahaemolyticus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检疫方法 检 V.cholerae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淡水产者 只检 V.cholerae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淡水产者 只检 V.cholerae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淡水产者 只检 V.cholerae 处理方法 异尖线虫,V.cholerae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淡水产者 Salmonella sp.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送检 按规定方法检查 送检 送检 按规定方法检查 V. 按规定方法检查 V. cholerae and parahaemoluticus 送检 送检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 检验项目 送检 外观检查,抽查送检 送检 外观检查,抽查送检 送检 外观检查,抽查送检 V. 按规定方法检查 检疫方法 处理方法第三类 冰冻水生动物产品 样品名称 冻鱼 冻河豚 冻虾 冻蟹 冻龟、冻鳖 检验项目 细菌总数和致病性大肠杆菌 分类学检查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Salmonella sp. V.cholerae 冻贝(带壳或不带壳)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其他冰冻水产品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第四类 干的水生动物产品 样品名称 食用鱼肚 食用鱼皮 鱼粉(作调味品) 虾皮、蟹壳粉(作食品添加剂) 食用干海参 水生动物干粉(作饲料用) 鱿鱼干 鲨鱼鳍条(鱼翅) 小鱼干 Salmonella Salmonella Salmonella Salmonella 检验项目 检疫方法 气味检查 外观、气味检查 按规定方法检查 按规定方法检查 外观检查 按规定方法检查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 按规定方法检查 处理方法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 检疫方法 按规定方法检查 对照种类的毒性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 处理方法水生动物病害检疫 操作规程(试行)鳗鲡种苗检疫方法1. 总则 本规程适合于对各种鳗鲡种苗进行检疫。

2. 试剂和设备 2.1.鱼传代细胞(EPC 25℃、RTG-2 和 PG20℃培养) 2.2.普通琼脂培养基和爱德华氏菌分离培养基。

见附件 5 2.3.微量生化培养管。

可购买。

2.4.鞭毛染色液 2.5.鉴定血清3. 现场检疫: 活动状态--是否活泼,有无死亡、变色(特别是发黑)现象。

4. 现场取样: 4.1. 取样数量和部位: 取整条鱼苗。

有症状或死亡的全取或 10 条(每 5 条作为一个样品放在一起) 常 , 规抽样要求取 30 条。

4.2. 样品处理: 用于检查寄生虫感染的,必须取样后立即观察,不能冻存或放置。

用于检查细菌感染的,必须取样后立即处理:体长 4cm 以下的稚鱼,经体 表消毒后整尾(或多尾)用经消毒的匀浆器匀浆后接种。

体长 46cm 的小鱼, 用无菌方法取出整个内脏,单个或混合匀浆后接种。

体长大于 6cm 的鱼,用无 菌方法分别从内脏器官(肝、脾、肾、心脏) 、腹水(若有)穿刺接种。

有皮肤 病灶、 烂鳃、 烂鳍等症状的病鱼, 从病灶处取样接种。

接种到培养基或增菌液中。

如果接种后出现较多且较一致的菌落,可怀疑带菌,需作进一步鉴定。

否则认为 是杂菌弃去。

用于检查病毒感染的,必须取样后保存于 4℃24 小时内送检或者保存于-18℃冻 存后尽快送检,切忌反复冻融。

5. 检验内容: 对鳗鲡种苗除仔细检查有无可见的病症及死亡外,主要是采取抽样普查(即 盲检)的方法分离爱德华氏菌和某些病毒,及解剖镜检查拟指环虫。

再就是根据 近年来国际上的疫情报告分析可能带有的病原作重点检查或强制消毒。

6. 检验方法 6.1. 细菌常规检查按附件 2 的程序进行。

6.2. 爱德华氏菌分离鉴定按附件 4 的程序进行: 6.3. 分离病毒:体表彻底消毒后整条匀浆。

分离鉴定按附件 3 的程序进行.附:国内外从鳗鲡中分离到的病毒: EVE(IPNV 型) RTG-2、20℃、3-4 天有 CPE-病原性 : EVX 和 EVEX(弹状病毒〕 :RTG-2、20℃、3-4 天有 CPE-非病原性 EV、EV-1、EV-2 正粘病毒: -病原性不清 开口病(球形病毒) :EG 细胞中 30℃、3-4 天有 CPE-病原性 注:均不是 OIE 公布的一、二类传染病。

7. 判断与处理: 细菌病:药物处理。

常用的洗浴药物有 0.4-0.6 ppm 三氯异氰尿酸遍洒、3-5 ppm 呋喃唑酮(浸泡 30 分钟+口服) 寄生虫病:药物浸泡。

常用的洗浴药物有:2%的食盐水 5 分钟、810 ppm 硫酸铜 30 分钟、10-20 ppm 高锰酸钾 30 分钟、0。

5 ppm 敌白虫遍洒等。

对虾检疫方法1. 总则 本规程适合于对活对虾(包括亲虾、虾苗、食用虾和观赏虾)进行检疫。

对虾主要检各种虾病毒。

并且以组织学检查为主,如压片、印片(涂片)、切 片然后染色镜检。

如发现问题再做进一步鉴定。

IHHNV 可用 EPC 细胞分离,白 斑病可试做 PCR 检查。

2. 试剂和设备 2.1. 常用切片和印片设备,以及各种染色液。

(见附件) 2.1. 鱼传代细胞(EPC 25℃培养) 2.1. PCR 仪、水平电泳设备、紫外观察灯。

2.3. 引物(编号 146F1 和 146R1)及 PCR 常用试剂:dNTP, Tag 酶3. 现场检疫: 活动状态是否活泼,反应敏捷,在用手提起包装袋时应会游动。

体表体表光滑、干净、颜色正常一致、无附着物、肌肉饱满。

其它鳃部无烂鳃、黑鳃,肝胰腺无红肿、变白浊不透明现象;附肢无溃 烂、红肿、断残等;尾部无肿烂、残损等。

4. 现场取样: 虾苗取整条虾(制片取 10 条,分离病毒取 30 条)。

亲虾仅在产卵后取亲虾和 子代虾苗样品。

亲虾产卵后孵化的虾苗取样数量按“种用水生动物产地检疫取样 试验操作规程”要求取 30 尾。

产卵前仅取亲虾新鲜粪便和病虾、死虾的肝胰腺、 血淋巴、溃疡部位。

用于镜检的要尽快涂片、压片、整条或切成小块固定。

用于分离病毒的须取 样后迅速保存于-18℃冻存并尽快送检,切忌反复冻融。

5. 检验内容病毒---YBV、白斑病、BMNV、BP、IHHNV、MBV。

其它项目根据 OIE 公报的疾病流行疫区(三年内有效)决定。

6. 检测方法:6.1. 组织学检查(主要用于查病毒包涵体) : 涂片、压片和切片的制作和固定方法见附件 6。

用孔雀绿、苏木精-伊红、Giemsa 或 Fulgen 染色。

不同的染色方法及染液配 方见附件 7。

BMNV--无包涵体,核极肥大(直径大 2-3 倍) ,肝胰腺变白浊不透明。

BP----细胞核内有三角形嗜伊红包涵体(嗜酸性,0.5-20μ ) MBV---细胞核内有多个圆形嗜伊红包涵体(3-8μ ) IHHNV--细胞核内有圆形嗜伊红包涵体,Fulgen 染色阴性。

HPV--细胞核内有单个巨大圆形蓝色包涵体(嗜碱性),Fulgen 染色阳性。

YBV--取淋巴组织压片,细胞质内可见浓染的嗜伊红小体。

6.2. 病毒分离 将样品按附件 3 的要求处理并接种到 EPC 细胞,20-25℃培养。

IHHNV 能 在 3-5 天内引起细胞出现 CPE。

再作进一步鉴定。

6.3. PCR 用白斑病病毒特异性的引物做 PCR 检测对虾样品。

具体操作方法见“深圳 动植物检疫局水生动物检疫操作规程:对虾白斑病病毒 PCR 试验方法” 。

7. 参考消毒方法: 寄生虫病: 药物对症处理 细菌病: 药物浸泡 (1-1.5 ppm 漂白粉遍洒, 或 2.5-5 ppm 高锰酸钾 3 小时) 和口服 (0.1%氯霉素或 0.05%氟哌酸)。

虾卵消毒: 收集受精卵用干净海水冲洗 5 分钟于 200 ppm 福尔马林浸泡 30 秒再用干净海水冲洗 5 分钟培育。

龟类检疫方法1. 总则 本规程适合于对各种活的龟类(种用、食用、观赏的龟和甲鱼等)进行检疫。

2. 现场检疫: 活动状态--是否活泼好动,反应敏捷,翻身是否困难、有无死亡。

外表--外形正常、甲壳圆滑、皮肤光亮、甲板完整。

无烂壳、穿孔、红斑 溃疡、红脖子、腐皮、溃疡、赤斑、附着物等现象。

3. 现场取样: 3.1. 取样数量、部位和方法: 有症状的全取或 10 只。

无症状取 35 只。

收集肾、脾、肝(去胆) 、肠和血 。

霉菌等附着物直接取样镜检。

3.2. 样品处理: 用于检查细菌感染的,必须取样后立即处理:体表彻底消毒后剪开甲壳,用 无菌方法从内脏穿刺取样。

接种到培养基或增菌液中。

如果接种后出现较多且较 一致的菌落,可怀疑带菌,需作进一步鉴定。

否则认为是杂菌弃去。

用于检查病毒感染的, 必须取样后保存于 4℃24 小时内送检或者保存于-18℃ 冻存后尽快送检,切忌反复冻融。

4. 检验内容: 由于对龟类病害了解不多,OIE 也未明确规定,但目前病害流行严重,并且 有进口带入的迹象。

因此采用常规检查的方法。

即仔细检查有无可见的病症和患 病部位(如红脖子、烂底板等) 。

种用龟则需要采取抽样普查(即盲检)的方法 分离病毒和细菌。

如果有近年来国际上有关于龟类疫情报告可能带有的病原则作 重点检查。

处理建议采用强制消毒的措施。

5. 检验方法 5.1. 细菌常规检查按附件 2 的程序进行。

5.2. 病毒常规分离鉴定按附件 3 的程序进行: 5.3. 霉菌等直接取附着物压片镜检。

6. 参考消毒方法: 细菌病:1-2 ppm 呋喃唑酮浸泡 48 小时(或 20-30 ppm 浸洗 20-30 分钟)。

水霉病: 15-30 ppm 孔雀石绿浸洗 20-30 分钟, 或 20 ppm 高锰酸钾浸泡 10-15 分钟。

寄生虫病:3%食盐水 10-25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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