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财政部债务风险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有效预防和应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保障国家财政安全稳定运行。
2. 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3. 提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水平,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三、组织体系1. 成立财政部债务风险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决策指挥和监督落实。
2. 设立财政部债务风险应急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
3.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地方债务风险的监测、评估和预警。
四、应急处置措施1. 预警阶段(1)加强监测预警。
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
(2)及时分析研判。
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评估风险程度,提出应对措施。
2. 应急响应阶段(1)启动应急预案。
根据风险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制定应对措施。
根据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应对措施,包括债务重组、债务置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
(3)加强协调配合。
加强与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3. 应急处置阶段(1)化解债务风险。
通过债务重组、债务置换等方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2)加强债务管理。
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
(3)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五、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应急处置资金需求。
2. 人才保障。
加强债务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债务管理能力。
3. 技术保障。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水平。
4. 法律保障。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水平。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预案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3. 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顺政办发〔2017〕38号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顺政办发〔2017〕38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顺义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30日顺义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为建立健全顺义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的通知》(京政发〔2016〕1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7〕34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一)分级负责区政府对全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镇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各负其责。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有关部门加强对各镇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
(二)及时应对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监控,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妥善处置风险事件。
(三)依法处置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应当依法合规,尊重市场化原则,充分考虑并维护好各方合法权益。
(四)改进完善通过对政府性债务风险进行持续监测和分析,不断完善本区应急处置机制,持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政府已经或者可能无法按期支付政府债务本息,或者无力履行或有债务法定代偿责任,容易引发财政金融风险,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13•【字号】•【施行日期】2017.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其他规定正文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13日鸡西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1 总则1.1 目的1.2 工作原则1.3 编制依据1.4 适用范围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2.2 部门职责3 预警和预防机制3.1 预警监测3.2 信息报告3.3 分类处置3.4 债务风险事件级别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4.2 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4.3 申请省级临时救助4.4 舆论引导4.5 应急终止5 后期处置5.1 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记录及总结5.2 评估分析6 保障措施6.1 通信保障6.2 人力保障6.3 资源保障6.4 安全保障6.5 技术储备与保障6.6 责任追究7 附则7.1 预案管理7.2 预案解释7.3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目的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工作原则(1)分级负责。
市政府对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区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对本辖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责(乡镇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由所属区政府负责)。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
(2)及时应对。
各级政府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原则,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监控,及时排查政府性债务风险隐患,妥善处置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
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实施
01
预案启动
02
资源调配
当债务风险达到预案规定的启动条件 时,迅速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根据预案要求,统筹调配全区各类资 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确保 债务风险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03
执行应急措施
按照预案规定的应急措施,迅速采取 行动,控制债务风险并减少其影响。
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监督和评估
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协调机制
要点一
协调机制建设
要点二
信息共享平台
建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协调机制,明 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协调配合要求 。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相关部门 的信息共享,提高债务风险应急处置 效率。
要点三
联合监督检查
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确保 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的合规性和有 效性。
04
编制依据
1 2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
区政府有关规定
依据区政府《关于加强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 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
其他相关文件
依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有 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02
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保全区经济稳定发展。
03
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债务率警戒线
设定债务率警戒线,对债务率 超过警戒线的地区进行预警提
示。
债务率变化趋势
分析债务率变化趋势,对短期 内债务率增长过快的地区进行
预警提示。
债务逾期情况
对债务逾期规模较大或债务逾 期时间较长的地区进行预警提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的通知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29•【字号】九龙坡府办发〔2018〕52号•【施行日期】2018.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债权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的通知九龙坡府办发〔2018〕5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高新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9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修订)1 总则 (4)1.1 目的 (4)1.2 工作原则 (4)1.3 编制依据 (4)1.4 适用范围 (5)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5)2.1 应急组织机构 (6)2.2 部门职责 (6)3 预警和预防机制 (7)3.1 预警监测 (7)3.2 信息报告 (7)3.3 分类处置 (8)3.4 债务风险事件级别 (10)4 应急响应 (12)4.1 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 (12)4.2 政府财政重整计划 (15)4.3 舆论引导 (17)4.4 应急终止 (17)5 后期处置 (17)5.1 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记录及总结 (17)5.2 评估分析 (18)6 保障措施 (18)6.1 通信保障 (18)6.2 人力保障 (18)6.3 资源保障 (18)6.4 安全保障 (19)6.5 技术储备与保障 (19)6.6 责任追究 (19)7 附则 (21)7.1 预案管理 (21)7.2 预案解释 (21)7.3 预案实施时间 (21)1 总则1.1 目的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16•【字号】冀政办字〔2017〕27号•【施行日期】2017.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债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27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16日河北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一、总则(一)目的。
建立健全全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分级负责。
各级政府对其举借的政府债务负有偿还责任,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按照属地原则各负其责。
省政府对全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对省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直接责任。
省有关部门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
市、县政府对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直接责任。
设区的市政府对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县(市、区,不含省财政直管县)政府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对省财政直管县政府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管理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监测债务风险事件、指导支持风险处置、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舆论引导监控、终止应急响应措施等。
跨省(区、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由省政府负责统一协商办理;跨设区的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设区的市政府协商办理;跨县(市、区,下同)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由相关设区的市政府协调办理。
2.及时应对。
县级以上政府要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监控,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妥善处置风险事件。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1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月22日甘肃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2.2 各级政府及部门职责3 预警和预防机制3.1 预警监测3.2 信息报告3.3 分类处置3.4 债务风险事件级别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4.2 政府财政重整计划4.3 舆论引导4.4 应急终止5 后期处置5.1 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记录及总结5.2 评估分析6 保障措施6.1 通信保障6.2 人力保障6.3 资源保障6.4 安全保障6.5 技术储备与保障6.6 责任追究7 附则7.1 预案管理7.2 预案解释7.3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编制目的构建省、市、县三级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全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全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4〕123号)等。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01•【字号】盘政办发〔2015〕122号•【施行日期】2015.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盘政办发〔2015〕1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1日盘锦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试行)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2.1风险应急机构组成和成员单位2.2应急工作小组职责3.债务风险监测和预警3.1风险监测3.2风险预警3.3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指标3.4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等级4.信息报告5.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响应具体措施5.1应急响应5.2应急响应具体措施5.3应急结束6.应急保障7.善后处理8.附则8.1预案更新8.2预案解释8.3预案生效盘锦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试行)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维护政府信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66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债管〔2015〕761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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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39号)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洛阳市范围内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政府已经或者可能无法按期支付政府债务本息,或者无力履行或有债务法定代偿责任,容
易引发财政金融风险,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本预案所称存量债务,是指清理甄别认定的2014年末政府性债务,包括存量政府债务和存量或有债务。
1.3.1政府债务风险事件
(1)政府债券风险事件:指政府一般债券、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出现违约。
(2)其他政府债务风险事件:指除政府债券外的其他存量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出现违约。
1.3.2或有债务风险事件
(1)政府提供担保的债务风险事件:指由企事业单位举借、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担保的存量或有债务出现风险,政府需要依法履行担保责任或者相应民事责任却无力承担。
(2)政府承担救助责任的债务风险事件:指企事业单位因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性资金偿还,政府在法律上不承担偿债或者担保责任的存量或有债务出现风险,政府为维护经济安全或者社会稳定需要承担一定救助责任却无力救助。
1.4 工作原则
1.4.1分级负责。
市政府对全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
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对本地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市直有关部门及单位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的指导。
跨区域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由相关地区协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