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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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理念

刑事诉讼的理念

精彩摘录
“刑事诉讼程序必须具有透明度和公开性。公众应该能够了解刑事诉讼程序 的进展情况,并能够参与和监督程序的进行。同时,程序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也有 助于增强公众对刑事诉讼程序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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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必须被视为无罪,直到被证明有罪。同时,被告人 也必须被视为无辜者,直到被证明有罪。在证明有罪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严格的 证据标准和法定程序。”

目录分析
本书采用了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融合了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个学科的 知识。这种研究方法使得本书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为读者提供了更为全面的视 角来理解刑事诉讼。
目录分析
《刑事诉讼的理念》是一本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著作,其目录结构清晰,内 容丰富,深入探讨了刑事诉讼理论与实践中的一系列重要问题。通过对其目录的 深入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其核心观点在于强调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证据规则以 及各类诉讼程序的公正、公开、平等和迅速等基本价值。本书采用了跨学科的研 究方法,使得其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为读者提供了更为全面的视角来理解刑事 诉讼。
精彩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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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目的是通过惩罚犯罪行为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然而, 这并不是唯一的目的。刑事诉讼还必须保护被告人的权利和利益,确保被告人在 被证明有罪之前被视为无罪,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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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程序必须公正、透明和民主。这意味着,程序必须遵循法定程序, 并必须以平等、公正和理性的方式对待被告人和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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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法官应该是独立的和公正的。法官必须能够自由地行使职 权,不受任何不当影响或压力。同时,法官必须对被告人的权利和利益予以高度 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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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证言和证据必须确凿可信。如果证据不足或不可靠,那么 被告人就应该被视为无罪。同时,证据的收集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并不得采取任 何不当手段来获取证据。”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 第二,对侦查、起诉权力的行使以及各种具体强制措施的条
件、期限、程序以法律的形式明确限定,对政府可能在刑事 诉讼中运用的权力加以严格限制。
➢ 第三,通过广泛的系统化、制度化的措施,保证司法的独立
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控审分离,不告不理,审判中心主 义,确立辩论、公开、参审、言词直接原则等)。
(三)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辩证关系
❖ 罗尔斯程序正义理论 ❖ 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标准)
罗尔斯程序正义理论
1.纯粹的程序正义:不存在关于结果正当与否的任何标准,一切取决于程 序要件的满足,只要游戏规则公正,且被严格守,无论结果如何,都被认 为是公正的。
2.完善的程序正义:在程序之外存在结果正当与否的独立标准,并且存在 一种总是能够保证达到这种结果的程序(合理的程序总是导致正当的结果 )。
❖ 程序本位主义(英美学者) ❖ 经济效益主义([美]波斯纳)
绝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
❖ 这一理论的核心观点是,法律程序作为用以确保实体法实施 的工具,只有在具备产生符合正义、秩序、安全和社会公共 福利等标准的实体结果的能力时才富有意义。一项法律程序 无论被设计得多么合理和精致,只要它不具备这种能力,就 将失去其存在的意义。
❖ 程序理性原则要求 :
➢ (1)程序理性原则要求法官据以做出判决的事实必须经过合理的 证明。
➢ (2)程序理性原则要求法官在制作裁判之前必须进行冷静、详细 和适当的评议。
➢ (3)程序理性原则要求法官的裁判必须依法庭调查和采纳的所有 证据为根据。
➢ (4)法官应明确陈述其据以制作裁判的根据和理由。
(四)中国刑事诉讼的目的及其调整
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重打击,轻保障”,实质性的保障 措施仍然停留于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这一点,也就是防 止错案上。

第四章 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范畴 第一节 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第四章 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范畴 第一节 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第四章 刑事诉讼法学的 基本范畴
第一节 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 一、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 刑事诉讼是指法官在其他诉讼关系人的参 与下以法定程序和方式审理刑事案件的活 动。保障实体真实、遵守正当程序、在公 正前提下追求诉讼效率是我国刑事诉讼的 基本价值追求;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实 现两者平衡是我国刑事诉讼的最终目标, 这应当是现代刑事诉讼总的理念。
• 2、直接目的: • (1)公正实施刑事实体法(或称实现刑罚 权,控制犯罪) • (2)充分保障公民人权 • 就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与直接目的的关系 而言,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刑 事诉讼根本目的的实现,有赖于直接目的 的实现,同时,根本目的的实现,使实现 直接目的的社会价值得到确认。
第四节 刑事诉讼结构
以裁判为中心的诉讼构造的理论基础: • 一是司法最终裁决原则;
• 二是控审分离原则。 • 以裁判为中心的诉讼构造的特点
我国的刑事诉讼结构
侦查阶段 明显具有纠问 式的特征。侦 查机关在事实 各种专门调查 工作和采取强 制措施时,除 逮捕需要由检 察机关批准外, 基本上都可以 自行作出决定 起诉程序 一般只 有两方 主体: 检察机 关和被 告人。 检察机 关身兼 控诉和 裁判双 重职能 审判阶段 采取控辩对抗、审判 居中的方式。包括控 诉、辩护、审判三方 主体;在运作方式上 ,弱化了法官的庭前 审查,强化了控辩双 方在庭审中的对抗。 法官主要负责主持庭 审,只在必要的情况 下才依职权讯问被告 人、询问证人
四、刑事诉讼的效益价值
• 它是指刑事诉讼程序的设计和运作应符合经济效 益的要求:一个行为或过程要符合经济效益的要 求,就必须同时做到两点:—是使投入的资源得 到最大限度的节约;二是使产出的成果达到最大 化。 • 测量和评定程序经济性的标准包括: • 1、刑事审判程序的设立应保证审判活动的迅速有 效进行。 • 2、刑事审判程序应当尽量简化。 • 3、刑事审判程序应保证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

【司考】考点之刑事诉讼法概述(星考点)

【司考】考点之刑事诉讼法概述(星考点)

基本概念1.刑事诉讼: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其他侦查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2.实体真实主义:刑事诉讼旨在追求案件实体真实的目的观。

在实体与程序的关系上,实体对程序的优越地位,刑诉法是实现刑法的手段。

在人权保障和实体真实的关系上,实体的真实也处于优势地位,违反程序法造成侵犯公民权利的,由有关部门给予个别处理而不影响其后的诉讼行为。

3.正当程序主义:刑事诉讼目的重在维护正当程序。

刑事诉讼对案件事实的认识能力是十分有限的,刑事诉讼所追求的是在所给定的程序范围内,竭尽人之所能将以此认定的事实视作真实,这种事实的认定应当依正当程序进行。

4.刑事诉讼构造:又称为刑事诉讼模式、结构,指控、辩、审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

一国对诉讼价值的认识程度和水平影响一国制定刑诉法的目的,即根本目的和直接目的,进而决定一国采取什么样的诉讼构造。

重点考点详解一、刑事诉讼的概念(一)特点1.不断向前推进的程序化活动,系程序法、公法、基本法。

2.每一个诉讼阶段、机关都是一个相对独立和完整办案程序。

3.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人生自由和财产权利,又称“小宪法”。

4.由公检法主持进行、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是实现国家刑罚权、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1)由公检法主持进行。

(2)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3)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4)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

(二)狭义和广义1.狭义的刑事诉讼法:仅指刑事诉讼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广义是刑事诉讼法:一切与刑事诉讼有关的法律规范。

(三)刑事诉讼法的渊源:6种1.宪法2.刑诉法3.有关法律规定4.有关法律解释和规定5.地方性法规6.国际公约条约。

(四)刑诉法与刑法的关系1.刑法是实体法,刑诉是程序法。

2.刑法重在实现实体正义,刑诉重在实现程序正义。

第三章: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提纲

第三章: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提纲
大陆法系国家:追求实体公正。 大陆法系国家:追求实体公正。强调 实现刑法优先, 实现刑法优先,把刑诉法当作刑法的实 施法, 施法,确保处罚犯罪 。 英美法系国家:追求程序公正。 英美法系国家:追求程序公正。强调 遵守诉讼法优先, 遵守诉讼法优先,严格制约国家权力的 滥用,保护犯罪嫌疑人、 滥用,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 权益;把刑诉法当作刑法实现的限定法, 权益;把刑诉法当作刑法实现的限定法, 确保无辜的人不受处罚。 确保无辜的人不受处罚。
2.研究刑事诉讼理念的意义 (1)刑事诉讼基本理念决定着刑事诉讼法 的立法方向, 的立法方向,是构建具体刑事诉讼制度与 程序的基础,也是刑诉司法活动走向文明 程序的基础, 与理性的关键所在, 与理性的关键所在,决定了刑事诉讼法律 的功能与价值取向问题。 的功能与价值取向问题。 建立和培育先进、科学、 (2)建立和培育先进、科学、文明的刑事 诉讼理念对发挥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功能和 价值是十分必要的。 价值是十分必要的。
在西方,沉默权是一项自然权利,是一 项人权。沉默权在加强控方举证责任的同 时也加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防御力 量,有助于抑制警方的暴力、制约强大的 警察权。
4.无罪推定原则的意义 4.无罪推定原则的意义
(1)这一原则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 这一原则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诉讼地位发挥了巨大 的作用; 的作用; (2)是现代刑事诉讼区别于封建专制 时期的刑事诉讼原则的重要界线,是现代 时期的刑事诉讼原则的重要界线, 刑事诉讼的基石。 刑事诉讼的基石。
B.控方举证规则 B.控方举证规则
即控诉方承担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罪的 责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不承担证明自己无 罪的责任。
C.沉默权规则 C.沉默权规则

2015刑事诉讼法学专题一:基本理念

2015刑事诉讼法学专题一:基本理念

法国的德莱福斯案件
1894年法国军事情报处在德国驻巴黎大使馆安插了一个 密探A,在使馆做女佣,几乎是个文盲。德国武官冯.施 瓦茨利用自己的身份从事间谍活动,他习惯于将文件等 撕毁后仍入字纸篓,让佣人烧掉。A就将这些被撕毁的 文件捡起来送给法国情报处。
1894年9月26日,她向情报处提供了一个重要文件碎片, 是一封给冯.施瓦茨的信,信上没有日期和签名,内容显 示是给冯.施瓦茨寄去几份法国军队的情报。由此可见, 一个法国军官背叛了祖国,将情报卖给德国。
王甲、王乙两家因宅基地而引发纠纷案
王甲、王乙系亲兄弟,两家相邻,因宅基地问题多次发生争执. 王甲以其为长兄为由企图多占面积,王乙坚决不同意。在一次争 斗中王甲用木棒击中乙岳父腰部,造成腰椎骨折和脾挫裂(系轻 伤)。王乙见岳父被打倒,情急之下,点火扔向王甲的房屋,因 村民抢救及时,只烧毁衣被家具。事后亲戚请王甲、王乙的舅舅 协调两家纠纷。王甲同意舅舅的意见,付医疗费给王乙岳父,烧 毁的衣被家具也不要王乙赔偿,但仍坚持多占宅基地。王乙不同 意舅舅的意见,主张“打官司”,向法院“讨个公道”。村干部 为避免事态扩大争斗不止,劝王乙既然王甲已作出赔偿,由村干 部出面协调解决宅基地问题,就不要到法院去告发了,毕竟是亲 兄弟。王乙同意。五天后,派出所警察得知此事,将王甲、王乙 均传到派出所,初步调查后对两人予以刑事拘留。
混合辩论式诉讼模式
1、在侦查程序中,强调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但不否 认侦查机关的职权作用。
2、在起诉程序上,实行“起诉状一本主义”,赋予检 察官一定限度的起诉裁量权。
3、在审判程序上,基本上实行对抗制方式。但是,法 官并不是消极被动的,他仍然掌握指挥权。法院在认为必 要时、可以依职权调查证据。
当代世界刑事诉讼发展变化的一般趋势

国家司法考试——刑诉法主观题考点(根据老师课本总结)

国家司法考试——刑诉法主观题考点(根据老师课本总结)

第一节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一、刑诉法与刑法的关系☆☆☆刑诉法工具价值:(1)为查明案件事实、适用刑事实体法提供了组织上的保障(2)为查明案件事实提供了基本基本架构(3)为查明证据、明确案件事实提供了手段(4)为规范准确适用定罪量刑提供了标准和保障(5)避免减少了案件实体上的误差刑诉法独立价值:(1)体现了程序本身的民主法治人权精神,反映一国的刑事司法制度的进步、文明程度(2)弥补刑事实体法的不足,并创制刑事实体法的功能(3)影响刑事实体法实现的功能。

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任何制度的意义)☆☆☆☆☆☆1.有利于保障人权。

被追诉人的的人身自由往往受到限制,加之刑事诉讼法的精密化趋势发展,使刑事诉讼辩护越发依赖于律师辩护,(制度)可以有效保障被追诉人的合法权利,确保了打击犯罪的精准性。

2.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呢包括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要求控辩平等对抗,法庭居中裁判,(制度)得以使辩方最大程度上的实现程序公正,此外通过控辩双方的平等对抗,法庭可以兼听则明,更有利于实现实体公正3.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制度)得以使案件繁简分流,节约了司法资源,有助于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三、未经法院审判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

(1)控方承担举证责任;(2)证明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3)推翻前有权被假定无罪;(4)疑罪从无第二节程序一、立案(如何救济)(1)向公安机关,先做出不立案机关复议向上一级复核被害人(2)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无先后)(3)向法院提起自诉检察院→认为应立案的,应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公安7日内向检察院书面答复,检察院认为不能成立的应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应在接到检察院通知立案书之日起15日内立案。

二、侦查(程序挑错题)询问:可以在现场,也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住处或证人指定的地点,必要时可以通知到检察院或公安局接受询问(谁办案谁通知)。

个别辨认混杂原则公安:7人/10张照片/5件物品(不少于)辨认原则检察院5-10人/照片 5件物品、照片(不少于)防止辨认前见到辨认对象辨认时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3个月内有效,到期批准延续,无次数限制技术性侦查措施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变更措施重新批准只适用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补充侦查(法院无权决定但是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被告人提出重大立功线索时,法院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刑事诉讼的理念

刑事诉讼的理念

(二)保障人权的根据与实现手段 理论根据: 理论根据: 1.建立于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二元论 建立于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二元论 基础之上的个人自由主义原则。 基础之上的个人自由主义原则。 2.与现代民主制度相适应的社会保障 与现代民主制度相适应的社会保障 观念。 观念。 实现手段: 实现手段: 1.广泛确认和保障个人权利。 广泛确认和保障个人权利。 广泛确认和保障个人权利 2.严格限制政府权力。 严格限制政府权力。 严格限制政府权力 3.确保司法公正。 确保司法公正。 确保司法公正
2.形式的公正 形式的公正 这种模式并不考虑所适用的法律的正 义价值如何, 义价值如何,而严格地依照现行法律解 决社会冲突。 决社会冲突。 所内含的两个基本准则: 所内含的两个基本准则: (1)现行法律是解决社会冲突的惟一 ) 适用根据, 适用根据,诉讼中所形成的各种判定必 须同现行法律的规定相一致。 须同现行法律的规定相一致。 (2)冲突的解决结果符合现实法律的 ) 规定。 规定。

3.主观的公正 主观的公正 这种模式是指冲突主体对于冲突事实 的真实感受和自认为正当的权益要求与 诉讼裁判结果的一致。 诉讼裁判结果的一致。 4.过程的公正 过程的公正 过程的公正是最直观的程序公正,过 过程的公正是最直观的程序公正, 程的公正意味着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公正 地对待作为当事人的冲突主体, 地对待作为当事人的冲突主体,保证冲 突主体有足够和充分地表达自己主张和 请求的手段及行为的空间。 请求的手段及行为的空间。 )、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辩证 (二)、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辩证 关系
二、程序公正
(一)程序公正的几种模式 1.理性化的公正 理性化的公正 这是程序公正的最高形式。 这是程序公正的最高形式。指在司法过程中 把正义的法律和法律所应有的正义精神现实地 用于冲突的解决。 用于冲突的解决。 (1)诉讼程序中适用于解决冲突的法律是 ) 具有公正价值的法律。 具有公正价值的法律。 (2)在法律规范未曾涉及的领域或者具体 ) 法律规范虽已涉及, 法律规范虽已涉及,但与法律所应有的精神相 悖的情况下,适用正义精神解决冲突。 悖的情况下,适用正义精神解决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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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惩罚犯罪指通过刑事诉讼活动,在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公正适用刑法,以抑制犯罪,以及通过刑事程序本身的作用来抑制犯罪。

即运用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来抑制犯罪。

保障人权指:(1)无辜的人不受追究;(2)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处罚;(罚当其罪,不能罚轻于其罪,也不能罚重于其罪,这是司法实践中考量司法公正的重要指标。

)(3)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和行使。

二、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
诉讼公正包含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两个方面。

实体公正即结果公正,具体要求有:(1)据以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应当证据确实充分;(2)正确适用刑法,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及其罪名;(3)按照罪行相适应原则,依法适度判定刑罚;(4)对于错误处理的案件,采取救济方法纠正、补偿。

程序公正即过程公正,具体要求有:(1)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2)认真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3)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取证;(4)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5)保障诉讼程序的公开性和透明度;(6)依法定期限办案、结案。

考生应当重点记忆。

实体公正即结果公正;程序公正即过程公正。

三、诉讼效率
诉讼效率是指诉讼中所投入的司法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与案件处理数量的比例。

第四节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一、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和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结果。

可以区分为根本目的与直接目的。

根本目的并非刑诉法所特有,国家制定的所有法律都是这个目的,即,通过制定刑诉法和实施刑诉活动想要达到维护社会秩序之目的。

直接目的表现为两方面:(1)通过刑事诉讼活动,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适用刑法,惩罚犯罪,实现国家刑罚权;(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保障人权,使诉讼参与人的合法诉讼权利不受侵犯,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根本目的与直接目的的关系:刑事诉讼根本目的的实现有赖于直接目的的实现。

二、刑事诉讼价值
刑事诉讼价值是指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实施对国家、社会及其一般成员具有的效用和意义。

刑事诉讼价值包括:秩序、公正、效益等。

秩序价值:(1)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2)惩治犯罪活动的本身
应当是有序的。

应当严格依刑事程序法办事。

公正价值:是诸价值的核心。

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前文已述,此不赘述。

效益价值:注意效益与效率的区别,刑事诉讼效益既包括效率,还包括刑事诉讼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效益。

【试题例举】
2012年多项选择题第64题:
关于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通过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
B.追究犯罪的活动必须是有序的
C.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
D.效率越高,越有利于秩序的实现
三、刑事诉讼主体
刑事诉讼主体是指所有参加刑事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四、刑事诉讼职能
刑事诉讼具有三种基本职能:控诉、辩护和审判。

五、刑事诉讼结构
刑事诉讼三种职能(控诉、辩护、审判)之间的地位和相互作用不同,导致不同模式的诉讼结构。

刑事诉讼结构就是控、辩、审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

刑事诉讼结构由刑事诉讼目的决定,一个国家制定刑诉法的目的如何,就会采取相应的诉讼结构,至于一个国家持何诉讼目的,又会受到当时对诉讼价值认识的影响。

即:
一国对诉讼价值(秩序、公正、效益等)的认识程度和水平
决定
一国制定刑诉法的目的(根本目的、直接目的)
再决定
一国采取什么样的诉讼结构
我国理想的诉讼结构应当是法官居中裁判,控、辩平等对抗,控审分离的等腰三角形诉讼结构。

如图:
法官
控方(平等对抗)辩方(被告)
六、刑事诉讼阶段
我国刑事诉讼可划分为: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五个阶段。

【精题例举】
不定项选择题:
下面说法正确的有:
A 为了充分有效地执行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可以适用于检察院系统,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也可以适用于法院系统
B 《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也可以成为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C 自诉案件也可以经过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五个诉讼阶段
D 在刑法与刑诉法的关系上,应当坚持刑诉法工具主义
【复习重点】
1、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2、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3、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
4、刑事诉讼法的人权条款
5、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6、刑事诉讼目的
7、刑事诉讼价值
8、刑事诉讼职能
9、刑事诉讼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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