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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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2011年08月12日 17时36分 36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外经外贸
“服务外包”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北政发[201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区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10]66号)精神,抓住机遇,加快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提升我市承接服务外包能力和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服务外包发展的重大意义
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是当前国际产业转移的新趋势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的新增长点。

“十一五”以来,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取得了一定的发展。

据统计,2010年,我市服务贸易收入1091万美元,主要涉及运输、旅游、金融和保险服务、专利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服务及其他服务等六大领域。

其中,经自治区工信委认定的软件企业5家,软件与计算机服务业总收入3710万元,从业人员890人,其中技术出口26.9万美元;从事服务外包企业
主要分布在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北海工业园,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已成为自治区规划的服务外包产业园区。

但是整体而言,目前我市服务外包产业仍处于基础起步阶段,存在服务外包起步晚、企业规模较小、接包能力弱、外包业务领域窄、外包服务人才缺乏等问题,必须尽快加以解决。

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是主动加强与国际经济接轨、提升产业能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是优化外贸结构、提升外资层次的重要途径,是加快发展生产型服务业的重要举措,对调整与优化我市产业结构、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切实抓住新一轮国际服务业加速转移的机遇,积极利用国家鼓励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以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为主,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增值服务能力的离岸服务外包企业,聚集具有国际视野和拓展国际市场能力的服务外包高端人才,将服务外包作为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进行培育,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协同发展,努力实现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取得重大突破。

(二)发展目标。

把服务外包作为“十二五”期间我市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点之一,到2015年实现北海市服务外包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从事服务外包企业数量达到25家,行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上。

通过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不断提升我市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能力,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桂港服务产业合作对接、与国际服务外包接轨的重要承接地。

努力把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北海工业园区打造成为自治区级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园(区)。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三)明确发展服务外包重点领域。

重点发展以软件研发、软件技术服务、信息技术研发、信息系统运营维护等为主的信息技术外包;加快发展以运营服务、内部管理、数据库服务等为主的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努力向高端服务外包业拓展,发展工业和工程设计、动漫和网游设计研发等为主的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

(四)培育重点服务外包企业。

支持服务外包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优化企业结构;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培育自主品牌;鼓励企业申请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软件产品著作权注册登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带动作用的服务外包龙头企业。

(五)加快推进园区载体建设。

以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北海工业园区等服务外包产业园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聚化服务外包产业集群;大力促进北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孵化器建设,积极孵化培育服务外包创业企业;以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等为基础,创造条件,创建自治区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

(六)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重点在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北海工业园等服务外包专业园区建设一批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培训服务平台,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技术研发、质量保证、系统测试、演示、验证、培训、项目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服务。

(七)引进境内外大型服务外包企业和重点项目。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把服务外包的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各责任单位的考核范围;重点引进韩国、日本、美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引进印度、爱尔兰的服务外包企业投资北海;大力吸引国内100强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入驻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园区;不断完善投资环境,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引进国内外著名大公司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大项目;鼓励跨国公司在服务外包园区建立研发中心、服务中心等分支机构。

(八)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

鼓励各部门将服务、投诉及营运等呼叫中心和数据录入及处理等不涉密业务外包给专业公司,推动本地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壮大。

积极组织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专业展会,开展宣传、推介宣传、推介活动,建立境外接包网络,为企业提供便利的服务平台,支持企业通过劳务输出、工程承包等多种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增强国际竞争能力。

(九)建立服务外包培训基地。

从市级财政中安排资金用于培训服务外包实用人才,支持设立校企结合的服务外包人才综合培训和实验基地,加快形成系统的服务外包实用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和吸引国际知名培训机构和大型企业在我市开展服务外包培训业务。

四、政策支持
(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1.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技术先进性服务外包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属于经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且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技术先进性服务外包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4)技术先进性服务外包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5)在我市新注册的,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性服务外包企业,经批准,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十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支持:
1.对经认定的自治区级示范园(区)由财政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2.对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3.对经认定的服务外包培训机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4.对新进驻我市的服务外包企业,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以上、员工人数达50人以上的,给予一定奖励。

5.对服务外包企业进行国际资质认证、申请国外专利的相关费用给予资金支持。

6.对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专业展会的摊位费和人员费用给予资金支持。

7.对服务外包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给予资金支持。

(十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对拟上市的服务外包企业,财政按规定给予资金扶持,对上市成功的服务外包企业,由本级财政一次性予资金奖励;创新信贷支持模式,积极推动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财政设立风险投资种子基金,引导企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投资服务外包企业和服务外包项目。

有关奖励扶持办法按市级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引进服务外包高端人才。

大力吸引海内外具有从事服务外包经验和对国际外包市场熟悉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到我市创业就业;将服务外包高级人才列入我市重点引进人才范围,在户箱管理、
出入境管理、子女教育、家属就业和医疗保健等按有关政策规定提供便利。

(十四)争取国家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政策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服务外包业务人才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予以支持。

(十五)开展认定工作。

市商务局会同市工信委、科技局、财政局加强对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北海工业园的指导,积极推荐申请成为自治区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协助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北海工业园向自治区申请服务外包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资金支持,积极推荐认定一批服务外包重点企业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申请国家、自治区资金项目的支持。

五、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招商局、金融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我市服务外包组织协调工作。

(十七)组建行业协会。

鼓励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建立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内信息交流、监督协调、标准制订、规范自律、市场拓展、人才培训等方面作用。

(十八)完善统计工作。

依照国家有关服务外包统计规定,根据自治区服务外包统计要求,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归纳和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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