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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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体改发〔2014〕12号《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通知》

国卫体改发〔2014〕12号《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4〕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4年3月26日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改革是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2〕33号)以来,经过1年多的试点,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同时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凸显。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各地加快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巩固扩大改革成效,现就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动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更加注重治本与治标、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统一,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队伍为核心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国办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

2012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各试点县(市)积极探索,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

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仍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破除以药补医成果尚需巩固,管理体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有待深化,医疗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改革的综合性和联动性有待增强,需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拓展深化改革。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精神,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效,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分类指导,下放相关权限,给予政策支持。

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力争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主要目标。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2015年,在全国所有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24•【字号】商政发〔2015〕19号•【施行日期】2015.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商政发〔2015〕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2015年4月24日商洛市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09年以来,我市按照中省统一安排部署,立足市情,大胆探索,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所缓解。

按照国家确定的第一阶段(2009-2011年)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第二阶段(2012-2015年)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第三阶段(2016-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总体要求,目前我市医改正处于第二阶段最后一年,为巩固前一阶段成果,完成第二阶段任务,实现第三阶段目标,根据中省医改任务安排和时限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和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以维护和增进全市人民健康为宗旨,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落实预防为主方针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遵循,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统筹推进综合监管、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支撑等领域的改革,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二、目标任务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少生疾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看得起病”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四大体系建设。

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和卫生部、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关于确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的通知》(卫医管发〔2012〕43号)等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遵循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深化我省“315”(完善监管机制、补偿机制、服务机制,突出中医药特色,使群众就医费用基本稳定、自费比例下降、报销比例上升、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医疗机构健康持续发展)改革模式,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和中西医并重,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走出一条具有甘肃特色的县级医院改革之路。

(二)主要目标。

推进综合改革,完善县级医院管理体制、法人治理机制、药品采购机制和运行补偿机制,建立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激励约束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通过加强能力建设,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力争到2015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三)功能定位。

县级医院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并与城市大医院分工协作,主要为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运用适宜医疗技术和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治转诊;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08•【字号】七政办规〔2018〕30号•【施行日期】2018.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七政办规〔2018〕3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现将《七台河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8日七台河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不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8〕44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遵循医疗卫生服务和临床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立足基本市情,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创新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为七台河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全科医学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一)2018年,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城市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城市、县至少1家二级公立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

(二)2019年,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制定章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框架初步建立,政府办医体制基本理顺,医院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显著增强,法人治理机制得到完善,医院规范化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

(三)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社会办医健康发展,各级各类医院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健康七台河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医院2024年工作计划

医院2024年工作计划

医院2024年工作计划2024年是我院发展面临的优势和机遇的一年。

在上级卫生部门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医院贯彻深入落实方针政策,经过过去多年的辛勤努力,医院整体管理日趋规范,职工面貌显著改观,社会口碑越来越好,专科实力逐渐变强。

在新的一年里,全院干部职工将凝心聚力,勇往直前,认清发展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在有序开展就医的同时,重点打造专科、专病,注重人才培养,提升管理水平,积极开创和谐发展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全面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提高优质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提高优质服务’的宗旨,以“清廉医院”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工作等活动为载体,强化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加强学科建设,健全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医院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患者获得感和职工幸福感,建设群众放心满意的综合医院。

二、总体目标通过构建高质量发展新体系,打造高水平医院,加强专科建设,建设更有特色的医院;引领高质量发展新趋势,提升临床专科能力与水平,争取2024年整体业务量较2023年增长10%,门急诊人次增长5%,出院人次增长8%,三四级手术增长5%,微创手术增长5%,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30%,信息化赋能高质量发展,提升高质量发展新效能,建设高质量发展新文化,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始终坚持把“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贯穿于医疗服务的各环节和全流程,推动达到医、教、研、防并重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H作(一)持续加强建设工作,促进业务稳步发展1 .筑牢思想根基,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全面学习贯彻主题教育深化整改要求,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建设,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教育引导全院职工认清医药领域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同时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对问题保持高压态势,露头就打,防微杜渐。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58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5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

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降低虚高药品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以下简称《改革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借鉴国际药品采购通行做法,充分吸收基本药物采购的成功经验,坚持改革方向,要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公立医院特别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有利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有利于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公平竞争,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坚持服务方向,探索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与医疗机构联合体带量阳光采购有机结合的药品采购新机制,实行一个招采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

坚持市场导向,强化招标采购、医保、价格等政策的有效衔接,促进药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坚持质量优先,加强对药品采购全过程的综合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30•【字号】甘政发[2010]32号•【施行日期】201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0〕3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继承与创新,走有甘肃特色的中医药发展之路,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既保持特色优势又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在中医机构、综合医疗机构、社区和乡村全面发展,促使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协调发展;坚持发挥政府扶持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完善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三)加强各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

按照国家《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积极争取和认真实施市级以上重点中医医院和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增强服务功能,突出中医药特色。

省、市、县三级政府要办好所属公立中医医院,积极开展名院、名科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强化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

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

在综合医院设立中医科、中药房,中医床位不低于总床位的5%。

建立西医科室与中医科室协作机制,推行中医人员到西医临床科室会诊查房制度,将西医科室中药消耗量、中医治疗人数等纳入考核指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6.03•【文号】国办发〔2024〕29号•【施行日期】2024.06.0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4〕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6月3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医改组织领导(一)加强医改工作统筹协调。

推动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全面深化医改责任,巩固完善改革推进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探索建立医保、医疗、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

加强医改监测,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医改经验做法。

二、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二)因地制宜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各地要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结合实际加大探索,推进改革整体联动,促进服务上下协同,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动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支持指导三明医改向纵深推进。

(三)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

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对协议期满批次及时开展接续工作。

2024年各省份至少开展一批省级(含省际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到500个、医用耗材集采接续推进的目标。

国办发〔2015〕34号《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总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4月26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着力用中国式办法破解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综合施力,多方保障,形成医改工作合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立足中国实际,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努力破解医改难题,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指出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医改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进一步树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公共产品的理念,切实履行政府办医责任,注重发挥市场作用,有序放宽社会力量办医准入,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资金保障可持续。

刘延东副总理主持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医改重点工作。

1.加强医改组织领导。

国家层面强化顶层设计,加强与省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

医改领导体制进一步理顺,各地医改机构和人员调整逐步到位,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加大了对医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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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医改办: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人社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办印发的《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
(国卫体改发〔2018〕4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巩固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有关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巩固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
全面对比分析取消药品加成前后公立医院运行情况,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要严格按照省市确定的补偿途径和比例执行,实现新旧机制平稳转换,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

落实不到位的市州要查找原因、精准施策、限期整改。

2018年8月底前,要整改落实到位。

为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中央财政在2018—2020年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省上将持续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补助资金,向50万以上人口大县和国家级贫困县倾斜。

以公立医院相关评价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重要依据,对真抓实干、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奖励补助,对改革进展滞后的地方扣减补助资金。

二、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体系规划
各市州要严格按照医疗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标准,合理布局公立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增强规划的刚性约束,建立优质高效、上下贯通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严格按照功能定位提供服务,将落实功能定位、体现公益性改革发展指标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等,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强化问责。

三、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8〕38号),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确保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以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为目标,着力落实好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监管权责清单和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清单。

全省所有三级医院在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章程制定工作,所有二级医院和10%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院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章程制定工作。

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

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

四、全面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各地要全面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

落实对中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五、持续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2018年,要继续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根据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医疗费用增长情况、治疗重大疾病的能力,各市州2018年度医疗费用增长要控制在以下目标之内:兰州市10%、武威市10%,平凉市10%、白银市10%、酒泉市10%、陇南市9%、定西市9%、天水市9%、张掖市9%,嘉峪关市9%、庆阳市8%、金昌市8%、临夏州8%、甘南州8%。

各市州要根据控费目标,逐级分解到各县(市、区),不搞“一刀切”;要结合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提供服务情况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要求,将控费指标细化分解到每家医院。

省管医院要纳入属地医疗费用控制范围。

按照国家要求,2018年,全省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总体较上年持续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总体较上年持续上升。

全省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30%,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20元,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35%。

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各市州要依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监测结果,对医疗服务价格实际补偿水平、医疗服务项目内涵、价格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在此基础上,按照省发改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甘肃省省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甘发改收费〔2017〕753号)和《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8〕301号)文件要求,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调整、规范、增补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做好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相互衔接,保证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深化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费范围和数量。

优化规范现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促进医疗新技术研发应用。

对质量差异小、价格相近的同种高值医用耗材,探索实行纳入医疗服务打包收费,制定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

七、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重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省、市、县、乡分级诊疗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达到500种左右,推进门诊按人头、住院按病种总额预付,将预算资金的60%拨付医疗机构,剩余40%作为考核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综合考评结果挂钩拨付。

2018年6月1日起,城乡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

农村贫困人口在省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先看病、后付费”。

认真落实建档立卡等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倾斜优惠政策。

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试点,逐步向全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推广实施。

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
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提高公立医院自我管理、控制成本的积极性。

八、持续深化药品耗材领域改革
2018年底,全省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推进数据共享、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阳光采购平台“两票制”验证系统。

探索实行高值医用耗材分类集中采购,逐步推行高值医用耗材购销“两票制”。

继续加强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会商联动,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机制,更好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

九、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甘肃省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甘人社通〔2018〕52号)要求,在2017年酒泉市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扩大省市县22家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提高绩效工资在个人收入中的比重,医院可根据内部人员实际,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结构。

对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等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多种模式。

根据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按照“两个允许”,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水平,并建立绩效工资总量水平动态调整机制。

完善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制度,公立医院根据自身特点,依据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进行绩效工资内部分配,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试行院长绩效工资年薪制,公立医院主管部门依据院长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公立医院院长绩效工资总量。

十、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加快推广预约诊疗、远程医疗、日间手术、日间化疗等医疗服务模式,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大力推动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儿救治中心建设等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建设,畅通院前院内急诊绿色通道。

继续开展中医诊疗模式创新工作,优化中医药服务。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检查检验结果查询、推送与互认,开展移动支付、出院患者床旁结算、门诊患者诊间结算等服务。

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作用,打通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通道,实现就诊卡和诊疗信息共享,在医联体内形成一体化的医疗服务。

十一、加强示范引领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级示范城市、示范县要加大改革力度,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率先突破。

加快创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示范医院,以点带面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继续开展省级示范工作,加大对国家级、省级示范地区和医院的支持力度。

根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结果,建立示范退出机制,对改革进展缓慢或工作停滞不前的示范地区和医院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其示范资格。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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