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档案

车辆管理档案
车辆管理档案

编号: 车辆管理档案

车牌号码:

车辆类别:

车辆型号:

建档日期:

表1 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

车辆号牌信息 车牌号码

颜色 注册(变更)日期

粘贴初次或变更《道路运输证》时,

车辆正面偏右侧45度角的3寸彩色照片

车牌号码

牌号变更1 牌号变更2 牌号变更3

业户信息 初次登记(日期)

名称变更1(日期)

名称变更2(日期)

名称变更3(日期)

车主名称

经营许可证号 经济类型

经营组织方式 资质等级 经营范围

道路运输证号 经营线路 运力来源

二级维护周期

表2 车辆技术参数表

车辆类型厂牌型号出厂日期/产地/国产 /进口VIN(或车架)号底盘厂牌型号客车类型等级

车辆外廓尺寸长:宽:高:总质量座/铺位排列2+2 /2+1 /1+1+1 /1+1 核定载质量/乘员数核定牵引总质量kg 车轴数/驱动轴数/

发动机厂牌型号发动机号码燃料种类

发动机功率kW 发动机排量L 排放标准/国Ⅱ/国Ⅲ

驱动形式轮胎数/规格前照灯制式

变速器形式自动/手动/手自动一体化缓速器电磁式/液力式转向器动力转向/非动力转向行车制动形式气/液/气-液前轮:气囊/ 片板簧后轮:盘式鼓式防抱死装置蹄片间隙自调单/双回路悬挂形式前轮:独立/非独立气囊/ 片板簧后轮:独立/非独立气囊/ 片板簧

其他配置底盘自动润滑 GPS 行车记录仪空调器

说明:请填写或选择车辆技术各参数中有关内容,符合的请在选择项后以“√”表示。

表3车辆维修与检测记录表

报备日期车辆维修类别及合格证号车辆技术等级及检测报告单编号登记人

说明:车辆维修类别栏应登记二级维护、大修或某总成修理。

表4车辆变更登记表

变更日期变更原因变更事项登记人

说明:本表适用于除本档案第一页各项以外的变更事项的登记,由办理变更的运管人员负责登记。表5车辆交通事故登记表

事故发生日期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

性质

事故

责任

事故种类及车辆损坏情况

企业直接经济

损失(元)

登记人

说明:1.事故性质是指特大事故或重大事故;2.事故责任是指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2、事故种类是指人为事故、机械事故。

表6车辆维修与等级评定年度审验表

审验日期道路运输证号审验内容审验结论审验经办人

车辆技术等级: ;客车类型及等级:

车辆二级维护:

车辆改装改造: ;行车记录仪: ;GPS:

车辆技术等级: ;客车类型及等级:

车辆二级维护:

车辆改装改造: ;行车记录仪: ;GPS:

车辆技术等级: ;客车类型及等级:

车辆二级维护:

车辆改装改造: ;行车记录仪: ;GPS:

车辆技术等级: ;客车类型及等级:

车辆二级维护:

车辆改装改造: ;行车记录仪: ;GPS:

车辆技术等级: ;客车类型及等级:

车辆二级维护:

车辆改装改造: ;行车记录仪: ;GPS:

车辆技术等级: ;客车类型及等级:

车辆二级维护:

车辆改装改造: ;行车记录仪或GPS:

说明:1.本表在根据表二、表三的内容审验后进行登记;

2.审验结论栏应登记“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

危险品车辆管理档案

档案分类 1企业资质档案 2人员档案 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档案 4监督检查档案 A企业资质档案 A1 企业基本信息 a 企业概况: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车辆规模、停车场地位置及面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数量等基本信息。(共11项) b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许可证》 c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d 安全评估相关材料 e 许可相关材料 A2 停车场地及设备(当期材料) a 自有或租借三年以上,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证明材料 b 配备其它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设备清单 c 运输生产设备(包括装卸设备)清单 A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a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b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c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d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e 从业人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f 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g 安全生产作业规程 h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励制度 i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B人员档案 B1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应至少包括)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学历、职务/职称、简历等基本信息 B2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学历、职务/职称、简历等基本信息及资格证复印件 B3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即:驾驶人员(档案编号:B3)、押运人员(档案编号:B4)、装卸人员(档案编号:B5)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劳动关系合同 b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学历、岗位、简历等基本信息 c 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d 从业情况记录(包括诚信考核记录,违法、违章、事故记录) C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档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车辆,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b 车辆技术参数档案 c 符合719规定要求的燃料消耗量证明材料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

编号:珠海市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 车牌号码:粤C1207 车辆类别: 3类树脂 建档日期: 2013年12月 监管机构:珠海市粤隆运输有限公司 珠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编制

车辆技术档案填表说明 表1、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制说明:(1)车属单位为车辆所属经营企业名称,自营车辆填写车辆所有人姓名。(2)车辆来源是指新增、转籍或过户。(3)经营组织方式是指公车公营、自营、承包、租赁或挂靠。(4)客车类别是指班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市内包车客运;货车类别是指普通货运、集装箱货运、冷藏保鲜货运、罐式容器货运、大型物件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 表2、车辆参数与配置登记表填制说明:(1)驱动形式是指车辆车轮总数×驱动车轮总数(同一轮毂上安装两个轮胎的,按一个车轮计)。(2)技术参数按规定单位填写。(3)有关车辆配置及设施在“□”中以“√”或“ⅹ”表示。(4)表中“□”不得为空。 表3、车辆变更登记表填制说明:适用于车辆停驶、封存、启封使用、改装、改造、报废及车辆过户转移等变更情况的登记。 表4、车辆维护与修理登记表填制说明:“维修类别”栏应根据每次实际维修作业内容填写小修、二级维护、大修或总成修理。 表5、车辆主要总成部件更换登记表填制说明:需在表中登记的主要部件是指客车车身、货车驾驶室和货厢、发动机、离合器、变速器、传动轴、前后桥、转向器、车架等部件。 表6、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技术等级评定登记表:“检测/评定项目”栏根据检测/评定内容分别填写车辆技术等级检测、大修与总成修理竣工质量检测、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测、客车类型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复核或其他具体检测、认定项目名称。 表7、车辆行驶里程与燃油消耗登记表填制说明:(1)表中累计行驶里程按建立档案时已行驶里程数填写。(2)燃油消耗量按百车公里核算后填写。(3)燃油消耗定额依据有关规定,无规定前按车属单位规定。 表8、车辆交通事故登记表填制说明:(1)事故性质是指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或轻微事故。(2)事故责任是指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3)事故种类是指人为事故、机械事故。

对道路运输档案管理的认识

对道路运输档案管理的认识 作者:李洋 来源:《办公室业务》 2016年第2期 文/公主岭运输管理所李洋 【摘要】道路运输档案管理是持续性的工作。本文分析了道路运输档案的特点,搞好道路 运输行业档案管理工作的措施。 【关键词】档案管理;运输管理行业 一、道路运输档案的特点 道路运输档案除了拥有一般档案的特点之外,还有专业性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方式: (一)重复连续性。所谓重复性,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都有不同程度上的车辆换代、班次重组、更新线路等,有关的档案材料也要随之变化,所以说,道路运输档案的形成是 依据客观存在的事实。所谓连续性,是指道路交通运输的档案不是一次性形成的,它是不断地 增加的新现象而累计起来的,如:当年已被立案而未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道路运输档案是重 要的交通运输情况记录,它主要反映的是我国交通运输的具体状况,还有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档案中的每一个数字都明确地记录着交通运输情况,是一份证明,也是对历史工作的经验总结,并带领管理部门制定长远的规划和决策。 (二)内容较多。交通道路管理部门所具有的特点和性质决定了其档案管理的这一特征。 该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落实国家制定的道路管理规范的实施;做好运输和旅客接送的管理工作;依照国家分配的权限,审批有关公路货物运输和其他运输管理,完成指定的任务,办理有 关的道路运输许可和审批程序。做好检查工作,对一切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依法处理;做好对 道路运输企业的分类指导及行业文明创建工作。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在实行档案管理时,肯定会 出现有关运输对象的资料,因此形成了独有的交通运输档案。道路运输档案主要包括:道路运 输文书档案、业务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会计档案等。 二、道路运输行业档案管理的意义 (一)从档案建设方面做好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首先要对各管理部门的职责进 行明确的分工,道路运输档案管理的过程是不断变化的,比如,从车辆入户建档到报废销档, 档案资料则在不断地增多,逐步完善。同时,也要经过营运业户、维修企业、检测企业、管理 部门多个管理环节。因此,建立完善的道路运输档案管理制度要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和责任,明 确管理规则,才能保证及时准确地收集、分类、归档、清理相关资料。加强对档案的日常管理是完善道路运输档案管理的重要部分,要及时更新相关的技术资料并将其入档,由于道路运输 营运车辆档案包含的资料比较复杂,且随时都在变化更新,因此,对档案的管理要随时更新和 完善,保证技术资料的时效性和延续性。 (二)从行政方面加强管理。为了加强道路运输档案管理,有关领导应该在全行业大力宣 传《档案法》,让各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加强行业档案管理的重要性,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各 级领导的日常工作和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规划中,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道路运输管理 部门要建立好网络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的档案管理方式。同时,还要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抓好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对于档案管理进行完善的统筹规划,投放一些资金,希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管理档案

道路运输车辆管理档案 车属单位 地址 号牌号码 道路运输证号 建档日期 档案编号 交通运输部监制 目录 表号名称页数1车辆基本情况(牵引车2张,单车1张)1

2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技术等级评定记录1 3车辆变更记录1 4交通事故记录1 5车辆相关复印件 填写说明 一、车辆管理档案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记录道路运输车辆检测、技术等级评定、类型等级评定等车辆技术管理及车辆变更、交通事故等的重要技术资料,应认真填写,并妥善保管。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二、“表1车辆基本情况”,牵引车的主车、挂车分别填写;“建档前情况记录”栏主要记录建档前车辆的改装、改造、增设附加装置等情况。 三、“表3”车辆变更记录”中“变更内容”栏主要记录车辆停驶、封存、启封使用、改装、改造、报废等的变更情况。 四、“表4”中“事故性质”是指重特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或轻微事故;“事故责任”指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 五、“表1”~“表4”,若不够填写,可复制。 六、车辆相关复印件包括:1、车辆行驶证(含车辆年检记录栏);2、机动车注册登记证;机动车合格证;4、机动车购车发票; 5、驾驶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含从业资格诚信考核栏); 6、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7车辆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参数及配置核查表;8、总质量12吨以上的,提供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的入网证明;9、经营许可证副本;10道路运输证;11需提供

的其他复印件。 七、复印件按数字序号进行排列。 车辆基本情况 表1 号牌号码 号牌颜色 道路运输证号 道路运输证 发证日期 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范围 机动车行驶证 注册登记日期 机动车行驶证 发证日期 车辆类型 车辆品牌 粘贴车辆外观彩色照片 车身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车架号 国产/进口 发动机号 发动机型号 燃料种类 排量/功率 ml/ kW 制造厂名称 转向形式 前/后轮距 / mm 轮胎数/规格 / 钢板弹簧片数 后轴 片

JT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 (JT/T 914-201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要求、档案分类、归档范围、立卷归档、电子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8565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办法 JT/T 19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JT 618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JT 719 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JT/T 79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 dangerous goods road transport vehicle 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载货汽车。 3.2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 dangerous goods road transport

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3.3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dangerous goods road transport practitioner 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 3.4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full-time safety management personnel 符合行业管理要求,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专门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4 档案管理编制要求 4.1 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要求编制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所形成的管理材料。 4.2 归档材料分类管理。 4.3 动态材料及时更新。安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动态材料,即:审验、检测、各种记录等,每次完成作业后归档并整理,保持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 5 档案分类 5.1 根据类型、功能和档案形成的特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档案共分为:企业资质类、人员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类和监督检查类。根据实际需要下设一级类目和二级类目。 5.2 企业资质档案编号为A,一级类目分:企业基本信息、停车场地及设备信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3 人员档案编号为 B ,一级类目分:企业管理人员、专职安全

(2016)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第三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第五条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

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车辆基本技术条件 第七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 (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

高速公路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高速公路***办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驻地办在监理工作和社会活动中产生的各种具有保存和参考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资料。 第三条档案管理的范围及分类 (一)归档范围为驻地办在监理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和收集到的(包括上级文件、本级文件、下级文件、随机文件、荣誉档案、会议资料等),具有保存和参考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资料。 (二)分类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办《***高速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办法》、《***高速公里工程档案预立卷制度》和***办“鲁*****﹝2009﹞98号”文等有关文件规定与要求,将其分为综合管理资料、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廉政建设、安全环保、创新创优文件材料等七大类别。 第四条综合档案室负责驻地办所有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科室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

作及预立卷制度落实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主管领导档案工作职责 (一)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综合档案室实施行政管理,定期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 (二)协助档案室落实“三参加”、“四同步”管理工作。 第六条综合档案室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档案法》、《档案管理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和****办《***高速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驻地办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到模范遵守、认真落实。 (二)接受各科室移交的档案资料,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科学的整理和保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解决。 (三)完成档案立卷归档工作。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细致的科学分类立卷,案卷质量应符合《***高速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办法》、《***高速公里工程档案预立卷制度》要求,对室存档案实行数字化管理,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实行机读目录检索,便于查阅使用,为中心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对各科室的文件资料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

道路运输档案管理办法

道路运输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为道路运输事业发展服务,根据交通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交通档案管理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道路运输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档案是指运管所内各股室、队,以及个人在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本单位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所内形成的档案应由所内档案员,采集、建档集中存放所档案室,不得由各股室队和个人分散保存。 第四条县运管所内明确分管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在所内在编人员中确立所内档案员。建立机关综合档案室;将所内档案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制定本单位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即“三合一”制度,并将单位档案工作纳入分管领导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考核之中。 第二章档案管理体制机构和任务 第五条县运管所档案工作服从县档案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接受其监督和指导,所内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运管所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属各股室队综合档案室实行统一领导,各股室队分责管理的二级管理体制,清理、指导、采集各股室队档案资料。 第六条运管所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运管档案工作特点制定运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制度年度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所内档案资料的收集,并确立档案收存范围,集中统一管理所内按规定进档案室的各类档案,为所属各股室提供服务,按规定向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 (四)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档案业务知识。 (五)督促、检查、指导档案立卷,保证档案材料完整、系统、正确立卷归档。办理档案的借阅。 第七条县运管所设档案管理员一名。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对所属各股室队的档案资料进行采集、建档;负责档案室的管理。 (二)负责对档案卷宗分类编号、登记注明立案单位、姓名、类别、内容页数,并对案卷确定密级编制页码、分类存放,做到分类清晰,放置有序,便于查阅。 (三)负责档案室的防盗、防火、防潮、防蛀,确保档

(最新1号令)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1月14日经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6年1月2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第三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第五条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 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工作。 第二章车辆基本技术条件 第七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

车辆技术档案范本

编号:车辆技术档案 车牌号码: 车辆类别: 车辆型号: 建档日期:

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第6号令)和《道路旅客运输 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第10号令)等配套规章的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 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并妥善保管,作为车辆定期审验和监督检查的依据之一。 2、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一)中部分项目填制说明:(1)运力来源是指新增、转籍或过户。(2)经营组织方式是指公车公营、 自营、承包、租赁或挂靠。(3)经营范围分为国内客运、国内货运和国际运输。国内客运又分为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 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县内旅游客运、县际旅游客运、市际 旅游客运、省际旅游客运或出租客运;国内货运又分为普通货运、集装箱货运、冷藏保鲜货运、罐式容器货运、大型物件运输、危 险货物运输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国际运输分为国际定期班车客运、国际不定期班车客运、国际货物运输或国际危险货物运输。 (4)经济类型是指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港资、澳资、台资或其它经济。(5) 变速器型式是指手动、自动或手自动一体化。(6) 前照灯制式是指两灯制或四灯制。(7) 防抱制动装置是指有或无ABS。(8)驱动形 式是指车辆车轮总数×驱动车轮总数(同一轮毂上安装两个轮胎(即双胎并装)的,按一个车轮计)。 3、车辆二级维护监管实行报备登记制度,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在规定的报备时间内,及时向核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车辆二级维护结果。班线经营客运车辆为至少每三个月1次,一年不少于4次;农村客运车辆、包车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至少每四个月1次,一年不少于3次;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为至少每六个月1次,一年不少于2次;上述各类车辆每年报备登记中1次应与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报备结合进行。 4、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 罚款;擅自改装或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 以下的罚款。

2016最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2016最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全文) 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1号,以下简称1号部令)实施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为针对1号令自3月1日施行以来所反应的问题提出要求,并作出进一步规范实施的工作。 以下是有关具体执行的问题 (一)关于客车、危货运输车综合性能检测及技术等级评定时间问题。 道路运输经营者对注册登记当月起使用时间满60个月的客车、危货运输车,应在最近一次车辆技术等级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组织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办理《道路运输证》车辆技术等级标注手续;最近一次车辆技术等级有效期届满的次月起,按照每6个月一个周期进行1次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二)关于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注车辆技术等级和车辆年度审验记录问题。 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等级评定与年度审验同步进行的,应在《道路运输证》上记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果和车辆年度审验有效期,按规定填写至月,并加盖镶刻车辆技术等级的车辆审验专用章。对因检测评定周期和频次调整,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与年度审验无法同步进行的,应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果连续记录在《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年审及技术等级记录”栏中,并按规定填写有效期至月,加盖车辆技术等级专用章(不加盖车辆审验专用章)。挂车年度审验合格的,在其《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栏中标注车辆年度审验有效期,按规定填写至月,并加盖不镶刻车辆技术等级的车辆审验专用章。 车辆技术等级专用章式样、车辆审验专用章式样可参考部《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524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积极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件,用信息化手段记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车辆年度审验信息。 (三)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异地综合性能检测问题。 目前已委托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检测工作委员会抓紧建设“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服务系统”。待系统投入运行后,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通过系统查询采信异地检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和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在系统投入运行前,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原则上应委托车籍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系统投入运行后,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可以委托驻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和评定,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驻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证明予以采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全文) 第一章总则

车辆技术档案

车辆技术档案 车牌号码: 车辆类别: 车辆型号: 建档日期:

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第6号令)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第10号令)等配套规章的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并妥善保管,作为车辆定期审验和监督检查的依据之一。 2、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一)中部分项目填制说明:(1)运力来源是指新增、转籍或过户。(2)经营组织方式是指公车公营、自营、承包、租赁或挂靠。(3)经营范围分为国内客运、国内货运和国际运输。国内客运又分为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县内旅游客运、县际旅游客运、市际旅游客运、省际旅游客运或出租客运;国内货运又分为普通货运、集装箱货运、冷藏保鲜货运、罐式容器货运、大型物件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国际运输分为国际定期班车客运、国际不定期班车客运、国际货物运输或国际危险货物运输。(4)经济类型是指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港资、澳资、台资或其它经济。(5)变速器型式是指手动、自动或手自动一体化。(6) 前照灯制式是指两灯制或四灯制。(7) 防抱制动装置是指有或无ABS。(8)驱动形式是指车辆车轮总数×驱动车轮总数(同一轮毂上安装两个轮胎(即双胎并装)的,按一个车轮计)。 3、车辆二级维护监管实行报备登记制度,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在规定的报备时间内,及时向核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车辆二级维护结果。班线经营客运车辆为至少每三个月1次,一年不少于4次;农村客运车辆、包车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至少每四个月1次,一年不少于3次;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为至少每六个月1次,一年不少于2次;上述各类车辆每年报备登记中1次应与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报备结合进行。 4、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改装或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档案(台账)要求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档案(台账)本 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标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JT/T914-2014),本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及业专家推出“上海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档案(台账)本”,供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参照使用,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结合本单位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在此“本”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并认真、如实记录,归档,此档案将作为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中的检查材料。 一、档案(台账)分类 根据类型、功能和档案(台账)形成的特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档案(台账)共分为:企业资质类、人员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类和监督检查类。根据实际需要下设一级类目和二级类目。 企业资质档案(台账)编号为A,一级类目分:企业基本信息A1、停车场地及设备信息A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A3。 人员档案(台账)编号为B,一级类目分:企业管理人员B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B2、驾驶人员B3、押运人员B4、装卸管理人员B5。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档案编号为C,一级类目分别为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 监督检查档案编号为D,一级类目分别为各类记录台账。

二、档案(台账)容 (一)企业资质档案(档案编号A) 1.企业基本信息(档案编号:A1): 1)企业概况: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联系、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经营围、车辆规模、停车场地位置及面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数量等基本信息; (注:企业概况表(表1)) 2)道路运输经营可证》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可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安全评估相关材料; (注:最近一次的《上海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xxxx年安全评估咨询意见》) 5)可相关材料(原始材料)。 (注:可决定书或可复查决定书) 2.停车场地及设备(当期材料)(档案编号:A2): 1)自有或租借三年以上,与经营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证明材料; (注:(1)产证、(2)租赁协议、(3)消防证明、(4)环保证明、(5)示意图、(6)照片及(7)清洗合同) 2)配备其他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设备清单(表2); 3)运输生产设备(包括装卸设备)清单(表3)。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档案编号:A3):

道路运输车辆档案管理工作汇报

道路运输车辆档案管理工作汇报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运输车辆档案管理,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管理体系,根据《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档案管理的通知》精神,按照市运管局赣市运字[xx]82号文件要求,我所在全县客货运输企业(含公交出租企业),机动车检测站,维修行业中认真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档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接到市运管局下发的关于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档案管理迎检工作的通知后,我所领导高度重视,办公室第一时间转发了相关文件,所业务股为此次活动制定了方案,专门成立了县道路运输车辆档案管理检查领导小组,由所长任组长,分管维修工作的副所长任副组长,具体实施开展次项工作。 二、宣传到位,企业自查阶段 在7月上旬,我所把全县各客货运输企业、维修企业、检测中心的负责人,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召集到运管所,向他们宣贯此次活动的内容和要求,并下发了车辆技术档案管理自查表,进行自查自纠,对本企业所涉及的营运车辆按照“一车一档”和档案规范化内容的要求,进行整理完善,确保档案资料完备性。 三、集中力量,监督检查及整改阶段 7月下旬,由运管所分管维修工作的副组长带队,业务股工作人员一行深入到各运输企业、维修企业、检测站,现场逐一进行检查,按照《车辆档案管理》的内容建立车辆基本信息,如:机动车行驶证、机

动车登记证、道路运输证及车辆照片,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记录,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记录内容完整和准确。存在的不足:县泰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县金信物流有限公司未能按照《车辆技术档案管理》的要求和内容建立和完善车辆档案基本信息,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档案管理较为混乱。针对上述发现的车辆技术档案不规范,内容缺失未完整情况,我所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按照整改内容责令上述企业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 通过此次道路运输车辆档案专项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我县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工作,对完善基础管理,提高行政交通和服务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 内容仅供参考

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 管理办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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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公路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办发﹝﹞382号)及省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过程中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的工程管理、运行、维护及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项目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第二章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 第四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档案机构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按规定对所辖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管理,做到事前指导、中间检查、最后验收,同时接受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3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后一个月内向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初步设计审批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报送<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一>[附件一],项目合同段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报送<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二>[附件二]。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将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计划和管理程序,纳入合同管理及监理工作内容,纳入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与工程建设同步管理,确保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完整、准确和系统。 第六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指定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分管此项工作,制定档案工作计划和档案管理网络,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的编制办法,对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配备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学历或技术职称、能够适应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并保持其稳定性,同时提供档案管理所需的经费、设备和场地等条件。 第七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审查各参建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其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进行业务指导,对各参建单位移交的档案进行审核。 第八条加强项目档案信息化建设,达到快速、准确查考及利用的目的。 第九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 4

客运车辆管理档案

客运车辆管理档案 客运车辆 及驾驶员档案 公司名称: 经营许可证号: 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车号: 录目 1、目录 1 2、车辆档案表、45度角照片及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2 3、车辆年审记录、行驶证及年审记录复印件 3 4、运输车辆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登记表 4 5、二级维护及技术等级评定复印件 5 6、驾驶员与押运员档案表 6 7、驾驶员、押运员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7 8、承运人责任险登记表 8 9、保险单复印件 9 10、车辆行驶记录统计表 10 11、车辆变更记录表 11 12、车辆交通事故记录表 12 1 车辆档案表 车辆牌号车辆类型 品牌型号外廊尺寸 道路运输证号核定载客人数 入户时间安装GPS 车辆45度角照片粘贴处 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粘贴处 2

道路运输证车辆年审记录复印件行驶证正本复印件 行车证年副本及审记录复印件 3—1 运输车辆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登记表车牌号: 技术评定二级维护序号备注页码等级下次评定日期维护日期下次维护日期 4—1 二级维护及技术等级评定复印件 5—1 驾驶员与押运员档案表 车牌号: 驾驶员状态序性初次领准驾姓名年龄身份证号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号联系电话备注页码号别证时间车型聘用离开 6—1 姓名所属车辆驾驶员资格证复印件 驾驶证复印件及年审记录 7—1 承运人责任险登记表车牌号: 责任限额保险期限序保单号保额保险公司备注页码每坐限额号座位数起止 ,万元, 8—1 保险单复印件 9—1 车辆行驶里程统计表

车牌号: 行驶里程(km) 本年合计序年度当前里程数号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10—1 车辆变更记录表 填报单位: 年度 车辆变更内容车主序车车入户时间累计行驶里程(km) 备注联系号号型报废转让入户更新姓名方式 11—1 车辆交通事故记录表 车牌号: 直接受伤车辆序事故处事故发事故经济年度事故发生地点事故性质事故原因人员损坏处理结果号理机构生时间责任损失情况情况 (元) 备注:1、事故性质是指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或轻微事故; 2、事故责任是指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 12—1

道路运输管理办法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2009年4月21日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3号发布 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08年第9号令)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四十二条、第七十五条。 此外,对条文的顺序作相应的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2005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08年7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下简称“货运站”),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 第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目录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2) 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4)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 (5) 车辆维护制度 (6) 客运车辆牌证(派车单)管理制度 (7) 营运车辆报废制度 (9) 车辆“三检”制度 (10) 1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良好的机械性能及随车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旅客运输管理办法》、《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技术管理 1、为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客运车辆实行维修、强制维护制度。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进行维护保养,超长客运车辆严格执行每1个月进行一次强制二级维护保养作业,每一个趟次必须进行一次一级维护;普通班车每月进行一次一级维护作业,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其它客运车辆严格执行每10000公里或3个月进行一次强制二级维护保养作业,行驶三个月但里程不足8000公里也必须进行一次二级维护。

2、根据超长及其它客运车辆运行现状及二级维护周期,严格按照国标 GBT18344——200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国标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执行,按车况的优劣制定二级维护计划,按期发出二级维护通知单,按时维护。 3、车辆的技术管理由公司车辆技术管理科负责,要经常对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及大修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建立车辆台帐和车辆技术档案,及时掌握车辆状况,车辆技术档案的主要 2 查维护计划执行情况。 4、二级维护必须在二类以上的汽车维修厂进行,经二级维护上线检测合格后,汽车维修厂出具二级维护合格证,严禁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业户维护。 5、对未按计划进行二级维护、二级维护检测、定期检测的车辆,公司应收回线路牌和道路运输证,并由职能部门负责督促落实维护和检测。 6、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共同作好营运车二级维护管理,不留隐患。 7、公司依据国家对机动车等级性能标准新的规定要求,强化车辆的技术状态及安全、节能、环保管理。依据车辆的技术状态及安全、节能、环保要求制定车辆大修计划。营运客车大修必须到一类维修企业进行。 8、建立车辆大修台帐登记和执行情况检查制度,台帐包括:入户日期、大修时间、大修厂名、合格证等,随时检查大修执行情况。 9、公司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对车辆维护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并收集整理维护资料存档备查。 10、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必须及时办理报废手续,不得营运。 二、随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 1、按规定配备车辆安全随车设施、设备,并建立相关台帐;

车辆档案表

编号: 车辆档案登记表 车牌号码: 车辆类别: 车辆型号: 建档日期:

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第6号令)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第10号令)等配套规章的要求,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并妥善保管。 2、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一)中部分项目填制说明:(1)运力来源是指新增、转籍或过户。(2)经营组织方式是指公车公营、自营、承包、租赁或挂靠。(3)经营范围分为国内客运、国内货运和国际运输。国内客运又分为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县内旅游客运、县际旅游客运、市际旅游客运、省际旅游客运或出租客运;国内货运又分为普通货运、集装箱货运、冷藏保鲜货运、罐式容器货运、大型物件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国际运输分为国际定期班车客运、国际不定期班车客运、国际货物运输或国际危险货物运输。 (4)经济类型是指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港资、澳资、台资或其它经济。(5)变速器型式是指手动、自动或手自动一体化。(6) 燃料电喷装置是指有或无(电子控制喷射)。(7)前照灯制式是指两灯制或四灯制。(8)防抱制动装置是指有或无ABS。(9)驱动形式是指车辆车轮总数×驱动车轮总数(同一轮毂上安装两个轮胎(即双胎并装)的,按一个车轮计)。 3、车辆二级维护监管实行报备登记制度,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在规定的报备时间内,及时向核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车辆二级维护结果。班线经营客运车辆为至少每三个月1次,一年不少于4次;农村客运车辆、包车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至少每四个月1次,一年不少于3次;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为至少每六个月1次,一年不少于2次;上述各类车辆每年报备登记中1次应与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报备结合进行。 4、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改装或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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