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货物的运输保险
国际贸易保险种类

国际贸易保险种类在国际贸易的广袤领域中,保险如同一位忠实的卫士,为企业在充满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商业海洋中保驾护航。
国际贸易保险的种类繁多,每种都有其独特的保障范围和适用场景,了解这些保险种类对于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和个人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来谈谈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这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保险类型之一。
它主要保障货物在海洋运输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偷窃、渗漏、破碎等风险而导致的损失。
根据保险责任范围的大小,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可以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平安险的保障范围相对较窄,主要负责赔偿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部分损失。
比如说,如果一艘货船在海上遭遇风暴导致货物全损,平安险就会发挥作用进行赔偿。
水渍险则在平安险的基础上,增加了对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的赔偿。
假设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被海水浸湿,导致部分货物受损,水渍险就会涵盖这部分的损失赔偿。
一切险则是保障范围最广泛的一种,除了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外,还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进行赔偿。
比如货物因为偷窃、短量、雨淋等原因受损,一切险都会给予相应的赔付。
接下来是陆上运输货物保险。
随着陆地贸易的不断发展,这种保险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它主要保障货物在陆运过程中的风险,包括公路运输和铁路运输。
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类似,陆上运输货物保险也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
陆运险的保障范围相对较小,主要负责赔偿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而陆运一切险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赔偿。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也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保险类型。
随着航空运输的日益普及,越来越多的高价值、时效性强的货物选择通过航空运输。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同样分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
航空运输险主要保障货物在航空运输途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装卸、转运过程中的风险而导致的损失;航空运输一切险则在此基础上扩大了保障范围,包括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
国际贸易运输与保险

国际贸易运输与保险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国际贸易蓬勃发展,成为推动各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而国际贸易运输与保险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贸易的顺利进行、降低风险以及促进经济交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际贸易运输是实现货物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转移的手段。
它涵盖了多种运输方式,包括海洋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以及多式联运等。
每种运输方式都有其特点和适用范围。
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其运量大、成本低的优势使其成为大宗商品,如石油、煤炭、矿石等的首选运输方式。
大型集装箱船的出现更是极大地提高了海洋运输的效率。
然而,海洋运输也存在运输时间长、受天气和海况影响大等缺点。
铁路运输在大陆国家之间的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它的运输速度较快,运输能力较大,并且受自然条件的限制相对较小。
中欧班列的开通,为中国与欧洲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运输通道。
公路运输则具有灵活性强、能够实现门到门服务的特点,适用于短途运输和货物配送。
航空运输以其快速的特点,在高价值、时效性强的货物运输中占据一席之地,比如电子产品、鲜货等。
多式联运则是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组合起来,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货物的高效、便捷运输。
在国际贸易运输中,运输单据至关重要。
提单是海洋运输中的重要单据,它不仅是货物收据、运输合同的证明,还是物权凭证。
而铁路运单、航空运单等则在各自的运输方式中发挥着类似的作用。
国际贸易保险则是为了应对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而产生的。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盗窃、战争等多种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导致货物损失、延误甚至无法交付。
国际贸易保险为贸易双方提供了经济上的保障,降低了贸易风险。
常见的国际贸易保险险种包括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等。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又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等。
不同的险种覆盖的风险范围不同,贸易双方需要根据货物的性质、运输方式以及贸易条款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保险险种。
国际贸易货物保险

国际贸易货物保险在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国际贸易日益频繁和复杂,货物在跨越国界的运输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
国际贸易货物保险就如同为货物运输保驾护航的卫士,为贸易各方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和安心。
国际贸易货物保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当货物从一个国家运往另一个国家时,可能会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盗窃、损坏等诸多风险。
例如,海上运输中可能会遇到风暴导致船只沉没,货物受损;陆上运输中可能会发生车祸造成货物丢失。
如果没有保险,这些损失将由贸易双方自行承担,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甚至导致企业破产。
而有了保险,贸易商在遭受损失时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从而减少损失,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利润。
国际贸易货物保险的种类繁多,常见的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等。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是国际贸易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
它主要承保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比如,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或者船舶碰撞、搁浅等意外事故,都在保险的保障范围之内。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则适用于通过铁路、公路等陆上运输方式运输的货物。
这种保险同样涵盖了各种可能导致货物损失的风险,如交通事故、火灾、盗窃等。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则针对通过航空运输的货物,保障其在飞行过程中以及在机场装卸过程中的安全。
在选择国际贸易货物保险时,贸易商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是货物的性质和价值。
对于高价值、易碎或者易腐烂的货物,可能需要更全面和高额的保险保障。
其次是运输路线和方式。
不同的运输路线和方式面临的风险不同,比如通过战乱地区或者气候恶劣的地区运输,风险相对较高,保险费用也会相应增加。
此外,贸易商还需要考虑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保险条款规定了保险的责任范围、免责事项等重要内容,贸易商需要仔细阅读和理解,确保所选择的保险能够满足自己的需求。
而保险费率则直接影响到保险成本,贸易商需要在保障和成本之间进行权衡。
国际贸易运输保险

国际贸易运输保险在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国际贸易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而国际贸易运输保险作为保障贸易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对于降低风险、保障各方利益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国际贸易运输涉及到货物从卖方所在地到买方所在地的长途运输,期间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盗窃、损失等。
为了应对这些潜在的风险,国际贸易运输保险应运而生。
国际贸易运输保险的种类繁多。
首先是海洋运输保险,这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一种保险类型。
它主要保障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平安险保障范围相对较窄,主要涵盖自然灾害导致的全损和意外事故导致的部分损失。
水渍险则在平安险的基础上增加了因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一切险的保障范围最为广泛,除了上述风险外,还包括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
其次是陆上运输保险,适用于通过铁路、公路等陆上运输方式运输的货物。
还有航空运输保险,为通过航空运输的货物提供保障。
此外,还有邮包运输保险,针对通过邮政包裹运输的货物进行风险防范。
在选择国际贸易运输保险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是货物的性质和价值。
对于高价值、易损坏或易变质的货物,可能需要选择保障范围更广泛的保险类型。
其次是运输路线和方式。
不同的运输路线和方式面临的风险程度不同。
例如,经过气候条件恶劣地区的运输路线可能面临更高的自然灾害风险。
再者是贸易双方的风险承担能力和意愿。
有些买方可能更愿意承担较高的风险以降低保险成本,而有些卖方可能为了确保交易的顺利和安全,更倾向于购买全面的保险。
国际贸易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通常是根据货物的价值来确定的。
在确定保险金额时,需要考虑货物的成本、运费、保险费以及预期的利润等因素。
保险费则是根据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来计算的。
保险费率的高低取决于货物的性质、运输方式、运输路线以及保险条款等因素。
在国际贸易中,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明确了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限、索赔程序等重要内容。
国际贸易1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贸易1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中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在国际贸易的广袤领域中,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当货物跨越国界,历经长途跋涉,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时,运输保险就如同一位忠实的卫士,为货物的安全运输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想象一下,一家企业在遥远的国度采购了一批珍贵的原材料,或者将精心生产的产品远销海外。
在货物从出发地到目的地的漫长旅程中,可能会遭遇恶劣的天气、意外的事故、海盗的威胁,甚至是政治动荡等不可预见的情况。
如果没有运输保险,一旦货物受损或丢失,企业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这可能会对其经营和发展造成沉重的打击。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繁多,常见的有海洋运输保险、陆上运输保险和航空运输保险等。
海洋运输保险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因为海洋运输在国际贸易中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
海洋运输保险又可以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平安险主要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全损;水渍险在平安险的基础上,还包括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而一切险则是承保范围最广的一种,除了上述风险外,还包括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
陆上运输保险则适用于通过铁路、公路等陆地运输方式运输的货物。
航空运输保险则为通过飞机运输的货物提供保障。
此外,还有邮包运输保险,专门针对通过邮政包裹运输的货物。
在选择运输保险的险别时,企业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首先是货物的性质和价值。
对于高价值、易受损的货物,可能需要选择承保范围更广的险别。
其次是运输路线和方式。
如果运输路线经过地区风险较高,或者运输方式本身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也需要选择更全面的保险保障。
再者是贸易合同的条款和双方的约定。
有时候,买卖双方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应购买的保险险别。
购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过程并不复杂,但需要注意一些细节。
企业需要确定保险金额,这通常是货物的价值加上一定的加成。
加成的目的是为了弥补可能的利润损失和其他费用。
然后,需要选择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并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和免责范围。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原则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全球化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日益频繁,货物运输成为连接各国经济的重要纽带。
在这个过程中,货物运输保险作为保障货物安全、维护贸易双方利益的重要手段,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案例将围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三个基本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和损失补偿原则,分析一个具体的案例。
二、案例描述某年,我国某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出口公司”)与国外一家进口公司(以下简称“进口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出口公司向进口公司出口一批货物。
为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出口公司为其货物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从我国港口出发,经海路运往进口公司所在地。
在运输途中,由于遭遇暴风雨,船舶发生严重倾斜,导致部分货物受损。
事故发生后,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
三、案例分析1.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的利益,即保险利益的存在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
在本案例中,出口公司作为货物的所有权人,对货物具有明显的经济利益,因此其有权投保货物运输保险。
在货物受损后,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符合保险利益原则。
2. 近因原则近因原则是指保险事故的发生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在本案例中,货物受损的直接原因是暴风雨,而暴风雨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因此暴风雨是导致货物受损的近因。
根据近因原则,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约定,当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赔偿,以弥补其损失。
在本案例中,由于暴风雨导致货物受损,出口公司遭受了经济损失。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应当对出口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以实现损失补偿原则。
四、案例启示本案例反映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三个基本原则在实际操作中的运用。
以下是一些启示:1. 投保人应充分了解保险条款:投保人在投保前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赔偿限额等,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国际贸易实务》5货物运输保险

1.海上风险(Perils of Sea) 海上风险又叫海难,是指船舶及货物在海洋运输 过程中发生的或附随海上运输所发生的风险,它包 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1)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ies) 自然灾害是指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力 量所引起的灾害。如暴风雨、雷电、海啸、地震、 火山爆发、洪水等。 (2)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 意外事故是指有偶然的或非意料中的意外原因所 造成的事故。如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失 火、爆炸、海盗劫掠等
1.平安险 当前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包括: (1)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和运输工具 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 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遇搁浅、触礁、沉没、互 撞、与流冰或其它物体碰撞及其失火、爆炸等意外 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只要运输工具曾发生搁浅、触礁、沉没、 禁毁等意外事故,不论这意外事故发生之前或者以 后曾在海上遭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 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共同海损的分摊(General Average Contribution)
共同海损分摊时,涉及的受益方包括:货方、船方和 运费方。 共同海损的分摊有两个原则:
分摊以实际遭受的损失或额外增加的费用为准 无论受损方还是未受损方均应按标的物价值比例分摊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进行共同海损分摊时, 一般遵循《约克——安 特卫普理算规则》
罢工险是保险人承保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参
加工潮、暴动和民众、战争的人员采取行动所造 成的承保货物的直接损失,对间接损失不负责, 如由于劳动力短缺或无法使用劳动力,致使堆放码 头的货物遭到雨淋日晒而受损、冷冻机因无燃料 而中断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国际贸易保险种类

国际贸易保险种类国际贸易保险是指为国际贸易交易中所涉及的风险提供保险服务的一种保险形式。
由于国际贸易牵涉到跨国交易以及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政治、经济环境的差异,其风险程度相对较高。
因此,国际贸易保险的种类也相对较多。
下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国际贸易保险种类。
第一种是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一种保障国际贸易中海运货物的安全和风险的保险形式。
在海上货物运输中,由于航海条件、天气状况等因素,货物可能会受到损坏、丢失或延误等风险。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可以为货物所有人提供赔偿,确保他们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利益安全。
第二种是信用保险。
信用保险是一种保障国际贸易中交易双方信用风险的保险形式。
在国际贸易中,买方可能存在支付风险,即无法按时或完全支付货款。
信用保险可以为销售方提供赔偿,确保他们在出售商品后能够获得货款。
同时,信用保险也可以为买方提供赔偿,确保他们在支付货款后能够获得商品。
第三种是进口商责任保险。
进口商责任保险是一种保障国际贸易中进口商责任和风险的保险形式。
进口商在引进货物时可能会涉及到产品质量、合规性等方面的责任。
进口商责任保险可以为进口商提供赔偿,确保他们在引进货物后不因质量问题或违反法规而承担巨大损失。
第四种是外汇风险保险。
外汇风险保险是一种保障国际贸易中汇率波动风险的保险形式。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不同国家之间的货币存在汇率差异,交易双方可能会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
外汇风险保险可以为交易双方提供赔偿,确保他们在汇率波动造成损失时能够得到补偿。
第五种是政治风险保险。
政治风险保险是一种保障国际贸易中政治因素带来的风险的保险形式。
由于不同国家的政治环境、法律制度的不同,国际贸易可能面临政治干预、国家政策的变化等风险。
政治风险保险可以为企业提供赔偿,确保他们在政治因素造成损失时能够得到补偿。
除了以上几种常见的国际贸易保险种类,还有其他一些专门针对特定风险的保险形式,例如战争风险保险、恐怖主义风险保险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1
共同海损案例解答
各有关方 标的物价值 万美元 分摊比例 % 分摊金额 万美元
船 方
货方甲 货方乙 货方丙 运费方
100
50 33 - 3 8 2
52.63
26.31 15.79 4.21 1.08
4.210
2.104 1.263 0.337 0.086
合计
190
100
8
课件 制作者:张袆
课件 制作者:张袆
20
共同海损案例
有一货轮在航行中与流冰相撞。船身一侧 裂口,舱内部分乙方货物遭浸泡。船长不得 不将船就近驶入浅滩,进行排水,修补裂口。 而后为了浮起又将部分甲方笨重的货物抛入 海中。乙方部分货物遭受浸泡损失了三万美 元,将船舶驶上浅滩以及产生的一连串损失 共为八万美元,那末,如何分摊损失?(该 船舶价值为100万美元,船上载有甲乙丙三 家的货物,分别为50万、33万、8万美元, 待收运费为2万美元)
课件 制作者:张袆
27
水渍险
(with particular average, W . P . A . )
英文原意为“负责单独海损责任”。它 的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保险责任范 围外,还包括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天气、 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 成的部分损失。
课件 制作者:张袆
28
一切险 ( all risks, A . R . )
课件 制作者:张袆
26
平安险责任范围(下)
(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 F. P. A.)
5.被保险人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承保责任内 货损的措施而支付合理费用。 6.运输工具遭受海难后,在中途港或避难港停 靠,由于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 造成的特别费用。 7.发生共同海损所引起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根据运输契约中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 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课件 制作者:张袆
10
海上风险
自然灾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破坏力量所 引起的灾害。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 水、火山爆发、浪击落海等,这些灾害在保险业务 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 意外事故:由于偶然的,难以预料的原因造成的事故, 如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焚毁、互撞或遇流冰或 其他固体物体,如与码头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原 因造成的事故。
22
海上货运保险保障的费用
施救费用(sue and labour expenses) 系 指保险标的在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 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员和保 险单受让人对保险标的所采取的各种抢救、 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救助费用(salvage charges)是指保险标 的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 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救助措 施并获得成功而向其支付的报酬,保险人对 这种费用也负责赔偿。
课件 制作者:张袆
18
单独海损 (particular average)
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 失仅属于特定利益方,并不涉及其他货 主和船方。即被保险货物遭遇海上风险 受损后,其损失未达到全损程度,而且 该损失应由受损方单独承担的部分损失。
课件 制作者:张袆
19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课件 制作者:张袆
17
常见共同海损的类型
为船货共同安全,减轻船重,防止船舶沉没,将部 分货物或船舶设备抛入海中; 为急于抛弃货物,在船边或舱面开凿洞口,使船身、 甲板等遭受的损失; 为扑灭船上火灾,灌浇海水、淡水或化学灭火剂造 成船或货的损失; 采取紧急的人为搁浅措施造成船或货的损失; 为使船舶搁浅后能重新起浮,过度开动船上机器造 成机器损坏。 船舶遇到意外事故后支付其他船的救助报酬。
课件 制作者:张袆
5
近因原则案例
“艾卡丽亚号”(Ikaria)于1915年1月30日被敌人潜艇鱼 雷击中,船壳被炸开了两个大洞,一号船舱罐满了海水。 该船的水险保单承保了海上危险,但把“一切敌对行为或 类似战争行为的后果”作为除外责任。该船驶进了法国勒 哈佛尔港,停泊在一个繁忙军事运输的码头边上,港务局 担心船会沉没并阻碍码头的使用,于是命令该船起锚或者 到港外抢滩,或者锚泊在防波堤外。船长只能服从命令, 停靠在防波堤外。由于海床不平和该船被鱼雷击中后头重 脚轻的共同作用(低潮时船头搁浅,其他部分在水中), 导致船壳严重扭曲,终于在2月2日涨潮时沉没了。
25
平安险责任范围(上)
(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 F. P. A.)
1.由于运输途中的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 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 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 流冰或其它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 故所造成的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 3.上述(2.)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 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所造 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课件 制作者:张袆
15
共同海损
(general average)
在同一海上航行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 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 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 费用。 根据惯例,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 应由船舶、 货物和运费三方按最后获救的价值多寡,按比 例进行分摊。这种分摊称之为共同海损分摊 (general average contribution)。
课件 制作者:张袆
16
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
船方在采取措施时,当时必须确有危及船、货 共同安全的危险存在; 船方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共 同安全的危险,有意识而且是合理的; 所作牺牲具有特殊性,支出的费用是额外的, 是为了解除危险,而不是由危险直接造成的; 牺牲和费用的支出最终必须是有效的,也就是 说经过采取某种措施后船舶和/或货物全部或一 部分最后安全抵达航程的终点港或目的港,从 而避免了船、货同归于尽的局面。
一切险(AR) 一般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
课件 制作者:张袆
附加险别
24
基本险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修订 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Ocean Marine Cargo Insurance Clauses)规定,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分为平安险、 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
课件 制作者:张袆
课件 制作者:张袆
23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我国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主要采用中国人民 保险公司(The People’s Insurance of China, PICC)制订的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e Clauses ,简称C.I.C.)
基本险别
平安险(FPA) 水渍险(WPA/WA)
课件 制作者:张袆
7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种类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因运输方式不同分为: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邮包运输货物保险
课件 制作者:张袆
8
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全图
承保范围 风险
海上风险 外来风险 全部损失
损失
部分损失
费用
施救费用 救助费用
自然灾害
一般 外来风险 特殊 外来风险
课件 制作者:张袆
29
一般附加险(11种)
(General Additional Risk)
致损原因不同。在造成海损的原因上,共同 海损不是承保风险直接造成的损失,而是为 了解除或减轻这些风险而人为地造成的损失, 单独海损则是承保风险所直接造成的船、货 损失。 损失承担方不同。在损失的承担上,共同海 损应由受益各方按照受益方价格多少的比例 分摊,单独海损一般应由受损方自己承担。 单独海损的事故往往先于共同海损的行为而 发生,但两者经常是有联系的。
实际全损
共同海损
意外事故
推定全损
单独海损
课件 制作者:张袆
9
海运风险
海上风险(perils of the sea)又称海难。一 般是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航行中发生的或随 附海上运输所发生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 意外事故;
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是指由于海上 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可分 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是指海运保险货物在海洋运输中由于海上风险所造成 的损失和灭失。根据损失程度可分为: 全部损失(Total Loss):指运输中的整批货物或不可 分割的一批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可分为: 1、实际全损 2、推定全损 部分损失(Partial Loss):即货物损失未达到全损的程 度。可分为: 1、共同海损 2、单独海损
课件 制作者:张袆
14
推定全损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后,实际全 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 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 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即恢复、修 复受损货物并将其运送到原订目的地的费 用将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课件 制作者:张袆
4
基本原则
1.保险利益(insurable interest)原则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 有法律上承认的保险利益。国际货运保险的保险标的利益既 包括货物本身的价值,也包括随之而来的运费、保险费和预 期利润。 2.最大诚信(utmost good faith)原则 双方恪守信用,保险 人说明保险条款内容,投保人应就重要事实的申报、保证。 3.补偿(indemnity)原则 指保险人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 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 偿义务,但赔偿金额不超过保单上的保险金额或实际损失。 4.近因(proximate cause)原则 (案例)指保险人只对承 保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损失负赔偿责 任,对保险责任范围外的风险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不承 担赔偿责任。 5.代位追偿原则 即由保险人代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