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于夫妻与父母子女之间继承权有哪些规定
中国家庭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的基本单位。
在中国,家庭的法律规定对于维护家庭关系、保障家庭成员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婚姻家庭法、继承法、收养法等方面,详细介绍中国家庭的法律规定。
二、婚姻家庭法1. 婚姻法(1)婚姻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婚姻自由是男女双方自愿的原则。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
(2)一夫一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实行一夫一妻制。
禁止重婚。
(3)禁止包办、买卖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4)婚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
2. 家庭法(1)家庭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体谅。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相互关爱、相互扶持。
(2)子女抚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3)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继承法1. 继承原则(1)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继承权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2)遗嘱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立遗嘱应当符合下列条件: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应当真实、合法;遗嘱人应当明确表示遗产的处理方式。
2. 继承份额(1)法定继承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应当均等。
(2)遗嘱继承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由遗嘱人自行约定。
四、收养法1. 收养条件(1)被收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被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被收养人无父母或者父母无力抚养;被收养人身体健康。
2024年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是什么?

2024年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是什么?父母财产继承新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具体内容为遗嘱继承权的实现,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一、父母财产继承新规定父母财产继承新规定父母财产继承新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具体内容为遗嘱继承权的实现,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父母财产继承新规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2024年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是什么?一、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是什么?(一)继承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遗嘱继承权的实现,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
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
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二)继承遗产的人,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
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
像这样的财产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
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二、死亡遗产继承比例是怎样的?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遗产继承与亲属关系的法律辨识

遗产继承与亲属关系的法律辨识遗产继承是社会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涉及到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属关系以及对财产的分配。
在进行遗产继承时,法律需要准确辨识亲属关系,以保证继承权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一、血缘关系的法律辨识血缘关系是指通过直系血统进行继承的亲属关系。
在遗产继承中,血缘关系的法律辨识主要包括确定继承人的合法身份和继承顺序。
举例来说,根据中国的继承法,继承人的身份主要通过身份证明来确定,合法子女具备优先继承的权利。
同时,在确定继承顺序时,法律还考虑了配偶、父母和其他近亲属的继承权。
二、婚姻关系的法律辨识婚姻关系是指通过结婚法律关系进行继承的亲属关系。
在进行遗产继承时,婚姻关系的法律辨识主要涉及到配偶的继承权和离婚后的继承问题。
例如,在中国的婚姻法中规定,夫妻之间享有相互继承的权利,且夫妻离婚后仍然保留继承权。
然而,对于婚外子女或未经法定程序的婚姻,其继承权可能存在限制。
三、收养关系的法律辨识收养关系是指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继承的亲属关系。
在进行遗产继承时,收养关系的法律辨识主要涉及到收养人的继承权和收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
在中国的收养法中,合法收养可使被收养人享受与亲生子女相同的继承权,并且与生父母的法律关系不再存在。
四、遗嘱的法律辨识遗嘱是指遗留人在生前通过法律手段对财产进行分配的行为。
在进行遗产继承时,遗嘱的法律辨识主要涉及到遗嘱的形式和内容。
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遗嘱可以采用口头遗嘱、手写遗嘱或公证遗嘱等形式。
遗嘱中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晰,明确指定继承人和继承份额。
综上所述,遗产继承与亲属关系的法律辨识是确保遗产继承权利合法性和公正性的重要环节。
通过准确辨识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收养关系和遗嘱等,可以确保遗产的公正分配,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在进行遗产继承时,个人和社会都应当尊重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律的原则,以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民法典对婚姻继承与家庭财产分割的规定与实施细则

民法典对婚姻继承与家庭财产分割的规定与实施细则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家庭关系的稳定与和谐变得愈加重要。
婚姻作为家庭关系的基石,其继承和财产分割问题在家庭纠纷中显得尤为突出。
为了保护婚姻的稳定和解决分割财产所带来的纠纷,我国《民法典》对婚姻继承与家庭财产分割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一、婚姻继承的规定与实施细则1. 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享有继承权。
这意味着,无论是夫还是妻在生前获得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有关的财产,都应属于共同财产,而另一方有权继承。
实施细则中强调了继承人的资格、继承份额的确定等具体问题的处理方式,保障了婚姻继承权的实现。
2. 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在婚姻继承中,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也得到了保障。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父或母死亡时,其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并有权继承一定比例的遗产。
实施细则中明确了对非婚生子女继承份额的确定、证明和鉴定等相关流程,确保了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行使。
二、家庭财产分割的规定与实施细则1. 财产分割的原则《民法典》明确了家庭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公平原则、保护妇女和子女权益的原则等。
根据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进行公平的分割,同时要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实施细则中详细阐述了具体的分割方式、分割比例的确定等具体操作细则,保障了家庭财产分割的公平性与及时性。
2. 财产分割过程中的纠纷解决机制财产分割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纠纷和争议。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实施细则中设立了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种手段。
这些机制不仅有助于解决分割过程中的争议,还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家庭财产分割的顺利进行。
三、婚姻继承与家庭财产分割制度的意义与影响1. 保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婚姻作为家庭关系的基石,对于家庭的稳定至关重要。
婚姻继承与家庭财产分割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护了婚姻的稳定,为夫妻双方创造了安全感和信任基础,有利于家庭的和谐发展。
法律规定继承人的顺序(3篇)

第1篇在我国,继承法是调整遗产继承关系的基本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的顺序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是指在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继承遗产的人。
遗嘱继承人是指根据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以下将详细阐述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顺序的相关内容。
一、法定继承人的顺序1. 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具体如下:- 配偶: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首要人员,无论男女,只要婚姻关系合法有效,配偶都有权继承遗产。
- 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 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 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具体如下:- 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包括亲生祖父母、养祖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1. 同一顺序继承人: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继承份额应当均等。
但是,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继承人的实际情况,调整继承份额。
2. 特殊情形:在以下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继承人的实际情况,调整继承份额:- 生活特殊困难:继承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生活特殊困难,法院可以适当增加其继承份额。
- 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继承人因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法院可以适当增加其继承份额。
- 其他特殊情况:其他特殊情况,如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等,法院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继承份额。
三、遗嘱继承人的顺序遗嘱继承人是指根据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的顺序不受法定继承人顺序的限制。
遗嘱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四、法律规定继承人顺序的意义1. 维护家庭和谐:法律规定继承人顺序,有利于维护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关系,避免因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
继承权的主要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它关系到公民财产权益的保障和社会稳定。
在我国,继承法是调整继承关系的专门法律,对继承权的取得、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围绕继承权的主要法律规定展开论述,旨在帮助读者全面了解继承法的相关内容。
二、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1. 概念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基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取得其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是一种财产权,具有财产性和相对性。
2. 特征(1)财产性:继承权是一种财产权,其内容主要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2)相对性:继承权的行使受制于被继承人的死亡,只有当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才有权行使继承权。
(3)法定性:继承权的取得和行使受法律约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三、继承权的法律规定1. 继承权的取得(1)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 继承顺序(1)法定继承顺序:如前所述,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
(2)遗嘱继承顺序:遗嘱继承的顺序由遗嘱人自行决定,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3. 遗产分配(1)平均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不均等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有抚养被继承人的能力,但对被继承人未尽抚养义务的;有抚养被继承人的能力,但对被继承人未尽抚养义务,但有特殊原因的。
遗产继承与亲属关系的法律认定

遗产继承与亲属关系的法律认定遗产继承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将被继承人的财产转移给其合法继承人的过程。
而亲属关系的法律认定则是依据亲子关系、婚姻关系等法定义务和法律效应的原则,确定亲属之间的法律关系。
本文将在不局限于特定格式的情况下,以讲述的方式阐述遗产继承与亲属关系的法律认定。
一、亲属关系的法律认定在遗产继承中,亲属关系的法律认定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亲属关系主要包括血亲和姻亲两种关系。
血亲关系是指通过血统联系而形成的亲属关系,主要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姻亲关系是指通过婚姻关系而形成的亲属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公婆、女婿、儿媳等。
在血亲关系中,最为重要的是亲子关系。
亲子关系的认定主要通过法律规定的方法进行,如通过生育、领养、辅助生殖等方式。
在法律上,亲子关系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如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财产等。
在姻亲关系中,最为重要的是夫妻关系。
夫妻关系是指男女在合法婚姻关系下形成的一种亲属关系,夫妻之间享有互相扶养、共同财产等权益。
而公婆、女婿、儿媳等关系则是由婚姻关系所衍生的。
二、遗产继承的原则在遗产继承中,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继承顺序和继承人的权益。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继承顺序可以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
1. 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按照亲属关系程度确定继承顺序和继承人的权益。
比如,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配偶和子女是最为重要的继承人。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遗产将会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分配。
2. 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遗嘱表明自己财产分配意愿的继承方式。
遗嘱能够对继承人进行具体的指定,如将财产分配给亲属、友人、机构等。
在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将被尊重。
三、遗产继承与亲属关系的关联亲属关系是遗产继承的前提与基础。
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则,亲属之间的关系将决定继承权的大小。
例如,在绝大多数的法律体系中,配偶和子女是最为重要的继承人,他们享有更多的继承权益。
婚姻法对于夫妻间的遗产继承权有哪些规定

婚姻法对于夫妻间的遗产继承权有哪些规定夫妻以合法的配偶⾝份为前提相互继承遗产,⽽且互为第⼀顺序的法定继承⼈,任何⼈都不能⼲涉夫妻间的遗产继承权。
那么,关于夫妻之间的遗产继承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下⾯,店铺⼩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间的遗产继承权。
婚姻法对于夫妻间的遗产继承权规定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合法的配偶⾝份是夫妻遗产继承权的前提。
第⼆,配偶⼀⽅死亡,另⼀⽅系⽆民事⾏为能⼒⼈或者限制民事⾏为能⼒⼈的,依然享有夫妻遗产继承权。
第三,夫妻相互继承遗产时,应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成员共有财产,确定遗产范围,防⽌侵害⽣存⽅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利益。
第四,我国实⾏限定继承制度,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第五,夫妻互为第⼀顺序法定继承⼈。
继承开始后,被继承⼈有⼦⼥、⽗母的,⽣存配偶⼀般应按份额均等原则与他们共同继承;⼦⼥先于被继承⼈死亡的,由其晚辈直系⾎亲代位继承。
没有其他第⼀顺序法定继承⼈和代位继承⼈的,由⽣存配偶单独继承。
第六,《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没有⽣活来源的继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其中当然包括缺乏劳动能⼒⼜没有⽣活来源的配偶。
最⾼⼈民法院《关于贯彻执⾏<中华⼈民共和国继承法>若⼲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未保留缺乏劳动能⼒⼜没有⽣活来源的继承⼈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第七,夫妻⼀⽅死亡后,另⼀⽅(尤其是妻⼦⼀⽅)不论再婚与否,均有权处分继承的遗产,任何⼈不得⼲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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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温馨提⽰:《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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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新婚姻法解释:夫妻、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权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解释】本条是关于夫妻、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权的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平等权利,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平等权利,父母有继承子女遗产的平等权利。
在同一亲等中,同一继承顺序中,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也不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均有同等的继承权,不因性别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本条主要有以下几层含义:一、继承、继承权与遗产理解本条的含义,有必要先了解一下有关继承、继承权与遗产的基本知识。
所谓的继承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之时起,按照法律规定将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
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和财产权利,称为遗产。
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
继承遗产或者有权继承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取得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
在我国,继承权的主体是公民(自然人)。
在本条里是指夫或妻、父母子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属第一继承顺序。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也就是说,配偶、子女、父母的继承权是平等的。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也不是绝对均等的。
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受到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权的客体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包括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和财产权利。
我国继承法所确立的继承制度,是单纯的财产继承制度,与以前封建社会中的宗桃继承制度根本不同。
在宗桃继承制度中,身份继承、祭祀祖先的继承和财产继承三者一体,身份继承、祭祀祖先的继承居主导地位,财产继承是身份继承、祭祀祖先的继承的附属物。
宗桃继承实质是男子为中心的嫡长子继承制。
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宗桃继承的旧制度,确立了单纯的财产继承制度,这也是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采取的继承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着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个人承包应得的收益。
二、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互相享有继承权,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妻子在继承问题上基本处于无权地位。
在“父死子继”的宗桃继承制度下,否认女子的继承权,丈夫死后,其遗产首先由其儿子继承,妻子只有在不改嫁的前提下,才能管理丈夫的遗产。
只有在丈夫死后,其财产又无别的男子继承,成为“绝户产”时,妻子才能继承丈夫的遗产。
但是由于封建社会中多妻制和收养制存在,真正成为“绝产户”的可能性非常小。
同时,由于当时还盛行“立嗣”制度,又进一步从根本上排除了妻子继承财产的可能性。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婚姻法,确立了男女平等的原则,在继承问题上,彻底废除了以男子为中心的宗桃继承制度,在法律上赋予女子与男子同等的继承权。
198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配偶与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基于婚姻的法律效力产生的,是以夫妻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
也就是说,只有具备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对方的遗产。
如双方属于婚外姘居的,如“包二奶”的情况下,双方就不享有相互继承权。
在实践中还应当区分以下几种情况:(一)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并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由于种种原因未同居生活。
这种情况下,双方是合法婚姻关系,一方死亡时,生存的另一方仍可以以配偶身份继承对方的财产。
(二)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尚未举办婚礼,这在法律上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如果这时候一方死亡,生存的另一方仍可以以配偶身份继承对方的财产。
(三)双方的婚姻根据本法属于无效婚姻的,如重婚,一方死亡时,生存的另一方不享有继承权,不能以配偶的资格继承对方的财产。
(四)双方婚姻根据本法属于可撤销婚姻的,如果婚姻未被撤销之前,一方死亡的,生存的另一方可以继承对方的财产。
夫或妻一方死亡时,继承开始,首先要确定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被继承人的财产一般包括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以及其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主要是指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
夫妻可约定其个人特有财产全部归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这部分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也就是说,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共同财产的一半为其所有遗产,如果丈夫生前没有立遗嘱,其生存的配偶与其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父母按照法定继承均分其遗产。
如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为12万元,丈夫的个人财产有3万元。
双方没有财产约定。
丈夫去世后继承遗产时,应当将12万元的共同财产的一半即6万元归妻子所有。
余下的6万元和被继承人的3万元个人财产共9万元作为遗产。
如果被继承人还有一个儿子和父母,妻子应当与他们均分,妻子应得3万元的遗产。
当然,夫妻可以在生前约定其共同财产的分割,如约定无论谁先去世,共同财产暂不分割,等都去世后,由继承人继承。
也可以约定夫妻财产在继承分割时,其中三分之二归生存方所有,三分之一作为去世方的遗产。
如果夫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作出此类约定,法律应当尊重其约定。
根据本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的另一方依法继承死者遗产后,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利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理该财产,如果再婚,有权带走或处分其继承的财产。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根据该规定,寡妇因再婚离开原家庭时,有权将其继承其亡夫的财产带走。
三、父母和子女间有相互继承权根据本条的规定,子女可以继承其父母的遗产,父母可以继承其子女的遗产。
也可以理解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有继承权。
这种权利是以双方之间的身份为依据的。
父母、子女都是被继承人的最近的直系血亲,他们之间有极为密切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一)父母这里享有继承权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被继承人的父和母,继承其死亡子女的财产的权利是平等的。
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
亲生父母有对其子女的继承权。
父母之间的婚姻的离异和变化,不影响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父母即使离婚,也可以继承其亲生子女的财产。
如父母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但未尽抚养子女的义务,在分配子女的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养父母是指收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人。
养父母与养子女虽不是己身所出的血亲,但基于收养关系的确立并对子女尽了抚养义务,是拟制血亲,与亲生父母处于同等的继承地位。
养父母对养子女而言,只要他们之间的收养关系没有终断,权利义务依然存在。
养父母离婚的,双方仍然对养子女进行抚养的,仍可以继承其养子女的财产。
如果养父母离婚,养子女归一方抚养,未尽抚养义务的另一方不能继承养子女的财产。
继父母如果尽了抚养义务,与继子女之间产生一种特殊的拟制血亲。
尽了抚养义务的继父母在继承上与亲生父母处于相同的法律地位。
如果继父与生母离婚,继子女随生母生活,继父与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终断,继父与继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消灭,继父不享有继子女的财产继承权。
反之继母与生父离婚,继子女随生父生活,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终断,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消灭,继母不享有继子女的财产继承权。
(二)子女享有继承权的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亲生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不论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有同等的继承权。
成年子女有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但未尽赡养义务,在分配父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养子女是指被收养的子女。
收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人为养父母。
收养关系一经确立,养子女取得与亲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同时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这样养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财产,但不能继承其生父母的财产。
如果抚养关系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终断,原养子女就享有对生父母财产的继承权。
继子女是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与其前夫或前妻所生子女而言。
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和赡养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的财产有继承权。
如果继父与生母或继母与生父离婚,继父母不再抚养继子女,原继子女也不再赡养原继父母,原继子女不享有对原继父母财产的继承权。
还有一点要注意,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天然血亲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灭,因此,有抚养和赡养关系的继子女在继承继父母遗产的同时,仍然有权继承自己生父母的遗产。
但是,如果有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的继子女对其生父或生母未尽赡养义务,在遗产分割上,就应当少分或不分。
作为继承人的子女,不论性别,不论已婚还是未婚,都平等地享有继承权。
在我国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女儿出嫁后,由于一些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如女儿不能传宗接代,出嫁后,不能在娘家顶门立户等,存在着忽视或取消已婚女儿的继承权现象。
按照本条和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法律保护已婚女儿合法的继承权利。
如果女儿出嫁后,赡养其父母的义务主要由她的兄弟们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已婚女儿往往就不提继承父母财产的要求了,这可以看做是其放弃继承权。
这种情况,既符合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也符合一般情况和不少地区的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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