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农惠农政策力度加大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较快增长

支农惠农政策力度加大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较快增长
支农惠农政策力度加大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较快增长

支农惠农政策力度加大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较快增长

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是指农村住户和家庭成员无须付出任何对应物而获得的货物、服务、资金或资产所有权等,是构成农民纯收入的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的四项来源之一。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农村居民亲友赠送所得;二是政府惠农政策所得,即财政直接支付给农民现金或实物,其中,一方面是中央财政支付,另一方面是地方财政配套支付。近年来,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措施,最能体现惠农政策实施效果的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较快增长。

一、陕西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现状

近年来, 随着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和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政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从优惠政策中获得的转移性收入呈现增长态势,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逐年提高,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力不断增强。2010年,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4105元,比上年增加667.5元,增长19.4%,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2%,比全国高1.1个百分点,增量创历史新高。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391.3元,比上年增加45元,增长13%。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从2005年的120.1元增至2010年的391.3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5.3%增至9.5%,提高4.2个百分点,呈现较快增长态势。2010年,陕西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比全国低61.7元,但增速比全国高1.9个百分点。全省农民转移性纯收入中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支付的占67%,其中:政策性直补占33%,农村居民领取的离退休金、养老金占24%,报销医疗费占8%;农村居民亲友赠送、支付所得占三成多。

二、陕西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与全国及西部省份的比较

2010年,全国农民人均转移性纯收入453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6%,陕西高于全国近2个百分点,居全国第18位,比农民人均纯收入位次提前9位。陕西农民人均转移性纯收入是全国的86%,农民人均纯收入是全国的69.3%,表明陕西支持农民收入的政策力度较大,落实相对到位。2009年,在西部12省份中,陕西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比西部12省份平均水平低约37元,列内蒙、西藏、青海、四川、重庆、甘肃、宁夏之后,居第8位,处于中下游水平。在西北五省(区)中分别比青海低135元、比甘肃低21.6元、比宁夏低8.4元,比新疆高115.6元,居第4位。主要原因是西部省份贫困面大,国家扶贫政策倾斜力度大,农民转移性收入较高。陕西农民转移性收入绝对量虽然相对较低,但与地方惠农政策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政策,如医疗费报销、退休、养老金的发放等则高于西部其他省份,陕西实施农村社会保障力度大,效果好。

三、促进陕西农民转移性收入增长的建议

(一)加大地方财政支农力度。目前陕西农民政策性转移收入与大部分省份相同,主要来源于国家惠农财政支持,地方出台配套政策较少,如退耕还林还草补贴、扶贫或扶持款等均以国家标准为主,省及省以下财政分配下拨多,地方配套资金支持少。近年来,陕西经济实力明显增强,2010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957.92亿元,比上年增长30.3%,拥有了反哺农业的物质基础。各级政府财政要不断增加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特别是在国家补贴没有涉及的地区和农业产业由地方财政进行补贴,逐步健全农业补贴制度。

(二)改进财政支农补贴方式。为了进一步促进特色农业发展,不断增加农民收入,近年来,陕西相继实施了苹果套袋补贴、化肥农药补贴、农机具补贴以及家电下乡等一系列

的补贴政策,但这些补贴政策均以补贴生产企业的形式实施。近年来,陕西财政用于农业的资金不断增加。2010年,全省农林水事务支出220.72亿元,比上年增长50.9%,资金总量列江苏、山东、河南、四川、广东、湖南、云南、河北、安徽、湖北、辽宁、浙江、内蒙省份之后,居全国第14位,但大部分资金是以项目和补贴生产企业的形式投入,没有直接补贴给农民个人,对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成效甚微。建议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改进财政支农补贴方式,完善补贴办法,建立监督机制,能够直接补贴给农民个人的,尽量补贴给农民个人,确保补贴政策能够真正增加农民收入。要像发放粮食直补那样,将财政支农补贴直接发放给农民个人,变暗补为明补,让农民真正享受到财政支农补贴,不断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

(三)继续加大农村社会保障力度。近年来,陕西全面实施了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广大农村群众广泛受益并非常满意,但是与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相比养老力度仍显较小,远未覆盖到所有农村。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养老工资水平。在农民交纳养老金方式上实现分类交纳,以2004年取消“农业税”为界点,在2004年已经达到50岁的农村人口不再交纳,可直接领取养老金,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让农民少交多领,真正实现农村“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社会保障目标。

(四)建立和完善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从整个社会来看,尽管转移收入过程本身并不创造新的财富,但这些民生工程的实施增加了农民收入,减轻了农民负担,增进了农村和谐,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之一。但转移性收入只占农民收入的一小部分,对农民收入水平高低影响有限。在陕西农民纯收入构成中,经营性收入仍在农民收入中处举足轻重地位,占农民收入比重最大;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比重逐年增大;财产性收入比重最小,发展缓慢;最能体现惠农政策实施效果的农民转移收入增长较快,但绝对量偏小,与全国及其他省份相比,陕西农民转移性收入仍有潜力可挖掘。随着国内外市场格局的变化,农民从政策中得到的转移性收入会逐渐弱化,农民增收的任务仍很艰巨。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为农民政策性增收提供后续性和持续力。

支农惠农政策

中央和省支农、惠农政策解读(一) 主讲老师瑞芬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 2015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充分挖掘农业部增收潜力,开发农村二、三产业增收空间,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加大政策助农增收力度,努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势头。 2015年出台了50项支农惠农政策。 二、政策涉及的主要容及亮点 (一)政策宗旨: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二)主要思路:健全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围,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惠农增收效应。 【说明】 “绿箱”政策,是指由政府提供的、其费用不转嫁给消费者,且对生产者不具有价格支持作用的政府服务计划。如研究、病虫害防治、培训、推广与咨询服务。 “黄箱”政策,是指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如价格支持;种植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等。 (三)主要容及亮点: 一是继续实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选择部分地方开展改革试点,提高补贴的导向性和效能。 二是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向主产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扩大节水灌溉设备购置补贴围。 三是实施农业生产重大技术措施推广补助政策。 四是实施粮油生产大县、粮食作物种植大县、生猪调出大县、牛羊养殖大县财政奖励补助政策。

五是扩大现代农业示区奖补围。 六是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制度。 三、主要政策解读 (一)粮食直补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5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1.补贴对象 直接补贴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包括主产粮食的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 【提示】 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抛荒地和非农地征用的耕地不予补贴。 具体实施围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2.补贴方式 粮食主产省、自治区(指、、、、、、、、、、、、,下同)原则上按种粮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补贴;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切实可行的补贴方式。 具体补贴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3.兑付方式 可以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也可以逐步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方式,向农户发放储蓄存折或储蓄卡。 当年的粮食直补资金尽可能在播种后3个月一次性全部兑现到农户,最迟要在9月底之前基本兑付完毕。 具体兑付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良种补贴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实行农作物良种补贴,目的是支持农民积极使用优良作物种子,提高良种覆盖率。 1.补贴对象 对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给予补贴。 2.补贴围

落实中央省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汇报材料

落实中央省强农惠农政策 和资金汇报材料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落实中央、省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汇报材料 省检查组领导: 根据省对中央和省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的工作要求,我县迅速行动,组成了工作专班,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县位于鄂西北,辖18个镇(场),382个村(居)委会,总人口98.14万,版图面积5673平方公里。随县资源丰富,是全国产粮大县、生猪大县和着名的香菇之乡、蕙兰之乡,随县重晶石储量居全省之首,质量居全国之冠。2011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亿元,同比增长%;规模工业增加值35亿元,同比增长%;外贸出口亿美元,同比增长359%。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在全省创造了经济增长的“随县速度”。2011年我县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考核中上升了28位,获得“全省县域经济发展进位先进县”称号。 二、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1年9月建县以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三农”工作,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整体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次根据省、市 3月5日召开的关于对中央、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的有关精神,我县高位启动、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狠抓落实。 (一)领导高度重视,准备工作充分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开展拉网式检查的工作,县委书记、县长陈德贵同志明确批示:将“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与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拉网检查工作结合起来,要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狠抓落实。结合省、市、县领导的要求,县纪委于3月18日迅速组织召开了全县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拉网式检查工作动员会,及时传达了“省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拉网式检查”电视电话会精神并全文学习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同志的讲话,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下发了《随县关于对中央、省各项

收入转移和地区间收入差异--兼谈日本的经验

收入转移和地区间收入差异--兼谈日本的经验 2000-11-06 收入转移和地区间收入差异 --兼谈日本的经验 岳希明 (联合论坛·北京)一、序言 一国地区间收入转移对区域间经济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收入转移可以改变地区间的所得分配。在转移发生时点,收入的区域间差异和生产(也就是国内生产总值)的区域间差异会发生背离。如果转移的收入被用于投资,那么收入转移将影响到未来的区域间差别。 收入的地区间转移扩大或者缩小区域间收入或消费差异取决于收入转移的方向。如果收入从人均所得较高的地区流入较低的地区,那么收入的区域间差异会缩小,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人均收入和人均消费的区域间差异将小于人均生产额的区域间差异。反之,如果收入从人均所得较低的地区流入较高的地区,那么收入转移发生后的人均收入和人均消费的区域间差异会扩大。 本文的目的在于讨论区域间收入转移和区域间收入差异之间的关系,弄清楚在我国建国之后的近半个世纪里,收入的区域间转移是如何影响了区域间收入差异。最近由国家统计局公开发表地分省国内生产总值历史资料(国家统计局,1997)使此研究可能。本文要讨论的具体内容如下: 通过变动系数,观察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省际差异和人均居民消费省际差异的变动趋势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在SNA(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国内生产总值(GDP)恒等于国内总支出(GDE),而后者由最终消费,资本形成和净出口三部分组成,其中的净出口反映收入的地区间转移。利用这样的恒等式,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省际差异分解为最终消费,资本形成和净出口(三者均为人均数)的贡献,通过净出口的贡献度分析收入转移对区域间收入差异的影响。 收入的地区间转移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有中央政府实施区域间收入分配政策所进行的财政转移,这部分转移多是无偿的,转移的方向一般地说是由人均收入较高的地区到较低的地区。收入转移的另一部分是民间部门为了追求高额利润所进行的区域间资本移动,这部分转移是有偿的,转移的方向是不定的,受决定利润的各种因素所影响。由于区域间收入转移的两种形式在其转移的目的,转移的方向等方面截然不同,因此我们试图在本文将二者区分开来,分别探讨它们对区域间收入差距的不同影响。 有关我国收入地区差的研究很多,但与本文有密切关系的有Lyons(1991)和张曙光(1993)。二者使用的数据均为MPS(物质生产体系)的数据,前者对生产和消费进行了比较分析,但对产生人均生产地区差和人均消费地区差的原因没有给予应有的注意。后者在分析了1952-1990年我国地区国民收入转移的基础之上,对国民收入生产额地区差和国民收入使用额地区差的背离进行了比较。 二、生产的地区间差异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王传雄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高度关注,各种强农惠农补贴政策相继出台,补贴范围越来越广,补贴资金越来越多。就我市而言,涉及农林部门的强农惠农补贴政策主要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包括水稻、小麦、油菜、玉米、棉花)。如何抓好上述政策的落实,搞好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惠农政策补贴是国家为农民朋友办的一件实事、好事,是对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保护和促进。但在政策的具体落实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惠农政策的项目较多,在落实过程中一般都要受到时间、人力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村组开会传达比较少,导致部分政策农民群众知晓率还不高。在我们调查走访过程中,就发现有部分种植农户只知道这是国家对种粮的一种补贴,具体是什么项目的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怎么补贴还不清楚。个别村组干部在宣传政策时,只是对亲戚朋友讲明道理,对其他农户含糊其词,敷衍了事。 (二)种植农户基础信息的采集不够准确。惠农政策补贴的面积主要是由各镇(区)村组干部根据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填表上报。在上报面积时,由于受个人素质、能力、精力、责任心以及时间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了各类补贴项目录入的基础信息资料部分失真,补贴对象定位不准,出现重报、多报、漏报等问题。比如,有的村在集体土地承包给农户种植后,仍以少数村组干部的名义进行上报,套取国家补贴资

金,有的农户将养殖面积算成种植面积进行上报,骗取补贴资金,有的耕地上报数不准。同时存在一种“耕地补贴”现象,定期外出务工土地撂荒的、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承包者没有耕种的仍然在享受政策补贴。 (三)政策补贴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受人力和经费等因素的限制,部分惠农政策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出现有的政策资金监管失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少数镇的村组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将农户种粮补贴款扣去抵缴新农合投保费、上交款等。有的村对补贴情况未进行及时、全面公示,暗箱操作,引起村民信访、上访。更有甚者,将农户领取补贴的“一折通”卡揣在自己身上,想从中捞点“油水”。以上存在的问题使得部分农民群众意见纷纷,极大地影响了基层党群、干群关系。 (四)政策落实的运行成本较大,缺乏相应的工作经费。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量大,需要人力多,召开会议多,材料印制多,业务费用支出多。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都要经过政策宣传、打表造册、数据录入、签字盖章、审查核定、张贴公示、核拔划款等一系列环节,这些都要由县(市)级主管部门和镇(区)去实施,上级又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县(市)级财力有限也没有安排相应的业务经费,致使部门和乡镇经费支出压力较大。与此同时,多头管理带来的多头检查,无形之中也增加了基层的运行成本。 二、加强惠农政策落实的几点建议 实施强农惠农政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中的重要任务,需要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 (一)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各项惠农政策主要靠镇(区)村组干部去落实。要加强基层村组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建设,提高政

支农惠农的论文

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存在的 问题与对策 内容摘要:文章以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对惠农政策了解的调查情况为背景,剖析财政支农惠农政策中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促进农民收入增加的具体财政政策措施。文章认为我国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应该从加大财政支农惠农力度、调整财政支农惠农结构、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财政支农惠农机制、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 关键词:支农惠农政策了解情况;存在问题;对策。 一、农民对惠农政策的了解情况 近年来中央高密度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这些政策在农村获得的反响与成效究竟如何?通过对农村的新农保、“建材下乡”、“家电下乡”、集体林权改革等7 项涉农政策进行调查和研究,显示农民对惠农政策了解有限 新农保政策是关注的重点。调查显示,80.9 %的农民家庭表示存在养老困难,39%的农民家庭养老负担较重;对于新农保政策,89 %的农户给予了积极评价。但目前实际参保率并不理想,参保农户只占受访农户的57.59 %;在试点地区,69.3 %的农户已经拿到了第一笔基础养老金,资金发放率不太高,且有83%的农户认为55 元的基础养老金作用有限,应当进一步提高补贴比例。 目前,“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农机下乡”等一系列下乡政策已在全国范围内铺开。通过的调查显示,农民对家

电、汽摩、农机等三项下乡政策的认可度分别为74.1 %、46.5 %和52.7%,农民最认可“家电下乡”政策。农民购买家电、汽摩、农机等下乡产品的购买率差异较大,分别为14.2 %、4.1 %和1.9 %,据此推算全国购买三类产品的农户分别约为2988 万户、858万户和402 万户,拉动的消费额约合639亿元、898亿元和350亿元。对家电、汽摩、农机等下乡政策的反映可以归纳为:政策评价高,参与情况有所差异;产品销售好,售后服务有所欠缺;产品评价高,配套设施有所不足;家电下乡效果好,农机、汽摩下乡有待改进,但增长形势好,还有很大潜力可以挖掘。 调查发现,无论是新农保还是“建材下乡”,都有政策宣传不到位的情况。由于政策尚未具体实施,农民对“建材下乡”政策的知晓率只有21.8 %;93%的受访农户知晓新农保政策,但对参保程序、缴费档次等细节知之不多;对家电产品可以旧换新的政策,一些农民也不太清楚,这些因素都直接影响了惠农政策的落实。 二、财政支农政策背景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随着制度变迁带来的增长效应的逐渐减弱,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开始面临许多难题,严重地制约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 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我国作为人口大国,农业的基础地位不可动摇。且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对农产品的需求高速增长,要求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同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要求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这

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汇报

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我乡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我就××乡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向各位领导作汇报,不足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基本乡情 文山县××彝族乡地处文山县北部45公里处,东部和北部与砚山县维末乡接壤,南与马塘镇毗邻,西邻红甸乡,北靠323国道。全乡辖××、老安寨、旧老龙、舍舍、务路、小平坝、卡作、迷勒湾、丫科革、倮家邑10个村委会、54个自然村、87个村民小组,共有5156户22736人。国土面积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4562亩,境内森林覆盖率为%。2016年,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达7164万元,人均纯收入2340元,粮食总产量9445吨,人均产粮501公斤。 二、加大力度,认真实施,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2016年,××乡严格按照县委、政府有关支农惠农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大力度,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切实将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全年共发放综合直补资金5259户万元;发放种粮农民补贴资金5261户万元;发放退耕还林款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万元;发放油菜补贴3500元;发放农村财政贴息资金万元;发放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48万元;发放计划生育奖优免补资金万元;

两免一补政策拨付资金70万元;发放各类民政救助、补助万元;发放民居地震补助万元;发放能繁母猪补贴万元;发放支农贷款万元;争取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2万元;争取上幕重点村建设资金54万元,龙树脚新农村建设资金30余万元;争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万元。 三、精心组织,措施有力,支农惠农成效显著 (一)农业经济提速增效,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经济总量持续增长。2016年,全乡地区经济总产值达7164万元,农业总产值达3701万元,分别增长24%,%。人均纯收入达2340元,增长%;二是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全乡共完成总播种面积75747亩。其中:粮食种植40405亩,经济作物种植亩,粮经比例调整为6:4;三是冬农开发效益明显。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同时,加大冬农开发力度,实施旧老龙、舍舍冬洋芋样板种植2000余亩,实施老安寨、丫科格冬早辣椒种植2000余亩,实施小平坝蒜苔400余亩,新发展油菜500余亩。共为农增收500余万元;四是坚持把烤烟发展作为一大产业来培育,着力抓好落实,烤烟生产继续推进。全乡共种植烤烟1807亩,2016年,全乡共交售烟叶5200担,占任务%。烟农创收万元,创税万元;五是积极落实扶持鼓励发展畜牧业的惠农政策,调动农民发展畜牧业的积极性,畜牧业发展势头良好。全年实现畜牧业产值 2166 万元(现价),占计划的 %,增长 %。全乡农

惠农政策解读与拓展大纲

《惠农政策解读与农村市场拓展》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普惠金融与农村金融税收优惠政策 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5〕74号) 一、发展普慧金融总体思路 (一)什么是普惠金融? (二)普惠金融对象。 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 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 1.小微企业 2.农民 3.城镇低收入人群 4.贫困人群 5.残疾人 6.老年人 (三)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现状。

1.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特点: 人均持有银行账户数量、银行网点密度等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已达到国际中上游水平。 (1)服务主体多元 (2)服务覆盖面较广 (3)移动互联网支付使用率较高 2.普惠金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 (1)普惠金融服务不均衡 (2)普惠金融体系不健全 (3)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4)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 (5)商业可持续性有待提升 (四)发展普慧金融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 1.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显著改善城镇企业和居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2.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完善对特殊群体的无障碍金融服务。 3.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申贷获得率和贷款满意度。 (五)中小银行普惠金融工作措施。 1.提升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能力。

2.广泛开展银政合作、银保合作、银担合作。 3.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 (六)发挥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 1.完善货币信贷政策。 (1)积极运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新增或者盘活的信贷资源配置到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领域。 (2)进一步增强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 2.健全金融监管差异化激励机制。 (1)进一步研究加强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服务、考核和核销方式的创新。 (2)推进落实有关提升小微企业和“三农”不良贷款容忍度的监管要求,完善尽职免责相关制度。 3.发挥财税政策作用。 落实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相关税收扶持政策。 4.强化地方配套支持。 (1)鼓励地方财政通过贴息、补贴、奖励等政策措施,激励和引导各类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和民生尤其是精准扶贫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2)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主要支农惠农政策

主要支农惠农政策 一、鼓励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 1、国家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根据2003年度核定的农业税计税面积,每亩补贴标准为13.5元。 2、国家对种粮农民实行农资综合补贴。根据2003年度核定的农业税计税面积,每亩补贴标准为76.9元。 3、国家对水稻生产的农户实行水稻良种补贴。补贴对象是直接从事水稻生产的农户,不得补给未种植水稻的土地承包户。补贴范围是按照水稻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双季早稻每亩补贴10元,中稻每亩补贴15元,双季晚稻每亩补贴15元。 4、国家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2008年早籼稻谷最低收购价77元/50公斤,中晚稻79元/50公斤。 5、国家实行油菜良种补贴政策。凡种植已审定的“双低”油菜品种的农户,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0元。 6、保护耕地政策。严格耕地保护政策,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弃耕抛荒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按该基本农田弃耕前三年平均产值一至二倍收取荒芜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同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重新发包。

7、对耕地抛荒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连片抛荒5亩以上的,追究所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的责任;对连片抛荒10亩以上的,追究所在地方乡镇长的责任;对连片抛荒20亩以上的,追究主管副县市区长的责任;对连片抛荒30亩以上的,追究县市区长的责任。 8、实行粮食生产大县的奖励政策。从2005年开始,国家对年产粮食4亿斤以上的县进行奖励,以提高地方财力,促使产粮大县政府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投入。 二、鼓励发展养殖业的政策 1、生猪调出大县补贴。按该县生猪出栏数和外调数比例确定补贴金额,补贴到县市区。 2、能繁母猪补贴。2009年,国家财政增加了对能繁母猪的补贴,标准从50元/头提高到100元/头,中央财政补助50%,省级补助30%,市级补助10%,县级负担10%。 3、能繁母猪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金额1000元/头,费率6%,每头保费为60元。保费负担比例,国家财政补贴80%,即每头48元,养猪户负担20%,即每头12元。 4、禽流感扑杀补助。禽流感扑杀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负担,扑杀补助标准为:鸡、鸭、鹅等禽类每只补助10元。对疫点扑杀补助国家、省、市、县按5∶3∶1∶1比例配套;对预警点扑杀补助省、市、县按5∶2∶3比例配套。

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汇编

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汇编 一、农业系统 (1)、粮食直补 文件依据:中央1号文件 扶持对象:种粮农民 扶持标准:按计税面积每亩补贴13.5元。 (2)、良种补贴 文件依据:中央1号文件 扶持对象:种粮农民 扶持标准:早稻每亩补贴10元,中稻每亩补贴15元,晚稻每亩补贴15元(3)、农资综合直补 扶持对象:种粮农民 扶持标准:2008年每亩补贴80.6元,2009年根据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和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及时增加补贴。 (4)、油菜补贴 文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法[2007]59号)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财[2007]157号) 扶持对象:种油菜农民 扶持标准:每亩补贴10元 (5)、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文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国务院办公厅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 扶持对象: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农民 扶持标准:中央、省、市、县四级配套资金比例为1:0.5:0.3:0.2;示范性培训中央财政最初对参训农民每人补助100元,之后逐年增加。 二、林业系统 (1)、退耕还林工程

文件依据:1、湘政办发[2004]3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3、国发[2007]25号《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4、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发改农经[2007]36号《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扶持对象:退耕户 扶持标准:退耕地造林每亩每年粮食补助210元,现金补助20元。生态林连续补助8年,经济林连续补5年。配套荒山造林一次性补助种苗费50元,从2008年度计划起,每亩补助10元。退耕地补助到期后延补一个周期政策,退耕地每亩每年粮食补助105元,现金补助20元。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用于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后续产业、补植补造、生态移民五个方面建设,资金规模为105元/亩退耕地。 (2)、生物质能源林 文件依据:省林业厅湘林计[2007]81号《关于下达2007年度林业-中国石油林油一体化生物柴油原料林示范基地造林计划的通知》 扶持对象: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者 扶持标准:每亩补助400元,按工程进度及检查验收结果拨付。 (3)、长(珠)江防护林 文件依据:省发改委、省林业厅湘发改农[2008]982号8个项目县,湘发改农[2008]581号文3个项目县 扶持对象:防护林基地建设者 扶持标准:项目县中央投资100万元,造林10000亩,每亩投资100元。(4)、生态公益林补偿 文件依据:《湖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扶持对象:纳入补偿范围的林农 扶持标准:每亩5元,其中4.75元为补偿及管护等支出,0.25元为其它开支(5)、国有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扶持对象:国有林场 扶持标准:每年2371万元 (6)、未参保国有林业事业场圃参加城镇企业事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文件依据:湘农社政字[2007]16号 扶持对象:国有林场职工

关于2019年县级转移支付收支情况说明

关于年县级转移支付收支情况说明 年转移性收入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万元。 一、上级补助收入情况 上级补助收入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万元。具体项目情况是: 、返还性收入万元,其中: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万元,结算补助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付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万元,固定数额补助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万元,国防万元,教育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万元,医疗卫生万元,农林水支出万元,交通运输万元,商业服务业万元。 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万元。 年县级转移性支出万元,全部为上解上级支出。 关于年全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 预算情况的说明

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总计万元,其中:县本级收入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万元,上年结转收入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万元。 一、县本级收入主要项目情况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万元,较年预算万元增加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增加。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万元,增长;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万元,增长;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万元,增长;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万元,增长; 、污水处理费收入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上级补助收入项目情况 上级补助收入万元,其中: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万元;旅游发展基金支出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收入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

支农惠农政策对农民增收的影响

支农惠农政策对农民增收的影响 ——以山东省临沂市为例摘要:本文以农业为主要经济支柱和农业从业人员为主的临沂市为例,探究自2004年以来,中央以及地方支农惠农政策对当地农民增收的体现与影响,并探讨各项惠农政策起的到作用。最后为当地农业发展以及农民增收提出作者对于今后当地农业政策的制定和完善的观点与建议。 关键字:临沂市支农惠农政策农民增收 一、临沂情况简介 临沂市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市。它下辖三区九县,总面积1. 72 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003.94万人。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比例为18. 7∶47. 7∶33. 6 ,与山东省14. 4∶49. 3∶36. 3 的水平相比第一产业比例明显较高,二三产业比例较低;农业从业人口820. 74 万人,占临沂市总人口的81. 65 % ,占山东省农业人口的12. 61 %;农业总产值235. 63 亿元,是山东省的8. 42 %;作为一个以农业为主要支柱和以农业从业人口为主的城市,支农惠农政策显得尤为重要同样其对于农民增收的影响也更容易凸显。 二、支农惠农政策介绍 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8年出台一号文件,突出强调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并落实了一系列重大的政策措施,推动了农村工作的发展[1]。临沂市作为一个农业大市不仅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支农惠农政策而且还通过地方财政加大对农民、农业、农村的扶持力度和补贴标准。 (1)、2003年~2004年临沂市全部取消乡村公益事业金和农业特产税,对于原来征收农业特产税中符合农业税征收条件的改征农业税。 (2)、2003年~2009年临沂市根据本市特点相继出台秸秆还田补贴、有机肥施用补贴、黄烟种植补贴等等一系列由地方财政负担的支农惠农政策。 (3)、2004~2009年国家相继出台推动农业税全免、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各种惠农政策,随着各项惠农补助资金的落实到位,农民转移性收入实现平稳增长。 (3)、2004年~2009年国家相继出台农村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保障了农民生活,使得农民转移性财政收入迅速增长。 三、支农惠农政策对农民增收的体现与影响 (1)、农民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 通过下表我们可以看出临沂市农民的转移性财产收入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并且从04年开始每年都保持较高速度增长,凸显了当地在贯彻党中央一号文件中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推动农民增产增收。 表1——临沂市03年—09年农民转移性财产收入增长曲线

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县新农办通知要求,按照昭农办通 [2016] 6号《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绥江罗汉坪水库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一)、大坝标段本月完成情况: 1、完成面板混凝土EL1276以下面板裂缝的处理施工 2、完成EL1276以下上游铺盖回填8000 m。 3、完成下游截水墙 m,截水墙回填 m。 4、完成坝顶过渡料填筑950 m。 5、完成防浪墙二期混凝土浇筑8仓,钢筋制安,混凝土 m。 6、溢洪道进口段、泄槽段、消力池、C15埋石砼及C30底板砼浇筑共 m。 7、完成垂直缝缝面表层止水不锈钢盖片,周边缝缝面表层止水不锈钢盖片,不锈钢型钢;不锈钢型钢膨胀螺栓2063套;GB填料 m。 8、引水隧洞于2016年5月3号贯通,完成洞挖石方 m、钢支撑、φ25系统锚杆720根、φ25超前锚杆105根。 (二)、输水干渠工程本月完成情况

1、输水干渠K0+000~K5+37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隧洞欠挖处理及渠道基础开挖完成700m。 2、输水干渠K5+370~10+56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 (1)红岩顶隧洞:进口段洞身开挖80m,累计完成;出口段洞身开挖100m,累计完成428m。 (2)明渠段:完成渠基开挖150m、渠道衬砌150m。 3、输水干渠K10+560~15+32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1)兴隆埂隧洞出口段洞身开挖60m,累计完成60m。 (2)明渠段:完成渠基开挖200m、累计完成850m;渠道衬砌120m,累计完成570m。 (3)陡坡平台开挖全部完工,隧洞出口段水土保护挡土墙正在施工。 4、输水干渠K15+320~27+40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 (1)完成渠基开挖520m、累计完成1670m;完成渠道衬砌410m,累计完成645m。 5、输水干渠K27+400~30+40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煤炭湾隧洞出口段洞内堆积体处理。 (三)、投资完成情况 罗汉坪水库工程建设资金目前由六部分组成,一是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二是省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三是省级水利专项贷款资金,四是三峡库区建设补助资

2020年农业惠农政策相关规定

2020年农业惠农政策相关规定 1.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 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加大 就业培训力度,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确保零就业 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到农村施展才华。 2.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办好公平优质教育。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加快实现城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继续扩大重点高 校面向贫困地区农村招生规模。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3.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 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40 万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30%以上。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 整合,强化资金和项目监管。实施最严格的评估考核,严肃查处假 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确保脱贫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 史检验。 4.标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提高到450元 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扩大用药保障范围。在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 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分级诊疗试点和家庭签约服务扩 大到85%以上地市。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 5.促进电商快递进社区进农村 发展医养结合、文化创意等新兴消费。完善旅游设施和服务,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全域旅游。促进电商、快递进社区进农村,推 动实体店销售和网购融合发展。支持和引导分享经济发展。 6.完成3万个行政村通光纤

完成3万个行政村通光纤。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城乡困境儿童保障。锲而不舍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决不允许他们 的辛勤付出得不到应有回报。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确保 按时足额发放。稳步提高优抚、社会救助标准。 7.再完成棚户区住房改造600万套 因城施策去库存。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 用地,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今年再完成棚户区住房改造600万套,继续发展公租房,因地制宜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 8.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以上 今年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以上,加快居住证制度全覆盖。支 持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发展。再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0 公里以上,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使城市既有“面子”、更有“里子”。 1.2017年三农问题两会热点解读: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 农业品牌是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标签。推进农业品牌建设,优化农产品有效供给,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 全国政协陈清华在调研中发现,在农业品牌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思想观念滞后现象,尤其是在区域品牌与企业产品品牌共建运行模 式上存在误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强,产业链不长,农产品精深 加工不足;营销手段单一,特别是通过“请进来、走出去”进行品牌 扩张的力度明显不够;争创农业品牌的扶持资金,以及标准体系建设、基地建设、市场建设、市场监管等工作没有形成合力等问题。 陈清华建议,必须以现代装备和科技把农民和土地“武装”起来,通过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促进形成一批农业大品牌。要结合 “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建立健全国家农业品牌发展政策体系和中 长期规划,加快推动农业从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的转变。要建立和 完善有机、绿色、无公害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生产标准, 建立农资电子监管追溯网络平台,积极引导企业规范标识和推广条

惠农政策解读

中央、(省)强农惠农政策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针对新时期“三农”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特点,与时俱进地制订了加强“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形成了一系列指导“三农”工作的新理念、新认识。 一、国家政策及要求 一是提出了“重中之重”的基本要求。 二是确定了“统筹城乡”的基本方略。 三是作出了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为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 四是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 五是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任务。 六是提出了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基本方向。 七是明确了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的基本目标。重点是全面推进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一体化,促进城乡市场开放统一。 二、政策规定 三个取消,农业税,牧业税,特产税 四项补贴,粮食生产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臵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 其它补贴,农民购臵家电补贴,农户繁母猪补贴一个最低保护收购价。 两个重点转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的六小工程等)和社会事业(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建设,农村文化建设,农民培训等)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两个主要用于,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 坚持农村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由该农民集体全体成员共同行使或农村集体组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民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 (一)计生、住房、文化、教育、医疗、残疾人照顾、退伍军人安臵方面的政策 计生政策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惠民政策时,应当优先考虑计划生育家庭。农民实行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村民委员会优先安排宅基地。本条例所称晚婚,指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的初婚;晚育,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 接受绝育手术者系农民、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第四十九条只生育1个子女,并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夫妻,经双方共同申请,其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或者男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其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夫妻均为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夫妻一方为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另一方为农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由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夫妻均为农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解决。 农村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或者生育两个女孩的父母,以及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依照国家规定由人民政府发给奖励扶助金。 对终身只生育1个子女或者婚后终身无子女的农民或者无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投保奖励,或者在其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由当地人民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和生活上的照顾。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申请再生育的,从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之日起停止享受奖励和优待,生育后退还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第五十条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享受下列优待: (一)优先列为重点扶持对象,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照顾;

落实惠农政策的问题和建议

落实惠农政策的问题和建议 党的十七大以来,随着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向农村落实,广大农村也因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但是,由于受农村现实条件、农民思想认识差距及政策体制等因素的制约,在落实惠农政策中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甚至还引发了不稳定因素,笔者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1惠农政策落实中的问题 1.1惠农补贴效益有限,政策效应无法延伸 现行的支农惠农政策是“撒胡椒面式”的普惠制政策,资金使用较为分散,其补贴资金的集中作用发挥不明显。近年实施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虽然对农民的生产生活影响很大,但对农药、化肥及地膜等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由于农资价格持续上涨,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政府给农民的各项补贴,加之受地理条件限制,如果计算投入产出比,粮食增产非常有限,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并不明显。 1.2补贴面积核实困难,公平性受到质疑 按规定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是按粮食播种面积的70 %和粮食产量的30 %核定系数计算,且要求必须是种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才能享受补贴。但由于农户分散经营,播种面积和产量很难核实,只能按税改时计税面积和系数进行分配和计算。由此导致一些改变农田用途或通过转包、转租等方式实行土地流转后,没有耕种的原承包户也领到了各种补贴,而实际种粮户却无法拿到补贴。这样不仅难以刺激和促进粮食生产,而且还导致了农户之间、干群之间新的矛盾出现。 1.3操作程序繁杂,运行成本过高 粮食直补、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等惠农补贴项目多、品种标准细,兑付时限紧,工作环节多,运行程序复杂。补贴资金发放都要经过入户调查、面积、数据测算、村级张榜公示、乡复查汇总、乡镇张榜公示、上报分配方案、填明白册、数据录入、资料运转、银行制折、资金发放等十多个程序,需要大量的人力来专门实施,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诸如办公费、差旅费、设备购置费、培训费等。 1.4各类矛盾纠纷交织,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随着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各种历史遗留问题也逐步暴露。究其原因:一是利益博弈。税改前,为了减少税收任务,群众都在想方设法降低计税面积,而当发放补贴资金时又设法增大面积套取资金。二是历史遗留。如税改时,部分档案资料不够规范,农户现在不予认可,兑付资金时问题百出。三是政策抵触。在分地时,按照土地等次和产量分配,但退耕还林的验收是按实际面积核定,包括当时的饲草地、集体林场、集体地,面积大,而土地承包面积和计税面积均小,粮食直补金的计算又是扣除退耕面积后计算,造成占有他人粮补面积或退耕面积大于耕地面积的“赤字”现象发生。 1.5资金“一折统”到户,部分工作推动困难 实行“一折统”后,按照“八不准”要求,不准抵扣任何款项。出现的问题是:一是“一事一议”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难,“一事一议”基本成了“一事不议”。如荒山造林、道路养护、学校维修等集体公益事业很难筹资筹劳。二是合作医疗、社会抚养费等资金上缴难。一方面,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按时完成,另一方面,许多农户对权利和义务认识上有偏差,有的只要国家惠农补贴的权利,而不想履行应上缴的义务,再加上“钉子户”、“刁难户”和外出打工户,基层干部很难完成这

高考政治名词解读----转移性收入

高考政治名词解读----转移性收入 今日名词:转移性收入 ▼ 知识定位: 新人教版思想政治必修二《经济与社会》 -01- 转移性收入|简介 转移性收入就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 -02- 转移性收入|组成 居民转移性收入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离退休金”、“价格补贴”、“赡养收入”、“赠送收入”、“亲友搭伙费”、“记账补贴”、“出售财物收入”、“其他”。 -03- 转移性收入|详解 “离退休金”、“价格补贴”和“其他”(其中的“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部分)可视为是属于政府转移性的支付。 (1)“离退休金”是居民转移性收入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从若干年份的统计年鉴来看,其所占份额在60%~70%之间。但由于支付对象的不同,“离退休金”又可分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金”和“国有、集体企业离退休金”两部分,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金”由国家财政对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进行支出,“国有、集体企业离退休金”由(国有、集体)企业对企业内部离退休职工进行转移性支付。如果考虑到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与政府财政的关系,“国有、集体企业离退休金”可视为间接性的政府转移性支出。事实上,在国家财政中尚有一部分支出用于补助国有、集体企业由于效益滑坡而无法支付其企业职工的离退休金。

(2)“价格补贴”,从年鉴上的数据来看,主要是来自国家财政的“政策性补贴”中对城镇居民的“肉食品价格补贴”部分,但是随着近几年相关农产品的价格下跌,基本上呈每年下降的趋势。 (3)国家财政用于“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主要包括:“抚恤支出”、“离退休费”、“社会救济福利费”、“救灾支出”。 除了上述的属于政府转移性支付的部分,剩余的“赡养收入”、“赠送收入”、“亲友搭伙费”、“记账补贴”基本上是发生在居民家庭内部的收入转移。这样,年鉴中的转移性收入概念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政府进行收入再分配的转移性收入概念有出入,但是,从年鉴上的人均转移性收入数据来看,政府转移支付部分仍占居主导地位。因而并不影响我们对此的分析。 -04- 转移性收入|曾经出现的缺点 首先,转移性收入之所以没能起到降低城镇区域内收入不平等和农村区域内收入不平等的作用,一定程度上与各地区的转移性收入取决于地方的财政状况有关。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方财政的差距也比较大,因此,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地方财政相对充裕,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就比较高,反之则相反。 其次,转移性收入之所以加剧农村—城镇区域间的收入不平等,进而导致总区域的收入不平等,其原因除了各省市地区的财政状况差异所造成的转移支付差异外,根本原因在于城乡分割的,或者说歧视性的收入再分配制度。实践表明,由于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局面,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在政府转移性支付的分享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农村居民往往享受不到城镇居民在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等方面的待遇。农村居民收入中一部分来自于国家财政的转移收入,仅仅是极少数在全民或集体单位就业的职工所享有的由国家支付的一部分抚恤金、困难补助和救济金等。这种将户籍身份和所有制特征作为能否获得政府转移性支付的制度,是加剧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的重要制度障碍。 此外,从收入来源分解的分析中,我们揭示了转移性收入对不平等贡献率的变化,是导致90年代后期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程度加剧的重要原因。实际上,分项收入对收入不平等贡献率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居民收入结构变化的影响。 概括起来,转移性收入对我国居民收入不平等问题的影响主要是来自两个方面: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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