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管理规定(2015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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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
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布日期】2024.11.01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
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加快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我们对《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和《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35号公告)进行了修订,研究形成了《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11月14日前书面反馈我司。

联系电话:010-68205765,传真:010-68205593
电子邮件:***************.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邮编100804)
附件: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2024年11月1日。

2015最新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

2015最新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

附件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三条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的管理工作,组织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

第四条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部门(以下简称出具证明部门)提交《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登记表》(见附件2),并报送加盖企业公章的以下资料,资料内容应与出口产品的实际信息一致:(一)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的复印件;(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复印件;(四)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第五条出具证明部门应当按照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对。

符合要求的,应当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说明理由。

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登记表》涉及品种生产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或涉及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应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

第六条《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X 食药监械出XXXXXXXX号。

其中:第一位X代表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X代表生产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的简称;第三到第六位X代表4位数的证明出具年份;第七到第十位X代表4位数的证明出具流水号。

第七条《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有效日期不应超过申报资料中各证件最先到达的截止日期。

第八条《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证明的事项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及时向出具证明部门报告。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并保存出口产品档案。

内容包括已办理的《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和《医疗器械出口备案表》、购货合同、质量要求、检验报告、合格证明、包装、标签式样、报关单等,以保证产品出口过程的可追溯。

第十条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官方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公开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的相关信息。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2015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2015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前,为实现采购目标,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论证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履约验收,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后,为保证采购质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行为。

第三条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实行采购人负责、引入第三方、法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政府采购需求论证第四条采购需求论证由采购人负责,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但委托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采购人应当通过采购需求论证,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

第六条除下列政府采购项目以外,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采购需求论证:(一)国家、行业有强制标准的采购项目;(二)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购项目;(三)按照规定进行商城(场)直购、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采购项目;(四)同一年度内,已经论证过的相同采购项目;(五)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其他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对本条前款所列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确定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2015最新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

2015最新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

附件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三条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的管理工作,组织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

第四条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部门(以下简称出具证明部门)提交《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登记表》(见附件2),并报送加盖企业公章的以下资料,资料内容应与出口产品的实际信息一致:(一)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的复印件;(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复印件;(四)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第五条出具证明部门应当按照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对。

符合要求的,应当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说明理由。

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登记表》涉及品种生产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或涉及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应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

第六条《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X 食药监械出XXXXXXXX号。

其中:第一位X代表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X代表生产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的简称;第三到第六位X代表4位数的证明出具年份;第七到第十位X代表4位数的证明出具流水号。

第七条《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有效日期不应超过申报资料中各证件最先到达的截止日期。

第八条《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证明的事项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及时向出具证明部门报告。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并保存出口产品档案。

内容包括已办理的《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和《医疗器械出口备案表》、购货合同、质量要求、检验报告、合格证明、包装、标签式样、报关单等,以保证产品出口过程的可追溯。

第十条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官方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公开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的相关信息。

关于《自治区森林公园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自治区森林公园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自治区森林公园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5.08•【分类】规章草案送审稿及其说明正文关于《自治区森林公园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规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现公开征求《自治区森林公园管理条例(送审稿)》意见。

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在2015年5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7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邮政编码:83004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5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公园管理条例(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规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森林公园设立、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森林公园的定义)本条例所称森林公园,是指以森林资源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森林风景和环境条件,可供开展森林生态旅游或者进行科学研究、文化传播、生态文明教育等活动,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建立的地域。

森林公园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和县级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的主体功能是保护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普及生态文化知识、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开展森林生态旅游。

第四条(基本原则)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森林公园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森林公园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质量管理体系(2015版)标准(征求意见稿)

质量管理体系(2015版)标准(征求意见稿)

质量管理体系(2015版)标准(征求意见稿) GB/T 19001-2015 idt ISO 9001GB/T 19001-2015 idt 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翻译稿说明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编译稿)针对ISO9001:2008 标准的修订,由ISO/TC176/SC2(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质量体系分委员会)负责起草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

本编译稿便于大家了解新版标准的大体修订方向,后续正式版将会有更多修订,一切以最终正式版为准。

【导读】ISO9001:2015新版(CD草稿),再也见不到《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这类中国人最难以理解的文件形式了,统一用“形成文件的信息”取而代之。

通篇也见不到“记录”这两个字眼了,统一用“活动结果的证据”取而代之。

ISO9001:2015新版(CD草稿)标准大量篇幅要求将“活动结果的信息(证据)形成文件”!注意:这里是绝对不能断章取义的理解为“活动的信息(证据)形成文件”的。

如:ISO9001:2015新版(CD草稿)8.2.3条款“与产品和服务有关要求的评审”仍然强调“评审结果的信息应形成文件”、ISO9001:2015新版(CD草稿)8.4.2条款“外部供应的控制类型和程序”仍然强调“评价结果的信息应形成文件”、ISO9001:2015新版(CD草稿)9.3条款“管理评审”仍然强调“管理评审结果的证据”、ISO9001:2015新版(CD草稿)9.1.3条款“数据分析和评价”仍然强调“数据分析和评价结果的证据还要特别强调的是,同老版本一样,ISO9001:2015新版(CD草稿)标准几乎每个条款用的都是“动词”,如评审、验证、确认等;也就是说:ISO9001:2015新版关注的仍然是:你是否有“动作”(即:实干兴邦)。

通篇见不到“记录”这两个字眼就是明证!因此,关注“动作”的存在和有效性,新版本比老版本有进一步的强化!ISO9001:2015 新版(CD稿)目录前言委员会征求意见稿说明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组织的背景4.1 理解组织及其背景4.2 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4.3 质量管理体系范围的确定4.4 质量管理体系5 领导作用5.1 领导作用和承诺5.2 质量方针5.3 组织的作用、职责和权限6 策划6.1 风险和机遇的应对措施6.2 质量目标及其实施的策划6.3 变更的策划7 支持7.1 资源7.2 能力7.3 意识7.4 沟通7.5 形成文件的信息8 运行8.1 运行的策划和控制8.2 市场需求的确定和顾客沟通8.3 运行策划过程8.4 外部供应产品和服务的控制8.5 产品和服务开发8.6 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8.7 产品和服务放行8.8 不合格产品和服务9 绩效评价9.1 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9.2 内部审核9.3 管理评审10 持续改进10.1 不符合和纠正措施10.2 改进附录A 质量管理原则文献前言(略)委员会征求意见稿说明(略)质量管理体系-要求1 范围本标准为有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a)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b)通过体系的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求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求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求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6.24•【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求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国家标准委组织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5年7月17日下班前将书面意见及其电子版反馈我委。

联系人:谷艳君*************************.cn张清国***************************.cn传真:************附件:1.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2.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2015年6月24日附件1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工作,保证奖项评审质量,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是经中央批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设立的奖项,旨在奖励在标准化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标准化事业健康发展,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第三条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分为标准项目奖、组织奖和个人奖三个奖项,活动周期为2年。

第四条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评选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及以上单位和干部,不评选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评选处级干部比例原则上控制在20%以内。

规章制度之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

规章制度之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

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篇一:2015安全管理考核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安全管理考核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杜绝员工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不良行为,提升生产现场安全状况,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稳定安全生产形势。

根据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重新修订本安全管理考核规定。

一、安全基础管理考核:(每项考核100-500元)1、未定期召开单位安全生产例会或无记录。

2、未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或无检查整改记录。

3、未按时认真落实各类安全隐患整改。

4、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或有岗无规。

5、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安全承诺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

6、无安全管理考核规定或执行不利。

7、对各类安全事故未及时进行汇报、调查处理并提出预防措施。

8、无特种作业管理档案和特殊工种未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9、安全基础台帐不完善或记录不规范。

10、公司安全例会无故缺席或迟到,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联查等活动。

11、每月无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安排。

车间主任、厂安全科每月未对班组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并签署意见。

13、公司布置各项安全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无故不按时上报各种工作记录、报表、台帐等材料。

14、设备大中修、计划检修作业前未制定检修安全措施或检修过程中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15、未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和按规定检测、监护。

16、未认真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7、对进入生产作业现场的外委施工队等相关方未进行有效管理。

二、班组岗位安全管理考核:(每项考核100-300元)1、每天班前、班后会无安全方面的内容。

2、每周班组安全活动无组织、无记录或记录不全。

3、班组安全检查不认真、检查记录填写不规范。

4、提前写好交接班、巡检、安全检查等各种安全记录内容。

5、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和处理。

6、员工发生违章行为,在场领导和员工未及时纠正与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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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材料管理的相关规定
(征求意见稿)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针对建设部管理要求,结合分公司已经签订的有关《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现对公司材料做相关管理规定,现予下发,征求大家意见:
一、管理主体
采供部门负责材料采购,严格根据分公司提供的计划采购单进行采供。

对采供数量、质量、价格等事项负责。

分公司负责材料入库、验收、出库等日常事项管理。

分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现场工程师、材料管理人员为现场管理责任人。

二、材料采供
1、采供范围
采供范围包括劳务分包合同中规定的甲供材料(包括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砂石、砌体材料、外加剂、钢筋连接套筒、止水条、止水带、止水钢板、现场总配电箱等)以及不属于劳务分包合同中列示的施工必须材料。

劳务分包合同中属于施工方负担的材料由施工方自行采供,公司采供部门不予采供,财务不予报账。

2、计划采供管理
采供部门严格根据分公司提供的计划采购单进行采供。

材料采购前,采供部门应从市场提供多种品牌同质量产品,
报开发商、施工总承包主要负责人审批,经审批选定产品后确定价格,封样保存至工地现场办公室,以备查验。

不属于劳务分包合同中列示的施工必须材料,由分公司办公室发起计划采购单,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签字后交由采供部门进行采供。

劳务分包合同中规定的甲供材料,根据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劳务方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分公司提交按照工程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编制的备料计划及各种材料加工计划(因设计变更引起甲供材料及设备数量的增减,劳务方应于接到变更通知单后3天内提出材料增减用量计划),分公司现场工程师报送材料采供单,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签字后交由采供部门进行采供。

三、材料验收、使用
采供部门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材料清单,并提前通知验收。

分公司材料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一起验收,清点数量无误并在收料单上签字。

施工单位接到材料验收通知未参加验收,则以分公司材料验收数量、质量为准,并无条件在收料单上签字。

施工方验收材料后需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损失,由施工方负责赔偿。

甲供材料由公司提供,施工方负责加工和使用。

施工方应当按照公司材料及现场管理规定,精打细算,妥善加工,通过各种有效措施阻止材料浪费。

施工方根据工程需要,按照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算提
出实体消耗材料需用量计划,分公司审核后双方共同确认。

施工过程中如材料超出双方确认量,按照甲方材料采购价另加5%的采购及管理费从施工工程款中扣除。

如材料节约,节约材料归采供方,采供方按材料采购价的5%奖励施工方。

四、门卫、材料保管人员岗位要求
门卫要按照分公司要求,认真负责,对车辆、人员、材料等出入严格盘查,做好出入登记,明确岗位责任。

材料保管人员要按照分公司和财务开具票据要求,认真负责,对材料数量、质量等严格盘查,按照规定,根据材料出入事实开具票据。

对现场的材料使用进行监督,发现不良现象及时进行纠正。

五、材料核对报送
材料保管人员根据实际发生汇总票据,每月报送材料报表,与财务部门及项目部进行核对记账。

对于甲供材料,开发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报送的票据与总承包单位进行核对,由总承包单位开具收据,注明材料类型款项,列入工程款。

六、财务管理
财务部门必须及时办理入库汇总入账程序(以财务汇总单模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延迟入库手续。

与库房和材料保管人员及时核对,报送材料相关报表。

按照公司付款要求进行材料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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