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管理
肺结核病人管理

(1)结核病是呼吸道传染病,一定要注意不对人咳嗽、不随地吐痰,以减少对家人及周围人群的空气传播; (2)结核病是可以治愈的,要树立治愈肺结核病的信心,与医生密切配合。 (3)坚持按医生制定的化疗方案规则治疗,完成规定的疗程是治好结核病的关键。 (4)服药后可能出现不良反应。如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及时找医生处理,不要自行停药。 (5)原则上治疗满2个月、5个月、6个月(复治病人8个月)到结防机构送痰(晨痰和夜间痰)检查和取药。
肺结核病人治疗须知
4.服药后可能出现副反应。如一旦出现副反应,应及时找医生处理,不要自行停药。 5.治疗满2个月、5个月、6个月(复治病人8个月)要按期送痰到县疾控中心复查,复查请带好夜间痰和晨痰。医生将根据查痰的结果调整治疗方法。 6.结核病是呼吸道传染病,一定要注意不要面对身边的人大声说话、咳嗽,不要随地吐痰。 XX县疾控中心结防科
XX县结核病控制项目免费治疗协议
为了确保接受免费治疗肺结核病人的规则治疗,完成规定的疗程,特制定如下协议: 县疾控中心结防科的义务 1) 免费提供项目规定的抗结核药物,化疗方案为 1、初治涂阳方案, 2、复治涂阳方案 2)如果使用链霉素,则提供强化期配套的一次性注射器和注射用水; 3) 经治医生应向病人讲清病情、服药方法、药物毒副反应及应对方法; 1) 按照医生规定的日期到县疾控中心结核病科取药; 2) 按照医生规定的日期到县疾控中心结核病科送痰标本进行复查; 3) 接受指定的督导员进行督导服药,
(四)落实治疗管理的程序
县级结防医生确定化疗方案后,并将强化期的抗结核药品发给病人,同时填写一份《村医生病人治疗管理通知单》,交给病人,并嘱病人将药品和病人治疗通知一并交给医生。村医生接到《病人治疗管理通知单》后,马上落实督导(村医生督导或家庭督导)。督导治疗工作落实后,及时将《病人治疗管理落实情况反馈单》寄到县结防机构。县疾控中心同时填写一份《病人治疗管理通知单》至乡防痨医生,乡防痨医生收到《病人治疗管理通知单》后,必须在三天内访视村医生与病人,了解并督促落实病人的治疗管理。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第三版)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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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容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第三版)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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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 1.筛查及推介转诊
2.随访管理 3.追踪
三、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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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服务内容
筛查及推介转诊
5.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肺结核患 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存入患者的健康档案, 并将该信息与上级专业机构共享(复印一份上交)
6.管理期间如发现患者从本辖区居住地迁出, 要及时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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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017年考核指标
1.肺结核患者管理率=已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 /辖区同期内经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通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 X 100%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 考核时限:本年度 数据来源:确诊且在辖区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 数;患者健康管理“随访记录表”
明原因消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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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荐其到结核 病定点医疗机构 检查 2.填写转诊单 3.一周内电话随 访
4
随访管理 1.第一次入户随访 2.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以上填写3种表格: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 访记录表、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 肺结核患者服药卡)、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 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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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内容
评估后指导
是否具备患者单独居住 在一个卧室的条件
• •
有条件,患者应单独居住在一个卧室 无条件,尽可能与配偶分床睡(床位应处 在下风向);或头脚睡
患者家中是否能够保持 通风良好
居住房间需定期开窗通风 •南方地区及北方地区的夏季建议通过经常开 窗通风的措施预防传染,每次通风时间应不 少于60分钟。 •北方地区冬季可增加换气扇,换气扇通风方 向应由内向外通风;每日至少早晚通风2次, 每次通风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肺结核病患者管理工作计划

一、背景肺结核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近年来,我国肺结核病疫情仍呈上升趋势。
为有效遏制肺结核病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工作计划。
二、总体目标1. 提高肺结核病患者的发现率、治疗率和治愈率;2. 加强肺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全民防病意识;3. 建立健全肺结核病防治网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规范的治疗;4. 降低肺结核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工作措施1. 加强肺结核病监测与报告(1)建立健全肺结核病监测网络,实现患者信息的实时上报;(2)加强各级医疗机构肺结核病诊疗工作,提高诊断准确率;(3)开展肺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了解疫情动态。
2. 提高肺结核病发现率(1)开展社区肺结核病筛查,对重点人群进行早期发现;(2)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对肺结核病的诊疗工作,提高患者发现率;(3)鼓励患者主动就医,提高患者就诊率。
3. 规范肺结核病治疗与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肺结核病防治规范进行治疗,确保患者得到规范治疗;(2)加强患者治疗过程中的随访与管理,提高治疗依从性;(3)对重症患者进行重点管理,确保治疗效果。
4. 加强肺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1)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肺结核病防治知识;(2)开展肺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病意识;(3)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对肺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水平。
5. 建立健全肺结核病防治网络(1)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实现患者信息的共享;(2)完善肺结核病防治政策,提高防治工作水平;(3)加强与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2. 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防治工作顺利开展;3.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素质;4. 加强监督考核,确保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总结通过实施本管理工作计划,进一步提高肺结核病患者的发现率、治疗率和治愈率,降低肺结核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卫生院肺结核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院肺结核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结核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防治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 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治意识。
4.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肺结核病防治的政策和标准。
三、组织管理1. 成立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设立肺结核病防治科,负责日常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各科室、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肺结核病防治工作,共同做好防治任务。
四、防治措施1. 早期筛查:对所有前来就诊的患者进行肺结核病筛查,对疑似患者进行进一步检查。
2. 诊断与报告:对确诊的肺结核病患者,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按照规定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 治疗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肺结核病治疗方案,确保患者得到规范、有效的治疗。
4. 服药指导:对患者进行服药指导,确保患者按时、按量服药。
5. 跟踪管理:对出院后的肺结核病患者进行定期随访,了解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6. 健康教育:开展肺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防治意识,减少新发病例。
7. 隔离与防护:对确诊的肺结核病患者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8. 信息管理:建立肺结核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对病例信息进行实时更新、统计和分析。
五、责任追究1. 对未按规定报告肺结核病病例的科室或个人,追究相关责任。
2. 对未按规定进行治疗或管理肺结核病患者的科室或个人,追究相关责任。
3. 对因防治措施不到位导致肺结核病传播的单位或个人,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卫生院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我院将进一步加强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基层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管理要点

第一次入户家访的的重要性
看、问、听、核实、分析通过上述的几个动作, 基本预测该患者的患病原因和今后治疗中可能出现 得问题,大概能预料患者的转归情况。
督导记录的书写要点:
• 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层次分明、条理清晰。 • 服用抗结核药物治疗后的各种反应(症状、体征、生理、 心理变化)
五.基层出现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后的 处理
(兴奋、抽搐可以镇静安定注射液)。的针对药物:阿米替林, 卡马西平。维生素B6
• 关节反应:吡嗪酰胺引起尿酸增高,引起全身关节疼痛。 • 处理方法:多喝水。布洛芬、扑热息痛、。 • 降尿酸的药物有别嘌呤醇,溴苯马龙等 • 视力变化:乙胺丁醇(筒状视力)
见,是造成不规则治疗及中断用药的常见原因,应向病人正确说
明,加以指导处理,以保证病人能坚持治疗。
1、过敏性休克的处理 :
• 过敏性休克多为突发,常在用药后5~30分钟内发生,少数 病人在继续用药过程中发生。表现如一般药物过敏性休克, 胸闷、气急、心悸或不安,血压下降;可有抽搐、昏迷、大 小便失禁等。立即以1:1000的肾上腺素0.5~1mg皮下注射, 静脉注射地塞米松5~10mg,氢化考的松200~ 400mg+5%GS1000ml静滴。可推注10%葡萄糖酸钙10~20ml。 吸氧,有喉头阻塞征象者立即气管插管或切开;静滴升压药 如多巴胺、阿拉明、去甲肾上腺素等维持血压。
• HbsAg阳性者在抗结核治疗过程中肝损害发生率高,约为50%, 而阴性者仅为2.4%,故此类病人用药要特别谨慎,用药前、用药 中均应常规检查肝功能。 • 肝功能损害明显、伴有黄疸之急性肝炎或慢性活动性肝炎应暂缓 抗结核治疗,或选用无肝毒性的药物组建化疗方案。
• 复方益肝灵、甘草酸苷、复方甘草酸酐、谷丙转氨酶小于等于正
结核病治疗管理制度

结核病治疗管理制度1. 背景与目的本医院为了规范和优化结核病患者的治疗管理流程,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订立本治疗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建立一个严密的结核病治疗管理体系,确保患者能够及时接受到规范、科学的治疗,减少结核病的传播风险。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治疗结核病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呼吸科、传染科。
3. 治疗管理流程1.建立结核病患者信息系统–患者就诊时需要进行认真的信息登记,包含个人信息、病史、既往治疗情况等。
–患者信息需妥当保管并定期更新。
–医务人员需确保信息的机密性,严禁将患者信息泄露给未授权的人员。
2.确认结核病诊断及治疗方案–结核病患者的诊断需通过临床症状、试验室检查及影像学检查等综合评估。
–确诊后,医务人员应依据患者病情和相关指南,订立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治疗方案应认真记录并经患者及其家属确认。
3.供应规范的治疗服务–医务人员应对患者进行结核病的相关教育,包含病情、治疗方案、药物使用和不良反应等内容。
–患者应按医嘱定时、按量服用抗结核药物,并定期复诊。
–医务人员应定期跟踪患者的病情变动和治疗效果,及时调整治疗计划。
4.监测和管理患者的治疗效果及药物耐药情况–医务人员应定期进行患者的临床评估,包含体征、症状和试验室检查等。
–如显现疗效不佳或药物耐药情况,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并进行药敏试验。
5.防控结核病的传播–医务人员应对结核病患者进行紧密接触者筛查,及时发现并隔离传染者。
–加强手卫生、消毒和通风管理,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搭配相关部门进行结核病的报告和追踪工作,及时掌控疫情。
6.强化医务人员培训及管理–医院应定期组织结核病相关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本领。
–医务人员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制度,酷爱本职工作,不得滥用职权或泄露患者信息。
4. 监督与评估1.医院将定期对结核病治疗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的落地和有效运行。
2.监督评估重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结核病患者信息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肺结核病人管理总结

肺结核病人管理总结
肺结核病人的管理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早期发现与诊断:肺结核病人的早期发现与诊断十分重要。
在疑似病例中,需要
进行相关的检查如胸部X光、痰涂片、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等,以确定是否存在肺
结核感染。
2.持续进行治疗:肺结核病人需要进行长期的抗结核药物治疗,通常需要至少6个
月的时间。
在治疗过程中,应遵循医生的嘱咐,按时服药,并完成整个疗程,以
确保病情得到完全控制。
3.良好的患者教育:肺结核病人需要对疾病有足够的了解,并接受正确的治疗方法
与生活习惯的指导。
患者需要知道肺结核的传染途径、预防措施、治疗方案等,
并在治疗过程中进行定期的复查与监测。
4.进行有效的追踪与管理:肺结核病人的追踪与管理是确保治疗有效性的重要步骤。
这包括定期的随访、病情评估、痰涂片检查等,以及结核菌血清学检测和胸部X
光复查等。
5.密切接触者筛查与隔离:对于与肺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家人、同事等,需进行相关的筛查与检测。
在确诊病例中,需要考虑对患者进行隔离,以防止疾
病的传播。
综上所述,肺结核病人管理需要早期发现与诊断、持续进行治疗、良
好的患者教育、有效的追踪与管理以及密切接触者筛查与隔离等措施的综合应用,才能够有效控制疾病的传播,降低并发症的发生率,提高治愈率。
肺结核患者服务管理制度

肺结核患者服务管理制度一、患者登记和追踪管理制度一旦肺结核患者被确诊,就需要进行登记和追踪管理。
根据我国卫生部的相关规定,所有肺结核患者都需要进行登记,建立个人病历档案,并及时上报给当地卫生部门。
在登记后,患者将被纳入统一的管理系统中,每一个患者都拥有唯一的编号,便于医疗机构对其进行追踪管理。
二、药物供应管理制度肺结核患者需要长期服用抗结核药物,因此药品供应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我国卫生部门会根据患者的临床情况和药物耐受性制定用药方案,并统一组织供应抗结核药物。
患者可以通过医疗机构获取免费药品,同时也可以购买优质的药品。
在服药期间,患者需要定期到医疗机构进行药物复查和监测,确保治疗效果。
三、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在肺结核患者的治疗过程中,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医疗机构需要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这包括定期的临床监测、药物不良反应的处理、相关的健康教育和心理支持等。
医疗机构也需要建立健全的医疗质控制度,确保治疗质量。
四、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对于肺结核患者,宣传教育管理制度也非常重要。
通过宣传教育,可以提高患者的健康意识,促使他们积极配合治疗,遵守医嘱。
医疗机构需要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知识,减少对患者的歧视和误解。
同时,也需要向患者提供全面的健康教育,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五、社会支持管理制度在我国,肺结核患者也可以获得一定的社会支持。
卫生部门会建立相应的社会帮扶管理制度,向无法工作的患者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并为其解决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
同时,也会提供相关的心理支持和心理咨询服务,帮助患者应对情绪问题。
六、监督管理制度为了确保肺结核患者服务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也非常重要。
卫生部门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规定为肺结核患者提供服务。
同时,也需要监督患者的用药情况和治疗效果,确保患者按时服药并积极配合治疗。
以上便是我国现行的肺结核患者服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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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管理肺结核患者采用统一的标准化疗方案之后,实施有效的治疗管理是化疗成败的关键。
只有积极有效的落实患者的治疗管理工作,才能确保患者完成规定的疗程,从而为患者获得最终的治愈提供有效保证。
一、管理对象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均为治疗管理的对象,其中涂阳肺结核患者是重点管理对象。
二、管理内容1、督导患者服用抗结核药品,确保患者做到全疗程规律服药。
2、观察患者用药后有无不良反应,对有不良反应者应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患者完成规定的疗程。
3、督促患者定期复查,掌握其痰菌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4、采取多种形式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及家属督促服药的责任心。
5、保证充足的药品储备与供应。
三、组织与分工在不住院条件下,对活动性肺结核患者进行治疗管理的机构及相关人员进行分工。
(一)县(区)结防机构1、执行统一的短程标准化治疗方案,为肺结核患者提供免费抗结核药品。
2、向患者做好有关结核病治疗方面的健康教育,使每一位患者了解结核病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
3、给患者发放肺结核患者联系卡,与其签订治疗管理协议。
4、通过电话、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或书面等形式,将患者的诊断信息告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厂矿、企事业单位医务室的医护人员,并指导其开展对患者的治疗管理工作。
5、定期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厂矿、企事业单位医务室的医护人员和肺结核患者进行督导。
6、对肺结核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考核、分析和评价。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接到县(区)结防机构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诊断信息后,应立即对患者进行访视,并落实患者的治疗管理工作。
同时要在“乡镇肺结核患者管理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乡镇肺结核患者管理登记本填写说明:(1)编号:从“1”号编写,逐人按顺序填写。
(2)现住址:农村患者要注明乡、村组和门牌号,城区患者要注明至街道和门牌号。
(3)诊断分型:按照收到“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通知单”上的结果填写,分为原发性肺结核(简写为Ⅰ)、血行播散性肺结核(简写为Ⅱ)、继发性肺结核(简写为Ⅲ)、结核性胸膜炎(简写为Ⅳ)和其他肺外结核(简写为Ⅴ)。
【注:单独的Ⅰ、Ⅱ、Ⅲ、Ⅳ、Ⅴ型患者按各自分型填写;如果Ⅰ、Ⅱ、Ⅲ并发Ⅳ、Ⅴ填写为Ⅰ、Ⅱ、Ⅲ并发Ⅳ或Ⅴ】(4)治疗分类:按照收到“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通知单”上的患者分类,在相应的栏内填写,分为“初治涂阳”、“初治涂阴”和“复治涂阳”。
(5)登记分类:按照收到“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通知单”上的登记分类填写,分为“新患者”、“复发”、“返回”、“初治失败”和“其他”。
(6)本次始治日期:按照收到“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通知单”上注明的日期填写。
(7)化疗方案:按照收到“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通知单”上的化疗方案,在相应的栏内填写,分为“2H3R3Z3E3/4H3R3”或“2HRZE/4HR”、“2H3R3Z3E3S3/6H3R3E3”或“2HRZES/6HRE”及其他方案。
(8)治疗前痰涂片:按照收到“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通知单”上的结果填写。
(9)治疗后痰涂片检查月份:初治第2、5、6月末,复治第2、5、8月末。
(10)治疗转归结果:在督导过程中及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时获得,分为“治愈”、“完成疗程”、“结核死亡”、“非结核死亡”、“失败”、“丢失”、“不良反应”、“诊断变更”、“拒治”和“转入耐多药治疗”等,将符合的结果填写在相应栏目内。
(11)备注:填写需要特别说明的事宜。
2、对每位患者在全疗程中至少访视4次,了解患者治疗情况,督导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和其他督导人员实施直接面视下的短程化疗,并将访视结果记录在“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上。
(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企事业单位医务室的医护人员1、每次督导患者服药后,按要求填写“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
2、患者如未按时服药,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患者中断服药。
3、一旦发现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或中断用药等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医师并采取相应措施。
4、督促患者定期复查,协助收集痰标本。
5、患者完成全程治疗后,督促患者将“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送至县(区)结防机构归档保存。
6、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实施督导化疗有困难的地区,可选择具备一定文化水平的志愿者(如村干部、小学教师、学生等)或家庭成员进行培训,以代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实施督导化疗。
四、管理方式为保证肺结核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能坚持规律用药,完成规定的疗程,必须对治疗中的患者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
(一)治疗管理方式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管理方式有全程督导化疗、强化期督导化疗、全程管理和自服药。
1、全程督导化疗指在肺结核患者的治疗全过程中,患者每次用药均在督导人员直接面视下进行。
涂阳患者和含有粟粒、空洞的新涂阴患者,应采用全程督导化疗的治疗管理方式。
2、强化期督导指在肺结核患者治疗强化期内,患者每次用药均在督导人员直接面视下进行,继续期采用全程管理。
非粟粒、空洞的新涂阴肺结核患者及结核性胸膜炎患者,应采用强化期督导的治疗管理方式。
3、全程管理指在肺结核患者治疗全过程中,通过对患者加强宣教,定期门诊取药,家庭访视,复核患者服药情况(核查剩余药品量、尿液抽检等),误期(未复诊或未取药)追回等综合性管理方法,以保证患者规律用药。
具体做法为:(1)做好对肺结核患者初诊的宣教,内容包括解释病情,介绍治疗方案、药品剂量、用法和不良反应,以及坚持规则用药的重要性。
(2)定期门诊取药,建立统一的取药记录,强化期每2周或一个月取药1次,继续期每月取药1次。
凡误期取药者,应及时通过电话、家庭访视等方式追回患者,并加强教育,说服患者坚持按时治疗。
对误期者,城镇要求在3天内追回,农村在5天内追回。
(3)培训患者和家庭成员,使其能识别抗结核药品,了解常用剂量和用药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并督促患者规则用药。
(4)全程管理也应使用“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由患者及家庭成员填写。
(5)家庭访视:建立统一的访视记录,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接到新的治疗患者报告后应尽早做家庭访视,市区1周内、郊区10天内进行初访,化疗开始后至少每月家庭访视1次,内容包括健康教育,核实服药情况,核查剩余药品量,抽查尿液,督促患者按期门诊取药和复查等。
(6)做好痰结核菌的定期检查工作,治疗期间按规定时间送痰标本进行复查。
4、自服药指虽然已对肺结核患者进行了规范化疗的宣教,但因缺少有效管理而自服药的患者。
(二)督导治疗管理人员1、督导治疗管理人员分类参与肺结核患者督导治疗管理人员包括:(1)医务人员:县(区)结防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预防保健工作任务的医务人员,可对结核病患者进行督导治疗管理。
(2)家庭成员:结核病患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及与患者一起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年龄在15岁以上,具备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经过村级医生培训后能够督促管理患者服药、复查和填写相关记录者,也可对结核病患者进行督导治疗管理。
(3)志愿者:除医务人员和家庭成员外,志愿承担对结核病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的人员,如教师、学生、已治愈的结核病患者及其他人员等。
年龄在18岁以上,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经过结防医生培训后能够督促管理患者服药、复查和填写相关记录者,也可对结核病患者进行督导治疗管理。
2、督导治疗管理人员的选择患者的治疗管理,原则上由医务人员进行督导。
如果患者居住在距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超过1.5km,或者村级医生无法承担督导任务时,可以实行家庭成员督导或者志愿者督导。
接受国家耐多药结核病治疗方案的患者,必须由医务人员进行督导。
3、督导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1)应根据肺结核患者实际情况确定服药地点和时间,面视患者服药;(2)患者如未按时服药,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3)每次督导服药后,按要求填写“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4)一旦发现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或中断用药等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医师并采取相应措施;(5)督促患者定期复查,协助收集痰标本;(6)患者完成全程治疗后,督促患者及时将“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送至县(区)结防机构归档保存。
(三)治疗管理步骤1、化疗前宣传教育向患者及家庭成员详细说明肺结核治疗期间的各项要求,使患者能够主动配合治疗。
每个患者的宣教时限不少于10分钟,宣教的主要内容为:肺结核是可以治愈的;规律治疗是能否治愈的关键;国家对肺结核患者实行免费抗结核治疗;结核病治疗后很快就能消除传染性,但在治疗痰菌没有阴转前,不要向周围人群大声说话、咳嗽或打喷嚏。
2、发放联系卡为每位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免费发放“联系卡”,方便患者与医生保持联系。
3、签订治疗协议。
4、落实督导治疗县(区)级结防医生根据“指南”的要求确定患者化疗方案后,填写“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通知单”,并由患者带回,交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保存。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接到“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通知单”后,立即落实督导治疗。
县(区)结防机构同时填写一份“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通知单”,发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防医生,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防医生收到“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通知单”后,必须在3天内访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和患者,了解患者治疗管理落实情况。
5、培训督导治疗管理人员督导治疗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参与患者服药督导工作。
医务人员的培训应纳入常规的业务技术培训,家庭督导员和志愿者由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进行培训。
(1)培训方法由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向家庭督导员或志愿者讲述培训内容。
培训结束后,考核督导员培训的主要内容。
对不能正确回答的相关内容要重复培训。
(2)培训内容①结核病防治基本知识,如防止结核病传染的方法、治疗疗程等。
②患者所用药品的名称、每次用药剂量和方法。
③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按照化疗方案的要求每日或隔日服药。
患者误期未服,每日服药者应顺延服药时间,隔日服药者应在24小时内补上。
④药品常见不良反应,如有不良反应,及时督促患者找医生处理。
⑤在患者服药期间,原则上在治疗满2个月、5个月、6个月(复治8个月)时,督促患者带晨痰和夜间痰到结防机构复查,复查的具体时间见“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背面。
⑥做好患者每次服药记录。
6、药品保管患者将抗结核药品带回后,交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保存。
对实施家庭成员或志愿者督导的患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每2周向负责督导治疗管理的人员发放一次药品。
7、实施督导服药县级结防医生必须为每例接受抗结核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填写一份“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该卡由负责督导患者治疗管理的人员保存并填写治疗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