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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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十三五”时期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有关政策精神,我们编制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为深入推进“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回顾和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以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集约利用能源资源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二五”的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成效——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增速放缓。

2015年全国公共机构约175.52万家,能源消费总量1.83亿吨标准煤,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4.26%,用水总量125.31亿立方米,约占全社会城镇用水总量的16%。

“十二五”时期,能源消费总量、用水总量年均增速较“十一五”时期分别下降了1.43、1.58个百分点。

——能源消费结构渐趋优化。

2015年公共国管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6月28日机构能源消费结构:电力占45.37%,原煤占30.86%,其他占23.77%。

与2010年相比,电力比重上升了11.07个百分点,原煤下降了17.16个百分点。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

2015年,全国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370.73千克标准煤/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20.55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用水量25.35立方米/人。

与2010年相比,人均综合能耗下降了17.1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了13.88%,人均水耗下降了17.84%。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湖北省“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合作单位的公告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湖北省“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合作单位的公告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湖北省“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合作单位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5.29•【字号】•【施行日期】2019.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湖北省“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合作单位的公告“十四五”时期是湖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开局五年,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需要对中长期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问题开展深入研究。

为进一步凝聚共识、集思广益,更好发挥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我委经广泛征集多方意见,论证确定了一批湖北省“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其中,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单位的研究课题有17个(见附件1)。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研究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全面推进“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布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社会主要矛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事关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长远的重要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以用为主、虚实结合、远近结合的原则,研究提出既符合长远目标要求、又能在未来一个时期推进实施的思路和举措,作为“十四五”规划思路起草和纲要编制的重要基础。

1.紧扣时代主题。

根据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要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新目标,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把事关湖北“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关键领域的重要问题研究深、研究透。

2.强化战略导向。

围绕构建“一芯驱动、两带支撑、三区协同”的区域和产业布局,加强全要素、全产业链、全地域地统筹谋划,同时,注重前瞻性和引领性,使研究成果更加符合湖北发展特点,遵循发展规律。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2.01.29•【文号】发改能源〔2022〕209号•【施行日期】2022.0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2〕2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22年1月29日“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新型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也是催生国内能源新业态、抢占国际战略新高地的重要领域。

“十三五”以来,我国新型储能行业整体处于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的过渡阶段,在技术装备研发、示范项目建设、商业模式探索、政策体系构建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市场应用规模稳步扩大,对能源转型的支撑作用初步显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为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内生动力、以市场机制为根本依托、以政策环境为有力保障,积极开创技术、市场、政策多轮驱动良好局面,以稳中求进的思路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发改委、能源局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doc

发改委、能源局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doc

发改委、能源局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年能源发展主要目标是:——能源消费总量。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 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1亿吨以内。

全社会用电量预期为6.8~7.2万亿千瓦时。

——能源安全保障。

能源自给率保持在80%以上,增强能源安全战略保障能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提高能源清洁替代水平。

——能源供应能力。

保持能源供应稳步增长,国内一次能源生产量约40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39亿吨,原油2亿吨,天然气2200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7.5亿吨标准煤。

发电装机20亿千瓦左右。

——能源消费结构。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

发电用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55%以上。

——能源系统效率。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 年下降15%,煤电平均供电煤耗下降到每千瓦时310克标准煤以下,电网线损率控制在6.5%以内。

——能源环保低碳。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

能源行业环保水平显著提高,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显著降低,具备改造条件的煤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能源普遍服务。

能源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实现基本用能服务便利化,城乡居民人均生活用电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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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9.07
【实施日期】2017.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为深入贯彻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机制、规模指标和保障措施。

现将《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
各市要进一步提高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新旧动能转换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在对本地区资源禀赋、土地条件、生态环境、电网接入、产业发展等因
素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依据国家下达我省“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及建设规模,结合全省能源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合理确定本地区“十三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总体目标和项目布局,既为扩大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提高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提供支撑,又要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规范有序发展。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一、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十三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比重提高,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实现可再生能源消费量稳步增长,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投资增长,推动可再生能源政策制定,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利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利用的绿色发展。

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具体措施1、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

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比重提高,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实现可再生能源消费量稳步增长,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投资增长,推动可再生能源政策制定,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利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利用的绿色发展。

2、加强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

加强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创新,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普及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改进和更新,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深入研究,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3、加强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加强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结构调整,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技术创新,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规模化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绿色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国际合作,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投资增长,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市场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政策制定,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和利用。

三、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支持1、加强政策支持。

加强政策支持,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投资增长,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政策制定,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利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利用的绿色发展。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5.04.13•【文号】国能综新能〔2015〕177号•【施行日期】2015.04.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能综新能〔2015〕177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国家地热能中心,国家海洋技术中心,风能协会,光伏专委会,有关研究机构:为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及国家能源局“十三五”能源规划工作方案,统筹考虑能源、电力规划及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专项规划,现就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是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优化能源结构、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是“十三五”时期指导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理顺可再生能源发展思路、明确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优化可再生能源产业布局、促进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打造中国能源升级版的战略部署,把做好可再生能源规划作为转变能源发展方式、调整能源结构的重要任务,科学提出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明确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重点任务、重大利用措施以及体制机制创新方案,为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15%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的战略目标、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可再生能源机遇挑战并存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可再生能源机遇挑战并存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可再生能源机遇挑战并存
2016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对于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推进发展动
力转换,实现十三五能源发展起好步开好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能源是经
济社会发展的动力,近日,《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刚刚通过审议便成为了全社
会关注焦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强调,能源战略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柱,十三
五期间要集中力量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特别是新能源并网技术和储能、微网
技术上取得突破。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也明确指出,优化风电、光伏的布局,力争用两年时间将弃风、弃光率控制在5%左右的合理水平。

除此之外,国家能源局在本周还相继印发了《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和《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

水电规划中明确提出,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8
亿千瓦,年发电量1.25 万亿千瓦时,在非化石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保持在50%以上。

风电规划指出,到2020 年底,国内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要确保达到2.1
亿千瓦以上,同时对每个省份都给出了具体目标;规划还指出到2020 年应达到
最低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的要求。

近年来,在环境污染、气候变化以及能源革命的多重因素影响下,清洁
能源在我国发展势头迅猛。

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累计新增非石化能源装
机2.7 亿千瓦,2015 年末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5.3 亿千瓦,占全国总装机比重由2010 年25%提高到2015 年的3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由2010 年的8.6%,提高到2015 年的12%。

在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是否还能保持如此良好的发展势头?哪些领
域将加速发展?中国电力新闻网以及中电传媒微博、微信、论坛发起关于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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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近日,湖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印发湖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鄂发改能源〔2017〕194号)。

规划“十三五”时期,可再生能源新增发电装机872万千瓦,其中常规水电207万千瓦,风电36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27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35万千瓦。

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累计达4810万千瓦,占全省电力装机总容量57%,非水电可再生能源装机累计达950万千瓦,其中风电5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35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100万千瓦,占全省电力装机总容量11.5%;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总用电量37.7%,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总用电量7%。

原文地址:/news/107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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