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公法、私法的划分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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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的法律体系研究

古罗马的法律体系研究

古罗马的法律体系研究古罗马是历史上一个伟大而复杂的文明,其独特的法律体系对其成为一个强大帝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古罗马的法律体系深受古希腊和埃及等文明的影响,同时也为后来的法律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古罗马的法律体系主要由两个组成部分构成:公法和私法。

公法主要涉及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而私法则关注个人和个人之间的权益。

古罗马的法律体系严格规范了公民和政府之间的权利和责任,为整个罗马帝国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公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罗马的法律概览,也被称为各种制定规定的法律公约。

这些法律公约包括《十二表法》以及后来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十二表法》是公元前5世纪末的一份由罗马参议会批准的法典,它是古罗马最早的法律体系之一,对后来的法律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十二表法》主要涉及土地、婚姻、犯罪和债务等方面的规定,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为古罗马的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私法方面,古罗马的法律体系注重保护个体权益和合同履行。

私法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自由自治,即个体在国家法律限制之下有权自行处理自己的事务。

这一原则对于个体权益的保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古罗马的私法还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合同制度,规定了合同订立、履行和违约的规则,为经济活动提供了保障,并促进了商业交流和贸易的繁荣。

同时,公法和私法之间还存在着一些交叉点。

例如,古罗马对于罪犯的处罚既有公法的规范,又有私法的规定。

在公法方面,古罗马的法律制定了严厉的刑罚制度,包括鞭挞、流放和死刑等。

而在私法方面,刑法则规定了人们对于犯罪行为的赔偿和惩罚。

这一综合的法律体系确保了公民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古罗马的法律体系在古代世界中享有盛誉,并对后来的法律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尤其是罗马法,被认为是现代法学的奠基之作,对于大陆法系(包括许多欧洲国家的法律体系)和英美法系的形成有着深远影响。

古罗马的法律体系还为后来的法律思想家提供了启示,如托马斯·阿奎那和约翰·洛克等人,他们的思想对西方法律文明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

罗马帝国法律规定(3篇)

罗马帝国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罗马帝国,作为古代世界最伟大的帝国之一,其法律体系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罗马法是古罗马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产物,是西方近代法律制度的基石。

本文将从罗马帝国的法律渊源、法律体系、主要法律制度以及影响等方面,对罗马帝国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二、罗马法渊源1. 民事习惯法罗马法渊源最早可追溯至罗马共和国时期。

当时,罗马社会主要依靠民事习惯法来调整社会关系。

这些习惯法包括婚姻、继承、财产等方面的规定。

2. 成文法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成文法逐渐取代了习惯法。

成文法主要包括:(1)十二铜表法:公元前451年,罗马颁布了世界上最早的成文法——《十二铜表法》。

这部法律主要规定了罗马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对后世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2)尤斯图提乌斯法典:公元前451年,罗马颁布了《尤斯图提乌斯法典》,这是罗马第一部完整的成文法典,主要规定了罗马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3)萨比努斯法典:公元前449年,罗马颁布了《萨比努斯法典》,这是罗马第一部涉及婚姻、继承、财产等方面的成文法典。

3. 法官告示法官告示是罗马法渊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会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和适用,这些解释和适用形成了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告示。

4. 皇帝敕令皇帝敕令是罗马法渊源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

皇帝敕令主要包括敕令、敕示、敕告等形式,是皇帝对法律事务的指示和规定。

三、罗马法律体系1. 公法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等。

公法在罗马法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

2. 私法私法主要调整公民之间的私人关系,包括民法、商法等。

私法在罗马法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

四、罗马主要法律制度1. 婚姻法罗马婚姻法规定,婚姻是男女双方基于合意而成立的合法关系。

婚姻法主要规定了婚姻的成立、解除、继承等方面的内容。

2. 继承法罗马继承法规定,公民在去世后,其财产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继承法主要规定了继承人的资格、继承份额、继承方式等内容。

古代罗马帝国的法律体系

古代罗马帝国的法律体系

古代罗马帝国的法律体系古代罗马帝国在历史上被赞誉为法治社会的典范,其法律体系对人类法律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整个罗马帝国时期,秩序稳定、法治严明的法律体系得以建立和发展。

本文将探讨古代罗马帝国的法律体系,旨在展示其特点和重要性。

1. 法律的起源和基础古代罗马的法律体系可追溯到罗马共和国时期,其基础在于早期罗马的习俗法(ius civile)。

习俗法是以罗马人的传统观念和社会实践为依据的法规,通过习惯而得以确立。

这些法律规范旨在保护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秩序。

2. 公法体系古代罗马帝国的法律体系构建了一套健全的公法体系,维护着帝国的正常运转。

公法包括帝国法(ius imperium)以及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

帝国法赋予皇帝极高的法律地位和权力,包括对公民的赋予法律权利和执行公民义务的能力。

公民权利和义务涵盖诸如财产权、婚姻与家庭法、继承法等方面。

3. 私法体系古代罗马帝国的私法体系是其法律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私法涉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保护私人财产和个人权益。

私法的基础在于民事法(ius civile),也称为罗马公法。

这些法规依据自然法、正义和公平原则制定,以确保公正与法律的适用。

4. 法官和法庭在古代罗马帝国,法官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负责解读和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适用性。

法庭作为法官和律师进行辩论和审判的场所,起到公正裁决争议的作用。

而且,罗马帝国还采取了陪审团制度,由一定数量的公民组成陪审团,制定裁决判决的决策。

5. 非罗马公民的法律地位罗马帝国征服了众多地区和民族,如何处理非罗马公民的法律地位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

为了维护统一的帝国法律体系,罗马帝国实行了市民权扩大政策。

通过赋予非罗马居民罗马市民权,他们可以与罗马公民享有相同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实现了法律上的平等。

6. 法学家和法律文化传承古代罗马在法律领域还孕育了众多优秀的法学家,他们的著作对于后世法律学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简述罗马法的主要内容

简述罗马法的主要内容

简述罗马法的主要内容
罗马法是古罗马法律体系的基础,也是欧洲大陆法系和民法体
系的源头。

它对后世的法律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了解罗马
法的主要内容对于理解现代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了私法和公法两大部分。

私法主
要涉及民事关系,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合同和继承等方面的规定。

公法则涉及国家政权的组织和行使,包括宪法、行政法和刑法等。

在私法方面,罗马法对人身权的保护非常重视。

它规定了个人
的基本权利,如生命权、身体权和名誉权等。

此外,罗马法对财产
权的规定也非常完善,包括财产的获取、转让和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在合同和继承方面,罗马法也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制度,规定了合同
的成立和效力条件,以及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在公法方面,罗马法对政权的组织和行使进行了规定。

它建立
了国家的基本法律框架,包括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权分配等。

此外,罗马法还规定了国家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犯罪行为的处罚
和制裁等。

除了私法和公法,罗马法还包括了一些横跨私法和公法的内容。

比如,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等规定了司法程序和审判程序等方
面的内容,属于私法和公法的交叉领域。

总的来说,罗马法的主要内容涵盖了私法和公法两大部分,对
个人权利和国家政权进行了全面的规定。

它为后世的法律体系奠定
了坚实的基础,对现代法律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因此,了解罗
马法的主要内容对于理解现代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简述罗马法的主要内容

简述罗马法的主要内容

简述罗马法的主要内容罗马法是古罗马时期的一套法律体系,对现代法律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的分类、法律的主体、法律的程序和法律的制度等方面。

下面我们将简要介绍一下罗马法的主要内容。

首先,罗马法对法律进行了分类。

罗马法将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类。

公法包括宪法、刑法和行政法等,主要涉及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私法包括民法和商法等,主要涉及私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这种分类对后来的法律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了现代法律分类的基础。

其次,罗马法对法律的主体进行了规定。

在罗马法中,法律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而法人则是指具有法律地位并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或团体。

这种对法律主体的规定,为后来的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法人的概念和地位的确立具有重要的意义。

再次,罗马法对法律的程序进行了规定。

在罗马法中,法律的程序包括诉讼程序和非诉讼程序两种。

诉讼程序是指通过法庭解决争议的程序,而非诉讼程序则是指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争议的程序,如和解、调解等。

这种对法律程序的规定,为后来的诉讼制度和非诉讼解决争议方式提供了范本。

最后,罗马法对法律的制度进行了规定。

在罗马法中,法律的制度包括契约制度、物权制度和继承制度等。

契约制度规定了合同的成立、效力和解除等问题,物权制度规定了财产权的产生、变动和灭失等问题,继承制度规定了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等问题。

这种对法律制度的规定,为后来的合同法、物权法和继承法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总之,罗马法作为古代法律体系的代表,对现代法律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罗马法对法律的分类、主体、程序和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后来的法律体系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因此,我们有必要深入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现代法律体系。

古罗马的法律制度与司法制度

古罗马的法律制度与司法制度

古罗马的法律制度与司法制度古罗马法律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罗马王国时期。

在罗马王国时期,法律是由国王裁定的,他也是唯一的最高法官。

在罗马共和国时期,法律制度变得更加完善。

罗马共和国时期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一直延续到罗马帝国时期。

这些法律对现代法律系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罗马共和国时期的法律制度采取了一种复杂的法律体系。

这个法律体系由两部分组成:公法和私法。

公法主要涉及国家和公民之间的关系,私法主要涉及个人之间的关系。

罗马的法律制度十分注重严格的程序和程序的公正性。

在公民与国家之间的诉讼中,法官必须坚持宣誓就公正行事,并且仅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裁决。

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时期的司法制度也非常注重程序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罗马的法官是由公民选举产生的。

法官通常需要具备极高的法律知识和品德。

在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时期,还出现了稳定的法庭体系。

在这个体系中,最高法院位于罗马市中心,下面是各地的地方法院和议员法庭。

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时期的司法制度还采用了一种被称为审判的制度。

这种制度通过仔细的思考和分析,使法律能够更精确地适应不同的情况。

当法官和陪审团在审理案件时,他们需要详细了解案件的背景和证据,并对案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讨论。

这种审判制度有助于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进而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公正。

另外,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时期的法律和司法制度还包括了一种被称为拉丁语的官方语言。

这种语言在罗马帝国时期得到了广泛地应用。

拉丁语在罗马的法律和司法制度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因为拉丁语是一种非常精确和明确的语言,很适合用来描述和定义法律概念和规则。

这种语言也被广泛地应用于法律文献中,尤其是在《罗马法典》中。

在总体上,古罗马的法律和司法制度具有许多优点。

它注重过程的公正性、程序的客观性和法律的适应性。

虽然这些法律和司法制度在现代已经失去了实用性,但是它们的影响仍然存在。

许多现代法律和司法制度都源于古罗马的法律和司法制度。

我们学习古罗马法律和司法制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现代法律制度的源头。

罗马法的知识结构

罗马法的知识结构

罗马法的知识结构罗马法是指古罗马在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6世纪期间所制定和实行的法律体系。

它对欧洲大陆法系和其他许多国家的法律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

罗马法的知识结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法律的分支、法律的层次和法律的原则。

一、法律的分支罗马法可分为私法和公法两大分支。

1. 私法私法是指规范私人关系的法律规则。

它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合同法等。

在罗马法中,私法是根据人的个体特征来规定的,它主要关注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私法在罗马法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对后来的法律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

2. 公法公法是指规范国家与个人、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规则。

它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等。

在罗马法中,公法是以国家为中心,用来维护国家统一和公共利益的法律规则。

公法在罗马法中同样具有重要地位,为后来的法律体系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法律的层次罗马法中法律的层次结构主要分为宪法、普通法和法令法三个层次。

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它是其他法律的根据和依据。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组织结构和权力分配,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在罗马法中,宪法是最重要的法律,它对其他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约束力。

2. 普通法普通法是指由法官根据惯例和判例形成的法律规则。

它是罗马法中重要的法律来源之一。

普通法的特点是灵活性和适应性强,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更。

3. 法令法法令法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规则。

它是罗马法中另一个重要的法律来源。

法令法具有明确的规范性和强制性,对公民和组织具有直接约束力。

三、法律的原则罗马法中有一些重要的法律原则,它们对法律的解释和适用具有指导性作用。

1.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罗马法中最基本的原则之一。

它要求法律对所有人都应当公平适用,不偏袒任何一方。

2. 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罗马法中另一个重要的原则。

它要求个人在法律关系中应当保持诚实和信用,遵守合同和承诺。

3. 无过度规定原则无过度规定原则是指法律应当避免对个人权利进行过度规定和限制,保护个人的自由和尊严。

罗马帝国时期法律规定(3篇)

罗马帝国时期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罗马帝国时期,即公元前27年至公元476年,是罗马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

在这个时期,罗马帝国经历了从共和国到帝国,再到分裂的过程。

罗马法律作为维护国家统治、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工具,对后世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旨在探讨罗马帝国时期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特点及其影响。

二、罗马帝国时期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1. 公法(1)公民法:公民法是罗马法的基础,规定了公民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主要包括《十二铜表法》、《尤斯提尼安法典》等。

(2)万民法:万民法是适用于罗马帝国境内所有自由民的法律。

主要包括《法学阶梯》、《法学汇编》等。

2. 私法(1)物权法:物权法规定了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

主要包括《法学阶梯》中的物权法部分。

(2)债权法:债权法规定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主要包括《法学阶梯》中的债权法部分。

(3)继承法:继承法规定了遗产的继承与分配。

主要包括《法学阶梯》中的继承法部分。

3. 程序法程序法规定了法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

主要包括《法学阶梯》中的诉讼法部分。

三、罗马帝国时期法律规定的特点1. 系统化:罗马帝国时期法律规定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包括公法、私法和程序法。

2. 统一化:罗马帝国时期法律规定在帝国境内普遍适用,实现了法律的统一。

3. 实用性:罗马帝国时期法律规定注重实际应用,强调法律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4. 人性化:罗马帝国时期法律规定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和关怀,如《尤斯提尼安法典》中对奴隶地位的改善。

5. 普遍性:罗马帝国时期法律规定适用于帝国境内的所有自由民,包括罗马公民和非罗马公民。

四、罗马帝国时期法律规定的影响1. 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影响:罗马帝国时期法律规定为后世法律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如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受到了罗马法的影响。

2. 对社会关系的影响:罗马帝国时期法律规定调整了社会关系,维护了社会秩序和稳定。

3. 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罗马帝国时期法律规定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贸易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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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课程报告封面题目:古罗马公法、私法的划分及其意义******学号:*************班级:2012春法学(专)分校:合肥市阜南路15号分校2012年12月1日目录一.摘要 (3)二.关键词 (3)三.公法、私法划分之缘起 (3)四.公法、私法划分之发展 (7)五.公法、私法划分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意义 (9)(一) 公、私法的划分能提高人们对个人权利的认 (10)(二) 公、私法的划分有利于对公权力的有效控 (11)五.结论 (11)六.参考文献 (12)古罗马公法、私法的划分及其意义摘要: 公、私法的划分自罗马法学家提出以来, 历经几千年的发展传承至今, 无论是对大陆法系还是普通法系的发展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同时, 公、私法的划分对我国法治建设也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我国在法治建设过程中应注意吸收公法、私法划分的合理成份。

关键词: 公法; 私法; 公、私法的划分; 罗马法一、公法、私法划分之缘起众所周知, 罗马法对后世法律发展的影响源远流长。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曾在《罗马法精神》中写道,“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 第一次以武力, 第二次以宗教, 第三次以法律。

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 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而将法律划分为公法与私法, 并将这种划分作为整个法律体系的内在结构, 也是罗马法的首创。

古罗马著名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 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

”[2 ]这意味着公法规范是强制性的, 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遵守; 私法是任意性的, 可以由当事人的意志而更改。

后来的查士丁尼的《法学总论——法学阶梯》肯定并继续了这种划分, 其规定,“公法的规范不得由个人之间的协议而变更”, 私法的原则是,“对当事人来说,‘协议就是法律’”。

罗马法中公法与私法的范围, 及其二者的关系,因时代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比如, 最初罗马法把诉讼法放在私法中, 认为民事诉讼是为了私人的利益, 有关诉讼程序的规定, 属于私法的一部分。

同时, 它还把盗窃、诽谤等看作是侵犯私权的行为, 属于私法的规范对象。

随着国家管理职能的健全, 一些原属于私法的问题, 也逐渐纳入了公法的范畴。

但是, 总的说来, 罗马法私法比公法发达, 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私法体系。

而公法的完整性、系统性和完善程度都远不能与私法相比。

罗马法关于公法与私法的分类, 并不能简单的归因于哪个法学家的即兴之说, 其背后隐藏着现实的社会政治动因和经济动因。

一方面罗马共和国在其兴起过程中, 一直进行对外扩张以扩大疆域, 导致很长一段时间内特别是共和国末叶时期战争频繁, 诸如公元前90 年至前89 年的社会战争, 公元前73 年至71 年的斯巴达克奴隶起义等等。

同时, 随着罗马的国家政体由共和制变为帝制, 国家元首的权力急剧扩张, 到帝国时期, 与元首共掌大权的元老院虽仍保持着其显要地位, 但元老院的活动实质上已处于君主的提示和指导甚至是控制之下。

这样, 国家不稳定因素的存在以及国家政体的变动使得相关的法律——关于罗马国家稳定的法律, 即公法也需要随之发生改变, 否则, 国家就会出现法律危机和更大的动荡。

在这种情况下, 公法成为统治者维护国家政体稳定, 维持统治秩序的工具。

而且, 公法总是处于变动之中的, 后法优于前法, 君主的敕令又具有绝对的权威, 使得公法本身缺乏体系性、整体性。

特别是后来, 皇帝的权力日益扩大, 法律一般不由地区大会和元老院制定, 而皇帝的敕令成为最主要的法律渊源。

公法的变动性再加上君主个人主观意志因素, 公法的体系性、逻辑性更差了, 公法实质上成为一种统治命令, 它本身不可能产生除统治之外的法律价值, 它的效力依据只是国家的权威和强力, 其除了满足国家统治的需要外, 在理论上毫无其他内容。

同时基于上述因素, 罗马法学家认为从事公法的研究是危险的、无意义的, 法学家谨小慎微地避开了这个危险的禁区而将注意力都集中在私法上。

另一方面是发达的简单商品经济。

当时罗马帝国在对外扩张的过程中为了彻底征服地中海沿岸各国, 不得不对这些地区悠久的贸易传统予以必要的尊重和保护, 同时也保护了来往于沿岸诸国的行贩、商人、地主的利益并得到了这些阶层的支持, 逐渐地罗马帝国对贸易的重视导致了社会阶级结构的改变, 行贩、商人、地主逐步步入了主流社会。

而与此同时, 传统的农业经济慢慢被以商品交换为基础的简单商品经济所取代。

正是由于当时简单商品经济的发展得到了统治者的支持和保护, 商品交换的基本原则也顺理成章的被统治阶级所认可和采纳, 这些原则包括市场地位平等原则、财产权不受非法侵犯原则、公平交易原则等等。

反映在法律观念上, 即是罗马法注重对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私法体系、私法概念和私法内容由此得以产生和发展。

罗马法学家认为, 整个法就在于不是获得就是保持或减少。

实际上, 诉诸法律或者是为了以某种方式使某物成为某人的, 或者是某人以某种方式保持自己的物品或权利, 或者以某种方式转让或丧失它们。

罗马法对于个人利益的尊重和维护使得罗马帝国的多元化社会结构保持长期的相对稳定。

[3 ]这样, 罗马私法高度发达, 在后世, 人们所称的罗马法主要系指罗马私法。

罗马法关于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虽然揭示了公法和私法的一些特征, 但罗马法的发展主要集中在私法, 公法研究很不发达, 它基本上属于主权者任意处置的领域。

可以说, 罗马法关于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分类, 实际上是为了给私法定位, 着重于对私的规范的强调, 并且没有形成与私法相对应的系统的公法理论。

公法的短缺使罗马法公私法的划分远没有达到一种对成熟的法律体系进行宏观划分的地步。

二、公法、私法划分之发展在中世纪, 由于罗马法的复兴, 以伊纳留斯、阿库修斯、巴尔杜斯为代表前注释法学派的法学家们在他们的著作和他们在罗马课程的讲授中仍保持着罗马法关于公法与私法划分的传统。

但是, 这一时期的公法关系仍然由王室立法和习惯法来调整, 因而尽管罗马法对西欧中世纪各民族各地区法律制度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但在公法方面却没有提供范例。

17、18 世纪以来, 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中央集权统一国家的形成, 为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使公法的地位大大提高, 传统中仅具有工具地位和附庸意义的公法获得了真正与私法相对意义上的价值。

可以说, 17、18 世纪大陆法国家的公法是在近代资本主义革命特别是1789 年法国革命的推动下兴起的。

资产阶级在推翻封建统治, 开始确立把他们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提出的主张制度化、法律化。

在政治方面, 他们提出民主、自由和分权; 在经济活动和个人生活领域, 他们不仅要求财产权、契约自由等私法上的权利, 而且要求自由竞争、自由贸易, 把经济活动看作是纯粹私人的事, 要求限制国家对经济领域的控制和干预, 认为国家的任务就是“守夜人”或“仲裁者”。

这样, 作为限制和制约国家权力的有力武器的现代意义上的公法应运而生, 先是配置国家权力运行的宪法得以制定, 以此为基础, 又产生了规范政府行为、保护个人权利的行政法以及刑法与诉讼法的重大变革。

公法发展起来后, 公法与私法的区分日益明显, 公私法的分类也就最终确立。

19 世纪, 公私法的划分在以法、德为代表的法典编纂和法制改革实践过程中被普遍采用。

公、私法的划分深深地渗透到了法院体系的结构、法律职业的划分之中。

此时, 公、私法之分几乎成了一个自明的真理, 并发展为大陆法系国家法律制度的基本结构和相对独立的两大法律部门。

正是以公私法的划分为理论指导, 大陆法系各国先后建立了双重法院系统——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

公私法划分的不断演进和发展,使这种法律分类方法与大陆法系各国的法律文化融合在一起。

公法、私法的概念也随之演变为大陆法中基本的法律概念。

[5 ]同时, 这一划分甚至对普通法国家也产生了影响。

在英国, 否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其重要的历史传统, 但也有一些重要人物, 如培根曾主张英国也应该有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在法学研究中, 英国的法学家们也日益趋向于划分公法与私法。

在美国, 当代著名法学家伯纳德·施瓦茨在1947 年出版的《美国法律史》中就是对美国不同时期的公法、私法的发展分别论述的。

三、公法、私法划分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意义在我国, 对公、私法分类问题的认识经历了曲折的过程。

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时期内, 在列宁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的影响下, 学界坚持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都是维护人民大众根本利益的, 不存在公、私法划分问题, 或者干脆说都是公法。

此外, 有的学者坚持以法律的阶级意志性为出发点, 认为公私法的划分抹杀了法律的阶级本质, 而且从法律的历史类型上看, 公私法的划分是资本主义法律的特有现象, 所以在资产阶级法制的废墟上建立的社会主义法律, 就不应当沿用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这样, 公、私法的分类研究一直是法学界无人问津的禁区。

进入20 世纪90 年代, 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在构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过程中, 公、私法的分类问题在部分学者的呼吁下逐渐受到重视, 学界对建国以来公、私法分类问题的主流认识进行了彻底反思。

其中最根本的一点是: 公、私法的划分并不是以某种特定的所有制和社会意识形态为背景的, 公法与私法的区别并非像公有制与私有制那样有似乎吓人的巨大差异, 公私法划分对我国法治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应吸收借鉴公、私法分类的合理成份。

公、私法划分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一) 公、私法的划分能提高人们对个人权利的认识, 促进人们法律观念的转变, 确立以权利为本位的法律观, 使人们更好地保护和行使自己的权利。

我国几千年的封建传统导致了法即“刑”。

法就是统治、就是镇压的思想根深蒂固。

这种以义务为本位的法律观认为法就是刑罚, 人们必须无条件服从。

人们不会用或不敢用法律来保护其个人权利, 遇到侵权行为不愿对簿公堂, 而多是忍气吞声或通过并不公平的私下调节来解决。

这种观念与做法同社会主义法制目的格格不入, 严重阻碍了我国法制的发展, 法律观念的转变已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当务之急。

公、私法的划分有助于人们尽快地认识法的作用和功能, 全面地认识到法除统治、镇压功能外, 还有保护个人权利的功能, 使人们认识到传统的法即刑思想的错误, 从而确立以权利本位的法律观, 从而更好地运用私法保护自己的权利, 免受或尽可能少受他人或者公权力的侵害。

(二) 公、私法的划分有利于对公权力的有效控制。

在现代法学意义上, 法治不仅要依靠法律的强制力、规范性来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 而且更重要的是用法律来控制和规范国家和政府的权力, 用法律确认和保障公民权利, 法治的本质特征, 就是对公共权力的限制或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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