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定产定销竞买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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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板厂木材购销明细协议书

2024年板厂木材购销明细协议书

2024年板厂木材购销明细协议书____年板厂木材购销明细协议书甲方(供方):板厂乙方(需方):木材供应商本协议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____年期间,乙方向甲方供应木材的具体内容,特达成如下协议:一、供应物及数量1. 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木材,具体木材种类为:_______(以下简称“木材”),具体数量为:______(以实际生产需要为准)。

2.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木材,确保供应的木材品质优良、无损坏。

二、价格及支付方式1. 甲方和乙方商定木材的价格为:_____元/立方米(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准),价格包括木材的生产、包装、运输等费用。

2. 支付方式为:甲方每次收到乙方提供的木材后,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支付给乙方。

支付方式包括现金、电汇或者其他双方商定的方式。

三、交付方式及时间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木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2. 交货时间由双方商定,并在协议附件中明确,如无特别约定,默认为乙方收到订单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交付。

3. 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双方协商解决延误事宜。

四、质量标准1. 木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2.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木材进行抽样检测,如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木材,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违约责任1. 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况下尽快恢复履约。

六、保密条款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七、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1. 本协议文本包括正本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日期相同。

2024年木材预定合同范本大全

2024年木材预定合同范本大全

2024年木材预定合同范本大全甲方(卖方): ______乙方(买方): ______鉴于甲方是合法注册的木材供应商,乙方有购买木材的需求,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预定甲方木材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物1.1 本合同所指木材为甲方合法拥有并有权出售的木材,具体品种、规格、数量如下:- 品种:______- 规格:______- 数量:______1.2 木材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规范。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2.1 双方约定的木材单价为:______元/立方米(或其他单位),总价款为:______元。

2.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金额为总价款的______%,即______元。

2.3 余款支付方式:木材交付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交付时间与地点3.1 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合同约定的木材交付至乙方指定地点。

3.2 交付地点:______。

第四条质量检验与验收4.1 乙方应在木材交付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检验。

4.2 如木材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或退货,并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能按期交付木材,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5.2 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款项______%的违约金。

第六条不可抗力6.1 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的,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8.1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他约定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木材购销协议书(一)

木材购销协议书(一)

木材购销协议书(一)本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甲方(销售方)和乙方(购买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订立,旨在明确双方在木材购销交易中的权益和义务。

一、购销商品1.1 甲方承诺向乙方出售以下商品:木材。

1.2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提供的上述商品,并依照约定支付购买商品的费用。

二、交货时间和地点2.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或约定日期)合理的时间内将商品交付给乙方。

2.2 商品的交货地点为乙方指定的地点。

三、商品质量及数量3.1 甲方承诺所提供的木材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具备良好的质量和外观。

3.2 乙方有权对购买的商品进行检验,如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有权拒收并要求退换。

3.3 甲方承诺提供的商品数量与乙方的需求保持一致,不得发生短缺或超量供应情况。

四、价格和支付方式4.1 商品价格为________ (具体金额),价格单位为人民币。

4.2 乙方应通过_____(具体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购买商品的费用。

4.3 乙方需在交货前将全部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完成后,甲方方可交付货物。

五、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约定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购买商品的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保留采取其他合法措施的权利。

六、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提起诉讼,由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七、其他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销售方)签字(盖章):日期:乙方(购买方)签字(盖章):日期:。

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木材定产定销竞买

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木材定产定销竞买

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木材定产定销竞买补充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木材定产定销(以下简称定产定销)竞买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竞价交易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定产定销竞买交易行为。

买方和卖方应对其在交易所内的一切交易活动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二章交易资格第三条获得交易商资格、须由林业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提出申请并经交易所审核的单位(以下简称卖方)方可参与交易所定产定销竞买交易。

第四条定产定销竞买交易的买方交易商(以下简称买方)须是获得交易商资格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第三章交易资料披露第五条具有交易资格的卖方经浙商所(福建)林业交易中心审核后,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交易所提交《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定产定销竞买交易信息表》及相关资料,交易所审核后在官方网站发布《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信息公告》。

第六条定产定销竞买交易信息公告披露的内容包括:定产定销竞买交易方式及时间;付款期限、付款比例,生产工资;伐区情况,包括采伐地点、采伐类型方式(皆伐、择伐)、资源状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同时,卖方提供预约查勘现场服务。

(具体见交易所官方网站发布的《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信息公告》)第七条买方交易商一旦参加竞买交易,均视为其对所竞买的山场情况已经作了全面了解,对其所竞买的标的物的伐区位置、面积、四至、数量、质量、价值等有关事项表示认可。

第四章交易方式第八条定产定销采用竞买交易方式进行。

第九条定产定销竞买交易时间由交易所公告。

第十条竞买过程中,买方自主报价和加价,不允许主动撤单。

第十一条竞买报价实行倒计时制。

倒计时具体时间安排根据不同标的进行设计,并于定产定销交易信息公告予以公示。

对于配对成功的交易,竞买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附有其电子签名的、标示交易代码和交易时间的交易结果,通过竞买交易系统发送至交易商的交易终端。

木材购销协议书

木材购销协议书

木材购销协议书1. 背景介绍本购销协议书由买方(以下称为“甲方”)与卖方(以下称为“乙方”)达成,双方共同确认以下约定。

2. 产品描述甲方将从乙方购买以下木材产品,并按照约定数量和质量进行交付:•产品名称:木材•规格:根据甲方的特定要求而定•数量:根据双方商定的提货计划而定•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地区标准3. 价格与付款方式甲方同意以以下价格购买木材产品:•单价:根据闻手市场行情而定,双方商议并达成一致。

•总金额:根据数量与单价计算。

付款方式如下:•分期付款:甲方将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木材的款项:–预付款:在订单确认后的7天内支付总金额的15%作为预付款。

–交货后付款:在乙方发货后的15天内支付总金额的50%作为交货后付款。

–确认收货后付款:在甲方确认收到乙方交付的木材产品后的15天内支付总金额的35%作为确认收货后付款。

4. 交货方式与时间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与时间交付木材产品:•交货方式:根据双方商定的提货计划,乙方将按时安排木材产品的交货。

•交货时间:根据提货计划安排,乙方将在协议签订后的30天内完成第一批交货,之后每批交货间隔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5. 产品验收与售后服务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木材产品后,将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如下:•数量验收:甲方将根据提货计划核对实际交付数量与计划数量是否一致。

•质量验收:甲方将根据产品质量标准检查木材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外观验收:甲方将检查木材产品的外观是否完好,并记录可能存在的瑕疵或损坏。

甲方有权在收到产品后7天内提出任何抗议或索赔。

售后服务:乙方将在交付后提供以下售后服务:•如有产品质量问题,在确认后的7天内提供免费替换或退货退款服务。

•如有其他售后服务需求,双方可协商解决。

6. 不可抗力条款如果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双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双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免除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木材定产定销合同书

木材定产定销合同书

木材定产定销合同书合同编号:[2016]定销第002号甲方:泰宁县杉阳山区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适应市场需要,做到木材产销见面,经研究决定对甲方杉城工区38林班11大班4、5小班山场林木生产销售对外进行招投标,经竞标乙方中标,为做好本伐区生产销售等管理工作,经协商订立协议如下:一、转让标的甲方2016年主伐材生产任务采伐证为泰集采字[2016]196号、泰集采字[2016]199号,采伐面积159亩,设计产材量2383m3(其中杉木2045 m3,马尾松82 m3,阔叶树256 m3),采伐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止。

这次转让是以2个小班已审批的可采伐林木的经济价值为对象,实行2个采伐证捆绑生产销售。

经乙方多次对该2个小班进行现场勘查,详细测算,表示认可该伐区的位置、周界、数量、质量、价值(面积、树材种、出材量、材质),盈亏由乙方自负。

乙方自行组织生产,自付林木采伐工资、开路工资、运费、生产工人保险费等费用,并承担产销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二、转让金额甲方委托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进行竞价,乙方所报价格最高为中标人,甲方将泰集采字[2016]196号、泰集采字[2016]199号,2个采伐证的木材转让给乙方生产经销,转让金额计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元),乙方应将竞标保证金中的 5 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五天内按中标木材货款人民币万元的45﹪万元首期木材款交清,保证金和首期木材款缴纳后签订本合同方可办理伐区拨交手续。

三、木材生产1、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中标山场木材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过田过路补偿费用,负责林木销售的检尺费。

2、乙方在林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采伐证中各项要求进行操作,在双方共同拨交的山场四至范围内,按照拨交的面积、采伐方式、采伐树种、蓄积量和出材量进行采伐作业,不得越界、超树种、超量采伐,不得采伐国家保护树种(珍贵树种),否则,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履约保证金5万元归甲方所有,情节严重的送交林业执法部门处理。

福建浦城寨下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

福建省浦城寨下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招标约定为了保证木材定产定销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幸免在招投标工作和尔后木材生产、销售进程中显现纠纷,制定本约定,投标人应须知并遵守。

一、伐区情形:1、地址:福建省浦城寨下国有林场场部管护站,小地名:大湖岭生产点;山场位置: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临江镇井栏村大湖岭,具体位置图附后。

2、采伐类型方式:主伐-皆伐;3、资源状况见下表:福建省浦城寨下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木材资源情形一览表计量单位:亩二、山场评估招标伐区面积采纳勾绘调查、蓄积量采纳全林分每木调查,山场采伐证设计出材量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出材量考量,投标人应付招标伐区进行现场勘查,详细测算,并对该山场林木价值作综合评估。

投标人一旦报名参加招投标,均视为其对所投标的山场情形已经作了全面了解,对其所投的标的物的伐区位置、面积、周界(以伐区边界木为准)、数量、质量、价值表示认可,志愿参加招投标,自大盈亏。

三、投标方式本期木材定产定销招标必需有3家以上(含3家)竞买人报价方为有效招标;投标方式:明标暗投,设置起竞价(人民币贰佰伍拾壹万捌仟元整)。

2018年6月29日(礼拜五)上午10:00-10:30为投标报价时刻,投标人须在2018年6月28日(礼拜四)下午15:00前将竞买保证金50万元入金至交易账户,并在约定投标报价时刻内,通过“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竞价交易客户端”进行投标报价。

竞买人报价高于或等于起竞价为有效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人,同时确信第二、第三中标人;同价者(即竞买报价相同者)按报价时刻顺序确信,先投者优先;竞买进程中有效报价竞买人不足三家的,该次竞买仍然有效,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竞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若是中标人显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能够依照开标确信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递补确信中标人:(1)中标人舍弃中标;(2)中标被依照相关规那么确认无效的。

)一、投标人中标后,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必需付清全数的中标款,并与招标人签定《林木定产定销经营权转让合同书》。

木材买卖(订货)协议

木材买卖(订货)协议致: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需要购买木材,并已确认购买乙方所生产的木材,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合同目的本合同是为约定乙方出售,甲方购买乙方所生产的木材的价格及品种、交货细节和双方权力义务而制定的合同。

2.买卖品种和数量(1)品种:经乙方与甲方同意,木材品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乙方将提供的木材数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拖,每拖份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米。

3.价格(1)乙方同意以_______________元/ кm(单价含税)出售给甲方。

(2)价格原则:本合同价格不变,以签订合同时的沿海市场价(包含税费)作为价格标准,如需变动,需双方协商一致。

(3)付款方式: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发出的票据后,于五天内结清全部款项。

4.交付地点和日期(1)货物的交货地点:乙方所在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付日期:自双方签订合同次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甲方棕送达。

5.合同解除如因以下任何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某一部分或全部要求,双方应通过协商寻找解决办法。

如果不幸导致合同终止,则对合同未履行的部分不予执行。

6.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情况如甲方逾期不支付款项,则甲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的0.5%的罚款。

(2)乙方违约情况如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延迟,应在合同总金额内按每日0.5%收费。

7.协议争议本合同的出现和构成以及影响的争议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材销售招标约定

木材销售招标商定木材销售招标商定1、竞买人须供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木材状况:本次木材销售 1 个标的,木材数目约 353 立方米,薪材 58 吨;此中,杉木 264 立方米(杉原 58 立方米,杉非 206 立方米),松木 14 立方米(松原 7 立方米,松非 7 立方米),杂木 75 立方米(杂原 29 立方米,杂非 46 立方米),杉薪材 36 吨,松薪材 3 吨,杂薪材 19 吨。

进仓木材的检尺方式为国标。

3、本次竞买采纳暗标暗投竞买交易方式,超出保存价最高者中标,若报价都低于保存价则本次招标无效。

竞标价的增添额,每标单位0.1 万元。

若中标人弃标则由林场从头组织招标。

4、竞买人应付货场的招标木材进行现场勘查,详尽测算,并对该招标木材的价值作综合评估。

凡参加招标者,即对该标的物的数目价值和质量表示认同,盈亏均由竞买方自负。

竞买人中标后自行组织人员装车,安全责任及装车、检疫等全部花费由中标方自负。

5、竞买人应向交易所缴纳竞买保证金10 万元。

6、竞买人中标后一定在2019 年 1 月 14 日前向林场全额缴纳中标木材款,并与林场签署《木材购销合同》。

不然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中标权,卖方有权充公中标人的中标竞买保证金。

7、中标人须在 2019 年 1 月 18 日前达成货场内的木材调运。

8、中标人交清木材款后方可调运木材,调运前一定先通知林场,林场指派木材查验员到现场后才能装车,开具码单后才能放行。

未经林场派员查验的木材不得调运,不然按偷窃论处,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出库木材的检尺方式为国标。

9、林场只好以中标人为主体开具木材销售发票(注:中标人与签署销售合同方、缴款方单位名称三方相一致),开具木材销售发票总金额不得超出中标木材款金额。

10、招标过程中,若发现买标或串标,则中标无效。

11、本招标商定作为合同的构成部分。

本商定一式叁份,将乐国有林场贰份,中标人壹份。

木材定购协议模板

木材定购协议模板木材定购协议模板甲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需要购买乙方提供的木材,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身份甲方为购买方,乙方为供应方。

二、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规格、数量和质量受理和认领木材;2.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货款;3.应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库房、搬运工具等全部必要设施以便乙方交货;4.收货并检验合格木材后,应及时签字、盖章认领。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提供必要设施,则需要向乙方支付额外的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符合约定的规格、数量和质量的木材;2.根据合同规定时间交货;3.在货物交付后,负责对物品的质量和数量进行保证;4.负责木材的装卸及运输;5.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报关单据。

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木材,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履行方式和期限(一)货物交付方式:CIF/FOB/CNF(二)交货期限:(具体日期或者与乙方协商后确定)四、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需支付总金额3%作为违约金;2.未按要求及时提供必要设施的,需向乙方支付额外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木材,则需承担每日货值的1%赔偿金。

五、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六、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本协议经各方盖章、签字或者书面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2.如本协议中任何一条或若干条无法执行,则不影响协议中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七、其他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应及时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采取措施减小损失。

2.双方同意如有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则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__年__ 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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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定产定销竞买约定为了保证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在竞买交易过程中和今后木材生产、销售过程中出现纠纷,制定本约定,竞买人应须知并遵守。

一、伐区情况:1、地点:打铁坑工区、板桥工区以及道坪工区;2、采伐类型方式:主伐-皆伐;3、资源状况一览表:二、山场评估竞买伐区面积采用勾绘调查、蓄积量采用全林分每木调查。

竞买人应对竞买伐区进行现场勘查,详细测算,并对该山场林木价值作综合评估。

竞买人一旦报名参加竞买交易,均视为其对所投标的山场情况已经作了全面了解,对其所投的标的物的伐区位置、面积、周界(伐区边界木)、数量、质量、价值以及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所提出的有关事项表示认可,自愿参加竞买交易,自负盈亏风险,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方式竞买交易方式:明标暗投,设起竞价(含生产工资)。

本次竞买伐区约定在规定生产期限内完成的木材生产数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支付生产工资:每标80元/m3,其中15元/m3由顺昌县天添劳务有限公司承接作为安全参保管理费用(具体详见木材生产合同);2018年7月3日9:00-10:20为投标报价时间,竞买人须在2018年7月2日(星期一)15:00前将竞买保证金(1标、4标各5万元,2标、3标各10万元)提前划转至交易账户,逾期未入金的客户,竞标当天无竞买资格。

并在约定竞买交易时间内,通过“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竞价交易客户端”进行竞买报价。

竞买人应对伐区进行现场勘查,详细估算后适时进行报价投标。

本次竞买交易前公布起竞价,竞买当天,客户端显示起竞价,竞买人报价高于或等于起竞价方为有效报价,最高者中,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价,则按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中标。

竞价幅以1000元为单位。

四、合同签订1、竞买人中标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首付款,中标人应在2018年7月24日(星期二)17:00前将扣除竞买保证金剩下的余款以及木材安全生产及生产质量保证金等5万元,汇入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指定银行账户,并与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签订《木材生产合同》和《木材销售合同》。

2、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携带下列材料(有效原件及复印件):(1)签订《木材生产承包合同》需提供: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注册资本金需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②法定代表人证书;③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④授权委托书;⑤参加竞买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2)签订《木材购销合同》需提供:①属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②属木材加工企业或其它法人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加竞买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五、木材生产1、伐区拨交。

签订木材生产、销售合同后,中标人需会同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依据《林木采伐许可证》内容,对中标伐区位置、周界(伐区边界木)等进一步确认,经伐区拨交后方可组织木材生产。

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将林木拨交给中标人后,林木的生产经营风险转移给中标人。

2、严禁越界、超量、超期限采伐。

必须严格按采伐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树种、数量进行采伐作业,中标人应在拨交的四至范围内进行生产,阔叶树、松木、树头不在定产定销竞买交易之列,一律保留不得采伐。

确因安全生产需要采伐的,需事先征求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意见,方可采伐,并回收到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的货场。

中标人如越界、超量、超期限采伐,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有权不分树种和材种,均按中标均价的5倍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同时,中标人如果擅自采挖树头,按每个200元处罚,且因此造成的塌方溜坡、水土流失、矛盾纠纷等由中标人承担相应后果。

3、设立缓冲区。

伐区木材生产数量“上封顶、下不保底”,即:出材量不得超过审批数量;同时,在采伐中应预留20%面积的暂缓采伐区,实际出材量超过审批数量10%以内的,中标人应交纳超出部分木材的金、税、费、林价款及生产工资税收;实际出材量超过审批数量10%以上的,应立即停止采伐,必须由洋口国有林场补充办理相关采伐手续后方可采伐,中标人按中标均价补交木材款;4、林木核减。

在林木采伐中,伐区存在有墓地难协调等特殊情况确实应伐未伐的,应及时书面报告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森保、生产、工区等部门现场鉴定核实,并上报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研究是否予以核减,核减数按树材种实际检量数量以及定产定销均价(中标均价)给予核减相应的木材款;竞买人在山场勘查时如有发现(在竞买前)近期木材有被盗砍,应及时提报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森保、生产等部门现场鉴定;上述两种情况均按树材种实际检量数量的销售单价(按竞得人中标均价)在伐区验收结束后给予核减中标木材款;但是,核减数因无实际生产,相对应的生产工资,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不结算给中标人。

5、木材生产工资。

按生产结束验收合格后的实际生产数量和生产质量结算实际生产工资,经验收全部合格的,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结算返还生产工资;经验收不合格的,违反相关规定的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可将根据验收意见、相关规定扣罚生产工资并追究相关林政责任。

合同中的木材生产工资80元/m3(含税)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一部分是含税木材生产工资65元/m3,另一部分是含税安全参保管理费用15元/m3。

含税木材生产工资:木材生产以及购销合同正式生效后,可向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预结木材生产工资,但预结最高不得超过木材生产工资总额的80%,剩余部分待伐区生产结束验收后,按照合同再予以结算,中标人必须凭正式发票向竞买方结算生产工资,发票税费(税率8.5%)等费用由中标人自理,与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无关。

含税安全参保管理费用:15元/m3作为安全参保管理费用(主要用于施工班组:工伤险和意外险、安全培训费、安全检查费用、安全警示牌费用等),以及结算木材生产工资等管理费用,由福建省顺昌县天添劳务有限公司代缴代扣。

6、安全生产管理。

使用福建省顺昌县天添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组织伐区木材生产,中标人必须遵守《福建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与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签订的《林业生产承包合同》。

伐区生产作业人员须使用18-60周岁的健康男性公民(健康女性公民为18-55周岁),并及时为伐区木材生产从业人员办好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禁止私招乱雇,禁止先上山作业后补办用工手续等违规行为;中标人在作业过程中应穿戴好劳保用品;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中标人须在伐区设立警示牌,严禁他人进入伐区砍柴或进行其它活动;中标人应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中标人须遵守安全野外用火规定,做好用火安全;中标人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搞好安全生产;发生工伤事故,发生火灾事故,中标人负全部责任,并负责处理好所有善后工作。

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对伐区作业现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告知书》中指明的问题,中标人未能及时整改的,按违约处理,处罚500元/次;对未穿戴劳保用品、重叠作业、随集材车上、下山等“三违”行为的,处罚100元/人次。

六、木材销售1、购销方式:伐区内经批准采伐的活立木,由中标人承包销售。

中标人可以根据市场供求变化销售木材,盈亏自负;2、收款方式:采用全额收款方式,通过“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竞价交易客户端”进行投标,竞买成交后,中标人所交付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首付款,余款应在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全部交清。

3、结算方式:执行款到发货,逐车或逐日结算货款,办理有关票证。

4、木材检验办法:由洋口国有林场指派木材检验员到伐区,按国家标准进行木材检量,开具检尺码单。

洋口国有林场只负责安排一道检尺,如需二道检尺中标人应自行向顺昌县木材检验中心申请,各项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5、其他约定:(1)、中标人调运木材时,必须由林场指派木材检验员到达现场后,才能装车。

(2)、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林政管理有关规定,守法经营。

(3)、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利用中标放行指标收购非中标伐区生产的木材。

(4)、中标人收购非中标木材混证运输,移送森林公安处理。

(5)、中标人擅自调运木材的,按盗窃论处,没收调运的木材或木材价款;情节严重的,移送森林公安处理。

(6)、中标人必须在销售指标过期前完成销售,否则引起指标浪费自行负责。

(7)、中标人在木材销售环节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的开支和费用自行承担。

(8)、中标人为具备一般纳税人以上资质公司的,中标款需从纳税户的银行帐户转入洋口国有林场对公账户,后续林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中标人仅为中标单位。

七、其他约定1、中标人自行解决销售过程中所涉及的协调关系问题及有关补偿或赔偿问题。

2、中标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洋口国有林场的有关规定,做到依法依规组织木材生产销售。

3、木材安全生产及生产质量保证金等5万元,待木材生产结束,视中标人履约情况予以结清,且不计息。

4、竞买人中标后,本约定由洋口国有林场、中标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本约定一式叁份,洋口国有林场执贰份,竞买人执壹份。

5、伐区外的道路由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开设到伐区边,保证客户集材顺利畅通,如遇到干扰无法解决造成中标人拖延工期(5天内)造成损失的,超过1天按100元,由林场负责赔偿;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天气原因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6、本约定作为《木材生产承包合同》和《木材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约定若与《木材生产承包合同》、《木材购销合同》不一致的,以本招标约定为准。

本约定的解释权归洋口国有林场。

八、投标金额竞买人投标洋口国有林场工区伐区,投标木材款(含约定木材生产工资;不含销售费用、中标后发生的政策变化费用、税收等)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万元)。

洋口国有林场:竞买人:法定代表:代理人:分管领导:身份证号码:经办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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