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交易客户银行资料变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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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操作细则

商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操作细则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基本规定 (1)第三章企业网上银行业务 (3)第一节注册、维护和注销 (3)第二节交易管理 (5)第四章个人网上银行业务 (7)第一节客户管理 (7)第五章业务操作规程 (9)第一节个人网上银行基本业务操作 (10)第二节个人网上银行注册、维护、注销及指令处理 (13)第三节企业网上银行基本业务操作 (22)第四节企业网上银行注册、变更、注销及指令处理 (25)第五节其它业务 (36)第六节日终打印及报表 (38)第六章错账处理 (39)第七章收费标准 (40)第八章安全管理 (41)第九章附则 (4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网上银行业务的管理,规范网上银行业务操作,保证网上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上银行业务,是指银行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账户管理、信息查询、转账汇款、代理缴费、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

第三条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XXX银行各级机构和从业人员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凡办理个人、企业金融业务的营业网点均可办理网上银行业务。

第五条网上银行按服务对象不同,分为企业网上银行和个人网上银行。

凡在我行开立有对公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专用账户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机构类法人,以及在我行开立有对公结算账户,按人民银行有关管理规定纳入对公账户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注册企业网上银行。

凡在我行开立有借记卡、信用卡、存折(结算账户)的个人客户均可申请注册个人网上银行。

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必须由本人办理,严禁他人代为办理。

第六条网上银行业务的账务处理、资金清算,按结算账户的业务归属分别纳入相应原业务系统进行。

第七条网上银行由总行组织开发推广,分行开办特色业务须向总行提出业务申请,申请批准后,由总行负责开发、测试、验收、推广等工作,并制定该项特色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表6:企业网上银行---客户证书变更事项申请表(客户信息修改)

表6:企业网上银行---客户证书变更事项申请表(客户信息修改)
第一授权□第二授权□
基本授权限额:元
组合授权限额:元
币别
账号
操作权限
2
可查询□可付款□可收款□可授权□可理财□
可查询□可付款□可收款□可授权□可理财□
可查询□可付款□可收款□可授权□可理财□
可查询□可付款□可收款□可授权□可理财□
二、客户证书密码重置解锁、展期、缴费、注销(注:企业办理客户证书解锁、展期业务的,需将客户证书一起送开户行办理。办理客户证书缴费、注销业务的,无需提交客户证书。)
年月日
验印经办员
验印复核人
业务主管
支行综合管理部意见
主管名章:支行公章:
年月日
分行电子银行部
审批意见
经办员:主管:业务公章:年 Nhomakorabea日分行监督中心
监督柜员:年月日
注:主申请账号开户网点和支行综合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可加盖“网点业务公章”或“支行公章”任意一枚。
企业办理证书解锁或展期业务指定领取客户证书及相应密码信封人员(建议2人)
领取人姓名:共()人,
证件号:
业务类型
客户证书用户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解锁□展期□缴费□注销
三、企业客户基本信息变更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主申请账号预留银行印鉴:填表日期:年月日
银行审批表
主申请账号
开户行核实意见
验印情况
业务公章:
客户证书权限说明:
1、基本权限包括“可查询”、“可付款”、“可收款”、“可理财”。
2、授权权限包括“可查询”、“可授权”、“可理财”。
3、填写网银现有账号,并在右侧的相应选项中做“√”标记。
1
基本权限□(批量□向任意账号付款□)基本操作限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个人服务业务规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个人服务业务规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个人服务业务规则(BOCNET)第一条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了长城电子借记卡、集中的贷记卡、准贷记卡及存折账户(普通活期、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的客户可通过网上自助注册或营业柜台注册方式开通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

凡注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的客户均应按此业务规则办理网上银行业务。

第二条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提供查询版、理财版和贵宾版服务。

查询版服务只能进行账户的查询,不能进行转账汇款、投资及支付等。

理财版和贵宾版服务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功能包括:账户查询、转账汇款、跨境汇款、主动收款、私对公转账、信用卡、外汇买卖、国债买卖、基金买卖、黄金买卖、B股银证转账、第三方存管、银期转账、贵金属代理、中银理财计划、结构性理财、小额结售汇、贷款管理、跨行互联服务、网上支付及代缴费、自助关联账户等。

贵宾版另外提供VIP资讯服务。

中国银行将根据客户申请的服务和身份认证方式的不同提供不同的服务功能,且中国银行网上银行银行通过持续升级以提供不同的服务产品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金融服务需要。

通过网上自助注册的客户只能使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查询版个人服务。

注册成为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贵宾版的客户是中国银行中银理财、财富管理和私人银行贵宾客户。

客户可以凭身份证明资料到柜台进行网银服务版本的升级。

跨行互联服务是依托于人民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向客户提供的银行之间的便捷服务功能,主要满足客户通过网上银行进行跨行账户信息的查询及跨行账户的资金实时划转。

跨行互联服务仅面向理财版和贵宾版客户提供服务,功能包括协议付款签约、协议查询签约、跨行账户查询、转账服务、在线服务、预约管理六项功能。

第三条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提供24小时服务,但各具体服务项目应在相应系统开通时间内办理。

第四条使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的客户在首次使用网上银行时应注意:1. 通过柜台注册方式申请使用网上银行个人服务的,根据银行打印的服务凭条上的“网银登录用户名”登录后,客户必须设置本人使用的网银用户名(6-20位含有数字、字母的用户名);通过自助注册方式申请使用网上银行服务的,在注册过程中设定本人使用的网银用户名。

上海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客户申请及变更材料填写须知

上海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客户申请及变更材料填写须知

上海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客户申请及变更材料填写须知网上银行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诞生的一项新的金融服务产品,因此客户在办理各种申请时所填写的申请材料有一定特殊性和专业性。

为了保证客户正确填写申请材料,顺利办理申请业务,故编写此须知,对申请材料中的特殊内容进行解释和说明,望客户在填写申请材料之前仔细阅读。

一、客户办理网上银行开户申请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需填写《上海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开户及数字证书申请表》附:《SHECA单位证书申请(更新)责任书》(一式二份)(如客户要求对其下属分支机构账户或相关授权单位账户进行操作,则应填写《上海银行企业网上银行账户授权书/承诺书》,(每个企业一份))。

以上材料加盖客户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和操作员身份证复印件(每个操作员一份)交开户行办理开户申请。

待上海银行审查批准后,客户需与上海银行签订《上海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书》。

(一)《上海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开户及数字证书申请表》1.客户开户基本信息(1)主账号:客户在上海银行某支行申请网上银行开户,其在此支行的账号即为其主账号,该账户必须为活期账号,用于客户授权上海银行扣除企业网上银行相关费用;(2)账户性质:指客户主账号的性质,例如基本户、一般户或其它;(3)客户类别:查询类客户指只申请查询功能的客户,转账类客户指申请查询和转账两项功能的客户。

注:*项为必填项2.客户开通功能信息(1)开户成功后客户默认开通的功能为账户查询。

(2)转账支付功能如需开通请在开通字样前打勾,并选择转账类型:指定收款单位表示只有企业管理员才有权限定义网银转账的对方收款账号,设置后,转账时普通操作员不能自定义对方收款账号,只能选择企业管理员已定义好的。

开放式转账表示企业普通操作员也有权限定义网银转账的对方账号。

(3)如需开通代发工资和代报销功能,请在开通字样前打勾,并填写代发行名称,并且须附上与代发行签署的代发协议。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中国工商银行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工商银行通过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等方式,为客户提供电子银行服务。

第三条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服务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及中国工商银行相关要求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第四条中国工商银行办理电子银行业务的分支机构、电子银行客户及电子银行交易的其他参与方,均须遵守本章程。

第五条客户可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注册,也可通过互联网、电话、手机等电子渠道自助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注册。

客户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应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对客户身份及资料进行审查、核实。

客户所提供资料和信息变更后,应及时通知银行进行变更。

因客户未及时更新资料和信息,导致工商银行无法提供电子银行服务,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的,客户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拒绝付款的理由,并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客户身份认证方式(以下简称认证方式)包括数字证书、动态口令和静态密码以及其他可用于识别客户身份的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类型的不同,提供一种或多种认证方式供客户选择。

第七条中国工商银行根据不同的客户类别、注册状态、认证方式和申请项目,为客户提供相应的电子银行服务。

在营业网点注册的客户,与自助注册和未注册客户相比,可享受更全面的电子银行服务。

第八条中国工商银行对所有使用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设定的身份标识信息(包括账户账号、卡号、用户名、电话或手机号码、终端设备信息等),并按照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设定的身份认证方式通过身份验证的电子银行操作均视为客户本人所为,并以客户发出的指令作为办理电子银行业务的有效依据。

第九条客户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应遵守中国工商银行有关交易规则,并根据交易提示进行正确操作。

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网上银行管理办法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上银行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金融服务渠道。

为了保障网上银行的安全、稳定运行,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网上银行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网上银行的定义与服务范围网上银行,是指银行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业务模式。

其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账户查询、转账汇款、缴费支付、投资理财、贷款申请等。

二、网上银行的注册与开通1、客户需年满_____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客户可通过银行官方网站、手机银行应用程序等渠道申请开通网上银行服务。

3、银行应严格审核客户的身份信息及申请资料,确保客户身份真实、合法。

4、开通网上银行服务时,客户需设置登录密码、交易密码等安全认证信息,并妥善保管。

三、网上银行的安全保障1、银行应采用先进的加密技术,对客户的交易数据进行加密传输,防止数据泄露。

2、实施多重身份认证措施,如短信验证码、动态口令、数字证书等,确保客户身份的真实性。

3、定期对网上银行系统进行安全检测和漏洞修复,防范黑客攻击和恶意软件入侵。

4、向客户普及网上银行安全知识,提高客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如不随意透露密码、定期更换密码、避免在公共网络环境下使用网上银行等。

四、网上银行的交易规则1、客户应按照银行规定的交易流程进行操作,如实填写交易信息。

2、对于大额交易或风险较高的交易,银行应进行额外的身份验证或风险提示。

3、交易完成后,客户应及时查看交易记录,如发现异常应立即与银行联系。

4、银行有权对可疑交易进行监控和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暂停交易、冻结账户等。

五、网上银行的客户服务1、银行应设立专门的网上银行客服渠道,如在线客服、客服热线等,及时解答客户的咨询和问题。

2、对于客户的投诉和建议,银行应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3、定期对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不断改进网上银行服务质量。

六、网上银行的风险管理1、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网上银行业务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评估和监测。

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操作规程(暂行)

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操作规程(暂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农业银行•【公布日期】2002.04.01•【文号】农银发[2002]52号•【施行日期】2002.04.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操作规程(暂行)(2002年4月1日农银发[2002]52号)为保证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总行端、分行端、支行端、营业网点端与客户端信息的真实、准确、安全,根据《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暂行)》、会计基本制度及相关业务操作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基本规定(一)网上银行的客户是指访问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站点办理业务的所有因特网用户,网上银行客户可划分成企业客户和个人客户。

(二)本规程适用于注册行、支行、分行和总行的各级管理员和操作员对网点客户登记系统(CIF)和RA证书管理系统的操作。

(三)个人注册客户需要申请网上银行的有关业务服务项目时,首先必须在农行开有账户,在公共客户系统中进行网上注册申请后到注册行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或直接到注册行填写一份《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注册登记表》(以下简称《个人客户注册登记表》)。

客户需与银行签订一式两份的《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个人)》(以下简称《个人协议》)成为网上银行注册客户。

(四)企业注册客户需要申请网上银行的有关业务服务项目时,首先必须在农行开有账户,到开户行填写一份《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注册登记表》(以下简称《企业客户注册登记表》)。

签订一式两份的《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协议》),成为网上银行注册客户。

(五)注册行操作员根据客户提交的《个人客户注册登记表》或《企业客户注册登记表》,审核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后,通过网点客户登记系统进行录入、复核、登记表打印等工作,同时,并在该系统的证书管理模块中进行客户证书的制作。

网上交易个人客户变更基本信息的业务流程

网上交易个人客户变更基本信息的业务流程尊敬的投资者:为保障客户的交易安全,网上交易客户如需办理户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变更业务,请将以下材料通过挂号信或快递邮寄至我司直销中心,我司在收到材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理。

1、修改户名:因银行字库不全等其他原因导致客户基金账户户名与支付银行卡户名不一致时,客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完整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范本》(2)有效身份证件的正反面复印件(3)主关联银行卡的银行证明原件(银行凭证要有:旧名字、新名字、身份证号、卡号、清晰完整的银行业务盖章)或者用以下有银行业务盖章的凭证替代。

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按证件号查卡号》或《中国农业银行代理开放式基金换卡业务受理书》中国建设银行《按客户编号查询账号》广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理财(一户通)系统-查询客户存款余额情况》(4)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说明函原件2、变更开户证件号码:情况一:身份证15位正常升级为18位。

请登录网上直销系统自助办理。

操作路径:“网上交易系统--个人中心--基本资料”15位身份证后显示【升级】按键,点击【升级】按提示操作即可。

情况二:因重(错)号等需要修改基金账户对应的证件号码或15-18位身份证非正常升级,客户需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完整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2)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说明函原件(3)新证件的正反面复印件(4)主关联银行卡的银行证明原件(银行凭证要有:名字、证件类型、旧证件号码、新证件号码、银行卡号、清晰完整的银行业务盖章)3、变更证件类型或者同时变更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1)填写完整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2)新的有效证件的正反面复印件(3)关联银行卡的复印件(4)关联银行卡的银行证明原件(银行凭证要有:名字、新证件类型、新证件号码、银行卡号、清晰完整盖章)(5)相关部门出具资料变更证明原件:军官证变更身份证:原部队出具的证件号和证件类型变更证明原件(需加盖部队章)大陆身份证与港澳身份证之间的变更:公安局出具资料变更的证明原件(盖章)4、中登公司投资者变更关键信息注意事项客户在广发基金网上直销开立了98交易账号,非首次变更98基金账户资料关键信息,或虽为首次变更账户资料关键信息,但同时变更“投资者名称”和“证件类型与证件号码”的,需邮寄以下材料至我司审核,然后由我司提交给中登公司修改。

中国工商银行 个人电子银行交易规则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电子银行交易规则第一条交易资格持有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或活期存折的个人客户,可申请使用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

客户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或在线自助办理电子银行注册。

持有中国工商银行活期存折的客户,无须注册即具备网上银行存折版交易资格。

第二条交易场所中国工商银行门户网站网址是:。

中国工商银行手机门户网站网址是:。

中国工商银行电话银行服务号码为95588。

中国工商银行短信银行客服号码为95588。

第三条交易功能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为客户提供的服务有:账户查询、转账汇款、投资理财、在线支付、缴费服务等。

中国工商银行根据客户类型、注册方式、认证方式和用户终端的不同为客户提供不同的交易功能。

客户使用个人电子银行时,若交易功能涉及中国工商银行其他业务规定或规则的,须同时遵守。

第四条交易时间在中国工商银行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银行为客户提供全天候服务,受外部系统制约的特殊业务应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办理。

因系统升级等原因临时停止服务的,中国工商银行将在门户网站提前公告,客户应关注相关公告。

第五条身份认证工具、登录密码及支付密码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身份认证工具包括U 盾、电子密码器和电子银行口令卡等。

登录密码是指客户用于登录电子银行的密码。

客户注册后首次登录电子银行使用的登录密码是注册时预留的密码。

支付密码是客户通过电子银行办理对外转账汇款、在线支付、在线缴费等业务时使用的密码。

根据客户电子银行认证方式不同,支付密码可分为不同类型:U盾客户的支付密码为证书密码;电子银行口令卡和电子密码器客户的支付密码为动态口令;工银e支付客户的支付密码为手机验证码;自助注册客户使用静态密码办理电子银行交易。

第六条交易限额1、网上银行交易限额2、手机银行交易限额3、电话银行交易限额4、短信银行交易限额客户类型限额名称限额备注5、工银e支付交易限额客户类型限额名称限额备注工银e支付客户单笔支付限额5000元1、客户可在限额值内对单笔、日累计支付限额自助进行调整;如客户有特殊需要将单笔、日累计限额调到5000元以上的,可使用U盾自助上调或到营业网点办理,最高可上调到单笔、日累计2万元。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07-08-0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行为,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一)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四)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其他金融机构。

从事汇兑业务、支付清算业务和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识别客户身份、监测分析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

第四条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方面的法律规定,建立和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方面的内部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合规管理工作,合理设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有效,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

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对其分支机构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金融机构总部、集团总部应对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工作作出统一要求。

金融机构应要求其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在驻在国家(地区)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要求,驻在国家(地区)有更严格要求的,遵守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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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易客户银行资料变更申请表
当前表格所有信息均为必填项
投资人信息
投资人姓名:性别:国籍:□中国□其他
证件类型:□身份证□其他,证件号码:
证件有效期:年月日,□长期
职业:□政府部门□教科文□金融□商贸□房地产□制造业□自由职业□其他
邮寄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手机:
银行账户信息
请填写银行账户变更信息
预留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原因:□丢失销户□损坏消磁□升级到期□旧卡可用意愿换卡□其他
户名:
申请变更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浦发□华夏□民生□中信□广发□上海□平安□兴业□邮储□光大□上海农商□南京□温州□浙商原银行账号:
□无法查实原银行账号(如确属无法查实原银行账号,请勾选此项,并按照“注意事项”第 3
条额外提供资料)
投资人声明(机构投资人签署须加盖预留印鉴章)
本人已经了解国家有关基金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已经仔细阅读过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公告和业务规则以及本申请书的相关条款,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自愿遵守相关条款,履行基金投资者的各项义务,自行承担基金投资风险;本人如实、正确地填写了个人基本信息,并承诺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合法。

签章以示承诺及申请意愿。

客户确认:本人已仔细阅读“投资人声明”和“注意事项”,确认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并同意遵守,如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信息不全、遗漏或错误,本人愿意配合重新填写并再次邮寄此表格。

投资人/监护人签字:日期:
请务必手写签字,机打签字无效
注意事项:
1. 本《网上交易客户银行资料变更申请表》仅作为需要更换同行银行卡(除招商银行卡在线支付)的投资者办理更换本人银行卡业务填写的申请表。

2.办理半自助更换本人银行卡业务的投资者须向我公司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①开户证件复印件(不接受一代身份证,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
投资人如未满十八周岁,须同时出示未成年人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及其监护人的户口本复印件或出生证明(需能判断其监护关系)
②新银行卡复印件(需手抄卡号并签字),且新卡与原卡为同一家银行卡
③《网上交易客户银行资料变更申请表》
注:招商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及其他无法办理半自助变更银行卡业务的客户请联系我司详询办理办法。

3. 如勾选“无法查实原银行账号”,另需提供本人手持开户证件正、反两面拍照照片(即两张),要求证件避免与头部重叠,证件信息清晰可见(提供此资料后,仍需提供开户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4.本公司收到投资者资料,经审核确认资料齐全且填写无误后,一般情况下将在三个工作日左右开通权限,授权后我司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投资人,接到授权短信后可登录华夏基金网上交易-银行卡管理-修改银行卡资料中修改您的卡号,如未完成风险测评以及未解除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转换、预约赎回和委托代扣等协议后请按照操作提示办理后修改。

5. 投资者须妥善保管交易密码和其他身份识别凭证,本公司对投资者所提供的所需材料仅作表面真实性、完整性审查。

个人投资者凭有效身份证件或交易密码进行的交易行为视为投资者本人所为,由此造成的所有风险和任何法律后果由投资者承担。

6. 投资者应如实、正确填写本表,并对本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7. 网上交易客户银行资料变更申请表,不允许委托他人代办。

8. 投资者的账户基本资料信息须准确完整,如有变更或者不完整,恕无法通过审核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9. 若投资人官网上传、寄来的换卡资料信息不完整,我司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投资人:您上传、寄来的换卡资料信息不完整准确,请您尽快重新补提。

10.请将以上三种资料备齐后华夏官网上传或者快递、挂号邮寄至:
北京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安庆大街甲3号华夏基金六层邮编:101318
注:签收人请填写“华夏基金客户服务部”,联系电话请填写400-818-6666。

邮寄费用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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