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州市品牌渔业发展资金项目
2018年福州市水产养殖专项资金项目

年福州市水产养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一、资金定义本指南所称的水产养殖专项资金,是指市财政预算安排、统筹使用的,用于扶持全市水产养殖(含观赏鱼)的专项资金。
二、补助原则.扶优、扶新、扶大、扶强,兼顾欠发达地区的产业发展。
.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严格管理、讲求绩效。
.本指南所指项目,是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获得荣誉称号或已完成的项目。
.补助资金在项目建成后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拨付。
.同一个项目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不得多头申报。
.在福建省水产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中开展“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近两年来承担过部、省、市、县四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任务的水产养殖企业,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三、申报单位基本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在本市辖区内登记注册且信用记录良好,在三年内各级政府组织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中无不合格记录的水产养殖企业(含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单位。
四、项目类型和补助标准(一)设施渔业项目.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普通工厂化养殖、全塑胶养殖渔排,新建养殖规模达平方(含)以上且符合闽海渔〔〕号文件对应建设技术要求的,每平方分别奖励元、元、元,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万。
对落地在贫困村内的项目,养殖规模起补条件按计。
.大型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新建规模为口(含)以上且网箱系统符合闽海渔〔〕号文件项目对应建设技术要求的,规格≤周长<、≤周长<、≤周长<每口分别奖励万元、万元、万元,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万。
.塑胶浮筒项目,新建或替换数量达到个(含)以上,按不超过投资额的给予奖励,每粒奖励不超过元,每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万。
其中,塑胶浮筒要求用原生材料,直径大于等于厘、长度不小于厘、壁厚不小于厘。
.对新建并获得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设施渔业项目,按省级补助资金的给予奖励,市级(含)以上财政累计奖补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
(二)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应用推广项目支持养殖新品种引进和培育或新技术应用推广,根据对技术先进性和技术、品种推广应用效果等综合评估,分一、二、三等分别奖励万元、万元、万元,其中一等项目数不超过,一等、二等项目数合计不超过,每年安排不超过个项目。
投资447.94亿元:2018年福建海洋强省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出台

投资447.94亿元:2018年福建海洋强省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出台《2018年福建海洋强省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日前下发,福建省将全力推进130个在建重大项目加快建设、98个前期项目取得突破,力争实现28个以上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17个以上项目开工建设,进一步策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
根据该方案,福建将进一步加大海洋强省重大在建项目投资力度,全年完成投资447.94亿元。
其中,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修造12.36亿元,邮轮游艇9.99亿元,海洋生物医药3.35亿元,海洋可再生能源90.41亿元,现代海洋渔业26.25亿元,海洋旅游和文化创意91.82亿元,航运物流26.22亿元,港口泊位40.24亿元,临港工业103.2亿元,渔港5亿元,海洋科研平台18.1亿元,海洋生态21亿元。
在这些项目中,分地区完成投资目标任务为,福州市76.03亿元,厦门市43.24亿元,漳州市54.02亿元,泉州市95.37亿元,莆田市63.08亿元,宁德市39.15亿元,平潭综合实验区76.45亿元,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等高等院校0.6亿元。
据悉,今年福建省超过28个项目将建成或部分建成。
其中,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修造3个,邮轮游艇2个,海洋生物医药2个,海洋可再生能源2个,现代海洋渔业5个,海洋旅游和文化创意2个,航运物流3个,港口泊位4个,临港工业1个,渔港1个,海洋科研平台3个。
同时,福建省将争取全年超过17个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争取尽早动工建设>>>>>>>>>>>>>>>>>>>>>>>>>>>>>>>>>>>>>>>>>青岛励图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期专注于智慧海洋、智慧渔业、智慧自然资源领域的整体信息化解决方案、软硬件系统开发、大数据平台建设以及智慧海洋规划咨询等服务,擅长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系统(RS)、全球定位系统(GPS)与北斗导航系统(BDS)、三维可视化制作与虚拟现实、大数据与云计算五大核心技术的研发。
福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福州市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18〕108号

福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福州市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福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福州市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18〕108号各县(市)区农业(农林水)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局有关处(站):为深入贯彻品牌强农战略,现将《2018年福州市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8年福州市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方案福州市农业局2018年4月17日附件:2018年福州市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战略,推动我市品牌农业建设,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品牌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拉动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以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为依托,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着力强化农业品牌顶层设计和制度创设,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品牌创建与宣传活动,激发全社会参与农业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各方共识,提振发展信心,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确保农业品牌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工作原则(一)政府引导。
做好农业品牌建设总体设计和工作安排,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加强对品牌的宣传、培育和保护,努力提升农产品品牌形象,创造有利于品牌培育和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企业主体。
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注重品牌创建,加强品牌推广,提升企业农产品品牌价值。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2015年现代渔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2015年现代渔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公布日期】2015.06.25•【字号】•【施行日期】2015.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2015年现代渔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持续推进现代渔业生产发展,2015年,我省继续在连江、福清、闽侯、霞浦、蕉城、福鼎、福安、古田、秀屿、晋江、惠安、漳浦、东山、诏安、龙海、云霄、连城、明溪、清流、浦城、光泽等21个县(市、区)实施现代渔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
省财政厅和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编制了《2015年现代渔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方式:省财政厅农业处陈立电话:*************邮箱:****************省海洋与渔业厅渔业处王晓伟电话:*************邮箱:fujianxdyy@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2015年6月25日2015年现代渔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建设指导意见为支持我省现代渔业发展,推动海洋强省建设,经研究决定,2015年中央财政现代渔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支持2015年1月1日以后建成的标准化水产养殖基地和规模化水产种苗基地等项目。
一、扶持内容(一)标准化水产养殖基地1.标准化池塘建设。
主要实施水产养殖池塘(含“小山塘”、不含高位池,下同)的挖深、固基、护坡、进排水设施、投饵设施、增氧设施、自动化控制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
2.设施养殖基地建设。
主要实施养殖生产基础设施的新建(如塑胶养殖网箱、深水养殖网箱、工厂化养殖、封闭式循环水养殖的构建)及增氧、控温、水净化、自动化控制等设备购置;观赏鱼养殖及休闲渔业设施的新建、购置、维护等。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资金【发文字号】闽财农指[2018]29号【发布部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发布日期】2018.04.28【实施日期】2018.04.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29号)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局: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现下达2018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430万元,其中农村固定观察点资金230万元、茶树种质资源保护资金200万元,款列“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科目。
请按照《福建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15号)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18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2.2018年农村固定观察点绩效目标表3.2018年茶树种质资源保护绩效目标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2018年4月28日附件12018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闽侯县 5.2 5.2连江县 4.3 4.3罗源县 4.3 4.3闽清县 4.3 4.3永泰县 4.3 4.3福清市 6.7 6.7厦门市15.115.1集美区10.310.3同安区 4.8 4.8莆田市1818城厢区 4.3 4.3荔城区 5.2 5.2仙游县8.58.5三明市51.731.720三元区 4.3 4.3明溪县 6.7 6.7清流县 4.3 4.3宁化县 4.3 4.3大田县2020大田县茶业局(吴山大寨山野生茶)尤溪县 4.3 4.3沙县7.87.8泉州市48.428.420洛江区 4.3 4.3惠安县10.310.3安溪县2020安溪县农业与茶果局(安溪县茶树种质资源圃)永春县 4.3 4.3石狮市 4.3 4.3南安市 5.2 5.2漳州市5353芗城区 4.3 4.3龙文区 6.7 6.7云霄县 4.3 4.3漳浦县 4.3 4.3诏安县 4.3 4.3长泰县 6.7 6.7东山县 4.3 4.3南靖县 4.3 4.3平和县 5.2 5.2。
2020年福州海洋与渔业品牌建设

2020 年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1、实施目标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农业品牌创建,鼓励参加 2020 年海峡(福州)渔业周·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及市级统一组织的外地渔业展会,从而促进海洋与渔业品牌的宣传及推广建设。
2、资金管理与使用原则本指南所称的海洋品牌建设专项资金,是指市财政预算安排、统筹使用的,用于扶持全市海洋品牌建设的资金。
1、扶优、扶新、扶大、扶强,兼顾欠发达地区的产业发展。
2、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严格管理、讲求绩效。
3、本指南所指项目,是 2019 年9 月1 日至2020 年8 月31 日期间获得荣誉称号或已完成的项目。
4、同一个项目补助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5、在福建省水产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中开展“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6、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疫期间作出重要贡献的水产加工企业,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3、项目类型和补助标准1、创建农业品牌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予以补助,对新增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的创建主体,分别奖励 50 万元、30 万元。
对新增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的创建主体,奖励 20 万元。
奖励资金用于品牌申报、宣传等,具体使用由县级渔业主管部门认定。
2、参加 2020 海峡(福州)渔业周·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展位占地 4 个标准展位(36㎡)及以上的,给予展位费80%的奖励;通过特装验收的,每个标准展位给予 2500 元特装费奖励,且每个标准展位的展位费和特装费合计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 元;对组织主题活动的(展位占地 20 个标准展位及以上,并由组委会确认,通过验收)再奖励 10 万元,每家累计奖励不超过 20 万元。
3、对参加市级统一组织的外地渔业展会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展位费 80%的奖励。
4、对县(市)区政府联合我局举办地方特色农产品节庆主题活动的,按照《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18〕214 号)文件规定予以奖励。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2023年海洋与渔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的公示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2023年海洋与渔业品牌建设
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公布日期】2023.09.04
•【字号】
•【施行日期】2023.09.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渔业资源
正文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2023年海洋与渔业品牌建设专项资
金拟补助项目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经我局2023年第13次局务办公会议和局第27次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我局审定拟实施的“2023年海峡(福州)渔业周·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项目拟补助分配方案(附件1)及“2022年市级知名农业品牌”项目拟补助分配方案(附件2)公示如下,公示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9月4日至9月8日),如有异议,可向市海洋与渔业局反映。
联系部门及电话: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83365267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机关党委83301470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资源与发展处83536732
特此公示。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9月4日
附件1
附件2 :。
2018年福建海洋强省建设重大在建项目工作目标及责任单位

21000
正在进行基础建设。
。
福建福欣特 省海洋渔业 殊钢有限公 漳州市政府 厅 司
17
壳聚糖基新型医用 创伤活性敷料产业 化攻关及应用
开展超高吸收性、快速吸收性与抗菌性 泉州市 于一体的壳聚糖创伤活性敷料产业化攻 晋江市 关。建设研发平台及产业化生产线,达 到年产30万平方米的产业化规模。
4
福建海风装备制造 基地及配套漳浦六 鳌重装码头项目 石狮海洋船舶北斗 卫星导航系统及通 讯设备飞通(福建) 生产基地 上海电气海上风机 装备项目
2017-2019
130000
50278
完成重塔车间建设完成;钢 构喷涂车间建设;重装码头 沉箱预制中;总组场地、仓 库、生活配套设施等投资完 成过半。 1#楼主体已施工至16层,2# 楼、宿舍楼进行装修工程。
省国资委 省重点项目
7
序号
项目名称
厦门西海湾邮轮城 项目
建设 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及规模
建设起止 年限
2016-2021
项目 总投资
1300000
开工至2017年底 完成投资 建设进展情况
466500 完成前期工作,开始施工建 设。
计划投资
65000
2018年 进度安排
建设单位 主管单位
省直协调 联系部门
附件1
2018年福建海洋强省建设重大在建项目工作目标及责任单位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及规模
建设起止 年限
总计 130个 一、海洋产业
(一)海洋新兴产业 1.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修造 1 康宸船舶设备制造 福州市 建设船上设备制造生产设施。 长乐区 年产风电机组、叶片及配套设备150万 kW-180万kW,主要建设风电机组厂三家 福州市 、叶片厂一家、钢构厂一家、配套设备 福清市 厂二家、可研办公楼、公寓宿舍楼、堆 场及厂区配套设施。 总建筑面积17.8万平方米,建设游艇俱 乐部、游艇培训中心、游艇技术服务区 厦门市 、滨海商业、酒店及护岸4411.3米、游 翔安区 艇泊位394个、游艇起吊泊位1个、上下 水坡道1个、加油泊位1个,新建进港航 道长度为3780米。 建设重塔、轻塔、钢构喷涂车间和配套 漳州市 的总组场地、仓库、生活配套设施等; 漳浦县 配套建设漳浦六鳌5000吨级的码头以及 1000吨吊车和总组场地等。 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拟建设包括生 泉州市 产车间、研发中心、产品实验室及北斗 石狮市 船舶监控运营中心一栋。 新建6MW系列风力发电机组等工艺生产 线,形成年产6MW风电装备两班制共150 莆田市 套的装配、试验能力,项目建设包括联 秀屿区 合厂房、综合楼、成品堆场、零部件堆 场及相应辅助设施等。 租赁并改造4座厂房,购置数控切割机 宁德市 、数控加工中心、焊接机器人、卷板机 福鼎市 、龙门吊等主要设备,建设智能化生产 线和舾装件生产线各两条。 一期建设主要内容为:6MW陆上型转型 平潭综 海上型风力发电机试验机、实验室及海 合实验 上型风力发电机中试车间、生产基地、 区 研发中心办公室等。 2018-2019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福州市品牌渔业发展资金项目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品牌渔业发展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品牌渔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下达的用于渔业经济主体在创建和培育渔业品牌过程开展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品牌认定、品牌产品推广等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按照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严格管理、讲求绩效的原则,由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安排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培育渔业品牌过程开展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品牌认定、品牌产品推广等。
此次渔业品牌是指市级及以上渔业品牌,即入选福建二十大渔业品牌、福州“10+1”渔业品牌。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依法成立,在本市辖区内登记注册,信用记录良好,且在本年度各级政府组织的水
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中无不合格记录的,开展品牌渔业建设的渔业企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渔业经济主体。
第六条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由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按以下规定将项目申报市级审核:
1.专项资金由申请资金补助的项目实施单位按属地原则向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申报,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向市海洋与渔业局推荐;市级单位或税收隶属关系所在地无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可直接向市海洋与渔业局申报。
2.项目单位在申请补助资金时,均需提供《福州市品牌渔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以及各自所需的其他材料(详见下列各自章节),同时附上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同意予以推荐的资金请示文件(市级单位可自行出具)和《福州市品牌渔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一式两份报送至送市海洋与渔业局。
3.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其所申报项目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
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对申报项目和材料公平、公正地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专项资金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第七条市海洋与渔业局根据渔业工作重点,综合考虑各地的工作基础、本年度申报项目实施条件、各县(市)区地区平衡等因素,择优确定扶持项目和补助金额,并按预算关系核拨专项资金。
第八条资金下达后,由县级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组织项目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拨付补助资金。
第九条县级应制定本专项资金项目的验收实施办法,并根据实施办法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的建设、投资情况等内容进行现场验收,验收有关材料由县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存档。
项目建设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第十条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应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并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要求,对本地区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进行评估,形成绩效评估自评报告,上报市海洋与渔业局。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组织开展项目所需的装备采购、设施建设,不得用于接待、娱乐、人员工资津贴、奖金补助等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第三章品牌产品生产基地
第十二条品牌产品生产基地补助资金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经县级组织项目验收后拨付资金。
补助比例不超过新增投入的50%,每个单位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第十三条品牌产品生产基地补助资金分配方法如下:
1.对普通工厂化养殖、全塑胶养殖渔排,养殖规模达1000m2(含)以上且其他条件符合闽海渔〔2017〕157号文件对应建设技术要求的,每平方米补助不超过150元;
2.对规模为1口(含)以上且网箱系统符合闽海渔〔2017〕157号文件项目对应建设技术要求的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按规格40米≤周长<60米、60米≤周长<90米、90米≤周长<120米每口分别补助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3.对达到省级、市级原良种场规模且符合闽海渔〔2017〕157号文件项目对应建设技术要求的水产苗种场,每个分别补助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
4.休闲渔业项目新增投入不低于100万元,且新认定为省级“水乡渔村”的,每个项目统一补助30万元。
5.对新增水产加工生产线按不超过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3予以补助。
第十四条申请品牌产品生产基地补助资金的单位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经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初选入库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见附件3)出具的信用报告;
3.信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
4.除申报新增水产加工生产线项目外,需提供:项目地理位置图、平面规划图;项目建设前、中、后期照片;土地
使用权证明(水域滩涂养殖证或登记养殖水域、滩涂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可证明三年以上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其他权证和规范合同,三者选一即可);
5.申报新增水产加工生产线项目的,提供省财政厅确认的2017年度优选库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
告》。
第四章品牌认定
第十四条品牌认定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等省级以上品牌的单位,每个项目补助10-30万元。
第十五条品牌产品推广补助资金的申报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经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初选入库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见附件3)出具的信用报告。
3.信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
4.获得品牌认定的有效证书或文件。
第五章品牌推广
第十六条品牌产品推广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参加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的单位,补助资金不超过参展费用的50%;对参加重要活动品牌产品供应保障活动的单位,每个项目补助30-50万元(优先补助参加2017年金砖会晤水产品供应保障的单位)。
第十七条品牌产品推广补助资金的申报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经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初选入库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见附件3)出具的信用报告。
3.信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
4.参加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文件或照片);
5.申请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补助项目的,提供展位费、布展费相关付款凭证包括发票、合同等;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跟踪检查,对发现问题的项目,应视情况减拨、停拨直至追回已拨的专项资金。
第十九条对截留、挪用或骗取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福州市品牌渔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
2.福州市品牌渔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3.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初
选入库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
4.信用承诺书;
附件1
福州市品牌渔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
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推荐单位(盖章):
起止期限:年月至年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项目主要内容
三、项目推荐
附件2
2018年福州市品牌渔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县(市、区): 渔业主管部门(公章)
13
14
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初选入库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
1.福建中闽汇聚信用服务有限公司
2.福建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有限公司
3.福建征金信用评级咨询有限公司
4.君维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5.南京汇法正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福建诚华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7.福建畅亿信用评级咨询有限公司
8.福建中诚信信用评级咨询有限公司
9.福建信盾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10.绿盾征信(北京)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11.福建益信健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12.金电联行(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3.天和大公(厦门)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14.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信用承诺书
为弘扬福州“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城市精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
现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产品,重合同,守信用。
2、承诺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销售,发现假冒伪劣品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3、承诺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5、承诺积极参与福州市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企业名称(个人姓名):企业盖章、个人签字捺手印
承诺企业(个人):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号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