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制下投资项目问题及应对举措浅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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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存在的风险与对策

试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存在的风险与对策

试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存在的风险与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为了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保证工程质量,政府通常会采用代建制来进行工程建设管理。

代建制也存在着一些风险,如果不加以有效的管控和对策,就有可能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问题,甚至引发一系列负面影响。

对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存在的风险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1. 经济风险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往往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一旦资金使用出现问题或资金来源出现困难,就会给代建制项目的正常进行带来影响。

一些代建制项目可能面临超支或资金断档的风险,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可能导致建设工程的停滞或者质量问题。

2. 工程质量风险代建制项目通常由代建公司进行管理,而代建公司由于利润的驱使可能存在质量控制不严的情况,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甚至存在安全隐患。

特别是在一些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质量问题可能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

3. 进度风险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建设进度可能会受到政策变化、工程技术难点、审批程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如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进度滞后或者延误的情况,可能给政府投资造成损失,也会影响社会和民众的利益。

4. 经营风险一些代建公司可能存在违规操作、挪用资金、滥用权力等经营风险,这些行为可能会导致建设项目的进展受到干扰甚至停滞,给政府和利益相关方带来不利影响。

5. 安全风险在代建制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不清、安全监管不力等问题,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给人员和财产安全带来影响。

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风险对策1. 建立健全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使用中的问题,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障。

政府还应当加强对代建公司的审计监督,确保代建公司的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2. 加强项目质量管理政府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加强对代建项目的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施工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项目代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项目代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项目代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摘要:代建制的产生是我国政府对投资体系进行改革的产物,是我国建设投资管理体系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针对政府投资项目成立的一种建设管理模式,不论是在市场化运作、项目管理等方面,均表现了独到的优势。

但是,在“代建制”实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许多。

重点词:代建制问题对策项目代建制最早发源于美国的建设经理制(CM制) 。

代建制的推行,重点在于采纳公然竞争的方式选择拥有专业素质的代建单位,用合同来拘束代建单位的代建义务。

一、项目代建制的必需性及意义1、政府对项目的看管更为规范有力,项目管理水平易工作效率大幅提升。

“代建制” 加强了项目建设各方的责随意识,经过职责分工,项目建设各方之间产生相互监察的关系。

使用单位在提出项目功能和建设要求后,其主要工作就是对代建单位的监察,有益于自觉规范投资管理行为。

2、有益于保证工期,提升工程质量。

代建制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利用代建单位独立的、强盛的专业化项目咨询管理力量,加强和完美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及其决议的民主化、科学化 ; 科学合理地优化工程设计方案; 依据投资控制目标、设计与施工的最正确联合要求,优化工程设计,进而解决工程设计与施工长久相互脱节、磨擦而产生工程质量、工期、投资失控等诸多问题。

3、有益于截止腐败。

“代建制”的推行将打破现行政府投资体系,使用单位不再介入项当先期服务、建设备工和组织施工、监理、资料设备采买等环节的招标定标活动,不过负责进行监察,这将有益于截止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腐败事件发生。

代建制这类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可能不是为了预防贪腐,但它的实施战胜了政企不分、产权不明、责权不清的现象,将有效截止项目建设的贪腐行为,成为从源泉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保障。

二、项目代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管理代建制度是跟着政府投融资体系与建设管理体系改革的产物,不论是在市场化运作、项目管理等方面,均表现了独到的优势。

但是,在“代建制”实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许多。

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社会经济发展增加了对工程建设的需求,促使工程建设项目逐渐增多,提出了对项目管理新的要求。

原有项目管理措施的精细化不够,管理较为粗放,形成一定的管理漏洞,进而由于项目建设细节管理得不到位,降低了管理质效的同时,引发一定的项目建设质量问题。

工程建设项目需积极探寻精细化管理策略,弥补自身管理中的不足,以保障建工程项目的建设质效。

代建单位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都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建设项目前期的用地规划问题、市政设施配套不完善、征地拆迁难度大等,这些问题都会阻碍工程建设,影响项目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基于此,本篇文章对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存在的问题;对策分析引言在建筑行业日益发展的影响下,代建制管理模式有着广泛的应用范围,将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效与水平有效提高,进一步推动了建筑行业发展。

在代建制管理中,代建单位受到业主委托授权,展开项目建设管理。

代建制更具市场化以及专业化,具备权责分明的特点,可有效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与质量。

而建设项目属于具备特殊性的政府投资项目,落实代建制可以有效把控项目工期以及质量,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完成。

诸多学者关注建设项目代建制,对管理模式与理论基础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本文通过实际工程对项目代建制管理难度以及解决办法进行阐述,并对管理措施的优化加以探究。

一、项目管理理念概述项目管理理念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在有限的资源约束条件下,为了实现工程项目目标和达到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的内在规律,运用现代管理理论与方法,对工程项目从策划决策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系统化管理的指导思想。

项目管理理念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理念,对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有着积极的作用。

由于应用项目管理理念的主体是项目负责人,因此项目负责人具备较强的工程管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试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存在的风险与对策

试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存在的风险与对策

试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存在的风险与对策1. 引言1.1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概述在代建制项目中,政府主要承担项目规划、资金拨付、政策支持等职能,而代建方则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营等具体工作。

这种分工明确、责权清晰的模式,为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管理机制和运行体系,有效推动了项目的进展和完成。

随着代建制项目的不断增加和扩大,其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在实践中,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可能面临资金缺乏、管理混乱、监管不力等问题,导致项目进度延误、质量不达标等风险。

加强风险防范和对策研究,对于保障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1.2 存在风险的必然性存在风险的必然性是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中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投资项目规模不断扩大,项目涉及领域逐渐增加,项目复杂程度逐渐提高。

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风险也相应增加。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涉及的资金数量巨大,一旦发生资金管理不善、财务风险失控等问题,将会对项目的顺利进行造成严重影响。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中存在诸如权责不清、合同履约不力、监管不到位等风险,这些问题可能导致项目进度延误、成本超支、质量问题等,进而影响项目的最终效果和效益。

要认识到存在风险的必然性,加强风险意识,做好风险预防和控制工作,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才能更好地保障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顺利进行。

2. 正文2.1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风险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指政府委托专业承建单位代为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一种制度安排。

虽然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和质量,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项目管理风险。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中,项目管理由承建单位负责,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控制能力可能存在不足,导致项目进度滞后、工程质量问题等。

第二,资金管理风险。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中,资金管理不清晰、不规范可能导致资金浪费、挪用、挤占等问题,严重影响项目进展。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摘要:本文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存在的代建单位职责不明确、责任划分不清晰、代建单位对项目造价控制不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并提供解决建议。

近年来,为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效率,充分利用市场优势建设资源,各地政府正在探索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代建制管理工作。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代建制管理由于法规不完善等原因,存在代建单位职责不明等问题。

一、项目代建制管理在准备阶段存在的问题为加强对代建单位招标工作的管理,提高选择代建单位的效率,许多政府投资项目采取代建单位预选库招标的方式。

目前,代建单位是专业从事项目投资建设管理的咨询机构,主要有全过程咨询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四类。

四类单位分别有其过专业优势和劣势。

例如,全过程咨询企业侧重全过程统筹管理,对代建单位咨询、设计、报建、造价、招标等工作要求较高,实际上真正具备这样实力的企业并不多;设计院在对图纸的技术审核把关方面具有优势,但是对于项目施工阶段管理经验较为欠缺;反之,施工单位对项目现场管理经验丰富,但是在项目前期阶段常常碰壁;四者之中房地产开发流程虽说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审批流程存在较大差异,但其全过程管理经验仍有利于项目推进。

在针对代建单位的专业特点,利用代建单位专业优势,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的有效把控方面,仍有欠缺。

建议:在代建项目的前期阶段,应针对项目的具体特点选择合适的企业;对定位不明确,使用单位需求不明,前期资料较少的项目应侧重选择房地产、设计企业或全过程咨询企业;使用需要比较明确,功能比较简单的企业可选择施工企业。

二、项目代建制管理的成本控制问题由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大多为学校、医院类的公共建筑,而代建单位为市场化的企业,存在追求利润的需求,因此,如何在确保代建单位的合理利润的同时,又能充分发挥代建单位的优势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有些地方政府实行“保证最大工程费用”制度,即工程决算不能超出“保证最大工程费用”,超出部分由代建单位全额承担。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问题及解决策略分析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问题及解决策略分析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问题及解决策略分析摘要:为规范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代建管理,从而提高项目的代建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本文对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提出了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帮助。

关键词:工程项目;代建管理问题;解决策略引言对工程项目实施代建管理,也可以称之为“项目管理”,管理对象是工程项目。

在整个的工程建设中都可以实施代建管理,代建单位所承担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进入到工程现场勘察、设计工程项目设计图、施工、竣工验收,直到完成工程的保修期,都要将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当然,也可以从项目情况出发,在前期就开展代建工作,工程建设的每个阶段进行代建。

在实施代建管理工作中,将中心设定为经理责任制,对资源进行优化的过程中,基于合同展开,按照工程项目运行规律优化配置资源,针对工程项目制定计划,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强化指导管理和控制工作,以获得良好效益。

本文分析工程项目代建管理的优点,明确这种管理模式的应用现状,提出针对性地解决策略。

1建筑工程代建管理概述建筑工程代建管理,是代建制落实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种具体表现。

代建管理涉及的主体范围较为广泛,既包括政府招投标的代建方,也包括社会类型的代建制模式、开发商的项目代建管理等。

目前为止,政府代建制模式是代建管理最常见的一种模式,其建筑工程的投资管理、后期建设、施工过程均由工程代建管理单位负责,代建单位完成建设之后,将工程成果移交给使用单位。

在建筑工程代建管理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代建单位应当按照合约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代建工程当中的投资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则应当根据规定流程和依据完成对代建制工程的审核。

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会根据需要,选择资质符合要求的建筑工程代建管理单位,把其作为代建过程中的法人,在建筑工程具体建设过程中承担推进职责。

代建管理以市场化、专业化的管理方式打破了传统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局限,提升了建设综合效益与管理水平。

试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存在的风险与对策

试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存在的风险与对策

试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存在的风险与对策【摘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如资金管理不当、监督力度不足等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本文通过对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定义和特点进行分析,探讨了存在的风险及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对策建议。

建议加强监督机制,完善风险评估与应对机制,以确保项目代建制的顺利进行。

结论指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风险可以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得到控制,政府和企业需要加强沟通与配合,共同应对潜在风险,确保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成功实施。

通过本文的研究分析和对策建议,有助于提升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推动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风险、对策、监督机制、风险评估、管理措施、沟通与配合、政府、企业1. 引言1.1 背景介绍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指政府将部分投资项目的实施任务交给专业的建设公司或企业进行承揽和完成。

这种项目管理方式在我国近年来得到了广泛应用,其优势在于能够有效提高项目的建设效率和质量,以及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

随着代建制项目规模和数量的不断增加,各种风险和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在实际操作中,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素,如不当的合同管理、监管不力、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可能导致项目进展受阻或出现质量问题。

代建制在项目实施中可能涉及大量的资金流动和利益分配,一旦管理不善就容易引发腐败问题,损害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

对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存在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对于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政府资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接下来的正文部分中,我们将对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定义和特点、存在的风险及原因、风险对策建议、监督机制加强以及风险评估与应对机制完善等问题进行详细探讨。

1.2 研究意义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当前公共管理领域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在各地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代建制在实践中也存在着种种问题和风险。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
资金 使用单位 和项 目最终使用单位全权 负责整个 项目 建设管理。其缺位是 :一是工程建设管理大部 分是针对具体工程项 目 组建项 目法人 ,管理机构和
人 员均 是 临时 的 ,只有 一次教 训 ,没 有二 次经 验 ,
职责 不清 ,投 资 与建设 、建设 与管理 职 能混 淆 。针
对政府投资建设项 目管理 中的上述 问题 ,近年来 ,
期 :2 1 年 5月 2日。 01
4 、龙玉琴: 第一候选人 “ 《 围标 串 标”第二候选
人未能 “ 上位” , 南方都市报》 21 年 3 1 。 》《 , 01 月 0日
情况 ,引 出笔者对现有 《 招标投标法 》及其配套法
4 5
建筑市场 与招标投标 32 1 /0 2 有模式 , 投资行为受到了规范 , 有效地预防部分政 府投资工程项 目中 “ 三超”( 即超估算 、超概算 、 超预算 ) 现象的发生。推行政府投资工程项 目 代建 制是社会发展的产物 ,是市场经济条件下 ,要求政 府从 直接的工程建设管理 向依照市场规划进行宏
潜规则之乱》 《 , 新华每 日电讯》20 年 1 月 1 09 2 0日。
2 、杨辉 :《 交通 厅 转移 竞标 地点 涉嫌 串标 被 省
诉》 《 , 羊城晚报 》 00 1 ,21 年 0月 1 4日。 3 汪金敏 律 师上 海 经达 与广 东交通厅 案代 理 、《
词》 ,资料 来 源 :工库 网 ht:/ ww.skcm/k t /w p ag . i o g/
本文以怀三高速机 电工程第 4 7合 同段 因第一
中标人涉嫌串标而重新招标 ,引发第二 中标候选人
上海经达诉广东省交通厅行政行为错误案为例 , 通 过案情介绍 ,引出庭审时的 “ 第一 中标候选人中标 无效时 , 应该重新招标还是重新评标” 的观点分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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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问题;应对举措为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管理专业化水平,提升政府投资效益,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各地各级政府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广泛实行了代建制。

一代建制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及管理模式一、代建制的基本概念代建制是指政府有关部门通过招标或直接委托的方式,选择具有专业化项目管理经验的单位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与实施。

代建制项目建设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表项目建设单位行使项目管理职责。

从本质上看,代建制实际上是代建单位代行项目建设管理的一种制度模式,在非经营性的政府投资项目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二、代建制的发展历程通常认为我国实施的代建制始于厦门市。

1993年,厦门市在深化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通过采用招标或直接委托等方式,将一些政府投资项目委托给专业项目管理单位实施建设。

2002年,国家组织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式改革”进行课题研究,为全国试点做调研准备。

随后的两年时间里,北京、贵州、重庆等地开始就代建制建设试点。

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此后,各地各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该地区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并加以实施。

三、代建制的主要管理模式代建制在全国各地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有以下三种管理模式:其一是招标模式。

由政府有关部门通过招标对代建单位进行择优选择,如广东省、北京市等。

其中广东省政府批准成立了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由该单位负责省属非经营性代建项目的组织和协调管理工作,通过组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代建单位,并与之签订委托代建合同。

其二是统建模式。

政府成立专门代建机构负责具体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如合肥市成立了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作为市级公益性项目的代建单位及项目建设法人,按“交钥匙工程”的要求,负责项目前期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其三是有限选择模式。

由政府有关部门直接委托项目管理公司作为项目代建单位,如深圳市成立深圳市建筑公务署,对部分适合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代建制,并由该单位或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遴选,从代建单位预选库中择优选取项目代建单位,并与之签订委托代建合同。

二代建制下政府投资项目会计处理规范随着代建制管理模式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的普遍应用,以及2019年《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开始在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实施,代建制下政府投资项目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亟待规范和统一。

2019年,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的通知,对代建制模式下有关项目建设单位及代建单位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与明确。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规定,代建项目应当由项目建设单位作为会计核算主体,并由其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代建项目的各项投资成本,支付的代建费也一并计入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

代建单位可通过设置“代建项目”或其他类似科目,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归集代建项目的投资成本,在工程结算或年终对账确认时,再将代建项目的成本转出。

结转后,代建单位“代建项目”或其他类似科目的期末余额为零,而在收到或转拨项目建设单位拨付的项目资金时,代建单位应将其作为往来款项予以核算。

三代建制下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代建合同未及时签订,项目各方权利义务不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未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取市场化运营的代建单位进行管理,而是直接由同级政府管辖的国有企业作为代建单位负责实施。

委托方与代建单位之间未签订代建合同或未及时签订代建合同,也未对代建项目管理的目标及范围、各方权利与义务、代建费用的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代建各方违约责任等内容予以明确。

部分代建单位责任意识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市场化管理能力不足,并且代建项目存在未能严格按计划建设工期完成、项目批复概算管控不到位等情况。

二、代建合同内容不完整,激励约束机制与绩效考核缺失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代建合同签订流于形式、合同内容较为简单,未能根据代建项目具体情况及要求设置合同条款,未对履约担保事项及担保金额予以明确,也没有对委托方及代建单位各自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予以约定。

部分代建合同仅按项目总概算的一定比例约定代建服务费,未设置相应的奖励或处罚条款,因此无法有效地激励与约束代建单位。

此外,部分代建合同尚未设置对代建单位的绩效考核条款,未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对代建服务费的影响程度,且财政资金的使用未按规定设定绩效目标,同时也没有根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对项目支出的产出和效益进行评价。

三、代建服务收费不明确,代建单位合理回报无保障部分代建合同中,未对代建单位应收取的代建服务费的收费依据及标准予以明确。

如某代建合同中对代建服务费的约定如下:“为确保代建人管理能力,委托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按实际实施的具体项目向代建人计付项目代建管理费。

”其中既未明确代建服务费计取依据及费率标准,也未明确代建服务费的支付进度与支付方式。

另外,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同级政府管辖的国有企业作为代建单位,然而项目建设单位与代建单位未签订代建合同,代建单位服务费的计取无据可依,代建单位的合理回报也无法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

四、项目资产权属不明晰,代建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代建项目由于政府有关部门未对代建项目完工交付的资产权属予以明确,导致代建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项目投资成本长时间在代建单位财务账上挂账,而项目建设单位财务账上却未能及时反映该项目的建设成本及各项资产,相关资产作为账外资产游离在项目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的财务账之外。

另外,部分代建项目投资成本在代建单位财务账上,以在建工程、开发成本及专项工程支出等会计科目进行核算,而项目建设单位作为代建项目会计核算主体,却未按规定及时、完整地归集代建项目各项投资成本。

这不符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对代建制项目会计核算主体及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导致政府有关部门编制的财务报表未能如实、准确地得到反映,代建单位的财务报表也存在虚增资产、虚增负债的情况。

五、代建各方边界不清晰,项目建设及移交存在涉税风险根据各地税务机关对代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行为征税问题的回复,代建单位收取的代建服务费如按“现代服务业—代理服务”税目计缴增值税,一般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以委托方名义办理项目立项及相关报建手续;第二,签订代建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代建服务费收费依据及标准;第三,以委托方名义办理竣工决算,施工单位及其他供应商将发票全额开具给委托方;第四,委托方与代建单位之间不发生产权转移行为。

否则,不论委托方与代建单位如何签订协议,也不论代建单位财务账如何处理,代建单位在将代建项目所形成资产移交给委托方时,应按全额结算的收入以“销售不动产”或“建筑服务”税目计征增值税。

实际上,部分代建项目以代建单位名义办理项目立项及有关报建审批手续,由代建单位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与监理单位等签订合同,并由对方将发票开具给代建单位,部分代建合同还约定“委托人不对代建人对外签署的合同承担任何合同义务。

”此种情况下,委托方未能完全履行其作为项目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代建单位则以自身名义办理代建项目的各项审批手续、合同签订、施工结算及工程竣工决算等,所有供应商均将发票开具给代建单位。

从税收角度看,以上代建行为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代建管理服务,可能在代建单位将项目资产交付项目建设单位或其他使用单位时,税局会将其认定为需按“销售不动产”或“建筑服务”税目计征增值税,因此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

四代建制下政府投资项目有关问题的应对举措鉴于代建制下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种种问题,笔者结合制度规定并参考部分地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做法提出以下应对举措:一、及时签订代建合同,明确代建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政府有关部门通过招标或直接委托方式选取代建单位后,应及时与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合同中应对各方权利与义务、主要职责、违约责任等加以明确。

特别是针对项目建设单位采取直接委托方式选取同级政府管辖的国有企业作为代建单位的情况,应参考市场化运作模式,与代建单位及时签订代建合同,明确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使各方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以确保代建项目依合同约定如期如质完成,并且将投资总额严格控制在批复预算之内。

二、完善代建合同条款,加强激励约束与绩效考核加强对代建合同条款的审核,不断完善代建合同有关内容。

代建合同中应设立履约保函条款,约定在代建单位未能按合同履约时,有关损失或概算超支额应从代建单位的履约保函中扣减,以此来激励代建单位严格履约。

同时,代建合同还应设立绩效考核条款,代建服务费的结算与支付应同项目完工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绩效考核结果等相挂钩,以加强对代建单位的激励、约束与绩效考核。

三、明确代建收费标准,保障代建单位的合理回报项目建设单位应与代建单位及时签订代建合同,并明确代建服务费的计取依据及收费标准,以确保代建单位在代建管理活动实施后可以依法获取合理的回报。

同时,在代建合同中,可约定在基础代建费的收费标准上充分考虑相关的奖励和处罚条款,对于投资节余部分可约定按一定比例奖励代建单位,超支部分则从代建服务费中扣减,这样将进一步激励代建单位加强代建项目管理、严控项目投资成本、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四、明晰项目资产权属,规范代建项目的会计核算实行代建制的政府投资项目,按规定应由项目建设单位对代建项目的各项投资成本进行归集,并在财务账上作为在建工程进行核算。

代建单位财务账不应将代建项目投入作为在建工程或开发成本等核算,应设置“代建项目”或类似科目进行核算。

另外,代建项目完工验收后,代建单位应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明确代建项目资产权属,如项目资产界定归属于使用单位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批复及时将资产调拨给使用单位,从而避免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

五、厘清代建各方边界,把控代建项目的税务风险代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厘清代建各方边界。

项目建设单位应压实主体责任,负责办理项目立项、提出项目建设需求等工作,还应以项目建设单位的名义办理项目各项审批、施工结算及竣工决算等手续。

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应与供应商签订三方合同或协议,明确各方职责、权利与义务,并约定由项目建设单位直接支付合同款项给供应商或由代建单位转拨。

供应商应将发票全额开具给项目建设单位而非代建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据此进行代建项目投资成本的归集,待项目完工交付后,再从在建工程科目结转至固定资产或其他资产科目。

代建单位财务账仅核算代建服务费收入,其收到或转拨项目建设资金时,应将其作为往来款项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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