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2024年奖助学金评定细则(三篇)

2024年奖助学金评定细则11级法学1班为激励本科及高职学生勤奋学习,提升综合素质,以及体现国家对这些学生尤其是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依据《____关于建立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____》(国发〔____〕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班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班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旨在确保评定公正、公平、公开,并规范班级行为,增强班级凝聚力。
同时,通过奖助学金激励全班同学积极进取,争优创新,为班级荣誉不懈努力。
细则如下:1. 早操及晚自习迟到、请假累计达到____次者,综合测评扣____分;2. 未经许可的早退、旷课,每节扣____分;3. 无故缺席学校、院系重要活动,每次扣____分;4. 期末考试科目不及格者,不具备评定资格;5. 违反学校规定,如夜不归宿、斗殴、酗酒等,受到学校或院系通报批评或处分者,取消评定资格;6.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已获奖助学金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其他奖助学金评定;7. 其他奖励加分事项以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为准;8.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本班班委所有。
附:11级法学1班班规鉴于大学期间的自由、民主和开放性,我们应增强责任感和集体意识,以创建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班规:一、基本准则:1. 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青海民族大学学生手册》;2. 准时上课,不迟到、早退、旷课;3. 积极帮助同学,关心困难同学;4. 遵守作息时间,不晚归,不外宿;5. 参与班级活动,支持班级工作;6.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7. 穿着整洁,举止得体;8. 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需上交____%作为班费;9. 班费支出____元以上需____名班委签字生效。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3篇)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的学生,促进其学术发展和综合能力的提升,特设立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条:奖助学金评定细则适用于在本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生。
第三条:奖助学金的评定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根据申请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以及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评定。
第四条:奖助学金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以及校内工作奖励等。
第五条:奖助学金的种类分为综合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奖助学金等,具体种类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评定标准第六条:奖助学金的评定主要考量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经济状况。
第七条:学业成绩的评定主要以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依据,其中75%以上为主要参考,25%以下为次要参考。
第八条:科研能力的评定主要考察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包括参与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论文发表等。
第九条:综合素质的评定主要考虑学生的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条:经济状况的评定主要考虑学生家庭的经济困难程度,包括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数、父母就业状况等。
第十一条:奖助学金的评定程序包括申请、初审、面试和评定等环节。
第十二条:学生在每学年开始前申请奖助学金,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初审环节由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主要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学生。
第十四条:面试环节由奖助学金面试委员会进行,主要负责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评估。
第十五条:评定环节由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根据申请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六条:评定结果由学校公示,并及时通知获奖学生和未获奖学生。
第十七条: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由学校设立的专门机构进行复核。
第四章:奖助学金管理第十八条:获奖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使用奖助学金,不得私自挪用或其他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获奖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奖助学金活动,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国家助学金等级评定标准

国家助学金等级评定标准
一、学术表现
1.优秀:在学业上表现突出,成绩名列前茅,包括总成绩和单科成绩。
2.良好:在学业上表现良好,成绩稳定,位于班级前列。
3.一般:在学业上表现一般,成绩尚可,位于班级平均水平。
4.较差:在学业上表现较差,成绩不理想,位于班级后列。
二、家庭经济状况
1.困难: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无法承担全部学费和生活费用。
2.一般:家庭经济状况一般,能够承担部分学费和生活费用。
3.富裕:家庭经济状况富裕,能够承担全部学费和生活费用。
三、社区服务与志愿者活动
1.积极: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和志愿者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2.参与:有参与社区服务和志愿者活动的记录,但不够积极。
3.无参与:无参与社区服务和志愿者活动的记录。
四、个人品质与道德素养
1.优秀:品行端正,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责任心。
2.良好: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道德素养。
3.一般:个人品质和道德素养一般。
4.较差:个人品质和道德素养较差。
五、推荐信和自我陈述
1.详实:推荐信内容详实,充分反映申请人的特点和优势。
2.一般:推荐信内容一般,能够反映申请人的特点和优势。
3.简略:推荐信内容简略,未能充分反映申请人的特点和优势。
4.不符合要求:推荐信不符合要求,无法作为评定依据。
在评定国家助学金等级时,将综合考虑以上五个方面的因素,以全面评估申请人的综合能力和需求。
请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申请,并准备好相应的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国家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为了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国家实施了助学金制度。
助学金的评定细则是确保公平公正的评定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二、评定标准1.家庭经济状况评定助学金的首要条件是家庭经济状况。
评定者将根据家庭的收入、负债、家庭成员数量等综合因素,综合考虑家庭的经济情况来评定助学金的额度。
家庭的月收入应低于当地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且负债率应高于百分之二十,方可成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金的对象。
2.学生成绩学生的成绩也是评定助学金的重要因素之一、评定者将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获得的荣誉和奖励等综合考量,以此来衡量学生的学习能力。
学生申请助学金需要提供近一年的成绩单和获奖证书等证据。
3.积极参与社会活动除了学术成绩,评定者还会关注学生的社会活动参与度。
学生是否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社团组织等社会实践项目,是评定助学金的重要依据之一、学生需要提供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如志愿者证书、社团组织证书等。
4.家庭特殊情况家庭特殊情况包括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特殊扶养人员、残疾人等。
评定者将根据家庭的特殊情况,适当增加助学金的额度,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三、评定流程1.学生填写申请表格学生需要填写助学金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学生成绩单、社会活动证明等。
2.学校初步审核学生提交申请后,学校将进行初步审核,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汇总申请材料。
3.评定委员会评审学校组织成立评定委员会,由教师、家长、学生代表等组成。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确保评定过程公正。
4.助学金公示评定结果将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学生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5.助学金发放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按照评定结果,将助学金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缓解他们的经济困难。
四、评定结果公开透明为了保证评定结果的公正公开,学校需要将评定结果向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公示,并提供申诉渠道,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和申诉。
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

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篇一: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国家助学金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际机构亲切关怀,为认真做好我部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工作,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助学金相关政策》结合我教会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知行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第一条、评选范围中专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家长,并在中学认定国家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二条、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分有三等,一档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二档助学金标准为每届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助学金补助金国际标准为每生每年2021元。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的概要评选条件如下:一、向往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三、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热爱劳动,保持宿舍清洁整齐;四、在学院或书院组织的慈善事业劳动公益中表现积极,主动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活动;五、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学年学分绩点达到2.5分以上且以下通过计算机一级者(不含大一学生);六、同等条件下参加校级以上各种获奖者,通过大学英语四以上者优先考虑(不含大一学生)。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评选资格:一、上时一学年度有不及格课程者;二、在校期间受违纪处分者;三、无故拖欠学费,拒不缴纳者;四、招待所卫生不达标者;五、在评选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第五条、评选程序一、自主申报:采取个人申报方式,各班级整理汇总。
班主任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排除不符合回避申请条件者并告知本人,以此为基础确定正式申请学生名单。
二、人员审核:对于恒温性各班级评选的初步候选人,通过与各处同学谈话,民意测验等方式综合了解初步候选人的各个方面的情况,对有异议的同学经调查属实后,取消评比资格。
三、公示上报:经书院审批的初步人选进行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学工部。
篇二:国家助学金评定参考细则(试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参考细则(试行)一、先决条件:学生本人及其银行贷款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来源,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已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经过认定程序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普通本专科一二三档标准

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一项资助计划。
对于普通本专科学生来说,国家助学金分为一、二、三三个档次,并且每个档次都有不同的标准和要求。
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下国家助学金普通本专科一二三档的具体标准。
一档国家助学金是针对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的学生所设立的,申请条件比较严格,但是助学金的数额比较高。
一档国家助学金的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家庭经济困难的评定标准:通常是以家庭人均收入、家庭负担等情况作为评定标准,学生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成绩要求:一般要求学生在学业上表现优秀,成绩达到一定的要求;社会实践和奖励情况:学生的社会实践和获得的奖励情况也会被考虑在内;其他资助情况:学生是否同时获得其他的助学金或奖学金也会影响一档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定。
二档国家助学金是针对一定范围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计划。
相比于一档,二档国家助学金的标准和要求相对宽松一些,但是助学金的数额也相应减少。
一般来说,二档国家助学金的标准包括以下内容:家庭经济状况评定标准:与一档相似,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标准仍然是重要的考量;成绩要求:二档国家助学金对学业成绩要求一般比一档低一些,但仍然需要保持一定水平;社会实践和奖励情况:与一档相似,社会实践和获奖情况也会被考虑在内;其他资助情况:同时获得其他资助的学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档国家助学金是对部分家庭经济有一定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的一项计划,其标准与要求相对宽松,但是助学金的数额较为有限。
一般来说,三档国家助学金的标准包括以下内容:家庭经济状况评定标准:评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标准仍然是重要的考量;成绩要求:相对宽松,但是仍然需要保持一定水平;社会实践和奖励情况:与一档和二档相似,也会被考虑在内;其他资助情况:同时获得其他资助的学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国家助学金普通本专科一二三档的标准与要求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业表现和其他实际情况而定的。
学生在申请国家助学金时,需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申请手续,以便顺利获得国家助学金的资助。
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

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1. 引言国家助学金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高等教育,解决助学金评审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制定了本助学金评审细则。
2. 助学金评审对象与范围助学金评审对象为中国公民,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2.1. 助学金评审范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级奖学金,旨在表彰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每个学年名额有限。
•国家助学金:国家级助学金,旨在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每个学年名额有限。
3. 助学金评审须知3.1. 评审标准•学业成绩•奖励情况•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经济困难程度3.2. 评审程序1.学生提交助学金申请材料到学校助学金评审办公室。
2.学校助学金评审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学校助学金评审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制定初评名单。
4.学校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初评名单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名单。
5.最终名单提交给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
3.3. 申请材料申请助学金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申请表格•学业证明:成绩单、奖学金证书等•奖励证明: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科研成果证明:论文、专利证书等•社会实践证明:实践报告、社会服务证明等•经济困难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家庭负担证明等•推荐信:学院推荐信、辅导员推荐信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 助学金评审准则4.1.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将按学科类型进行评定。
学校将根据学业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加权,采用GPA作为参考。
4.2. 奖励情况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以上奖励的学生将有加分项。
4.3. 科研成果对具有较高科研成果的学生将有加分项。
科研论文、专利等成果将被重点关注。
4.4. 社会实践对具有社会实践经历的学生将有加分项。
社会实践活动涵盖社会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
4.5. 经济困难程度经济困难程度将根据家庭收入、家庭人口等因素综合评定。
经济困难程度高的学生将获得更多的助学金额度。
5. 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与异议处理5.1. 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公示,并通知助学金获得者。
专科国家助学金一二三档标准

专科国家助学金一二三档标准
一、一档标准
一档国家助学金是专科生助学金标准最高的档次,具体标准如下:
1. 每年资助金额为3000元,用于资助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2. 每年评定一次,按月发放助学金。
3. 符合评定为一档国家助学金条件的同学,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二档标准
二档国家助学金是专科生助学金标准次高的档次,具体标准如下:
1. 每年资助金额为2000元,用于资助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
2. 每年评定一次,按月发放助学金。
3. 符合评定为二档国家助学金条件的同学,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三档标准
三档国家助学金是专科生助学金标准较低的档次,具体标准如下:
1. 每年资助金额为1000元,用于资助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困难的学生。
2. 每年评定一次,按月发放助学金。
3. 符合评定为三档国家助学金条件的同学,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校内奖学金或校内励志奖学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根据《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先决条件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已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要区/县民政局盖章),经过认定程序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区/县民政局盖章的贫困证明)。
二、优先评定范围
(一)家庭成员情况:
1、烈士子女;
2、孤儿;
3、残疾人家庭或自身残疾;
4、父母一方去世;
(二)家庭经济情况:
1、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
2、因遭遇自然灾害,使家庭收入严重下降;
3、家庭成员长期患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
三、不得评定范围
1、不遵纪守法,该学年度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纪律处分的;
2、不勤奋学习,学习不上进,经常逃课、迟到、早退的;
3、不诚实守信,虚构家庭情况骗取奖助学金或助学贷款等资助,有经济能力解决生活费和缴纳学费而不缴学费的;
4、不勤俭节约,家庭成员或本人有下列之一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的: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经常出入酒店高消费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经常有抽烟、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的。
四、评定等级
1、国家助学金评定为三个等级:
⑴一等:特别困难,资助标准为4000元;
⑵二等:困难,资助标准为3000元;
⑶三等:一般困难,资助标准为2000元。
五、评定程序
1、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班主任(或辅导员)进行资格审查。
3、班主任(或辅导员)组织班委和学生代表对申请学生进行复核评定,确定等级。
4、二级学院公示。
将初步确定的名单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校审定。
6、学校公示。
7、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研究后报出。
六、认定方法
国家助学金按“家庭经济状况(40%)、日常消费(5%)、学习情况(50%)、思想品德(5%)”四个方面进行评定:
(一)家庭经济状况(40%)、
1、家庭成员30分(需提供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父母双亡或烈士子女,30分;
父或母一方去世,25分;
父或母残疾或自身残疾,20分;
如同时具备多项,得分不超过30分。
2、家庭支出15分:
家庭成员长期患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需提供病例、医疗费用单据、整个户口簿的复印件),15分;
兄弟姐妹中有上大学(需提供整个户口簿及兄弟姐妹学生证的复印件),10分;
弟、妹中有上高中(需提供整个户口簿及兄弟姐妹学生证或在校证明的复印件),5分。
如同时具备多项,得分不超过15分。
3、学生生源10分(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国家级、省级贫困地区,10分;
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库区,8分;
一般农村地区,5分。
如同时具备多项,得分不超过10分。
(二)日常消费(5%)
1、个人支出主要用于基本生活费用(基本温饱所需),10分;
2、个人支出除基本生活费用外,尚有其它必要的经济型消费,5分;
3、不勤俭节约,家庭成员或本人有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直接取消评定。
(三)学习情况(50%)
大二(含大二)以上学生:
分数=∑(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大一新生:
1、军训:积极参加军训,军训成绩优秀,5分;
2、高考成绩及上课情况:高考成绩超过当地录取分数线10-20分计3分,超过当地录取分数线20分以上计5分。
(四)思想品德(5%)
1、诚实守信(50分):无能力缴纳学费的,积极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不拖欠学费,50分;因家中经济困难未办理贷款,但能按规定时间及时办理缓缴手续,并按承诺时间缴清学费,30分;
2、积极上进(30分):思想追求上进,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与班级活动,乐意为学校、二级学院与班级奉献,综合素质(素质积分)测评本班排名前10%计30分,综合素质测评本班排名前30%计10分。
(五)加、减分项目
加分:1、个人获得省、市、校级荣誉:上学年获得省及以上荣誉加8分,获得市级荣誉加6分,获得校级荣誉加4分(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带有编号的鲜章),获得系级(学生会、院级部门)荣誉加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通报表扬按25%计算。
2、上学年家庭遭遇国家确定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如洪灾、旱灾、雪灾、地震和泥石流等导致颗粒无收、房屋受损等重大灾情加5分;家庭遭遇局部地区自然灾害导致农作物欠收
(有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上需加盖村、乡、县民政部门三级公章)加2分。
3、积极提高自己学历者:成功报名学校组织的专本套读的本科同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15分。
4、上学年积极参加校园义工且考评合格的加2分,考评优秀的加3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上学年无偿献血,加2分/次。
6、学院学生会及团委主席团(主席、学院团委副书记、副主席)加10分;学院学生会及团委各部(副)部长、系部学生会及团委主席团、院级协会(副)主席加8分;学院学生会及团委各部(副)部长、系部协会(副)主席、各班(副)班长及(副)支书加6分;院级干事、院级协会主席助理加4.5分;系部干事、各班班委及系部协会主席助理加3分。
(注:上学年)
7、校级技能大赛中,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市级技能大赛中,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省级技能大赛中,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国家级技能大赛中,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
(注:上学年)
8、上学年通过英语三级加1.5分,上学年通过英语四级加2.5分,上学年通过英语六级加4分,上学年通过计算机一级加0.5分,上学年通过计算机二级加1分。
减分:1、上学年及本学年已获得过无偿资助的,按实际情况减分,1000-2000元减10分;2001-3000元减15分;3001元以上减18分。
(上学年在部门内评定的不减分)
2、上学年重修一门课程减20分。
3、上学年个人系部通报一次减3分,个人院级通报一次减5分(同一个事项按院级通报扣分)。
参军入伍的同学不参加评定,本评定细则从2015年9月执行。
2015年7月30日
附表: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校:院(系):专业:年级:
国家助学金评定量化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