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守则

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守则
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公安部门负责登记暂住户口,办理和查验暂住证,对于生产、经营、居住场所为出租房屋的,应查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了解掌握房屋承租人变动情况。督促出租房主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开展经常性的出租房屋治安检查,消除治安隐患,及时查处和依法打击出租房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社会治安辅助力量协助开展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治安管理工作。

(四)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制黄贩黄、伪造证件、印刷非法出版物、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藏犯罪人员、窝藏和销售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违法开办诊所、非法行医和非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等违法活动;

(六)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违法从事职业介绍、婚姻介绍、培训以及房地产中介等活动;

(七)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非法从事生产、储藏、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活动;

(八)发现出租房屋内有违法行为或犯罪嫌疑人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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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配合有关部门对出租房屋实施管理及税收征管工作。

对上列违反出租房屋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要按照《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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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置业开发公司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我单位房屋出租管理,规范我单位房屋出租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哈尔滨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单位房屋出租活动,是指将本单位的空余房屋、场地对外出租,以取得资产收益的行为。 第二条单位房屋出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管理上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第三条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部门所属单位房屋出租事项,监督、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的房屋出租管理工作,督促本部门所属单位按规定缴纳房屋出租收入,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单位房屋出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我单位负责办理本单位房屋出租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房屋出租收入。 第五条我单位出租房屋要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

证,合理制订招租方案。并报请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招租方案主要包括出租资产的基本情况(坐落地点、面积、规划用途等资料)、出租方式、出租期限、出租起始价(底价)、允许或限制经营的范围以及其它特别约定条款等内容。房屋出租单位应委托国资委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公开招租房屋的租金进行评估,确定公开招租的底价。 第六条办理报批手续应提交的材料:向主管部门上报房屋出租的书面申请报告和招租方案,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第七条房屋出租原则上实行公开招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公开招租报名少于二人的或不具备公开竞价条件、不宜公开竞价的,出租单位需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协议出租。 第八条招租结束后,房屋出租单位将房屋租赁合同、税费租金缴纳凭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房屋的租赁期应根据行业和房屋性质的不同合理确定,首次签约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对出租面积较大、一次性装饰装潢投入较多、承租人短期

棋牌室管理制度

棋牌室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棋牌室管理制度 1、永济社区棋牌活动室系本社区居民业余活动场所,只对本社区群众开放,禁止外来人员参与活动。 2、棋牌室内的各项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制度法规,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盈利行为,如有违法乱纪行为,将视情轻重交有关部门处理。 3、参与棋牌等活动人员,必须自觉服从管理员管理,爱护公物,不得私拿、借用活动器材、用具、工具。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4、参与棋牌活动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讲文明、讲礼貌、友谊第一。

5、参与棋牌活动人员要保持室内卫生,不准吸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得大声喧哗、争吵斗殴。 6、棋牌活动室开房时间:上午8:00—5:00。其他时间一律不准开放,以免影响附近村民休息。 虞中社区棋牌室管理制度 为使棋牌室真正成为社区居民的活动场所,使居民在娱乐中切磋棋艺、增进友谊,陶冶情操,特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自觉保持室内外的卫生清洁,禁止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二、自觉爱护公共财务和活动器材,不随意刻画,摔拍桌椅,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室内物品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任意私自带出室外。 三、用文明语言,保持室内安静,礼貌待人,以牌会友,严禁喧哗。四、文明娱乐,关爱他人,禁止在室内进行赌博和变相赌博。 五、活动室是对本社区老年人开放的活动场所,仅供社区老年人娱乐活动,

凡年满55周岁以上的本社区居民,都可进室活动,其他人员请勿入内,请勿带儿童进入室内。 六、参加活动人员,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按规定时间进退棋牌室。 七、凡在活动室活动的人员,按照自身体质状况志愿参与活动,对在活动期间发生的伤亡等意外事故,社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活动室开放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虞中社区委员会2014年10月 棋牌活动管理制度 一、场所性质:棋牌室是文化活动中心公益性文化活动项目,是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场所之一。 二、活动内容:棋牌活动包括棋类和牌类活动,即象棋、围棋、五子棋、跳棋以及扑克、麻将等,主要提供棋牌娱乐和竞技服务。 三、开放时间:每周除星期三调休外,其余每天均正常对外开放,具体时

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一、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责任保证书。? 二、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三、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人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四、出租人应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 五、对出租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备案。? 九、发现出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十、出租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十一、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房屋使用者应经常检查房屋的安全状况,特别加强对墙体和屋顶的检查,发现下沉、塌陷、开裂等异常现象要立即报告主管部门,以便及时维修;? 十三、不得私自改接用电线路,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

热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十四、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屋面、墙面、地面及室内设施,确保房屋安全和使用寿命;? 十五、出租房屋内所有人员必须按照公安机关、卫生防疫部门以及学院规章制度办理暂住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健康证、从业资格证等;? 十六、凡因未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所造成的伤害事故,将严厉追究相关的管理部门、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并处以50以上罚款。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一、搞好流动人口的登记。对外来流动人口,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居住时间在一周以上者,要督促其带好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到公安派出所和所在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办理临时居住手续。? 二、落实治安责任制。出租房要与小区(村)签订治安责任状,外来流动人口应与房东签订治安保证书,每一个出租户都是责任人,要主动协助小区(村)管理好外来流动人口。? 三、认真搞好协查。居(村)委会干部应主动与街办(镇)、派出所配合,与流动人口户口所在地和现在工作的单位(工地)主动联系,全面了解掌握情况。? 四、积极协助管理重点人口。对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口。要积极协助片警建档,小区(村)要指定人员专门与房东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了解情况,搞好管理工作。? 五、加强法制教育。小区(村)要经常与街道、镇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开办“法制夜校”,轮流培训外来流动人口,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对出租户房东也要经常组织教育,指导他们主动协助搞好流动人口管理。?

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房屋出租管理制度 为加强房屋租赁管理,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务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公安部《关于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1、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的、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 2、房屋租赁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租赁谁负责”。 3、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公安机关负责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 4、房屋租赁管理实行租赁许可证制度。房屋出租持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到公安机关办理《租赁房屋暂住管理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租赁活动。 5、房屋租赁人应当与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6、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必须持房屋所有权或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 7、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祖人。 8、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辖区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9、对承祖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在地等情况进行登记。 10、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11、出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物品。 12、出租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应配合社区和上级部门组织的稽查、查验。社区对暂住人口进行日常规范管理,对出租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经常开展安全防范、法制教育。 13、社区要随时掌握辖区内出租房屋情况,每月核查一遍,认真做好登记工作,积极协助派出所民警对出租房屋每季度清查一次。

社区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社区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寓教育于社区文化活动之中,创建高品位的人文环境,促进社区关系和谐,提升公司品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分公司。 3.职责 3.1物业总公司经理负责批准社区文化活动计划; 3.2分公司主任负责审核社区文化活动计划监督实施过程; 3.3分公司客服员负责编制社区文化活动计划,并提出具体方案具体实施; 3.4全体员工有责任配合社区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配合客服员的工作顺利进行。 4.工作程序与要求 4.1社区文化活动 4.1.1利用配置的的硬件设施,比如会所、游泳馆、篮球场、棋牌室等,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4.1.2每年年底客服员根据具体情况,拟定下一年度社区文化活动计划,报分公司主任审核后,报物业总公司经理批准。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适当调整; 4.1.3根据年度社区文化活动计划的安排,在每次活动开展前10日,客服员应拟定活动的策划方案,报分公司主任审核、批准后,上报总公司备案,方案要求详细说明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邀请单位、嘉宾名单、活动道具、经费预算及来源等; 4.1.4根据活动方案,活动前一周负责采购所需物品或者经费的申报等,并至少提前三天发出本次活动的通知; 4.1.5客服员及时向分公司主任汇报活动的准备情况,并做好活动前的广泛宣传动员工作; 4.1.6活动当天,提前布置好活动现场,并组织人员做好安全、消防防范工作; 4.1.7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 4.1.8活动结束后,客服员对本次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整理相关资料及摄影相片入档保存,上报物业总公司备案。 4.2 社区宣传活动 4.2.1利用配备的宣传栏、楼道公告栏、电子广告屏等手段开展社区文化宣传工作;

各文化娱乐室管理制度

景和社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简介 景和社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是面向社区居民服务的文体活动阵地,是构建和谐社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多功能机构。 文体服务中心是集市民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社区教育、信息服务为一体的活动中心,建筑面积500多平方米。中心设有台球厅、多功能厅、乒乓球室、健身房、图书阅览室、棋牌室,是社区居民学习充电的场所,休闲小憩的去处,交流沟通的空间, 相互服务的平台。 文体服务中心以丰富社区文体活动、融洽社区人际关系、优化社区人文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增强居民家园意识,弘扬社区文明新风为主旨,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良好的服务和丰富多彩的活动来满足市民的各类文化需求,景和社区文体服务中心热忱欢迎广大社区居民前来参加活动。 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1、凡参加文体活动人员,必须服从中心服务人员管理。 2、要爱护中心公物,不得擅自拿出、搬动或更换活动室器具、物品。 3、不准在墙上乱写乱画,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脏物等,保持室清洁。

4、严禁携带幼儿入玩耍打闹,不得高声喧哗,保持楼安静。 5、禁止在楼存放自行车。 6、楼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移动损坏。 7、对于不听劝阻的流窜人员扰乱活动秩序的行为,人人有权制止,必要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8、活动室开放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4:30 各文化娱乐室管理制度 一、多功能室管理制度 1、严禁青少年及儿童进入活动室。 2、要爱护室各种设施,正确操作音像设备,不能无故损坏音像器材。 3、所有音像制品,不得擅自借出或带走。 4、管理和组织活动人员,要做好周密安排,保持良好的活动秩序。 5、不准随地吐痰,果皮、烟头、纸屑等废物要放入脏物容器,保持室清洁。 6、经常检查电源、电路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活动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消防器械放在显眼处,严防火灾事故。 二、乒乓球室管理制度 1、本室面向居民服务,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活动室。

工作计划 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 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 屋管理制度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上级关于新冠状病毒的通告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在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报送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相关信息;对少数本人确无法使用"粤省事"申报系统申报的,可填写相应纸质表报辖区派出所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备案);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变更或停止租赁时,应当及时通过"粤省事"或到辖区派出所更新信息;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二、报送方式和内容 (一)通过"粤省事"微信公众号提供的"户政(治安)"进行填报。 (二)到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申报。 (三)填报信息包括出租人、承租人的相关个人资料,以及出租房屋地址等信息。 三、法律责任 (一)在疫情防控期间,出租人需配合做好疫情排查、承租人员的管控等工作,若出租人未主动通过"粤省事"或到公安机关报送信息登记备案或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的,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两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进行处罚。 (二)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出租人不申请领取《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或者不签订治安责任书,擅自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流动人员的,处月租金三倍以下罚款; (四)为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提供出租房屋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

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方案

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街道、社区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及时、动态采集本辖区内出租房屋信息,滚动摸清辖区流动人员底数,根据房屋租赁行为当事人的现实表现、出租房屋设施配备和治安状况,对出租房屋实行分类管理,实现全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形成合力、环境秩序明显好转、基础防范能力明显好转、治安形势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好转的工作目标,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管理提供支撑,为治安管理提供抓手。 二、职责 街道成立出租房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区出租房屋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辖区内遇到的问题,落实各项措施。 三、工作步骤 1.调查排摸。摸清街道内出租户数量和流动人员实际居住情况。对清理整顿出租房屋,核对暂住人口信息,各社区结合计生工作情况,完成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的录入。 2.分类管理。

(1)对“重点隐患户”:向上级汇报,并令其整改,领导小组成员每半个月至少一次上门入户排查,对有严重妨碍社会安全倾向的、社区应劝其返乡并做好管理工作,情节严重的,需向上级报告。 (2)对“关注户”:进行提醒,时刻掌握其动态信息,家庭信息,户籍所在具体地址,领导小组成员每月至少一次上门检查管理。 (3)对“一般户”:街道社区应了解其家庭基本情况,成员情况,介绍本社区、街道相关知识,政策。 (4)对“放心户”;街道社区动员其积极参加街道举办的各种活动,利用现有条件,及时反馈了解流动人口租房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出租房屋管理是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是保障我社区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 (二)加大宣传发动。加强对出租房屋分类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借助各种宣传渠道和载体,营造良好氛围。要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通过上门走访、集中宣传、“六送一”等形式多样的方式,提高居民对出租房屋分级分色管理的知晓率,引导承租人自觉办理暂住证,督促房屋出租人主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发动居民群众积极配合入户调查。

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公安部门负责登记暂住户口,办理和查验暂住证,对于生产、经营、居住场所为出租房屋的,应查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了解掌握房屋承租人变动情况。督促出租房主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开展经常性的出租房屋治安检查,消除治安隐患,及时查处和依法打击出租房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社会治安辅助力量协助开展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治安管理工作。 房屋租赁应当根据租赁当事人的要求,提供信息咨询、核实产权、纠纷调解等便民服务。 一:下列房屋禁止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出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有效身份证明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二)发现出租房屋有治安隐患的,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并配合公安部门的查处工作; (三)发现承租人及其他入住人员有违法行为或犯罪嫌疑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或相关部门报告; (四)发现承租人及其他入住人员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及时向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报告; (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申报和缴纳税款。 三: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如实说明租住人数,出示本人及其他入住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并如实填写租住人员信息登记表; (二)入住后,及时到出租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户口申报手续,办理暂住证; (三)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 (四)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制黄贩黄、伪造证件、印刷非法出版物、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藏犯罪人员、窝藏和销售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出租房管理办法

出租房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商用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用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用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房屋所属管理公司有权对所属房屋进行招商、发布出租房屋信息,在出租房屋张贴招租告示等,其它单位及个人无权此行为。 三、承租户签订合同时须核对有效证件、身份证、暂住证证明等。 四、出租屋原则上合同签订期限为1-3年,最高为3年,特殊行业如银行、电信、医院等需超过3年的由公司研究决定。 五、承租户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转租,确需转租的必须1个月提前征得管理公司同意,提前终止合同,但须按违约处理。转租后原合同终止,管理公司负责重新与新承租户签订租赁合同,但原合同截止日期不变,私自转租经发现收回出租房屋并按违约处理。承租户终止合同要求退租的必须提前1个月征得管理公司同意,终止合同退房租金额为80%。 六、承租户原则上必须一次性付年租金,特殊情况及金额较大的可考虑半年付款方式。租金支付方式以合同签订的条款为准。承租户必须交房屋合同保证金,按年租金的10%收取,退房时退回。 七、对租赁合同到期的出租房屋,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与原承租户签订合同。 八、合同到期的,根据市场情况及出租房屋周边情况需调整房租的,

由管理公司研究决定,如承租户不接受新租金,管理公司收回房屋、重新招租。 九、合同有管理公司负责签订,经公司审核后盖章,合同一式三份,管理公司、财务及承租户各保留一份。 十、承租户按合同约定,逾期拖欠不交房租超过15个工作日,管理公司将增收每天 5%的滞纳金,拖欠房租一个月按违约处理,公司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还。 十一、承租户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转让,如确需转让必须事先征得管理公司同意,但须按违约处理,违约金为年租金的10%,承租户交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十二、承租户不得在所租房屋周围私自搭建,发现后责令拆除并作罚款处理。 十三、承租户不遵守违反承租户管理规定的,管理公司有权对其处罚。 十四、承租户违反国家明文规定、法律法规,所造成的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户自负。 十五、因营业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改造、装潢,必须先提出申请,经管理公司同意、费用自理,解除合同时改造及装潢费用不作补偿。十六、公司对门头房统一管理,如遇政府和公司发展规划需要拆迁,由管理公司提前告知承租户,承租户应无条件服从公司决定,公司不作补偿。 十七、承租户聘用外来人员,必须有暂住证。

城市社区文化设施管理办法

城市社区文化设施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文化设施管理,充分发挥社区文化设施的功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促进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社区文化设施,是指在城市街道和社区设置的,集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文化中心和社区文化活动室。 第三条社区文化设施以社区全体居民为服务对象,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为服务重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社区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属于非营利性文化机构。 第四条文化部负责全国社区文化设施的监督管理,区(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区文化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文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全国社区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和标准,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社区文化设施建设以各级人民政府为主导,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 第六条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纳入当地城市建设规划,社区文化设施建设使用国有土地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 第七条城市居住区和新建小区住宅必须配套建设文化设施,配建的文化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第八条城市居住区和新建小区住宅,应从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且须符合《城乡规划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关于各种公共配套设施的规范要求。 居住区(10000-16000户,30000-50000人)文化活动中心应按建筑面积4000 -6000平方米、用地面积按8000-12000平方米,小区(3000-1000户,10000-15000人)文化活动中心按建筑面积400-600平方米,用地面积按400-600平方米进行规划设计。 第九条旧城区社区文化设施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可以通过改扩建或置换、租赁、共享等方式,配置设备器材图书,完善功能,提高配套程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第十条社区文化设施应位于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群众参与活动的区域。社区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的选址、设计、功能安排等应征得上一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同意,一般不设在街道办公场所内。 第十一条社区文化中心基本功能空间应包括:多功能活动厅、书刊阅览室、健身活动室、展览陈列室、培训教室、文化信息资源共

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一、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责任保证书。 二、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三、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人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四、出租人应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 五、对出租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

派出所申请备案。 九、发现出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十、出租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十一、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房屋使用者应经常检查房屋的安全状况,特别加强对墙体和屋顶的检查,发现下沉、塌陷、开裂等异常现象要立即报告主管部门,以便及时维修; 十三、不得私自改接用电线路,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十四、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屋面、墙面、地面及室内设施,确保房屋安全和使用寿命; 十五、出租房屋内所有人员必须按照公安机关、卫生防疫部门以及学院规章制度办理暂住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健康证、从业资格证等; 十六、凡因未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所造成的伤害事故,将严厉追究相关的管理部门、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并处以50以上罚款。

房屋租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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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职责 1.1 行政人事部 1.1.1 对设有行政人事部行政专员专职管理的区域(如深圳办公区及宿舍):负责房屋租赁 申请、费用报销及日常管理; 1.1.2对未设有行政人事部行政专员专职管理的区域(如各分公司、办事处常驻办公区、 宿舍):负责监督房屋租赁申请、费用报销,以及环境卫生。 1.1.3 汇总各分公司、办事处的租赁情况,每个月定期对租赁房屋做检视,视入住情况安 排退租或者续租。 1.2 营销中心各分公司、办事处销售岗 1.2.1负责本管辖区域办公区房屋租赁申请、费用报销及日常管理; 1.2.2负责本管辖区域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 1.3 宿舍长(销售岗或服务岗) 1.3.1负责本管辖区域宿舍房屋租赁申请、费用报销及日常管理; 1.3.2负责本管辖区域宿舍环境卫生管理。 2.0房屋租赁类型 3.0房屋租赁申请 3.1房屋租赁申请原则: 3.1.1原则上本地招聘人员不承诺解决住宿; 3.1.2对于入住人员少或者承诺解决住宿人员较少的区域,确有保留办事处必要的,应考 虑租赁办公室而不是宿舍。 3.2行政人事部管辖办公区/宿舍租赁申请 3.2.1新租房或续租(更换地址按新租处理):由行政人事部以邮件形式提供《租房申请 表》(包括地址、周边环境、面积、类型、租房原因、预算、预住人数),报部门主 管、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 3.2.2对新租办公区,若需工程装修、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应在《固定资产申购单》 或《办公用品申购单》提供装修预算、固定资产、办公用品预算。

3.2.3涉及备用金申请和报销按《费用管理制度》审批权限实施。 3.2.4租赁合同和押金各一式三份,一份留存财务、一份由房东保管、一份由租赁方保管。 租赁合同和押金另需将扫描件发送行政人事部备档。 3.3营销中心管辖办公区/宿舍租赁申请 3.3.1新租房或续租(更换地址按新租处理):由租赁人以邮件形式提供《租房申请表》(包 括地址、周边环境、面积、类型、租房原因、预算、预住人数),报部门主管、总 监审核,分管副总批准,报备行政人事部。 3.3.2对新租办公区,若需工程装修、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应在《固定资产申购单》 或《办公用品申购单》提供装修预算、固定资产、办公用品预算。 3.3.3涉及备用金申请和报销按《费用管理制度》审批权限实施。 3.3.4租赁合同和押金各一式三份,一份留存财务、一份由房东保管、一份由租赁方保管。 租赁合同和押金另需将扫描件发送行政人事部备档。 3.4押金与租金的支付 3.4.1押金支付额度:最多不超过2个月房租。 3.4.2租金支付频率:深圳房屋租金一律采用月付。异地房屋租金原则上月付或季付,一 律不超过(含)季付。 4.0租赁房屋固定资产管理 4.1办公区/宿舍标准配置

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为活跃社区居民业余文化生活,维护社区正常工作秩序,加强活动中心管理,确保安全、防火,保持环境卫生,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体活动中心由社区居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要为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维护、维修设备。 二、文体活动中心的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0:30,下午13:00—16:30,晚上18:00—20:30;节假日全天开放。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三、文体活动中心主要为社区居民服务,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需邀请社区外的人参加,须经社区居委会批准。 四、凡来文体活动中心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制度。 五、文体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1、不超过规定时间,不影响其他居民正常活动。 2、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3、注意公共卫生,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4、活动人员请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爱护室内乒乓球桌、棋牌桌、健身器材等设施,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不带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入室活动。 6、活动后将物品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电源。 六、为不断改善活动中心的管理服务工作,活动者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搞好管理工作,并欢迎提出批评和建议。

图书阅览室阅览规则 1、借阅报报刊杂志必须进行登记。 2、陈列的报刊杂志,仅供在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阅后须立即归还或放回原处。不得将报刊、杂志带出阅览室。 3、听从管理。保持室内安静,不得议论、谈笑。 4、保持室内清洁,禁止随地吐痰,不丢果壳、纸屑,不移动桌椅。严禁在室内吃零食。 5、爱护报刊杂志,不涂写、损坏、弄脏、不撕页,污损报刊杂志,损坏照价赔偿。

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及相关文件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为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监督机制,规范公司房屋出租管理行为,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营,切实提升公司资产经营管理能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房地集团和总公司的相关要求,制定《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公司房管物业部反馈。 特此通知。 二O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房屋出租管理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营,切实提升资产经营管理能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房屋出租管理工作的意见》、《北京房地集团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和《北京天运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房屋是:公司所管辖的非经营性和经营性的房屋,对外出租用于经营的房产(用途不限于商业、办公、仓储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出租是:公司经平等协商或其他合法方式将房屋出租取得收益的经营行为。 第四条房屋出租管理应遵循:合法经营、规范操作、健全制度、权责清晰、高效利用、合理定价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本公司房管物业部为房屋出租的主管部门,负责房屋的出租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政府、房地集团的房屋出租法律法规、文件和天运公司相关规定; (二)编制《出租方案》并报经理办公会批准。《出租方案》应包括

社区文化建设方案

社区文化建设方案 目录 摘要------------------------------------------------------------------------------------------------3 关键词---------------------------------------------------------------------------------------------3 1 社区文化实施流程------------------------------------------------------------------------ 4 2 社区文化实施规划-------------------------------------------------------------------------5 2.1 硬件建设--------------------------------------------------------------------------------5 2.2 软件建设--------------------------------------------------------------------------------5 2. 3 有关物业公司社区文化操作的建议-----------------------------------------------7 2.4 社区文化组织--------------------------------------------------------------------------8 3 社区文化活动实施程序-------------------------------------------------------------------8 3.1 策划--------------------------------------------------------------------------------------8 3.2 活动组织--------------------------------------------------------------------------------8 3.3 组织业主开展活动--------------------------------------------------------------------8 3. 4 活动结束后-----------------------------------------------------------------------------9 结论------------------------------------------------------------------------------------------------9 谢辞------------------------------------------------------------------------------------------------9 参考文献----------------------------------------------------------------------------------------10

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总结

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总结 篇一: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总结 ***社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出 租屋服务管理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建立流动人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XX年对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入户普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础调查工作 ***社区是一个复杂型社区,社区内的辖区出租房屋较多,管理起来相对的就有点复杂,要想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首先就是要深化基础调查工作,确保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登记录入率、项目完整率、信息准确率和走停核销率。今年的普查工作一开始社区流管站就了建立《***(社区)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台帐》,做到流动人口“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出租房屋“租有登记,停有核销”。定期入户走访更新信息,对白天上班不在家的流动人口利用加班加点进行入户登记,确保数据的鲜活准确。为社区调控流动人口规模提供基础数据。 二、发动门栋长协助摸排工作的开展 今年以来流动人员的不断增加,又加上社区的房租不断的增长,社区的流动人员来了走,走了来的变幻较大,这样

给我们的准确性带来了很大的不便。这个时候门栋长成了我们的很好助理和得力的帮手。 一是他们一旦发现自已所管辖的门栋里面有新的人员入住,就会很主动的来社区提供信息,以便管理员入户不走冤枉路,而且信息也较为完整,门栋长在摸清流动人员的底数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社区里面现在形成了一个好的习惯,居民发现有不认识的人在社区来回走动就及时的到社区流管站提供给我们,方便了我们对社区的出租大院有了较完善的掌控。如发现问题就能将信息及时的上报到街道流管站。 二是摸排出租房屋治安安全隐患。开展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聚居的小区、建筑工地等治安安全隐患的日常清查工作,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限期整改。摸清本地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基本状况,排查、化解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三是结合社区综治、安全口一起摸排化解可能引发流动人口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并及时做好相关问题的排查化解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社区流动人口不发生涉及群体性事件。 三、加大社区入户普查的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社区在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同时,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的原则,加强流动人口和社区同抓共管体制,很快建立了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站(设有管

文体队伍管理制度

富兴社区文体队伍管理制度社区文体团队是社区群众性文化活动中富有活力的群众性组织,它能吸引和组织居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活跃居民群众的文化活动。为了进一步提高五角场社区群众文体团队的综合水平,加快社区文化事业建设步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做出积极贡献。特制定五角场社区文体团队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文化凝聚社区,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满足广大社区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依托社区人文资源,推进社区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 二、管理任务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的任务,就是要不断提高社区的文化氛围,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把社区建设成为文化生活丰富、文化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厚、运作机制建全和居民参与程度高的高质量、家园式文明社区。具体为: 1、组织开展社区各层次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活动,包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教育。 2、立足社区、整合社区各类资源,充分挖掘社区的丰富文化资源,逐步形成社区文化与辖区可发展文化相结合的新格局,从而推进社区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 3、组织社区文体团队定期互通信息、交流开展文化工作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作经验交流和工作研

讨,共同探索社区文化建设发展方向和途径,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4、发挥文化活动中心的专业指导作用,运用好活动中心的专业特长的优势,组织经常性的骨干培训工作,为基层文体团队培养更多的团队领导组织人才。 5、拓展思想教育功能,组织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文化活动:歌咏比赛、歌舞表演、纳凉晚会、戏曲沙龙、广场文艺汇演、艺术品展示等。广泛发动、组织社区居民群众积极参加社区文化艺术活动。 6、探索和构建社区文化网格化建设和管理,不断创新活动机制,改进组织运作模式,努力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化管理、专业化运作,群众文体团队自主管理的社区文化艺术活动新格局。 三、组织机构 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社区群众文体团队管理的责任部门,对社区群众文体团队实行统一管理、指导、培训、培育、扶持和服务。 四、管理机制 1、加强社区群众文体团队建设,要求每支团队在10人以上,设立团队队长,建立队员名册。 2、建立文体团队党建联络员制度,协助团队负责人做好群众文体团队各项工作。 3、文化活动中心负责社区群众文体团队每年登记造册、日常管理、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4、文化中心定期组织群众文体团队骨干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5、文化中心负责安排各团队在文化中心的的日常活动。 五、团队活动(一)团队活动分特别组织和日常组织两大类:特别组织:群众文体团队参加市、区文体活动、展演、比

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经验交流

创建平台强化联动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去年,**县立足县情区位特点,积极探索和完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新办法、新途径,通过创新理念、创新服务、创新办法,逐步构建了“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格局,为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立了合作互动工作平台,有力提升了工作水平,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20xx年,我县“两抢一盗”等流动侵财型案件同比下降37%,公众安全感指数达97.20%,列全省第24位,居全市第二。一、构建网络,强化联动,着力解决“孤军作战”问题,实现服务管理“立体化”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涉及诸多领域和各个部门,必须在管理上实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一是建立机构,形成合力。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县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为组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综治、公安、计生、税务、工商等20多个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县级建立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中心,在各乡镇建立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站,各村居、社区建立了工作点。同时在流动人口相对较多的县工业园区专门设立派出所,负责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进而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镇)、村三级管理网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机制,强化联动。针对流动人口流动性大、服务管理工作难的特点,县委、县政府两办出台了《**县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要求各部门按照分工协作、成果共享原则,做好联动配合,联手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采集、安全检查、登记办证等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业主在办理相关证照时,必须同时出具暂住证等相关证件,相关部门才给予办理,进而使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成为各方联动、环环相扣、共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三是打造平台,规范管理。高标准建立了县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公安、计生、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专人联合办公。按照“管理信息化、服务人本化”要求,投资30万元建立了“**新市民之家”网站,按照流动人口500:1比例,组建了20名流动人口专职管理员队伍,并配备了电脑、车辆等办公设备。同时县财政划拔了20万元启动资金,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经费纳入了预算,县综治委也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综治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内容。二、创新思路,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力不从心”问题,实现服务管理“动态化”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流动性强,情况变化快,管理难度大。为此,我们在动员相关部门和全体民警对全县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全面排查登记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着力解决了“管不住、管不来、管不好”难题。一是突出重点,分类管,解决“管不住”问题。对排查出来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依据流动人口的职业、身份、暂住时间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将排查出来的流动力人口和出租屋分为“一般、关注和重点”三类,分别制定落实服务管理措施。对“关注人群和重点人群”,由片区民警和专管员每月逐人定期上门见面、查访摸底、跟踪掌控。对重点管理出租屋,则由片区民警牵头,组织专管员和群防群治队伍及时上门检查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排查整治,不让其成为藏污纳垢之所。目前,我县登记的6177名暂住人口中,三类人群分别占72.35%、25.78%、1.87%。二是注重源头,即时管,破解“管不来”问题。为提升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投资30多万元研发了“**新市民之家”软件,建立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网络系统。以基层管理站为终端,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系统拓展了有关部门和基层社区、村居,不仅保障了公安、房管、计生、劳动等部门的资源共享,还实现了对所采集信息的即时录入、即时更新,达到快速查询、自动比对、网上管控的目标,真正做到“人来登记、暂住管理、人走注销”。三是以点带面,网格管,改变“管不好”现状。在坚持“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同时,以社区就近结合村居为单位,将城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划分若干区块,推行“网格化”管理,实行“一个网格、一个民警、一个专管员”管理模式,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实行滚动排查登记,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管理好、服务优”。三、搭建平台,强化服务,着力解决“后劲不足”问题,实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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