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款项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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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往来款项的管理制度

对公司往来款项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往来款项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外部单位或个人发生的往来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预收款项和预付款项等。

第三条公司往来款项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合法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确保交易合法合规;(二)权责明确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往来款项的审批、核算、监督等环节责任到人;(三)真实准确原则:确保往来款项的记录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四)及时准确原则:及时处理往来款项,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五)效益最大化原则: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往来款项的日常管理,包括:(一)制定和实施往来款项管理制度;(二)审核、审批往来款项;(三)负责往来款项的核算和报表编制;(四)监督各部门执行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往来款项的管理,包括:(一)按照公司规定,及时编制和提交往来款项申请;(二)配合财务部门进行往来款项的审核和审批;(三)按照审批结果执行往来款项;(四)及时向财务部门反馈往来款项执行情况。

第三章往来款项的审批与核算第六条往来款项的审批流程:(一)提交申请: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向财务部门提交往来款项申请;(二)审核审批: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调查;(三)审批通过:经公司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四)执行反馈:各部门按照审批结果执行往来款项,并及时向财务部门反馈。

第七条往来款项的核算:(一)财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往来款项,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二)会计核算应确保准确、完整,反映往来款项的真实情况;(三)定期对往来款项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八条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往来款项的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酒店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酒店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酒店财务管理,规范往来款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酒店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内部所有涉及往来款项的部门、岗位和个人。

第三条往来款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严谨规范;2. 及时准确,确保资金安全;3. 公平公正,提高工作效率;4. 依法合规,遵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酒店财务部负责往来款项的全面管理,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往来款项管理制度;2. 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往来款项管理制度的情况;3. 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4. 定期编制往来款项报表,向酒店管理层汇报。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往来款项管理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 严格执行往来款项管理制度;2. 确保本部门往来款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3. 对本部门发生的往来款项进行审批;4. 定期对本部门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及时核对、处理。

第三章往来款项管理流程第六条新增往来款项审批:1. 各部门提出新增往来款项申请,经审批后报送财务部;2. 财务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新增往来款项手续。

第七条往来款项支付:1. 各部门填写付款申请单,注明付款原因、金额、收款人等信息;2. 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财务部;3. 财务部对付款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付款手续。

第八条往来款项回收:1. 各部门填写收款申请单,注明收款原因、金额、付款人等信息;2. 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财务部;3. 财务部对收款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收款手续。

第四章往来款项核对与清理第九条定期核对往来款项:1. 财务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往来款项核对;2. 核对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条定期清理往来款项:1. 各部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往来款项清理;2. 清理过程中发现长期未结算的往来款项,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酒店对往来款项管理进行定期监督,对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学校财务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往来款项的管理,保障学校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及所有涉及财务往来款项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学校财务往来款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运作合法合规;(二)真实准确:确保财务往来款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三)及时处理:及时办理财务往来款项,确保资金流转顺畅;(四)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及个人在财务往来款项管理中的责任。

第二章财务往来款项范围第四条学校财务往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应收款项:包括学生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各项杂费等应收款项;(二)应付款项:包括支付供应商货款、服务费、工资、福利、租金、水电费等应付款项;(三)其他往来款项:包括暂付款、押金、保证金等。

第三章财务往来款项管理流程第五条财务往来款项管理流程如下:一、申请与审批(一)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填写《财务往来款项申请单》,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二)财务部门对申请单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补充材料;(三)财务部门将申请单提交给学校领导审批;(四)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办理相关业务。

二、支付与收款(一)支付款项时,财务部门应核实收款人信息、金额及用途,确保准确无误;(二)收款时,财务部门应核对付款人信息、金额及用途,确保准确无误;(三)财务部门应及时将支付与收款信息录入财务系统。

三、对账与调整(一)财务部门定期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对账,确保往来款项账目相符;(二)对账过程中发现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调整。

第四章财务往来款项监督与考核第六条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对财务往来款项进行监督与考核,具体如下:一、定期检查财务往来款项账目,确保账目真实、准确、完整;二、对违规操作、虚报冒领、挪用公款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对各部门、各单位财务往来款项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

往来款项管理制度范文

往来款项管理制度范文

往来款项管理制度范文往来款项管理制度一、前言往来款项是指企业与客户、供应商等各方之间发生的交易款项。

作为企业运营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往来款项的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资金安全和经营效率。

为了规范往来款项的管理,防范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制定往来款项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往来款项的确立和核对1. 往来款项的确立:企业需要与客户、供应商等往来方进行商务合作,确立往来款项时应明确款项的金额、支付方式、付款期限等重要信息,并在书面合同中明示。

2. 往来款项的核对:企业应当建立往来款项台账,及时记录与往来方之间的交易情况和款项变动情况。

每月或每季度结束后,对往来款项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三、往来款项的支付管理1. 支付授权:企业应当专门设立支付授权程序,确保每笔付款事项都经过正规程序审批并明确授权。

涉及较大金额的付款事项,应由公司高层领导审批。

2. 支付条件:企业应当与往来方明确支付条件,包括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

在付款期限内未付款的,应及时与往来方进行沟通,催促付款。

3. 支付凭证:企业应保留支付凭证的原始材料,并按时归档,以备后续审计和备案之用。

四、往来款项的收款管理1. 收款授权:企业应当设立收款授权程序,明确收款人员的操作权限,并定期进行审核和授权。

2. 收款登记:企业应当建立收款登记制度,及时登记收到的现金、支票等款项,以确保记录准确无误。

3. 收款保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款项保管制度,严格控制相关人员的操作权限,确保款项安全。

五、往来款项的往来确认和核销管理1. 往来确认:企业应与客户、供应商等往来方定期进行往来款项的确认,以避免因记账错误或差错导致出现往来款项差异。

2. 往来核销:企业应当及时核销往来款项,确保账务准确无误。

对于长期未核销的往来款项,应及时与往来方进行核对。

六、往来款项的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1. 风险控制: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制定合理的付款条件、加强往来方的信用评估、定期对往来款项进行核对等方式,加强往来款项的风险控制。

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往来款项的管理,确保公司财务稳健运行,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2. 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往来款项的实际情况;3. 严谨细致:严格审核,确保往来款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4. 保密原则:对往来款项信息严格保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往来款项的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完善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制度;2. 负责审核、支付、收回往来款项;3. 对往来款项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4. 监督、检查各部门、子公司往来款项管理情况;5. 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往来款项管理情况。

第五条各部门、子公司负责本部门、子公司的往来款项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往来款项收支;2. 及时、准确地填写往来款项报销单;3. 对往来款项进行核对、确认;4. 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往来款项管理情况。

第三章收款管理第六条收款管理应遵循以下程序:1. 收款人接到款项后,应立即核对金额、收款人、收款日期等信息;2. 确认无误后,收款人应在收款单上签字;3. 收款单由收款人交财务部门;4. 财务部门对收款单进行审核,无误后登记入账。

第七条对于大额收款,应采取以下措施:1. 收款人应向财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财务部门应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收款的真实性;3. 收款人应在收款单上签字确认。

第四章付款管理第八条付款管理应遵循以下程序:1. 付款申请人填写付款申请单,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 付款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财务部门审核;3. 财务部门对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付款手续;4. 付款人应核对付款金额、收款人、付款日期等信息;5. 付款人确认无误后,在付款单上签字;6. 付款单由付款人交财务部门;7. 财务部门对付款单进行登记入账。

行政单位往来款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往来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单位往来款项管理,规范经济活动秩序,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所有涉及往来款项的经济活动。

第三条往来款项是指我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临时性需要结算的款项。

具体包括:(一)应收及预付款项:指我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

(二)应付及预收款项:指我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务,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应付款项和预收账款。

第二章往来款项管理原则第四条预算控制原则:办理往来款项业务,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办理无预算或超预算的款项。

第五条专款专用原则:各项往来款项必须明确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六条及时清理原则:及时清理、核销往来款项,避免长期挂账。

第七条分类管理原则:对往来款项按金额、账龄、往来对象类别和重要程度等标准进行分类管理,区别对待。

第八条动态监控原则: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往来款项的动态监控,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章往来款项管理职责第九条财务部门负责往来款项的核算、清理和核销工作。

第十条业务部门负责往来款项的开具、收取、支付和核对工作。

第十一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往来款项管理负总责。

第四章往来款项管理流程第十二条往来款项的开具、收取、支付等业务,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十三条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一)业务部门在办理应收及预付款项业务时,应严格按照合同、协议等文件约定执行。

(二)财务部门应及时核对往来款项,确保准确无误。

(三)业务部门应定期向财务部门提供往来款项的清单,以便财务部门进行核对。

第十四条应付及预收款项的管理:(一)业务部门在办理应付及预收款项业务时,应严格按照合同、协议等文件约定执行。

(二)财务部门应及时核对往来款项,确保准确无误。

单位往来款管理制度

单位往来款管理制度

单位往来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单位往来款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障单位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往来款是指单位之间或单位与个人之间的款项往来,包括应收款、应付款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往来款的管理。

第四条财务部门负责往来款的管理工作,具体责任由财务负责人负责。

第五条往来款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公开、公平、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执行。

第六条往来款的处理应严格遵循税收法规,确保资金流动合法合规。

第七条财务人员应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严格遵循工作纪律和制度规定。

第二章往来款管理流程第八条往来款申请(一)单位各部门如需往来款项,应填写《往来款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二)往来款申请表需详细填写往来款的具体用途、金额、支付方式、收款方等信息。

(三)往来款申请表一式三份,分别送交财务部门、收款方和备案。

第九条往来款支付(一)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往来款申请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二)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电汇支付、支票支付等,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

(三)支付过程中应注意核对款项准确性,确保支付到位。

第十条往来款收取(一)单位收到他单位或个人的往来款项时,应及时确认收款,并填写《往来款收款凭证》。

(二)往来款收款凭证需经过收款人员和财务部门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入账。

(三)如有异议或款项有误,应及时与付款方联系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往来款核对(一)财务部门定期对往来款的收支情况进行核对,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二)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往来款台账,包括应收款、应付款等详细信息,方便查询和对账。

(三)发现账目不符或款项有误的情况,应及时调查核实原因,做好清账工作。

第三章往来款管理控制第十二条往来款限额控制(一)单位往来款的金额大小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控制,避免因资金过多或过少带来风险。

(二)对于大额往来款,应加强审批和核对,确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公司内部往来款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往来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规范往来款项的收付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之间的往来款项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定义第四条往来款项:指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之间因业务往来、内部借款、预付款等产生的资金往来。

第五条往来款项分类:(一)应收款项:公司对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应收取的资金。

(二)应付款项:公司应向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支付的资金。

第三章往来款项的确认与审批第六条往来款项的确认:(一)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发生往来款项时,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交相关凭证。

(二)财务部门对凭证进行审核,确认款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七条往来款项的审批:(一)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发生往来款项,需按照公司内部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二)审批流程:由发生往来款项的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四章往来款项的收付第八条往来款项的收付:(一)应收款项:财务部门收到相关凭证后,应及时办理收款手续,并做好记录。

(二)应付款项:财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凭证,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往来款项的核算与监督第九条往来款项的核算:(一)财务部门对往来款项进行核算,确保账实相符。

(二)财务部门定期编制往来款项报表,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条往来款项的监督:(一)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往来款项进行定期审计。

(二)审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对协助、纵容资金违规占用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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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篇一:往来账款管理制度初稿
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的资金正常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往来账款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应收、应付账款以及预收、预付账款,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六类。

第二章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第三条应收款项指公司拥有的因销售、预付、外借等原因形成的所有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

第四条对于因销售产生的应收款项,市场部为主要催收部门,对于外借形成的债权,财务部为主要催收部门。

第五条对于应收款项的管理:
(一)市场部负责对客户资料调查,建立客户资信档案。

公司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以确定资信额度和信用期限。

(二)公司财务部严格按照销售合同和协议对市场部或往来客户进行催款。

(三)公司财务部在每月月底提交本月最新的应收账款明细表至市场部经理及相关领导。

(四)市场部同公司财务部积极配合做好与客户的账务核对工作。

(五)回款形式以银行转账为主,避免接触现金,若有现金结款的,
立即上交财务部,不得挪用和积压收款。

第六条应收款项内部控制管理:
(一)财务部在确认收入时开具发票,在不确定收入时不得开具收入发票。

(二)开具发票价格按照合同价格执行。

(三)每月根据应收款项账龄进行账龄分析,确定坏账准备金额,并做出收账成本分析。

(四)市场部做好对客户资信档案的管理,对于资信额度较弱的企业,公司严格从发货程序控制,做到先收款后发货。

第七条应收账款催款程序:
(一)市场部与财务部配合做好催款工作,每月月底财务部做好应收款项金额明细表并与市场部核对,由市场部对客户进行催款工作。

(二)市场部提供客户联系方式,财务部核对应收款项的回收,在每月月底与客户核对应收款项金额。

(三)收到应收款项时,第一时间通知公司财务部,经过财务部核对金额后入账,冲回应收款项账面金额。

第八条企业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并及时进行处理。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作为本期损益;属于清算期间的,应当作为清算损益。

坏账损失处理后,应当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核算。

坏账损失视不同情况确认:
(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在扣除以
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的部分后,对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应当在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后,作为坏账损失。

(三)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定、裁定其败诉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作为坏账损失。

(四)逾期,年的应收款项,具有企业依法催收记录,并且能够确认,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第三章应付款项管理办法
第九条应付款项指公司拥有的因销售、预付、外借等原因形成的所有债务,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

第十条应付款项管理:
(一)原材料采购形成的应付款项,财务部严格按照采购合同价格及付款时限执行,根据库房实际入库数量计算应付款项金额。

(二)原材料供应商开具与实际入库数量、金额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财务部办理结算。

(三)库房管理人员在每月30日之前与供应商核对本月进货数量与金额,财务部根据库房管理员出具的核对后的数量金额办理相应付款业务。

(四)采购部办理付款手续,经过公司主管签字审批,财务部核实后,
按照本月资金使用计划支付应付款项。

(五)关联企业应付款项的支付按照签订协议执行。

考虑到利息和公司信誉,按照规定的日期归还应付款项。

(六)应付款项支付以转账支票为主,避免使用现金支付。

在支票票根上必须有领款人签字,其他人员不得代签。

(七)公司财务部每月与采购部及供应厂家核对应付账款余额,财务部每月上报公司主管应付账款明细表。

(八)财务部根据具体资金计划规划每月的应付款项支付,做到既不耽误公司生产运营,同时又使资金得到合理的利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篇二:《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为加强集团公司往来款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水平,规避风险,及时清理不合理的资金占用,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往来账款的核算及管理:包括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账款等管理。

二、管理责任人
1、财务部部长负责集团公司总体往来款项管理工作。

2、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负责该机构的往来款项的管理。

三、管理内容 (一)往来账款按业务内容设置二级科目,并按往来单位或个人进行辅助核算。

要求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做到往来单位明确、记账清楚、余额准确、账表相符,做好经办部门、经办人的登记,每月终了列出分户清单,并及时提供给清缴部门组织清收或及时报账清算。

(二)建立往来款项责任制,严格执行催款制度。

经办人为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及经办部门应做好往来款项的登记备查工作,并定期和财务部核对,做到该收的资金及早收回,该付的资金合理支付。

(三)往来款项应定期对账,并制定往来清理计划。

1、集团内部各单位之间每月核对清理一次往来,发现
问题及时解决,减少内部互相托欠债务,杜绝单方挂账现象的发生。

2、集团外部往来款项每季度核对一次,查清拖欠原因,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责任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及时对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回收,减少不合理占用和可能的坏帐损失。

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催缴记录,定期及每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检查,预计应收帐款可能发生的坏帐损失,并计提坏帐准备。

3、往来款项核对结果必须形成书面文字记录,并把各种函证凭证装订成册,及时归档,方便日后查证。

(四)对长期无人追索的款项应进行调查,确属不需付的账款,报请批示后,及时做账务处理。

(五)建立备用金领用和报销制度
员工因公需要借款的,必须填制借据,写明借款日期、用途、金额、还款期限,经批准可借支一定数额的备用金。

员工出差借款的,还款期限为出差回来后十五天内。

在还款期限内,员工没还清借款的,从工资中逐月扣除,并不得再借新款。

财务部应根据制度规定进行定期清帐,每月末、季末、年末必须进行借款清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实有难以清理的,由相关部门领导协助办理。

(六)应付账款管理
1、定期分析应付账款,确定付款顺序,在企业资金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先付有折扣的货款。

2、资产运营部负责项目、设备质保金的备查登记工作,定期和财务部核对,对三年以上账龄的应付款及项目、设备有问题不再支付的质保金,资产运营部出具相关的说明,由财务部上报,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3、加强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经办部门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款,超过合同价款的项目必须另行报批。

4、建立付款审批制度。

采购和工程付款一律填写付款审批单,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后,财务综合考虑资金情况予以统一安排。

(七)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企业管理当局、财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及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交流,相互配合,上传下达,共同做好往来账款的管理工作。

五、坏账损失的确认应收账款具有以下特征之一者,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可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并冲销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1、债务单位撤销或破产,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清偿后确实无法追回的部分;
2、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追回的部分;
3、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二年、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已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款项,并不表明公司放弃收款的权利。

如果未来某一时期收回已作为坏账处理的应收款项,应该及时恢复债权,并按照正常收回欠款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六、坏帐准备的计提集团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帐准备,采用“备抵法—帐龄分析法”,坏帐准备的提取比例为:逾期一年以内的(含一年)按其余额的5%计提;逾期1-2年按其余额的20%计提;逾期2-3年按其余额的50%计提;逾期3-4年按其余额的80%计提;逾期5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100%计提; 经确定的呆死帐应100%计提。

七、坏帐损失的核销
1、公司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查明原因,属人为原因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正常报损的,应由有关责任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提出书面报告,由使用部门负责人、财务主管、总会计师、董事长批准;资产损失超过200万元,或单笔资产损失超过20万元的,报市政府国资委核准;批准后,由财务部进行坏帐损失处理,冲减提取的坏帐准备。

2、各级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核销任何金额的应收款坏帐损失。

3、经批准后的坏账,要采用账销案存方法处理,财务部门要建立备查登记簿,并以每一户设置一个档案文件,将经济合同或协议书、民事诉讼和有关法律公正文件、催款处理往来书信、发生业务的单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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