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社保
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 (4)

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简介社保是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通过筹集社会力量,实现职工社会保险的一种制度。
而社保缴费基数,则是决定职工社保缴费金额的基准。
本文将介绍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相关信息,包括如下内容:•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定义•2010年各省市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情况•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影响因素•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原则和方法1. 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定义社保缴费基数是指用于计算职工社保缴费金额的基准数额。
一般而言,社保缴费基数是由国家、地方政府或职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的。
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定义与其他年份相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基数上限: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是指一个单位或个人缴费的最高基数,超过这个基数的部分不再计入社保缴费计算。
•基数下限: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是指一个单位或个人缴费的最低基数,低于这个基数的部分也不再计入社保缴费计算。
•缴费比例:社保缴费基数与实际缴费金额之间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比如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等于缴费金额。
2. 2010年各省市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情况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各省市在每年都会对社保缴费基数进行相应的调整。
下面是2010年各省市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情况的一些示例:•深圳市:2010年,深圳市将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9200元,下限调整为2200元。
•上海市:2010年,上海市将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1635元,下限调整为3088元。
•北京市:2010年,北京市将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8456元,下限调整为3961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只是部分地区的调整情况,具体的调整幅度和标准还需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社保局。
3. 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影响因素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经济发展水平:社保缴费基数往往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发达地区一般较高,欠发达地区一般较低。
2010年各市社保缴费与最低工资标准

基数 1490 公司 0.5% 个人 0 % 基数 2236 公司 0.5% 个人 0 % 基数 1490 公司 0.5% 个人 0 % 基数 2236 公司 0.5% 个人 0 % 基数 2236 公司 0.5% 个人 0 %
基数 2236 公司 10 % 个人 2%+3 基数 2236 公司 10 % 个人 2%+3 基数 2236 公司 10 % 个人 2%+3 基数 2236 公司 1 % 个人 0 基数 2236 公司 10 % 个人 2%+3 基数 2479 公司7%+6.4 个人2%+1.6 基数 1487 公司7%+6.4 个人2%+1.6 基数 1495 公司 8% 个人 2%
2010年各市社保缴费及最低工资标准
参保人 类型 社保 养老 基数2173 公司11% 个人8% 基数1200 公司10% 个人8% 工伤 医疗 综合医疗 基数2173 公司4.5% 个人2%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社保缴费合计 公司小计 365.17 / 246.14 139.46 个人小计 217.3 最低工资 标准 关内: 1000 关外: 900
(至 10.06.31)
深户 深圳 非深户
基数1200 公司0.25% 个人0%
基数2173 公司0.5% 个人0%
基数1448 公司1% 个人0%
810 惠州
(10.05.01 起)
920 东莞
(10.05.01 起)
1030 广州 基数2140 上海 城 公司22% 保 个人8% 上海 基数2140 上海 镇 公司17% 保 个人0% 外来人综 合保险 基数1455 公司 21% 个人 8% 基数1455 公司 14% 个人 8% 基数2140 公司0.5% 个人0% 基数2140 公司0.5% 个人0% 基数:2140 基数 1455 公司0.7% 个人0 % 基数1455 公司 0.7 % 个人 0% 基数2140 公司12% 个人2% 基数2140 公司5% 个人0% 基数2140 公司0.5% 个人0% 基数2140 公司0.5% 个人0% 基数2140 公司2% 个人1% 基数2140 公司2% 个人0%
年各地区社保缴费基数 社平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

1739
宁波 7822 1565
2608
义乌 6870 1450
2416
温州 6870 1296
2160
浙江省
浙江省
广东省
内蒙古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湖南省 河北省
河南省 陕西省 安徽省 云南省 山西省 湖北省 海南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甘肃省 江西省
平湖 6870 1370 海宁 6870 1380 慈溪 7825 1565 深圳 11,682 2,336 广州 12303 1655 东莞 8277 1200 佛山 8277 1655 中山 8277 1655.4 汕头 8277 1366 惠州 8277 1136 珠海 8277 1485 韶关 8277 1413.6 呼和浩特 5099.4 1699.8 包头 5508 1836 鄂尔多斯 11052 2210 巴彦淖尔 5550 1850 通辽 5502 1100 乌鲁木齐 6438 1288 湘潭 6810 1362 长沙 6822 1364 石门 6810 1362 益阳 6810 2270 娄底 6822 1364 石家庄 7095.75 1419.15 秦皇岛 7095 1419.15 洛阳 6537 1307.5 郑州 7459.25 1491.85 安阳 6001.74 1204.55 遂平 4782 960 西安 7573.25 1515 合肥 7414 1483 淮北 7420 1484 芜湖 7416 1483 昆明 6750 1350 晋中 7117 1425 长治 7117 1423 太原 7130 1423 武汉 8330 1666 襄樊 4800 960 大冶 4970 994 海口 7662 1532.4 南宁 7075.5 1415.1 柳州 7485 1497 桂林 6961 1415.1 玉林 7075.5 1415.1 兰州 6794.55 1358.85 赣州 5181 1040
2010社保基数

见备注
调整后7%
调整后5%
2%
住院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生育医疗)
调整前
1%
调整前0.8%
0.2%
6元进入社区门诊统筹基金,1元作为调剂金,其余进入大病统筹基金
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0.25%、0.5%、0.75%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住房保险
13%(单位承担)
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深户固定工及合同制工人
超龄费
调入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超龄年限×1%)×超龄年限
深户员工
深户员工
基本养老
18%
10%
8%
10%
8%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
非深户员工
医疗保险
综合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生育医疗)
调整前9%
调整前7%
2%
不满45周岁,按缴费基数的5%计入个人账户;45周岁及以上,按缴费基数5.6%计入个人账户,其余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调整后0.9%
调整后0.7%
0.2%
农民工医疗
调整前12元
调整前
8元
4元
调整后
10元调整后6元来自4元一次性缴纳18年医保费
12%
12%×12个月×18年
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社保年度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中府办[2010]28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社保年度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中府办[2010]28号](https://img.taocdn.com/s3/m/c361c9f40875f46527d3240c844769eae109a35c.png)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根据《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10〕5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我市2010社保年度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2008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即1240元为计费基数,从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结束——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社保年度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0.05.21
施行日期
2010.06.01
文号
中府办[2010]28号
主题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2010年社会保险法之前社保缴纳依据

2010年社会保险法之前社保缴纳依据在2010年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社保缴纳的依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而劳动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则进一步明确了社保缴纳的范围和标准。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社会保险费的缴纳范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比例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则由用人单位单独承担。
在2010年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社保缴纳的标准也是根据一定比例来确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
具体的比例在劳动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中有明确规定。
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一定的比例共同缴纳;而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独自承担。
在2010年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社保缴纳的依据和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差异。
各地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情况,可以对社保缴纳的比例和标准进行一定的调整。
例如,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可以将社保缴纳的比例相对较高,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社会保障水平。
总的来说,2010年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社保缴纳的依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政策文件。
根据这些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的比例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社保缴纳的标准也是根据一定的比例来确定的,具体比例在相关法规中有明确规定。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社保缴纳的比例和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这些规定和政策为社保缴纳提供了依据,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和社会保障水平。
2010年全国50多个重点城市社保比例

失业保险 2.00% 1.00%
医疗保险 7.00% 2.00%
工伤 0.50%
生育保险 0.60%
常州城镇户 缴纳基数 籍: 5险1 金
缴纳个体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20.00% 8.00%
失业保险 2.00% 1.00%
医疗保险 8.00% 2.00%
工伤 0.60%
生育保险 0.90%
大同城镇户 缴纳基数 籍: 5险1 金
昆明市城镇 缴纳基数 户籍: 5险 1金
缴纳个体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20.00% 8.00%
失业保险 1.00% 0.50%
医疗保险 10.00% 2.00%
工伤 0.30%
生育保险 0.80%
拉萨市城镇 缴纳基数 户籍: 5险 1金
缴纳个体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20.00% 8.00%
失业保险 2.00% 1.00%
医疗保险 6.00% 2.00%
工伤 0.45%
生育保险 0.50%
福州市城镇 缴纳基数 户籍: 5险 1金
缴纳个体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18.00% 8.00%
失业保险 2.00% 1.00%
医疗保险 8.00% 2.00%
工伤 0.50%
生育保险 0.70%
广州市城镇 缴纳基数 户籍: 5险 1金
生育保险 0.70%
长春城镇户 缴纳基数 籍: 5险1 金
缴纳个体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21.00% 8.00%
失业保险 1.50% 1.00%
医疗保险 7.00% 2.00%
工伤 0.50%
生育保险 0.70%
长沙城镇户 缴纳基数 籍: 5险1 金
缴纳个体 单位 个人
潍坊确定201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潍坊确定201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发通知,确定了2010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
根据通知,市统计局公布2009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8815元,月均2401元。
据此,将2010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为最高7203元/月、最低1441元/月。
企业退休费计发基数为2402元。
2010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选择,最高为2401元/月,最低为1441元/月。
2010年度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2010年3月统筹基金支付的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扣除住房补贴)作为划入基数。
通知还调整了大额医疗保险费筹集标准。
自2010医疗年度起,大额医疗保险费按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筹集,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承担,用人单位应于每年4月底前一次性向社保经办机构缴纳。
退休人员的大额医疗保险费,经单位申请,可由社保经办机构在每个医疗年度初始之月,从退休人员养老金账户中一次性扣缴。
自2010医疗年度起,困难企业(含财政零补助的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比例调整为5%。
另外,通知还调整了市直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筹集标准。
2010医疗年度,市直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筹集标准为每人13670元。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年度调整是社会保险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如实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对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足额征收、增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参保单位要对本单位职工2010年度的缴费基数(即“上年月均实得收入”栏目)如实进行填写,按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
对瞒报、漏报及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参保企业填报内容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并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职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签字的,可由单位专管人员或劳资人员代签,但必须通知职工本人认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0年上海社保缴费比例 (2010-07-05 13:57:47)
最新2010年上海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调整一览表 一、上海城保
以最新2010年度的缴费情况为例: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66元,按其下限60%计算,单位每月最少要为职工缴纳2140的37%,即791.8元,
职工个人也要缴纳2140的11%,即235.4元。
二、上海镇保 以最新2010年度的缴费情况为例: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66元,按其60%计算,单位每月要为职工缴纳2140的25%,即535元,职工个人不需要缴纳。
三、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缴费比例:12.5%,其中,外地施工企业的缴费比例为5.5%。
、 用人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无需支付综合保险费。
2010年度综合保险缴费金额==3566*60%*12.5%=267.5元 养老金领取
一、退休领取社保养老金的2个条件:
1.参保人的实际缴费年限在10年(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或15年(1998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以上;
2.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养老金计发办法: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计算公式:
1.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 ×1%
2.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还有过渡性养老金。
三、影响养老金多少的3个因素:
1.退休时上年度省平工资(省平工资每年都在增加,养老金也就逐年水涨船高。
所以,退休时间越晚,养老金越多);
2.本人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多);
3.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越多)。
(新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性养老金部分,不论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水平的高低,均为本人退休时本省和其所在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数×20%计发;账户性养老金部分,不论参保人员退休年龄大小,均为本人退休时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120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