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

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
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对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各种产品进行监督、检验、备案、抽查、监测和评估等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在我国,国家实行“三同时”监管制度,即同时对产品的质量、安全和计量等方面进行监管。
具体的监管措施包括:
1. 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强化行业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加强对产品的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和责任追究;
2. 建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制度,对各种产品进行检验和抽样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利益;
3. 建立公共监测系统,对环境、水源、气体、土壤等进行监测,确保各种产品的生产和使用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
4. 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和缺陷产品处理机制,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产品进行召回和处置,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总之,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保障消费者利益,促进企业自律和竞争,提高产品质量和标准化程度,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浅析我国产品质量监督制度1

浅析我国产品质量监督制度——由双汇‘瘦肉精’事件引发的思考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们关注的不再是是否有的吃,而是应该吃什么、如何吃的问题。
但最近几年我国的产品质量问题屡屡发生,尤其是关乎国民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领域的安全问题更为突出。
为人们熟知的苏丹红事件,而后轰动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相继还有地沟油、毒月饼、毒大米、毒龙虾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
因而今年的3·15消费品打假自然比以往更受大家关注,双汇‘瘦肉精’事件成为焦点。
3月15日上午,央视新闻频道播出了一期名为《“健美猪”真相》的3·15特别节目,披露了河南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收购用瘦肉精喂养的“健美猪”猪肉。
近年来在食品中不断出现问题,使消费者感到恐慌。
涉及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竟存在如此诸多问题,让人不禁想要发问:我国的产品质量监督在哪里?食品安全监督又在哪里?到底是我国目前经济风气太差还是政府监管不力,这些是成为我们今天探讨的主要问题。
一.产品质量涵义产品质量是指产品符合人们需要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各种特征的综合状态。
产品质量的内容随着经济、科技及人们需求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发展。
大体说包括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方面。
具体包括:性能、适用性、安全性、耐用性、可靠性、经济性等内容。
产品质量问题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产品不适用和产品不安全。
产品不适用多由产品瑕疵造成,一般不会造成严重后果。
但产品不安全却会影响产品正常使用或食用,缺陷较大或原材料不符安全标准甚至会危及人体生命安全。
产品质量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但近年来由产品质量原因引发的一系列危害性事件,说明我国的产品监督管理体制和监管部门的执行还存在着种种不足。
二.我国的产品质量监督制度及弊端产品质量监督制度是指国家、社会、用户、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认证体系所做的检验、检查、评价、措施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在现行调整产品质量的法律框架下,产品质量监督的方式主要有两种:1.行政监督。
产品质量监督与检验制度

产品质量监督与检验制度在现代经济体系中,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
为了保障产品质量,确保消费者权益,以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建立一个健全的产品质量监督与检验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概念、重要性、建立、执行和持续改进等方面,系统论述产品质量监督与检验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概念产品质量监督与检验制度是指通过立法、监管和执行机制,对产品进行监督、检验和评估的制度体系。
其目的是确保产品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以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重要性1. 保障消费者权益:产品质量监督与检验制度可以防止低质量或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消费者的风险和损失。
2.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通过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和检验,可以防止企业使用低劣原材料或不合格工艺,遏制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3. 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产品质量监督与检验制度可以追踪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发现潜在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4. 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监督与检验制度,可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声誉,促进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整个经济体系的健康发展。
三、建立产品质量监督与检验制度的原则1. 法律法规依据:建立产品质量监督与检验制度应立足于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其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2. 综合性原则:产品质量监督与检验制度应综合运用监管、评估、认证、检验等手段,形成多层次、多角度的监督体系。
3. 追溯性原则:建立产品质量溯源机制,追踪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确保质量问题可以被及时发现和解决。
4. 公开透明原则:对产品质量监督与检验的结果和数据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增加制度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四、执行产品质量监督与检验制度的途径1. 建立监管机构:国家应建立专门的产品质量监管机构,负责制定监管标准、执法规则和技术规范,统一监管和检验工作。
2. 加强监测和抽检:通过建立监测系统和抽样检验机制,对市场上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检,对关键领域和重点产品进行全程监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浅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的有效性

浅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的有效性背景产品质量监管一直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作为保障消费者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应用。
监督抽查本身是一项“惩罚与教育并重”的手段,旨在发现不合格产品、追溯问题源头,整体提升产品质量,保证消费者权益。
本文主要探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在现实中的有效性。
抽查制度的意义中国政府在《产品质量法》中规定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该制度是通过对市场上各种产品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其合格率,并对不合格产品实施整改,对严重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实行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消费者权益,预防次生灾害。
这是市场经济中,政府对企业自律的一项重要管理手段,也是企业开展自我检测的监督手段。
抽查制度的执行虽然《产品质量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监督抽查制度,但在执行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首先是抽查结果的公开程度。
在整个抽查过程中,很难得到真正的结果报告,这就难以做到真正的公开透明,也难以有效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
其次,存在着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差异。
例如,在抽查时间、抽样数量、检测标准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差异。
这就必然导致了结果的不公正,影响了消费者对该制度的信任度。
同时,抽查存在着时间跨度较大的问题。
由于抽查周期的问题,有些抽查结果可能在发现之后已经过时失去了作用,从而影响了执法效果。
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使得抽查制度的有效性受到了质疑。
抽查制度的改进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提高透明度优秀的抽查制度应该在抽查过程中保证透明度。
政府可以实现公开透明,让公众随时了解抽查的内容,包括抽查对象、抽样数量、抽查结果和解决问题的措施等。
同时,通过严格的实行抽查程序和规定征集代表,让公众参与抽查,增强民众的监管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统一抽查标准目前,各地政府对产品抽查标准的要求并不严格。
立法者需要出台全国统一的检测标准和抽检规范,避免地方标准的差异,进一步提高抽查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是什么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是什么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是国家对产品质量实施的⼀项强制性⾏政管理措施。
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知识,欢迎⼤家阅读!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是什么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级地⽅⼈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部门,根据法律、⾏政法规赋予的职责,代表⼈民政府履⾏职责,执⾏公务,对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的⼀种⾏政⾏为。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是国家对产品质量实施的⼀项强制性⾏政管理措施。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15条的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以抽查为主要⽅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的重要⼯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抽查。
除抽查⽅式外,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式还包括产品质量统⼀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等其他⽅式。
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及地⽅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按照产品质量监督计划,定期在流通领域抽取样品进⾏监督检查,了解被抽查企业及其产品的质量状况,并按期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报,对抽查的样品不合格的企业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的⼀种国家监督活动。
监督检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
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
(1)监督抽查的种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包括国家监督抽查和地⽅监督抽查。
国家监督抽查,是指由国家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的对产品质量进⾏定期或专项监督抽查,并发布国家监督抽查公报的制度。
地⽅监督抽查,是指县级以上地⽅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政区域内进⾏的监督抽查活动。
地⽅抽查,不得以“国家监督抽查”的名义进⾏,发布其质量公报不得冠以“国家监督抽查”字样。
(2)监督抽查的产品范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产品范围包括三个⽅⾯:⼀是可能危及⼈体健康,⼈⾝、财产安全的产品,如⾷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医⽤卫⽣材料、化妆品、压⼒容器、易燃易爆产品等;⼆是影响国计民⽣的重要⼯业产品,如农药、化肥、种⼦、计量器具、烟草,以及有安全要求的建筑⽤钢筋、⽔泥等;三是消费者、有关社会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包括群众投诉、举报的假冒伪劣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造成重⼤质量事故的产品等。
产品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产品监督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各级监管部门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产品监督检查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第四条产品监督检查管理制度的原则是依法、独立、公平、公正、严格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各级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产品监督检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保障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产品监督检查的组织机构第六条省级以上监管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部门,负责统一领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全省范围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第七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设立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科或者处,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第八条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站,协助完成本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第九条产品监督检查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组织协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十条产品监督检查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设施,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产品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第十一条产品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产品质量标准的合格性检查;(二)产品生产工艺和生产环境的抽查;(三)产品包装和质量标识的检验;(四)产品市场销售的追踪检测;(五)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十二条产品监督检查应当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查和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全面监督和检查各类产品的质量状况。
第十三条产品监督检查工作应当重点关注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身体安全的产品,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产品监督检查应当尊重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公正监督检查,杜绝任何形式的滥用监督检查权力。
第四章产品监督检查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五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二)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不得泄露检查对象的相关信息;(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查,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客观、公正;(四)及时向上级报告检查情况,确保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一.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含义、目的、作用1.含义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及地方各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人民政府赋予的行政职权,对生产、流通领域的产品,代表政府实施的一种具有监督性质的质量检查活动。
这项制度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统一负责,以抽查为主要方式进行,并定期向社会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报。
2.目的质量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家实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其主要目的是:(1)通过监督检查,掌握产品质量状况,了解产品质量信息,为领导机关对产品质量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2)促使生产者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认真执行标准和合同约定要求,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3)通过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实现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政策,遏制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保护广大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4)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3.作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已经实行多年了,实践证明这是一项真正行之有效的、具有威慑力的重要措施。
具体说,有以下作用:(1)有宏观调控的作用;(2)为领导机关提供信息并为其决策提供依据,(3)促进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健全质量体系,提高产品质量,生产优质产品,提高经济效益;(4)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5)保护广大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性质、范围、依据和形式1.性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是各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对企业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的一种主动的行政行为,它既是一项强制性的行政措施,又是一项强化产品质量监督的法制手段。
我国产品质量立法遵循的原则之一是“统一立法,区别管理”。
即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和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实行强制性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参会人员:质检中心全体、监督一、二、三科人员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2.产品质量检验和委托检验等问题解答1、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人民政府赋予的行政职权,对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的产品实施质量监督的一项制度。
以抽查为主要方式。
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监督抽查(2)统一监督检查(3)定期监督检查2、监督抽查监督抽查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监督产品质量,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
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
3、统一监督检查统一监督检查是政府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另一种方式,通常只用于检查某类质量问题较突出的产品。
做法是按统一产品、统一标准、统一检验方法、统一判定原则和统一汇总口径的五统一原则,对生产同种产品的所有企业普遍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以全面掌握该产品的全行业的质量状况,推动行业质量管理,提高被检产品的总体质量水平。
4、定期监督检查(验)定期监督检查是地方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的主要方式。
通过制定产品目录,按规定周期,对本地区的重要产品进行连续质量监控,以促进和保持这些产品的质量水平。
5、委托检验:是指企业为了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监督和判定,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检验机构依据标准或合同约定对产品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给委托人,检验结果一般仅对来样负责。
6、发证检验是对产品的全项检验,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企业执行标准以及有关法规所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
所检项目合格可判定发证检验产品合格。
所检项目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时,判定发证检验产品不合格。
7、出厂检验:出厂检验是指产品在出厂之前为保证产品满足品质要求所进行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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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专业毕业设计题目:论我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专业: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考号:************考生姓名:******指导教师:****哈尔滨理工大学2012年2月24日论我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摘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法律制度是质量监督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
它对加强产品质量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目前,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法律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仍存在问题。
近些年来,产品质量问题更是层出不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外许多学者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
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形成了相对比较完善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法律制度,他们的实践经验对于我国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这些理论充分的揭示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完善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法律制度对于国家和社会具有重大的价值和意义。
本文介绍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概念和特征、性质和目的以及权限、方式和程序。
研究了日本、欧盟、美国等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法律制度。
探讨了我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法律立法现状、实施成效存在的问题和造成问题的原因。
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法律制度的构想。
关键词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法律制度On China's produ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inspection systemAbstractThe produ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law system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legal systems in quality supervision. It is playing the positive role in strengthening the supervision of the product quality, protecting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the consumer. With the social progres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requests about product quality have been demanding increasingly. At present, the produ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law system still has problems in the theory and the practice. In recent years, product quality problems have been emerging, which violate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nsumers seriously. Many foreign scholars have done many-sided researches on the problems in product quality supervision. Some developed countries and areas have already formed comparatively perfect legal system of product quality supervision. There must be an important reference for our country. These theories sufficiently reveal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produ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Perfect legal system of product quality supervision has great value and significance for national and society.The article describes the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s, the nature and purpose, authority, methods and procedures of the produ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Studies the produ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law system of the Japan,The European Union,USA and so on. Discussed the present situation, the implementation result, the existed problems and its reasons of the produ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law legislation system in our country.Concludes with the conception for perfecting the produ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law system in our country.Keywords Product quality,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Law system目录摘要 (I)Abstract (II)第1章绪论 (1)1.1 研究背景 (1)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1.2.1 国内研究现状 (1)1.2.2 国外研究现状 (2)1.3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4)1.3.1 研究的目的 (4)1.3.2 研究的意义 (4)第2章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基本理论 (6)2.1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概述 (6)2.1.1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概念和特征 (6)2.1.2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性质和目的 (6)2.1.3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权限、方式和程序 (7)2.2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理论基础 (7)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7)2.2.2 外部性理论 (8)2.2.3 政府监管的公共利益理论 (9)2.3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价值功能 (9)第3章我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缺陷分析 (11)3.1 我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存在的问题 (11)3.1.1 重复检查和部门衔接性差 (11)3.1.2 抽查制度不完善 (11)3.1.3 免检产品和缺陷产品问题 (12)3.2 造成我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13)第4章完善我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构想 (15)4.1 改革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体制 (15)4.2 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15)4.3 完善缺陷产品召回立法 (16)4.4 实现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电子监管 (16)结论 (17)致谢 (18)参考文献 (19)第1章绪论1.1 研究背景自2000年修改后的《产品质量法》实施以来,我国许多学者、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者进一步从不同的角度,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进行了研究和探讨。
特别是《产品质量监督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实施、产品免检、婴幼儿奶粉质量低劣等问题引起关注以后,鉴于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法律制度在提高我国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性,对该制度的研究进一步深化。
2009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其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为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2009年要在全国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各行各业都要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安全管理,要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
这一活动,一方面表达了我国政府加强质量安全工作的决心,另一方面也表明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尽快解决产品质量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全和完善产品质量监管法律制度,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必要而迫切的任务。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1.2.1 国内研究现状产品质量一直是党和政府、每一个消费者关心的重要问题,而食品安全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之一的问题,一直是政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特别是近几年来发生的一系列的重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如:疯牛病、过敏源、蔬菜的农药残留浓度、特富龙、有毒粉丝、口蹄疫、劣质奶粉、苏丹红、PVC保鲜膜等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从“瘦肉精事件”到“苏丹红咸鸭蛋”,从“磕药多宝鱼”到“香港桂花鱼、广东九肚鱼”等事件再度引发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
当然,这些问题的成因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是多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是不争的事实,政府有必要也必须在市场失灵、产品质量发生事故后,仔细审视我国目前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亡羊补牢,查缺补漏,提高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国内学术界近几年才开始较为重视产品质量监督体系的研究,朱奕炜在《地方质监部门产品质量规制创新研究》中,通过对市场失灵和政府规制理论研究,分析了市场失灵原因以及政府规制的手段和作用,随后又对质监部门目前的产品质量规制现状进行分析,接着以目前产品质量问题最为严重的食品市场为例,首先分析外部问题,然后再从质监部门自身出发分析产品质量规制中存在的内部问题,并对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剖析,最后在政府规制理论的基础上从规制的经济机制、消除信息不称性、强化技术优势等方面提出可行的职能创新。
产品质量是当前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我国在WTO中的地位提升,贸易矛盾也日益突显,特别是一些别有用心的美国人将“中国制造”和劣质品画上等号,为此国务院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全国开展“质量风暴”活动,全国正吹起一场针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行动[1]。
1.2.2 国外研究现状发达国家的产品质量立法由相对独立的两个部分组成:产品责任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法。
他们政府、企业职责分明。
一般能由公司(企业)、市场或社会管理的,政府就不干预,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一般由市场调节。
企业根据市场的需求和竞争,提供用户满意的产品或服务。
政府注重充分发挥各类中介组织的作用,尤其是各类行业协会的作用。
政府不干预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1.2.2.1 日本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日本非常重视产品质量。
日本人把质量当作一种宗教来对待!建立了由居民、企业、社区和政府共同组成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