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安全管理办法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办法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办法

海洋石油安全治理细则

(2009年9月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5号公布,依照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依照2015年5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海洋石油安全治理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海洋石油生产安全事故,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海洋石油(含天然气,下同)开采活动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治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海洋石油作业者和承包者是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海油安办)对全国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治理;海油安办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分部(以下统称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分不负责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监督治理。

第二章设施的备案治理

第一节生产设施的备案治理

第五条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应当进行试生产。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应当在试生产前45日报生产设施所在地的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备案,并提交生产设施试生产备案申请书、海底长输油(气)管线投用备案申请书和下列资料:

(一)发证检验机构对生产设施的最终检验证书(或者临时检验证书)和检验报告;

(二)试生产安全保障措施;

(三)建设时期资料登记表;

(四)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合格、设计修改及审查合格的有关文件;

(五)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六)施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情况;

(七)生产设施有关证书和文件登记表;

(八)生产设施要紧技术讲明、总体布置图和工艺流程图;

(九)生产设施运营的要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十)生产设施所属设备的取证分类表及有关证书、证件;

(十一)生产设施运营安全手册;

(十二)生产设施运营安全应急预案。

生产设施是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的,除提交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交快速解脱装置、系缆张力和距离测量装置的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书、安装后的试验报告。

生产设施是海底长输油(气)管线的,除提交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交海底长输油(气)管线投用备案有关证书和文件登记表及有关证书、文件。

第六条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对作业者或者承包者提交的生产设施资料,应当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应当进行现场检查。

需要进行现场检查的,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应当提早10日与作业者或承包者商定现场检查的具体事宜。作业者或承包者应当配合海油安办有关分部进行现场检查,并提供以下资料:(一)人员安全培训证书登记表;

(二)消防和救生设备实际布置图和应变部署表;

(三)安全治理文件,要紧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许可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船舶系泊装卸制度、直升机治理制度、危险物品治理制度、无人驻守平台遥控检测程序和油(气)外输治理制度等;

(四)关于滩海陆岸,还应预备通海路及沿通海路安装的设施设备合格文件、发证检验机构检验证书和安装后的试验报告。

经审查和现场检查符合规定的,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向作业者或者承包者颁发生产设施试生产备案通知书;备案资料、设施现场安全状况等不符合规定的,及时书面通知作业者或者承包者进行整改。

第七条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应当严格按照备案文件中所列试生产安全保障措施组织试生产,生产设施试生产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试生产正常后,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应当组织安全竣工验收。

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

第八条生产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应当及时向海油安办有关分部报告:

(一)更换或者拆卸井上和井下安全阀、火灾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探测与报警系统、消防和救生设备等要紧安全设施的;

(二)变动应急预案有关内容的;

(三)中断采油(气)作业10日以上或者终止采油(气)作业的;

(四)改变海底长输油(气)管线原设计用途的;

(五)超过海底长输油(气)管线设计同意最大输送量或者输送压力的;

(六)海底长输油(气)管线发生严峻的损伤、断裂、爆破等事故的;

(七)海底长输油(气)管线输送的油(气)发生泄漏导致重大污染事故的;

(八)位置失稳、水平或者垂直移动、悬空、沉陷、漂移等超出海底长输油(气)管线设计同意偏差值的;

(九)介质堵塞造成海底长输油(气)管线停产的;

(十)海底长输油(气)管线需进行大修和改造的;

(十一)海底长输油(气)管线安全爱护系统(如紧急放空装置、定点截断装置等)长时刻失效的;

(十二)其他对安全生产有重大阻碍的。

第二节作业设施的备案治理

第九条海洋石油作业设施从事物探、钻(修)井、铺管、起重和生活支持等活动应当向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备案。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应当在作业前15日向海油安办有关分部提交作业设施备案申请书和下列资料:

(一)作业设施备案申请有关证书登记表;

(二)作业设施所属设备的取证分类表及有关证书;

(三)操船手册;

(四)作业合同;

(五)作业设施运营安全手册;

(六)作业设施安全应急预案。

用作钻(修)井的作业设施,除提交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钻(修)井专用设备、防喷器组、防喷器操纵系统、阻流管汇及其操纵盘、压井管汇、固井设备、测试设备的发证检验机构证书、出厂及修理后的合格证和安装后的试验报告;

(二)设施要紧负责人和安全治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

(三)有自航能力的作业设施的船长、轮机长的适任证书。

关于自升式移动平台,除提交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交稳性计算书、升降设备的发证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出厂及修理后的合格证和安装后的试验报告等资料。

关于物探船,除提交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防火安全知识资料

防火安全知识资料 防火安全知识资料——燃烧必须具备的条件 燃烧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 2、有助燃物质。凡能和可燃物发生反应并引起燃烧的物质,称 为助燃物质。如:空气、氧、氯、过氧化钠等。 3、要有着火源。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热能源,叫做着火源。如:明火、赤热体、火星、聚焦的日光、机械热、雷电、静电、电 火花等。 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上3个燃烧所必需的条件,可燃物质才能发生燃烧。但是某些条件下,除要具备了燃烧的三要素外,还要有一定 的条件: 第一、要有足够的可燃物质。若可燃气体或蒸汽在空气中的浓度不够,燃烧就不会发生。例如:用火柴在常温下去点汽油,能立即 燃烧,但若用火柴在常温下去点柴油,却不能燃烧。 第二、要有足够的助燃物质。燃烧若没有足够的助燃物,火焰就会逐渐减弱,直至熄灭。如在密闭的小空间中点蜡烛,随着氧气的 逐渐耗尽火焰会最终熄灭。 逃生的方法因火场上的火势大小、被围困人员所处的位置和使用器材不同而有所不同。概括起来讲,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立即离开危险区 (二)选择简便安全的通道和疏散设施 若以上通道被烟火封锁,可考虑利用阳台、窗口、屋顶、落水管、避雷针等脱险。 (三)使用简便防护器材

火场上的烟雾含有许多有毒有害的粒子,因此逃生时要注意隔开浓烟,可用湿毛巾、湿口罩捂住口鼻,若无水时,使用干毛巾、干 口罩也可以,在穿过烟雾区时,要将口鼻捂严,还要尽量贴近地面 行进或爬行。 如果出口被烟火封住,冲出险区有危险,可以将身上浇冷水,或者用湿床单、湿棉被等将身体裹住,有条件的可穿上阻燃服,然后 快速冲出危险区。 (四)自制简易救生器材 当各个通道全被烟火封锁,难以冲出时,千万要保持冷静,并想方设法自制简易救生器材逃生。高楼层着火时,可利用各种结实的 绳带,或将被褥、床单、窗帘布等撕成长条,拧成绳,然后将其拴 在牢固的窗框、床架或室内其他牢固物件上,再沿绳缓缓滑到地面 或下层的安全区域,若情况紧急,低楼层或不高的地方,地面十分 柔软,可以跳下逃生,但地面硬时,要先抛掷一些棉被等铺垫,以 减少伤害,但在高楼层处千万不能跳楼,否则伤亡情况严重。 (五)寻求暂时避难 在所有通道均被烟火严密封锁又无人救助的情况下,应积极寻找暂时的避难场所。利用设在电梯间、走廊末端等避难间或卫生间, 躲避烟火的侵害,应关闭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门窗,若发现有 烟进入室内,要赶紧把窗户关上,用手巾等织物堵住漏烟的门窗缝隙,向高温处或地面洒水,坚持到逃生机会的到来。 (一)一定牢记发生火灾时要报警。 (二)生命第一重要,千万不要因为寻找贵重财物而耽误逃生时间。 (三)楼房起火时,不能乘普通电梯逃生,因为起火很容易断电,或者使电梯轿箱受热变形卡壳而使逃生失败。 (四)不能在浓烟弥漫时直立行走,否则极易呛烟和中毒。 (五)在室内发现外部起火,开启房门时,须先触摸门板,若发现发热或有烟气自门缝窜入,就不能贸然开门,而应设法寻求其他通

1031.9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 (2006年2月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号公布,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海洋石油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海洋石油开采活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海洋石油作业者和承包者是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本规定所称作业者是指负责实施海洋石油开采活动的企业,或者按照石油合同的约定负责实施海洋石油开采活动的实体。 本规定所称承包者是指向作业者提供服务的企业或者实体。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对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安全监管总局设立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海油安办)作为实施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执行机构。海油安办根据需要设立分部,各分部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具体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 第五条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第六条作业者应当加强对承包者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并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作业者和承包者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作业者和从事物探、钻井、测井、录井、试油、井下作业等活动的承包者及海洋石油生产设施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的规定,经过安全资格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试题

安全生产试题 1.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是指(B )。 A.应急预案B.应急救援C.应急保障D.应急恢复 2.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分为4个阶段。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需要事先采取相应措施的阶段,称为(B )阶段。 A.预防B.准备C.响应D.恢复 3.事故应急管理不能局限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行动,而应做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完整的应急管理包括(A )阶段。 A.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B.策划、准备、响应和评审 C.策划、响应、恢复和预案管理D.预防、响应、恢复和评审 4.事故的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提高建筑物的抗震级别、加大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减少危险物品的存量、设置防护墙以及开展公众教育等,属于事故应急管理(A )阶段的工作内容。

A.预防B.准备 C.响应D.恢复 5.依据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目标,应建立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是(B )。 A.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B.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C.统一领导、协调配合、自主到位、共同参与 D.保障有力、结构合理、属地为主、共同参与 6.应急管理法制建设的基本原则不包括(C )。 A.法治原则B.应急性原则 C.属地原则D.基本权利保障原则 7.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以事故类型与危险程度分析、应急处置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处置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预案,属于(C )。 A.总体应急预案B.综合应急预案 C.专项应急预案D.现场处置方案 8.某煤矿2009年10月15日19时20分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

海洋石油安全特点及管理模式研究分析

海洋石油安全特点及管理模式研究分析 发表时间:2018-11-21T16:46:21.850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20期作者:谭德春[导读] 石油资源在整个资源结构配置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但是基于海洋石油作业的复杂性、特殊性,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不安全因素 中石油冀东油田分公司南堡油田作业区河北唐山 063200 摘要:石油资源在整个资源结构配置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但是基于海洋石油作业的复杂性、特殊性,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不安全因素,需要行业相关的工作人员加以重视。本文介绍了海洋石油现场安全管理的特点,分析了影响我国海洋石油开发的风险因素,提出几点强化对海洋石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性措施,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些许借鉴。 关键词: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特点 海洋石油是海上进行石油勘探、开发和生产的行业,它具有作业环境恶劣、作业风险大、投资风险大、海洋污染的风险大、救援工作难度大等作业特点。由此可见,建立一个良好的海洋石油现场安全管理模式是十分重要的,下面笔者对此展开分析。 1.影响我国海洋石油开采安全的因素对于海洋石油开采来说,除了要面对和陆地一样的气候环境以外,还要面对复杂的海洋天气。而且由于石油钻井作业所产生的石油、天然气等具有高压、易燃、易爆等特点,所以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此外,海洋油气田的地质条件比较复杂,海洋钻井地层风险是在钻井的过程中遇到海底的一些特殊构造、复杂的岩层所造成的风险。复杂的海洋地质环境也极易促发各种井下工程事故。由于海洋的气候特点比较复杂,海风,海浪以及海啸,海冰等等的综合作用对海洋石油的开采工作破坏性比较强。不仅会腐蚀海洋钻井设备,还会影响海上工作的正常开展,严重威胁着海上石油开采工作的开展。世界范围内的海洋石油开采工作已经有了很多受到海洋风暴等恶劣天气状况影响的案例,这些海洋灾害的发生不仅给海洋石油开采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还严重威胁到了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海洋石油现场安全管理的特点 2.1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安全专篇因为海洋石油施工存在着高难度,高风险,所以在施工过程中,任何一点安全隐患都不能放过,因为如果忽略任何一个小的细节都可能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所以在作业前一定要由专业的人员论证可行性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过相应部门的批准,编制安全专篇,从多个角度保证施工安全性。 2.2对作业人员进行海洋安全培训对作业人员进行专业系统的海洋安全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实践证明,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是保证施工安全的最有效的方法。 2.3定期检查、消除隐患应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如日常检查制度和月度检查制度,定时定点定期对海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应急方式解决,或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若问题比较严重,应立即组织专家对风险事故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和防范,将风险降到最低。 3.强化对海洋石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性措施 3.1实施第三方检验推动安全环保三同时建设对海洋石油现场安全的管理模式是检验机构、作业者和政府三方进行协作式管理。在具体的海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中,政府机关、第三方检验机构和作业者自身都要积极的参与进来,同时这三者负责的方面也各不相同,所以在安全管理工作上需要三者之间进行合理的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其中政府部门主要的职责是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以行政的手段方式来保证海洋石油施工的安全。而作业者是施工的具体参与者和执行者,所以他们才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和重心,所以需要作业者在作业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按照规范的操作步骤进行操作。第三方检验机构主要负责对油田的作业过程进行有效的评价和监督,相关的检验机构在政府部门的审批之下,可以依法对海洋石油作业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进行有效的评价和监督,如果发现问题,有权利强制要求施工要按照标准进行规范化的操作,确保安全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2制定科学规范的施工方案,并做好技术交底记录由于在海洋石油的施工过程中经常会涉及到抗压测试以及对一些大型结构体的吊运等方面的工作,而在这些工作中出现风险的可能性一般都比较大,因此在施工方案中必须要对这些存在高危风险的操作中所涉及到的技巧进行明确说明,并且需要专业人员进行商议,只有施工方案通过审核后才能够按照施工方案上的规定进行后续工作的作业。同时在作业的过程中,也要注意的是开展一些小规模的安全技术会议,将施工中用到的一些细节性的技术手段进行明确,并且做好技术交底记录,以便施工中遇到的小问题能够及时的得到解决。 3.3对应急性事故进行信息化管理对于一些应急性事故进行信息化的管理是事故应急处理的趋势,在信息化的今天,各行各业都在努力的想要借助于信息化的技术手段对事故进行应急化的处理,尽量的降低事故造成的不利影响。就目前来看信息化技术手段在事故安全管理方面主要朝着如下几方面发展。其一、通过网络手段对事故进行动态化的评估,并且根据事故的情况进行动态化的结构调整,实现可利用资源的优化配置,尽最大程度降低事故造成的不利影响;其二、构建决策辅助性模型,采用信息化的手段提高作业过程中决策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其三、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施工进行全程管控,做好风险识别和评估工作,改变过去的那种事中应急的工作机制。可以说,目前海洋石油事业的快速发展同时引发的现场作业安全问题不能忽视和小觑。因为海洋石油项目繁重的生产任务和不断增加的现场作业人员,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现场安全管理的难度。为此,需要我们多措并举,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通过不断细化改进安全管理制度,从而有效实现作业现场安全科学管理。参考文献:

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一、森林防火基本常识 1、“森林防火”的含义是什么? 答: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2、扑救森林火灾不能组织哪些人上山扑火? 答:老人、妇女、中小学生、儿童及身残体弱者。 3、森林燃烧必须具备哪三个条件? 答:可燃物、氧气和一定的温度。 4、森林中的可燃物是指哪些? 答:森林中的乔木、灌木、杂草、蕨类、苔藓、地衣、枯立木、腐朽木、枯枝落叶以及地下层的腐殖质、泥炭等,均属可燃物。 5 、大理市森林防火“十不准”是什么? 严格实行野外火源管理“十不准”,即不准焚香烧纸,不准燃放鞭炮,不准进山吸烟,不准打猎驱兽,不准烧蜂,不准烧炭,不准野外烤火、烘烤食品和烧火做饭,不准烧山开荒、炼山造林和烧牧场,不准用火把照明,不准小孩和精神病人玩火。 6、《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规定生产性用火和野外用火的管理应当做到哪“八个”必须? 答:⑴森林防火期内,确需在林区、林缘进行生产性用火的,必须经村民小组同意,报村委会、办事处批准;⑵经批准进行的生产性用火,必须落实防火措施,

有专人负责;⑶在林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施工等活动,必须报县以上森林消防指挥部批准;⑷炼山造林、烧牧场,必须提前10天报县(市、区)森林消防指挥部批准,发给用火许可证,同时报省森林消防指挥部备案;⑸经批准的野外用火,必须落实消防措施,按批准的时间、范围,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进行,由批准机关指定专人监督实施;⑹经森林消防组织检查发现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限期内消除火灾隐患;⑺实施计划烧除,必须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计划烧除暂行规程》进行;⑻经批准在林区开设旅游景区(景点)的单位,必须对游客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警示牌、固定吸烟点,开设森林防火隔离带,配备必要的灭火机具。 7、发现森林火警拨通“12119”后,应向“12119”台报告哪些情况? 答:“12119”是全国、全省统一的森林火警免费专用报警电话。任何人发现森林火警可直接拨通“12119”报警:应报告火情发生地所在的县、乡、村及具体地名、山名,火势大小或危险程度。此外,还应报告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法等情况。 二、引发森林火灾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在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指挥机构或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清除的,处10—50元的罚款或警告。不服从扑火指挥或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处50—100元的罚款或警告。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

海洋石油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设计审查与安全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海洋石油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设计审查与安全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号)、《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5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海洋石油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设计审查与安全竣工验收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海洋石油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设计审查与安全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海洋石油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设计审查 与安全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海洋石油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设计审查与安全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号)、《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5号)、《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海洋石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生产设施设计审查与安全竣工验收。 第三条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其生产设施设计必须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审查同意,发证检验机构应将审查结果书面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海油安办)或海油安办海油分部、中油分部、石化分部(以下统称相关分部)备案;正式投入生产前,建设项目生产设施必须经海油安办或相关分部安全竣工验收合格。 第四条海油安办负责海洋石油新建油气田一期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设计审查的备案与安全竣工验收。除海油安办负责的建设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由相关分部根据管辖范围,负责生产设施设计审查的备案与安全竣工验收。 第二章设计审查的备案内容和程序 第五条发证检验机构向海油安办或相关分部报送设计审查结果的备案文件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海洋石油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及备案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浅谈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安全生产管理(最新版)

浅谈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安全生产管理(最新版) Safety work has only a starting point and no end. Only the leadership can really pay attention to it, measures are implemented, and assessments are in place.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34

浅谈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安全生产管理(最 新版) 和平年代,人们最关注的问题是什么?应该是安全问题。安全需要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中仅次于生理需要的基本需要,在中国现阶段,生理需要基本得到满足的条件下,人们更加关注安全问题应该是顺理成章的。而安全问题在生产领域尤为突出,在此,笔者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蜻蜓点水般谈谈海洋石油平台的安全生产管理。 海洋石油钻井平台用于海洋石油的勘探与开发,是一条特殊用途的船舶,因此除了要配备作为船舶的几乎所有系统(如动力系统、锚泊系统、起浮压载系统、通信系统、消防系统等)与设施(如救生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油污水处理装置设施、垃圾处理设备设施等)外,还要配置满足其特殊功能专业系统装备,如钻井要用到

钻井绞车、顶驱、泥浆泵;处理泥浆需要配浆设备(配浆漏斗、配浆泵、搅拌器)、三除设备(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除气器);物体吊运需要用到各种起重设备如吊机、行车、铲车、气动和手拉葫芦;井控需要防喷器、导流器;监控检测需要硫化氢检测设施、摄像检测设备、泥浆池液面检测设备;对于半潜式或浮式平台还需要升沉补偿器、张紧器等设备系统。整个钻井作业过程还要涉及到录井、测井、下套管、固井等花样繁多的作业,这其中使用或设计到的设备设施更是五花八门。以上所列举的设备中有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国家法律规定的特种设备;对于有的设备的使用和操作还需要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在设备上或作业过程中还要用到危险化学品,如电气焊用到的氧气乙炔、防喷器控制系统和泥浆泵中要用到氮气以及试油时点火用到的液化石油气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第二类,处理井底事故时爆炸松扣或爆炸切割工艺要用到的爆炸品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第一类,配置泥浆中用到的烧碱和蓄电池中用到的酸或碱液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第八类腐蚀品。其它几类危险化学品在平台上也

消防安全知识材料内容

消防安全知识 1.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内容是什么? 答:(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2)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3)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4)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2、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答: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3、如何使用干粉灭火器? 答: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应拔去保险销,一只手握住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的根部;另一只手按下压把,干粉即可喷出灭火。(简记:拔销子、握管子、压把子) 4、使用干粉灭火器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冲准火焰根部加压喷射,不可过高(2)距离火焰2至3米喷射(3)站在火焰的上风方向喷射 (简记:上风向2-3米处冲火根喷) 5、灭火器压力表如何辨认? 答:压力表指针指向绿区为压力正好合适;压力表指针指向黄区为压力过大;压力表指针指向红区说明压力不足。(简记:绿区好、黄区大、红区小) 6、消火栓的使用方法? 答:(1)打开消火栓门,如有按钮则按下内部火警按钮。(2)一人接好枪头和水带奔向起火点。 (3)另一人接好水带和阀门口。 (4)逆时针打开阀门水喷出即可。(简记:按报警、接枪带、

开阀门) 7、什么是火灾隐患? 答:火灾隐患,是指可能导致或者增加火灾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不安全因素。 8、消防工作的三支队伍是指什么? 答:(1)检查、巡查火灾隐患的队伍(2)第一灭火战斗力量(3)第二灭火战斗力量。 9、什么是灭火第一战斗力量? 答:失火现场员工在一分钟内自发形成的灭火力量,是灭火第一战斗力量。 10、第一战斗力量的具体工作任务是什么? 答:第一发现火灾的员工就近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并大声呼叫周边员工报警、增援;距起火点近的员工负责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灭火;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员工向单位消防值班室(或消防控制中心)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警;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员工立即引导顾客向安全地点疏散;距排烟口近的员工,就近按下排烟口按钮等。(简记:大声叫、打电话、按报警、拿器材、引导人) 11、向“119”报警的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答:报警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失火场所的准确地理位置;尽可能地说明失火现场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报警内容简记:起火时间、特征、大小、火场人员、物品、行车路线) 12、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处置初期火灾的要领是什么?

浅谈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版)

( 安全论文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浅谈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安全生 产管理(标准版) Safety is inseparable from production and efficiency. Only when safety is good can we ensure better production. Pay attention to safety at all times.

浅谈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安全生产管理(标 准版) 和平年代,人们最关注的问题是什么?应该是安全问题。安全需要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中仅次于生理需要的基本需要,在中国现阶段,生理需要基本得到满足的条件下,人们更加关注安全问题应该是顺理成章的。而安全问题在生产领域尤为突出,在此,笔者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蜻蜓点水般谈谈海洋石油平台的安全生产管理。 海洋石油钻井平台用于海洋石油的勘探与开发,是一条特殊用途的船舶,因此除了要配备作为船舶的几乎所有系统(如动力系统、锚泊系统、起浮压载系统、通信系统、消防系统等)与设施(如救生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油污水处理装置设施、垃圾处理设备设施等)外,还要配置满足其特殊功能专业系统装备,如钻井要用到

钻井绞车、顶驱、泥浆泵;处理泥浆需要配浆设备(配浆漏斗、配浆泵、搅拌器)、三除设备(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除气器);物体吊运需要用到各种起重设备如吊机、行车、铲车、气动和手拉葫芦;井控需要防喷器、导流器;监控检测需要硫化氢检测设施、摄像检测设备、泥浆池液面检测设备;对于半潜式或浮式平台还需要升沉补偿器、张紧器等设备系统。整个钻井作业过程还要涉及到录井、测井、下套管、固井等花样繁多的作业,这其中使用或设计到的设备设施更是五花八门。以上所列举的设备中有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国家法律规定的特种设备;对于有的设备的使用和操作还需要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在设备上或作业过程中还要用到危险化学品,如电气焊用到的氧气乙炔、防喷器控制系统和泥浆泵中要用到氮气以及试油时点火用到的液化石油气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第二类,处理井底事故时爆炸松扣或爆炸切割工艺要用到的爆炸品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第一类,配置泥浆中用到的烧碱和蓄电池中用到的酸或碱液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第八类腐蚀品。其它几类危险化学品在平台上也

钻井涉海部分(共200题)

四、涉海部分(共200题) 一、 填空题(60题) 1、《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已经2006年1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5月1日 起施行。 2、海洋石油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3、出海作业人员应当接受 海洋石油作业安全救生 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出海作业。临时出海人员应接受 必要的安全 教育。 4、海洋石油生产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后方可上岗作业。 5、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为海洋石油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劳动防护用品 ,并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6、海洋石油生产设施 试生产 正常后,应当向海油安办申请安全竣工验收。 7、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向海洋石油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危险因素 和职业危害因素,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 8、用于海洋石油作业的海上移动式钻井船(平台)、物探船、铺管船、起重船、固井船、酸化压裂船等设施被称为海洋石油 作业 设施。

9、以开采海洋石油为目的的海上固定平台、单点系泊、浮式生产储油装置、海底管线、海上输油码头、滩海陆岸、人工岛和陆岸终端等海上和陆岸结构物被称为海洋石油 生产 设施。 10、海洋石油生产设施试生产前,应当经 发证检验机构 检验合格,取得最终检验证书或者临时检验证书,并制订试生产的安全措施。 11、海洋石油作业设施首次投入使用前或者变更作业区块前,应当制订作业计划和 安全措施 。 12、当发生事故或者出现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时,海洋石油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按 应急预案 的规定实施应急措施。 13、根据《浅海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规定》,在钻达硫化氢地层前 100 米应进行防硫化氢演习,检查人员的防护装置和有关通风设备。 14、平台拖航除应选择一条最安全的航线外,还应选择备用的航线。对于远距离拖航,应选择一个或几个 避风地 。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规定,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的海上拖带,必须经 船舶检验部门 进行拖航检验,并报主管机关核准。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规定,在水上进行船舶修造作业的集中区域,应设置 围油栏 ,防止散落水上的油类和油漆扩散,并应及时清理。 17、救生圈配备的烟雾信号,所发生的橙色浓烟信号至少持续15分钟。 18、救生艇在航行中,风从正横方向吹来,不但产生横压,一般

消防安全知识资料大全

消防安全知识资料大全 一、消防安全20条 1.责任护士做好病人入院宣教,切断火的形成(可燃物、空气、火源)三者缺一火即无法形成。 2.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 3.室内装饰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4.消火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5.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 7.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8.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9.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保卫人员举报。 10.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11.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12.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 13.电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 14.不能超负荷用电。 15.发现火灾速打报警电话 l19,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16.了解火场情况的人,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围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告诉消防人员。 17.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18.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 19.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20.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二、逃生自救常识 1、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第一时间报警(火警电话:119) 2、了解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3、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 4、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5、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6、遇火灾不可乘坐电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办法

海洋石油安全治理细则 (2009年9月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5号公布,依照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依照2015年5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海洋石油安全治理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海洋石油生产安全事故,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海洋石油(含天然气,下同)开采活动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治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海洋石油作业者和承包者是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海油安办)对全国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治理;海油安办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分部(以下统称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分不负责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监督治理。 第二章设施的备案治理 第一节生产设施的备案治理

第五条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应当进行试生产。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应当在试生产前45日报生产设施所在地的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备案,并提交生产设施试生产备案申请书、海底长输油(气)管线投用备案申请书和下列资料: (一)发证检验机构对生产设施的最终检验证书(或者临时检验证书)和检验报告; (二)试生产安全保障措施; (三)建设时期资料登记表; (四)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合格、设计修改及审查合格的有关文件; (五)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六)施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情况; (七)生产设施有关证书和文件登记表; (八)生产设施要紧技术讲明、总体布置图和工艺流程图; (九)生产设施运营的要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十)生产设施所属设备的取证分类表及有关证书、证件; (十一)生产设施运营安全手册; (十二)生产设施运营安全应急预案。 生产设施是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的,除提交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交快速解脱装置、系缆张力和距离测量装置的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书、安装后的试验报告。

新安全环保法规考试试卷(A卷)

1一、单项选择(每题1分,30题,共计30分): 1、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的机制。 A、生产经营单位参与、职工参加、政府监督、社会监管 B、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C、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 D、生产经营单位参与、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2、对于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处的罚款。 A、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B、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C、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D、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3、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 A、设备工艺要求 B、国家或行业标准 C、企业管理规定 D、以上均不正确 4、新修订的《环保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应当在编制时向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A、建设单位 B、审批单位 C、监督单位 5、委托咨询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负责。 A、咨询机构 B、生产经营单位 C、双方共同 D、私下协商 6、新修订的《环保法》共章条。 A、六 68 B、七 70 C、八 69 7、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理。 A、全面负责 B、间接负责 C、统一协调 D、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 8、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 A、拆除或者闲置 B停用或者损坏 C、变更或者闲置 9、企业必须依法参加,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A、工伤保险 B、城镇医疗 D、社会保险 D、安全生产责任险 10、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及其所属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经环境保护部门认可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A、市级以上 B、省级以上 C、国务院 11、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投入生产或使用,可依法责令。 A、停止建设 B、立即整改 C、关闭或查封 D、停产停业整顿 1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处以拘留。 A、十五日以下 B、十五日以上二十日以下 C、二十日以下 D、不超过三十日 13、工会依法对工作进行监管。 A、民主管理 B、社会保险 C、劳动安全卫生 D、安全生产 14、环境保护是国家的。 A、基本国策 B、政策 C、法规 15、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警告处分 B、记过处分 C、撤职处分 D、记大过处分 16、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人,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50人 B、100人 C、200人 D、300人 17、新修订的《环保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A、环境保护税 B、经费 C、排污费 18、新修订的《环保法》自起施行。 A、2014年6月1日 B、2014年12月31日 C、2015年1月1日 19、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等内容。 A、考核标准 B、制度规定 C、工作标准 D、管理要求 20、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A、监测规范 B使用规范 C、监测标准 新安全环保法规考试试卷(A卷)(考试时间60分钟)

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内容资料

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内容 一、防火有关知识 (一)学校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 1、违章乱拉临时线路并靠近易燃或可燃物,绝缘性能低短路造成火灾; 2、违章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热器、造成电路超负荷引起火灾; 3、焚烧信件等杂物,失去控制或遗留火种,引燃周围可燃物造成火灾; 4、在床上燃点蜡烛,不慎引燃周围可燃物造成火灾; 5、卧床吸烟或将烟头、火柴梗未熄灭乱扔,引燃周围可燃物酿成火灾; 6、违章使用各种灶具,引燃周围可燃物酿成火灾; 7、实验中违反实验操作规程,导致电气设备或线路超负荷,造成火灾; 8、电气设备老化,超负荷用电造成火灾; 9、建筑物或设备接地不良,雷击引起火灾。 (二)如何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1、学校的每名师生员工首先必须自觉遵守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1)不私自接拉临时电线。接拉临时电线极易导致供电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2)不在公共场所使用电炉、电热器等电热设备,这些电热设备用电功率比较大,易导致供电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3)不在公共场所使用煤气炉、酒精炉等灶具。 (4)不在值班室等地点点蜡看书。宿舍熄灯时间已经较晚,如再点蜡看书疲乏睡着,蜡烛易引燃蚊帐等可燃物,酿成火灾; (5)不卧床吸烟、乱扔烟头、火柴梗。人躺在床上很容易入睡,未熄的烟头或火柴梗掉在被褥等可燃物上,容易造成火灾; (6)不乱焚烧杂物。焚烧杂物中遗留火种或失去控制时,容易造成火灾; (7)不将台灯靠近可燃物。台灯点燃时间过长,灯头发热靠近可燃物,易发生火灾;

(8)注意做到人走断电。人离开房间要关掉电器开关,拔下电源插头,确保电器彻底切断电源。 学校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提高了,法制观念增强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才能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2、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长期处于良好状态。学校各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均是为了保证消防安全的,一旦发生火情,这些设备将起到报警,引导大家疏散,阻止火势蔓延和扑救火灾的作用,所以,我们必须了解这些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的用途和使用方法,并保护这些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长期处于良好状态。 目前学校在各建筑物内设置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有以下几种: (1)防火报警设备 , 用于监测火灾。防火报警的手报按钮和烟感探头,一般安装在人员集中场所或重点部位,一旦出现火情,它将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2)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它是引导人们疏散的。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一般安装在疏散通道内或安全出口处,一旦发生火灾,供电中断,人们利用应急照明灯提供的照明,按照疏散指示标志指示的方向,疏散到安全地点。 (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它是用来紧急疏散的。安全出口设在人员集中的场所,正常情况下它是关闭的,但遇紧急情况它必须能及时打开。疏散通道必须随时保证畅通,一旦发生火灾,人员能及时的通过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疏散到安全地点。 (4)防火门,它是用来阻止火势蔓延的。防火门一般安装在较大建筑物的楼道里,它将建筑物分隔成若干个防火区域,并安装有闭门器,保证防火门常处关闭状态。一旦发生火灾,它将隔断浓烟和有毒气体并阻止火势蔓延。 (5)消火栓,它是用来扑救火灾的。消火栓分为室外消火栓和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设在建筑物周围,室内消火栓设在建筑物内。消火栓是扑灭火灾的主要水源。一旦发生火灾,可在消火栓上接入水带取水灭火。 (6)灭火器,它是用来扑救初期火灾的。学校的各个部位均配备了足够数量的灭火器,一旦发现火情可用附近的灭火器进行扑救。 上述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在保证通畅、良好的情况下,才能保证出现火情后,人员及时顺利的疏散和有效的扑救,将人员伤亡和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火场逃生有关知识

25号令《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5号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已经2009年8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九年九月七日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海洋石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海洋石油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海洋石油(含天然气,下同)开采活动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海洋石油作业者和承包者是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海油安办)对全国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海油安办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分部(以下统称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分别负责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施的备案管理 第一节生产设施的备案管理 第五条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应当进行试生产。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应当在试生产前45日报生产设施所在地的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备案,并提交生产设施试生产备案申请书、海底长输油(气)管线投用备案申请书和下列资料: (一)发证检验机构对生产设施的最终检验证书(或者临时检验证书)和检验报告; (二)试生产安全保障措施; (三)建设阶段资料登记表; (四)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合格、设计修改及审查合格的有关文件; (五)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六)施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情况; (七)生产设施有关证书和文件登记表; (八)生产设施主要技术说明、总体布置图和工艺流程图; (九)生产设施运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十)生产设施所属设备的取证分类表及有关证书、证件; (十一)生产设施运营安全手册; (十二)生产设施运营安全应急预案。 生产设施是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的,除提交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交快速解脱装置、系缆张力和距离测量装置的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书、安装后的试验报告。 生产设施是海底长输油(气)管线的,除提交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交海底长输油(气)管线投用备案有关证书和文件登记表及有关证书、文件。 第六条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对作业者或者承包者提交的生产设施资料,应当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应当进行现场检查。 需要进行现场检查的,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应当提前10日与作业者或承包者商定现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25号令(新修改)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海洋石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海洋石油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海洋石油(含天然气,下同)开采活动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海洋石油作业者和承包者是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海油安办)对全国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海油安办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分部(以下统称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分别负责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施的备案管理 第一节生产设施的备案管理 第五条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应当进行试生产。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应当在试生产前45日报生产设施所在地的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备案,并提交生产设施试生产备案申请书、海底长输油(气)管线投用备案申请书和下列资料:(一)发证检验机构对生产设施的最终检验证书(或者临时检验证书)和检验报告; (二)试生产安全保障措施; (三)建设阶段资料登记表; (四)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合格、设计修改及审查合格的有关文件; (五)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六)施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情况; (七)生产设施有关证书和文件登记表;

(八)生产设施主要技术说明、总体布置图和工艺流程图; (九)生产设施运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十)生产设施所属设备的取证分类表及有关证书、证件; (十一)生产设施运营安全手册; (十二)生产设施运营安全应急预案。 生产设施是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的,除提交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交快速解脱装置、系缆张力和距离测量装置的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书、安装后的试验报告。 生产设施是海底长输油(气)管线的,除提交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交海底长输油(气)管线投用备案有关证书和文件登记表及有关证书、文件。 第六条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对作业者或者承包者提交的生产设施资料,应当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应当进行现场检查。 需要进行现场检查的,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应当提前10日与作业者或承包者商定现场检查的具体事宜。作业者或承包者应当配合海油安办有关分部进行现场检查,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人员安全培训证书登记表; (二)消防和救生设备实际布置图和应变部署表; (三)安全管理文件,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许可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船舶系泊装卸制度、直升机管理制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无人驻守平台遥控检测程序和油(气)外输管理制度等; (四)对于滩海陆岸,还应准备通海路及沿通海路安装的设施设备合格文件、发证检验机构检验证书和安装后的试验报告。 经审查和现场检查符合规定的,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向作业者或者承包者颁发生产设施试生产备案通知书;备案资料、设施现场安全状况等不符合规定的,及时书面通知作业者或者承包者进行整改。 第七条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应当严格按照备案文件中所列试生产安全保障措施组织试生产,生产设施试生产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试生产正常后,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应当组织安全竣工验收。 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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