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范)督查工作制度
督办工作制度规范

督办工作制度规范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得到更好地贯彻落实,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办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和分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和分局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分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的查办。
第四条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办工作体系。
二、督办工作制度第五条建立分局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目标督查制度,分局领导每年不定期对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2次督查。
第六条分局办公室是督办工作的管理部门,设立督办岗位,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督办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本局电子督办系统的代码维护工作。
第七条督办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一)制定督办工作计划,明确督办任务和目标。
(二)对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三)对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进行登记,并及时分发给相关单位或部门办理。
(四)对分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五)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确定督办事项,并及时分发给相关单位或部门办理。
(六)对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协调和督查,确保按时完成。
(七)对督办事项的办理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和报告,向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八)建立督办工作档案,对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归档管理。
2024年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3篇)

2024年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濮阳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办理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领导和所领导的批示件以及其他交办事项,提高工作执行力,推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是指对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其他____、交办案件的落实和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坚持突出重点、讲求时效、确保落实的原则,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第四条督查督办工作范围(一)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文件作出的需要我所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重要工作部署;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
(二)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领导明确要求我所办理并报告办理结果的批示件,或批请我所主要负责人阅处、研究、考虑,但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批示件。
(三)全省动物卫生监督与疫病防控工作会议、所长办公会议、所务会议、专题会议,全省动物卫生监督与疫病防控工作年度计划,我所年度、季度工作计划等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四)所领导批示给各科室办理的要求报告办理结果的批示件。
(五)其他需要督查督办事项。
第五条督查督办工作程序(一)拟办。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上级领导的批示内容和要求,办公室以《文件呈批表》提出拟办意见,报所领导批示审定。
(二)立项。
按照所领导批示精神,对需要报告办理结果的重要工作任务,办公室将其列入督查督办工作范围,并进行督查督办立项登记。
(三)交办。
办公室以《文件处理表》向所领导批示的承办科室交办工作任务,提出相关办理要求。
(四)承办。
承办科室接到《文件处理表》后,按要求和时限认真办理,按时办结。
多个科室共同承办的,牵头承办科室要做好承办____工作。
(五)督办。
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掌握督查事项办理进展情况,适时提醒、督促承办科室抓紧办理。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模板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模板一、背景介绍随着各行各业的不断发展,为了保障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以及确保任务的高质量完成,各级机关普遍采取了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措施。
为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明确规范的工作制度,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旨在明确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工作流程、责任分工、方法手段等事项,以确保重点工作的有序推进,有效提高重点工作的实施效果。
二、基本原则1. 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确保重点工作能够落地生根。
2. 统一领导和组织:由相关部门统一领导和组织,做好督查督办工作的统筹安排。
3. 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明确各级各部门在重点工作督查督办中的具体职责,责任追究到人。
4.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确保督查督办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5. 信息共享、透明公开: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开度。
三、工作流程1. 明确重点工作:各级相关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领导要求,确定重点工作项目。
2. 制定工作计划:相关部门根据重点工作的要求和特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时间、任务、责任等。
3. 责任落实:各级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做好责任落实工作。
4. 督查督办: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进行督查督办工作,确保工作的有序推进。
5. 问题解决:在督查督办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采取措施推动工作改进。
6. 效果评估:完成工作后,进行效果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轮的重点工作提供参考。
四、责任分工1. 重点工作确定责任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范围,确定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
2. 责任人确定:责任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和特点,确定具体的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 督查督办责任部门:由上级部门指定督查督办责任部门,负责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督导和督办。
五、方法手段1. 定期会议:各级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计划召开定期会议,研究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五篇)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为更好地推动上级党委和镇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____工作效率,使党委、政府督查督办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以____、党的基本路线以及____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镇党委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和镇党委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一)、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1、督促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重点督查年中、年终的政策执行情况,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阶段性工作开展完成情况,重点工程进展情况,以及各线各办每月主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2、督促检查重要会议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重点督查工作会议、党代会和人代会等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应到会人员的到会情况。
3、催办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党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镇长办公会议及其他专题会议决定事项。
4、催办上级部门领导批示、交办事项。
5、督办新闻媒介对我镇工作的重要批评和建议。
6、督办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给领导引起重视的问题。
7、督办“民情信箱”收集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的落实情况。
8、督办机关各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9、督办全程办事代理室工作开展情况。
10、督办经领导批准后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二)、督查工作的负责情况1、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负责督查的具体工作。
下设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成员:2、督查对象:镇机关各线各办及全体工作人员。
3、督查时间: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
4、督查记录:每次督查应如实做好记录,督查记录由负责。
(三)、督查工作的主要程序督查工作一般遵循立项登记、交办处理、催办协调、综合反馈、办结归档等程序开展。
1、立项登记。
党政办对纳入督查的事项进行立项登记,并根据督查事项的具体内容,填写《督查事项拟办呈批表》,列明主要事项、立项依据、办理要求,承办单位和反馈时限等。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本(4篇)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本一、概述本单位督查督办工作旨在完善组织管理体系,保证工作的高效运行和质量保障。
本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旨在规范督查督办相关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成果的实现。
督查督办是领导机构对下级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一种方式,旨在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情况,发现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进展和改进。
督查督办工作涉及各级领导机构、各部门和干部职工,需要各方通力合作,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工作的开展。
二、督查督办流程1. 制定督查计划(1)领导机构确定督查计划,明确督查的目标、范围和重点。
(2)下级单位接到督查计划后,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协助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督查方案。
2. 督查准备工作(1)领导机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督查准备工作,明确督查的具体内容、时间和地点。
(2)通知被督查单位,告知督查时间和准备工作要求。
3. 开展督查(1)督查组按照督查计划和方案,深入到被督查单位进行实地督查。
(2)督查组与被督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需求。
(3)督查组对被督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查看相关文件和资料。
(4)督查组进行问题的排查和审核,采集相关证据和材料。
4. 发现问题与反馈(1)督查组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和分析。
(2)督查组向被督查单位提供问题反馈,明确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和整改要求。
(3)被督查单位接到问题反馈后,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
5. 督办整改(1)领导机构对督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督办。
(2)被督查单位按照整改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并定期向领导机构汇报整改进展。
(3)领导机构对整改过程进行跟踪和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整改到位。
6. 督查结果评估(1)领导机构对督查整改结果进行评估,分析问题的解决效果和整改成果。
(2)领导机构根据评估结果,对被督查单位进行表扬、奖励或批评、问责等相应的措施。
三、督查督办工作的职责和要求1. 领导机构的职责(1)制定督查计划和方案,明确督查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督查科工作规范

督查科工作规范督察科工作规范为了加强督查科工作的管理和规范,提升队伍的工作效率和执行力,制定督查科工作规范,以便更好地协调和指导督查科工作的开展。
以下为督查科工作规范的内容:一、工作目标督查科是市政府督查办公室下设的重要部门,负责市政府及市督查办公室下达的督查任务的具体开展和反馈。
督查科工作的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各部门及单位的工作督查,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落地见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职责1. 协调督查任务督查科负责对市政府及市督查办公室下达的督查任务进行协调工作。
具体包括:督查任务的接收、处理、安排,确定督查组成员,制定督查方案。
2. 开展督查工作督查科负责对市政府及市督查办公室下达的督查任务进行实施。
具体包括:组织督查组成员开展实地督查,统筹做好相关调研、问询和记录工作等。
3. 反馈督查结果督查科负责收集督查组收集的各类情况和问题,综合分析督查结果,及时向市政府及市督查办公室反馈,形成反馈报告和方案。
4. 推动问题整改督查科负责与被督查部门及单位沟通交流,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主动推动并跟踪相关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出督促意见,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三、工作流程1. 接收任务督查科接收市政府及市督查办公室下达的任务,督查科应按时响应下达的任务并及时明确任务要求。
2. 制定方案督查科按照下达的任务要求制定督查方案,包括督查规划、督查方法、问询提纲、聚焦问题、督查时间等内容,确保每次督查工作能够达到最高效率。
3. 安排人员督查科根据任务要求,确定督查组成员,确保督查组人员具备相应专业背景和督查经验,能够扎实开展督查工作。
4. 实施督查督查科通过实地督查、调研和听取各方面人员的意见、反馈信息等方式,全面了解被督查对象的管理情况、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同时进行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数据获取,详尽记录督查结果。
5. 形成报告督查科以督查数据收集结果为依据,结合问卷、调查相关还有督查组组内讨论结果,形成详细的督查报告,汇总逐一针对存在问题主要问题得出分析及提出建议和即刻实施的改进措施,经过督查科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报市督查办公室及其他领导。
2024年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直属税务局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实现督查督办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督办的原则(一)办公室根据督办任务检查、协调、调度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并在督查督办过程中及时向领导反馈督查督办工作开展情况,做到讲真话、报实情、反映真实情况。
(二)实事求是。
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准确地了解现实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实际问题,防止以偏概全、弄虚作假和做表面文章。
(三)提高效率。
严格按要求时限完成督查督办事项,做到高效、快捷。
(四)注重实效。
以严谨的作风、务实的态度,着眼于及时、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督查督办的内容(一)年度工作会议、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做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决定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年度重要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局长指示、批办的其它工作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三、督查督办的程序(一)分发。
对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由办公室人员进行登记,根据批示和交办事项内容,下发《督查督办通知单》转相关责任科室办理。
(二)承办。
承办科室应按照督办内容和时限要求认真进行办理。
如认为承办事项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应说明理由,由办公室转其他科室办理。
(三)督办。
督办事项下达后,督查人员应对承办科室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情况进行督办。
对有时限要求的,承办科室应在要求时限内完成。
(四)督查。
对于局领导批示的重要事项要进行实地督查,及时促进工作落实。
(五)反馈。
对承办科室上报的反馈报告及时呈送领导阅批;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退回承办科室进一步办理。
四、督查督办的要求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及时办理督办事项。
对违反时限规定,特别是拖延、推诿而贻误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对在督查督办时发现其人员工作态度差,敷衍了2事,完成任务不力,工作出现重大差错或监督改正事项逾期未改正的,给予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督查工作制度规定内容

督查工作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督查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执行力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督查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对政府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决策的贯彻实施。
第三条督查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为政府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国务院设立督查室,负责全国范围内的政府工作督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督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工作督查。
第五条督查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督查计划,对政府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政府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任务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三)对政府工作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进行专项督查;(四)对政府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五)提出改进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六)办理上级督查机构交办的其他督查事项。
第三章督查程序第六条督查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督查事项:根据政府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任务,以及上级督查机构的要求,确定督查事项;(二)制定督查计划:根据督查事项的重要程度、紧急程度和所需时间,制定督查计划;(三)组织实施:按照督查计划,组织力量进行督查;(四)形成督查报告:对督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形成督查报告;(五)反馈意见:将督查报告提交给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六)整改落实: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对督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四章督查方式第七条督查工作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查阅文件、资料,了解政府工作的执行情况;(二)听取汇报,了解政府工作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三)实地考察,了解政府工作的实际情况;(四)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五)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政府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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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制度
为确保上级和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促进我镇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镇各时期的中心工作,立足全局,分级负责,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确保政令畅通。
二、督查职责
(一)督促检查上级和镇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督促检查上级和镇党委、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三)督促检查上级和镇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批办、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
(四)督促检查市相关单位(部门)交办事项的办理落实;
(五)督促检查新闻媒体、内部刊物反映涉及本地区重要问题的处理;
(六)督促检查镇有关单位(部门)和干部群众反映带有全局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处理;
(七)督查检查其他需要落实的事项。
三、督查程序
督查工作一般遵循立项登记、交办处理、催办协调、综合反馈、办结归档等程序开展。
(一)立项登记。
党政办对纳入督查的事项进行立项登记,并根据督查事项的具体内容,填写《督查事项拟办呈批表》,列明主要事项、立项依据、办理要求,承办单位和反馈时限等。
特别重大或涉
及多个部门的督查事项,拟定具体督查方案。
《督查事项拟办呈批表》或督查方案经党政办分管领导审核后,送镇主要领导审定。
(二)交办处理。
《督查事项拟办呈批表》或督查方案经镇主要领导审定通过后,由党政办填写《督查通知书》,并转有关承办单位办理。
承办单位需按相关要求,及时办理。
(三)催办协调。
督查事项交办处理后,党政办要注意跟踪办理情况,可通过电话、通知、座谈、调研等形式,及时了解承办单位的工作进度,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办理情况。
党政办在督促落实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加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协调解决不了的,应向镇领导报告或提出建议。
(四)综合反馈。
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党政办,未能按时办结的要详细说明原因,并定期续报,直至办结。
党政办要对报告内容进行认真审核,若报告未达到要求,要提出具体意见,要求承办单位在指定期限内重新办理。
督查时间办结后,应视具体情况,在《督查情况反映》及时向镇领导汇报。
特别重大或涉及面广的,经请示镇相关领导同意后,印发至全镇或有关单位。
(五)办结归档。
对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督查事项,要将办结报告与有关材料一并归档。
如镇主要领导有批示的,要根据批示精神进一步处理后再归档。
四、督查要求
(一)领导负责,认真对待。
分管领导,承办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把督查工作成效作为检验单位部门整体工作的重要标志,作为衡量工作水平的重要方面。
(二)实事求是,讲求实效。
要全面、准确、客观地了解和掌握情况,查清原委,既反映成绩,又反映问题,坚决反对弄虚作假。
(三)注重时限,定期督促。
所有督查事项都必须依照批示批办意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及时反馈,不得拖沓延误。
(四)有查必果,一督到底。
严格按照督查程序,坚持“批必
查,查必果,果必报”原则,坚决“一督到底”,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一、总章
第一条为更好地推动上级党委和镇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使党委、政府督查督办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以及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镇党委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和镇党委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镇党委、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镇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的查办。
第四条督查工作的程序
一、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查程序
(一)立项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包括文件、会议纪要的决定事项等)出台后,督查督办工作组根据决策精神和工
作要点进行登记立案后,在2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发出“督查通知”,明确承办单位需办理的具体内容、完成时限和办理要求。
(二)催办1、根据已发出的“督查通知”所要求的完成时限和办理要求,以电话、书面或上门等形式了解各项工作的实施计划和办理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2、对超过完成时限仍未反馈办理结果的,及时查问原因,并发“催办通知书”进行催办。
对久拖不办的,要到责任单位向责任人当面督办。
3、对一些涉及多个单位(部门)而久拖不办的事项,要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协调未果的,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督查调研
1、对一些重点、难点和重大的综合性问题以及镇党委、政府领导所关注的督查事项,要制订具体的督查方案,通过调研、检查、暗访等形式进行重点督查。
2、通过督查调研掌握的有关情况、数据和资料,督查督办工作组在进行综合整理,形成书面报告,提出建议或处理意见后报送分管领导审示。
3、对有关领导调研(工作会议)所定事项的督办,由党政办提出拟办意见,分管领导审核后按规范督办。
(四)反馈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督办事项的内容和要求所写的汇报材料送督查督办工作组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汇报材料进行综合整理,报送分管领导审阅后,以“督查反馈”的形式向有关领导作出反馈。
(五)跟踪落实反馈材料报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后,督查督办工作组仍需密切关注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对汇报情况的批示,继续做好有关情况的督办落实。
二、上级机关转来的督查件,镇党委、政府领导批示件的督查程序
(一)送审督查督办工作组收到上级机关转来的督查件,以及镇党委、政府的批示件后,应在当天进行登记,并在一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后呈有关领导审阅、批办。
(二)转办根据上级机关、办事处领导的批示要求和督查事项的具体内容,以两种方式进行办理:
1、对一些重要的要求上报办理情况的督查件,以“督查通知”形式转给有关部门单位办理,明确承办单位的办理内容、完成时限和办理要求。
2、对一些只需有关部门单位知照并落实,而不要求上报情况的督查件,则填上“领导批示转办单”,转有关部门单位办理。
(三)催办
1、督查件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后,督查督办工作组要根据办理要求和上报期限,酌情以电话、书面或上门等形式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及时进行跟踪落实。
2、对涉及多个部门,在办理过程中确有困难而久拖不决的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组要做好协调工作,协调未果的,报办分管领导。
3、对一些难度大,难以如期办结的事项,应查明原因,了解承办单位办理的进展情况和将要采取的措施,在规定上报的期限内向分管领导报告,并提出参考意见。
(四)现场督办对有关领导批办的一些重点、难点或重大综合性问题的督查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组应根据不同情况组织人力,以召开座谈会、深入基层和现场进行检查核实、直接接触群众、走访有关部门单位等多种方式进行督办,掌握真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形成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后报送分管领导审示后呈有关领导。
(五)审核办结报告
督查事项完成,督查督办工作组收到承办部门单位的办结报告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审核的要点包括:报告的内容是否合乎政策、法规;是否符合领导批示的意图;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客观事实;文字格式是否合乎规范等等。
办结报告经审核合乎要求后,报送有关领导审核;报告如不合要求,督查督办工作组应在第二个工作日内向承办单位说明原因后退回该单位重新办理。
(六)反馈
1、对镇党委、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的事项,办结后将结果用“督查反馈”的形式先报分管领导审核,再报有关领导。
2、对上级机关要求报结果的督查件,如果是上级督查业务部门(新闻督查科)转来的,用“督查反馈”或“督查专报”的形式汇报办结情况;如果是其他部门或领导交办的,则用“情况报告”的形式送办公室制文后上报办结情况。
3、需向上级机关反馈有关的督查情况,必须经有关领导审定签发后才能报送。
(七)跟踪落实反馈材料上报后,仍需密切关注有关情况。
特别是各级领导对反馈材料的意见和批示,督查督办工作组要根据批示精神继续做好有关事项的跟踪落实。
(八)归档督查件办结后,按照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进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