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 求援航材管理表
【民航】《资料配备需求通知单》样张

需求执行日期:
MRC经办人/电话/传真
MRC签发人/日期
特殊说明:
备注:请资料管理中心在收到对方的资料配备回执后立即将回执传真我部以备适航取证需要为盼。
回 执
我部已确认收到本需求通知单,并已在年 月
日,以(配送方式)将
(配备资料)配备上述单位。
资料管理中心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资料管理中心反馈意见:
年月日
FMUMOP04-013-06(03/2007)
资料配备需求通知单
编号:MRC-ZLXQ-06-00-00
资料接收站点
资料接收单位/部门名称
联系人/电话/传真
邮寄地址
保障方式
□委托方维护□派驻维护□雇用人员维护
配备原因
□新增委托方式一般勤务□委托□雇用人员完成短停以上维护及放行
涉及机型:□A340-600 □A340-300 □A330-200/300 □A300 □A319/320/321
【民航】保留工作项目的管理

版本:03-02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本程序阐明了东航工程技术公司在飞机维修工作中保留工作项目的申请、审批、控制和撤消的管理。
1.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东航工程技术公司各职能部门、维修单位。
子公司维修单位参照本程序执行。
1.3程序属性■CCAR121□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引用文件和术语2.1引用文件2.1.1AC-121-63《航空器保留故障和保留工作项目》2.1.2MUEM《维修工程管理手册》5.14节《保留工作项目》2.2术语本程序采用《维修工程管理手册》和《维修管理手册》的有关术语、定义以及下述术语:2.2.1保留工作项目:在飞机计划维修工作中,因工具、设备、器材、工作条件等原因不能正常地计划完成的维修工作项目。
3.要求3.1所需的人员岗位1)机型/机队计划、飞机维修控制;2)生产保障运行管理、航材保管、飞机维修设施/设备保障;3)机电系统工程管理;4)安全质量监督;5)飞机整机定检放行、生产准备;维修工作程序页次:4-5-1版本:03-023.2需要的资料、工具和器材无特殊要求3.3职责3.3.1东航工程技术公司职能部门职责3.3.1.1工程技术部1)负责飞机维修工作项目保留的审核、批准。
3.3.1.2质量管理部1)负责工作项目保留的监督并在期限到期时对其完成情况进行审核。
3.3.1.3维修管理部1)负责上海地区、浙江分公司、北京分公司执管飞机的工作项目保留的申请、控制、监督执行和报批。
3.3.1.4生产保障部1)负责工作项目保留所需工具设备、器材的准备。
3.3.2维修单位职责3.3.2.1生产技术分部1)负责本单位执管飞机的工作项目保留的申请、控制、监督执行和报批。
2)负责工作项目保留的证实和撤消的实施工作。
3.3.2.2上海、浙江维修部、北京维修部生产技术分部1)负责工作项目保留项目撤消的实施工作。
3.3.2.3生产支援分部1)负责工作项目保留所需工具设备、器材的准备。
民航局关于配合落实航材免税政策实施细则的函

民航局关于配合落实航材免税政策实施细则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日期】2021.04.08•【文号】民航函〔2021〕239号•【施行日期】2021.04.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航,关税正文民航局关于配合落实航材免税政策实施细则的函民航函〔2021〕239号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各维修单位,航材分销商,各航空设计制造公司:为支持和促进我国民用航空运输、维修等产业发展,2021年3月3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了《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2021-2030年支持民用航空维修用航空器材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5号,以下简称《通知》),针对特定进口单位和航空器材实施免征进口关税政策,并于同日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民航局共同制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民航局关于2021-2030年支持民用航空维修用航空器材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通知》及《管理办法》,民航局配合承担的任务为:确定免税政策适用进口单位(即免税主体)名单和航空器材(即免税商品)清单,并每分两批函告海关总署,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为落实上述任务,现将具体实施细则函告如下:一、具体方式针对上述任务,民航局委托中国民航维修协会(以下简称维修协会)实施管理,具体方式如下:(1)民航局依托维修协会建立航材免税信息平台;(2)民航局在获得相关行政许可批准的单位及维修协会认证的航材分销商范围内确定免税主体名单;(3)除航材分销商外的免税主体可通过航材免税信息平台申报免税商品需求;(5)维修协会汇总各免税主体申报免税商品需求后,经行业讨论确定免税商品清单,并生成数据文件;(6)民航局将确定的免税主体名单及免税商品清单数据文件函告海关总署,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除首批名单及清单外,民航局将在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向海关总署更新免税主体名单及免税商品清单数据,除此之外不予办理新增免税主体名单及免税商品清单。
航材领用制度和航材基本管理

航材领用制度和航材基本管理
一、航材的领用制度
1)领用材料时,经办人应填写“出库单”,注明领用日期、品名、规格、机型,并机务工程部经理签字后,方可向仓库领用材料。
2)若直升机在外作业,直接从供应商取得航材,也要填写“出库单”办理虚拟出库手续。
3)每周五11:30之前必须把航材《出库单总结表》回传机务工程部,航材室利用下午时间为各基地办理出库手续登记。
4)每季度底航材室进行对账,核对仓库数量与消耗是否一致,如果不符到时候与机组沟通,调查哪里出了问题。
5)工具设备要统一进行编号后方可借用或发放,每件工具的新编号都要做记录,便于以后工具编号时延续。
6)耗材领用,应交旧换新做好登记。
二、航材计划管理
1)按照适航管理的分类,航空器材主要分为标准件、原材料和非标准件、非原材料。
2)按照航材管理的分类,航空器材主要分为消耗件和部件(周转件和可修件)。
最低库存量
航材计划部门应该考虑以下因素制定最低库存量,并确保库房的库存量不低于最低库存量。
各地配备的机队规模(在上海地区,应按照上航材委托协议,综合考虑上航的机队) ;
飞机维修方案和定期检修计划(在上海地区,应按照上航材委
托协议,综合考虑上航的机队的维修方案与计划);可靠性报告;
航材委托(上航材委托协议)、共享、租赁协议;
各类航材的采购/送修周期;以往运行的经验;
飞机制造厂家提供的世界机队的运行情况。
如平均拆换率等;。
8207-8_航材租借、租赁管理程序_V5

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了厦航与国内有主要联系的航空公司之间互相支援、或签订了航材互援(租借件)协议的供应商、承修商以及航材中介机构借用和调剂器材的管理程序。
1.2本程序适用于质量分部、航线维修分部、基地维修分部、航材分部、计划财务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AC-121-58《合格的航材》。
2.2《维修工程管理手册》MF/0705-15“航材管理”。
3要求3.1所需的人员岗位3.1.1维修人员3.1.2航材检验员3.1.3航材分部主管、计划采购处经理、计划采购员、AOG值班员3.1.4航材核算人员3.2职责3.2.1航材分部:航材分部是航材租借、租赁的主管部门,负责航材的借进借出及调拨管理。
3.2.2质量分部:负责租借、租赁航材单位的评审和检查租借、租赁航材的适航批准标签/批准放行证书。
3.2.3航线维修分部、基地维修分部负责租借、租赁航材的申请。
3.2.4计划财务部门负责租借、租赁航材的价格审核与批准。
4航材租借、租赁管理规定4.1本程序涉及的航材有:1a)发动机、辅助动力装置和起落架;b)厦航飞机所装的周转件、消耗件及标准件;c)经批准可以使用于厦航飞机的国产代用品;d)厦航机队维修所使用的原材料、工具和化工品。
4.2出租发动机、APU、起落架等高价周转件应是厦航自购件,并且需要租赁方提供相关信息:a)租赁方名称b)飞机号c)装机日期d)装机时的机身小时/循环e)拆下日期f)拆下时的机身小时/循环g)该件使用小时/循环及拆下状态h)拆装记录扫描件4.3紧急航材需求申请,涉及保留故障的,在保留故障单中填写所需的航材件号、数量,定检、附件修理等其他维修工作所需航材,在“缺件申请单”中准确填写所需的航材件号、数量,“缺件申请单”须经本处经理或其指定的主管人员批准。
4.4航材租赁供应商包括向航空公司、或签订了航材互援(租借件)协议的供应商、承修商以及航材中介机构。
【民航】航材租赁、借件管理

【民航】航材租赁、借件管理航材租赁、借件管理编号:MUMOP05-004 日期:120930 版本:03-02维修工作程序页次: 5-5-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本程序阐明了航空器材租赁、借件管理的流程。
1.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生产保障部和各地点维修单位的生产支援分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引用文件和术语2.1引用文件2.1.1 AC-121-58 《合格的航材》 2.1.2 MUEM 《维修工程管理手册》 2.2术语本程序采用东航《维修工程管理手册》的有关术语。
3. 要求3.1 所需的人员岗位版本:03-021) 飞机维修控制2) 航材计划采购控制人员管理、航材部件送修控制、, AOG控制3) 航材检验4) 航材保管3.2 需要的资料、工具和器材。
无特殊要求3.3 职责3.3.1工程技术公司职能部门职责3.3.1.1质量管理部1)负责批准并提供合格航材供应商清册。
2)负责组织供应商周期性的评估工作。
3)负责航材采购的质量调查。
4)负责航材的入库适航检验。
5)负责对航材进行标识。
6)负责航材适航凭证的存档管理和受理提档查询工作。
3.3.1.2维修管理部维修工作程序页次: 5-5-2航材租赁、借件管理编号:MUMOP05-004 日期:120930 版本:03-02维修工作程序页次: 5-5-31)负责汇总、提供各种计划性和非计划性维修任务项目的航材需求。
2)负责CMP 时控器材的监控 3.3.1.3生产保障部1) 负责航材租借(借入)和支援(租赁借出)的落实。
2) 按维修项目实施地布局和同种机型就近原则,负责安排维修实施站和外站航材、工具设备的配送和外站货架数据维护工作的实施支援部门。
3) 负责组织各种来源不合格航材的处理。
4) 负责SAP 信息系统件号数据、供应商数据、协议录入和维护。
5) 负责航材POOLING 项目的保障 3.3.2维修单位职责3.3.2.1维修单位质量管理分部 1) 负责属地航材的入库适航检验。
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办关于对《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工作手册》修订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办关于对《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工作手册》修订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布日期】2022.09.20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关于对《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工作手册》修订稿征求意见的
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各机场公司,空管局、运行监控中心,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民航大学、民航飞行学院,航科院、民航二所: 为进一步完善民航搜寻援救体系,规范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工作,我办对《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工作手册》(WM-TM-2012-001)进行了修订,现面向行业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如有意见,填写《意见反馈表》,于2022年10月9日前反馈至邮箱**************,并注明邮件标题为“搜救手册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相关征求意见稿及意见反馈表在民航局官网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下载。
联系人:李晓梦,电话:************。
民航局空管办2022年9月20日。
2024年航空公司航材采购清单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航空公司航材采购清单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总则1.1 定义与解释1.2 法律法规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第二条航材采购清单2.1 航材种类与规格2.2 数量与单位2.3 质量标准与要求第三条供应商的义务3.1 供货时间与地点3.2 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3.3 保密义务第四条采购方的义务4.1 订单确认与支付4.2 接收与验收航材4.3 提供必要的协助与信息第五条价格与支付5.1 价格条款5.2 支付方式与时间5.3 价格调整第六条交货与运输6.1 交货期限6.2 运输方式与风险6.3 验收后的退货与换货第七条质量控制与检验7.1 质量检验标准7.2 检验程序与方法7.3 质量问题的处理第八条违约责任8.1 供应商的违约行为8.2 采购方的违约行为8.3 违约责任的计算与赔偿第九条不可抗力9.1 不可抗力的定义9.2 不可抗力的后果与处理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仲裁地点与机构10.3 适用法律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的变更11.3 合同的终止第十二条保密协议12.1 保密信息的定义与范围12.2 保密义务的期限与限制12.3 违反保密协议的后果第十三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3.1 适用法律13.2 争议解决方式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合同的附件14.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4.3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程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总则1.1 定义与解释1.1.1 本合同是指甲方(航空公司)与乙方(供应商)就2024年航材采购项目所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
1.1.2 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如有冲突,以本合同的定义为准。
1.1.3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1.2 法律法规1.2.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