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湾漏油事故概况及评论
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

• 中海油简介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国家石 油公司之一,是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 商,成立于1982年。 • 美国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 美国康菲石油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核 心业务包括石油勘探、生产、精炼、营销、 供应和运输。
溢油事故的始末
傲慢的康菲给我们的启示 摘自中国铁道网:“溢油事故发生 以来,康菲公司作为责任方,在事故处 理和信息公开方面的漫不经心、遮遮掩 掩。 “海洋局对康菲施行‘三停’——— 停止回注、停止钻井、停止油气生产作 业。对石油作业者来说,‘三停’意味 着巨大的损失,但康菲是咎由自取。 “有些单位却怕挨批评受处分,总 抱着侥幸的心态,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却想不到这会给企业造成多大的伤害, 甚至遭受灭顶之灾。” 话题三:诚实守信
影响到国家海洋生态坏境安全
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 表示,渤海是中国唯一 的半封闭内海,水体交 换能力差、生态环境脆 弱、污染较为严重。这 次突发溢油事故,如果 不能得到有效处置,势 必造成更为严重的海洋 生态灾难。这将直接影 响到渔业渔民的切身利 益,影响到国家海洋生 态环境利益。
只赔20万??
2011年7月5日,国家海洋局在北京召开蓬莱19-3油田漏油事故通报会,事故责任 方康菲,油田大股东中海油却缺席。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已形成劣四类海水面 积840平方公里,对海洋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污染可能是因为技术操作不当引起 的。另外海洋局将责任认定为作业方承担,面临20万元的罚款。
·6月4日:蓬莱19-3油田 海面发现少量油膜带 ·6月17日:C平台发生小 型井底事故 ·6月30日:海洋局介入调 查,中海油和康菲石油官 方均未作出回应 ·7月1日:中海油首次回 应漏油事故,称渗漏点已 经得到控制 ·7月1日:康菲石油中国 公司作出回应称已启动应 急程序,渗漏点早已得到 有效控制,油膜回收工作 也已基本完成 ·7月3日:中海油称原油 泄露范围比较小,只涉及 200平米左右,已基本处理 完毕 ·7月5日:国家海洋局召 开新闻发布会称事故已得 到控制,溢油污染840平方 公里
渤海蓬莱19-3油田泄露了什么

渤海蓬莱19-3油田泄露了什么作者:暂无来源:《检察风云》 2011年第18期渤海蓬莱19-3油田不仅泄漏了大量的原油,而且在长达三个月的时间里,致使5500平方公里的海域受到污染,870平方公里的海洋水质成为劣质水。
水产养殖户蒙受巨大损失,海羊生物系统遭受严重破坏。
在这起漏油事件中,暴露出企业道德之缺乏,更泄露出我们法律制度的漏洞,暴露出我们貌似庞大的监管机关的体制缺陷、监管措施的不完备。
法律规定存在诸多“漏油点”在梳理相关法律规定时,不能不注意到,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十条的规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者,应当排除危害,并赔偿损失。
这是我国仅有的关于国家索赔制度的规定,这应当是在海洋污染事故发生后,维护国家利益的最为有效的手段。
目前,国家海洋局似乎也将重点放到了代表国家索赔方面,正在全国招标选择律师事务所协助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但遗憾的是,仅此一条规定是难以保障这一制度顺利运行的。
首先,《海洋环境保护法》只是授权行使海羊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显然这里的要求应当是向致害者提出。
如果致害者拒绝赔偿,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白勺海洋局能否向法院起诉该法并没有明确。
其次,如果海洋局向法院起诉,则法院受理的依据是什么?又将依据什么程序审理?显然,这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调整的范畴。
如果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则国家在这种情况下的民事主体资格的确立,无论在法律还是理论上均缺乏依据。
再次,更为严重的是,国务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主管部门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本条例的企业、事业单位、作业者,可以责令其限期治理,支付消除污染费用,赔偿国家损失;超过标准排放污染物的,可以责令其交纳排污费。
”这一规定其实是堵塞了海洋环境主管部门向法院起诉的法律途径。
因为,国务院的上述行政法规是将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具体化为责令责任人赔偿国家损失,也就是说由于本条的规定,要求侵害人赔偿国家损失,只能通过行政法途径,由主管部门通过行政命令方式进行。
渤海湾与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对比与反思

环保等民间组织
美国:
慈善机构组织民众用 头发吸油;组织对BP 进行诉讼并要求赔偿。
中国: 达尔问自然求知社、公 众环境研究中心自然之友、 绿色流域等11家组织发表致 中海油和康菲公司的公开信, 并表示要进行公益诉讼。
媒 体
美国
对BP公司穷追猛打,事件发生 第二天,即使是远在中国的读者, 也可以通过各种媒体看到许多令 人震惊的照片。 媒体几乎都在第一时间发出声 音;每一次污染扩展,都会被立 即播报。 在事件发生8个月后,又进行了 一次密集报道,集中于赔偿进度、 环境后续影响等。 事件发生一年后,再一次对类 似的话题进行集中追踪和调查。
一
反应不同的原因分析
法律环境
中国:法律缺位 海洋局的生态索赔国内也没有专门适用法律,只 有在《海洋法》、《环境保护法》中有一些相关规定, 但只是宽泛的规定没有相关实施细则,随意性较大, 而且之前国内类似的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经验还很少。 最高20 万元的罚款让康菲石油有恃无恐,也侧面 说明国内环境污染法律的缺陷。
4 月20 日发 生爆炸,发现 少量漏油, BP和美国政 府开始联合治 理漏油。 5 月6 日,由英国石 油公司设计的重98 吨、高12米的钢制 罩式装置开始下放 至海底漏油处,并 计划用泵将外漏原 油引导至海上油船。 5 月16 日,使用 水下机器人将一 条带有堵漏装置 的细管道插入破 损的油管中,将 海底原油吸导到 油轮上。
美 国
政 府
中 国
中国国家海洋局的官员无需有此担心。面对近一个月后才 披露事实的质疑,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出面解 释称,这是因为发生溢油的原因很复杂,监测数据的采集、 污染面积的判断、事故原因的分析等,不可能在较短时间内 得出准确的结论,需要一定的时间。 没有解释披露漏油事件为什么需要首先对原因进行分析。 康菲公司将受到何种惩罚,目前尚不明确。按照目前政策, 行政处罚的上限应为20万元人民币,至于其他后续损失的 索赔,国家海洋局相关人士称,需要研究后才能确定。但该 人士承认,“目前无法确定具体的索赔额度”。
我对渤海湾油田溢油事故的看法

我对渤海湾油田溢油事故的看法
今年,美国康菲司与中海油合作的渤海油田发现溢油事故,不得不让人再次想到人类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人与环境的关系再次给人类敲响警钟。
但在悲叹人类无视环境的同时,必须要谴责渤海湾溢油事故的凶手——康菲公司。
无需谈“美”色变,无需重提帝国主义。
应该站在人类的高度,去重新审视事故给我们的启示。
首先,是该反思如何更好的承担起自己的个人责任与企业责任。
个人的力量虽然是渺小的,但在全球分工的今天,每一个环节都与整体联系紧密,每一环都会影响整体。
所以个人的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体的效果。
不能以我是其中一个小环节,来推卸个人或公司对整个社会、整个生态系统以及全人类的责任。
近年来,如此事故接连不断,墨西哥湾石油泄漏、大连石油管道泄漏,这些都是因个人淡漠职业操守,无视职业责任,犯下了大错。
这样的丢了西瓜捡芝麻的例子不胜枚举,但我们这样的错误一错再错,有的事故,责任的庞大,已经不是一个个体可以弥补的,难道真的要我们全人类来承担个人的责任吗?
另外,这家漏油钻井,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有人在听到这件事故之后,惊呼中华民族要遭受灭顶之灾了。
这样的呼声不是耸人听闻,石油对环境的破坏,是有目共睹的,环境在污染后,很难恢复。
中国的合资项目,不得不重新规定评价标准。
让更多更有责任感的企业进入中国,我认为是一个方向。
希望这样的灾难不再重来,希望每个地球公民都勇敢的扛起肩上的责任!。
渤海漏油事件及引发的思考终稿

蓬莱19-3漏油事件及其引发的思考——中国为何这般怂!姓名:张龙刚班级:10级化工创新班2011年6月4日至17日,中海油渤海湾蓬莱油田19-3B、C平台先后发生溢油事故,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
据报道,污染海域从最初的200平方米到840平方公里再到最新的2.43万平方公里,已经超越了墨西哥湾漏油事故。
然而至今,我们并不能完全确定漏油污染是否终止以及其日后将带来何等“后遗症”,同时,在索赔问题上要达成协议尚待时日。
渤海油田为中海油(全称“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最大的对外合作油田,合作方为美国康菲石油公司,其中中海油有51%权益。
渤海油田蓬莱19-3是迄今中国目前最大的海上油田。
1999年5月,康菲石油发现了这座油田,可采储量约5亿桶。
2002年,渤海油田一期项目投产,日产原油1.8万桶;2008年9月二期项目投产,油田峰值产量为15万桶每天。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该事件的发展过程。
6月4日,渤海油田B平台开始少量溢油,当日,北海分局接到中海油合作伙伴康菲石油公司报告,称发现海底溢油点,在蓬莱19-3油田海面发现少量油膜带,随即命该公司开展自查。
然而,康菲对此不以为然,以为这只是小型的漏油,不会有太大影响。
然而事实证明,正是这一点的疏忽才造成了日后灾难性的故事。
其后几天,B平台漏油现象日趋严重。
6月17日上午,C平台发生小型井底事故,康菲石油当日停止所有平台作业。
到后来,从简单的漏油日益发展为井喷,彻底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
6月21日,微博最早披露了渤海油田漏油消息,这是网络上首次报道关于漏油时间的信息,时隔17天。
6月30日,国家海洋局相关部门介入了事故的调查。
7月5日,国家海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一个月前发生的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初步结论。
次日,新闻称渤海油田漏油事件致840平方公里海水变劣四类。
7月14日,国家海洋局叫停,康菲称已停止。
7月30日,国家海洋局下发通知,责成康菲公司限期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加快溢油污染处置。
渤海湾石油污染调研心得

暑期社会实践感悟渤海湾作为石油储量丰富的地区,石油开采和输运量大,由此引发的溢油风险增加,溢油进入海洋环境中,污染水体,破坏海洋生物的生存环境,使海水中的海洋生物种类减少,其次,若溢油量较大,对渔业产生较大危害,造成经济损失。
我们查阅的资料显示,渤海湾油轮泄油事故发生频繁,而且港口船舶的停靠和出入排除石油污染海水。
由2011~2013年间的卫星遥感图片发现,渤海不同海面的小范围溢油“黑斑”出现多发势态。
通过查找资料和调查研究发现,渤海湾海域石油类的分布呈现中北部偏高,南部偏低的趋势,东西向无明显的变化趋势。
石油事故的发生,在导致渤海湾生态环境破坏的同时,使溢油事故周边区域的渔业减产、鱼产品质量下降,造成渔民的经济损失,人类食用受污染的鱼产品,污染物经食物链放大进入人体,对人类健康安全有风险。
目前发现渤海湾的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状态。
美国康菲公司与中海油合作开发的蓬莱19-3油田于2011年6月发生溢油事故,康菲对渤海漏油事故处理不力,造成6200平方公里海域海水污染,其中,870平方公里海水受到重度污染。
“独往蓬莱觅幽境,疑是仙家谪人间”,美丽的蓬莱受到了巨大的危害,令人扼腕痛惜。
与此同时,因为渤海湾相对比较封闭,与太平洋的洋流较少,造成渤海湾海水交换周期较长,自洁能力有限,治理更加困难。
总体而言,中国海域总体污染形势依然严峻,近岸海域污染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善。
海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
溢油污染具有突发性、严重性、难处理性等特点。
溢油污染会影响光合作用,具有强烈的毒化作用,会消耗海水中的溶解氧,导致海洋生态系统失衡,引发海洋赤潮,并危害海洋渔业资源,破坏滨海湿地资源。
防治海洋石油污染,保护海洋环境及资源已成为当务之急。
这次社会实践旨在让我们关注国家的海洋、环境、能源多方面的政策,让我们聚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注环境污染、环境保护与治理,让我们当代大学生更好地直触社会热点问题,开阔我们的社会观,加深我们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多方面的思考力与洞察力。
渤海湾漏油事件

2012国考申论热点:渤海湾漏油事件内容摘要7月5日,国家海洋局表示,中海油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形成劣4类海水面积840平方公里,而这处海水原为1类水质。
在6月13号时出现海面溢油最大分布面积达158平方公里,而不是中海油之前所说的200平方米,中国海监执法部门已经对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予以立案。
观点评论新京报:渤海湾漏油信息瞒报需有人负责漏油事故的直接责任,海洋局根据相关法律认定为作业方康菲公司承担,中海油的责任则要根据其与康菲签订的合同来界定。
不定如何,这两家公司的瞒报责任则必须首先要依法问责和追究。
京华时报:中海油及康菲不仅应负经济责任渤海溢油事故发生1个月后,国家海洋局开出罚单:最高处罚20万,责任由作业方康菲中国承担。
昨天,康菲终于跟中海油一起发布消息,中海油首次表态将分担责任,康菲对敏感话题仍避而不谈。
溢油事故虽有了说法,社会疑虑却远未消解。
7月1日,传出的消息还是泄漏范围只涉及200平米左右,且已基本处理完毕。
到了5日,事故就升级为渤海840平方公里海域从一类水质变为劣四类水质,污染损害也已显现。
谁是“200平米”说法的制造者?6月4日,漏油事故已经发生,7月1日,事故才得到中海油证实,事故为何迟迟不报?墨西哥湾发生漏油事故后,美国政府向BP开出的首笔清理油污账单就高达6900万美元,随后开出的罚单和索亿美元。
相比之下,渤海溢油20万元的处罚形同激励生态污染,如此轻微的处罚如何能起到惩处作用?这些疑惑,有的可以从业已滞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中找到答案,比如何以只能处罚20万元——这已是法定上限。
更多的疑惑,则需要当事人出来解答。
一个月的沉默,无法隔断社会的广泛关注;新作的说明,仍不能完全打消人们的疑虑。
诚然,分担经济责任的表态,体现了中海油作为项目油田的大股东和发包方所必须承担的连带责任,这正是企业做大并建立品牌的基本前提。
相较于拒绝或刻意降低社会对其所负连带责任的关注度,承担经济责任,治理环境污染,赢得社会谅解,体现了应有的气度。
渤海湾漏油后遗症

风暴中的中海油
对于中海油这一1982年2月15日成立的国家石油公司而言,黑色7月的说法或许并不为过。
渤海蓬莱19-3油田漏油事件仍未平息,7月11日,中海油在广东惠州的大亚湾炼油基地发生大火。翌日凌晨1时30分左右,中海油位于渤海辽宁湾的绥中36-1油田中心平台中控又发生故障,全油田生产中断,原油落海。据初步估算,溢油量0.1-0.15立方米,在事发海域发现1平方公里油膜分布。
7月9日,国家海洋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消息,称在大钦岛采集的死亡鱼类样品和水样,经山东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检测结果表明:大钦岛死鱼样品和水样的石油烃含量均不超标,鱼类死亡原因不明。听到这一消息时,刚动了维权念头的唐道恒之妻,“噢”了一声,沉默好久。
谈油色变
媒体纷纷报道大钦岛死鱼增多的现象,也引来了东村村书记孙家存的不满。
但在接下来的整整一个月里,溢油事故责任方以及相关政府部门,无一向公众及时通报这一消息。
其间,6月21日,有网民在新浪微博上爆料:“渤海油田有两个油井发生漏油事故已经两天了,希望能控制,不要污染。”但这一句话不久后即被删除。
然而,这一信息仍然借助微博广泛传开,并引发了公众关注以及舆论的持续追问。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最终演变成为一起公共事件。
与孙家存持相同观点的长岛人不在少数,其中包括长岛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石其鹏。
“不少网友看了媒体报道后以为长岛受到了污染,这的确对当地造成了一定的冲击。”石其鹏不无担忧地说,甚至旅游业也受到了隐性影响,游客量估计减少了百分之二三十,而原本供不应求的渔家乐也出现了退订的情况。
7月10日,一位来自河北的跟团游客告诉记者,他跟6个朋友约好一起跟团来此旅游,最后只有4人跟团,另外3人担心长岛海域受石油污染,放弃了烟台-蓬莱-长岛游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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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湾漏油事故概况及评论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渤海湾溢油事件主要概况及最新进展,并由此阐述了隐藏在事件背后的一些社会问题。
笔者同时对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方康菲与中海油进行了谴责,并相应作了一些个人评论。
前言
渤海湾蓬莱19-3油田于6月4日发生漏油事故,这一事故自发生以来就备受公众关注,中海油和康菲更是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
到现在为止,渤海湾漏油事故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事故造成840平方公里的海水降至劣四类,这次事故可谓深深地刺痛了国人的心。
下面首先让我们看一下这次事故的概况。
事故概况
日
期
事件节点
6月21日
微博首次出现关于此次渗油的消息,该条微博疑为中海油内部人士所发,内容是“渤海油田有两个油井发生漏油事故已经两天了,希望能控制,不要污染。
”多家媒体此后联系中海油集团公司新闻处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均未获得回复。
7月1日
中海油首次正式作出回应:据美国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康菲中国)报告,由该公司任作业者的蓬莱19-3油田于6月上、中旬发生渗漏,附近海面出现油膜,目前渗漏点已经得到控制。
7月3日
据中海油内部人士7月3日透露,中海油渤海湾一油田发生漏油事故已基本处理完毕,由于泄露范围比较小,只涉及200平米左右,对事故海域及相关环境影响较小。
没有人员受伤,没有任何关于野生生物、渔业或航运不利影响的报告。
7月5日
国家海洋局7月5日通报中海油6月4日漏油事故,漏油致840平方公里海域水质被污染,对周边海域造成危害,目前已对涉事公司立案。
7月康菲石油公司首度披露事故数据,溢油量达1500桶。
以1吨石油约等于7.3桶计算,漏油量
14日约205吨。
7月
16日
莱19-3漏油事故海域出现赤潮,长约2海里。
7月30日
记者从国家海洋局获悉:国家海洋局下发通知,责成康菲公司限期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加快溢油污染处置。
其中,要求其要尽快确定并封堵B平台附近溢油源,同时抓紧时间将C平台泄漏的海底油污清理完毕,上述工作应在今年8月31日前完成。
8月12日
中海油除协助并督促康菲公司做好蓬莱19—3溢油处置相关工作外,还将从三个方面着手对事故进行反思。
8月13日
康菲公司表示,在蓬莱19-3油田C平台周边海底进行潜水探查时,发现还有剩余的来自6月17日井涌事故所溢出的矿物油油基泥浆,这使得矿物油油基泥浆溢出总量增加到400立方米(2500桶),远超此前240立方米(1500桶)的预期。
8月20日
为彻底查明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原因,对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进行全面认真的调查评估,国家海洋局牵头联合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安监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
8月31日
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表示:“8月31日康菲如果实现不了两个彻底,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这种措施一定会比过去的更加严厉。
在中国的海洋,我们不允许任何企业、任何方面对它肆意地进行损害。
”
9月2日:国家海洋局认定康菲公司两个彻底没有完成,责令蓬莱19-3全油田停注,停钻,停产作业。
个人评论
我想,这次漏油事故可谓深深地刺痛了国人的心。
我们为康菲傲慢的态度感到愤怒,为国家海洋局的不作为以及中海油推脱责任感到遗憾,更重要的是我们为大面积的海域被污染感到悲痛。
这可是我们宝贵的海洋领土啊,就这样被一个外国石油公司任意开采,随意践踏,如果我们还能对此事淡然处之,又有何尊严去谈可持续发展,又有何颜面将这样被严重污染的海域交给子孙后代?
现在网上对康菲石油公司声讨得比较多,认为康菲在事故处理过
程中态度并不够积极,并且从未提到赔偿一事,但我觉得中海油在此次事故中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作为央企,就应该对国家负责,对我们这个民族的未来负责。
这种负责任的精神应该是央企的核心观念。
遗憾的是,中海油的表现实在太让公众失望了。
事故发生后,中海油的表现更像是个局外人。
国家将渤海油田的开采权交给中海油,同时中海油在康菲中国子公司中控股达到51%,是主要的控股方,无论从哪方面说,事故的事后处理都与中海油脱不开关系。
然而,中海油在绝大部分时间里都选择了沉默,这绝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央企所作所为。
康菲的傲慢则是更加让人忍无可忍,让人感觉这不是一个石油公司,而是文明的无赖。
首先是康菲漠视了公众的知情权,事故发生后,本应及时向公众通报漏油事件,可是康菲却想极力掩藏事情真相。
最终让公众得以了解事情真相的竟然是来自网上的一条微博,而康菲公司在事故发生一个多月后才迫于舆论压力,首次正式回应。
康菲公司在7月初就说封堵完毕,可是时至今日,海面仍可看到油花。
它对外报道的情况也时常自相矛盾。
事故发生后,康菲做的不是封死溢油点,而是想竭力掩盖事情真相,而且就是到现在也对赔偿问题只字未提。
这就是康菲,一个披着文明外衣的禽兽。
这污染的海洋是我们的海洋,是我们大家的海洋,将来还要交给子孙后代,我们又怎么好意思将这样一个肮脏的海洋交给我们的子孙后代?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企业都应该将切除污染源放在首位,而不是去掩盖真相啊。
据说海洋局要向康菲公司提起公益诉讼,索赔高达数亿元,我觉得这个索赔是理所正当的。
任何一个公司都要为其不负责任的开采行为付出高昂的代价,这样才能让企业有所警惕,有所顾忌,才能让我们的海洋少受到污染。
其实我们的公益索赔还不够高,看看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故,BP公司为美国政府支付了两百亿美元,用于设立事故专项整治的基金。
很多人会将此次渤海湾漏油事故和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故作比较,实际上,如果就污染程度而言,渤海湾漏油事件要比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严重得多。
墨西哥湾海面面积达到150万平方公里,而渤海湾只有6—7万平方公里,墨西哥湾的海水容积要比渤海湾大得多,因此渤海湾的漏油事故对水质影响更为严重。
此外,渤海湾三面都是陆地,完全与外海进行一次水体交换大概要几十年的时间。
此次泄漏的原油只有一小部分被采集回收了,而大部分原油却沉积到海底。
有专家预言,这次漏油事故所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对沿海渔业的影响恐怕在几十年内都难以恢复。
截止到目前为止,溢油口仍未封死,每天仍有少量原油不断外泄,这确实让每一个关心海洋生态的人都产生了深深的担心。
在这次事故中,我们看到,中海油和康菲似乎都对封堵溢油口显得不是很着急,相反在公众面前表现的却是一种傲慢的态度。
有专家评价,中海油和康菲的傲慢是对公众利益的轻贱,是GDP至上主义与权贵企业毒素持续发酵的结果。
其实在这次漏油事故发生之前,中海油就经历过一些重大安全事故,但每次都能在这些安全事故中安全脱身,将责任推
卸掉。
这样的经历使中海油等企业自恃长子身份,可以漠视任何规则,漠视任何普通人的利益,直至最终尾大不掉。
长子企业的傲慢态度以及地方政府对傲慢态度的认可,纵容了大型企业在不完善的社会规则中继续践踏社会规则、继续轻蔑法律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海油与康菲石油的傲慢,也是缺乏民事赔偿机制的结果。
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进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处以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但海洋环境一旦遭受污染,其影响范围较大、后果比较严重、持续时间较长,现行法律规定的最高20万元的处罚,不足以弥补海洋生态环境的损失和修复需要的成本。
我们需要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完善,以改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局面。
结语
反思这次漏油事件,它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沿海的渔业遭受重大打击,海洋生态系统一时又难以恢复。
我很真诚地希望我们的石油企业能够独立自主地开发油田,拥有自己的专利技术,不再依托外国技术。
在进军深海的过程中,石油企业能够常怀有警惕之心,能够安全,清洁,高效的开发我们宝贵的石油资源。
尽量杜绝类似事件发生,不再污染我们的海面。
毕竟这海是我们大家的海,一旦污染了,就很难再还原,这将对整个人类都是一场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