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制度
总公司给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运营,提高子公司经营效益,保障总公司及子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总公司直接管理的所有子公司。
第三条子公司应遵循总公司发展战略,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市场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子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组织架构,明确各层级职责。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子公司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投资决策等。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对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决策等进行监督,确保子公司合规经营。
第七条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管理日常经营活动,确保公司目标实现。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八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子公司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定期编制财务报表。
第十条子公司应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健。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定期向总公司报送财务报表,接受总公司财务审计。
第四章投资管理第十二条子公司投资决策应遵循市场化原则,充分进行可行性研究。
第十三条子公司投资应优先考虑总公司发展战略,确保投资收益与风险可控。
第十四条子公司投资决策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投资需报总公司审批。
第五章合同管理第十五条子公司签订合同前,应进行合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子公司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七条子公司合同管理应建立健全合同档案,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六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八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子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团队凝聚力。
第二十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保障员工福利待遇。
第七章信息安全第二十一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信息安全。
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经营行为,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相互制约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子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组织架构,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第五条子公司董事会由公司委派董事和子公司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若干人。
第六条子公司监事会由公司委派监事和子公司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
第七条子公司经理层由公司委派或子公司董事会提名,经公司批准后任命。
第三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第八条子公司股东会应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子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经营战略、重大决策和年度计划,对经理层进行监督。
第十条子公司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经理层的工作进行监督,保障股东权益。
第十一条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四章经理层第十二条子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对子公司经营管理全面负责。
第十三条子公司经理层应按照公司要求制定子公司经营目标、预算和绩效考核指标。
第十四条子公司经理层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监督。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公司对子公司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子公司依法经营、合规经营。
第十六条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指标、经营指标、管理指标等。
第十七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第六章信息披露与报告第十八条子公司应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
第十九条子公司应定期向公司报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总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对子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子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子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员工、承包商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子公司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协调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应设立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车间的日常安全管理。
第七条子公司应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安全问题。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八条子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十一条对违章操作、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第四章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管理第十二条子公司应按照国家标准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
第十三条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四条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和设备,应及时进行整改或更换。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五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第十六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七条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重大事故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八条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子公司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对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规范子公司运作,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子公司定义及关系1. 子公司是指依据公司发展战略而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2.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股权份额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
3.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下独立经营,并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三、子公司管理内容1. 章程制定:子公司章程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明确子公司经营范围、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
2. 人事管理:公司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并委派到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由子公司章程产生,并负有一定的职责。
3. 财务管理:子公司财务部门接受公司财务部的指导和监督,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性。
子公司需按比例分配利润给公司。
4. 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子公司的经营规划应服从公司总体战略,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并接受公司的业务指导。
对于重大交易事项,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5.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子公司应按照公司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四、子公司管理制度执行1.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管理办公室,负责子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 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子公司合规经营。
3. 公司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审计、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涉及重大事项,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母公司管理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在业务运营、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合规性,维护母公司及子公司合法权益,提高整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母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母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子公司在母公司领导下进行分级管理。
(2)依法治企,规范运作:子公司在业务运营、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3)权责分明,高效运转:明确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权责关系,确保子公司高效运转。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母公司管理职责:(1)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子公司开展业务活动。
(2)监督子公司依法经营,确保子公司在业务运营、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合规。
(3)对子公司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4)协调子公司与其他部门、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
第五条子公司管理职责:(1)执行母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开展业务活动。
(2)依法经营,确保业务运营、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合规。
(3)定期向母公司汇报业务运营、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4)接受母公司的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三章业务运营管理第六条子公司在业务运营方面,应遵循以下规定:(1)制定业务运营计划,明确业务目标、市场定位、产品或服务内容等。
(2)建立健全业务运营管理制度,确保业务运营的规范性和效率。
(3)加强市场调研,了解市场动态,及时调整业务策略。
(4)加强业务合作,拓展业务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七条子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应遵循以下规定:(1)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2)加强财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定期向母公司汇报财务状况,接受母公司审计。
第五章人事管理第八条子公司在人事管理方面,应遵循以下规定:(1)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企业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运营,提高子公司经营效益,保障企业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对子公司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生产运营、风险控制等方面。
第三条子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企业发展战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管理职责第四条子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明确各层级职责。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子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及监督管理层工作。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决策执行,维护股东权益。
第七条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子公司经营目标。
第八条企业对子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确保子公司经营管理与企业整体战略相一致。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九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子公司财务报表应按月、季、年编制,及时向企业报送。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合理避税,确保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章人力资源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优化人才结构,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技能水平。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五章市场营销第十七条子公司应制定市场营销策略,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十八条子公司应加强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制定产品发展规划。
第十九条子公司应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企业形象。
第二十条子公司应拓展销售渠道,提高市场份额。
第六章生产运营第二十一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生产运营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安全、质量稳定。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应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应加强设备维护,降低设备故障率。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应加强环境保护,实现绿色发展。
第七章风险控制第二十五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范文

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必须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框架内严格管理和监督子公司的运营和发展,确保子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战略目标。
第二条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章,做到科学决策、精细管理、有效监督。
第三条总公司应根据子公司的性质和规模制定不同的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条对于属于子公司自身的决策事项,总公司应充分尊重和支持子公司的自主决策权,同时加强对关键决策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总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章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废止或违反总公司现行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总公司应对子公司的组织结构进行设计和优化,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协调。
第七条总公司需要设立子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八条子公司的各个部门应与总公司的对应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和协作,及时传递信息和反馈问题。
第九条子公司的决策权应该通过总公司的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进行明确和划分,避免决策的混乱和争议。
第十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组织机构,包括人事部门、财务部门、营销部门、研发部门等,确保各部门的职责明确和工作高效。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子公司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严格遵守企业的经营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各项业务活动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制定和执行科学的经营计划,合理分配资源和制定目标,确保经营活动的有效性和盈利能力。
第十四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激励,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七条总公司有权对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
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5篇)

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对子公司的协调管理,帮助子公司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子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规范运作,完善子公司管理制度,维护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总公司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为原则性规定,仅规定各项事务管理的权限划分,各项事务管理的具体实施程序依照总公司公司其它规章制度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具体管理细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____%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____%以下但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能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四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第二章管理模式第五条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重点1.派驻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3.决定其战略和发展规划;4.决定其重大投资项目,并负责实施;5.注重风险控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6.协助其开展外部资源的整合及建立系统的管理和运营体系;7.提供任何必要的技能和资源支持,如项目开发、资金、政府关系等,并培育其建立核心竞争力;8.实施严格的财务监控。
第六条公司通过外派代表(如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形式来保障对子公司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直接参与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外派人员在做好子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应切实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七条公司决策权集中于公司高层,包括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的投资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等职能部门,承担公司对子公司的相关管理职能。
第八条下列事项,需由总公司公司决定,通过总公司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1.决定外派人员名单及职责;2.决定子公司发展战略;3.审批子公司重大改革方案;4.审批子公司重大项目投资和退出方案;5.审批子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6.审批子公司的增资或减资方案;7.审批子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8.决定子公司的薪酬、考核的基本政策和原则;9.决定对子公司的审计事项;10.决定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重大资金支出,重大资产处置,基建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11.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动和处置;12.子公司投资性支出;13.子公司重大合同;14.需报公司审批的其他事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有限公司对子公司的协调管理,帮助子公司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子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规范运作,完善子公司管理制度,维护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为原则性规定,仅规定各项事务管理的权限划分,各项事务管理的具体实施程序依照公司其它规章制度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具体管理细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50%以下但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能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四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第二章管理模式
第五条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重点
1.派驻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决定其战略和发展规划;
4.决定其重大投资项目,并负责实施;
5.注重风险控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
6.协助其开展外部资源的整合及建立系统的管理和运营体系;
7.提供任何必要的技能和资源支持,如项目开发、资金、政府关系等,并培育其建立核心竞争力;
8.实施严格的财务监控。
第六条公司通过外派代表(如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形式来保障对子公司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直接参与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外派人员在做好子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应切实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七条公司决策权集中于公司高层,包括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的投资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等职能部门,承担公司对子公司的相关管理职能。
第八条下列事项,需由公司决定,通过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1.决定外派人员名单及职责;
2.决定子公司发展战略;
3.审批子公司重大改革方案;
4.审批子公司重大项目投资和退出方案;
5.审批子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
6.审批子公司的增资或减资方案;
7.审批子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
8.决定子公司的薪酬、考核的基本政策和原则;
9.决定对子公司的审计事项;
10.决定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重大资金支出,重大资产处置,基建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
11.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动和处置;
12.子公司投资性支出;
13.子公司重大合同;
14.需报公司审批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各职能部门的具体管理职能
第九条战略管理
公司投资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下达子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第十条重大事项管理
公司投资部负责实施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指导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
(二)对下列管理事项,子公司进行决策前须报投资部,投资部审议后报经公司批准后下达至子公司执行:
1.章程制定与修改;
2.增减资、分立合并、重组、改制;
3.发展战略及规划调整;
4.利润分配方案;
5.产权转让;
6.对外投资决策修改;
7.全面预算与经营业绩考核。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
公司投资部负责实施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投资部向子公司下达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
(二)审议子公司月、季、年度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三)对子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进行信息备案
(四)审查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协助相关部门对子公司进行考核评价;
第十二条财务管理
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财务部提出建议人选,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向子公司派驻财务负责人;对子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其他财务人员的续聘、提拔、工资提升、奖金发放等有相关的建议权;
2.审核子公司财务预算,定期编制财务预算与实际对比分析报告,实时监控各子公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3.审核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并统一子公司的会计核算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制度的选用、会计标准和会计政策的制定、核算流程的组织等;
4.根据公司资金授权、批准、审验等相关管理制度,审核子公司的资金计划、资金支付;审核子公司对外投资、融资、担保、资金调度等重大资金支付事项;
5.对子公司票据进行集中管理,对于子公司出纳、销售回款等重点业务、关键岗位实施定期监控;
6.对子公司涉税事项进行指导管理;
7.收集汇总子会计报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并汇总分析;
8.对公司审计子公司的相关工作提供业务支持。
第十三条审计管理
公司纪检监察室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投资部、财务部、合约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子公司进行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
2. 经营者的经济责任审计;
3. 经营管理和绩效审计;
4. 基建、大修等工程项目的预算和决算;
5. 重大资产重组、兼并、收购、战略投资行为的专项审计;
6. 风险与危机控制审计;
7. 法人治理结构问题评审;
8. 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审计;
9. 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10. 执行公司统一财务会计制度情况;
11. 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离任审计。
第十四条信息管理
公司对子公司的信息控制包括管理者定期述职制度、财务信息报告制度、经营管理信息报告制度、重大专项事务报告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等内容。
1.定期述职,公司纪检监察室负责牵头实施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的述职。
述职人员范围为各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一个季度一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季度经营状况与计划完成情况,下季度计划与工作重点,希望从公司得到的支持与配合,以及管理工作上的建议等进行述职;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对上季度财务管理状况,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分析,下季度重大财务活动计划等进行述职。
述职会议的参与人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述职人员以及会议记录人员。
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及对述职对象的评价与建议,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投资部负责保管,作为对述职人员考核与奖惩的依据之一。
2.公司建立财务信息报告制度,以及时了解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分析报告、管理报表。
3.建立经营管理信息报告制度,相关经营管理信息及时上报投资部,以便公司及时了解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
4.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新闻媒体进行采访、员工越级反映情况等可能对公司形象产生影响的事项产生时,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告。
如遇重大安全事故、职工集体上访等重大突发事件,子公司可以越级向公司领导班子报告,接到报告的领导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对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审核子公司人员管理配置方案。
2.审核子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3.审核子公司人员招聘工作。
4.审核并监督子公司员工培训工作。
5. 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公司派驻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并组织考评,各分子公司协助执行。
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作人员由各分子公司自行制定考核方案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6. 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公司派驻人员由公司负责其薪酬管理,核定中层管理人员薪酬,一般工作人员由分子公司按照行业标准制定相应的《普通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报公司审核通过后自行发放。
7.指导子公司人事档案及人员信息管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拟定、修订和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