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告诉您官司打不赢的十大原因
企业在劳动纠纷中败诉的十大常见理由

企业在劳动纠纷中败诉的十大常见理由劳动派说劳动法2018-08-16 14:09:10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在劳动纠纷中,企业的败诉率高达70%,劳动纠纷的发生给企业带了极大的损失。
企业因为劳动纠纷败诉,其损失不仅仅是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赔偿以及承担仲裁行为的相关费用,还有因为应诉而发生的人工费、交通费、会议成本、时间成本等费用,而且还有一项更重要的损失。
企业在劳动纠纷中败诉的十大常见理由1不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首次做出了:工作满一个月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
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主不知道法律的规定,或者以为不签劳动合同就可以随时解雇员工,不需要给员工上社会保险,可以避免法律责任,所以都不愿意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只要员工能证明自己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那么企业几乎百之百的需要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2劳动合同遗失或被员工带走还有些企业,虽然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由于其公司管理不严,导致劳动合同遗失或者被员工离职时拿走由企业保管的劳动合同。
当员工向企业主张双倍工资差额时,企业却无法证明已经事实上签过了劳动合同,从而败诉。
3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却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有些用人单位以为与劳动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之后就完事大吉,没有注意合同是否到期,或者虽然注意到合同到期了但不以为意,从而导致当员工与企业发生矛盾时,员工以没有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用人单位只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4未约定试用期员工录用条件大部分企业都知道,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内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
所以,当员工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将企业告上劳动仲裁庭时,企业大多主张其辞退是因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然而,当仲裁员要求企业出示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时,企业却什么也拿不出来,因此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医疗官司输的常见原因

医疗官司输的常见原因医疗官司输的常见原因有很多,以下是其中一些主要原因:1. 证据不足:医疗官司中,关键的因素之一就是证据。
如果患者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医疗错误或疏忽,那么很可能导致官司的失败。
例如,医生可能会提供自己的诊断和治疗记录,以证明自己采取了适当的行动。
2. 专业知识争议:医学是一个复杂的学科,存在不同的观点和理论。
在医疗官司中,专业知识争议可能成为一个问题。
如果专家无法就某个特定问题达成共识,法庭可能无法确定医生是否犯有错误或疏忽。
3. 证明医疗错误的困难:有时候,尽管患者认为自己受到医疗错误的伤害,但要证明这一点却非常困难。
例如,一些并发症或疾病本身的自然发展可能导致不良结果,这就需要一个专家证明医生的行动导致了不良结果。
4. 法律程序和规则:医疗官司有自己的一套法律程序和规则。
如果律师无法正确应对法律程序或规则,可能导致官司的失败。
例如,律师没有及时提出有关证据的异议,或是没有正确引用相关的法规。
5. 公众观念和医患关系:在医疗官司中,公众观念和医患关系也可能影响官司的结果。
例如,如果在社会上医生享有很高的声誉,法官和陪审团可能更倾向于相信医生的陈述。
6. 缺乏资金:医疗官司涉及到大量的费用,例如请专家证人、律师费、司法费用等,如果患者缺乏足够的资金来支持官司,可能会导致无法得到正义。
7. 法律条文的解释:在医疗官司中,有时候法律条文的解释也可能引发争议。
如果法律条文的含义模糊或存在不同的解释,法官可能无法对医生的行为做出准确的判决。
总结起来,医疗官司输的常见原因包括证据不足、专业知识争议、证明医疗错误的困难、法律程序和规则的问题、公众观念和医患关系的影响、缺乏资金以及法律条文的解释问题。
在医疗官司中,律师的专业能力、证据的充分性以及法庭的公正性都是影响官司结果的重要因素。
只有在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理解医疗官司输的原因。
劳动者,你为什么有理却打不赢劳动官司?

劳动者,你为什么有理却打不赢劳动官司?很多劳动者都会觉得,法院一定是向着用人单位的,即使劳动者多么的有理,都无法胜诉,那么真实的情况是什么样的?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统计数据,在2016年全年中判决公司全部败诉或部分败诉的比例高达70%,也就是说在大部分的案件中,劳动者都是可以胜诉的,至少是部分胜诉的。
那么,为什么会有很多劳动者,尤其是一些败诉的劳动者,会认为明明自己是有理的,但是法院或劳动仲裁委偏偏就不支持劳动者。
根据理查德翻阅了很多份劳动者败诉的判决,小编认为,劳动者之所以会败诉,主要有两个原因:劳动者缺乏证据意识大多数劳动者在工作中没有证据意识,无法举证一些基本的事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也就是说,在大多数的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一方。
但这并不是就可以简单的说,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全部都是要由用人单位来举证,劳动者无需承担任何的举证责任。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同样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
以举证证明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为例在任何一个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都首先要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者都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法院一定会判决劳动者一方被诉。
这里有两种情形,第一,双方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第二,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实际是劳务合同关系。
劳动起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已经超过诉讼失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另外涉及劳动报酬的案件,诉讼时效比较特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打官司,为什么会败诉?

打官司,为什么会败诉?律师代理案件,有的律师胜诉率高,有的律师胜诉率低,这是不争的事实。
也就是说,相同的案件让不同的律师来做,有的可能胜诉,有的可能会败诉。
那么同样的案件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区别呢?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一定和律师的素养有关系。
和两个职业做比较,大家可以把律师代理案件的情况看得更清楚一些。
其一,律师好比厨师。
同样的一堆食材,一个小餐厅的厨师会做出一份大锅菜;而一个大酒店的厨师却会做出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
不是食材有什么不同,而是厨师的水平和烹饪方法不同。
其二,律师好比医生。
同样面对满柜子的药材,有的医生给出了行之有效的方子,治病救人,被称为名医;而有的医生则配出虎狼药,贻误病人,被称为庸医。
不是药材不同,而是医生的水平和技能不同。
律师代理案件和医生及厨师有相似之处,一个案件,证据材料完全相同,有的律师轻松就胜诉了,而有的律师费了半天的劲,结果还是败诉了。
原因是律师的思路、方法和水平不相同导致的。
举个案例: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客车运营线路转让合同,约定甲方将客车连同运营线路一并转让给乙方。
合同约定,甲方先交付汽车,在乙方支付转让费后合同生效。
协议签订后,甲方交付了车辆,乙方却一直没有支付转让款。
后经乙方多次催要甲方不予理睬,于是乙方将甲方起诉到了法院,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车辆。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合同的约定,双方的合同并没有生效,并且该案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这个案件费了很大的劲,结果又回到了原点。
这本来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按正常的思路,双方约定甲方支付转让款后合同生效,原告起诉时合同并没有生效。
甲方只需要以合同未生效为由,要求对方返还车辆或者返还车辆折价款就行了。
这个案件败诉的原因是思路不对,律师选择按合同无效进行诉讼,与合同约定不符。
从简单省事的角度考虑,按照合同不生效进行诉讼更为便捷。
没必要舍近求远,把案件复杂化。
这就是思路决定出路!不同的思路就会有不同的结果,在合同领尤其如此。
请律师打官司要注意的10个陷阱

请律师打官司要注意的10个陷阱在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会遇到一些法律纠纷,需要请律师帮助我们打官司。
然而,在请律师打官司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一些陷阱,以避免走入错误的道路。
下面是请律师打官司要注意的10个陷阱:陷阱一:选择不当的律师在请律师打官司之前,我们需要先选择合适的律师。
合适的律师应该具备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并且能够与我们有效沟通。
如果选择了不合适的律师,可能会导致案件受损甚至败诉。
陷阱二:不了解法律程序在打官司之前,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
如果我们对法律程序一无所知,可能会错过一些关键的时间点或文件提交,从而影响案件的进展。
陷阱三:缺乏证据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我们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可能会导致案件无法得到支持或判决结果不利。
陷阱四:缺乏案件准备在打官司之前,我们需要充分准备案件。
这包括整理相关文件、收集证据、准备辩词等。
如果我们缺乏案件准备,可能会导致在法庭上无法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或证明自己的合理性。
陷阱五:不了解对方的观点和策略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了解对方的观点和策略。
只有了解对方的观点和策略,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并争取自己的权益。
陷阱六:过于依赖律师请律师打官司是为了得到专业的帮助,但是我们不能过于依赖律师。
我们需要积极参与案件,并与律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陷阱七:不了解法律风险在打官司之前,我们需要了解案件的法律风险。
只有了解法律风险,我们才能更好地评估案件的胜算,并做出相应的决策。
陷阱八:不了解法律费用请律师打官司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的。
在打官司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律师的收费方式和标准,并做好相应的预算。
陷阱九:不了解和尊重法庭程序在法庭上,我们需要遵守法庭程序,并尊重法庭。
如果我们不了解和尊重法庭程序,可能会被认为是不礼貌或不合规的行为,从而影响案件的结果。
陷阱十:不合理的期望请律师打官司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获胜。
在打官司之前,我们需要有一个合理的期望。
如果我们对胜诉抱有过高的期望,可能会导致失望和不必要的损失。
销售合同官司一般很难打赢

首先,合同纠纷的证据问题。
在销售合同纠纷中,双方往往因为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等方面存在争议,而证据的收集和认定成为关键。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明确的证据规则和程序,使得证据的收集和认定变得复杂。
一方面,部分当事人可能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另一方面,法院在审查证据时,也面临着证据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问题。
因此,在销售合同官司中,证据问题往往成为难以打赢的主要原因之一。
其次,合同条款的模糊性。
在实际交易中,部分销售合同条款可能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导致双方对合同内容产生争议。
这种模糊性可能源于合同起草时的疏忽,也可能是因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某些条款理解不一致。
在法庭上,法官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双方的争议,但由于合同条款模糊,法官往往难以作出明确判决,使得销售合同官司难以打赢。
再次,诉讼成本较高。
销售合同官司的诉讼成本较高,包括律师费、诉讼费、证人费用等。
对于部分当事人来说,高昂的诉讼成本使得他们宁愿放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也不愿投入大量资金进行诉讼。
此外,诉讼周期较长,当事人需要承担较长时期的心理和经济压力,这也使得销售合同官司难以打赢。
此外,法律适用问题。
在销售合同官司中,法律适用问题也是一个难点。
一方面,合同纠纷可能涉及多个法律法规,法官需要准确判断适用哪个法律;另一方面,法律法规本身可能存在争议,使得法官在判决时难以把握。
这种法律适用问题使得销售合同官司难以打赢。
最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缺失。
在销售合同纠纷中,当事人之间往往存在信任缺失,这导致双方在诉讼过程中难以达成和解。
一方面,当事人可能担心对方在和解过程中违背承诺;另一方面,双方可能对对方的主张持有怀疑态度。
这种信任缺失使得销售合同官司难以打赢。
总之,销售合同官司一般很难打赢,这主要源于证据问题、合同条款模糊性、诉讼成本较高、法律适用问题和当事人之间的信任缺失等因素。
为了提高胜诉率,当事人应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明确合同条款,避免模糊不清;二是加强证据收集,确保证据真实、合法;三是注重沟通协调,尽量达成和解;四是选择专业律师,提高诉讼技巧。
法律工作者导致案件败诉(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工作者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其职责重大。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法律工作者因各种原因导致案件败诉的现象时有发生。
本文旨在分析法律工作者导致案件败诉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启示,以期提高法律工作者的业务水平,确保案件质量。
二、法律工作者导致案件败诉的原因1. 业务水平不高法律工作者作为案件处理的专业人士,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处理结果。
以下从几个方面分析业务水平不高导致案件败诉的原因:(1)对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彻:法律工作者若对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彻,容易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出现错误判断,导致案件败诉。
(2)法律文书撰写能力不足:法律工作者在撰写法律文书时,若表达不清、逻辑混乱,可能导致法官无法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从而影响案件结果。
(3)证据收集与运用不当:法律工作者在收集证据时,若未能充分挖掘案件事实,或对证据运用不当,可能导致证据不足,从而影响案件胜诉。
2. 缺乏沟通与协调能力法律工作者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需要与当事人、法官、律师等多方进行沟通与协调。
以下从几个方面分析缺乏沟通与协调能力导致案件败诉的原因:(1)与当事人沟通不畅:法律工作者若与当事人沟通不畅,可能导致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不满意,从而影响案件胜诉。
(2)与法官沟通不足:法律工作者若与法官沟通不足,可能导致法官对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把握不准确,从而影响案件结果。
(3)与律师协调不当:在涉及多方利益的案件中,法律工作者若与律师协调不当,可能导致律师对案件处理产生误解,从而影响案件胜诉。
3. 缺乏职业道德法律工作者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
以下从几个方面分析缺乏职业道德导致案件败诉的原因:(1)利益输送:法律工作者若存在利益输送现象,可能导致案件处理不公,从而影响案件胜诉。
(2)徇私舞弊:法律工作者若徇私舞弊,可能导致案件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从而影响案件胜诉。
(3)职业道德缺失:法律工作者若职业道德缺失,可能导致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出现偏差,从而影响案件胜诉。
官司打不赢应当从这五个方面找找原因

官司打不赢应当从这五个方面找找原因一些当事人,官司经历了一审、二审,甚至再审,都是以失败而告终。
这里可能有多方面的原因,一粒沙认为,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应当从以下五个方面找找原因。
一是不是起诉错了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但有理如果不合法,法律也不会支持你,因为法律关系只是社会关系的一种,而有些社会关系不属于法律的调整范围。
比如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但是恋爱关系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畴,你找法院要求解除恋爱关系,法院肯定不会支持你。
二是不是没有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但是很多当事人没有证据意识,也不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总认为有理走遍天下,自己占理,法院是讲理的地方,上法庭肯定能赢,殊不知一开庭发现对方证据充分,论理有道,后悔自己没有取证,现在又错过了最佳取证时间,导致官司败诉。
三是不是自以为是一些当事人,遇到法律问题到处咨询,有的是咨询律师,而且是问了这个律师又问那个律师,两个律师说的不一样,不知该相信哪个;有的是咨询在法院工作过的人员,也不管在法院是法官还是打扫卫生的清洁工,只要是法院的人说的都当成了宝贝;有的从网上查询,看到说的对自己有利的话赶紧记下来,也不进行研究分析。
做了这些工作后以为自己掌握了法律技巧,单强匹马就上了法庭,没想到一个回合下来就见了分晓,输的一塌糊涂。
四是不是把打赢官司的宝押在找关系上一些当事人平时不学法律,而把打赢官司的宝压在找关系上,他们根本就不去想,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既使有关系,最多也只能限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比如,在法定期限内让早点开庭或者是晩点开庭,至于关系到官司输赢恐怕没有哪个法官冒着丢饭碗,甚至坐牢的风险来帮你五是不是输了官司不从自身找原因有的当事人一审输了,如果总结教训是可以在二审转败为胜的,但遗憾的是他不总结输官司的教训,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是固执地错误到底。
更遗憾的是直到现在也没有醒悟过来,还是认为自己是对的,他人是错的,法官是糊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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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告诉您官司打不赢的十大原因
仇少明律师
很多当事人的案子经过了一审、二审、再审、不断地上访申冤,经历的时间少则一年半载,多则十年八年。
认真听来,有些当事人确实有理,但最后还是输了官司,究其原因,归纳有如下十大原因:
一、自作聪明
有些当事人,遇到纠纷之后,就在报纸、电视、网络上收集一些法律信息,有的当事人还买很多法律书籍看,一时间,认为自己把法律搞懂了,自以为是地打官司,结果是一错再错,本来是可以打赢的官司,结果输的一塌糊涂。
可悲的是,这些当事人到最后还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输的官司。
而且这样的当事人输了官司后总是迁怒于法官。
二、永远只说自己想说的
打官司,不是只说自己想说的和爱说的话,而是要说法官想听到的、对方不想听到且无法反驳的话。
只说自己想说的话,往往是在帮助对方。
这些当事人把打官司当成了吵架和拉家常。
三、用生活的经验代替法律的逻辑
生活和打官司完全是两码事,生活只要守住底线,人就是自由的,但官司,更多的是五花八门规则下的各种环节与程序,这种环节与程序稍纵即逝。
官司不是一个饭局,今天不能来还可以下次再聚,官司是:你今天不来,你就输了。
四、到处咨询律师
现在有这么一些当事人,遇到法律问题后,到处咨询律师,而且这种咨询往往是免费的。
他们咨询之后,以为掌握了法律的技巧,其实不然。
一个成熟的真正的律师,法律的技巧永远只会在他的内心而不是口头。
五、把希望寄托在关系上
一个官司打的面目全非,被对方完全占据了主动,这个时候,你找关系也没用了。
其实所谓的关系并帮不了什么忙,最多只是个顺水人情。
当你的官司被
动得要输的时候,关系也帮不了你了。
真正给你结果的是法院,现在,还有几个法官为了真心帮你而丢掉他的饭碗?甚至是坐牢?
六、找律师是为了让律师证明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
不少当事人找律师,不是为了听律师的建议,不是为了得到法律专家的帮助,而是为了找一个律师来赞同自己的观点,找一个专业人士来证明自己的想法是如何的正确。
七、不愿意花钱请律师
有人认为花钱请律师没用,有人只愿意用廉价的钱请律师。
我常说,在能力许可的情况下,不愿意花钱请律师请好律师,不是一个理智的做法。
八、不信仰法律
不信仰法律的人,从来打不赢官司。
你要法律给你一个结论,你就要信仰他,你是真心向佛还是假意向佛没关系,但你必须要拜佛才行。
九、盲目信仰法律
对其他任何事物的信仰都可以是单纯的,唯独对法律的信仰需要技巧。
法律通过程序才能实现公平正义,但程序其实就是技巧。
忽视专业技巧就是轻视程序,轻视程序就是对法律盲目信仰,盲目信仰法律就要输官司。
十、不总结输官司的教训
有的当事人的官司一审败了,如立即总结教训是可以在二审中转败为胜的,但遗憾的是,这些当事人没有能力总结教训,而是愚蠢而固执地错误到底。
更遗憾的是,他们永远以为自己是对的他人是错的,法官是糊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