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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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模版(三篇)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模版(三篇)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公司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规范公司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

第三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坚持党的干部方针政策,以德才兼备的人选为标准,党组织和党委统一领导、民主集中制原则下,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干部选拔任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的素质能力、岗位要求等进行科学评估,确保选人用人公正。

第五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充分发挥各级干部选拔委员会在干部选拔中的作用,聚焦选人用人质量,建立高效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第六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应本着量才而重用、优胜而任用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七条本制度的主要任务是准确定位和发挥干部的职务职责,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要求,并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南。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第八条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应符合以下步骤:(一)岗位设定和需求分析:根据公司工作需要,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并进行岗位需求分析。

(二)对象确定: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候选人的篮子,明确对象范围。

(三)人才调查:对候选人进行调查,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品德、工作经历、能力素质等情况。

(四)考察评价: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察评价,包括能力测试、面试、组织考察等。

(五)综合研究决定:根据考察评价结果,进行综合研究,形成选拔任用决定。

(六)组织公示:将干部选拔任用决定通过公司内部渠道进行公示,接受干部和员工的监督。

(七)任命文件签发:公司组织部门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决定,签发干部任命文件。

第九条干部选拔任用的步骤要求简化、程序要求规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进行规范记录和保存,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章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第十一条干部选拔任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德才兼备原则:充分考虑候选人的政治思想品德和工作能力,确保德才兼备。

公司干部聘任管理制度

公司干部聘任管理制度

公司干部聘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干部聘任工作,选拔优秀人才,提高组织管理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干部聘任管理制度是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干部聘任应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依法原则,按照选拔人才、绩效考核、适用性评估和培养培训四项标准,并同事业发展目标保持一致。

第四条公司干部聘任实行分类管理,设立正职干部和非正职干部两类,分别按照不同途径进行聘任。

第五条公司干部聘任应当尊重干部的意愿,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融洽干部与公司的关系。

第六条公司干部聘任应当注重绩效为导向,坚决反对任人唯亲、任人唯党、任人唯学等不正之风。

第七条公司干部聘任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司干部聘任章程和政策。

第八条公司领导干部应当加强自身素质和能力提升,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第九条公司干部聘任管理应当注重激励措施,适时给予鼓励和奖励,推动公司事业的长远发展。

第十条公司干部聘任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不断完善干部管理制度,提高干部工作效能。

第二章干部聘任程序第十一条公司干部聘任程序包括选拔、任用、调整、考核和奖惩五个环节。

一、选拔第十二条公司干部选拔应当重视绩效,以工作成绩为基础,注重能力、潜力和忠诚度等方面评价。

第十三条公司干部选拔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选拔。

第十四条公司干部选拔要尊重干部的价值观和思想,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发展,重视干部间的团队协作。

第十五条公司干部选拔应当坚持优胜劣汰原则,保证选拔出来的人才能够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

二、任用第十六条公司干部任用应当按照职务和能力进行合理配置,避免出现人岗不匹配的情况。

第十七条公司干部任用应当注重干部的培养和考核,不断提高他们的绩效表现和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公司干部任用应当严格按照干部管理规定和职务等级制度进行确定,并作出书面任命。

第十九条公司干部任用应当实施离任审计,评估干部的工作完成情况,并及时奖惩。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范本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范本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干部的管理,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与创造力,制定本规定。

二、干部选拔任用1. 干部选拔任用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不得违背干部能力和潜力的要求。

2. 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注重综合素质和工作考核绩效,不得以任何非正当因素干扰选拔和任用。

3. 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公正审慎,建立健全程序和机制,确保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干部培养教育1. 干部培养教育应当紧密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培训内容和方式。

2. 干部培养教育应当以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目标,注重培养干部的创新思维和团队合作能力。

3. 干部培养教育应当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干部参与企业内外交流,提升干部的全局意识和战略思维。

四、干部考核评价1. 干部考核评价应当以工作业绩为核心,定期进行绩效评估。

2. 干部考核评价应当结合国有企业的发展目标和经营状况,适应企业的需求和变化。

3. 干部考核评价应当公正客观,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评估体系,确保考核公开透明。

五、干部监督管理1. 干部监督管理应当建立有效的机制和制度,确保干部廉洁自律。

2. 干部监督管理应当加强对干部的日常工作和行为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 干部监督管理应当依法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

六、干部激励机制1. 干部激励机制应当根据干部的贡献和绩效公正激励,鼓励干部积极履职。

2. 干部激励机制应当注重激发干部的内在动力,通过赏罚明确激励与约束。

3. 干部激励机制应当多元化,包括薪酬激励、晋升机会和荣誉表彰等多种方式。

七、干部退休离岗1. 干部退休离岗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违背法律和政策。

2. 干部退休离岗应当依法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和保障,保障干部的合法权益。

3. 干部退休离岗应当合理安排,确保干部的后续工作和生活的平稳过渡。

八、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加强干部的管理工作。

公司干部选拔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干部选拔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干部选拔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工作,提高公司干部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特制订本制度。

二、机构设置公司设置干部选拔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高层领导组成,主要负责公司干部选拔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干部选拔对象公司干部选拔对象为全体员工中有一定工作经验和较高业绩表现的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

四、选拔程序1. 提名推荐:公司全体员工可对有干部潜质和能力的人员进行推荐提名,推荐提名人员需提交个人简历和自荐信,并得到所在部门负责人的书面同意。

2. 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提名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个人资历、工作经验、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定符合干部选拔条件的人员名单。

3. 考核选拔:通过面试、考核、能力测试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入选干部人员,并提出干部任免建议。

4. 公示公示:对入选干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确保选任公开、公平、公正。

5. 任免决定:公司领导根据委员会提出的干部任免建议做出最终决定,并签发干部任职聘书。

五、职责分工1. 干部选拔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干部选拔工作,明确选拔标准和程序,监督选拔过程,保障选拔公开、公平、公正。

2. 人力资源部:协助委员会做好干部选拔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存档人员资料,配合选拔程序。

3. 相关部门负责人:配合干部选拔工作,对推荐提名人员进行初步评定,协助委员会做好选拔程序。

4. 干部选拔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积极参与选拔程序,配合评定和公示工作。

六、干部选拔原则1. 干部选拔坚持委员会主导,公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干部选拔突出能力导向,重视绩效、能力、业绩和道德品质。

3. 干部选拔坚持公开竞争、激励激励、注重培养的原则。

4. 干部选拔坚持选拔与培养相结合、选拔从严、与时俱进的原则。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凡干部选拔工作中未尽事宜,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集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集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集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中层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工作,推进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司的发展能力和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正、副职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

第三条原则(一)平等原则。

实行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二)公开原则。

加强宣传,公开选拔和任用程序和结果。

(三)岗位适任原则。

实行能力、业绩、操守、担当相统一,符合公司战略和发展要求的中层干部任用制度。

(四)激励原则。

推行能者优先、优胜劣汰,加强干部职业发展、培训等激励机制。

(五)法制原则。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和规矩。

第二章选拔和任用第四条拟任制度(一)依据工作需要和工作内容,形成一个干部拟任池。

(二)拟任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经得起实践检验;2.具有较高遵纪守法的信念和较高思想道德素养;3.具备年度内该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知识、技能和能力;4.能够胜任本人拟任的职务。

(三)拟任人员应当经过民主程序进行推荐,由上级单位或者各职能部门分别向本部门提交拟任人员建议书并报备人事部门;第五条职务任免公司中层领导干部的职务任免应当按照程序和条件,实行集体决策。

(一)从首席技术官及以上的推荐、反馈和市场营销部审批入手,形成职务任免候选人员名单,并在公司内部网公示三天,接受员工反馈。

(二)公司领导班子就职务任免进行讨论并形成决定;(三)经公司法律事务部门的审查,经公司董事长签署任命文件,将任免决定通知有关人员以及省级以上领导机构等相关方。

第六条职务晋升公司中层领导干部的职务晋升应当按照程序和条件,实行公开竞争,择优录用。

(一)所有符合伍中高标准的人员均可参加职务晋升竞聘。

(二)公司内部同时发布有关职务晋升的规定和条件,员工寻找符合职务晋升标准的人选并进行推荐。

(三)部门领导对已经推荐的人员进行考察和初审,确定合适的人员名单,并在公司内网发布三天,接受员工反馈。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文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文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推进干部选拔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公正透明,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保证干部队伍的正常流动和优胜劣汰,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以党的干部政策为基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调动干部积极性,保障选人用人公平公正,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干部资源支持。

第三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包括干部岗位设置、干部选拔程序、干部任用条件和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与考核等内容。

第二章干部岗位设置第四条干部岗位的设置要紧密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和岗位职责,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和责任。

第五条干部岗位分为职务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

职务岗位主要负责公司的管理和领导工作,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负责公司的技术研发和专业工作。

第六条干部岗位设置应当保证岗位职责的连续性和适应性,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三章干部选拔程序第七条干部选拔程序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坚持能者上、庸者下的选拔标准。

第八条干部选拔程序包括招聘、培养、考评和选拔等环节。

(一)招聘环节:采取公开招聘和内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公开的招聘公告和面试,选拔符合岗位要求和能力标准的人才。

(二)培养环节:对选拔上岗的干部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其管理和领导能力,使其能够胜任所担任的职位。

(三)考评环节:对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和绩效评价,对表现优秀的干部给予适当的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干部进行帮扶或调整。

(四)选拔环节:根据干部的工作表现、业绩和能力,结合正式考评结果和岗位需求,进行干部的选拔和任用。

第四章干部任用条件第九条干部的任用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政治素质高:坚定信仰,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

(二)业务能力强:具备所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问题分析和解决能力。

(三)工作表现优秀:在本职工作中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优异的工作成果。

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根据相关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第二章任职资格及条件第四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实绩突出;(三)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事;(四)具有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五)具有胜任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

第五条提拔担任中层管理人员职务的,应具备下列资格:晋升中层管理人员正职、副职领导职务,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两年以上和三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第六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当逐级提拔。

特别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破格提拔只越一个职级,一般只破格提拔一次。

第三章提议第七条中层管理人员职数出现空缺或根据工作需要交流时,由主管领导提议,公司党委通过会议形式提出干部选拔任用方案,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调任产生人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四章提名酝酿第八条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方案,须由党委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个别沟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听取相关中层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九条一般采用差额方式对人选进行酝酿。

第五章民主推荐第十条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一般应同时采用,互为补充,相互印证。

第十一条会议推荐由公司党委负责同志主持,一般由中层管理人员以上干部参加。

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

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

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企业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中层及以上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第三条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注重实效、群众公认原则。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第四条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廉洁奉公,为民服务;(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企业干部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具体如下:(一)提任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提任中层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工龄。

提任中层助理的,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工龄。

(二)提任党委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第三章选拔任用程序第六条企业干部选拔任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选拔任用方案,明确选拔任用的岗位、条件、程序、时间等;(二)公布选拔任用方案,接受员工自愿报名;(三)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选拔任用的人员名单;(四)组织选拔任用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面试;(五)对考试成绩进行汇总,确定考察对象;(六)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了解其工作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情况;(七)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八)对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九)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十)对任职人员进行任职谈话,提出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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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干部任免工作的客观、公正,考察选拔工作更科学更有效,为公司的快速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市有关干部管理的文件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公司干部主要包括:
(一)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纪委副书记、本部各部室部长(总监)、副部长(副总监),公司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

(二)公司下属正常经营的二级、三级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下称“企业”)的领导人员。

(三)公司合资非控股企业的派出人员。

(四)其他列入公司干部管理权限的职务。

各企业的董事、监事按相关规定执行。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任免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四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坚决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决定,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企业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效,反对形式主义。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
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五)坚持和维护党的集中制,有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六)工作业绩较突出,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领导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和市场竞争意识强。

(七)认同公司价值观和核心理念,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第五条公司部提拔的,除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任职年限资格要求:
1.提任企业领导班子职务的,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提任企业领导班子正职的,应在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提任企业领导班子副职的,应在企业中层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

3.提任公司本部部门正职的,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未满2年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属企业部门正职岗位工作累计4年以上;或在下属企业相关部门正职岗位工作5年以上。

4.提任公司本部部门副职的,应在下属企业部门正职岗位2年以上,未满2年的应当在下属企业正职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企业领导班子正职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企业领导班子副职、部门正副职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四)担任党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党章及有关规定。

(五)担任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的,应具有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职业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不少于8年。

(六)工会主席、副主席人选应符合市总工会有关文件规定。

(七)特别优秀的中青年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第六条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的任职资格可参照上述条件适当调整。

第三章任期
第七条公司干部实行任期制。

(一)企业经营班子的任期按企业公司章程规定,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二)公司部(室)干部任职一般为3年。

(三)企业党组织成员的任职按党的规定执行。

干部任期届满,经考核等相关程序,合格者可以连任,但连任不得超过3届。

第四章选拔任用
第八条干部选拔任用主要有组织选拔、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

第九条公司党委工作部根据公司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提出选拔任用的方式建议,报公司党委会决定选拔任用的方式。

第十条组织选拔方式的工作流程如下:
(一)动议
1. 公司党委、党委工作部或下属企业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职数空缺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2. 公司党委工作部或下属企业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干部队伍或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3. 初步建议向党委主要领导成员报告后,在一定围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经公司党委会通过后执行。

(二)推荐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推荐。

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而非重要依据,在一年有效。

领导班子换届,推荐按照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推荐要将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结合进行。

参加推荐人员的围为推荐公司本部或企业中层正职以上人员、部分党员代表或职工代表,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参加推荐人数要达到推荐人员围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

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围为:公司或所在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通过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等形式后,由公司党委工作部或所在二级企业党组织提出推荐人选,报集团党委会审议同意后确定为考察对象。

二级企业推荐人选要经二级企业党委(党组织)会议审议通过后,以正式请示文件报公司党委,经公司党委会审议同意后确定为考察对象。

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1.领导班子换届,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织)主持,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附件2);
(2)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3)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4)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2.个别提拔任职的推荐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管的组织人事
部门负责,个别提拔任职的推荐程序可以参照领导班子换届的程序进行,也可以由组织(人事)部门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情况,经党委(党组织)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初上,再进行会议推荐。

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所推荐人选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推荐围,缺乏民意基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党组织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作为考察对象。

(三)组织考察
按干部管理权限,谁管理的干部由谁负责考察。

二级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由集团纪委组织考察;三级企业班子成员由二级企业党委(党组织)组织考察,公司党委工作部派员参与。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3)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4)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5)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2. 组织考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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