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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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单位食堂管理制度

国家单位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国家单位食堂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确保职工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的食堂。

第三条食堂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化、标准化;3. 优质服务,满足需求;4. 严把食品质量关,确保饮食安全。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验收第四条食堂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确保食品质量。

第五条食品采购应从合法渠道进行,不得采购无合法证明、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第六条食品验收时应严格检查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等信息,确保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食品验收后,应将食品分类存放,保证食品新鲜、卫生。

第三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八条食堂加工制作食品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执行,确保食品卫生。

第九条食堂加工制作食品应实行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条食堂应定期对厨房设备、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持厨房卫生。

第十一条食堂应按照食品加工制作工艺要求,确保食品口感、营养、安全。

第四章食品供应与服务第十二条食堂应根据职工需求,提供多样化的食品,确保营养均衡。

第十三条食堂应实行分餐制,确保食品卫生。

第十四条食堂应设置服务窗口,提供便捷的用餐服务。

第十五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质量。

第五章食堂卫生与安全第十六条食堂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确保食堂卫生。

第十七条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食堂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第十九条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消防安全。

第六章职责与奖惩第二十条食堂管理人员应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对食堂的卫生、安全、服务等方面负责。

第二十一条食堂工作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营。

第二十二条对在食堂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卫生事故、火灾事故等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范文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范文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范文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机关食堂内的就餐管理。

二、用餐时间1. 机关食堂的就餐时间为营业时间内。

2. 机关食堂将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和用餐需求,提供早、中、晚三个时段的就餐服务。

3. 机关食堂将在中午就餐时间段提供特别服务以满足午餐用餐需求。

三、用餐安排1. 机关食堂将采用预订制度进行就餐安排,并根据人数和预订信息酌情调整餐品数量。

2. 预订就餐的人员应提前一天下班前向食堂填写预订表,并在当天开餐前10分钟前到达食堂就餐。

3. 若未提前预订就餐,工作人员可根据剩余餐品情况排队选择就餐。

四、用餐行为规范1. 工作人员在机关食堂就餐应保持良好的素质和仪态,遵守食堂的用餐规定。

2. 工作人员应待人以礼,保持队列秩序,不得插队或独占多个座位。

3. 工作人员不得带私人食品进入食堂就餐。

4. 工作人员应尽量避免浪费食物,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适量的食品。

五、餐品质量监控1. 机关食堂应确保提供健康、卫生的食品,不得使用过期食材。

2. 食堂应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确保食品符合相关标准。

3. 食堂应设置反馈机制,接收工作人员对餐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并及时解决。

六、用餐环境卫生管理1. 机关食堂应保持用餐环境整洁、卫生。

2. 食堂将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食品储存和处理。

3. 工作人员应保持用餐区域的整洁,离开用餐区后应自觉将餐具归位。

七、安全管理1. 机关食堂应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防止食物污染和交叉感染。

2. 食堂应配备消防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用餐区的安全。

3. 工作人员应注意用餐区的安全,不得随意堆放物品,不得在用餐区内吸烟。

八、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者停用食堂服务等处罚。

2.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九、附则本规定自行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解释。

机关单位_食堂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_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食堂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确保职工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内部食堂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食堂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服务至上,以人为本;3. 节约资源,反对浪费;4. 透明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堂管理委员会职责:1. 制定和修订食堂管理制度;2. 审核食堂年度预算、决算;3. 监督食堂各项工作的落实;4. 处理食堂重大事项;5. 定期向单位领导汇报食堂工作情况。

第六条食堂管理员职责:1. 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工作;2. 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3. 指导食堂工作人员做好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设备维护等工作;4. 定期检查食堂各项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行;5. 及时处理职工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七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运营。

第八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第九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加工过程卫生。

第十条食堂食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二条食堂应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厨房、餐厅清洁卫生。

第四章服务质量与规范第十三条食堂应提供色、香、味、形俱佳的饭菜,满足职工口味需求。

第十四条食堂应合理制定菜谱,注重营养搭配,提倡健康饮食。

第十五条食堂应保证饭菜质量,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第十六条食堂应提供优质服务,礼貌待人,耐心解答职工疑问。

第十七条食堂应保持就餐环境整洁,提供舒适的就餐条件。

第五章成本管理与监督第十八条食堂应加强成本核算,合理控制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成本。

第十九条食堂应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入库、出库等手续,确保账实相符。

第二十条食堂应定期公布伙食收支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3篇)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3篇)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第一条建立“____分行机关职工食堂膳食小组”,负责对职工食堂卫生情况、日常用品及水、电使用情况、饭菜份量、质量等各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炊事人员要服从分行办公室和膳食小组的管理与监督。

膳食小组设组长____人,副组长____人,组员____人。

第____届膳食小组组长由【人名】同志担任,副组长为____、____,组员为____、____、____。

第二条职工食堂要为分行员工提供质优价廉的早、中、晚餐,确保员工健康安全;承担分行一般性公务接待。

职工食堂为非盈利性福利机构,要树立“服务第一”的理念。

炊事员要真正用心做饭,要多多研究菜式和烹饪方法,尽可能做到“色、香、味”俱全,又兼顾营养,严禁敷衍了事。

第三条财务管理是食堂管理的主要环节,食堂工作人员决不允许搞“小金库”、帐外物资、贪污____公款等不正之风。

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坚持食物不定时验收制度,膳食小组要每周对食堂买菜、买米、买油等进行一至二次抽查,对食堂管理的其他方面随时检查,及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第五条职工食堂要搞好成本核算,每月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每月上旬公布上月的收支明细表,接受员工的监督。

食堂收支帐目要求清晰、准确,日清月结,每月做到收支基本平衡。

第六条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尽可能到批发市场或超市购买物美价廉的菜肴、米、油等。

第七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遇事要向师傅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每天早晨、上午、下午到食堂时间分别不得晚于7∶30、10∶00、15∶30。

第八条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将食堂的任何东西(包括米、油、剩余饭菜等)拿回家。

剩余饭菜应放入冰箱存放,冷藏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前提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放在橱窗供员工选择食用,不计入餐费,不得与每餐的正常饭菜混合,防止变质剩菜剩饭导致员工身体不适。

第九条员工实行挂牌就餐,早餐挂牌时间为前一天晚上以前,中餐和晚餐挂牌时间分别为10∶00以前和15∶30以前,超过规定时间挂牌的食堂可不予下餐。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本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旨在规范机关食堂的就餐秩序,保障就餐人员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提升机关食堂的服务质量。

本规定适用于本机关内所有员工和来访人员。

二、就餐时间1. 早餐:早上7:00至8:30开放。

2. 午餐:中午11:30至13:30开放。

3. 晚餐:晚上17:30至19:00开放。

4. 夜宵:晚上20:00至21:30开放。

三、用餐须知1. 就餐人员必须执照排队制度,按照顺序就餐。

2. 就餐人员应该携带工作证或者员工证件进行饭前登记。

3. 就餐人员应自觉遵守就餐礼仪,保持整洁。

不得大声喧哗、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4. 就餐人员应自觉保护环境和公物,禁止乱扔垃圾。

5. 就餐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禁止带入非法的食品或饮料。

四、食品质量保障1. 机关食堂将采取合理的食材配比,确保食品的新鲜和品质。

2. 机关食堂将定期对厨房设备和餐具进行消毒杀菌,确保食品安全。

3. 机关食堂将定期对食堂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就餐环境整洁。

五、就餐费用管理1. 机关食堂将根据市场价格和食品成本合理确定就餐费用。

2. 就餐费用将通过工资调整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个人名义进行收取。

3. 就餐费用应当合理公正,不得存在一切形式的腐败和浪费。

六、就餐服务管理1. 机关食堂将提供优质的就餐服务,确保就餐人员的满意度。

2. 机关食堂将根据就餐人员的需求,提供多样化的食品选择。

3. 机关食堂将建立反馈机制,及时接收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优化就餐服务。

七、违规处理1. 对于严重影响食堂秩序和环境的行为,将给予口头警告,并做出相应记录。

2. 对于多次违纪的就餐人员,将限制其进入食堂用餐一段时间。

3. 对于涉嫌违法行为或者损害他人利益的就餐人员,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八、其他1. 本机关食堂将在重大节假日提供特色菜肴,丰富食堂菜单。

2. 机关食堂将不定期组织职工营养知识讲座,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范本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范本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单位食堂的管理工作,提高食堂服务质量,促进员工的健康饮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机关单位的食堂管理,包括食堂的日常运行、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员工饮食福利等方面。

第三条机关单位食堂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机关单位食堂的管理责任由相关部门负责。

相关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堂设施与环境第五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具备良好的食堂设施和环境,包括餐厅布局、照明、通风、排烟、消防设施等方面。

第六条餐厅布局应合理,食堂面积应满足员工用餐需求。

餐桌、椅子应干净整洁,摆放合理。

第七条食堂照明要充足,照明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亮度合适。

第八条食堂通风设备应齐全,保证空气流通,并定期清洗消毒。

第九条食堂应配备消防设施,保证食堂内部和周边的消防安全。

第三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十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供应的食品安全卫生。

第十一条食堂应选用新鲜、优质的食材,符合卫生标准,确保食品的品质和营养。

第十二条食品进货应与合格供应商进行合作,建立供应商资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的来源可追溯。

第十三条食堂食品应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规范进行加工。

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定期进行培训。

第十四条食品储存应符合卫生要求,注重食品的分类储存,必要时采用冷藏、冷冻等措施确保食品的安全。

第十五条食堂应定期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检测,并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记录。

第四章食堂服务与管理第十六条机关单位食堂应推行自助餐形式,提供多样化、营养均衡的菜品选择。

第十七条食堂应提供充足的用餐时间,保证员工用餐的便利性和舒适性。

第十八条食堂应配备足够的餐盘、餐具和饮水设备,饮用水应安全卫生。

第十九条食堂应设立服务窗口,提供及时、热情的服务,解答员工关于食品的疑问。

第二十条食堂应设立食品监督员,负责检查食堂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食堂管理,保障机关工作人员饮食安全,提高食堂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机关食堂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三条机关食堂应以服务机关工作人员为中心,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营养、美味,满足机关工作人员的用餐需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机关食堂设立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堂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单位领导、后勤部门负责人、食堂负责人、职工代表等组成。

第六条食堂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监督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状况;(三)审核食堂的财务收支;(四)听取职工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七条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经营。

第八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卫生要求;(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使用、储存要求;(三)食品加工、销售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卫生培训;(四)食品留样制度;(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九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条食堂应保持环境卫生,做到:(一)厨房、餐厅、操作间等场所干净整洁;(二)餐具、炊具、厨具等用具消毒干净;(三)食品加工、销售人员保持个人卫生。

第十一条食堂应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如洗手池、消毒池、垃圾箱等。

第五章服务管理第十二条食堂应提供优质服务,包括:(一)保证食品质量,满足机关工作人员的口味需求;(二)合理制定菜谱,丰富菜品种类;(三)提供便捷的订餐、取餐服务;(四)根据季节和机关工作人员需求,调整菜谱。

第十三条食堂应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技能。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食堂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规范。

第十五条食堂应定期向食堂管理委员会汇报财务状况,接受监督。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4篇)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1. 只有持有本单位有效工作证件的员工才可在机关食堂就餐。

2. 员工在就餐前需刷卡或签到,以便记录食堂就餐情况。

3. 就餐时间为设定的固定时间段内,不得随意进入食堂就餐。

4. 禁止将食物或饮料带出食堂区域,以维护食堂环境的卫生和秩序。

5. 食堂禁止吸烟,禁止饮酒,禁止身穿不符合工作规范的服装、鞋子等进入。

6. 使用食堂餐具、桌椅等应爱惜使用,就餐后要清理铺盖,保持环境整洁。

7. 禁止在食堂内吵闹、打闹,影响其他人就餐。

8. 员工应遵守食堂的用餐秩序和规范,不得插队、挤占他人用餐位置。

9. 员工应自觉排队等候并委托食堂工作人员发放餐食,不得自行取用。

10. 食堂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和纠正任何违反食堂就餐规定的行为,并有权拒绝服务。

11. 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用餐卡等。

12. 食堂就餐管理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单位制定,并及时向员工宣传、推广。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食堂的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提高就餐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经验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的食堂管理。

第三条机关食堂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食品安全第一原则,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二)便民原则,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满足机关人员的就餐需求。

(三)经济原则,合理控制食品成本,确保价格合理。

(四)公开透明原则,接受机关员工的监督。

第二章食材采购和贮存第四条机关食堂应按照食品安全要求,选用新鲜、无公害、绿色、有机的食材,尽量减少使用化学添加剂和垃圾食品。

第五条食材采购应进行台账管理,记录供货商信息、进货数量、质量检验情况等,并妥善保管。

第六条食材贮存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按照不同食材的性质进行分区存放,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潮、防鼠虫。

第七条进口食材应查验合格证明,避免使用过期食材。

第三章食堂卫生管理第八条机关食堂应有专职卫生人员负责食堂的卫生管理工作。

2024年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2024年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食堂的管理,保障职工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卫生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单位的食堂,包括中央和地方机关单位。

第三条机关单位食堂应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协作机制,监督检查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状况。

第四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进行运营,并保证有营养、健康、可口的饭菜提供给职工。

第五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加强职工的食品安全和卫生教育,提高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习惯。

第六条机关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食堂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食堂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卫生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食品供应第八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的供应商,确保所供食材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第九条机关单位食堂应严格按照食品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食材采购,确保食材的来源可追溯。

第十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入库检验制度,对每批次的食材进行检验,确保食材的合格率在合理范围内。

第十一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储存和处理食材的场所应符合相关规范,储存条件应适宜,食材应分类存放。

第十二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和抽检,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符合要求。

第三章餐饮加工第十三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根据职工的饮食需求,合理制定菜单,保证食物的营养均衡。

第十四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加强食品加工的卫生管理,严禁使用过期食材、变质食材以及有问题的食材进行加工。

第十五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控制和监测,保证食品加工的安全与卫生。

第十六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明确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定期进行体检,确保其健康状况符合标准。

第十七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采用健康的烹饪方法,减少油炸和高热量食物的摄入。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督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机关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财政部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部机关食堂的管理,提高食堂服务水平,确保食品安全,保障职工用餐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政部机关食堂的经营管理、食品安全、财务收支、人员管理等各个方面。

第三条食堂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规范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四条食堂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条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第六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废弃物处理等环节。

第七条食堂应配备专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八条食堂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食堂应保持环境卫生,确保食堂内无蚊蝇、无鼠害,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条食堂财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食堂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收支范围、审批程序、资金使用等。

第十二条食堂应设立财务专账,对食堂收入、支出、结余进行分类核算。

第十三条食堂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向食堂管理办公室报告财务状况。

第十四条食堂应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五条食堂应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考核奖惩等。

第十六条食堂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七条食堂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食堂应加强劳动纪律,确保工作秩序,维护食堂正常运营。

第五章服务与监督第十九条食堂应提供优质服务,确保职工用餐满意。

第二十条食堂应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处理职工反映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食堂应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自查,接受职工监督。

第二十二条食堂管理办公室应加强对食堂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堂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财政部食堂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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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1
1. 经院委会科主任联席会议决定并授权,组建食堂管理委员会,食堂管理委员会在院委会领导下工作。

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转、财务决算、物资购买、监督制约等工作。

2. 实行按人头定额核算,单位补助为主,个人支付为辅的结算制度。

每人每餐定额标准暂定为5元,包含肉蛋蔬菜、馒头、油盐酱醋、液化气等成本,不含人工成本。

单位按
3.5元/人次补助,个人按1.5元/次支付。

每份餐包含菜一份,馒头一至两个,稀饭(不固定)一份。

每人每日限定一份餐,当日值夜班者可预订两份。

3. 支付方式:以餐票为支付凭证,每张面值5元,职工支付1.5元/张购买,每餐支付一张。

食堂工作人员凭餐票与财务科结算。

4. 食堂固定使用物品(油盐酱醋、调料等)由食堂管理委员会经考察协商后指定固定供应商,肉蛋蔬菜、馒头等不固定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员采购,记账后核算。

油盐酱醋、液化气、肉蛋蔬菜等价格应符合市场行情,食堂管理委员会人员有权对价格、质量、重量等进行监督。

食堂每月核算,核算结果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5. 鼓励食堂工作人员厉行节约,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前提下每月成本核算后如有结余,可按结余款的20%计入个人奖
励。

但每月结余不得超过总金额的10%。

原则上不允许超支,若超支,超支10%以内的部分按超支金额的20%从食堂工作人员工资中扣除,超过10%的部分需由食堂工作人员全额支付。

6. 食堂工作人员应保证菜品新鲜卫生,且每周同一种菜品不得超过2次。

食堂工作人员每周日休息一天,其他时间(含节假日)均应提供就餐服务。

7. 食堂为解决当天在岗职工中午就餐问题而设立,所提供伙食需当日在岗职工在院内食用,禁止带出院外。

8. 杨勇负责每日统计就餐人数,并与9:30分前汇总到食堂工作人员处。

杨勇休息时由食堂工作人员自行统计。

9.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试行。

20xx年12月31日
食堂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及职责
主任:张可华
成员:崔红艳
高春蓉
陈卫
周坤
杨勇
食堂管理委员会所有组成人员均负有食堂日常运转、财务决算、物资购买、监督制约等管理职责。

主任负责全面协调,
崔红艳、高春蓉主要负责账目、餐票、现金结算等工作,陈卫主要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对价格、质量、重量等进行监督,周坤主要负责与食堂工作人员的对账核算工作,杨勇主要负责统计就餐人数,并每月汇总。

委员会聘任韩秀娥同志为监督员,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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