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律中被害人的基本权利的保护-刑法论文-法律论文-法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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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

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

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在刑事案件之中,作为犯罪行为直接受害者的被害者,在进行刑事诉讼过程中与犯罪嫌疑人的地位是一样的重要的。

并且自身的诉讼行为对最后的案件处理结果也有着较大的影响。

随着我国法律体系逐渐完善,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的司法解释之中又增加了一条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法律规定,并且这条规定也得到了对应的落实,这也就代表着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趋向于人性化,但是缺陷就是刑事案件被害人的相关权利保护在立法以及司法实践之中却很少被提及,这样的法律条款对于被害者自身的利益保护完全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甚至于还会进一步侵害被害者的合法权益,长此以往带来的后果就是司法公信力的降低。

基于此本文先从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权利保护现状分析出发,并在文后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可以对今后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提供一定的保护。

标签:刑事案件;被害人;权利保护;现状;解决对策1 当前刑事案件中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问题分析1.1被害者的案件侦查参与权有限作为刑事案件中的受害者,受害者除了需要与犯罪嫌疑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之外,并且在案件的侦查环节中被害者也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参与,这种方式也是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自我权利维护的有效方式之一。

但是就当前现行的《刑事诉讼法》来看,其中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参与权进行的较大的限制。

尤其是在刑事案件的侦查环节中,法律只允许对应的侦查人员做到全程参与,而被害人自身的参与权却得到了极大的限制。

1.2被害者得到法律帮助的权利较少从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制度中的解释来看,刑事案件中的被害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制度的时间要晚于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制度的建立时间,同时对于诉讼代理人自身权利规定也并不详细,这就导致被害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三者之间出现了权利失衡的问题,导致被害者的合法权利保障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的出现了操作上困难这一点与法学理念之中的价值平衡完全不符。

除此之外,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中也明确指出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在条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具有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在审判的环节中法官也可以从被告人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辩护人,但是却缺少被害者申请法律援助的规定,这就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因为缺少对应的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对于被害者时候需要法律援助的情形法官也不会多加考虑,自然也就不会为被害者制定相应的诉讼代理人。

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

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

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刑事诉讼法作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法律,对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做出了具体规定,旨在保障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是刑事诉讼法的重要内容,合理保障和尊重刑事被害人的权利,有助于提高刑事司法公正性和效率,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本文将从刑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保护、诉讼权利保护、证据权利保护、救济权利保护等方面对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进行论述,以期对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有一个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

刑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保护,是指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所处的法律地位和角色。

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刑事被害人有权参与诉讼。

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被害人有权参与公诉案件的诉讼活动,可以依法申请作为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发表意见、申请证据等。

这一规定充分尊重了刑事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使其有机会在刑事诉讼中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使其在诉讼中的地位得到合理保护。

第二,刑事被害人有权申请恢复原告资格。

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公诉机关撤回起诉或者诉讼活动中终止公诉,刑事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恢复原告资格的申请。

刑事被害人作为原告,有权对被告提起公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加了刑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

刑事被害人有权申请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不提起公诉,但刑事被害人认为应当提起公诉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长或者主管检察官审查决定。

这一规定是为了充分保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检察机关不提起公诉的情况下,刑事被害人仍然有权利通过申诉提请检察机关重新审查决定,使其诉讼地位得到更充分的保护。

第二,刑事被害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在涉嫌犯罪案件中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刑事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权和合法权益,使其在涉嫌犯罪案件中有权利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浅谈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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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毕业论文浅谈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毕业论文目录一、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的含义 (1)二、加强被害人的权利保护的意义 (1)(一)有利于切实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要求 (1)(二)有利于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2)(三)有利于保证刑事诉讼的公正 (2)三、我国当前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的现状及不足 4(一)未赋予被害人上诉权 (3)(二)未赋予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3 (三)未对被害人获得国家补偿做出规定.. (3)(四)未对被害人的法律援助做出规定 (3)(五)现有的部分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3)四、如何完善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 (3)(一)对刑事被害人程序性权利的完善 (3)(二)对刑事被害人获得法律帮助权的完善 (5)(三)对刑事被害人请求赔偿和补偿制度的完善 (6)五、结束语 (7)致谢一、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的含义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未对公诉案件被害人的概念和围予以界定,因此学界有许多不同角度的定义。

被害人学学者认为,被害人是指因他人的犯罪行为而受到伤害、损失或困苦的个人和实体。

犯罪学学者认为,被害人是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个人、社会团体、企业单位,以及国家在的综合体。

尽管由于考察问题的出发点不同而使这些概念的表述千差万别,但其基本涵都是一致的,都认为被害人是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

因此,本文认为,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是指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直接遭受犯罪侵害的人。

这个人一般是指自然人,但特殊情况下,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成为被害人。

受篇幅的限制,本文仅以自然人作为研究对象,即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是指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自然人。

二、加强被害人的权利保护的意义在现代刑法的理念下,人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加强对人权的保护,加强对犯罪的控制,也进一步说明了法律的迅速发展。

因此,加强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有着重要意义。

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

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

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司法的意识也得到了提升,开始注重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合法权利。

但在大多数的刑事案件中,其诉讼的过程是非常复杂的,所以被害人的权利保护还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从《刑事诉讼法》中入手,探究刑事被害人的权利和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根据这些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希望能为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措施引言:在我国,相关部门根据刑事诉讼案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刑事诉讼法》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并以已有的法律条文作为基础,对《刑事诉讼法》进行完善,以保证该法律对刑事诉讼案件起到有效的指导作用。

而近年来,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受到了一些人的质疑,虽然这给相关法律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但也意味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升,大家对许多社会性的刑事诉讼案件有了广泛的关注。

基于此,完善相关法律来保护刑事被害人的权利,是司法机关需要重视的问题。

一、刑事诉讼被害人权利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被害人参与侦查受限在法律条文的规定中,允许被害人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提出正确的异议,但在实际的案件处理过程中,相关的被害人参与是受到限制的。

这也就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缺点,钻法律的空子。

同时,刑事被害人在参与调查的过程中,可以申请律师作为案件的代理,这其中耽误的时间就影响到被害人申诉的过程,这样不利于公平处理刑事案件,严重的可能会导致被害人申诉的时间过长,遭受不白的冤枉[1]。

(二)被害人参与诉讼受限对于被害人来说,在诉讼的过程中,是处于被动的,参与诉讼的权利是受到限制的。

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对于违法者,法律规定具有一定的权利保障。

其中,可以通过,参与调查取证等一些合法权益,来为自己进行正确的辩护。

而被害人则缺失这一权利。

又如被告人,在进行最终判决之前,可以进行二审来进行辩护。

和被害人比较起来,拥有的权利就相对较多。

(三)被害人的知情权受限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知情权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

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

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1. 引言1.1 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是司法领域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作为案件的直接受害者,其权利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不仅是司法公正的需要,也是对被害人基本人权的保障。

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系列法定权利,包括知情权、申诉权、申请取保候审权、请求调解权等。

这些权利的存在和保障,可以有效地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充分尊重。

刑事被害人的利益保护也是刑事诉讼法中的重要内容。

法律应当通过建立完善的赔偿体系,保障被害人在经济上受到的损失得到合理补偿。

法律还应当通过加强对加害人的惩罚,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

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是刑事诉讼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只有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和救济,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宁。

【内容结束】2. 正文2.1 刑事被害人的法定权利刑事被害人的法定权利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依法享有的一系列权利。

这些权利旨在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司法程序中得到公平对待和法律保护。

刑事被害人有权获得法律援助。

根据《刑事诉讼法》,被害人有权获得法律援助,包括律师代理、法律顾问等。

这保证了被害人在司法程序中有一个专业的代理人,能够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被害人有权请求赔偿。

如果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受到财产损失或身体伤害,他有权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这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让其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

被害人有权要求保护。

如果被害人有理由相信自己或家人可能受到危害,他可以要求法院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其人身和财产安全。

2.2 刑事被害人的利益保护刑事被害人的利益保护是刑事诉讼法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主要包括对被害人的财产、身体和其他利益的保护。

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需要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探究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精选3篇(浅论新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

探究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精选3篇(浅论新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

探究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精选3篇浅论新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探究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摘要:法律体系中,刑事诉讼法是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它被称为小宪法。

两次人代会审议最终通过,对于过去十六年的法律进行了意义深远的大规模修改。

引起国内外的广泛议论。

本文在阐述新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结合宪法人权等内容,重点阐述新修订的法条对人权保护的措施及意义。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人权保障探究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浅论新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摘要: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

新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第二条,既有利于彰显我国司法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也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更好地遵循和贯彻这一宪法原则。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修改;人权保障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有“公民权利小宪法”之称,新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在增加了技术侦察等有利打击犯罪的措施的同时,更加关注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问题。

在人权的各种保障方法中,法律保障是人权保障体系中最基本、最具权威性的。

新刑诉法在以下具体规定中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一、尊重与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原则性规定彰显刑诉法之价值保护人权是宪法中非常重要的法律理念,新刑诉法为了充分体现了这一重要理念,把惩治犯罪和保护人权的关系处理得当,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第二条,突出保障基本人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性,并在多项具体规定中贯彻这一原则。

能否正确处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评价一个国家人权保护的状况,不光要看对其是否尊重和保障“无罪的人”的人权,更要看其“犯罪分子”的人权是否得到尊重和保护。

这次对刑诉法的修改,既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价值之彰显,也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重视和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更是我国人权事业从理念到行动的深刻进步。

《论我国刑事简易程序中被告人权利的保护》范文

《论我国刑事简易程序中被告人权利的保护》范文

《论我国刑事简易程序中被告人权利的保护》篇一一、引言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权利保护一直被视为法律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司法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简易程序在刑事审判中逐渐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而如何在这类程序中保护被告人的权利,也成为了我国司法改革中需要重点关注的课题。

本文将针对我国刑事简易程序中被告人权利的保护展开论述,分析现状、问题及改进措施。

二、我国刑事简易程序概述刑事简易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特殊程序,其目的是为了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同时保障被告人的基本权利。

在简易程序中,对一些轻微刑事案件进行快速审理,以减轻司法负担,提高司法效率。

三、我国刑事简易程序中被告人权利保护的现状在我国的刑事简易程序中,被告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情权、辩护权、申诉权等。

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被告人权利保护机制,包括辩护制度、审判公开制度、法律援助制度等。

这些制度在保护被告人权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我国刑事简易程序中被告人权利保护的问题尽管我国在刑事简易程序中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被告人权利保护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部分被告人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无法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其次,一些司法人员在适用简易程序时,过于追求诉讼效率,忽视了被告人的权利保护。

此外,法律援助制度在简易程序中的实施仍需加强。

五、完善我国刑事简易程序中被告人权利保护的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来完善我国刑事简易程序中被告人权利的保护:1. 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被告人的法律意识,使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2. 建立健全的司法监督机制,确保司法人员在适用简易程序时,既能提高诉讼效率,又能充分保护被告人的权利。

3.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为经济困难或无能力自行委托辩护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

4. 强化审判公开制度,使公众对简易程序审理过程进行监督,以保障被告人的权利不受侵犯。

六、结论总之,我国刑事简易程序中被告人权利的保护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课题。

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

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

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摘要】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是司法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分。

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刑事被害人拥有一系列基本权利,包括知情权、参与权、隐私权和安全保护等。

实际执行中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要不断完善。

刑事被害人的知情权保护是确保其获得案件相关信息的基本保障,参与权保护是让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拥有一定的参与度,隐私权保护是保护被害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安全保护则是确保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身体和精神安全。

法律应该更加重视刑事被害人的权益,进一步加强对其权利的保护,使其在司法程序中能够得到公正对待和合理保护。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知情权、参与权、隐私权、安全保护、完善、法律、权益。

1. 引言1.1 概述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保障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权利和利益。

刑事被害人作为案件中的重要参与者,有权享有一系列基本权利,包括知情权、参与权、隐私权和安全保护等。

这些权利的保护不仅有利于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治建设的进步,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在不断完善和加强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吸取国际经验和借鉴先进的法律制度,加强立法和司法实践,推动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不断强化和健全这一制度,才能真正实现法律的公正、权利的平等和正义的实现。

2. 正文2.1 刑事被害人的基本权利刑事被害人的基本权利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保障。

这些基本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知情权:被害人有权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包括案件的立案、侦查、审理等各个环节。

被害人应该及时获得相关信息,以便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参与诉讼。

2. 参与权:被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发表意见、提出申诉、参加庭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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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论文参考研究范文10篇之第六篇:刑诉法律中被害人的基本权利的保护
摘要:刑事被害人作为审理刑事诉讼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实施犯罪活动及行为过程中,对第三方主体人身、财产权益造成严重损失后果的主要承担者,特别是随着2018年新版《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加强了对刑事案件被害益的保障力度与实践审理标准,扩大了被害益的保护范围,细化了相关法律细则措施,这也使得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重要性日益突出,为此应当在执行现行法律体制的基础上,严格遵守法律体系文件、规范审理程序合法性、提高证据可信度等,确保刑诉法律中被害人的基本权利得到切实的保护。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 刑事被害人; 权利保护; 问题; 措施;
对于刑事类案件的诉讼审理,在实践过程当中既要保障诉讼要素以及诉讼环节的公平公正、合法合规性,同时也要确保法律参与者的权益得到充分的维护,一方面,伴随着人们物质与精神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促使人们的经济收入总量较以往有了较大提升,使得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也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国家确立的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治国方略,是健全法律体系制度,实现推动法律创新改革的重要行动纲领与指南,也是完善刑事被害利保护体系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推动社会未来发展强有力的动力。

一、现阶段刑事被害人的简要概述
(一)刑事被害人在诉讼当中的构成要件
按照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刑事诉法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可以得知,在发生刑事类案件时,由于刑事主体在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发生的犯罪活动,以此对相对行为人产生的人身、财产等方面的犯罪活动并造成损失,而相对行为人则被成为刑事被害人。

其构成要件主要分为以下三大部分:第一,犯罪人员所参与实施的犯罪行为是导致产生权益损害的直接因素;第二,在被害人实施追责过程中对于相关损失与赔偿,往往会出现放弃与选择追偿两种形式;第三,危害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合法合规的,如果在审理案件中发生对非法、违规权益的追偿,则无法构成刑事被害人的身份特征。

(二)目前刑事被害人在诉讼环节中所处的法律地位
刑事被害人法律地位的确立与逐步提升,是伴随着法律体制
的不断完善与规范进程当中而形成实现的:
首先,受社会形态与司法制度的影响与限制,人们在进行诉讼环节的过程中,其关注的重点在于对犯罪者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而忽略了被害人是重要的刑事诉讼当事人,究其原因是由于诉讼法律结构、起诉权的配置等问题的局限性。

其次,在当代社会中人本精神为主的思想意识在社会变革进程中深深的扎下了根,使得在刑事诉讼中形成了保护、突出人文理念的法律思想,并在不断的法律条款的修订改革时进一步得到了充分的领悟与运用,促使形式被害人的法律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第三,法律公允性的体现在对实现对法律主体权利与义务之间的相互平衡,正如前面所提到的那样,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是当事人参与到刑事诉讼当中所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应当得到法律的肯定与维护[1]。

二、我国刑事被害利保护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刑事被害利保护的发展现状
从当前刑诉案件的种类划分来看,主要体现在公诉类案件与自诉类案件两种形式,这也使得对于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将围绕上述案件类型的审理流程来逐步实现。

从公诉类案件来讲,主要是针对部分犯罪活动,由检察院等在内的公诉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移交与审理针对犯罪案件的严重程度、所触犯刑法条款以及社会影响面等因素,被害人可以获得多种权利保护,例如:对犯罪主体的控告权、对于案件审理过程的知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申诉的委托代理权、以及开庭审理时的
陈述权[2]。

从自诉类案件来讲,主要体现为在实施控诉当中,当事人根据诉讼案件的审理进程,除在取证、庭审、宣判阶段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之外,还应当享有如下权利:一是追诉权,即案件审判时期已经超过原有的诉讼时效,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就针对过去犯罪行为进行追诉的权利;二是和解撤诉权,即在调查取证以及庭审外阶段内,与犯罪行为主体就某一特定事项达成和解意向,被害当事人有权就刑事案件进行撤诉申请的基本权利。

(二)在开展实施权利保护行为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实施刑事被害利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分类主要体现在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审判、执行四部分,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第一、立案侦查阶段,主要表现为调查取证较为困难,一方面,构成刑事犯罪案件的要素较多,例如:证据种类繁多包
括人证、物证、实地场景等,侦查取证地域范围分布广、跨度大,证据信息数据的采集汇总难度逐步提高,致使当事利损害程度进一步加深;第二、诉讼审判阶段,由于刑事类案件构成要素的复杂性,使得完成整个诉讼程序,所花费的时间间隔较长,同时如在刑事诉讼当中出现上诉状况,进一步拉长了诉讼案件的审判时间段,在此期间诉讼程序受证据变化的影响因素逐步加深。

三、加强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利保护的措施
(一)建立并持续完善刑事诉讼法律运行体系
1.健全申诉机构,提高被害人申诉的规范性
按照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律法规,建立并持续完善申诉管理机
制,一方面申诉机构可以监督整个案件的进展,充分发挥该机构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规申诉机构可以有效监督不规范的申诉处理行为,比如能立案却没有立案、审判结果不公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处理却没有处理的申诉。

依靠申诉机构来保障被害人的自身权利。

2.全面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知情权的落实
保护被害人的权利就需要全面落实被害人的知情权,保证在案件的刑事侦查过程中被害人能够参与进来。

侦查机关可以向被害人讲述有关信息,涉及保密的信息除外。

此外侦查机关在对案件下定论或者立案时,也要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和建议,这样可以保障被害人参与到整个案件的调查中,能起到监督的作用,避免侦查机关徇私舞弊,纵容不法分子逃脱法律制裁的情况出现[3]。

3.在诉讼进程中全力保障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权
进一步明确对委托代理人的职责划分,充分发挥委托代理人的在进行诉讼程序时的专业化、职业化优势,促使委托代理人可以为被害人在被告人定罪量刑问题上提供更加精准的参考性的法律咨询意见,避免了完全依靠诉讼机关为准的定罪量刑模式。

(二)构建合法化、规范化的诉讼当事人出庭机制
主要体现在被害当事人对于诉讼活动的参与权与知情权的保障。

一方面,法院有将出庭时间及地点明确传达给被害人的义务;一方面案件审判结果与被害人有直接性的关系,因此诉讼机关需要将出庭辩护的参与权利赋予给被害人,为此要进一步避免在参与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人身财产受到二次损失,从而保障被害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与自由权利。

(三)持续创新改革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第一,建立完善国家对被害人的补偿制度。

国家补偿制度就是立足国家的角度对被害人提供相应的赔偿,为此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严格审批程序,重点是对于救助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核;二、做好时间控制,避免因救助时间过长而无法实施救助的现象发生,目前对于救助申请时间来讲,其有效期为自案件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而限制。

第二,建立完善对被害人精神损失上的赔偿保障机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精神赔偿损失的范围、对象、实施原则以及资金来源等内容,重点是对于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辨析,准确分辨当事人获得精神赔偿的审核标准。

第三,向被害人提供法律上的援助。

向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需要构建专业的法律援助机构,该机构主要是向符合规定的被害人提供法律层面上的帮助。

例如:对于家庭经济收入较低的弱势群体的救助,应当逐步扩大律师法律援助的形式与种类,以降低法律弱势群体的诉讼费用为目的,帮助诉讼当事人了解并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和案件诉讼流程,从而为减少实际诉讼困难,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结语
综上所述,保障刑事被害人的权利是建设我国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同时也体现出了我国社会存在的人文主义性质。

为了保障司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就需要立足刑事诉讼法的角度加强对刑事被害利的保护,在整个刑事侦查过程中赋予被害人充足的权利,提高法律的公平性。

参考文献
[1]全文军.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J].经济研究导刊,2019(18):196.
[2]王琳.论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J].法制与社会,2017(31):210-211.
[3]王强.被害利保护在新修刑事诉讼法中的问题[J].法制与社会,2017(14):1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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