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能各种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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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学》(行政职能)

《公共行政学》(行政职能)

行政职能与政府职能转变
四、政府职能模式
(二)管制型政府的行政职能模式
行政职能与政府职能转变
四、政府职能模式
(三)引导型的政府职能模式 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是既不同于保护型政府职能 模式,又不同于干预型政府职能模式的一种全新的政 府职能模式,同时,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又是后两者 的综合统一 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与干预型政府职能模式的共 同之处是,都介入市场运行中去对经济进行干预,而 且都表现出采取宏观调控的手段
行政方法、经济方法、法律方法
行政职能与政府职能转变
二、行政职能体系
(二)公共行政的基本职能 3、文化职能
文化职能也是政府行政职能中最古老、最基本 的职能之一,其目的在于影响和控制公民的社会化 过程,增进政府统治的合法性,并对公民的精神生 活进行导向。政府文化职能具有一定的多样性,其 内容和实施方式在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都是不同的, 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国家性质相联系
行政职能与政府职能转变
二、行政职能体系
(三)公共行政的程序性职能 组织职能是政府为实现目标、计划而建立相应 的组织体系,并对公共行政过程进行有效的指挥、 沟通和协调,也是行政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把确定的 计划方案付诸实施的活动过程。具体来说,公共行 政中的组织职能包括:设臵、调整和有效运转有关 机构;选拔、调配、培训和考核工作人员;合理安 排和有效利用已有的人员、资金、物材等;督促、 检查和指导执行活动
行政职能与政府职能转变
二、行政职能体系
(一)行政职能体系的结构 行政职能体系的内结构是公共行政的总体职能 在行政系统内部分解的结果,其实质是行政权力的 内部分配。 总体职能在行政系统内部的分解基本上是沿着 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进行的,其结果形成了行政职 能体系的层次性和部门性 行政职能的总体配臵是行政职能内在结构的基 础和依据

行政职能和行政功能的概念

行政职能和行政功能的概念

行政职能和行政功能的概念
行政职能指的是行政组织,即政府行政组织对社会进步应起的作用,或者说是行政组织的活动对社会进步应产生的效果。

行政功能则指行政系统,主要是指政府行政系统对外部环境所产生的功效、作用,它是行政系统内部结构所形成的固有效能的外部表现;行政功能有正向、负项之分,即行政功能具有二重性。

行政职能与行政功能的区别于联系
行政职能强调行政组织应起的作用和应该怎么做,具体地说就是行政组织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应该做些什么,以及应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行政职能对社会的发展的作用是正向的。

行政功能则与行政组织结构与行政外部环境有关,行政功能受到行政结构和社会客观要求的双重制约,则行政系统给外部环境什么影响,受制于行政结构;而每一个具体行政机关应该发挥什么功能,又取决于一定社会行政功能的客观要求。

行政功能起到的作用是双向的,有正负作用。

在行政组织的功能有助于实现行政目标时,行政功能与行政职能是一致的。

在这种情况下,两个概念可以通用。

行政职能

行政职能
资关系;
通过对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的调整与 改革来适应经济基础及生产力的发展 需求,保持现实和未来发展平衡等。
3、政府的宏观调控、 综合协调职能的强化 与行政职能的社会化
同步进行
3 .
五、我国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
现代政府行政职能的特点
1.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职能: “管制”——“服务” 2.行政职能日益社会化:“全能”——“有限” 3.地方政府作用加大: “集权”——“放权”
改革 措施
制定:紧急银行法案、节约法案、农业法案、 失业救济法案、工业复兴法案、社会保障法 案、税制改革法案等。
作用 意义
国家强化了政府的政治统治职能,行政权力扩大, 专政镇压职能 加强,民主职能 削弱。
在经济领域,强调政府对社会经济的调节和干预, 垄断代替了自由竞争,垄断资本和国家政权紧密结 合。
行政职能——是狭义政府,即国家行政机关 的职能;是行政主体作为国家管理的执行机 关,依法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进行管 理时应当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作用。
行政职能,又称公共行政职能、政府职能。
二、行政职能的构成
2.1 根据作用领域划分: ➢ 政治职能 ➢ 经济职能 ➢ 文化职能 ➢ 社会职能
3.1 罗斯福“新政”
斯密认为,政府职能规范的基本价值标准, 就在于成为一个好的“守夜人”。
1929-1933年,西方经济危机的爆发引起 了人们对“看不见的手”的质疑。
凯恩斯:政府应该加强对经济的干预。 罗斯福新政,以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为基
础、以国家干预为核心。
理论基础 以凯恩斯理论为基础的国家干预理念
(1)地方政府了解实际情况,利于及时进行决策和管理, 有助于解决实际问题。(2)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4.行政管理法治化:“人治”—“法制” —“法治”

行政职能

行政职能

罗伯特·登哈特
获肯塔基大学博士学位
科罗拉多、密苏里、新奥尔良、亚利桑纳等州多所大学的教研 工作 在波兰、芬兰等国的政府机构和公共组织担任咨询顾问工作 曾担任美国公共行政学会会长,全国公共服务运动组织的创始 人和第一任主席 美国公共行政研究院院士 获德怀特•沃尔多奖(2004) 活动1.1 订立公司设立协议
2、行政职能含义 ●行政职能是指—P1-2 ●简单来说,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 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所应起的作用。换句话说, 就是政府在国家和社会中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 程度和方式。这也是政府职能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政府应该管什么,不应该管什么,怎样管) ●行政职能的确定要求政府正确处理与社会、 市场、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的关系,应 该有所管而有所不管,应该有所为而又有所不为 。
1、“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概念
指关于公共行政在以公民为中心的治理系统中所扮演的角色的 一套理念。 是在对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和新公共行政理论进行反思和批判的 基础上提出和建立的。 主张用一种基于公民权、民主和为公共利益服务的新公共服务 模式来替代当前的那些基于经济自我利益的主导行政模式。 是对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和新公共行政理论的一种扬弃而非全盘 否定。
活动1.1 订立公司设立协议
2、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基本观点 (1)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 (2)公共利益是目标而非副产品; (3)在思想上要具有战略性,在行动上要具有 民主性; (4)为公民服务,而不是为顾客服务; (5)责任并不简单; (6)重视人,而不只是重视生产率; (7)公民权比企业家精神更重要

新公共管理理论在其风靡欧美等西方国家之时也遭到 来自各方面的质疑,特别是对作为其思想精髓的企业 家政府理论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可见包括企业家政府 理论在内的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局限性。 新公共服务理论正是这些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缺陷的 批判过程中建立的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

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

一、名词解释1、公共行政:国家行政机构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活动。

2、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就是国家机关的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活动。

3、行政职能:行政职能就是行政机关在管理活动中的基本职责和作用。

4、行政领导:行政领导是指各级国家行政组织者,在特定的行政环境下,依法率领和引导国家公务员,实现行政目标的活动。

5、行政监督:行政监督是指公共行政管理活动中所进行的监察、督促和控制活动。

6、行政决策:行政决策一种行政行为,是针对政府职能,具有社会公共事务以及公共权威性质的决策。

7、行政伦理:行政伦理是指公共行政管理领域中各种行政主体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时所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

8、行政沟通:行政沟通就是开展行政工作所需要的信息传递和了解的过程。

9、人事行政:所谓人事行政,是以国家行政人员和公务员为主要对象的一系列管理理论、制度、措施等的总和,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10、行政效率:行政效率是指公共组织和行政工作人员从事公共行政管理工作所投入的各种资源与所投入的各种资源与所取得的成果和效益之间的比例关系。

11、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对国家所承担的职责和义务。

12、行政执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实现行政决策所进行的全部行政活动。

二、简答论述题1、行政职能的概念及基本内容行政职能就是行政机关在管理活动中的基本职责和作用。

(1)行政职能的基本职能:1)政治职能:保家卫国、保护产权、调节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制定公共政策;2)经济职能:为经济运行提供必要制度与规则、价格管制、维持公平秩序、质量管理;3)文化职能:教育、宗教、价值观、意识形态、精神文明、传播网络;4)社会服务职能:提供社会保障、制定人口政策、保护环境等。

(2)行政管理的运行职能:决策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控制职能。

2、行政组织理论的历史演进(1)古典行政理论:1)泰罗:科学管理组织理论;2)法约尔、古立克:行政管理组织理论;3)韦伯:科层管理组织理论。

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3篇)

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3篇)

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是行政机关的两个基本概念,行政职责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指示,履行的应尽的职责和使命;行政职权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授权,行使的权力和权限。

一、行政职责行政职责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职责和使命。

行政职责的性质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从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指示中得到的指令行为性质,另一方面是从行政机关的职能定位和社会期望中得到的期望性质。

行政职责是指导行政机关行政活动的指南,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基础。

行政职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的执行者,其首要职责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机构的权威性和合法性,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2. 维护公正、公平和法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责时,应坚持公正、公平和法制原则,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法制秩序。

3. 履行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既要履行对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管理职能,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又要为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

4. 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行政机关要做到统一领导、科学决策、协调推进和监督指导,保证行政机关的高效运转,提高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5.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行政机关要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通过制定行政措施和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高国家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发展水平。

行政职责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职责和使命,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基础,是行政机关对社会的应尽义务和责任的一种表现。

二、行政职权行政职权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权力和权限。

行政职权是行政机关实施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工具和手段,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职责的基本方式。

行政职权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定性: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必须有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授权依据,行使的行政职权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规定。

公共基础之管理篇——行政管理

公共基础之管理篇——行政管理

公共基础之管理篇——行政管理第一节行政职能一、行政职能的概念行政职能是指政府为实现国家利益和满足社会发展需要而负有的职责和所应发挥的功能。

二、政府的基本职能(一)政治职能1.阶级专政职能。

(人民:民主——敌对:专政)国体:人民民主2.军事保卫职能。

(国防)3.社会治安职能。

(治安)整治黄赌毒方面4.民主政治职能。

(民主建设)5.国际交往职能。

(外交)(二)经济职能1.计划指导职能。

2.培育、完善市场机制职能。

3.宏观调控职能。

4.服务职能。

5.检查监督职能。

(三)文化职能(科教文卫体)1.发展科学技术的职能。

2.发展教育的职能。

3.发展文化事业的职能。

4.发展体育、卫生事业的职能。

(四)社会职能1.社会服务。

2.社会保障。

3.环境保护。

4.人口控制。

真题再现1.[四川省成都市事业单位考试](单选)政治职能是自国家产生以来至国家消亡之前任何国家及其政府都要履行的一项重要职能。

一般来说,政府的政治职能不包括(D)。

A.统治职能B.保卫职能C.外交职能D.经济职能2.[吉林省松原市事业单位考试](单选)政府在实行宏观调控、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职能时,体现了政府履行(B)。

A.政治职能B.经济职能C.文化职能D.社会职能第二节行政组织一、行政组织的含义狭义的行政组织是指依照一定法律程序建立的、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政府组织机构实体。

在我国专指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办事机构。

二、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管理幅度又称控制幅度,是指一名主管人员所能够直接领导、指挥和监督的下级人员或下级部门的数量及范围。

科学合理的管理幅度没有统一的标准,而是取决于管理机构的合理程度以及物资设备和技术水平的先进程度。

管理层次也称管理层级,是指组织的纵向等级结构和层级数目。

管理层次是以人类劳动的垂直分工和权力的等级属性为基础的。

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有密切的关系。

(我国管理层次:国务院、省、市、县、乡为5)【村不属于我国管理层次】一般来说,在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成反比例关系。

行政职能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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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职能
随着经济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经济职能已分化为一项独立的职能并居于政府职能的核心地位。现代社会,政府的经济职能已从农业社会中的财政活动(税收及开支)扩展到管理经济,引导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由于国民经济划分为微观和宏观两个领域,政府的经济职能也分为对微观经济的管理和对宏观经济的管理。微观经济高效率,宏观经济稳定是政府管理经济的目标。 微观经济是以经济个体为主体进行的经济活动,由于经济个体的行为主要以追求自身利益为目标,是在市场的自发调节下进行的自主决策,如果没有一定的限制,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就有可能带来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结果。对此宏观调控是管不到的,这就需要政府运用强有力的法律和制度对微观经济进行管理,以保证微观经济有秩序地运行,促进微观经济的发展。政府对微观经济管理既要放开搞活,又要限制其消极作用,主要的职责有以下几方面: (1)为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提供必要的制度、规则安排。当人们在谈论市场经济的效率和功能时,实际暗含着一个前提,即在市场之外有一个精致的制度体系来保证市场机制的发挥。自愿交易不会发生在“制度真空”中,市场经济也不能离开由国家维持的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而存在。现代经济社会也是政治社会,离开政治体系为其制定的游戏规则和经济活动框架,市场机制就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经济体制也就无法正常运行。为此,政府要为诸如合同的执行,为货币、度量衡、公司章程、破产、专利、版权等提供标准,并通过国家的强制力来保障实施。 (2)价格管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大部分商品的价格由供求关系所决定,但是市场自发调节的价格又有盲目性,对经济不一定最有利,也不一定符合社会的长远利益。例如当农产品过剩时,农产品的价格会大幅度下降,这种下降会抑制农业生产。政府通过支持价格或对有些商品实行最高限价,对那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物品(如粮食、棉花、石油等战略物资)进行价格管制。为防止盲目和过剩生产,预防伤及全民利益的事情发生,其价格则由政府依据一定规则来制定。比如在美国,交通运输、银行保险、能源和农业部门的价格就是由独立管制机构根据规范化的定价方法来制定的。 (3)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市场功能的发挥程度,取决于市场的竞争程度。但是市场主体间的竞争并不总能持续地进行,不受限制的竞争有可能会导致对竞争的破坏。竞争者有可能会由于兼并形成对市场的垄断,或就生产、价格、销售条件等的串谋和协议而结束竞争,以及价格歧视、欺诈行为等,因此需要政府干预以确保竞争的真正实现。政府通过制定包括公平交易与价格仲裁法、证券交易法、公司法、反垄断法和消费者保护措施,以及运用保护和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如提供贷款、银行担保、筹集资金等来维护和增进市场竞争。为了防止少数巨型公司和企业集团相互勾结起来操纵市场,秘密分配市场份额,政府必须采取强硬的手段,运用公共权力予以法律制裁,以保证公平竞争的秩序。 (4)质量管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商品的质量必须有严格的规定,以防止假冒伪劣商品的出现。诸如出售的药品必须经过药品管理部门的批准,肉类必须符合国家的质检标准,各种车辆必须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安全条例等等。政府通过质量管制,以保证人们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宏观经济管理的重点是在经济目标的实现上,是指政府运用公共权力对经济运行进行调控,以保持宏观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实现高增长、高就业和低通涨的经济目标。宏观经济的稳定是整个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基本前提,而市场自发运行总是以商业周期的波动、繁荣和衰落交替出现为特征的。不可避免的经济波动和失衡,将损害每个人的利益,因此需要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运用经济政策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运行进行间接调控,以及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职能主要包括: (1)财政政策。财政政策是政府通过财政收支总量与结构的变化调控宏观经济,使政府的经济目标得以实现的经济政策。在实践中,财政政策之于市场波动的关系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逆市场风向而动”。经济过热了,财政政策被用来降温;经济发展速度过缓了,财政政策被用来刺激经济。其发挥作用的机理是,密切关注社会总需求的变化,通过调节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关系实现经济总量的平衡。 财政政策包括两大基本部分:税收和政府开支。财政政策发挥作用的基本支点是累进税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两大部分,它们构成自动削减经济波动的第一道屏障。累进税抑制宏观经济波动的机制是,当经济过热时,就业充分,个人收入总额绝对增加。这时,累进税制度使得个人缴税部分的增长大幅度高于收入本身的增长,这意味着政府将以更快的速度取走个人可能投入市场消费的货币额,达到抑制总需求的目的。当经济过冷时,社会总需求不足,商品卖不出去,厂商被迫限制生产,劳动者收入下降。这时,累进税制度又使个人缴税部分的下降大幅度高于收入下降的速度,使个人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用于购买消费品,从而达到刺激总需求的目的。社会保障制度调节总供给与总需求关系的作用机理是,当一个人获得一份工作有工资收入时,拥有购买生活必需品和消费品的货币,个人收入与宏观经济运行处于偶合状态。一旦出现经济衰退,工厂大量裁员,众多失业者形成的失业大军将剧烈减少本来就不足的有效需求。这时,失业救济制度“自动”发挥作用:失业者能够领到一份救济金,既不致使劳动者陷入经济上的绝境,同时又在宏观经济总量上增加了一块有效需求。当经济开始复苏时,社会总需求增加,厂商开足马力生产,劳动者纷纷找到各自的工作岗位,政府支付的失业救济金便自动停发,从而抽调一部分总需求,给日趋热化的宏观经济送去一阵“凉风”。此外,政府还可通过举办公共工程、相机调节税种等随动调节的制度安排抑制或刺激总需求。 调控宏观经济已成为现代政府的一项重要经济职责,财政政策也因其见效快而经常成为各国政府优先考虑和使用的政策手段。不过,财政政策的运用也是有代价的。西方国家的经济实践表明,过度依靠财政政策会带来许多副作用,比如,政府在经济萧条中不得不接管涉及国计民生的若干公共设施,而企业收归国有往往使企业摆脱了市场竞争法则,降低了整个市场高效率配置资源的功能;高失业救济金既加重了政府的负担,助长了人们对政府的依赖,也不利于效率的提高。因此,财政政策干预经济的强度、深度以及具体形式的选择又是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问题,其总的原则应当是“少管为好”、“尽可能市场,必要时政府”。 (2)货币政策。货币政策是国家采用的调整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种种政策。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活跃、成熟,国家发行货币的公共管理职能已演变为政府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状态的得力手段。我们知道,货币是交易的媒介,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血液”,相对于特定时空范围内商品和劳务的价格水准、流通速度、总交易量三项因素,货币供应量应当有一个确定的、健康的数额。高于这个数额值域,将导致过多的货币追逐过少的商品,造成通货膨胀;低于这个数额,将使货币这一特殊商品的价格——利率上升,利率上升抬高投资成本,较高的投资成本必然降低投资者对利润的预期而削减投资,投资减少对经济带来的后果则是经济增长停滞,新增就业机会减少。不难看出,控制货币供应的“水龙头”,控制银根,是一个涉及所有人利益的公共管理职能,它应该、也必须而且也只能由政府来承担。 货币政策发挥作用的主要政策工具有: (1)法定准备金。中央银行作为政府主管货币发行业务的行政机构,有权为所有商业银行规定(法定)准备金,或者说,规定商业银行的备付金在存款总量当中的比例。 (2)贴现率。中央银行必须经常地与商业银行展开金融业务,及时地吸纳或吐出货币,使投入市场流通的货币量或者增加、或者减少。 (3)公开市场业务。政府出售或回收债券。 上述政策工具的使用会带来增加或减少货币量的神奇结果。其作用机理是,当经济高涨,需求旺盛,中央政府提高法定准备金、提高贴现率,以及向商业银行发放债券。提高法定准备金和贴现率,意味商业银行可用于贷款的数量减少,当货币量普遍减少时,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利率将会上升。利率上升一方面会抑制投资,另一方面会把更多家庭节余的货币吸入商业银行。两者共同作用,使过热的投资和消费水平随之降温,通货膨胀趋缓。中央银行通过商业银行发放债券,使货币回笼,也起到减少货币在市场上的流量的作用。需要指出的是,中央政府控制银根的方式远不如此简单,其具体工作过程有极为严格的行政技术要求。 与财政政策相比,货币政策调控市场运行的方式相对更间接一些,政府利用公共权力执掌货币流量的总开关,借助利率杠杆间接调控宏观经济,而不直接插手扩张或抑制总需求,有助于保护市场固有的配置效率。加之货币政策操作中行政成本很低,无须一个庞大的行政机构来支撑,因而是一种最理想的干预市场方式,受到现代发达国家政府的广泛重视。但也正因其更具间接性,货币政策不具有财政政策那样“立竿见影”的效果,它具有滞后效应。国家紧缩银根或放松银根是基于对市场趋势的预测,经济事实和经济趋势不会自己说话,人们只能通过观察经济数据的变化来推测市场态势,一般来讲,推测通货膨胀率需要至少以一个月为一个时间单位,而等待一个明确的货币政策结果出现往往需要半年左右时间(各国经济显现货币政策的时间长短不一,正常状态下一般不少于一个季度)。因此,人们不能在实现短期经济目标的时候,过分指望货币政策会很快发挥作用。调控市场的货币政策必须与其它调控方式配套使用,取长补短,相得益彰。但总的原则应当是:“尽可能货币政策,必要时财政政策”。 (3)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合理化是国民经济保持总量均衡发展的重要条件,一国范围内生产力的布局与产业结构的调整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来解决,尽管市场可以推进技术进步使高新技术产业化,使产业升级换代,实现产业的调整和优化,但这些都需要在科学的产业政策的引导下进行。市场本身不能自发产生产业政策,需要政府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产业政策的作用在于能够对供给结构的变化发挥迅速的调解作用和引导作用,使供给结构能够保持合理并同需求结构相适应。具体讲,一国政府可以依据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和本国经济发展目标,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确定支持哪些产业,限制哪些产业,来扶持主导产业快速发展,以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并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 (4)提供经济基础设施。经济基础设施指的主要是基础科学研究、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交通、电力、通讯系统等等,是经济发展的基本环境条件。基础科学研究由于可以增加全社会的知识存量,带来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使各种生产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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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决策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国家行政事务时,为了达到预定的目标,根据一定的情况和条件,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系统的分析主客观条件,在掌握大量的有关信息的基础上,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或处理的事务,做出决定的过程。

2、行政执行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依据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充分调动政府资源,通过一定运作机制,逐级贯彻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的政策、决策,推行国家政务和执行行政决定,以落实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诸任务的全部活动过程。

3、行政监督: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对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的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5、行政处罚: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6、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主要包括:对公民人身自由的暂时性限制;对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查封;对财物的扣押;对存款、汇款、有价证券等的冻结;强行进入住宅;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包括: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代履行;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执行罚;划拨存款、汇款,兑现有价证券;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7、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授权,对发生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平等主体间的特定民事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其种类有:(1)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

损害赔偿纠纷是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要求侵害者给予赔偿所引起的纠纷(如《水污染防治法》55条规定在水污染危害中受到的损失赔偿,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根据当事人请求,由环保部门处理)。

(2)权属纠纷裁决。

指对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权属纠纷的裁决。

(3)补偿性纠纷裁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4条规定拆迁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等可以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4)其他侵权纠纷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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