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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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法律规定(3篇)

医闹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医疗纠纷问题日益凸显。

医闹现象不仅给患者家属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也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为了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医闹行为。

本文将对医闹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医闹的定义医闹,是指患者及其家属或者其他人员,因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医疗服务、医疗费用等方面不满意,采取非法手段,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进行暴力、威胁、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行为,干扰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三、医闹的法律责任1. 民事责任(1)赔偿损失:医闹行为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停止侵害:医闹行为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造成侵害的,应当立即停止侵害行为。

2. 行政责任(1)治安管理处罚:医闹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

(2)行政拘留:医闹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给予行政拘留。

3. 刑事责任(1)故意伤害罪:医闹行为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2)寻衅滋事罪:医闹行为中,扰乱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3)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医闹行为中,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四、医闹的预防和处理1. 预防措施(1)加强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了解患者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解决患者的问题。

(2)完善医疗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3)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4)设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医疗机构可以设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

2. 处理措施(1)报警处理:医闹行为发生后,医疗机构应当立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处理。

北京住院医必修课答案法律-医疗纠纷 最全版本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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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治医师张XX在医院急诊值班,凌晨1时,由好心路人报警后,经120送来的昏迷患者,经初步检查,该患者必须立刻进行手术,否则显示有生命危险。

但该患者没有家属陪同,此时,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张XX应该() *∙(A)救死扶伤,立刻为患者实施手术;∙(B)立即实施一些必要的无创救治,然后立即上报上级医生和上报医院医务处值班领导决定,同时准备手术相关程序;∙(C)为了避免医疗纠纷,做一些必要抢救措施,等待家属签字后进行手术;∙(D)所有处理都应该等家属签字后进行;∙(E)以上都错误。

2、血友病患儿XXX来自偏远农村,在XXX市XXX医院进行凝血八因子注射治疗。

治疗一段时间后,针对该八因子产生抗体,使治疗效果不理想,失血次数增加,且症状加重。

家属不理解,在与XXX医院协商未果后提交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XXX医院的诊疗过程并未违反法律法规和临床诊治常规,虽然患者有损害,但是用药凝血八因子的并发症,不构成医疗事故;但考虑到,患儿家境比较贫穷,法院主持双方庭外协商和调解,XXX医院基于人道精神给予患儿10万元补偿。

请根据该虚拟案件情况回答以下问题:(1)根据案件所述诊疗过程,诊断患者损害正确的是 *∙(A)血友病患者治疗过程中产生抗体,患者有损害,但医疗机构无过错,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B)血友病患者治疗过程中产生抗体患者没有产生损害;∙(C)血友病患者治疗过程中产生抗体是否给患者造成损害需要经过鉴定才能确定;∙(D)血友病患者治疗过程中产生抗体是否产生损害不能判定;∙(E)以上都正确。

3、法制晚报报道,当某三甲医院的住院患者出现紧急情况时,来抢救的却是一名无独立诊疗资格的实习医生,导致患者死亡。

家属以医疗事故罪向警方报案。

被控涉嫌医疗事故罪的该三甲医院副主任医师XXX在其所属辖区法院受审。

如果该副主任医师XXX医疗事故罪成立,针对其受到的处罚的正确论述是() *∙(A)行政处分;∙(B)刑事处罚;∙(C)纪律处分;∙(D)该医疗机构将免于民事赔偿责任;∙(E)以上都错误。

实习医生独立诊疗,50岁患者猝死后,家属“医闹”被判刑丨医法汇

实习医生独立诊疗,50岁患者猝死后,家属“医闹”被判刑丨医法汇

实习医生独立诊疗,50岁患者猝死后,家属“医闹”被判刑丨医法汇案情简介患者高先生(50岁)因胸部不适到卫生院就医,吴医生给患者做心电图检查后处置:1、舌下含服速效救心丸10粒;2、0.9氯化钠注射液200毫升+舒血宁注射液20毫升输液治疗;3、5%葡萄糖注射液200毫升+苦碟子注射液30毫升。

在输液过程中患者病情加剧,卫生院拨打“120”,患者被送至市医院后死亡。

死亡诊断书载明患者死亡原因为猝死,未行尸检。

患者家属认为卫生院对于患者死亡负有责任,并对吴医生的资质提出质疑,向卫生主管部门投诉。

经调查查明,吴医生系某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毕业后,于事发前5个月到卫生院实习并试用,指导医师为卫生院院长王院长。

患者到卫生院治疗时,吴医生在其指导医师不在的情况下,擅自独立执业。

遂对卫生院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为由,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后患者家属将卫生院告上了法庭,要求卫生院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0万余元。

法院审理一审法院先后委托三家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各机构均以鉴定要求超出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范围不予受理。

法院另查明,高先生死亡后,因卫生院对其死亡赔偿问题未解决。

患者家属先后在卫生院摆花圈、挂条幅、泼洒粪便,患者妻子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一审法院认为,卫生院放任实习医生为患者诊疗,对因此而产生的后果,应该承担过错责任,由于患者死因无法确定,综合本案相关证据,结合卫生院的过错程度,其应按60%责任比例赔偿,判决卫生院赔偿患方各项损失共计48万余元卫生院不服,提出上诉。

卫生院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能作为认定诊疗行为存在过错的依据,就是执业医生当时在现场,也是采取同样的检查、用药、抢救等措施,吴医生在本案中没有任何过错。

二审法院认为,吴医生在为患者诊治时使用指导医师的名章开具处方时,指导医师并不在诊疗现场,没有亲自诊查,其作为实习医生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且受到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可以推定卫生院存在过错。

医闹入刑的条件和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医闹入刑的条件和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ncounters are always caught off guard, and parting is mostly planned for a long time. There will always be some people who will slowly fade out of your life. You have to learn to accept rather than mis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医闹入刑的条件和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仅在第(四)项规定明确了起哄闹事类寻衅滋事犯罪必须以发生在公共场所并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为构罪要件。

而包括伤人、毁财在内的其他三种类型寻衅滋事犯罪均未使用“公共场所”的用词。

说明公共场所并不是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空间要件。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医闹是指发生在医患之间的因患者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满意而与医方发生的争执。

造成了很多的患者将医护人员打伤的情况,那么关于严重情况的医闹入刑的条件和处罚以下就为您解释。

医闹入刑的条件第一,从法益保护角度看,寻衅滋事罪保护的是社会秩序。

行为人闯入社会交往的场所,侵害与社会交往相关的人身、财产安全,即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应当纳入到寻衅滋事罪的规制范围,而不必考虑案发的时间、地点、人流分布等因素。

第二,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仅在第(四)项规定明确了起哄闹事类寻衅滋事犯罪必须以发生在公共场所并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为构罪要件。

而包括伤人、毁财在内的其他三种类型寻衅滋事犯罪均未使用“公共场所”的用词。

说明公共场所并不是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空间要件。

第三,医疗秩序包含于社会秩序之中。

行为人闯入医院伤害医务人员、损坏医疗设备,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因此,一旦行为人在医院的打砸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即构成寻衅滋事罪。

医闹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组织、资助非法聚焦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医院治安事故案例

医院治安事故案例

医院治安事故案例
医院治安事故,又称医闹,有如下典型的案例:
典型案例1
2018年10月22日16时许,刘某在北京市海淀区空军总医院西门外以牟利为目的兜售专家号,扰乱了该地区正常秩序。

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给予刘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2
2018年10月29日17时许,占某等家属因其父余某在湖北省鄂州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突发急性左心衰死亡,将病患遗像搁置于医院医纠办办公室,与医生发生争吵,扬言将开车撞死当事医生。

10月31日上午,占某等家属又到鄂州市中心医院吵闹,严重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占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3
2018年11月3日凌晨,姜某陪同其妻子到黑龙江省哈尔滨二四二医院急诊科看病。

因不满急诊科医师的伤情处置意见,殴打急诊科医师。

随后,前往该院骨伤科诊治,又与骨科医师发生口角,并殴打骨科医师。

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姜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伍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医闹”相关刑事法律问题探析

“医闹”相关刑事法律问题探析

“医闹”相关刑事法律问题探析林宇虹【摘要】医闹事件频发,严重伤害、杀害医务人员的事件让“医闹”入刑成为必然.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将“医闹”纳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中.然而这个罪名无法涵盖“医闹”行为所有的主体方面和客观方面.建议刑法单独设立“聚众扰乱医疗秩序罪”,并在此罪中设转化犯.另外完善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形成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衔接.【期刊名称】《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6(000)001【总页数】4页(P74-77)【关键词】医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医疗秩序罪【作者】林宇虹【作者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00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2.16;D923近年来,医闹事件频频发生,其中暴力伤医事件不在少数。

群体围攻医院,殴打医务人员的现象时常发生。

2015年4月,浙江省永康市妇幼保健院发生一起聚众扰乱医疗秩序案件,导致该院正常的医疗秩序被严重扰乱并停诊,一些财物被损坏。

起因是患者孕妇在接受治疗过程中心脏骤停,昏迷不醒。

2015年6月,福建省立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在门诊时遭一名男性患者砍伤,被砍断手臂数条肌肉。

起因是该名患者对声带小结手术不满。

2015年7月,广东惠州一名患者持刀看病,因为不愿意等候而砍伤女医生。

目前这样的“医闹”例子已经不胜枚举。

据有关报道,2014年,全国法院审结暴力杀医,伤医等犯罪案件155起。

2015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其中拟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即在此罪名的客观描述中加入“医疗”二字,“医闹”行为拟纳入刑法规范范围。

“医闹”是指患者、患者亲属以及受雇于患者方的群体和个人,以医疗纠纷为借口,采取威胁,杀害医护人员人身安全,侮辱医务人员人格或者现场滋事、扩大事态、制造负面影响等形式严重妨碍医疗秩序的行为。

处理“医闹”的法律依据(汇总)

处理“医闹”的法律依据“医闹”本质上是一种违法乃至犯罪行为,完全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

(一)悬挂横幅、散发传单、跟随医院领导甚至以医院办公室为家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相威胁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或者寻衅滋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293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么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二)、聚众冲击医疗机构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一款第一项: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290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侮辱、诽谤医务人员的行为,如“医闹”公然侮辱他人,逼迫医务人员披麻戴孝、下跪、守灵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2项: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低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刑事自诉案件,不告不理)。

2021年两会医改新政策2021年医改新政策

2021年两会医改新政策12021年医改新政策医闹入刑要落地温建民(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塑京医院骨科主任医师)伤医是医疗圈,乃至整个社会的悲剧。

对于频频发生的伤医事件有感痛心。

温建民提交了建议“增设扰乱医疗秩序罪”的提案。

他认为,若伤医事件得不到遏制,会大大影响医护人员的对生命的救治,最终对维护人民生命健康不利。

2021年“医闹入刑”只是明确了医疗秩序是社会秩序的一部分,但是没有专门针对“涉医犯罪”这个问题进行立法调整。

也就说“医闹入刑”还只是停留在纸上,没有一些具体实施的办法。

我们国家的法律对医务人员的限制很多,有一白多条。

对医务人员权利的保障,我们国家的法律却是缺少的。

在欧美国家,对医生在其职业暴露中的各种风险都会进行保护,连辱骂医生都会彼警察抓起來,受到法律制裁。

医生是特殊的人群,在特殊的职业环境中, 应该受到国家的保护。

我们期待对医生应该有一些法律上的补偿,并应该能够收到实效。

不要让我们医务人员再次受到伤害,在职业场所牺牲。

医生是高危行业,有些病人原本就性格缺陷、猜忌偏执,加之久病成疾,容易产生报复社会的冲动。

国家一定要给「医务人员基本的职业安全保障,从医院设立安检做起。

同时,温建艮呼吁媒体不应该夸大报道这些“涉医违法”的细节,诱发新的犯罪。

医疗的恶性案件,要客观报道,不应该有太多血淋淋的细节。

报道的消息,应该以公安机关和当地卫计委的声音为准。

(來源:搜狐健康)取消以药养医,提高技术服务收入浦金辉(全国政协委员南部战区总医院教授)现在执行的是20年前的标准。

比如专家看病挂号费才7元,护士夜班通宵一级护理的费用是15元,二级护理10元,三级护理5元。

技术劳动太不值钱了。

应该提高专家、医护人员技术服务收入。

目前,住院的费用的确比较高。

病人住院药品费占了40%左右,医护人员技术服务性服务占10%、20%,如果把专家看病、分析、手术等有创造性价值的服务增加,那么病人所做的检査也会少很多。

相对费用也会降下來。

医闹入刑的四点思考


二 、不 可 不 知 的 医 闹入 刑 罪 名
因 医闹的表 现 不 同 ,根 据 刑 法 的规定 ,适 用 不 同罪名 。
1 . 在 医疗 机 构 内 殴打 医务人 员或 者 故 意伤 害 医务 人 员身体 、故 意损 毁 公私 财 物 , 涉及 的罪名包 括 故 意杀人 罪 、故 意伤 害 罪 、故 意 毁坏 财 物罪 、寻衅 滋 事罪 。 故 意杀人 罪要 求行 为 人 具有 杀人 的故 意 ,并 实施 了杀 人 的行 为 。故 意伤 害 罪 非 常重 要
医 闹 人 刑 的 四 点 思 考
刘 鑫 胡佩 佩
【 编者 按 】1 1 月 1日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刑 法修 正案 ( 九 )》 ( 以下 简称 刑 法修
正 案九 )生效 , 医 闹行为 列入 刑法规 制 有 舆论 认为 ,至此 长期 困扰 医疗机构及 医
务人 员的 医闹 困局将 迎 刃而解 。其 实,从 法律 层 面看事 情远 非这 么简单 ,其 中的一 些
医 闹入 刑 锁 定 的是 特定 “ 分子"

刑法修 正案 九 》对 医闹入刑 的规定 ,与修 订 前 的 刑 法 第 2 9 0 条 规定 相 比,
就增加 了 “ 医疗 ”二 字 。从这 一条 文修 改的 内容 来 看 ,并 非针 对 医 闹行 为 予 以处 罚 , 而实 质 上是 对 “ 聚 众 扰 乱社 会秩 序 ,情 节严 重 ,致使 医疗 无 法进 行 ,造 成严 重 损 失 的首 要分 子 ” 处 以刑事 处 罚 。 医 闹行 为 ,从 参 与人 员来看 可包 括 : ① 患者及 其 家 属在 医疗机 构 纠缠 。② 患 者 纠集 亲 朋好 友 到 医疗机 构 闹事 。 ③职 业 医闹者代 表 患 方 到 医院来 闹事 。从 患方 采 取 医闹 的方 式来看 ,医闹包 括 :A .与 医疗 机构 有 关人 员纠缠 。B . 暴 力 干 涉 医疗 机 构 。 c .停 尸 闹事 。 从 立 法规 定 来看 , 刑 法 第 2 9 0 条 规 定 的是 “ 聚众 扰 乱 社会 秩 序 罪” ,该 罪 的主体 是 一般 主体 ,主观 方 面表 现 为 故 意 ,客体 侵 犯 的是 国家对 社会 的管理 秩 序 , 客观 方 面则 是严 重破 坏 社会 秩序 的行 为 。在 医疗机 构 发 生 的 医闹事件 ,主 要 涉及 多 人 在 医疗 场 所 聚集 ,暴 力 干扰 、破 坏 医疗 秩 序 , 致使 医疗 活 动无 法 开展 ,并且 造 成 了严 重损 失。 因此 ,实施 危 害行 为 的主体 表 现 为上 述 ② 、③ , 实施危 害 行 为 的客观 表现为 B 、C ,才 可 能构 成 聚众 扰 乱 社会 秩序 罪 。 所 以,在 医疗 场 所 发 生 的 一般 医 闹事件 ,包 括 单 纯 的 患者及 其 家属 医闹 ,患者 及 其 家属 以及 纠集 的其 他 多 人针 对 某 一个 、某 几个 医务 人 员 的 殴打 ,打砸 医疗 机构 财 物 ,只要 没有 影 响 医疗 秩序 ,没 有造 成严 重 损 失 ,均无 法入 罪 。

“医闹”入刑后医院应急管理研究

“医闹”入刑后医院应急管理研究随着“医闹”事件的频发和严重性的增加,对于如何有效管理和应对此类事件已经成为医院急需解决的问题。

研究医院应急管理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

一、建立完善的应急机制:医院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和程序,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在这个机制中,应明确指定负责协调应对医闹事件的人员,建立定时演练机制,提高员工应对医闹事件的应急能力。

二、加强人员培训:医院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他们面对突发事件时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应对危机事件的意识。

通过组织培训、模拟演练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的沟通能力、情绪管理能力以及危机处理能力,使其能够应对各类医闹事件。

三、健全安全保卫体系:医院应加强安保力量的配置,建立健全的安保系统。

包括门禁系统、摄像监控系统、巡视和巡逻制度等。

针对医闹高发区域,采取一定的安保措施,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四、加强舆情监控和传播管理:医闹事件通常会引发社会关注和舆论热议,医院应设立舆情监控中心,及时掌握舆情动向。

并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舆情处理机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稳定患者和家属情绪,减少事态扩大化。

五、加强与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医闹事件通常涉及到治安问题和法律纠纷,医院应与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协作,形成合力应对医闹事件。

六、落实医患沟通制度:医闹事件往往源于医患双方的沟通不畅,医院应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加强对患者的教育和引导,提高患者对医疗过程和医疗规范的了解,并积极引导患者和家属理性对待疾病,避免医闹事件的发生。

七、加强媒体宣传工作:医院应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合作,主动向社会宣传医疗科学知识,公开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在舆论空间中树立医院的品牌形象。

八、加强社会监督和参与:医闹事件是病态社会环境下的产物,医院应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医疗卫生改革中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医院应急管理是医闹事件应对和解决的重要方面,只有建立完善的应急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健全安全保卫体系,加强舆情监控和传播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落实医患沟通制度,加强媒体宣传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和参与,才能有效应对医闹事件,维护医疗秩序和医生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对医疗卫生改革的认可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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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入刑
作者:
来源:《WTO经济导刊》2015年第07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24日再次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

其中,针对当前社会上“医闹”事件频发等问题,草案二审稿将以医患矛盾为由,故意扰乱医疗单位秩序,严重侵害医护人员身心健康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将其纳入刑法罪行。

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表示赞同,强调加强对医生和医疗秩序的保护力度。

点评:医患关系从对立到撕裂,最终的结果无疑是“双输”,而最大的“输家”是广大患者。

在这个意义上,将“医闹”纳入刑罚范围,加大惩罚力度,既是维护医护人员正当权利的需要,也是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需要,而其最终维护的将是广大患者的利益。

此外,“医闹入刑”并不能绝对化、极端化的去理解,并不是阻止患者及家属正当的利益表达,缓和医患关系也不该以牺牲患者的权益为代价。

所以,健全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畅通患者维权渠道就显得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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