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_瑞典社会保障制度.pptx

合集下载

国外社会保障制度

国外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节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瑞典通过不断改革和完善,建立了一整套无所不包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等内容。

社会保险(一)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国家或社会对退出劳动领域或无劳动能力的老人在经济收入、医疗及社会服务等方面提供的保障。

瑞典的养老金制度包括了两部分: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二是补充养老金制度。

下面对两种保险制度的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1.基本养老津贴瑞典的基本养老金具有普遍性的特点,是每个瑞典公民的社会权利,凡瑞典国民或者是在瑞典人口统计巾作为国民登记的居住在国外的瑞典公民以及非瑞典国民都有资格参加该项保险。

费用由雇员、雇主、国家三方共同负担。

一般来说,雇员必须缴纳其工资收入的1%作为基本养老金,雇主承担相当于雇员工资总额的 5. 83%,而政府负担基本养老金费用总额的25%。

对于基本养老金的给付额度,瑞典制定了一个以工资指数为参考的“基础值”(约相当于一个人基本生活费用),每年变动一次。

另外,基本养老津贴还包含丧失能力抚恤金、家庭抚恤金、妻子津贴、照料津贴等。

丧失能力抚恤金主要是针对年龄在16~64岁的残疾人发放的,凡是丧失劳动能力超过25%的残疾人都可以享受,津贴标准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大小来确定。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可领取全额的抚恤津贴,其数量相当于一个单身退休老人领取的基本养老津贴数额,丧失2/3以上劳动能力者领取津贴的标准相当于全额津贴的2/3;其他情况者领取标准相当于全额津贴的1/3。

家庭抚恤金包括寡妇抚恤金和儿童抚恤金两种。

丈夫去世时婚龄满5年,年龄在36~50岁的寡妇都可领取寡妇津贴,但领取的标准不等。

儿童抚恤金是对不满18岁的儿童,在父母一方或双方去世后给予的一种津贴,津贴标准为“基数”的40%。

18岁以后还在上学者,抚恤金可以继续领到20岁。

妻子津贴是其丈夫有权享受老年养老金或丧失能力抚恤金且本人年龄在60岁以上不能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情况下,结婚超过5年的,领取的一种津贴。

瑞士社会保障制度ppt

瑞士社会保障制度ppt

选举
联邦委员会的委员由联邦议会从有资格被 选举为国民议院员的瑞士公民中选举产生, 任期四年,连选可以连任,但同一州不得 选出一名以上的委员。
联邦委员会在国民院每次改选后,全部改 选,联邦委员会委员在四年任期中出缺者, 由联邦议会在下次常会上补选,以接替出 缺者,直至届满。
主席、副主席、委员
议长主持国民院的会议,当议会中两种意 见人数相等时,由议长做出裁决;在表决 时,议长与其他议员享有同样的投票权。
联邦院
由46名议员组成 议员由各州推选,各州2名,半州一名,议员推
选方式由各州自行决定。 从每届常会或特别会议的议员中选举议长一人,
副议长一人。 议长主持国民院的会议,当议会中两种意见人数
法官30名,助理法官15名,院长、副院长 任期两年,连选可以连任。
受议会两院监督 法官中应有德语、法语、意大利语三种语
言的代表,法官专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办公机构:秘书室
司法制度
州及地方法院,均分设民事庭和刑事庭, 一般分为三级。
民事庭: 基层法庭,称和平法庭 中级法庭 州的法院称高级法院
相等时,由议长做出裁决;在表决时,议长与其 他议员享有同样的投票权。
议会两院的职权
瑞士联邦议会拥有极其广泛的: 立法权 财政预算 行政监督 司法监督 军事权利
联邦委员会
《瑞士联邦宪法》规定,联邦委员会是 瑞士最高的执行与管理机关,由七名委员 组成。
委员选举 主席、副主席、委员 职权 办事机构 联邦政府七个部
国民院
由200名议员组成,议员由公民直接选举产 生。
议员选举按比例代表制进行,议席在每个 州和半州之间按常住人口的比例进行分配, 但每个州和半州得至少拥有一个议席。每 个州和半州为一个选区。

瑞典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情况介绍

瑞典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情况介绍

360教育集团介绍,瑞典位于欧洲北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东部,东北毗邻芬兰,西部与挪威接壤,南部与丹麦隔海相望,东邻波罗的海,面积约45万平方公里,人口已超过900万人,是北部欧洲的重要国家。

瑞典的社会保障制度本着为每个公民提供经济“安全网”的指导思想,实行普遍性和统一性的原则,所有公民都有权利获得基本的社会保障,并由国家承担各种风险。

社会保障的内容除养老、医疗、失业、伤残、生育保险外,还有儿童津贴、遗属津贴、单亲家庭津贴、住房津贴和接受教育培训的津贴;除现金津贴外,还提供医疗等照料服务,瑞典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广大国民解除了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后顾之忧。

在瑞典,政府为支付高昂的社会保障费用,除了要从国家税收中拨款外,还向雇主、雇员征缴社会保障税。

一般雇主要按雇员工资收入的31.26%缴纳社会保障税,雇员仅负担1%的失业保险和2.95%的医疗保险税以及1%的年金税。

自谋职业者根据收入情况,要缴纳17.69-29.55%的社会保障税。

瑞典社会保障目前采取的是现收现付的基金模式,但专门的社会保险税已不能满足支付,还必须靠政府从国家税收等其它方面给予补充。

2001年,瑞典全国用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的总开支相当于GDP的36%,其中用于社会保障的总支出(不含失业保险)约3610亿克朗,相当于GDP的16%。

社会保障支出的具体情况是:养老金支出1740亿克朗,占48%;医疗保险1140亿克朗,占32%;家庭和儿童福利支出540亿克朗,占15%;其它保险支出94亿克朗,占2.6%;管理费支出85亿克朗,占2.4%。

瑞典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比较统一,社会保障从立法到各项待遇的支付,涉及国会、卫生和社会事务部、劳动部等部门。

国会在瑞典社会保障立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国会中有专门的社会保险立法委员会,社会保障的每一个法案在国会讨论表决之前,先由社会保险立法委员会讨论。

委员会的成员由各党派人士、专家组成。

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ppt 46页)

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ppt 46页)
(缴费年限=23年5个月=23.42年)
一、原办法:
1)基础养老金=退休月社平×20%=1万×20%=2000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账户总额/120=1.2万/120=100元
3)过渡性养老金=5.98%×退休月社平(1万)=598元
4)综合性补贴=155元
合计=2853元
二、新办法: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A=1万×平均指数40%=4000元
关于第2次修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决定
工伤:2004年1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第375号令 《工伤保险条例》
生育:2005年7月1日实施的政府第154号令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北京市以往四年社会保障相关标准
年份 年社平(元) 月社平(元) 增长率(%) 月低工(元) 月低保(元) 月低养(元)

联营企业
本 养
企 业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中央及军队在京企业

私营企业

外省市驻京企业


与上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且具有 城


镇户口(含外埠)的劳动者
范 围

与乡镇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个体工商户雇主及与之形成 劳
动关系的劳动者
号码

本人身份证号码

年度 1999 2001 2003 2006
课程大纲
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背景 社会保障体系概述 社会保险体系概述 养老篇 失业篇 医疗篇 总结篇
医疗待遇
首次交费:观察期180天(中途断档重计) 在职职工:当年交费当年享有医疗待遇 自由职业:在人才或职介参加医保当年享有
住院医疗待遇 退休人员 办理退休手续、

瑞典社会保障制度必看课件

瑞典社会保障制度必看课件
追求人人平等福利普遍性许多宗教团体直接主办各种慈善事业并一度成为当时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机制奠定并强化了社会公平与奠定并强化了社会公平与社会互助等道德基础社会互助等道德基础提供了制度安排最初的方提供了制度安排最初的方57法示范法示范descriptionofthecontents提供了制度安排最初的方提供了制度安排最初的方补充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补充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的不足安排的不足二中国的理论渊源在中国社会保障思想最早是与安民抚民的思想混合在一起的真正产生社保原始思想的时期则是在奴隶制度得以确立尤其是诸子百家的思想得以创立之后
《国民年金 保险法》
提高退休 人员的基本养 老金
《瑞典工作时
间总法》
保证工人 每周至少休 一天,是瑞 典社保史上 重大的进步 。
提供贷款 和补贴、降低 租金、解除房
租管制等
瑞典当 时的社会救 济体现偿还 性
第十四页
3、进一步发展时期
养老金方面
•《全国退休金法》---规定养老津贴实
行统一标准,与参保者退休钱的工资水 平无关
第二十一页

社会福利
(一)住房福利
(二)老年人福利
(三)儿童及教育 福利
第二十二页
三 社会救济
(一)家庭补助 津贴
(二)老年和残 疾人津贴
第二十三页
基本特点
覆盖面广
1
内容广
保障水平高
高税收维持高福利 2
3
居民收入平均化
经济和社会稳定 4
第二十四页
启示
1.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的协调 2.福利政策的过度化 3.劳动市场的积极政策 4.工资费用的粘性
移民问题
农业结构向工业结构专 业,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 时,也带来一系列社会问

瑞典社会主义幻灯片

瑞典社会主义幻灯片
瑞典所采用的是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
普选
瑞典于1909年授予男性普遍参政普选权; 1921年,授予所有公民普遍普选权。 全民普选:就是拥有选举权的选民一人一张票 来选举出区域或者国家的领导人。。 全民普选的好处:你的一票可以决定是谁获得 选举的胜利。
普选 V.S 间接选举
瑞典的社会主义发展史
19世纪初期,随着炼钢、锯木、造纸等工业的发展,新兴工业资产阶级要求打 破封建制度对生产和工商业自由发展的限制,吸收更多社会阶层参加议会。
瑞典地方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平均为31.5%。
瑞典政治
现行宪法有政府法典(1809年制定,1974年修订)、
王位继承法(1810年制定,1979年修订)和新闻自
由法(1949年制定)三个基本法组成,此外还有议
会组织法(1866年制定,1974年修订)。宪法规定
瑞典实行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和武装
“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制 度。
高税收
瑞典是西方高福利国家的典型代表,全民在享受完善的 社会保障的同时,也承担着堪称西方国家之冠的高税收。
瑞典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课税制度。现行主 要税种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 税、遗产和赠与税、社会保障税、土地和财
产税、净财富税和其他间接税等。所得税
是瑞典地方税的主体税种。
部队统帅,作为国家象征仅履行代表性或礼仪性职
责,不能干预议会和政府工作。议会是国家唯一的
普选 立法机构,由
产生。政府是国家最高行政
机构,对议会负责。国王的最年长子女是法定王位
继承人。议会为一院制。
四大民主 政治民主,社会民主,经济民主,国际民主
三个阶段
19世纪末到20世纪的20年代 30年代到60年代 70年代至今

瑞典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

瑞典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

论新加坡与瑞士社会保障制度首先对社会保障制度做个解释:社会保障制度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

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集体投保、个人投保、国家资助、强制储蓄的办法筹集资金,国家对生活水平达不到最低标准者实行救助,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逐步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和文化福利,保持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新加坡是典型的储蓄型国家代表,它们的社保制度特征是:(1)依法实施。

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由雇主与雇员双方按规定比例缴纳保险费,政府不提供任何资助。

(2)个人账户积累。

劳资双方按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以职工个人名义存入个人账户,在职工退休或有其他生活需要时,将该费用连本带息发给职工个人,以化解各种社会风险。

新加坡1955年开始实施中央公积金制度,同年,成立了中央公积金局,负责整个公积金的管理运行。

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开始只是一个简单的养老储蓄制度。

几十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发展演变成为一个综合性的、包括养老、住房、医疗的制度;同时,还根据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些规定或补充办法逐步完善扩大的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以适应当时社会和个人的需要。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从倡议至今,大体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从1950年到1955年7月为初创时期。

第二阶段从1955年到1965年为磨合时期。

第三阶段从1965年8月到1994年7月为调整发展时期。

第四阶段从1994年底至今为改进完善时期。

50多年来,这一制度经过不断调整和完善,已由一项简单的老年储蓄计划逐步演变成向社会所有人提供养老保险、住房保险、医疗保险、资产增值、家庭保险等广泛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

中央公积金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中央公积金制度是政府将储蓄这种传统的个人保障方式上升为国家行为产物,是一种强制储蓄计划,无收入再分配互济性,缺乏社会互助功能,而社会成员责任共担,互助共济恰恰是社保本来意义和重要功能,正因中公积金受到国际上非议,甚至把他同等强制性“强制性个人储蓄存款”同时由于国民个人收入差别,很容易导致会员之间在公积金存款上差距悬殊,进而导致保障待遇不平衡。

瑞典的福利制度(2023版)

瑞典的福利制度(2023版)

瑞典的福利制度瑞典的福利制度⒈简介瑞典是一个以福利制度著称的国家,其福利制度涵盖了许多方面,包括社会福利、医疗保健、教育、就业保障等。

本文将详细介绍瑞典的福利制度,包括各项福利的内容和实施方式。

⒉社会福利⑴养老金瑞典的养老金制度基于一种叫做国民养老金的模式,属于一种基本养老金制度。

该制度为瑞典公民提供了一定的退休金,根据个人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收入来计算养老金的金额。

⑵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瑞典的社会安全制度的一部分,旨在为失业者提供经济援助。

失业保险的发放条件是失业者必须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并且在失业前有稳定的工作。

⑶社会救济瑞典的社会救济制度为那些未能享受到其他福利制度的人提供帮助。

社会救济的发放标准是根据个人的经济状况和需求来评估的。

⒊医疗保健⑴公共医疗保健系统瑞典的医疗保健系统由公共医疗服务和私人医疗服务两部分组成。

公共医疗服务提供免费或低费用的医疗服务,包括门诊、住院、药品和治疗费用。

瑞典公民和居民可以享受公共医疗保健的优惠。

⑵私人医疗保健瑞典的私人医疗保健系统为那些愿意支付额外费用以获得更快和更好的医疗服务的人提供了选择。

⒋教育⑴学前教育瑞典的学前教育为3到6岁的儿童提供免费教育机会,旨在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⑵中小学教育瑞典的中小学教育是义务教育,为7到16岁的儿童提供免费教育。

教育质量和教学方法在瑞典得到了广泛关注和重视。

⑶高等教育瑞典的高等教育系统包括大学、学院和职业学校。

这些教育机构提供丰富的学术和职业教育课程,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发展机会。

⒌就业保障⑴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在前面已经提到过,它为失业者提供经济援助,帮助他们渡过失业期间的经济困难。

⑵工伤保险瑞典的工伤保险制度为在工作中受伤的劳动者提供医疗费用和伤残津贴等福利。

⑶职业培训和再就业瑞典的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培训和再就业服务,帮助失业者重新就业或提升职业技能。

附件:●相关法律法规●福利政策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⒈养老金:退休金金制度,根据工作年限和工资收入计算退休金的金额。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 现在的国民年金制度是在1959年通过的国民附加 年金法案时确立的。
• ◆ 瑞典国民基本年金包括:基本养老金、 基本伤残年金、基本遗属年金和基本儿童 年金等项目。
• ◇ 基本养老金——是瑞典于1937年建立的 养老金制度。凡年满65岁的公民,并在瑞 典居住满三年或有三年国家附加养老金积 分,都可享受。在瑞典生活40年或有30年 ATP积分,才可获得全额基本养老金。从满 16岁~64岁被认为是有效居住期。
• ◆ 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由政府的社会保障 部门负责。
• (三)瑞典老年保障
• ◆ 国民年金(也称国民养老金),是老年保障的主 要构成部分,包括国民基本年金和国民附加年金。 养老金是国民年金的主体,包括基本养老金和附加 养老金。
• ◆ 瑞典的基本养老金和附加养老金等与物价升降挂 钩,每年进行调整,基本上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 一般来说,瑞典人领取的养老金相当与其原有收入 的70%,但瑞典的养老金必须缴纳所得税。
• (一)瑞典社会保障制度概览 • ◆ 瑞典社会保障项目: • 社会救助、 • 基本年金、 • 附加年金、 • 健康保险、 • 失业保险、 • 工伤保险、 • 儿童补助、 • 培训补助、 • 带薪假期和免费教育。
• ◆ 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 • 1、普遍保障; • 2、基金主要国家和企业负担; • 3、公平优先; • 4、保障内容广泛,保障水平较高; • 5、保障体系完备。
• ◇ 基本伤残年金——16岁以上失去大部分 劳动能力的公民。
• ◇ 基本遗属年金——婚龄满5年,年龄在 36~50岁的遗属。
• ◇ 基本儿童年金——18岁以下的儿童少年。
• ◇ 基于基本年金的各种津贴
• ◆ 瑞典国民附加年金,与工资收入挂钩
• ◇ 附加养老金的领取资格——如被保险人取 得工资收入的年限连续三年超过了“基数”, 便有权享受国家附加养老金。最高不超过基数 的7.5倍。
• (三)地方管理机构。瑞典21个省都设有省级社会保障管理办公室,省 级管理办公室在下辖主要城市设地区办事处,其主要职责是督促检查基 层社保工作人员是否依法办事,基层社保工作人员是提供社会保障、社 会保险和社会服务的执行人员。
• 财政支出
• “羊毛出在羊身上”。瑞典福利社会以“三高”著称,“高 工资、高税收、高福利”。
民“从摇篮到坟墓”一生都有保障的福利国家。瑞典社会
福利模式一度成为欧洲最先进和最具平等理念的成功样板 ,成为社民党福利社会的厨窗,社会福利制度成功实施反 过来也帮助社民党长期执政瑞典政坛近七十年。
• 管理体系
• 瑞,在 管理上分三级管理。
• (一)国家立法机关。社会保障法律由议会批准生效。
• (二)瑞典社会保障基金制度
• ◆ 高福利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由税收提 供资金支撑,其中社会保障税是主要资金 来源。
• ◆ 瑞典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是基于现收 现付的财政预算制。大部分社会保障项目 纳入财政预算,实行现收现付制度;部分 保障项目费用由雇主和雇工支付,并实行 基金积累制度。
• ◆ 社会保障税(也称社会保险费)
第九章 瑞典社会保障制度
• 学习目标 • ▲ 了解瑞典社会保障项目与特点 • ▲ 了解瑞典社会保障基金制度 • ▲ 掌握瑞典老年保障、医疗保障和就业保障
的有关知识点
• ▲ 把握瑞典工伤保险和社会福利服务的有关 知识点
• ▲ 理解瑞典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有关知识点
• 历史回顾
• 瑞典的社会保障始于十九世纪末期,最早的一部社会保障 法是1891年制定的“自愿健康保险计划”(Voluntary Health Insurance Schemes),其后,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 法规相继出台,如,1901年颁布强制执行的工伤保险条例 ,1913年出台养老保险法,1931年实施疾病补贴等等。 1932年社会民主党上台执政以后,大力推动社会福利建设 ,各种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措施日臻完善,瑞典成为其公
• (二)专业部委。与社会保障相关的立法和预算事务主要由社会部( Ministry of Social Affairs)负责,此外,与失业保险有关的立法和预算事 务由工商部(Ministry for Industry, Employment and Communications)负 责(1998年以前由原劳动部负责)。国家社会保障委员会(National Social Insurance Board)承担具体执法工作并监督检查各地方社会保障办 公室工作,国家健康和福利委员会(National Board of Health and Welfare)负责监督除社会保障办公室以外的其它公共社会服务机构的工 作。
• 基本养老金的标准按照一个“基数”来计 算(基数相约当于一个人的基本生活费 用),单身老人可以得到基数的96%,夫妇 可以得到基数的157%。
• 基本养老金的限额一般由社会保障委员会 根据社会各阶层的收入状况确定,近几年 的基本保障线是35000瑞典克郎。
• 基本养老金所需要的基金由企业和政府承 担,职工则不承担。
• 瑞典以较高的税收为社会保障筹措资金,再由中央政府通过 公平和平等的分配机制支出(转移)到每一个国民。2001年 瑞典全国用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的总开支相当 于GDP的36%,其中用于社会保障的总支出(不含失业保险 )约3610亿克朗,相当于GDP的16%。社会保障支出的具体 情况是:养老金支出1740亿,占48%,疾病保险1140亿,占 32%,家庭和孩子福利支出540亿,占15%,其它保险支出94 亿,占2.6%,管理费支出85亿,占2.4%。2001年,西哥特兰 省社会保障支出约613亿克朗,占全国总支出的17%
• ◇ 纳税人是雇主、雇员及自由职业者。雇 员的由雇主代扣代缴,自由职业者则自己 直接缴纳。
• ◇ 征收对象包括所有在瑞典居住者的工资 所得和长期居住在瑞典的外国人的工资所 得,及私人公司派驻国外不满一年的雇员 的工资所得。
• ◆ 瑞典个人所得税,所有年收入超过1.08 万克郎的居民都需缴纳,由地方所得税和 国家所得税组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