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养老制度
瑞典养老模式介绍

瑞典养老模式介绍瑞典人如何养老,我国养老院探索瑞典养老模式。
更多养老信息请参考敬老院与瑞典其他地区一样,全市目前主要实行三种养老形式:居家养老、老人公寓养老和养老院养老。
瑞典全国一年用于照料老人的金额已超过1000亿瑞典克朗,其中由老人们自己承担的费用仅占到4%。
由于生活安逸和医疗条件完善,瑞典人都比较长寿,男女平均寿命分别达到79岁和83岁,名列世界前茅。
中国敬老院网,瑞典也因此成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
预计到2030年,瑞典65岁以上老人的比例将上升到23%。
目前在瑞典,对老年人的照料主要由全国290个市的地方政府负责。
利丁屿市是斯德哥尔摩近郊的一个“富人岛”,全岛共有4.35万名居民,但2009年一年用于照料老人和残疾人的费用高达6 .7亿瑞典克朗(1瑞典克朗约合1.05元人民币),占全市当年财政总支出的34%,高出所占比例第二大的中小学教育经费6个百分点。
从瑞典全国所推行的养老政策来看,养老院养老是一种不得已而兴办的养老形式,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基本上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和患有痴呆等严重疾病的老人。
利丁屿市现有4家养老院,其中1家规模较小,专门收养痴呆老人。
其他3家均为普通的养老院,每家可接受约300名老人养老,条件都很不错,一人一间房或一个小套间,从吃饭到洗澡都有人照料,而且还配备有专职护士。
此外,当地医院的医生还定期到养老院巡诊,定期给老人们做身体检查。
老人公寓养老是上世纪70年代在瑞典兴起的一种养老形式。
由地方政府负责建造的老人公寓楼在瑞典又称“服务楼”,楼内的住房都是按老年人的特点设计的,方便老年人居住。
楼内还设有餐厅、小卖部、门诊室等服务设施,并有专人提供24小时的服务。
利丁屿市共建有159套老人公寓房,分布在3个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里。
这些公寓房大部分是两居室的小户型。
70岁以上的老年人才有资格申请居住。
据记者从利丁屿市政府主管部门了解,老人公寓很受欢迎,目前全市有500多位老人排队等待入住老年公寓。
不靠养儿防老的瑞典,如何实现在家养老?

不靠养儿防老的瑞典,如何实现在家养老?在瑞典,每个人都有权利在家里安心老去。
即使功能退化,也不用仰赖子女、老伴照顾,享有老年的尊严。
住宅不是商品每个生命阶段都能找到最合适的家瑞典的住宅政策规定,只要和住宅法人签约,就可以一辈子住在只租不卖的社会住宅。
随着年龄增长,居住需求不同,也可以登记换屋。
其中老人住宅分为55+和65+两种型式,内有完整的无障碍设施,提供55岁和65岁以上的住户登记。
△瑞典社会住宅外观△老人住宅顶楼设有织布房,供居民社交休闲。
瑞典人视居住权为人人都该享有的基本权利,住宅不应该是商品。
除了可买卖的私人物业,也有不少只租不卖的社会住宅。
许多瑞典人终其一生都未买房,而是随着生活状态的改变,搬进不同类型的房子。
如果开始出现失能状况、需要24小时的照顾,也有提供全天候服务的特殊老人住宅。
我的瑞典朋友说,她宁愿把钱拿去旅游,而不是缴房贷。
国人喜欢买房,将房子视为一种投资、留给子女的财产,最好能三代同堂。
但在瑞典,家长通常不会和成年子女同住。
一个朋友曾在等候入住社会住宅期间搬回老家,和妈妈一起生活。
结果生活磨擦不断,妈妈受不了儿子,儿子也受不了妈妈。
瑞典人不喜欢和成年子女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亲子不同住独立却亲密瑞典的高中生毕业时,无论男女都要戴上海军帽、举行盛大的游行,庆祝成年。
接着就搬出家里,住进大学城附近的社会住宅。
即使是身心障碍的孩子,18岁之后也会离家独立生活。
对瑞典人而言,和双亲同住是种万不得已的选择。
和妈妈一起住的成年人,甚至会被称为“妈宝”。
不过,没有住在一起,并不代表瑞典的亲子关系疏离。
不少瑞典朋友会每天打电话给父母,关心他们的生活。
我认识一位80多岁的奶奶葛丽泰。
葛丽泰在老伴过世后,一个人经营家中的民宿。
两个儿子就住在附近,孙子也不时来和奶奶聊天。
甚至连已经离婚的前媳妇,都还经常来找葛丽泰喝咖啡。
△在瑞典,儿孙常来探望,独居者也不孤单。
在我国,已婚子女和父母同住的比例不低。
养老金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养老金的国际比较与借鉴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金问题成为各国普遍面临的挑战。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各国纷纷建立了养老金制度。
本文将对国际上几个典型的养老金制度进行比较,并探讨其对我国养老金制度的借鉴意义。
一、瑞典的养老金制度瑞典的养老金制度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成功的养老金制度之一。
瑞典的养老金制度采用了“三支柱”模式,即国家养老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储蓄。
国家养老金由政府提供,职业年金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个人储蓄则是个人自愿缴纳的。
这种模式既保证了养老金的可持续性,又充分发挥了个人的主体作用。
瑞典的养老金制度还有一个特点是灵活退休年龄。
根据个人的意愿和经济状况,瑞典人可以选择在55岁至67岁之间的任意时间退休。
这种灵活的退休年龄政策有助于提高劳动力的灵活性和就业率。
二、德国的养老金制度德国的养老金制度也是一个典型的“三支柱”模式。
国家养老金是基础养老金,由政府提供,职业年金是中间层次的养老金,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个人储蓄是个人自愿缴纳的。
德国的养老金制度注重公平和可持续性,通过多层次的养老金体系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德国的养老金制度还有一个特点是灵活退休年龄和逐步提高退休年龄。
根据德国的法律规定,退休年龄将逐步提高到67岁。
此外,德国还鼓励延迟退休,通过提供额外的养老金福利来鼓励人们延迟退休。
三、新加坡的养老金制度新加坡的养老金制度与瑞典和德国有所不同,采用了“强制储蓄”模式。
新加坡的养老金制度由中央公积金委员会管理,雇主和雇员都需要强制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养老金。
这种模式保证了养老金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
新加坡的养老金制度还有一个特点是个人账户。
每个人都有一个个人账户,养老金会根据个人的缴纳情况和投资收益进行累积。
这种个人账户的模式鼓励个人自主储蓄,并提高了养老金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四、对我国养老金制度的借鉴意义以上几个国家的养老金制度都有一些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
首先,我们可以借鉴瑞典的灵活退休年龄政策,通过提供不同的退休选择,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瑞典的养老保险制度

瑞典的养老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是瑞典社会保障制度最基本、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养老保险在社会保险中涉及面最广,包括(l)普遍养老金。
普遍养老金覆盖全体国民,甚至覆盖侨居一定年限的外国人,而且不管是不是工资劳动者,也不管退休前个人收入多少。
瑞典规定,普遍养老金按过去某个时点制定的一个“基数”的一定比例给付。
如单身退休者的年普遍养老金按一个“基数”的0.95给付,一对夫妇的普遍养老金则按1.55给付。
1987年,政府规定一个“基数”单位合24100瑞典克朗。
于是,当年单身退休者可领取22895瑞典克朗普遍养老金,一对夫妇可领取37355瑞典克朗普遍养老金。
(2)补充养老金或附加养老金。
普遍养老金只保障最低生活,加上补充养老金才能实现社会保险的初衷——保障基本生活。
补充养老金是一种反映退休者在职时技能、收入等方面差别的义务保险。
瑞典规定,补充养老金约为在职时收入的60%,在职时的年收入是按收入最高的15个年份的平均数计算的。
领取补充养老金有两个基本条件:第一,补充养老金领取者在退休前一年的工资收入必须在7.5个“基数”以下;第二,补充养老金领取者必须加入这项保险计划并交纳税金达30年。
不30年的,每少一年就在全额的附加养老金中作相应的扣除。
20世纪90年代以来,瑞典一直酝酿着养老金制度的改革,养老金制度的改革方案于1994年获国会通过,并于1996年开始实施。
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养老金是公民“工资的延续”,而不是任何人到一定年龄就可以领取的“公民工资”。
改革的重点是在附加养老金上。
一个人未来附加养老金的多少,将以一生收入的多少计算,而不再是以过去的在职时的年收入最高的15个年份的平均数计算。
这一变化,使每一位退休者必须工作满30年,才能拿到全额的附加养老金,必须至少工作10年,才能拿到与过去同样数额的养老金。
这样既可以鼓励人们多工作,又可以减少养老金开支。
实行灵活的退休年龄制度,也是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浅析瑞典名义账户制度发展及其现代启示

浅析瑞典名义账户制度发展及其现代启示瑞典名义账户制度是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它为瑞典的居民提供了一种养老金制度。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瑞典的养老金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名义账户制度便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对瑞典名义账户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浅析,并探讨其在现代社会的启示。
一、瑞典名义账户制度的发展历程1. 初期历程瑞典的养老金制度起源于20世纪初期,当时的制度主要是基于传统的“分配制度”,即当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被用来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凸显,传统的分配制度逐渐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包括缺乏可持续性、对年轻一代的负担过重等。
2. 名义账户制度的引入为了解决养老金制度的问题,瑞典政府在1999年引入了名义账户制度。
该制度的核心理念是将个人的养老金储蓄与个人的财务状况挂钩,通过个人账户的形式管理养老金,从而增加个人对养老金的所有权感和自主权。
3. 后续改革随着时间的推移,瑞典的名义账户制度也进行了多次改革。
包括提高缴费比例、调整投资比例、增加个人选择权等,均是为了使制度更加灵活、更加符合时代的需求。
1. 引入市场机制2. 加强个人选择权瑞典名义账户制度不仅引入了市场机制,还加强了个人的选择权,使每个人都能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求来管理自己的养老金账户。
这种做法对于现代社会也有启示意义,应该注重增加个人选择权,提高个人对养老金的管理能力和自主权。
3. 提高透明度和公开性瑞典名义账户制度的推出还提高了整个养老金制度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使人们更加清晰地了解自己的养老金账户情况。
这对于现代社会也有启示意义,应该注重提高社会各界对养老金制度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增加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提高社会对养老金制度的信任度和参与度。
4. 寻求多元化的投资方式瑞典名义账户制度允许个人选择自己的投资方式,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和收益目标来进行投资。
这对于现代社会也有启示意义,应该鼓励和引导个人寻求多元化的投资方式,提高养老金的收益和保值能力。
瑞典养老金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瑞典养老金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养老金制度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一定社会层面上形成的退休金筹集、管理运营和支付模式的体系。
它作为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和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而瑞典是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代表性国家,其养老金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历史演变过程,最终形成一套完整、清晰的养老金体系。
本文拟通过对瑞典养老金制度的研究,通过分析瑞典养老金制度的发展及构成,瑞典养老金制度的改革及其效果等方面,以期对瑞典养老金制度进行更深入的介绍并且从中总结出对于中国养老金制度建设的参考依据。
一、瑞典养老金制度的构成内容在瑞典,养老金制度主要由基本养老金、补充养老金和部分养老金构成。
(一)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是一种缴费养老金,其费用来源于参加者个人缴费和政府拨款,但政府拨款为养老金的主要来源。
以1993年为例,瑞典基本养老保险总收入为804.04亿克朗,其中社会保险缴费为367.27亿克朗,占总收入的45.68%,国家财政拨款补贴405.94亿克朗,占总收入的50.49%,地方财政拨款补贴30.87亿克朗,占总收入的3.83%。
瑞典基本养老金保险项目非常广泛,又分为基本养老金的主要部分和附加部分。
下面对基本养老金的主要部分加以介绍:1.退休养老金。
根据“全民养老”原则,凡在瑞典居住3年以上的人,不论是瑞典公民还是外国侨民,也不论退休前个人收入状况如何,从年满65岁生日的那个月开始即具有领取养老金的资格,但养老金可以根据其实际提前或推迟退休的时间做出相应的调整。
以65岁为正常退休年龄,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老人可以领取全额养老金;如果提早至60-64岁退休,每提早一个月,减发0.5%养老金;如果推迟到66-70岁退休,每推迟一个月,将增发0.7%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按照政府确定的一个基数的96%给付,这个基数约等于一个人的基本生活费用。
为了保证退休老年人的生活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政府每年会根据物价变动对基数进行调整。
瑞典养老保险改革及养老服务

瑞典养老保险改革及养老服务一.瑞典养老保险改革瑞典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历经多次改革后于2001年开始实施的。
改革前,瑞典养老保险实行以确定给付为特征的现收现付制,这一制度由两类组成:一是国家基本养老金,瑞典1946年规定凡年满65岁的退休人员(只要在瑞典居住满3年),均可领取既无数额差别也无地区差异的退休金;二是补充养老金,补充养老金与居民终生收入相关,但缴费与给付之间的关联性较弱。
至于养老保险金来源,一部分来自国家税收,瑞典政府收取的税率为居民工资的19%(其中,6%用于基本养老保险,13%用于补充养老保险)。
此外,瑞典政府还通过税收和信托基金等渠道支持基本养老金。
长期以来,瑞典这一制度设计为消除“老年贫困”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到了上世纪70年代,这种现收现付的养老金制度开始面临三大严峻挑战。
第一,老龄化趋势加剧。
上世纪70年代以来,瑞典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全国65 岁以上人口超过17%。
由于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在跨代抚养的基础上,老年人口与工作人口比例的变化,严重影响了这一制度的正常运行。
第二,养老金支出危机。
从1980年到1994年,瑞典养老金支出增加了2.7倍,但经济增长缓慢,导致1996 年养老金负债5000亿美金。
第三,劳动力供给危机。
在确定给付制的津贴模式下,凡16岁以上的在职者直至退休都必须缴纳工资税,但养老金的给付却是以居民最高的15个年份收入的平均值为基础来计算。
由于养老金津贴标准与缴费额之间不直接对等,提前退休现象增多,瑞典的劳动力供给出现危机。
为克服危机,上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后期,瑞典通过反思和重构,在1999年通过了养老保险改革法案。
2001年,瑞典改革后的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实施。
新制度含三种类型:一是国民年金,主要面向无收入和低收入的弱势群体。
凡满65周岁、在瑞典居住满40年者,均可领取每年70000克朗的税前养老金;居住不满40年者,按每年 1/40 的比例递减。
新制度将国民年金与个人收入相联系,设立了收入关联养老金项目,并将其与普通国民年金挂钩。
瑞典养老保险改革及养老服务

瑞典养老保险改革及养老服务瑞典这个国家啊,在养老保险和养老服务方面可没少下功夫。
咱今天就来好好聊聊他们的那些事儿。
先来说说瑞典的养老保险改革。
以前呢,瑞典的养老保险制度就像是一个按部就班的老机器,虽然能运转,但也有些跟不上时代的节奏啦。
后来,他们发现传统的模式有点力不从心,比如说养老金的发放标准不够灵活,没法很好地应对人们生活水平的变化和经济形势的起伏。
于是乎,瑞典政府就拍板决定:咱们得改!这一改可不得了,他们引入了一些新的元素。
就拿计算养老金的方式来说吧,不再是一刀切,而是综合考虑了好多因素。
比如说你的工作年限、收入水平,甚至还把你退休后的预期寿命都算进去啦。
这就像是给养老金的计算来了一场“私人定制”,让每个人能拿到的养老金更合理、更公平。
我有个朋友在瑞典生活,他给我讲过一个特别有意思的事儿。
他邻居大爷以前总担心自己的养老金不够花,退休后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但养老保险改革之后呢,大爷算了算,发现自己能拿到的养老金比预想的多不少。
这下可好,大爷高兴得不得了,立马给自己换了个新沙发,还经常出去旅游,那小日子过得别提多滋润了。
再说说瑞典的养老服务。
在瑞典,养老服务可真是贴心到家了。
他们有各种各样的养老院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这些地方可不是咱们想象中那种冷冷清清、毫无生气的地方。
比如说养老院吧,里面的设施那叫一个齐全。
房间布置得温馨舒适,就跟自己家似的。
还有专门的医护人员随时待命,照顾老人们的健康。
而且啊,养老院里还经常组织各种活动,像绘画比赛、舞蹈表演啥的,让老人们的生活丰富多彩。
我朋友还跟我说过,有一次他去一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做志愿者。
那里有个老奶奶,因为身体不太好,平时很少出门。
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特别细心,知道老奶奶喜欢花,就经常给她送来一些鲜花,放在房间里,让老奶奶每天都能看到美丽的花朵,心情也跟着好起来。
瑞典在养老保险改革和养老服务方面的努力,确实值得咱们学习和借鉴。
他们不断地探索和改进,就是为了让老人们都能过上安心、舒适的晚年生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瑞典:全球最慷慨的养老保险制度
2014年03月10日04:51 来源:学习时报
原标题:瑞典:全球最慷慨的养老保险制度
瑞典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历经多次改革后于2001年开始实施的。
改革前,瑞典养老保险实行以确定给付为特征的现收现付制,这一制度由两类组成:一是国家基本养老金,瑞典1946年规定凡年满65岁的退休人员(只要在瑞典居住满3年),均可领取既无数额差别也无地区差异的退休金;二是补充养老金,补充养老金与居民终生收入相关,但缴费与给付之间的关联性较弱。
至于养老保险金来源,一部分来自国家税收,瑞典政府收取的税率为居民工资的19%(其中,6%用于基本养老保险,13%用于补充养老保险)。
此外,瑞典政府还通过税收和信托基金等渠道支持基本养老金。
长期以来,瑞典这一制度设计为消除“老年贫困”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到了上世纪70年代,这种现收现付的养老金制度开始面临三大严峻挑战。
第一,老龄化趋势加剧。
上世纪70年代以来,瑞典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全国 65 岁以上人口超过17%。
由于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在跨代抚养的基础上,老年人口与工作人口比例的变化,严重影响了这一制度的正常运行。
第二,养老金支出危机。
从1980年到1994年,瑞典养老金支出增加了2.7倍,但经济增长缓慢,导致1996 年养老金负债5000亿美金。
第三,劳动力供给危机。
在确定给付制的津贴模式下,凡16岁以上的在职者直至退休都必须缴纳工资税,但养老金的给付却是以居民最高的15个年份收入的平均值为基础来计算。
由于养老金津贴标准与缴费额之间不直接对等,提前退休现象增多,瑞典的劳动力供给出现危机。
为克服危机,上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后期,瑞典通过反思和重构,在1999年通过了养老保险改革法案。
2001年,瑞典改革后的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实施。
新制度含三种类型:一是国民年金,主要面向无收入和低收入的弱势群体。
凡满65周岁、在瑞典居住满40年者,均可领取每年70000克朗的税前养老金;居住不满40年者,按每年 1/40 的比例递减。
新制度将国民年金与个人收入相联系,设立了收入关联养老金项目,并将其与普通国民年金挂钩。
当收入关联养老金低于44000克朗时,政府为其补足到规定的70000克郎。
二是收入关联养老金,一般由雇主和雇员分别按照工资总额和缴费工资各缴纳9.25%来共同承担。
改革后的这部分由名义账户、实账积累两块组成:名义账户部分,由社会保险管理局负责将缴费的 16%计入参保人账户,并转入公共投资基金进行管理运营,同时作为退休时个人领取养老金的依据,在财务模式上实行现收现付制;实账积累部分,由养老基金管理局将缴费的2.5%划出后投资到私人基金和共同基金公司进行运营,努力实现保值增值。
三是职业年金,即在职居民所享有的养老基金,其费率取决于居民就职行业和参保人员年龄,平均费率为工资总额的3%~5%,一般由工会与企业主商定建立。
目前,瑞典国民中90%以上的在职居民参加了职业年金,它的投资运营主要由各私营基金公司负责。
新世纪以来的运转实践表明,瑞典这种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高瞻远瞩、效果显著,其积极意义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其一,确保养老保险发展水平与经济增长相协调,养老金支出增长过快的压力得到缓解。
2000年,瑞典养老金支出占GDP比例为37.3%,2004年为37.9%,仅提高了0.6%。
由于养老金津贴是瑞典最大的单项社会福利开支,养老金开支增长的放缓大大减轻了社会福利支出的压力。
瑞典社会福利支出占GDP比例由1995年的34.6%下降到2004年的32.7%,这就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
其二,促使养老保险金与居民收入挂钩,进一步提高了养老金制度的公平性。
在新制度下,蓝领工人养老金收入增速明显快于白领阶层,其养老金收入平均增长了40%以上。
这主要是因为蓝领工人工作年限长,较白领阶层更能充分利用更长时期的综合收益。
由于新制度增强了对工作的激励,再加上实行灵活的退休年龄(新制度将最低退休年龄从60岁提高到61岁,但61岁之后,居民可根据偏好选择退休时间,工作年限越长,养老金收入就越高),瑞典劳动力供给紧张的状况大大缓解。
其三,采取平稳渐进的方式推进改革,有效降低了改革的风险和阻力。
新旧制度的交替必然出现一定利益矛盾,因此,瑞典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政策,规定1937年及之前出生的居民仍按旧制度执行养老政策,1954年之后出生的居民执行新制度,而1938—1953年出生的居民养老金按照 1/20的比例逐年向新制度过渡。
此外,瑞典为低收入者建立了养老“安全网”,且养老基金的投资运作由政府监管,使得新制度保持了传统体制的安全性和共济性,瑞典作为福利国家的特色并未因此而削弱。
为稳固这一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瑞典还实行了行之有效的配套举措。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养老法制建设与时俱进。
瑞典重视养老法制建设,并设立专门法院监督、管理和执行。
瑞典多次出台或修订养老金法案,分别为1913年《国民养老金法案》、1948年《养老金法》、1962年《国民保险法》,以及议会1980年通过的调整社会保障支出保值方法的法案、1994年改革政府养老保险体制的决议和1998年实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法案。
这些法案赋予了健全养老保险制度的法理依据,提供了强制参与养老保险的政策支持,加强了对税收征缴和企业执行政策的监管,从而保证了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畅运行。
二是健全管理体制,提高养老资金运营效益。
在过去现收现付的筹资模式下,瑞典的养老资金管理较为简便,保值增值压力不大。
但新制度实行部分积累制,个人账户积累资金将进入市场参加投资经营。
为此,瑞典对个人账户制定了严格的管理程序,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国家养老金管理局。
该局对国民社会保险委员会和金融监管局负责,负责个人账户的统筹管理,宏观指导基金公司的投资运营,保障养老资金保值增值。
三是拓展社会服务,配套支持养老保险制度。
瑞典各级政府是提供社会服务的“主力”,建立了周密的社区家政服务网。
根据瑞典政府规定,在地方设立各式家政服务区,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全天候服务,体现了“最大限度地让老年人在家中养老”的理念。
目前,瑞典全国参与社区服务人数近30万人,50多万老年人在社区享受细致、周到的照料服务。
此外,在卫生部领导下,瑞典设立了国家三级养老服务工作机构,指导老年人的健康和社会照料服务工作,将有能力、有经验、有爱心的人聘用到社工组织中来。
当前,瑞典不仅依然是世界上养老保险最“慷慨”的国家,而且也恢复了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2013年全球竞争力排名世界第四。
瑞典经验表明,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养老保险制度通过解除后顾之忧,促进社会稳定,能够让国民更加放心大胆地创新、创造,进而增进社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