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管理体制及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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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公安部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公安部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实施办法【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公安部【发布日期】1995.01.16【实施日期】1995.01.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公安部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实施办法(1995年1月16日)根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发〔1994〕19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所提出的要求,为保证改革措施的顺利进行,制定实施办法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

这次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坚持政企、政事分开等原则,把公安工作的管理体制逐步理顺,使其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逐步规范化,以适应在新形势下加强公安保卫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

由于这项改革牵动面大,政策性强,情况又十分复杂,既有观念认识方面的转变,又有各方面关系的调整,因此在工作中必须加强组织领导。

在国务院领导下,公安部统一负责对全国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并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掌握工作进度和问题,解答改革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列入地方公安机关序列的机构,核定下达公安行政编制,对改革工作完成后有重点地进行检查验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吸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共同协调进行工作。

公安厅、局长要具体负责,组织专门班子,按《通知》规定的原则,结合各地具体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分类指导,具体组织实施这项工作。

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比较集中的地(市),也要视情况需要,参照上述做法,认真抓好这项改革工作。

各级地方公安机关要坚决贯彻执行《通知》确定的改革方针原则和各项政策,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积极稳妥地做好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工作。

二、按《通知》规定,凡属于应予撤销的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都应予以撤销,恢复保卫处(科)或设立其他形式的治安保卫组织承担其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最新森林公安改革方案

最新森林公安改革方案

最新森林公安改革方案第1篇最新森林公安改革方案一、背景近年来,我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为适应新时代森林资源保护的需求,提高森林公安工作效率,现制定本改革方案。

二、目标1. 完善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提高森林资源保护能力。

2. 优化森林公安警力配置,提升警务效能。

3. 加强森林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4. 推进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实现智能化管理。

三、具体措施1. 管理体制改革(1)加强森林公安与林业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联合执法。

(2)明确森林公安职责,将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等职能划归森林公安。

(3)设立森林公安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森林公安工作。

2. 警力配置优化(1)根据森林资源分布特点,合理调整森林公安派出所布局,加强重点区域警力投入。

(2)实行警力下沉,将森林公安警力向基层倾斜,提高基层森林公安执法效能。

(3)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提高森林公安民警综合素质。

3. 执法规范化建设(1)制定森林公安执法操作规范,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

(2)加强森林公安执法监督,设立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行为。

(3)定期开展森林公安执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4. 信息化建设(1)建立森林公安信息化平台,实现森林资源保护、火灾预警、案件管理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2)推广使用森林公安移动警务,提高森林公安工作效率。

(3)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对森林资源保护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四、实施步骤1. 调查研究阶段:深入了解当前森林公安工作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形成改革方案。

2. 方案制定阶段:根据调查研究结果,制定具体改革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3. 试点推进阶段:在部分地区开展改革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方案。

4. 全面实施阶段: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广改革措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背景下我国警察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背景下我国警察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背景下我国警察管理体制改革研究作者:范超来源:《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02期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修订对于我国而言十分重要,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是否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从目前来看,该法的修订内容涉及很多方面,主要包括职责权力、组织、保障、执法监督和法律责任等;确定警察身份不仅要考虑人事关系、编制情况,还要考量警务特点,对其进行全方位评估;确定是否具有警察职权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划清权力界限,必须要按照警察的职责进行合理配置;在规定的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安部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明确职权分工。

关键词警察法警察管理体制警察职权作者简介:范超,四川警察学院,助教,研究方向:警察管理、警察(内部)指挥。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9.01.127为了有效规范人民警察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履行法律义务,强化人民对权力的监督,创建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警察队伍;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凝聚社会各界共识,强化立法科学,使法律更加符合我国社会发展情况,公安部深入基层一线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开展修订工作。

2016年12月1日,公安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以下简称《警察法》修订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以下简称现行《警察法》)相比,《警察法》修订草案关于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相关规定,无论是在完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推进公安管理体制改革,还是在提高人民警察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等方面都有很大进步,值得充分肯定。

一、公安管理体制改革之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性(一)公安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基础环节站在社会发展的层面上看,所有的行为都必须要以人为本,就算是改革也不能撇开人这个关键点。

公安部门作为政府组成部门中最重要的部门之一,关系到社会是否稳定。

所以,公安部门的改革必须慎重,改革过程中要理顺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那么应该如何推动改革成为了首要解决的问题。

公安机构改革调研思考范文

公安机构改革调研思考范文

公安机构改革调研思考范文公安机构改革调研思考范文大部制通过将相近职能部门进行整合,最大限度减少政出多门、职能交叉重叠,以整体型组织结构和资源应对外部环境的复杂性,提高组织绩效。

我国公安机关的内外部环境现实使大部制改革成为必要和可能。

应通过整合职能、整合责权、整合流程,分层次构建公安机关大部制改革框架。

改革应遵循的原则有:依法改革、动态改革、因地制宜改革、整体改革、配套改革以及加强理论与实证研究。

一、公安机关大部制改革的理论与现实依据 (一 ) 理论依据 1.大部制的价值取向与实践背景大部制即大部门制,是当前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在内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流行趋势。

相对于“小部制”而言,其特点是通过将相近职能机构实施整合,构建管理幅度较宽、组织层次较少、内部相互协作协调的大部门,以整体型部门结构应对外部日益多元化、复杂化的需求,避免因机构分设过于精细而带来的职责不清、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等引发的行政管理高成本、低效能,其本质目标在于通过简政放权、精简机构、优化结构,降低政府行政管理成本,建立有限服务型政府,实现政府行政管理的高效能。

大部制作为一种新型的组织结构形式,超越了古典组织理论,是现代组织理论中适应性系统理论与偶然性理论的融合体。

适应性系统理论强调组织对环境的适应性,在稳定的环境中组织趋于传统的科层制官僚体系,而复杂多变的环境则强调组织结构的灵活性与松散性。

偶然性组织理论认为组织生存依赖于其生存环境、技术和组织结构三要素的良好配合,当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加时,组织必须学会“垂直兼并”,集中能力于核心职能,合并组织中的连续、相关生产阶段,以组织较为完整的资源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

因此,适应性系统理论与偶然性理论要求组织必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地做出适应性调整,包括强调核心功能、下放权力、合并机构等,即实行大部制。

大部制在西方发达国家行政体制改革中的流行绝非偶然,我国政府的大部制改革更非盲目效仿。

公安机关改革调研报告

公安机关改革调研报告

公安机关改革调研报告公安机关改革调研报告范文(一)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与构建与谐警民关系是公安部党委员在科学推断、准确把握公安工作进展态势的基础上,为推动公安长远进展的重大战略决策。

随着公安三项建设工程的全面推进,原有粗放性的公安管理模式已越来越不习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进展需要,亦急需调整改进。

在公安工作中引入精细化管理理念,有效应对日益细致的社会分工,关于优化警务流程、规范警务管理、提升警务效能有着重要作用,必将成为有效提升公安工作质量与水平的重要途径。

一、精细化管理的概念与内涵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理念,一种文化。

原于日本xxx世纪xxx 年代,是一种企业管理理念,是社会分工精细化与服务质量精细化对现代管理的必定要求,是种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所占用的资源与降低管理成本为要紧目标的管理方式。

精细化管理最基本的特征就是重细节、重过程、重基础、重落实、重质量、重效果,讲究专注地做好每一件事,在每一个细节上精益求精、力争最佳。

落实到公安机关,我懂得精细化管理之精,具体能够表达到四精四细上,即精华(思想、文化)、精品(质量、品牌)、熟知(业务、专业)、精密(管理、考评),与细分对象、细分职能、细分岗位、细化分解每一项具体工作的各个落实环节。

精能够懂得为更好、更优,精益求精;细能够解释为更加具体,细大不捐。

精细化管理最基本的特征就是重细节、重过程、重基础、重落实、重质量、重效果,讲究专注地做好每一件事,在每一个细节上精益求精、力争最佳。

二、公安精细化管理的现实意义一是推行公安精细化管理是时代进展的客观要求。

前些年,公安机关通过三基建设与队伍正规化建设使自身的硬件装备与队伍整体素养有了很大的提升,但管理的粗放型、经验型仍未有根本改变,严重制约了公安事业与队伍建设的科学进展。

普遍存在各岗位职责界定不够明晰、许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操作性不强、工作效能低下、现代化管理水平不够高等问题,精细化管理,是公安机关应对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日益动态复杂社会治安形势、满足人民群众丰富多元的公共安全服务需求及加强自身建设的必定选择。

关于新时期公安管理改革的若干思考

关于新时期公安管理改革的若干思考

关于新时期公安管理改革的若干思考作者:杨奕松来源:《公关世界》2021年第22期摘要:在当前时代背景下,民众对于社会治安的要求越来越高。

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安机关的工作任务也越来越艰巨。

因此,新时期做好公安管理改革的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它不仅可以提高公安部门的工作效率,同时也能提高公安部门的工作质量。

同时,这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而言,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新时期公安管理管理改革引言对于公安部门而言,不断提高相关的管理能力,并且结合时代的变化积极地进行改革与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它不僅能够充分地保障社会稳定与安全,同时还能够为人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只有跟随时代的发展变化及时地进行工作革新,才能保障公安管理有一个更好的发展。

接下来,本文将从公安管理的概述,改革的目的以及改革的措施与重要性等方面进行相关的探讨。

一、新时期公安管理的概述从改革开放到如今,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我国的公安部门正朝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在我国,公安部门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部门主要负责公共安全方面的事务管理工作,以及一些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等。

尤其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以及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公安机关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同时,公安部门对消防救援以及一些特种行业等也有一定的管理职责。

作为重要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相关的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注重合理地使用行政权以及司法权,以便于维护良好的公安形象。

二、新时期公安管理进行改革的目的1.提高公安部门的治理水平我国的国情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日新月异,我国的社会发展也在不断地变化。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以及国情的发展变化,新时期的公安部门的管理工作也应当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

只有紧随时代的变化,并且结合自身的特点进行相应的改革,才能不断地提高公安部门的治理水平。

与以往相比,无论是在公安队伍的人数方面,还是在相关器械的配置方面,都取得了相当大的进步。

与此同时,公安部门的社会职能等也得到了相应的更新以及补充。

对新时期公安管理改革的探索

对新时期公安管理改革的探索

对新时期公安管理改革的探索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在新时期对公安机关的管理工作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公安机关的工作任务也越来越艰难。

因此,新时期做好公安管理改革这项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旨在分期新时期公安管理改革的主要目的,并分析新时期促进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效措施,旨在进一步分析经验以此来提升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能力。

关键词:新时期、公安管理、有效措施1.新时期公安管理的概述自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公安机关管理的不断发展,为了能够在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升的同时更好的保障社会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我国的公安队伍也一直在探索管理体制的改革。

虽然,在安管理体制不断改革的过程中,我国公安队伍取得了一系列成效,很好的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宁;但实际上,一直以来的管理改革都是对现阶段存在问题的不断补充,没有从根本上对公安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因此,为了能够有效提升公安管理效率,更好的保障社会的稳定性与和谐性,就需要在新时期下对上公安管理体制进行彻底改革。

1.新时期公安管理改革的目的1.提升公安部门的治理水平经历了数十年的发展,我国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逐渐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且结合自身特点进行了相应的变革,不断提高了公安队伍的治理水平与治理能力,对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与维护社会的稳定带来的重要的影响。

一些省市还对其公安机关的内部管理体制大胆变革,并取得了良好的改革成果。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的社会职能也得到了相应的更新以及补充。

公安机关不断提高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现代化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事情,在管理体制上,更是尤为迫切。

它不仅是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和管理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更可以更好的发挥公安机关的社会职能,更好的让人们满意让人民信任。

2.实现公安法治化公安法治文化是植根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务实践中的法治精神理念、法治行为方式、法治制度规范以及相关法治物质载体的总称,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一种样态,公安机关作为政府众多部门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对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

公安管理毕业论文:我国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设想

公安管理毕业论文:我国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设想

第25卷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Vol.252005年5月 Journal of So u th -Cent ral Universit y for Nat io n al ities(Hum anit ies an d Social Science) May 2005a我国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设想杨 红(湖北警官学院治安教研室,湖北武汉430034)摘 要:公安管理体制就是指我国的公安机关为实现相关权力而设置的各种机构以及相应的组织领导制度,当前应当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领导体制,并对公安管理体制作如下改革:坚持全国公安工作统一受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建立统一的警察管理体制和统一的公安级别建制;对公安治安部门和公安刑侦部门进行适当的“分类管理”;完善地方公安管理体制,明确相互间的执法权限分工。

关键词: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垂直管理;条块结合中图分类号:D 922.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33X (2005)-0079-03 在我国,公安机关的基本权力可以分为四大类:治安行政管理方面的权力、刑事诉讼方面的权力、军事方面的权力和紧急状态处置方面的权力。

与之相对应,公安机关的性质可以被表述为具有武装特点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专门机关。

而我国的公安管理体制就是指我国的公安机关为实现以上权力而设置的各种机构以及相应的组织领导制度。

一、我国公安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我国现行的公安管理体制是随着我国建国前各个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革命政权的建立、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

在我国建国前,公安机关及相应体制就有了相当长的存在和发展历史,这在世界革命史上也是很独特的。

中国共产党一诞生就面临着在反革命政权下如何保卫自己的问题。

1927年“4.12”反革命政变后的当年12月,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建立了党的第一个保卫机关——中央特科。

井冈山革命斗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建立了苏区政权保卫机关——肃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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